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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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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朗稔偶尔会回来吃,偶尔不会回来,到了下午的时候,任榆会算着时间做饭,等朗稔下班回家时,就可以吃晚饭。
晚饭后,他们会外出散步,就像老夫老妻一样。
后来任榆在小区不远的一家书店找到一份工作,当书店的营业员。这个工作很简单,就是有人来买书,结账就行。
书店老板之所以选择任榆,全是因为任榆那张脸,那张脸一搁书店,保管生意好。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对于美的事物,谁不喜欢?
书店的工作很轻松,任榆既能在书店上班打发时间,又能挣点工资,到了下午还有时间回去给朗稔做晚餐。
朗稔其实是不想让任榆出去上班,不过转念一想,任榆一个人天天待在家也没意思。他也去看了看书屋的环境,挺不错,里面书很多,任榆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捧着书看,时间倒也过得快。
到了周末的时候,两人会去电影院看个电影,或者一起去买食材,一起做饭。
朗稔很任性,销售做得烦了,他会换一个工作,不过换之前他会休息一段时间,陪任榆泡在书屋。
等到他挣的钱花得七七八八时,他又出去找工作,外卖,保安等,只要他想找,不愁找不到。
于他们来说,这就是生活,平淡而又幸福。
这天,任榆在书屋的收银台后坐着。
这个收银台老板布置的非常有情调,椅子是吊篮椅,里面铺着厚厚的毯子,无论是坐还是躺,都很舒服。
收银扫描用的电脑等工具则放在编织的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藤架上,四周还垂着一些小框框,里面有的放着书,有的则放着一些小摆件。
可以说整个书屋最舒服的地方就是收银台。
有两个背着书包的姑娘走过来,穿着粉色羽绒服的年轻姑娘羞红脸喊:“老板。”
任榆正在玩游戏——他已经被朗稔带进游戏这个万年坑中。
听到有人喊,他暂停游戏,抬头:“我不是老板。”
几乎每一个来书屋的人都会把任榆当成老板,任榆每次都要解释一遍。最后烦了的他在身前一个篮架上放了个名片:我不是老板。
似乎是没想到任榆说话会这么冷,粉衣服有些愣,但在旁边黑衣服姑娘的鼓励下,说:“我知道你不是老板,但是你又不说你叫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喊你什么,只好喊你老板了。”
其实还有一种大众称呼——帅哥。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着眼前这张脸,感觉说出帅哥二字仿佛亵渎一样。
而且喊‘帅哥’也太轻浮了些。
任榆:“所以?”
粉衣服红着脸:“你叫什么呢?这样我们也好称呼你。”
任榆皱了皱眉,萨比在他脑袋里挥着小尖翅说:“这都是套路,这姑娘在套你名字。”
任榆:“……”
仔细一想想,还真是。
他顿了顿,对上姑娘期盼的眼睛,冷淡道:“我姓任。”
粉姑娘有些失望的垂下大眼睛,身旁的黑衣服又戳她,给她使眼色,让她加油。粉衣服深吸一口气,一副豁出去了的样子:“任先生,请问你有女朋友吗?”
她其实早就注意任榆了,长得又帅,话不多,每次来书屋就看到他坐在收银台处,不是打游戏就是玩手机,再不拿书看。
无论处于哪种状态的任榆,都让她心动不已。今天是她的生日,在好友的鼓励下,她决定好好问问对方。姓什么,叫什么,多少岁,有没有女朋友,如果没有的话,她就要追他了!
她看到对面俊秀精致的少年摇头,心中一喜,正要将告白的话说出去,就听到对方说:“我结婚了。”
粉衣服:“……”
她一副傻了的样子,反倒是旁边的黑衣服尖叫:“你结婚了?这么小?不可能吧!”
“谁说长得小就不能结婚?”就在这时,门口的风铃叮咚一声响,一个高大的身影挟着寒风走了进来。
粉衣服和黑衣服同时看向高大的男人,就见男人径直走向任榆,前者光光的头顶上还冒着雪花,他一屁股坐到任榆的椅子上,压的那吊椅都咯吱了一声。尔后他伸出手,将任榆搂在怀里,在任榆脸上吧唧亲了口。
亲完之后,这才将正眼看向粉衣服和黑衣服,脸上带着笑,目光却有点冷。
敢觊觎老子的媳妇儿!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粉衣服和黑衣服心中一跳,然后粉衣服看看他,又看看任榆,眼圈儿慢慢红了,拉开门就冲了出去。
黑衣服看看跑出去的朋友,又看看朗稔和任榆,最后狠狠瞪了眼任榆,意思是结了婚的人干嘛出来勾人,瞪完后拉开门去追朋友。
任榆拿来条帕子替朗稔擦头上融化的雪,朗稔满脸不爽,抓着任榆手,酸不拉几的说:“你说说,这是第几个觊觎你的小姑娘?”
任榆慢吞吞的抽回手,接着俯身在朗稔唇上亲了口:“乖。”
朗稔立刻咧嘴,任榆这招百试不爽。
第93章 番外5
帝都实验室
林意看着眼前这个沧桑的男人; 曾几何时,这个男人还是意气风发的一城之主。
“你决定好了?”他问,“也许会失败,王之风会彻底死亡。”
宋净司微微苦笑:“你觉得现在的他还算活着吗?”
林意:“至少他现在有呼吸,不是吗?”
宋净司:“如果他不能醒来,我宁愿他彻底死亡。”
林意有些诧异:“是什么改变了你的想法?”
宋净司不答反问;“你知道任榆和朗稔结婚了吗?”
“当然。”林意点头,“那两人; 倒是活得潇洒。”
宋净司眼中闪过一丝羡慕,道:“你开始吧。”
林意定定看着他,最后点头:“好。”
当初王之风被制成丧尸; 又被林向东注射第三级病毒,企图将他制作成人形兵器。然而进行途中,察觉到宋净司有危险,王之风凭着本能冲出来和林向东战斗; 身体受损严重。
后来任榆和朗稔赶到杀了林向东,王之风也重新被弄进液体箱; 最后再送往帝都,由林意为首的一众科学家接手。
最初,他们是想将王之风彻底毁灭,宋净司死命哀求; 又加上当时他们在王之风残缺的身体里找不到病毒的影子,种种原因之下,暂时没有毁灭王之风。
之后,王之风残缺的身体在液体箱里竟渐渐将箱体里的液体吸收; 他破碎的残肢肉屑慢慢粘合在一起,时隔两年,他的身体已经恢复如初,就连脸上曾经因为年少实验导致的伤也好了。
完全看不出当年支离破碎的样子,整个人宛若新生。
林意用了各种办法都没在他身体上找到任何病毒的影子,仿佛躺在那里的王之风只是一个普通昏睡的人,而不是曾经那个被打得破碎的丧尸。
这样的变化,就连林意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最后得出,有可能是因为王之风年少时作为实验体时,身体里注射过大量不知明的药体。这些药体和第三病毒阴差阳错的相克……
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何病毒不见踪影,王之风体内的细胞所呈现的数据和普通人并无二样。
不过王之风身体虽然和普通人没有两样,心脏在跳动,脑细胞也在活动,但是,他就是不醒来。
此时此刻的他,与植物人没有两样。
林意对宋净司说,他有办法让王之风醒来,只是这个办法极为危险。
成功,王之风会醒。
失败,王之风会死。
几率各占百分之五十。
宋净司看着林意进了实验室,他坐在外面的椅子上,满面茫然,甚至不知该想什么。
其实前不久他才刚刚出狱,他服了两年狱刑,这还是因为很多人给他求情,而他自己也建立基地救了几万同胞的命,所以才得了两年刑狱。
否则,光是他有那么一个害得全世界差点毁灭的父亲,他知情不报,就足够在监狱里待一辈子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他觉得腿都麻了时,实验室的门打开,一众人走出来,那些人的目光在宋净司身上扫过便匆匆离开,目光并不是太友好
最后走出来的是林意,宋净司立刻站起来,因起得急,眼前一阵发黑,身形歪了歪,要不是林意及时扶了他一下,准能和地板来个亲密接触。
“怎么样了?”宋净司的声音嘶哑,甚至带点不易察觉的颤抖。
林意看着他,不说话。
宋净司眼中的光一点一点暗下去,他张了张唇,想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发出。片刻后,宋净司低下头,所以错过了林意身后渐渐走近的那道人影。
他以为他能平静的接受王之风彻底离开的消息,可当真的知道时,才发现,心里缺的那道口越来越大,冷风吹进,再也填不齐了。
是什么时候开始,那个默默跟在他身边的男人住进他的心中呢。
从今往后,只有他一个人了。
宋净司慢慢蹲下去,他觉得眼中有些酸涩,冰冷的地面变得模糊起来。
也真是奇了怪了,他只有在很小的时候才哭过。八岁之后,他便再也没有哭过。这么多年,两次落泪都是因为王之风。
轻轻的一声叮,一颗泪珠落向地面,氤氲开来。
朦胧中,宋净司看到身前出现一对赤脚,然后对方蹲了下来,片刻后,他听到一个略带茫然的声音:“少爷,不哭。”
宋净司心跳猛的一顿,几乎有那么一刹那的时间,他以为自己是出现幻觉。
直到林意的声音响起:“这还是我认识的宋城主么,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也没了?”
宋净司猛的抬头,就看到面前蹲着的人,不是王之风还是谁?
他穿着一件白大褂,应该是林意的,有点不合身,穿在他身上很是紧绷。
“王之风?”宋净司声音很轻,似乎怕眼前的人是一张纸,他声音大点就能吹跑。
王之风眼中茫然之色更加明显,他伸出手,将宋净司眼角的泪水擦掉,再次重复他之前的话:“不哭。”
在王之风接触到宋净司眼睛时,宋净司整个人都怔住了。
王之风的手……是暖的。
怔忡之后,便是灭顶的兴奋。
王之风活了过来,他醒了!!!
他重新变成人了!
他不再是变异人,不再是丧尸,而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正常人!
经过一番努力,宋净司成功将王之风带离实验室。
看着身旁乖乖跟着他走的王之风,迎着好不容易放晴的天空,宋净司捧着王之风的脸,在他唇上轻轻一吻:“王之风,很高兴你回来。”
王之风脸上闪过茫然,然而,嘴却咧开,朝宋净司露出一个略带傻气的笑容。
看着傻傻的王之风,宋净司笑了。
脑海里回想林意之前说的话:
“实验成功他醒后,我替他检查了下,现在的他记忆全无,唯一记得的是你。”
“我刚刚测过他的脑电波,经过解析,这些脑电波给成数据的话,是三个字——宋净司。”
“最后一点,他的智力会有些残缺,可能会好,可能一辈子也好不了。你要有个心理准备。”
……
就算没有其他记忆又怎样,只要他还能记得住他宋净司,就算他会傻一辈子又怎样,他宋净司有一辈的时间可以照顾他。
只要他还活着。
这是上苍给他的最美的礼物。
*
听从林意的建议,宋净司带着王之风到了林城,准备定居林城。
林城的环境空气等,于王之风的恢复都有好处。
“王之风,这是我们的家。”推开门,宋净司对着王之风说。
王之风好奇的打量周围,重复宁净司的话:“我们的家。”
宋净司去哪,王之风都会跟着他,他话不多,哪怕是智力受损,也和以前一样话少。但与以前又不同的是,他爱笑了。
总是对着宋净司笑,他笑起来的时候宋净司才发现他居然有一对虎牙。
宋净司没有见过以前的王之风笑,以前的王之风,永远都板着脸。就连他勾引他上床,在床上两人缠。绵时,后者都是一副棺材脸。
所以宋净司现在才发现王之风竟然有对可爱的虎牙。
王之风因智力残缺,很多事情都不懂,全靠宋净司教,而且要教很多遍王之风才能记住。
宋净司常常觉得自己跟个奶妈子一样,王之风就是他的巨型儿子。有时候这样想着想着就不由自主笑出声,他一笑,王之风也会跟着笑,两人往往就会一直笑个不停。
仿佛把以前的笑补回来似的。
此刻的宋净司可谓一贫如洗,国家能在两年内放了他,还让他带走王之风,已经是格外恩准。
至于他以前的财富,自然是没了。国家也没对他有任何补贴,租房子的钱还是林意好心借给他的。
身上剩下的钱根本不够养活他和王之风,所以宋净司必须出去找工作。
带着个王之风,坐办公室的工作肯定不适合宋净司,就算有公司要他,他也不会去。
把王之风一个人放在家里,他不放心。
一般餐馆服务员等工作也不会允许宋净司带着一个男人去上班,最后找来找去,宋净司找到工地上搬砖的工作。
工地上宽阔,人多,多一个儿杵那儿也不会占地方,宋净司工作的时候也可以时刻看着王之风。
服务员这些工作,工作的地方人多,一旦忙起来很有可能就顾不上看王之风,容易出事。
所以对于搬砖这个工作,宋净司挺满意的。
不过到底从小到大都没做过粗活,也就学过一些拳脚工夫,力气是有些,时间久了,手上的皮肤就磨破,疼得他眉头直抽抽。
宋净司咬牙坚持,他什么也没说,到了休息的时候,买了盒饭走到王之风站着的地方,两人一起吃。
王之风很听话,宋净司让他站那儿,他就站那儿不动,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
现在的他已经学会上厕所,中途尿急的话,他会跑过来对宋净司说去上厕所,宋净司陪他上完厕所后,他又会站在原地等宋净司。
宋净司就算让他找个地儿坐,他也不会,就那么站着。
因为手中疼痛,宋净司拿着筷子的手有些抖,夹菜都夹不太稳,又因他手上戴着手套,所以王之风一直没有发现。毕竟他现在智商有限。
当宋净司差点把菜都给倒了时,王之风才觉得不对劲起来,他焦急的喊:“司司……”
喊了之后,他又茫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慌乱不已,看着宋净司的手很是无措,他没有发现他的眼中竟有淡淡的红光在闪烁。
宋净司却看到了,那抹淡淡的红光消失太快,快的让他以为是错觉。他笑了笑,满不在乎:“没事。”
王之风忽然拉住他的手,小心翼翼却又强硬的不容他缩回的力道将宁净司的手套摘下。
宋净司手中磨起的水泡坏了,伤口就那么与手套粘在一起,强硬撕开的话,会引起剧痛。
王之风只是轻轻动了动,宋净司脸色就白了白,手不由自主的抖了抖。
王之风察觉到,不敢再动,急得团团转,想要揭开宋净司的手套看看伤,又怕让宋净司更疼,片刻后,竟然呜咽的哭出声来。
宋净司吓了一跳:“别哭……”
他想咬牙忍痛将手套扯下来,宋净司懂医术,这样的疼痛代表着他手心此刻定然已经伤得一塌糊涂,要是再让手套套手里,他这伤口肯定得感染。
结果还没来得及动手,有其他工人闻着哭声跑过来,纷纷出声询问,王之风举着宋净司的手:“司司,痛。”
工人们拿来剪刀,折腾好久才将手套慢慢剥离,当看到宋净司剥离后的双手里,大伙儿都吸了口凉气。
有人忍不住道:“小宋,你这是第一次干这种活吧?”
还有人嘀咕:“这手也太嫩了吧,大家都经历过末世的,能在末世中活下来的人,哪个不是练得一身糙皮。这难道是军方大人物的儿子,跑过来历练历练?”
……
主要是宋净司那双手的手心,用血肉模糊四个字来形容毫不夸张,他也就搬了一上午而已,还带了手套。人家那些工人,搬一上午,别说手烂了,连个泡都没起。
其实这也与宋净司本身的皮肤有关系,他本身皮肤就比较脆弱,如今有这样的伤口,倒也不是太奇怪。
宋净司一直认为搬砖耗的是体力活,现在看来,他这双手,别想搬砖了。
可是还有一大堆砖在那里等着他搬,如果不把那堆搬完的话,今天一上午就白搬了。
宋净司草草处理了下手上的伤口,安抚好王之风,准备换副手套咬牙继续搬。
王之风已经止住哭,见他竟然又要去搬时,立马拉住他:“不,不搬。”
宋净司不好跟他说钱的问题,只是朝他笑了笑:“我慢慢的,你在这里乖乖等我。”
见他执意要去,王之风像是突然领悟什么了似的:“钱,是钱?”
宋净司还待要说什么,王之风就把他拉过来按在凳子,抢过他的手套:“我去。”
宋净司怎么可能让他去,他挣扎着要站起来,王之风却突然将他的手放在胸口:“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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