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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_藿白-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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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愣愣的看着他,问:“嗯?”
  医生叹了口气,说:“请你尽快做个决定,越拖着他活着的几率就越小。你也知道,他的右腿受过重创,后来再加上外力作用……说实话,他没被活活疼死,这是他忍耐力强。其实按照他这种情况,能活着被送到医院已经算命大了,比起命来,一条腿……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而且现在科技很发达,假肢,”
  “不行!”我打断他:“不行,不行……不能截。等他醒过来找不到自己的腿……”我摇摇头,说:“不行,他会好的,不能截……不行。”
  医生有些急了:“到底是截还是不截,你快点做个决定,否则病人活下来的几率会越来越小。我们建议是截的,不然以后拖着一条这样的腿他的生活会很麻烦。而且如果以后反悔想做截肢手术花销会更大。”
  我轻声说:“不截。”这是他的腿,留着,不留着……应该他说的算……
  我的伤不重,上点药就好了。
  上完药后,我一瘸一拐的跑到手术室门前待着。我双手合十,祈求他一定要活着出来。我祈求上天,看在他那么好的份上,保佑他活着。我祈求佛菩萨,求他们大发慈悲,保佑他平安无事。
  我发愿,所有的罪我一个人来赎,所有的苦我一个人背,因为他是无辜的啊!只要他可以好起来,我便死而无憾。啊不,是让我死多少次都行,怎么死都行。
  我发愿,只要他好起来,我愿意做一辈子的好事,我愿意把刨除我生活所需之外的所有钱全都用来还愿!期限是一辈子。可是如果他……不在了……那么这些我都做不到了,因为我要和他一起走,我要用下辈子去还欠他的债。而在这之前,我会把他们找出来,杀了他们,替他报仇。
  那是我这辈子做的最虔诚的祷告。
  我想他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  《信仰》剧透: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江诚李瑾泽被一杆神雷劈重生了,他们开启一条满血满蓝的开挂复仇结爱之旅。一路虐校长虐告密老师,虐经理,虐七渣。结局有三个版本。
1。温馨线:李瑾泽成了大校长,他们萌萌哒生活在了一起;
2。精英线:李瑾泽成了两会翻译,江诚成为东方歌舞团首席小提琴家,两人因为领域发展杰出,所以获得了在荷兰登记结婚的资格;
3。土豪线:李瑾泽继承家业,驰骋商界。江诚被他捧成了亚洲当红偶像,亚洲小天王,从此过上了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生活。
想看哪个结局请在下回复其序号。
不过大家不要当真,我就是哄哄大家,顺便安慰一下自己。这些结局,我一个都不写【害羞】【害羞】

  ☆、Chapter27(3。29)

  那个警察一直在我身边陪着我,我一直在祈祷,阿弥陀佛的法号不知被我颂了多少遍。
  过了很久很久,手术室的门开了。我心里一紧,想听到他的消息,又怕听到他的消息。
  他被裹成一只粽子,带着呼吸器,面色惨白,让人看着都心疼。
  警察拍拍我的肩膀道:“活着出来了。”
  医生说:“嗯,暂时没危险了。”
  我心里绷着的弦松了,终于松了,霎时间便泪流满面。他被转入重症监护室,而我则跟着警察去警察局做笔录。
  我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对他说了一遍,最后他问我:“他们叫什么名字你知道吗?”
  我心里先是一撞,然后沉声道:“……我不知道。”猛然又想起来我有老刀的电话号,我转喜道:“我有他们的联系方式!”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那个时候电话卡还没有实名制,这张卡就是从地摊上随随便便买的。我们只是打过那一次电话约时间地点,往后的日子我都是准时赴约,再也没有和他用这个号码联系过,也就是说他什么时候换的号我都是不知道的。面对这样的结果,我和警察再次失望。
  “那附近没有监控,你又对他们一无所知……这样吧,有消息我们再联系。”这是很委婉的宣告放弃了。
  “操Ⅰ操Ⅰ操!!!”我猛捶自己的脑袋,这世上怎么会有我这么混蛋的蠢鸟!
  从警局出来,我竟有一瞬间恍惚。我的羽绒服丢了,上身只剩一件脏的看不出颜色的毛衣。身上的现金又被他们抢光了,卡里原来有十四万,刨除去他的手术费什么的只剩一半了,而后面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所以我也舍不得取出来坐车回家,哪怕只是一百块。我终于体验到他的感受了,他也是这样为了我,所以才不舍的花钱吧……
  零下三十度的天,还刮着大风,冻得我五脏六腑都在打颤。冻着好,冻着好,这样脑子能清醒些,以后就不要再那么蠢了。
  回到家后已是冻得浑身发僵,嘴唇发紫。那堆碎片一直在那里放着,他也没动过。也是,要他怎么动?那是他的心啊……
  粘也不是,不粘也不是。我愣了好久,干脆就把它放在那,也不管它了。
  这几天,我们都在吵,而他工作也很累,所以家里已经几天没有人收拾了,乱糟糟的。我想他回家的时候看到家里干干净净的心情也许就会好一些呢?于是我就开始收拾家,很认真的收拾,好像他明天就会回来一样。
  整理卧室的时候我在书桌底下找到了一个笔记本。这个笔记本我都没有见过,黑色皮质的外套,十六开,看起来很简洁也很漂亮,厚度一般,很有商务范儿。
  我好奇的打开,一行行端正却不失清逸的钢笔字出现在眼前。
  这是他的日记本,我从不知道他还有记日记的习惯。
  日记本很新,从2011年开始记。他并没有每天都写,每次写的也都不多。
  “2011。1。14。晴。下午带诚诚去冰乐园玩,他倒是还蛮开心的,如果他每天都可以这么快乐就好了。虽然他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但是也不可否认,他一口吞掉糖葫芦的样子也很丑。”
  “2011。1。28。多云。终于放假了,可以回家好好歇几天了。诚诚这个破孩子告诉我他不想放假。也是,他总是玩,每天都在给自己放假,自然不懂放假对我来说多重要。但愿过了一个年后我的诚诚可以再长大些,不然总这个样子以后可怎么办才好?”
  “2011。2。3。新年快乐!祝祖父祖母拥有最安康的晚年,祝父母拥有最和顺的感情,尤其是我的母亲,我忠诚的祝愿您永远美丽,健康!祝我的学生们前程似锦!也祝自己在新的一年里可以有更加充沛的精力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最后,祝愿我的诚诚青春如诗,岁月如歌,物永芳华。”
  “2011。3。11。阴。我被开除了。当时有想过快他一步提辞职,只怕他不许,坚持辞退我。母亲听闻我的性取向和我的所作所为后很伤心,我们大吵了一架,我觉得十分抱歉。可是我没有做错,所以我会坚持自己的观点。同性恋不是错,我也不要求世界支持这个群体的存在,因为有争议、有行动,总归是说明它是特殊的,比如异性恋大家都会觉得很正常,不鼓励,不吹捧,这就很好。我并不认为同性取向与异性取向有何不同,我认为它可以和异性恋有着同等的地位,故不必标榜,不必说明,更不必诽谤异性恋的存在。我并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我们都可以在街上光明正大的牵手而行却无人注目窃语,大家都已习以为常……
  希望大家都可以瞒着祖父祖母,不要让他们知道,我很担心他们的身体。
  我很担心诚诚,他自己住在学校宿舍还不知道怎么样。江婶脾气不太好,怕是他明天一定会受责备……我仍希望他会好好的。”
  “2011。3。12。多云。一切都过去了,我们都将重新启程。诚诚,你曾经说要我带你走,可是我不能。我知道他们一定会给你重新换一所学校,没人知道你的过去,你会重新开始,故不必跟着我奔波。从今往后忘了我吧,学会去爱别人,我希望今天的放弃可以成就你的未来,不论你今后是腾达,或是平凡,我都将为你鼓掌,并感到骄傲。你一定会怪我吧,怪我心狠,可是你长大了就会明白。诚诚,虽然你看不到,可是我还是要说,我爱你。”
  “2011。3。13。晴。今天诚诚发烧了,说了两句胡话。也难为他这么小的孩子受了那么大的惊吓。记得以前说是发烧的时候不应盖被发汗,而是应运动散热。可是我最后还是没忍心叫他起来跑步……不过好歹烧退了,现在想想还真有点后怕,我总觉得他特别脆弱,有一点不对劲都怕他会出事,结果他睡得安稳,我却把自己吓得死去活来,原来最脆弱的那个是我。希望总是我多虑,小诚诚,你可千万得平安长大才好。”
  中间四个月是空白,紧接着就是七月份的日记,七月十四号,上面什么字都没写。他用圆珠笔狠狠的在纸上剌了好几下,划破了好几层纸。纸如长而深的伤口,狰狞且外翻。几页之后,就是八月二十七的日期。上面只有四个字:生日快乐。
  我那个时候才知道,那天,不仅是他被强Ⅰ奸的日子,那天也是他的生日。我注重于跟他冷战,跟他争吵,后来更是把心思全放在了这件事上,哪里还记得他的生日……而这算是他的礼物吗?多么深刻的礼物……
  生日的那天,没有人记得,他只是默默的对自己说了句,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他如何快乐的起来?往后每年的这个日子,他都会记得,在去年,前年,甚至几年前的今天,他被人强Ⅰ奸了。
  我的心里好疼,酸疼酸疼的。
  生日快乐。
  呵,生日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的那个有话说是我在空间里发过的,我脑洞大开,想看看没加我扣扣的会怎么说。
→_→空间评论,大家叫我出门小心,其实我觉得你们好温柔的,所以我准备继续正大光明的出门,你们的爱呀,我全都接着~

  ☆、Chapter28(3。30)

  “2011。10。20。阴。我是不是对他有些太暴躁了?或许当初我应该温柔一点,他就会听我的话呢。诚诚不是不懂事的孩子,应该是我的方式激怒了他……如果是因为我的教育方式不当最终才导致他不能及时悬崖勒马的话,那我会遗憾终身。所以我要改,希望下次他可以接受我。但是他最近还在跟我置气,唉,他还小,再过几天应该就好了。”
  所以他下一次主动何谈,说是给我送苹果,实是要我回头。可惜……他还是失败了……
  我抱着日记本失声痛哭。
  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坐吃山空是不可能的了,于是我在第二天就出去找工作了。
  这份工作是在一个酒吧里做服务生,加上提成和小费,一个月能有三千来块。这比我之前赚得多的多,这也正是我想要的结果,
  应聘很成功,主管当即敲定今晚五点准时上班,额外定了套工作服又花了三百。一切准备就绪后已是中午了,我也有些饿了。去超市买了包乌江榨菜又买了馒头和着凉水就这么对付了一餐,吃完后我就往医院走,准备去看看他。路上走着的时候我用手机查了下工作的注意事项,看完后我又去买了条烟,准备晚上送给领班。
  他还在睡,安静的很。如果不看浑身的石膏绷带管子,那他或许很像被纺锤刺中而沉睡的王子。我说,我一定会把你治好,像你保护我一样,如今我也要来保护你了。
  还剩下一些时间,我回家睡了一觉,因为晚上要工作到次日凌晨两点,所以我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这是我第一天上班,所以千万不能出差错。
  人要机灵点,学会察言观色,千万不能同领班和客人发生冲突……默念着,我慢慢入睡。
  晚上我提前了二十分钟到酒吧,上班前我只配着榨菜啃了一个馒头。馒头真是个好东西,价格便宜还顶饿,吃一个下去再猛灌水,等它涨得把胃填满了就不饿了。实在觉得味蕾乏了,那就吃块糖。为了省钱,我就这样啃了两个月的馒头,尽管“有了乌江榨菜,吃饭就是香”,但我还是吐了。不过那个时候我也不必在吃的方面拮据了,但是我却得了一种叫做“见到馒头就恶心”的病,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领班是个女人,莫约三十岁的样子。长得还不错,短发,身材姣好,穿着小西装和高跟鞋显得十分干练,大家都叫她“薇姐”。我把烟给她的时候她直接收了,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说了一句:“好好干。”然后便走了。
  她是个很酷的女人。她圆滑,世故,冷漠,社会及一身。放在外面看是某个企业的高管,女白领;放在这,那简直叫……夜场代理人。
  她可以和别人抽烟喝酒谈笑风生,也可以二话不说一酒瓶子在桌边上砸出玻璃碴,握着瓶口告诉别人这不是闹事的地方。
  平心而论,比她厉害的大有人在,但我步入社会见到的第一个“社会人”便是她,所以对她印象比较深。
  她手下的服务生不敢在她眼皮子底下捣乱,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就都是省油的灯。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鱼龙混杂。新人但这总是会受点排挤,后来我也都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但是这个人的确是做过头了。
  他叫赵兴岩,二十岁出头,是个小混混,喜欢欺负新人,看我尤其不顺眼。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刚上班第一天,他就跟我抢着服务了几桌客人。当时我还不懂,但后来我看到他拿着小费对我轻蔑的笑时,便明白了一切。
  好,他是老油条,混得时间比我长,我不跟他抢就是。我只为了工资,我要拿回去给我的瑾泽治病,我不闯祸。
  第二天我端着酒准备给客人送去,他迎面而来,故意跟我撞了满怀。我躲闪不及,酒洒了一身。最后不仅赔了钱,还赔上了一件白衬衫。领班看了我一眼,告诉我以后工作专心点,不然就别干了,说完她便走了。我心有不甘,但也只能吞回到肚子里去。其实薇姐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但是没给她惹了麻烦她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次之后,我明白了赵兴岩就是故意找茬的,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第五天的时候,李瑾泽醒了。
  我说:“……对不起。”
  良久,他说:“没事。”
  “很疼是不是……”我把头埋得不能再低。
  他没回答我,而是问我:“花了不少钱吧?”
  “……没多少。”我小声说。
  他闭上双眼,叹道:“是我连累你了。”
  我最怕他这样说,明明是我的错,可是他怎么总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我欠他的,一辈子都欠他的。上班时间快到了,我说:“我得走了。”
  “去哪?”
  “上班。”我说:“找了份工作,上夜班。”
  他看了我一会,眼神很深,直入我心,我被他看的发毛,便匆匆走了。
  那晚我还没吃饭,肚子饿的要命,好不容易捱到下班,突然又想起来家里什么吃的都没了。正巧有桌客人才离开不久,但是还有个水果拼盘没吃了,趁着还没人收拾桌子,我便去吃两口填填肚子。还没吃两口,突然“哗”的一声,我头上一凉。我闭上双眼,一股啤酒的味道传来,慢慢的,酒湿了我的上身。这事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谁干的。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起身,用袖子胡乱的抹了两下脸就直接离开了。身后的笑声更大,赵兴岩站笑弯了腰,他边笑边骂:“孬孙子,哈哈哈哈哈!”
  外面还冷,我又没有帽子,出了门经冷风一吹头发就结冰了。于是我顶了一个“冰盔”回了家,到家冰又开始化,到了半夜头皮痒得要命。
  我默默的忍着,面无表情,我告诉我自己,我只要想着赚钱就行了,只要瑾泽好了,我现在怎么憋屈都行。我强迫我自己,千万别想太多。或许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已经变了。可至于最后变成了什么样子……呵。
  ……
  李瑾泽总是喘不上气,如今连脾脏都出了些问题,这都是那晚造成的,很难痊愈。
  他的身子是肿的,被打的浑身青黄紫胀斑布,有些地方已经化脓,让人看了都会倒吸一口凉气。尤其是他的右臂和右腿,肿得快有原来的两倍粗,皮肤绷的紧紧的,看着都心疼。我为他擦拭身体的时候都轻的不能再轻,尽管这样,他还是疼的忍不住哼两声。
  他的身体到底怎么样我们都有数,这个有数的代价可能是“无数”。这几天他话少的可怜,我怕他有心思,又要赶我走,所以我总是心惊胆战的。
  他缄默得很。像他这种自尊心特别强的人现在只能躺在床上被别人照顾,连自理都不能,所有的事情都要别人帮他做。在护士为他插下部的导管时,他的脸红的不能再红,双眼轻轻阖上,唇瓣微抿,一副赴死的样子。那次我正在旁边,所以就学会了,以后都是我来做,他的脸还是红的要命,眼中满是羞耻。
  他知道自己的情况,虽然他都没跟我提过,但是他私下里一定问过医生,我了解他。右腿废了,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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