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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情理法-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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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拥军要不到更多钱,在情人面前丢了面子,憋着气回来打架,两人打得红了眼的时候,范拥军浑劲上来,目标从罗敏换成了范思哲。
儿子是罗敏唯一软肋。范拥军怎么着她,她可以不在乎,但是谁要动她宝贝儿子一根手指头,她便要跟谁拼命!范拥军一直知道,而且范思哲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就算再不是东西,也能做到虎毒不食子。
可是今天,打红了眼的范拥军怒发冲冠,完全失去了理智,他看到在一旁哭泣的儿子后,便只有一个念头:毁了让罗敏最在意的东西,让她后悔一辈子!
抄起手边能够到的最坚硬的东西:一把椅子,范拥军没轻没重地向范思哲脑袋拍去,转眼就看到范思哲小小的身子软绵绵倒下去,罗敏僵立当场,根本不敢相信眼前发生了什么!范拥军做势还要砸第二下,还是婆婆反应更快,一个箭步冲过去把孙子护在怀里,那把硬质的木头椅子就砸到她的头上,血无声地涌了出来,老人家抽搐两下,便一动不动了。
见误伤了自己的母亲,范拥军残存的理智回炉,扔下椅子,颤颤巍巍小跑过去,将手指头探到母亲的鼻子底下。没有呼吸!他跌坐在地,脑海一片空白。
失手砸死了自己老娘,将自己儿子砸成颅骨骨折,范拥军最终被判了个无期,连亲爹都从未去看过他一眼,也算是人才了。
从那之后,范思哲醒来后,就再也没有长大过,他保持着七岁儿童的智力,内向,胆小,敏感,时时刻刻处于紧张与不安中,除了罗敏,任何人接近他他都会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只能日日夜夜躲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
如果说这辈子罗敏真有什么后悔的事,让儿子一直生长在范家就是其中之一。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每每她与范拥军打得不亦乐乎时,儿子小小的心灵是如何恐惧,他以一个七岁孩子的视角清楚认识到什么叫暴力,做为母亲的她却没能及时发现儿子的异样,没能在他最需要的时候给他安全感。
范拥军的那一砸,砸掉了范思哲最后的理智,罗敏的长期忽视,更是让他沉浸进不安中久久回不了神。
直到现在,二十多年了,罗敏还在为当初的过错赎罪,她这辈子都对不起儿子,因此这么多年来,她才能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着他,无怨无悔。
苦难
伤害已经造成,罗敏和范拥军花了八年的时间造就了儿子悲剧的人生,范拥军会出牢底坐穿的代价,他的老父亲到死都没有原谅他,而罗敏,则要用她剩余的人生为曾经亲手种下的恶果赎罪。
儿子拖累得她几乎完全没有时间去挣钱,当家里的积蓄用完,是老公公出去打工挣点零花来维持生活,等老公公失去劳动能力后,一家人的生活很快陷入贫困。儿子只有按时服药,才能安安静静地活着,一旦停了,他会陷入深深的恐惧中,每每尖叫不止,拒绝任何人的接近。所以哪怕再穷再难,罗敏是宁愿自己挨饿,也要省出钱来给儿子买药的。
十多年了,罗敏不知道她还能坚持多久。她悲哀地站在卧室门口,等适应了黑暗后,向着角落里望去,范思哲缩在那里,一米八多的身高挤进小小的缝隙,真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罗敏迈步向前走,恶臭更加浓烈,她也曾多次想要说服儿子换身衣服,洗洗澡,可是儿子剧烈反抗之下,她也只能由他去了,让他在自己的排泄物上打滚,熏得她眼睛都疼,心里更疼。
“哲哲,吃饭了。”儿子没有反应,仍然缩着一动不动,罗敏只能先把饭放下,再跪到儿子旁边,轻声劝着。
每一次吃饭都像一场战役,从她说服儿子出来坐好,到拉开厚重的窗帘,再到吃完,通常会花掉一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仅这一项工作,一天两次,都让她觉得心力交瘁。
终于,她收拾了碗筷,又细心地将儿子嘴角的油渍擦干净,她总是尽所有努力想要把儿子伺弄得更干净一点,即使明知道是无用功,也乐此不疲,因为只有这个时候,儿子才会安安静静地坐着任她碰。
等罗敏把每天的例行公事做完,天已经黑透,她躺上厢房临时拼凑的硬木板床上,身体累极,却一丝睡意也没有。
自公公去世,她跟儿子相依为命,原本还是有个略体面的住处的,可是儿子听不得任何动静,三年前楼下有新人结婚,她出去给儿子拿药,将儿子一个人锁在家里,她知道他会害怕巨大的动静,但是她无法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在喜庆的日子里不放鞭炮,只希望自家的门足够牢固,在儿子发狂时阻挡他跑出去伤害别人或受到更大的伤害。
她以最快的速度跑着去跑着回,但还是晚了。婚车回来时,鞭炮声四起,儿子吓坏了,他是没有跑出来,但是他把卧室的窗户砸穿了,一块巨大的玻璃碎片好死不死正扎中了刚刚下车的新娘腿上一根大动脉,鲜血汩汩流淌,等救护车赶到时,人眼看着都没气了。
好好一场喜事变丧事,偏偏罪魁祸首还是个心智只有七岁,明显不正常的疯子,肯定不会为误杀了一个人付出任何代价,于是愤怒的死者亲属把所有的怒火撒到了罗敏身上,变着花样的辱骂不算什么,拳脚相加更不算什么,她都可以忍,毕竟她是绝对理亏的,但是他们让她赔偿,让她搬走,她如何能答应!
离了这里,他们无处可去啊!为了儿子的病,她早已经家徒四壁,兜比脸还干净,哪一个要求,她都不能应!她跪下哭求,没有人同情她,这样一个危险如定时炸弹般的疯子就住在他们周围,让所有的街坊都害怕了,今天是结婚的人家的不幸,可是下一次呢?谁知道会不会因为自家孩子的哭闹,或者过年时串门亲戚的笑声,就让他再一次疯狂,下一次受伤甚至死亡的也许会是自己。
人性本是自私的,事不关己的时候才能高高挂起,真的与自己有关了,那便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一个小区团结起来,罗敏很快连立足之地都没有,她除了带着疯儿子离开,别无选择,而那幢本身也值不了多少钱的旧房子,便赔给了倒霉新娘的家人,她只身带着儿子,来到了这片老旧的木板房。一开始,她还租得起一间房,后来等她累得中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连一个月一百块的房租都成了奢侈的开支,好在房东可怜她的遭遇,有没有那么一百来块钱对房东来说不算什么,便默许了他们不花钱继续住下去,他们终于不用露宿街头,勉强活着。
就在不久前,有两名警察找上门来,告诉她范拥军在监狱里与别人犯人争斗,被对方用磨类了的牙刷把刺中脾脏,大出血死了,顺便给她带来了范拥军坐牢多年,挣的三千块工资,她接了钱,却没有去收尸。
今天夜里,她终于有时间好好去回想回想,她的前夫到底长什么样子。是的,前夫,在范拥军入狱的第二年,罗敏把婚离了,虽然只不过是个形式,背着疯儿子这么沉重的包袱,她肯定不会再有改嫁他人的机会,但是她不想再跟范拥军有任何关系,她不想再被人称为他的妻子,所以特意去找他签字离了婚。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范拥军,十三年了,她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无论如何回想都想不起来,他们的婚姻从来没有过甜蜜,她也从不曾爱上过他。
迷迷糊糊将睡未醒间,罗敏似乎感觉到屋内有人走动,呵呵,她暗自笑笑,不是她在做梦,就是哪个小偷迷了路。
他没有费多少工夫,就很顺利地登堂入室了,大门上锈迹斑斑的锁简直是如笑话般的存在,亏他为了今天还曾狠下了一番心血研究如何撬锁,平白耽误不少时间。
黑暗中,他小心移动,争取不碰到任何物品,两个目标,一个半残,一个心残,应该很容易,这也是他为什么会选他们做第一目标的原因,遭到反抗任务失败的可能小。
连续观察这对母子已经有九天了,他们活得太辛苦,太受罪了。生活得如此没有质量,已经丧失了做为人最基本的尊严,便让他,来结束他们的苦难吧。
死亡
马大姐这几天卖菜的时候总觉得心神不宁,好像少了点什么似的,可是明明一切都再正常不过,她卖了十几年的菜,一切流程熟得连闭着眼睛都不会弄错,可她这种奇怪的感觉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
隔壁摊位的年轻人,大约是还吃不了这份苦,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今天马大姐已经把菜摊前的新鲜蔬菜都一箩一箩堆放整齐,隔壁摊的小年轻才哈欠连天地拉着货进来,只顾得上匆匆打了个招呼,清晨早起买菜的老大爷老大娘们已经进来,他才刚刚开始整理摊位,手忙脚乱中不知出了多少错,自然引得这些老大爷老大妈们心中不满,纷纷转向其他菜摊,丢了不知多少生意。马大姐笑容满面,虽然多忙碌几分,但一想到自己挣的都是真金白银的钞票,再苦再累便也不觉得什么了。
好容易闲下来,已经上午近10点,休息不了几分钟,就会有中午买菜的人过来,马大姐抓紧时间,匆匆将从家里面带出来早晨没有来得及吃的早饭放到电饭锅里加热。电饭锅加些水,直接把带来的饭盒坐进去,温度上来暖暖地吃下去,别提有多舒服了。今天她带的是昨天晚上烙好的韭菜盒子,还有用电高压锅小火慢炖了一整晚的排骨,一加热鲜香四溢,勾起了她肚子里不知道多少馋虫,咕噜咕噜直叫,就连旁边摊位睡眼惺忪的小年轻,都探着头向她这处张望,不停地用舌头舔着嘴唇,大概也是一个没来得及吃早饭,现在肚里空空的货。
这年轻人比自己儿子大不了几岁,而自己的儿子现在在大学校园里边,朝九晚五,经常逃课,每个月她得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还得付出2000块钱的生活费,与自己的儿子一比,这小年轻实在太过辛苦,马大姐心里一软,招呼着他过来,一块垫吧一口,一会儿还有的忙,他们休息时间不多。马大姐的手艺不错,饭菜很香,小年轻确实没有吃早饭,此时早已饥肠辘辘,又懒得泡面,闻到家常菜的香味早就忍不住,马大姐一招呼他,也不矫情,匆匆跑开,买回半只烧鸡,全当加个菜,好过白吃白喝,不然以后还想再三不五时来马大姐这儿蹭饭,太当作理所当然的话他抹不开面子。
两个人吃得很香甜,小年轻吃到了好吃的食物,肚子里有了底,不再饿得心慌,也有了几分聊天的兴致,他初初出来摆摊讨生活,有许多地方可以跟马大姐学习,自然想套套近乎,远亲还不如近邻呢,两个摊位紧邻也需要几分缘分不是,关系处的好了,有什么事情一起能搭把手,也算是小人物的生存智慧之一。可是两人并不熟悉,平常也没怎么说过话,小年轻绞尽脑汁,终于找到了个切入口:“大姐,最近几天,怎么没看到那个瘸腿的女人来你摊前挑菜呀,她上回拿走的菜量并不多,也就够吃一两天撑死了,你看我这儿也有些被压坏的菜,摘一摘都还能吃,一会儿我抓空收拾出来,等她来了,你告诉我一声,我送给她,咱也做做好事,嘿嘿!”
香喷喷的韭菜盒子吃到嘴里突然没了味道,马大姐心里咯噔一下,对呀,好几天没看到罗家妹子了,不会又出什么事了吧,原来她这几天心中不安就是因为罗家妹子始终未曾出现!
两人有几年的渊源,也不光是卖菜的之于买菜的关系。大约三年前,有一回收摊之后,马大姐急着回家去给儿子做饭。那个时候儿子在上高中,学习负担十分沉重,做家长的在功课上帮不了孩子,只能一门心思好好地照顾他们的生活,吃好喝好,穿好睡好,但她工作性质特殊,不可能像每天坐办公室的父母那样,准时准点的回家给孩子做好饭菜,等着他放学,她能做的就是抽出所有的空闲,将饭菜提前准备好,等儿子自己回家就能热着吃,两年相安无事。但大约是高三的压力比以往都沉重数倍,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18岁少年所能负荷的最大值,心里憋屈只能向最亲近的人发泄出来,因此那几天儿子总是闹哄,说父母把钱看得比他重,不然为什么总是为了挣钱早出晚归,一家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连面都见不到。马大姐自知理亏,又心疼儿子,自那之后宁可放弃一些生意,也要准时准点得回去陪儿子吃饭,母子两个在餐桌上交流几句,比什么都重要。结果那一天她收摊收得有些晚,大约等她再赶回去,儿子几乎已经到了去学校的时间,她忙乱之下,那放着今天卖菜所得所有收入的钱包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等她匆匆赶回家,跟儿子说了几句话,想要像往常一样清点一天收入时,才发现平常一直拎在手中的钱包无影无踪。
她来来回回在家与菜摊的路上走了好几趟,又在菜市场自己摊位前前后后翻了几圈,问了相熟的人,谁都没有看见。卖菜是个辛苦活计,起五更爬半夜,挣的不过是些差价,今天收入的钱,有一部分是要作为本金留着明天早上新进蔬菜的,结果现在全赔了进去,马大姐只要一想到自己马虎大意之下,让家里边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就觉得心口都疼,她蔫头蔫脑地回家,直接躺到床上去睡觉,却一直折腾到半夜都没合上眼睛。可是生活还要继续,不会因为她丢了本钱,第二天就不需要去进货了,好在老公并没有说什么,反而安慰她破财免灾,丢了就丢了,让她放宽心,不要再难过,并重新拿了钱给她,叫她先去买菜,别多想。到底是血汗钱,马大姐家称不上富裕,她更不是洒脱的人,总来买菜的老顾客自然发觉了她的异常,但是丢钱这种事,别人除了安慰几句之外,也帮不上什么忙。
从来没在早上出现过菜市场的罗敏,匆匆奔着马大姐的摊位而来时,马大姐是极度厌烦的,彼时在她的眼里,罗敏就是一个什么菜便宜买什么,想方设法想占便宜要添头的抠门主妇,这样的顾客大概没有哪个卖家会喜欢。要在平时,马大姐还有闲心应付她两句,可是此时她心情实在不佳,憋了一肚子的火,没有办法跟任何人发泄,既然罗敏自己撞上枪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果然,罗敏在她的摊前站定,嗫嚅着半天不知道想说些什么,与她之前想免费要些卖相不好的菜时简直一模一样。马大姐一声冷哼,打断了罗敏想要说出的话,这一次一点脸都没给,极尽嘲讽之能事,鄙视她爱占便宜,而且专捡一个羊上薅羊毛,诺大个菜市场,这么多个摊位,罗敏为什么指定沾马大姐一个人的便宜,是嫌她脾气太好,很好说话吗?那么今天她就要让罗敏知道知道,她马大姐也是有脾气的,愿意应付罗敏,是因为她人品好,不愿意应付,也不过是理所当然!
罗敏涨红着一张脸,如果不是生活实在继续不下去,谁又会每天因为几块钱的菜钱如此低三下四,陪小心说好话,还要听人揶揄,但是她今天来却真的不是为了买菜。她小心地从自己的破布袋子里拉出一个布包,一层层打开,马大姐漫不经心的一瞥,心漏跳了半拍,这不是她遍寻不到的钱包吗?是罗敏偷走的?不对不对,昨天收摊之前,她还看到了这个钱包,那个时候罗敏早买完菜走了,不是她拿的,那是她捡到的,专门给自己送回来?
罗敏将钱包拎过去,放在马大姐的摊位上:“这是昨天、昨天菜市场收摊之后,我想过来捡点儿菜叶子,在垃圾桶发现的,我以前来你摊位前买菜的时候,总看你拿着这个包,一眼就认出来了。里边还有3000块钱,你数数,我,我真的没拿,如果有什么少的,绝对不是我拿的。你、你、你要相信我。”罗敏结结巴巴地解释着,她是穷,没有钱,但她至少还有骨气,求人施舍可以,偷别人东西,绝对是超过她做人底线的行为。
马大姐恍惚记得,昨天她临走时去丢过垃圾,大约是不小心将钱包一起扔进了垃圾桶。失而复得,马大姐激动万分,同时更惭愧万分,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罗敏的家有多困难,从她隔三差五来菜市场买最便宜的菜,偶尔买些鸡蛋,几乎从来不买肉,以及她身上洗得发白还打了补丁的衣服都可以看出。3000块钱,对马大姐来说,是一次进菜的本金,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丢了她当然会心疼,会纠结,但是终究丢这些钱于她无关痛痒,饿不着也冻不着。但是罗敏,这笔钱在她眼中显然是个大数目,她可以给自己买身衣服,可以买些好吃的改善改善伙食,剩下的钱留着慢慢花,至少能过一两个月衣食无忧的生活,又或者,就算家财万贯,捡到钱又有几个人真正愿意去还给失主,这东西不记名不绑定,谁捡到谁花,几乎都算得上是惯例了。因此马大姐从来没有想过,这么一个生活窘迫,急需要钱的人,居然会有如此高的道德情操,她为她刚刚蛮不讲理地向罗敏发脾气而感到内疚与惭愧。可是说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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