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茶门娇女-第2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凛然,那股女王范儿甚至和她古香古色的中国名字“秀娘”都不怎么匹配了。听人说她此前有一阵子去了广东、香港,可见受了不少新式风格的熏陶。
    难道她就是那个神秘的买家?我有些怀疑,但是脸上依然保持客气的神色,依旧称呼她为“林老板”——说不定,经此转折,她真的要成“老板”了。
    闲谈片刻,便转入正题。林秀娘经营舞月楼多年,不愧是生意场上的老手,浏览了一遍合同,便已经知晓交易梗概。她提了几点事项询问,我也很细致的解答了一番,整个过程甚是爽利、友好,完全没有小娘子似的扭捏和计较。而且,林秀娘也很爽快的答应了我所提出的条件:不得辞退原有员工、移出所有王氏古董、保留景元茗府的招牌字号等等。
    “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她签完字,补充说。
    “请说。”我看着她,颇为不解——什么请求需要放在签完字说,而不像一般的买家什么事都是提前说好,以免卖家反悔。
    “思华斋里的那一套永乐窑出产的白瓷茶具不知还在否,如在,可否留下?我方可以多付一笔钱。”
    我听了,片时醒悟,微微一笑,道,“原来是他叫你来的。”
    “不错。不是他,又会是谁呢?”林秀娘坦然的看着我。
    我并不犹豫,笑了一笑,“可以留下,权当赠送。”
    “那就多谢二小姐,我的事情已经办完,先走一步。”
    她的话音未落,一个熟悉的皮鞋声已然走近。林秀娘带着合同起身离开,正好让出对面沙发的位置。
    我抬头看了看来人,果然是元存勖。四个多月不见,他的短发变长了不少,却依然看得出已经经过悉心的打理。皮肤也由此前的白皙变成了小麦色,不知去哪里晒了日光浴。
    然而让我吃惊的是,他的耳根下多了一道大拇指一般长的伤疤。
    不会是被哪个南洋女郎咬的吧,我暗想。忽而又觉得自己的这种想法似乎过于残忍——毕竟他走之前曾帮了我一个大忙。不及多想,元存勖已经坐到了我的对面。
    端详了半天,他方道了四个字,“别来无恙。”
    我淡淡一笑,也回了一句“别来无恙”。
    中学生都知道,这四个字常用作别后通信或重逢时的问候语。可我的脑子却在怪异的想,应该是“你别来,我自然无恙。”——这个说法,有点像《易传》一书对“无恙”的解释:“上古之世,草居露宿。恙,噬人虫也,善食人心,故俗相劳问者云无恙,非为病也。”
    按此解释,“恙”是一种善食人心的虫子。元存勖之于我,简直和“恙”无二。所以,再次相遇,要想继续无恙,恐怕也不能够了。
    他好像看出了我眼睛里隐含的神情,说道,“怎么,不欢迎我?”
    “是客三分礼,怎么会不欢迎?何况你已经成了景元茗府的新东家,怎么能不欢迎?”我道。
    “你还是老样子,一点儿没变。”元存勖看着我,深黑色的眸子更增了几分意味深长的味道。
    “是人就会变,你我都会变。”我的言词虽然是否定他的话,语气却还平静。
    他点点头,“嗯,变老了。人也许没老,但心老了。不然怎么会放弃王家在沪上首屈一指的茶庄呢?”
    我不愿做多解释,只想结束谈话,便道,“自然比不了元二少爷的雄心壮志,我只不过一个小女子,有何本事?如同手中的一杯水,端不起来,只好放下。”
    “这么谦虚,不像你的风格。”他抿了一口茶,带着几分嘲讽似的笑说道。
    “你可曾听过,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之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之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戒?戒什么?你难道是在戒斗?——或是要跟我和谈?”元存勖双手摊开,向后一靠,目中含笑。
    我放下手中的茶,拿包起身,对他说道,“合同已经签完,没其他事的话你就自己在这里享受吧。这里的好茶应有尽有。”
    说完我便走了出去。元存勖依旧一个人坐在那,双手环抱着脖子,向后靠着沙发,像是睡着了一般。
    想起他耳根下的疤痕,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伤感——我应该不会心疼这种人的。然而,我终于已经不再那么讨厌他。
    第九十四章闲逛商场
    出售了沪上最大的招牌店,又暂停了将近三分之一的门店,不少同乡商人都以为我是一个不懂生意的女流,在背后指指点点,蜚短流长。对此,我也不去计较,果真做起小女人来,每日只是在家研究各种茶叶知识,偶尔读读旧日的书籍,闲来揣摩一下茶道,幻想着哪一天世界和平了,把王氏茶庄开到欧洲去——而那时,我只愿做康河边上的一个小店主。
    一日,明曦从学校回来,要拉着我去南京路的百货商场看服装。我很是纳闷,平时家里的衣服多是从制衣坊定制,她怎么突然心血来潮的要去百货商场?她只说家里的样式太土。到了才知道,原来学校要表演现代剧节目,要求表演者统一着新式洋装。
    “既然是洋装,为什么不借我的呢?”我又不解。
    “不行,你的又太“西洋”了!况且,也难统一。”明曦说道。
    哦?太土也不行,太洋也不行,到底要什么样的?
    “叶浅予,知不知道?”她神秘的问我。
    我摇摇头,表示从未听说过。
    “姐姐,想不到你这么跟不上时代!如此有名的设计师,你竟然没有听说过!”她见我不知道她口中的名人,甚是为我感到惋惜。
    “哦,想起来了——你是说《玲珑》上经常刊登服装设计作品的那个人?”我恍然大悟。
    她听了,高兴的拍手道,“就是就是!这次表演就要统一选择他设计的服装。喏,就是这个样子!”她从包里翻出一本杂志的一页,指给我看。
    原来是《玲珑》杂志推荐的一个作品,一款黑白相间的套装裙。早些年在国内读书时,看过几本这类杂志——大多是讲时尚设计,在女学生之中很流行。可是《玲珑》早在一九三七年就停刊了,现在她所拿出的都是旧刊物。
    哈,还说我跟不上时代,其实她才是留在旧时代里不愿出来的孩子。我暗笑道。不过我并不计较她的话,只管跟她走。
    明曦引着我走进一家店,里面有服装,也有鞋子,风格上颇体现出一种港式的新潮,也算是中外结合吧。展示的女装包括连衣裙、套装裙与学生装等,多少借鉴了欧美当下比较流行的款式,明显区别于中国传统而古典的服装风格。
    明曦所推崇的叶浅予的设计,就是仿照西式西服套裙的造型,在衣领、门襟等款式的细节上采用西式的燕子领或青果领,并在领襟上饰有绢花,如此,古典之中不失时尚。如果再配以手袋、高跟鞋、丝袜等,就更为洋气了。
    店长给我们拿出那款黑白相间的套装裙——其实也就是比普通的学生装洋气了一些,不过价格上比后者要贵上三倍。我很怀疑家里没钱的学生怎么办——难不成被排除到表演人选之外?
    明曦解释说,“你放心,我们表演社已经得到了一位同学的父亲的支持,所有的服装费、化妆费都由她父亲来负担,不需要我们花钱。”说着,她冲我眨了眨眼睛,意思是看人家多么大方,而我对她和德元的零花钱却有所约束。我权作不知其意。
    试完了这件衣服,她又看中了一双鞋——是一*白色的女士皮鞋,看那纹路、材质,应该是鳄鱼皮的。
    明曦显然很喜欢,左看右看,试了又试,爱不释手,许久,她终于有些犹豫的问我道,“这双鞋不在表演花费之内,姐姐你可以为我负担吗?”
    她把标价指给我,竟然要一百块钱!
    “小妹,你可知道茶庄里普通员工一年都挣不到这些钱的!”我对她声明道。
    店长看到我吃惊的样子,过来和气的解释说:这是鳄鱼皮的,不同于普通皮鞋,穿起来又时髦又舒服,现在卖得很快,这是最后一双了。
    上帝!身为王氏大东家的我竟然被一个小店长当成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什么是鳄鱼皮,真是无语!
    这时,一个声音飘过来,“喜欢就拿走吧,千金难买美人愿。”
    谁这么不合时宜的可恶?我扭过头去,看到一张邪邪的笑脸。

☆、第九十五章 割爱而去

元存勖正挽了一个女郎的胳膊,站在门口——那女郎不是别人,正是林秀娘。想必他们俩也在这里逛商场、买衣服。郎才女貌,一对璧人,也算是一道显眼的风景。
    明曦瞧见是元存勖,不由得有些局促,换下了鞋便起身要拉着我走。我很诧异她竟然舍得那双鞋,当然我知道那是缘于少女的羞涩。
    元存勖瞥了一眼明曦和她旁边的鞋,笑着问道,“小妹喜欢吗?喜欢就拿着,做哥哥的可以买了送给你。”
    明曦的脸顿时红了,低下头没有说话。
    要是别人听了这话、这语气,还真以为他是我们家的近人,至少沾亲带故,小妹要糖便买糖,小妹要鞋便买鞋,实际呢?哼!好会占便宜!
    元存勖说着,便抽出了胳膊,放开了林秀娘的手;后者很有眼力见的就走向了那个店长。
    这不是故意让我难堪吗?就算王家穷得要饭吃,也绝不会接受这种嗟来之食。
    我拦住道,“不必了。”又看了一眼元存勖,硬声说道,“元少爷在外面走了一圈,口气就是不一样,公然在这里炫富。”
    “当然,怎么说也算见了世面。如果有机会,还想像二小姐你一样,去欧洲溜达溜达。”
    我别过头,不去看他,只觉得肚子里填了一股气。
    元存勖拿准我的情绪,嘻哈的笑道,“现在才晓得你为什么要卖掉茶庄,是不是手头紧哪?如此好说,跟我说一声不就得了吗?又不是第一次——”
    “元存勖,你别太得意!”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然而,我身无寸铁,更是手无缚鸡之力,有什么办法惩治眼前的这个人呢?
    “好啊!俗话说,骑驴看账本——走着瞧。如果还有第二个景元茗府,我照收不误!”他满不在乎的笑道。
    卖掉景元茗府已经是轰动晋商圈子的大事,甚至让一些生意上的合作方以为我无能无志,可是我并没有受到那些风言风语的影响——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才卖掉景元茗府的。可是,元存勖在此说出这样幸灾乐祸的话,却让我感觉他格外的刺耳、刺心,恶毒到无以复加。
    我气极了,怒视着他,以同样恶毒的话反击道,“你凭什么居高临下?让我向你求告,除非我的舌头烂掉!你以为我会像你一样,甘心给日本人敬茶倒水?我才没那样的骨头!”
    元存勖听了,顿时怒火燃烧,脸色刷的暗下来,像一块灼烧的玄铁。
    明曦见到这种情势,赶忙把我往后拉了拉,生怕我们越吵越凶。林秀娘则挽紧了元存勖的胳膊,劝道,“不要说了,咱们走吧。”
    “你这个女人,真是忘恩负义!”元存勖看着我,额上青筋毕露,如同拧得紧绷绷的缰绳。
    我知道自己的话说得很重,但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确实,我不得不承认欠了他很多,包括钱财、人情乃至方云笙入狱时的性命。但在此刻,我却情愿变成一个负心人,一概不认,全部推翻。
    不过,在明曦的劝说下,还是接了他的最后“一箭”,不再针锋相对的反击,而是拉着明曦的手,转身走开。
    没走多远,就听到那个鞋店里忽然传出一声轰响,好像是鞋架子倒地的声音,仿佛听见林秀娘在那里劝着元存勖,并和店长说着道歉的话。
    明曦吓了一跳,紧紧的拉住了我的手,我抚着她的瘦弱的肩膀,说“不要怕”。
    第九十六章失之得之
    第二日,明曦回学校去了,家里又只剩下我、母亲和大嫂几个女人,外加芸儿一个孩子。仆人们来来往往的忙碌着,而我们,却感到莫名的冷清和寂寞。
    忍不住又想起明曦,她轻易不跟我提一次要求,做姐姐的我如何忍心让她失望呢?毕竟大哥走了以后,需要我这个长姐来照顾她、安慰她,她这样一个小小的需求,为什么不能满足呢?
    不由自主的,我徘徊到那家鞋店——店里的鞋架子已经收拾好了,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那个店长认得我,依旧笑脸迎人,很恭敬的问我需要什么。我犹豫了一下,厚着脸皮问昨天的那双鞋还在不在,那个店长很惋惜的说已经卖掉了。
    我“哦”了一声,不甘心的问道,“果真卖完了?这么快——”说着,仍然拿眼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扫了一遍几排鞋架子,果然没有和昨天那双一模一样的乳白色女士鞋子。
    越是这样,越是显得那*白色的女式皮鞋的独一无二,越是叫我为自己的一时意气而懊恼。
    “我们店里的鞋质量、做工都是一流,但是有的品类定价高,走量少,我们通常不会进太多货。”
    那个店长依旧不忘夸赞自己店里货品的好处,可是我此刻并不关心价钱,只关心数量——有,还是没有。
    那个店长看到我失望的样子,忽然想起了什么,支支吾吾同时也很委婉的告诉我:最后一双是昨天和我吵架的那位少爷买走的。
    我听了,更加失望,便转身走了出去。到了门口,看到一个和大世界剧院圈里有些相似的游乐场,只不过规模更小,只有单调的几组滑梯和几只旋转木马。我交了钱,坐到了一个木马上,托着下巴,任凭其悠悠的转着。
    脑子里只有那双鞋。其实我已经不记得那双鞋具体的细节模样,只是忘不了明曦的眼神。
    不知何时,猛地抬起头来,发现对面的木马上坐了一个人,正在看着我。
    “你来做什么?”我看着元存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噩梦。
    “怎么?后悔了?”元存勖一脸坏笑。
    我支开两手,推了推发梢,没精打采的说道,“我要回家了。”说着便拎起包,下了木马。为免争执,还是早走为妙。
    元存勖跟着跳下来,双手插兜,说,“就这样让自己的小妹失望?”
    “就算让她失望,也总比让你如愿好。”
    “如我什么愿?”他故意问道,什么愿自然他心里最清楚。做生意的人永远有一笔账,取之与之,失之得之,从来不会白走一单。
    元存勖继续说道,“我可以把鞋送给你。不过,也请你帮我一个忙。”
    我背对着他,说,“我不想和你做交易。”
    这还不是交易?交易不分大小,不分贵贱,借债五万大洋是交易,换一枚纽扣也是交易,所谓交易,就是拿你的换我的,用我的换你的。可是,我有什么呢?不仅欠钱财债,还要欠人情债!
    “只是帮一个忙而已。没什么交易。我想买一件西装——需要一个人帮我选一选。”
    想找这样的人,舞月楼里多少位?随便叫一个就是了,在此故弄玄虚。
    “你也太高看我了。我会有什么眼光?”我冷笑一声。
    “怎么样?只消看几眼,就可以为你妹妹得到她最喜欢的礼物。”元存勖走上前,拉住我。
    他太了解我了,知道我不愿让明曦失望,所以很有预谋的在这里“等”我,守株待兔一般,就此再提出要求。可恶的是,我偏偏是那只蠢得不能再蠢的兔子!他真狠——总是拿准我的弱点、我的窘迫所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昨天两个人还凶凶的吵了一架,今天却要陪他看衣服,真是——
    我佩服他的厚脸皮,也惊诧自己的不记耻。偶然的一瞬间,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他说过的那句话,我们才是一路人。
    上帝,我真的和这种人是一路人?我昨天还在骂他没骨头!
    心里不知上下激荡了多久,我终于还是回了头——对我来说,有他在此,苦海无边,回头也不是岸。然而,也许是心中对明曦的一丝丝不忍在作祟,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

☆、第九十七章 西装有品

我和他一起走进了一家高级男装定制店。估计元存勖是老顾客了,店长一见财神到,便喜笑颜开,热情如火,语甜似蜜。不必来客开口,店长已经和伙计一起将十来套最新款式的西装一架架推了出来。
    元存勖看了一套又一套,都不满意,便让我看。我奉行职责,便也看了一通,建议说只有上身穿一穿、试一试,才知道合不合这个人。
    “难道你以前买衣服只用眼睛看从来不试的吗?”我不忘嘲笑道。
    “衣服如女人,看着顺眼,便取(娶)来家中。”元存勖摸了摸下巴,冲我笑着说。
    我竟然陪这等猥琐的男人来买衣服,真是丢人!我半低了头,急匆匆走进去,坐到旁边等候室的沙发上,侧眼瞥着他。恐怕这时候我自己都无法掩饰满眼的不情不愿。
    不过,他似乎并不在意,还是走近了试衣间,换了一套深蓝色西装出来。
    他确实算得上一个不错的“衣裳架子”,身材修长而且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