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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鹿笙-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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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星宇震惊了:“这个……挺值钱的么?”他看着“日煐”长得像小时候玩的玻璃球,又看着鹿笙随随便便就拿给他用,他一直以为这玩意儿是寻常之物。
    “那当然!就这九颗,不说管你一世安生,但至少够你胡吃海喝十来年了!人类科技造的导弹,天天在新闻里飞来飞去,一颗造价也是几百万呢!快收起来吧,省得被别人看到然后发生‘杀人夺宝’的狗血剧。”
    鹿笙说得很轻巧,那是因为他拥用制造“日煐”的能力。他有法宝“日燧”,只需要挑一个大太阳天,选择日光最盛的正午把凹面铜镜状的“日燧”祭向太阳,再配合相应的密咒,炎阳精华就会自动在铜镜的凹面凝成玻璃球状。如果出现连续大太阳天,“日煐”其实可以实现量产。但,制作“日煐”的“日燧”却是独一份儿(仅目前所知,不排除他人持有同款),所以,“日煐”因为垄断而价高。再加吞服“日煐”可以获得瞬间提高法术攻击力的效果而且没有副作用,对于普通修行者而言,“日煐”当然是宝贝啦!至于鹿笙本人,虽然知道“日煐”的市场价值,自己却并不以此吝啬。
    世事总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鹿笙并不觉得给了刘星宇“日煐”算什么,刘星宇却往心里去了。长这么大,除了爹妈、除了表哥等血缘亲属,刘星宇挖空记忆也想不起来还有谁像鹿笙这样对他如此大方过,大方且不记回报。刘星宇不是一个好学生,其本上交不到有理想、三观正的学霸朋友;他家的经济状况很好,于是结交了一帮哥儿们。可惜,这些哥儿们一到摊上大事就纷纷撇清跟刘星宇的关系,甚至有一次群架过后被抓到派出*所,当着被请来的父母的面,哥们儿纷纷表示以后不再跟刘星宇来往。
    刘星宇是寒过心的、是在叛逆青春期失望且孤独过的少年,因此,他的怪性格决定他有胆量跟灵界的人来往。在遇到鹿笙之前,刘星宇觉得花将离就是好哥们儿的正面典范,现在——当然不能说花将离被比下去,因为花将离和鹿笙本来就不具有可比性——刘星宇想着鹿笙不计“前嫌”传授灵力运化的方法、免费赠送灵角吊坠和“日煐”,甚至自己这一身的灵力也是鹿笙“给予”的……刘星宇由衷地对鹿笙说:“鹿笙……谢谢你!”
    声音话语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原本有形无质,可一旦它混合了真实的情感,平面的声音就变得立体,仿佛直接从二次元穿越到三次元。刘星宇发自内心的感谢,鹿笙的耳朵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感谢的语气,完全不同于斗嘴时的语气。并且,刘星宇的眼神也是真挚得一塌糊涂。
    鹿笙近距离接受到这般感谢的声音和眼神,没来由心里竟慌乱起来:“也没什么啦,你肯陪我冒险,我总要最大限度地保证你的安全嘛!”
    气氛正好,刘星宇越发觉得感激的情愫在体内加速起作用。一激动,他就脱口而出:“鹿笙,说真的,如果你是个女的被我gan了,我一定会对你负责的!”
    啪一掌正中胸口,刘星宇被震得差点儿吐血。
    鹿笙面如敷霜、眼寒似刀:“你特么再敢提这事,我就当场阉了你!我是男的,不需你负责,你也负责不起!”
    
    第26章 问年龄大烧一片
    
    好好的气氛被毁了,刘星宇的第一反应不是失言之后的自责,而是被打之后的恼怒:“姓鹿的,你特么真以为我不敢还手是吧?脾气比女人还难搞,我忍你很久了!”
    鹿笙本来就不是什么纯结糯萌的小白兔,他本领高强,怎么会容忍刘星宇?“好啊!不必忍我,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少本事!”手掌闪动银色灵光,再次欺身拍向刘星宇。先前那一掌虽然拍得狠,却并没有使足力道,没想到刘星宇这厮半点不知进退,不知进退的都去死!
    刘星宇不闪不避,提掌相迎。他手掌有金光闪动,显然灵力的运行方式与鹿笙一样,只不过灵力属性不同。
    这下倒好,这才是“教出新徒弟、饿死老师傅”的节奏呢!刚刚学会了本领就敢拿来反咬一口,真是反了天了!
    鹿笙气上头,哪里还顾得上会不会引来火蚁妖,拳掌相辅、虚实相生,务必给刘星宇一个惨痛的教训。
    得益于从小打下的传统武术底子,如今有了灵力运化,刘星宇俨然成了一位武林高手,接招还招毫不吃力迟疑。他虽然在法术使用上远远不及鹿笙,但近身搏斗却是他的专长——学校一霸、打遍高中联盟无敌手,小小年纪却经验老道。甚至,刘星宇自然而然发出的那股子狠劲,拼着自己受伤也要先搞残对方,好几次让鹿笙差点儿吃亏。
    近战搏击僵持不下,鹿笙觉得自己脸面无光,灵力震动迫开刘星宇之后双手迅速掐诀:“黄毛小子,本座今日要你化为尘土!”
    完了!刘星宇终于发觉事态不妙——大巫师动了真怒了!
    来不及求饶,一向好运气的刘星宇自有“贵人”相助。嗖嗖之声不绝,数支长矛被投掷破窗而入——火蚁妖的民居,墙面开凿的窗户太多,窗上那些看似玻璃的透明玩意儿其实比纸还要脆弱,似乎民居房的设计原本就是为了投矛方便。
    这下好啦,两人一时“把持不住”乱斗,果然引来了巡逻的火蚁妖。
    鹿笙背对长矛掷来的方向,刘星宇刚好是正脸。眼见寒光闪至,哪里还有心情互殴?刘星宇一个飞扑,抱紧鹿笙在地上连滚,电光火石间带着鹿笙躲开了长矛。
    噌——长矛插在鹿笙刚刚站立过的地方,矛杆微颤。
    好险!饶是鹿笙本领高强,也不由得后怕。因为感应力被蚁巢的结界压制,等到他发现攻击来临已经晚了。要不是刘星宇……咦?鹿笙被勒得有喘不过气来,拍开刘星宇的手,小声说:“放开!”
    刘星宇放开手,眼睛却仍然盯着鹿笙:快赞我!快谢我!
    鹿笙看出了几分意思,抱拳拱手:“大恩不言谢,如果你能够活着回去,本人一定加倍报答!”
    刘星宇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尼玛——‘大恩不言谢’这种话不是应该由我来说么?还有啊,什么叫做如果我能够活着回去,你特么就是不希望我活着回去,是不是?”还要往下追问,鹿笙做了个噤声了动作。
    屋外的火蚁妖开始吆喝了:“什么人在里边?滚出来!”因为鹿笙和刘星宇停止运化灵力对打,它们无法感应屋里边的情况,毕竟灵角吊坠还是很有效果的。
    刘星宇摊手,用口型对鹿笙说:“现在要怎么办?杀出去么?”
    鹿笙想了想,对刘星宇招招手,刘星宇就乖乖偏了脑袋把耳朵递过去。鹿笙的呼吸声全被收纳,温热的气流轻轻喷在耳廓,刘星宇只觉得有一股舒服倒极点的骚痒从耳朵一直延伸到心里,过电一般麻酥酥的爽。恰好,鹿笙说出的话也是俏皮的恶作剧:“把你的炎阳灵力运化到极致,一把火烧了这间房子。”
    杀人放火——刘星宇听得一颗心都酥掉了:要是鹿笙平时全都是这个状态那该多好啊,就算他是男的,我也可以勉强尝试……想到这里,刘星宇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一瞬间的怔愣呆傻,刘星宇被鹿笙一巴掌拍醒。鹿笙瞪着眼小声斥道:“这个时候还走神?想什么呢你?我刚刚说了什么,你听到没有啊?”刘星宇一连好几个嗯,鹿笙又说,“你有翠云宫的指环护身,这个指环的隐蔽效果比灵角吊坠强到不知哪里去了,别担心,就算你运化灵力也不会被人发现的。”
    刘星宇连连点头,脸颊有些发热。怕被鹿笙瞧出“问题”,刘星宇转身迈步:“我找一找可易燃的东西。”结果,环视放眼,整间屋子里并没有容易点燃的物品。床和家具似乎是某种特殊材料堆砌出来的、摸上去硬邦邦有石头的质感;床单、桌布什么的完全没有,因为整个蚁巢温度舒适没有灰尘,不太用得着这些。好在刘星宇足够机灵,想起之前遇到过织布的火蚁妖,于是打开柜子。果然,有衣服!
    门外的火蚁巡逻队再次嚷开了:“你们现在自缚出来,可免一死!如果不从,我们就杀进去将你们剁碎!”
    刘星宇将灵力动行至左掌,集中再集中,一团红焰终于升腾而起、窜得老高。哪里还需要引燃之物,火焰所到之处,衣物、柜、墙、天花板……像是被人提前泼洒了汽油一样呼呼烧了起来。刘星宇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扭头看向鹿笙,一脸无辜和不解。
    这不对吧?按理说,蚁巢的建筑是用泥土砌成的,应该很具有防火性才对啊!
    “着火了!他们在里边放火!杀了他们!”屋外的蚁妖一阵慌乱,脚步匆匆踏来,看来是急了。
    鹿笙把刘星宇拉到自己身边,手掌在火焰卷出的热气流中随意晃了晃,“致幻蛊”已经放出。蛊术不同于正统法术,施放之间可以不必灵力加持,神不知鬼不觉。任凭进屋灭火抓人的火蚁妖再多,只要被热气一冲,无不中蛊;就算稍远一些仍在围观的火蚁妖,只要能够感受到热量,也都中招。
    幻由心生,每一只中蛊的火蚁妖看到的幻境都不一样。鹿笙拉着刘星宇,匆匆混了出去,一片疯癫混乱之中,谁会在意二人?
    一直到了暂时脱离危险,刘星宇才又惊又喜对鹿笙说:“放火的感觉好爽!我记得小时候过年到乡下奶奶家去玩,河堤上满是干枯的野草,我就放了一把火,呼,从头烧到那头。”
    “……”鹿笙:“哼,我猜一定被刚好经过的大人发现,那人把放火的事情告诉你爸妈,然后你爸妈揍了你。”
    “我擦,你是怎么知道?”
    “南方江河众多,平原地区的人们大多逐水而居。那放火的河堤附近,纵然没有居民住家,也一定有鸭棚草垛之类,如果一把火烧到别人家的私人财产甚至闹出伤亡,打你一顿都是轻的。”
    刘星宇震惊了:“你……你不是打小就待在月亮山当宅男么?平原地区的事情,你一个山里人是怎么知道的?”
    鹿笙拿出瓶装水喝,轻描淡写说:“谁跟你说我是打小就待在月亮山的?我是成年之后才进山的。”
    刘星宇再次震惊了:“成年之后再进山?你看起来比我还小呢……咦,不对呀……按理说,你不是应该已经在月亮山待了许多年了吗?你……你到底多大岁数了呀?”
    鹿笙喝完水收好瓶子,似笑非笑:“我的出生年月,我自己也忘记了。我只得到,那年我跟随父母到山里进药材,那时的人们还留着‘凸瓢辫子’头。后来,也许过了十年、也许不止,再进山的汉人就没辫子了。再后来……嗯,有好多事当时没在意,现在回头看,tian朝的变化真快啊!”
    刘星宇已经完“石化”了。他离鹿笙很近,近到可以隐约闻到鹿笙身上那股来自山林间的淡淡的花木香。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这股清新的花木香,此刻竟带着厚重的历史感。作为学渣,除了共和国成立1949,刘星宇不可能记得朝代更迭的具体时间,但,知晓大概已经足够撼动他的心灵了:“所以……您出生在晚清么?”不知不觉间已经用上了敬词。
    鹿笙笑得狡黠:“你信么?”
    刘星宇:“……”麻痹哦,到底是不是啊!?玩儿我么?
    大巫师是狡猾的,他不想继续某个问题时就会很快转换话题:“我们快走吧,这附近已经不安全了。火蚁妖内部组织严密,放火一事非同小可,如果不趁他们暂时混乱找到杜恒和刘畅,等它们开始拉网式排查,我们也逃不掉。”
    相对而言,做人经验没那么丰富的刘星宇只能被牵着鼻子走:“对了,蚁巢的建筑多是土石结构,怎么那么容易被点燃?难道是塑料泡沫刷漆?”
    “哈哈哈……火蚁妖也做豆腐渣工程么?”鹿笙这一回倒是笑得清朗,“你还没想明白呀?”问题并不出在蚁巢,而出在你——你以为,万里挑一的炎阳体质只是空有名号么?以你的灵力萃生的火焰,那就是‘阳炎’,这世间绝大多物的物理材料都经不住阳炎的灼烧。所以我才让你放火呀,要不然,我干嘛不自己大烧一片?”
    “原来是这样!”刘星宇看看自己的手掌,相互搓了又摸,越发对自己、对鹿笙好奇,“来吧,就让我们大烧一片吧!”恶趣味的坏笑已经勾在嘴角。
    
    第27章 好朋友一言为定
    
    “臭味相投”,当两个人的恶趣味刚好一致,原本天下太平也要硬生生变成天下大乱。“放火玩儿”这种事,本来只是存在于刘星宇记忆里痛并快乐着的片段,这时被鹿笙传授了放火的方法——刚刚还斗嘴打架的两个人,相视笑得奸险。
    假装结伴而行,一路放火!
    蚁巢王城的秩序被打乱了。失火是小事,训练有素的火蚁兵自然能够扑灭。问题是,此火不是凡火,凡火是不可能点燃土石材质的房屋的——有外人潜入王城了!并且,第一间着火的房间里被救出来的火蚁兵个个昏睡不醒,显然是有人刻意为之。
    城中警铃大响!
    蚁巢的结界再厉害,终究不具备满城监控摄像头的功能,王宫里的火蚁族首脑无法知道放火者到底是何方神圣。更令火蚁妖们崩溃的是,放火者刘星宇因为有翠云宫指环的庇护,它们根本无法从灵力波动感应施法的痕迹。
    鹿笙两手背在身后,得意地看着刘星宇跳来跳去放火。火蚁一族为害深重,不仅月亮山附近的妖族受其欺辱、在此地生活的人类也常有性命之忧,是时候给这些虫子们一点儿教训了。更何况,有“天机石”这等邪物存在,火蚁一族必须被消灭!
    谁也想不到,“手贱”有时候也能成为一种让人身心皆爽的行为。杀人放火原本是被道德唾弃的,然而现在……至少刘星宇大做“坏事”,完全没有谁出来阻止,唯一的目击者鹿笙还是他的同伙。
    火蚁一族的灾难,对于刘星宇来说却是一种锻炼。因为鹿笙传授刘星宇运化灵力的方法之后,刘星宇没有太多时间来练习,这下可好了,就当是练手了。
    一而再、再而三,旁观者鹿笙也不由得惊讶起来——刘星宇的学习和动手能力实在太强大啦!
    起初放火,掌心冒火不过三尺高,点火需要接近目标。随着操作的次数增多,刘星宇居然无师自通把掌心火焰缩成球状抛出去——这已经非常近似于攻击性法术了。只靠悟行就能做到如此,天生就是要到灵界混的人呐!
    不断点火、不断消耗灵力,然而刘星宇的身体完全没有出现灵力虚耗的状态。只要刘星宇灵力后继无力,鹿笙就会拿出一颗“月滴”让他服下。月滴不仅能够驱走身体的疲惫,还能够补充一定程度的灵力损耗。如此配合,刘星宇能力越发提高的同时,他心里对鹿笙的好感也越发增多。毫无疑问,鹿笙虽然性格傲娇了一些,但绝对是良师益友的不二人选。甚至,刘星宇深深觉得,那时被巫女龙蕊算计、然后被猛洞河边的尼罗算计,一切都太值得啦!只因为,老天爷最后让他遇到了鹿笙。
    无论友情爱情,总归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建立感情之前,两个人相互遇见才是最重要。遇见,还要发生一些事情,倘若只是擦身而过,那便是终身错过。
    刘星宇预料不到那么久远的未来,他只知道,认识鹿笙真好、和鹿笙一起冒险真好。尽管,当两人斗嘴争吵时,他又会觉得鹿笙这人讨厌。人无完人,世上哪有一好百好的人呢?刘星宇纵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心里已经开始权衡——鹿笙好的那一面压过了坏的那一面。
    蚁巢王宫建成这么多年,或许今朝遇到的是最大的一场火灾。蚁族社群的严密分工、组织纪律到这时就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它们无法扑灭“阳炎”,因为阳炎不惧凡水,于是它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真接拆除火源附近的建筑,如此一来,火烧光了也就光了,不会蔓延。
    全城都在动员,刘星宇和鹿笙的行动就不能太过明目张胆。至少,他们行走移动都会注意避开“人”群。因为大家都在忙于救火,他俩却逆“人”流而行,这会显得太突兀。
    橄榄型的王宫立在球体王城的最中心,走到哪里都能够看到,这方便了刘星宇和鹿笙向其靠近。靠近也得小心,因为随着城里火光四起,橄榄“大柱子”上有许多反光点——刘星宇和鹿笙起初进城时没有发现,现在才知道那可能是王宫监控整座王城的窗口。还好他们一路乔装而来,否则进城的第一时间就会被发现。
    离王宫足够近了,近到可以看清入口的守卫,刘星宇问鹿笙:“你说,杜恒哥和刘畅哥一定会被关在王宫里面么?王宫不是火蚁王族住的地方么,住的地方还设置牢狱,逻辑上讲不通啊!”
    鹿笙微讶:“你怎么现在才问这个?我以为你早就想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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