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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鹿笙-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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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幸,尼罗施加在水球里的强力法术已经消散,仅凭水球本身的效力无法让两人直接陷入意乱情迷。尤其是大巫师鹿笙,他平时与蛊虫为伍,已经炼得百毒不侵之身,其它邪药在他身上的作用也自动打折扣,自己略加运化就让脸上那抹潮红退去。
两人正大眼瞪小眼,忽然一阵脚步声从巷口传来。鹿笙暗说一声“糟糕”,直接伸手把刘星宇拉到身后,自己则挡在前面。火蚁巢的结界厉害,不仅压制了鹿笙的灵力,也压制了他的感应力。巡逻队离得这么近了,他居然没有及时发现。
七人的巡逻小队,领头的小队长左右看过之后,喝问鹿笙和刘星宇:“刚才有微弱的灵力波动,不像是本族族人施法,你们有没有看到可疑的家伙?”
“没有!”鹿笙冷静回应,表情全无慌张,演技天衣无缝。
“没有就好!”小队长一眼看到鹿笙身后的刘星宇,因为刘星宇比鹿笙高,挡也挡不住,“你们俩在这里干什么?”
鹿笙下意识退了一步,这一步可真是要了命!刘星宇本来已经靠着墙了,退无可退,偏偏他前边儿还硬着呢!鹿笙一退,刘星宇就刚好戳到鹿笙的臀*部,隔着裤子磨啊磨,磨得既舒服又难受。
鹿笙怎么可能感觉不出来?堂堂大巫师啊,简直日了汪!想再向前一步摆脱这哭笑不得被戳的尴尬,哪知该死的小队长已经逼了过来直接停在鹿笙面前:“我问你们话呢!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这一声吼,小队的六只火蚁已经举起兵刃摆出攻击的姿态。
得,鹿笙不能动了。臀部被磨来磨去,他又气又臊,双手偷偷掐诀,准备直接弄死这七只不长眼的火蚁妖。只是,一旦开打,九成九会引来更多的巡逻队。
还好刘星宇是一个机滑的小伙子,捂着肚子弓腰对小队长说:“我……我肚子难受……”
其实难受的地方明明在别处,然而难受的感观表现在脸上全都差不多,刘星宇抬头,成功搏得了小队长的信任。小队长倒是好心,反问:“你小子是不是才刚刚吞噬‘天机石’化形呀?那石头有棱有角,刚开始吞到肚子里确实不太舒服。”
鹿笙:“……”靠,这也行?再大的危机也挡不住运气太好啊,这样也能糊弄过关么?
第24章 升级宝弓手电筒
刘星宇自己也没想到巡逻小队长会主动说出一套合理的解释,赶紧点头:“是啊,‘天机石’太硬了,刮得肚子痛。”
小队长哈哈大笑:“习惯就好啦!你想一想,化成人形总比兽形好吧?如果没有‘天机石’,以我们的道行怎么可能现在就化形?好好适应,将来蚁后带领我们横扫苗疆、统治tian朝灵界时,还得我们出力呢!”
刘星宇唯唯应下,小队长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鹿笙的双手有五彩之光忽隐忽现,最终忍住了没有动手:“切!只要杀了蚁后,这群杂碎火蚁也将跟着覆灭,犯不着为了几个口气狂妄的宵小浪费灵力。”再看向刘星宇时,眼神既无奈又气愤,“好了没啊?能走路了吧?”
刘星宇苦笑,弓着腰不敢站直:“消不下去……”那部位铁硬,即使刘星宇以奇怪的站姿遮掩,还是能够看到帐篷挺立不倒。
鹿笙叹了一口气:“这叫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体自己居然不能控制?长小一点儿也就算了,不显眼还能继续上路——谁让你长那么大的!?”说到“大”,鹿笙可是深受其“害”,因而怨念颇深。
刘星宇不好顶嘴:“一不留神……它就这么大了……我也没办法。”就算脸皮再厚,这样子“丢人现眼”也是很尴尬的。尤其,现在不是插科打诨的时候,现在是在执行高度危险任务的时候!
“反正六个小时之内咱们铁定是回不去了,也不急于一时。”鹿笙难得没有摆脸色给刘星宇看,毕竟都是男人,有些事情不难互相理解,“我再运灵力帮你也是枉然,尼罗的水法仍然有效。我们……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我教你调运灵力的方法,以你的悟性,应该很快能够掌握,也就能够自己压制某种冲动。”
大巫师果然霸道,直接踹开了巷子里的民居,将几只在家休息的火蚁妖制服打包丢在一旁。所谓火蚁族民居,不过是独门独院的集体宿舍而已。传授刘星宇调运灵力的方法时,鹿笙又瞥见几只被堵了嘴的火蚁妖正在暗暗交换眼神。不声不响放出“嗜睡蛊”,火蚁妖终于安静了。
世事难言绝对,刘星宇在学校时是公认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代表,有些老师甚至一度怀疑他智商是否有问题。然而,学习枯燥书本知识一再挫败的学渣,学起拳脚功夫、学起灵力运化等等却是悟性惊人。上帝说了,有些房子的门已经关了,想要出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有本事就自己爬窗——刘星宇大概就是那个命中注定要爬窗的少年。
由于先前跟鹿笙的“交流”,刘星宇体内已经蓄积了可观的灵力,运化调节对他来说是极有好处的。灵力运行顺畅,也使得他的身体越发精壮结实。
鹿笙旁观在侧,暗暗吃惊:香球说炎阳和水月是难得的极端对立又极端匹配的体质,果然不假!刘星宇这小子的灵力居然像阳光一样自然生成温度,这跟我的冷月灵力截然相反……月亮本身不能发光,然而反射阳光的月亮却能掩没诸天星光、独照暗夜……莫非,刘星宇这小子注定是我……
强行打断自己的想法,因为鹿笙自己也觉得荒谬。如果只是因为体质相合就强求在一起,那才是有违天道。首先,上一次“交流”完全是意外。其次,刘星宇明明白白说过他喜欢的是女人。最后,鹿笙自己已经表达过抗拒和愤怒,这时如果改变心意,会不会显得太功利太无耻?
按下心里的“非分”之想,却按不住对刘星宇的欣赏。于修行而言,鹿笙算得上刘星宇的大前辈,鹿笙打小就明白自己的水月体质多么难得而珍贵,相应的,刘星宇的炎阳体质也非常罕见。以己度人,鹿笙不免对刘星宇多了几分关心。等到刘星宇灵力运行周天之后消除了身体某处的异样,鹿笙就对他说:“我和你这一趟潜入蚁巢,危险万分;光有逃命的本事是不够的,关键时刻还得有杀敌之术。除了跑得快,你有没有其它额外的本事?机会难得,我可以教你如何把攻击最大化。”
两人之间的气氛难得如此融洽,一个愿意教、一个愿意学,这是单纯的“学术交流”,没有掺杂其它感情和目的。
刘星宇想了想,首先把那个可以化出光刃的“手电筒”拿出来,并且说了其“太阳能”的原理。
鹿笙接过仔细看了看,告诉刘星宇:“准确地说,这柄光刃需要的不是阳光,而是光能。你的灵力带着炎阳属性,说白了就是一种特殊的光能,即使没有阳光,你也可能凭自己的灵力通过这个转化出光刃。你说这是一名猎妖师送给你的?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这个只有你能够使用。”
鹿笙不愧是大巫师,将“手电筒”还给刘星宇之后,立刻向刘星宇讲解如何通过控制灵力将光刃延展变成光矛:“你要记住,你的炎阳灵力是能够直接跟阳光产生关联的,所以,当这个‘手电筒’储存的光能充足时,你的灵力只需要充当‘开关’即可,知道吗?”
以灵力完全灌注和以灵力充当开关,当然是后者更加节省灵力。要知道,战斗之时,如果双方境界相当久持不下,灵力绵长的那一位往往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节省灵力,有时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只不过,以灵力充当开关,对修行者控制灵力的“技巧”要求更高,刘星宇知道了原理,却没有太多时间动手练习,因为鹿笙又转了话题:“你还有没有其它的法宝?近身相斗,你突然化出光刃,极有可能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如果对方在远处施法呢?唉,现在教你法术恐怕来不及啊!”
比起控制灵力,使用法术的难度无疑更高,尤其是那些精妙的法术,光是掌握法诀和咒语的配合就不是朝夕之功。
刘星宇终于把那柄家传的弓拿了出来——仅仅弓身自动耀出的宝光就证明是个稀罕物。
鹿笙接在手里,心里已经凌乱了: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运气这么好的人!别人苦修苦寻,百年时间也未必遇上大机缘,可是刘星宇这小子……好吧,他跟我之间的事不必再提,仅仅指环、手电筒、家传弓这三样……哎哟,怎么连我都嫉妒得脑仁儿疼呢?
翠云宫的指环,已经知道的功能就有:纳物、隐藏、自动存储阳光并且转化成光能。“手电筒”的功能则是将光能转化成杀伤性武器。这些功能听来简单,实则极具妙用,最可怕的是它们仿佛是为刘星宇量身订做的——当然,家传的弓更是如此。
这柄弓,刘星宇只拿给花将离看过,花将离见识有限不知其用。大巫师鹿笙是苗疆蛊师和巫师的首领,他一眼就看出弓的奥妙:“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祖上积德保佑你人品大爆发,这……我也不知道应该如何称赞你。”
所谓人品大爆发,在刘星宇听来有一点点讽刺。毕竟,不久之前,他因为高考130分的总分被父母狠揍、又被表哥联合爹妈强行送到偏僻的山村体验生活、然后遇上一群冒充自助游客的坑比朋友、最后被卷入“虫皿”和火蚁妖事件……如果这也算人品,那现在,难道算是苦尽甘来?
刘星宇情不自禁环视四周:尼玛,苦尽甘来个P啊!小爷我现在待的地方是火蚁妖的私人住宅,这住宅处在它们的王宫老巢!待在这种随便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小命不保的地方,这也叫“人品大爆发”?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决定了人们的心态不同。反正,不管刘星宇和鹿笙各自心里怎么想,鹿笙还是向刘星宇详细解释了弓的“工作”原理。
刘星宇听完,第一次觉得家传的宝贝弓是真宝贝,第一次轻轻摩拭:“你是说,这柄弓本来就没有箭矢,它需要修行者把光能转化成箭矢?这不跟‘手电筒’的使用原理一样么?”
“差不多,但是你家传的宝贝弓比手电筒更加高级一些,使用起来也更麻烦。手电筒本身就是一个能量转化的法宝,光能通过它可以化成剑、矛等近战兵刃,但宝贝弓,需要修行者自己把光能或者本身的灵力转化成箭矢。”
刚刚升起的兴奋劲被现实扑灭,刘星宇摩拭弓的动作也停了:“可是,我自己没本事把光能和灵力转化成箭矢啊!也就是说,宝贝弓目前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卵用,是么?”
鹿笙果断点头。
把灵力具化或者让别的事物改变状态,这是很高级的法术,就算天才也不可能顷刻之间学习掌握。天才,只在悟行;修炼,其实更在于实际操作。
刘星宇也不是全然失望,至少他知道了家传的东西是真的好东西,正要默默收起,鹿笙捉住弓:“谁让你收起来的?传统的方法虽然行不通,但并不代表不能另辟蹊径啊!”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有二更,请下午三点之后再刷~
第25章 气氛正好然并卵
刘星宇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他已经完全跟不上鹿笙的思路了: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到底是要怎么样啊?
鹿笙看到刘星宇傻乎乎的样子,拍掌直接拍到距离刘星宇的脸颊一厘米:“不要一到关键时刻就犯傻,快点给我清醒过来!”
刘星宇先前慑于鹿笙的蛊术,这时又被鹿笙一来一去整蒙比,他已经完全认了:“好的,你说!”
鹿笙从纳物袋中取出一颗明晃晃像是玻璃球的玩意儿,小指甲盖那么大:“这个呢,叫做‘日煐’。它原本是自然界的炎阳精华,被我用法宝收集聚敛成这个样子。内服‘日煐’,可以短时间内提高修行者的法术攻击力,并且没有副作用。除了内服,它还能够外用——这种外用,凭你的悟性应该能够很快掌握。”
刘星宇接过“日煐”托在掌心,他不知此物之珍贵,猜想既然鹿笙说了能够收集,那也许别的灵界高手也可以收集。事实上,就算修行者修为高过鹿笙,如果没有一种做叫“日燧”的法宝,不可能把自然界的炎阳精华聚成如此状态——当然,那些能力逆天的绝世高手或许例外。刘星宇只觉得“日煐”暖暖的,放在手心里很舒服。如果冬天时放几颗在衣裤内袋里,应该很爽吧?
灵力调息运化之法,鹿笙先前已经教过了。这一次教授的,是让刘星宇如何把“日煐”融化。
“日煐”是固体玻璃球状的,其实它的物理属性也跟玻璃很像。灵力属性相应的高温之下,“日煐”就会受热变软、变得像面团一样具有可塑性。由此,把变软的“日煐”化成一只箭矢就是很容易的事情了。
无论如何,刘星宇运化灵力都是一种危险尝试,倒不是他本身会走火入魔,而是灵力波动会引起周边火蚁妖的注意。不久之前,鹿笙只将小小一丝灵力输入刘星宇体内助其静心宁神就引来巡逻小队,刘星宇目前对灵力的控制还不纯熟,一个力道用猛了就会引发不可收拾的后果。
然而,老天终究独爱贱*人,刘星宇这种没心没肺的男孩子一向运气太好。他运化灵力,左手食指的指环自然生成一团柔和的光晕将他裹住,就像食物被套了密封袋——鹿笙离刘星宇这么近,居然丝毫感觉不到刘星宇运功时的灵力波动。
翠云宫的指环也太好使了吧!鹿笙再一次在心里不平地呐喊。
要知道,灵角吊坠虽然也能够隐藏修行者的灵力,前提却是修行者不能够主动运功。一旦修行者主动运功,灵角吊坠就会暂时性失效。
良才值得期待,刘星宇一次就成功了。炎阳灵力集中在掌心升腾,高温之下,“日煐”由圆溜溜变成了坨块状。
“现在怎么办?我趁它软热把它搓成箭矢么?”刘星宇天真地问。看得出来,运化灵力成功,他相当兴奋。
鹿笙的白眼儿毫无保留且精准地甩了出去:“帅哥,咱们好歹是修行者,能力远高于凡人,你以为这是搓面条体验老百姓的生活情*趣呢?闭上眼,集中精神,不断将意念施加在融化的‘日煐’之上,调动你的灵力将它打造成箭矢的样子——用!意!念!”
刘星宇依言而行,已经融化的“日煐”果然在灵力的作用之下蠕蠕而动。只是,一分钟过去了、三分钟也过去了,“日煐”到了一根细长棍子的样子就不再变化,反而在刘星宇手心滚来滚去。
“怎么了?”鹿笙表情严肃。
“我……我脑子里有好多种箭矢的式样,我不知道弄成哪一种比较好!”
“你最喜欢哪种就弄成哪种,其它式样可以下次再弄!”鹿笙说完又在心里暗骂:举旗不定,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出这小子铁定是个花心大萝卜。香球说得没错,刘星宇就是个拔吊无情的渣!
越想越是义愤填膺,鹿笙甚至脑补了一出刘星宇把清纯少女肚子搞大却始乱终弃的剧情,末了又摇头拍自己的脸,自言自语:“我擦,我的脑洞也是够大,这些破事就算是真的,跟我有什么关系!”抬头,愣了;已经造好箭矢的刘星宇正用一脸看到外星人的表情看着他。
刘星宇双手托着箭,说:“大巫师,您的内心戏也蛮多的嘛!”
鹿笙难为情,还好他大巫师的身份可以拿来压人:“这是巫术里边的特殊冥想功法,你懂得什么!?”一把抓过箭矢,“做好了就吭一声,你这样傻等着算什么?万一我冥想三天三夜呢?”
刘星宇受了鹿笙的指导,心里边已经把鹿笙当成半个师父来尊敬,再加上忌惮鹿笙那防不胜防的厉害蛊术,他当然不敢顶嘴。刘星宇虽然性格好强,却也知道遇到强者时应该适当地示弱。况且,看到鹿笙这种欲盖弥彰的急切表情,还真有一点点……可爱。于是,刘星宇嘴里喏喏应着,心里又是另外一套。
鹿笙定睛来看箭矢——好一只箭!不得不佩服刘星宇的想象具化能力高超,“日煐”是一种物殊的能量物质,此时却被塑造成箭头锋锐、箭身富有韧性、箭羽整齐的标准化产物。一次就能成功,更是难得。只是,鹿笙把赞美压在心里,嘴巴率先不满地撇了起来:“你不是说你脑子里有许多种箭矢的造型你搞不定吗?这分明就是最普通的造型嘛!”
刘星宇不好意思地挠着后脑勺,傻笑:“我想来想去,那些奇特造型的还是比不上这种普通造型,毕竟这个是用来实战对敌的,讲求的是杀伤力。奇特造型虽然拉风酷炫,但是可能不太实用。”
“你知道就好!修行最忌讳就是华而不实——如果天下太平、六界无事,花哨的东西或者还能搏大家一乐。但现在危机隐隐,秀花哨无异于作死!”鹿笙把箭矢还给刘星宇,顺手再塞给他九颗“日煐”,“炎阳之精,不是阿猫阿狗的修行者就能够得到的,这些你拿着备用。省着点儿用啊,以后当你修为更精、能够自行将光能或者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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