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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名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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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交出名单
作者:之赫蓝
 

文案
〖拔刀

拔你的刀

尽管在杀了我之后潇洒转身

只留下你口哨的轻佻〗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将我的骨灰做成一只炭笔,画一幅荆卓明的素描,落上三年前的日期。
  让我在三年前,和他永远在一起。 ——方束珺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铁汉柔情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束珺 ┃ 配角:荆卓明,司启刚,俞槊 ┃ 其它: 
==================

☆、chapter01

    头,沉沉的,昏昏的。
  屋子里的空气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环顾四周,除了一张床以外,再也没有任何。
  这是个屋子与外界隔绝的所在,至少我不走出去的话,根本不会有人觉得这里面还住人。
  透过碎了一半的玻璃窗,我看到了外界湿漉漉的雨意。
  一点一滴,润物无声地滴进大地,泥土的清香气息扑面而来,转眼连带着我的视线也清晰少许。
  春雨贵如油。 
  如果不是这样的湿气慢慢将腐烂带给我的右腿膝盖,或许我会有兴致去雨中走一圈。
  然而现在,我只能木然地躺在床上,闻着满鼻子的血腥和腐烂的气息。
  连支烟也吸不上。
  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方束珺会狼狈至此。
  我猜自己现在躺在床上的样子,一定是死了一样。  
  门被推开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惊讶,该来的总是会来,无论我藏得多好。更何况,我其实藏得一点都不好——我藏在以前和他寻求刺激经常来的地方。
  这就是这间屋子里只有一张床的原因。
  原本连床都不想要,但是荆卓明对我说:“随便在地上会铬到你,束珺,你受伤,我会难过。”
  虽然听着肉麻,但我却很受用,高高兴兴地置办了一张双人床,端正地摆在屋子中央。
  当初和他躺在这里的时候,总觉得应该买张更大的床,那样就可以翻云覆雨肆意寻欢——和所爱的人在一起,寻欢之事要做到极致才算不负一腔热爱;然而现在,我一个人在这里躺了这么久,才觉得这床还是太过大了些,显得我孤单到可笑。
  总算,终于有人找了过来,不管这人会给我带来幸运还是招致灾难。总算有个人,让这个屋子不再那么空。
  我没有兴趣也没有精力去看来的是谁,总归一双眼睛一只鼻子,外加一张嘴。
  所以,说句话吧,随便说点什么。
  我闭着眼睛,等着对方。
  长时间的沉默,我自以为已经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来观察我的惨状,但他迟迟不开口,却是卖的什么关子?  
  “方束珺。”
  眼皮猛地一跳,来的,竟然是荆卓明。  
  脚步声在床前停止的同时,我睁开了眼睛,和荆卓明对视。
  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彼此瞧着,我看他依旧意气风发,西装笔挺,姿态完美到无懈可击,扮足了一哥派头,他看我困兽犹斗,妄图挣扎。
  人就是这般奇怪的存在,我分明记得不是太久之前我们还在这里上过床,浓情蜜意,转眼间就换作了一副敌对嘴脸,相对静默。
  在这静默中,荆卓明弯腰,俯视着我:“不逃了?” 
  “逃?”我开口,由于长时间滴水未进,故而声音干哑难听,我觉得好笑,“我为什么要逃?”
  荆卓明,你该是知道,方束珺向来不屑于任何逃避。
  他不再看我,转身出了这屋子去。我顿感全身松懈,躺在床上对着空白的屋顶,一如思绪的空白。
  也对,混合着腐烂血腥味的地方,他向来不喜,在这里屈尊多待一分钟,于他而言,已是对我极大的恩赐。
  我知道他的秉性,也猜出了接下来会有他的手下把我抓回去,锁回小黑屋,当然,如果他们足够仁慈的话,会抬来一副担架。
  却不想,他竟然再次回到了这里。
  折回来时,手上拿着瓶装水。荆卓明坐到了床沿,小小地倒了一瓶盖水,凑近我的嘴唇:“你看,嘴唇都干裂了。”
  声音轻稳,似是惋惜。
  特有的体香冲淡了血腥味,我轻轻嗅,似是熟悉又是陌生。
  我想,我会感觉陌生,定是混了俞槊味道的原因。
  我闭上眼睛,小口啜饮。
  很快喝完了一瓶盖。 
  他没有再倒第二盖,而是打量着我膝盖处的伤:“至少,你该把伤口先处理一下。”
  “废了,不正如你所愿?”我不得不惊叹于他的伪善,面对着我,还能面不改色地说出关心的话。
  荆卓明拧眉:“你从来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
  我豁然狠狠地看着他。
  我没有坐以待毙,我曾经拖着右腿,为了膝盖上的枪伤和卡在骨头里的子弹,奔走了整整一夜。但是拜他所赐,我走不出他的控制范围,他不弄死我,却也不让我有任何得到医治的机会。
  荆卓明,他恨我,所以他要我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腿一天一天废掉,或者跪在他的脚下,求他救救我的腿。  
  但是,怎么可能呢?
  我怎么可能将尊严扔给他们践踏?
  没有得到预期效果,所以他追了过来?
  似看透我的想法,荆卓明低头,深深望我,目光之中竟是沉痛。
  我不明白他的目光究竟是何含义,第一次他这般看我的时候,说爱我,将我捧上了天堂,倒数第二次这般看我的时候,亲手将一枚子弹打进我的膝盖,送我到了地狱。
  现在,他又这般看我,又是唱的哪一出?
  我不知道。
  枉我这辈子血河打滚刀林横行,也算是见人说人话见鬼办鬼事,怎奈到了他面前却是半分精明也拿不出,一肚子坏水统统没了去处。  
  “俞槊失踪了,凶多吉少。”过了许久,他才道出了来这里的原因。
  我侧耳听。
  我猜,这个时候,我的嘴角一定是微微上扬而愉快的——失踪了?凶多吉少?
  “哦?我当你荆卓明有多大能耐,你一心一意护着的人竟也会从你眼皮子底下失踪?”
  心情渐渐愉悦,我强打精神,尽量兴致勃勃地去观看荆卓明的表情,但是荆卓明的目光似乎又在一秒之内恢复了沉静如水,任我左看右看再看不出丝毫情绪。
  你在伤心?或者是毫不在乎?
  伤心做了那么多,却还是守不住你那位情人?或是你那个情人也在你心中占不到什么分量?
  我考虑着任何一种可能性,不过,不管是哪样都足够令我愉快,我越来越雀跃,忍不住笑出声,笑得近乎岔气。等我笑声渐止,眼前阵阵发黑时,荆卓明说出了来找我的目的。
  “所以,你回来。”
  笑声戛然而止,我愤然看向荆卓明,我当为什么要兴师动众来抓我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却原来是要抓我回去做老本行——和他轰轰烈烈相爱三年,他告诉我,我的眼睛很像他的旧爱俞槊。
  当时我问他,何为旧爱,他回答我,他爱上了我的眼睛。
  那段对话之后,方家发生剧变,我和他彻底决裂。
  荆卓明,你是不是看看我的笑话?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吃定了你,到头来却不过是个替代物,毫不知觉欢欣鼓舞地扮足了替身的戏份,在你那位旧爱俞槊回归之时被告知一直活在戏里。
  你陪我演了一场大戏,助我完成使命。你给了我当头一棒,打得我脑浆迸裂,生机全无。
  现在我已狼狈逃奔走投无路,你竟亲自抓人?  
  “你做梦。”
  俞槊不在,你爱上我的眼睛。
  俞槊回来,和我一刀两断。
  现在俞槊失踪,你又来找我。
  这算是什么?
  看着我的眼睛,想着俞槊?整日对着我想着他,床上床下,就算不考虑我的感受,也该顾忌一下你那位俞槊吧?
  “如果你不介意我既是瘸子又是瞎子的话,我倒是可以跟着你回去。”
  “方三少,你似乎弄错了一点。”荆卓明骤然沉了声音,目光阴鸷,“你当我抓你回去做什么?你要记得,我们早就已经断得干干净净。”
  断得干干净净?
  你抽身得彻底,又可知,我还未来得及撤退?  
  我闭了闭眼睛。
  “哦?那你要我回去做什么?”
  “和你将这笔账算清楚。”
  我忽然觉得,初春的天气还是有些冷的,就算我缩进了衣服里,还是不敌寒意。
  他在怀疑,怀疑俞槊的失踪和我有关。 
  但是,怎么会有关呢?我这两天死人一样躺在这个屋子里,全部的精力都用来思考,想来想去想不通,想不通事情的前因后果,想不通我怎么会输给俞槊那种人。更何况,我这么怕疼,膝盖的剧痛让我疼得死去活来,俞槊失踪了怎么却怪到我的头上?
  但是荆卓明的目光真是讨厌啊,一副笃定的模样,死死地盯着我,迫我承认和我无关的事情。
  “我以为你清楚,现在的我根本就没有动他的能力。”我从床上坐起,尽量小心翼翼,生怕动到了卡在膝盖里的那颗子弹,让我白白再受一次疼,看着我已经算是废掉的右膝盖,伤口已呈青紫色,丝丝白脓混着血液往外冒。
  这样的伤口,竟然是在一个活人身上的。
  真恶心。
  我倒吸一口凉气:“否则我这一条腿不就白废了?”  
  说完这句,迎来了一记狠狠的耳光,我只感觉一股冲力袭向脸颊,眼前一黑,头随着力道撞上了床头。 
  似乎是过了很久,意识才慢慢回笼,嘴里弥散着血腥味,而额角则有液体淌下。不知道是嘴里流出的血多一点,还是头上的多一点。
  舌头顶住被打到的那侧,我试图伸手稍微压住额角的伤口——很难受,我清楚自己现在的情况,多流一滴血都是极其不妙的。
  我已经流了太多的血,经不起再折腾。
  然而,手却抬不起来,我试了几次都未能成功地摁住额角伤口,眼前已经完全漆黑,胸口越来越闷,胃里翻腾。
  想吐。
  却吐不出任何。
  只是干呕。
  “我知道你的手段。”荆卓明提着我的衣领,将我抵在床头。
  姿势暧昧,氛围却是杀气四溢。
  啧,不枉我们上了两年的床,还算是彼此了解得透彻,竟还记得我的手段。
  胃里似有刀绞,口鼻之中混合着血腥和胃酸的味道,衣领卡住脖子。
  太难受。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我一把推开荆卓明,趴在床边吐得天昏地暗,几乎吐出了胆汁。
  “是你做的吧。”虽然呕吐得厉害,但是他的话却一字字清晰地传进我的耳朵,像一只不大不小的锤子,一下一下敲击着我的头,慢慢绝我生机,“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废你一条腿?”
  我以为?
  不知为何,听到这三个字,我竟伏在床上,笑得不能自已。
  我以为所有人都可能伤我,杀我,唯独你不会。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希望多多支持O(∩_∩)O~。
2014年10月22日首发,修改于2014年10月26日

☆、chapter02

  我觉得,我大概算是一个失败者。
  在我五岁的时候,由于家族纠纷,被偷出了方家,送到了7L。
  从此与少爷生活绝缘,沦落成为夺人性命的杀手。
  7L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四个字:人间地狱。
  第一次踏进那里,一个孩子死在了我的脚下。
  死之前,他正向着我的方向,仓皇逃窜。
  眼睛里满是恐惧与疯狂。
  我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恐惧,才能有那样绝望的眼神。
  他没能逃出去,一声枪响后,他倒了下去。
  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
  艳红的血混合着不知名的白色物体的血溅了我满脸,血腥味在我的鼻翼间无限放大。
  他试图从那里逃出去,于是他被一枚子弹穿透了脑壳,死在了刚刚踏进7L的我的脚下。 
  杀鸡儆猴。
  一众孩子面面相觑,面露惧色。
  我吓得拖着眼泪,找不到双腿的感觉。
  从那天起,一切皆被血红笼罩,无论怎样都逃不开铺天的绝望;
  也是从那刻起,我知道,7L这个地方,没有实力,即意味死亡。
  我接受着所有训练,从五岁到十九岁,用了十四年,成长为7L仅次于司启刚的杀手。 
  为什么会次于司启刚?我觉得,体位是一大因素。
  ——爱上荆卓明之前,我曾经对司启刚情根深种。
  对司启刚的感情,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
  并非留恋,仅仅是回忆。
  刚进组织的时候,我虽有觉悟,却不够勇敢,个头矮小,经常沦为众人欺压的对象。
  每每被揍得头破血流,却苦于势单力薄,只能处于被动,直到那一天,长我五岁的司启刚挺身而出。
  他挡在我身前,嚣张地撂狠话——这小鬼我罩了,以后谁要有胆子动他一下,刚哥我弄死他!
  因为这句话,我恍惚觉得遇到了守护神,从此不再需惧风雨。 
  他教我各种格斗术,不分日夜地对我进行各种训练,看着我一天天进步,然后看着我把切磋对手打得鼻青脸肿。
  嘴角微翘,一脸欣慰。
  我几乎有七成的格杀本领都是司启刚教的。
  但是,司启刚却不是个纯粹的保护者,他脾气暴躁,行为放荡,经常指使我做这个做那个,不高兴了还会踹我几脚。
  谁让他是救命大爷?我只能揉揉被踹疼的屁股,满脸愤懑地瞪着司启刚,然后再被一脚踹翻在地。
  “要是有人这样对你,你该做的不是瞪着他,而是扑上去,弄死他!”
  司启刚说完这句话,我朝着他扑了过去,然后,又一次被踹翻在地。
  “你还太弱。”
  说司启刚是个人渣也不为过,但是就是这样的人,给了我最好的保护。
  除了从小被司启刚压迫,我从来没有吃过别人的亏。
  那个时候,我最厌恶的便是初次登场扮演好人、随后露出本来面目的司启刚,但同时最依赖、最相信的人也只有司启刚。
  没有司启刚,也就没有活着的我。
  我拿司启刚当做最重要的人看待、依赖。
  他告诉我,之所以在几个小鬼中唯独挑了我罩着,是因为我的长相。
  够漂亮,足够引起他的兴趣。
  为此,我庆幸父母给的这张脸。
  司启刚各方面都出色的不像话,是我奋斗和努力的目标。
  我总觉得,我要是有他那么厉害,有朝一日一定能踏出7L回到方家。
  就算不回到方家,一辈子跟随司启刚也可以接受。
  但有一天,组织里来了另外一个漂亮孩子。
  同样的事情发生,漂亮孩子被人欺负。
  司启刚重操旧业为其解围,扬言要罩着那个孩子,似曾相识的一幕,让我心里不舒服。
  当司启刚一天天地放养我而去指导那个孩子的时候,不舒服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后来某一晚他指使我帮他倒杯水,我鬼使神差将整个杯子扣到了他的头顶。
  结果,被他打昏了扔到了屋外,第二天随着晨曦自然醒。
  那个时候司启刚十七岁,正好是暴躁的年龄。我也到了记仇的年纪,死活不愿意和他再多说一句话。
  再后来,又过了一年,他罩着的那个孩子被别人弄死了,他只是叹了几口气,也没见有多伤心。
  司启刚曾经说过,死亡随时会来,来来去去,身边的人不用多,也不需要上心。
  我不理解:就算死亡随时会来,但至少现在,我们是活着的。
  为什么要用短暂生命的短暂温暖,去为无际的死亡埋单?
  简直愚蠢。
  对于那个孩子的死亡,我抱着既惋惜又欣喜的心态。我想,那个孩子都死了,他总该回头,不至于不理我。
  然而,他没有。
  一次次地出任务,赚很多钱,然后飞快地花掉。
  纸醉金迷,尽情地及时行乐。
  从来没有回来看过我,他似乎完全忘记了我。
  就这样过了四年。
  那时,我俨然有成为7L第一的势头,司启刚却已经走出了7L,去了更厉害的总部。
  我隐约知道,7L的巅峰并不算什么,总部那里才是卧虎藏龙。
  我尽管在7L坐井观天,却从不曾真正见识过总部的修罗场。
  我开始没有道理地、满心满脑子想着司启刚。吃饭、睡觉、训练,没有一刻能够将他踢出我的脑子。
  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状态,如果真的形容,可以说成是丢了魂。
  我想见他。
  我想见司启刚。
  我想去总部。
  直到我十七岁,个头抽高了,实力变得更强了,得到了总部的认可,我才能再次和司启刚遇到。
  站在总部的训练基地,只穿了短裤和背心的司启刚尽显阳刚的帅气,着实晃花了我的眼。
  他看着我,似乎并不惊奇,而是叹了一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
  “也许你永远地在7L,接一点小任务,才是最快乐的。”
  但是司启刚,没有你的7L,怎么会快乐?
  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使得我喜欢上他。
  我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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