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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进京记-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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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这人是皇后?
既是新年宴又是送别宴,宫里的排场很大,宴请的宾客足有上千人,个个盛装打扮姹紫嫣红,但确实没有穿白色的,除了高高在上坐在赞普身边的白玛公主,还有我。
我跟在东嘎将军身后躲躲闪闪的进了大殿,被侍者安排在了角落的一处席面上。这倒是让我松口气,拿起桌子上的酒壶给东嘎将军和噶尔多吉斟上酒,劝他们多喝,等喝醉了就可以走了。
不过吐蕃男子个个都是千杯不醉的好汉子,青稞酒又没什么劲,喝了许久也没喝醉,反而勾起了东嘎将军的许多话。
“白玛公主差不多有三十岁了吧。”东嘎看着坐在主坐席上,边接受着来宾敬酒,边与赞普和杰布低声说笑的白玛公主,说道:“还是当年那样子,一点也没有老啊!”
“白玛公主当年号称我们吐蕃的第一美女,向她提亲的贵族勇士不计其数。东嘎将军当年该不会也求过亲被拒绝了的吧。”公主和贵族老爷中的这些秘闻我自是不知道,同是贵族出身的噶尔多吉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了。
东嘎将军那生满胡子的大脸,居然红了红,“可恶的中原皇帝,我吐蕃的第一美女竟然看不上,将他赏给了个汉人奴才。”
“白玛公主嫁的可不是奴才,是礼部尚书,也是很大的官职了。”噶尔多吉指向紧挨着主席的次席上的一个俊美的青年男子,说道:“据说也是中原有名的美男子。”
“非王非侯那就是奴才,怎么配得上我们吐蕃的公主?”东嘎将军鼻子里哼了一声,好像牦牛打了个响鼻。
我忍不住笑,可接下来我就笑不出来了。一位侍从走过来说,“东嘎将军,您和您的人可以去敬酒了。”原来皇宫有皇宫的规矩,敬酒要听候安排,也是,要是一窝蜂的都跑去敬酒,岂不是乱套了。
“多吉、央金,跟我一块去给赞普和公主敬酒咯。”东嘎将军端起酒碗,大步走向大殿主位。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在心里念叨着,也端上酒碗,跟了过去。
“臣东嘎,祝福我主健康永驻,祝福公主殿下……”
“咣当!”东嘎将军一句祝酒词还没说完,白玛公主手里的酒碗却落了地。她张大了嘴巴,看着东嘎身后的我,整个人都呆住了。
稀里哗啦!一阵更大的响声来自白玛身边紧邻的贵宾席位,那位中原来的礼部尚书大人的酒碗也脱了手,他的碗没有直接落在地上,而是砸在了桌子上,酒碗砸翻了桌子上盛放菜肴的金盘,酒水和油汁溅上了他整洁华美的丝绸袍服。
他非但完全不看那袍子一眼,更是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跪在满地的狼藉中,向我膝行而来,“皇后,皇后殿下……,可,可算找到您了……”一边前行着,一边哽咽着语不成声。
这场面自然惊呆了所有的人,也吓住了我,尤其看到那位汉人官员几乎是用爬的,爬到了我面前,双手抓住我的狍子角,我的心更是沉到了卡瓦博格雪山脚下去了。这袍子看来我是赔定了!
“来人呐,把他带下去。”直到松赞贡布一声令下,才结束了这场混乱。
……
松赞贡布下令将人带下去,然后就拉着白玛公主离了席,直到进了松赞贡布的书房白玛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嘴里尤自喃喃着道:“让我们赔一个皇后给他,难道竟成了真的?”
“到底怎么回事?”松赞贡布拍了拍白玛的肩膀。
白玛答道:“他是龙跃,天语的皇后啊。”
“不可能吧!天语的皇后跑吐蕃来干什么,还是以差巴的身份?”天语的皇后那是什么身份?且不说他的本事,他受帝王的宠爱备至,单就说他的财富,那往来于天语与外洋贸易的大商船都是他的,他可以说是这天底下数一数二的大财主,还能来吐蕃做个差巴,受这份罪?别说松赞贡布不信,任谁也不会相信有这种事。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咱们吐蕃,但我在中原时跟他多有交集,不会认错。”白玛公主说道,“他这个人做事常常出人意表,以非常手段做出别人做不到的事,大败戎狄,收拾倭寇莫不是如此。”
说到这里,白玛公主才彻底定下了神,“阿弟,不管这龙跃为什么来这里,这个人都不可以放走。他是个天才,天下将帅中的第一人,只要牢牢的将他抓在手里,战场上何愁我们吐蕃战不胜戎狄?”
“那洪良辰今天也看到他了,此事就断然瞒不住那雷丰瑜了。”松赞贡布摇了摇头。
“即使是拼着与天语决裂,也不能放了这人。他是真正的至宝,盖世奇珍,无论如何不能将他交给别人。”白玛看着松赞贡布,道:“雷丰瑜能给他的,你也一样给的起他,财富、地位、甚至皇后之位,将他留在你身边,让他成为给你下金蛋的鸡,为你开疆拓土的犬马。”
在白玛说到给龙跃皇后之位的时候,松赞贡布的嘴角抽了抽。不是所有人都断袖的好吧!
他想了想,道:“这事我还是不能相信,能到东嘎兵营里的差巴,都是身家清白的贵族家养的差巴。”
“把巴桑叫来问问。”
稍后巴桑被叫了来,盘问了一番。
“央金原是单曾领地里的差巴,他家还有三个兄弟,一个妻子和两个孩子,他们的名字都是在我吐蕃人口的名册中的,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人。”巴桑郑重的给出了这样肯定的答复。
得到了这样的答复,白玛也有点糊涂了。
“你说天底下有没有长相很像的两个人?”打发走了巴桑,松赞贡布问白玛道。
“这个……”白玛想了想,说:“龙跃在黄河大战中挨了拓跋烈一箭,那箭就射在胸口上,险些要了他的性命,要知道是不是他也简单,一验箭伤便知。”
“去。”松赞贡布吩咐随从,道。
不久那随从回来,摇了摇头。
“难道这世上真有相像到这种程度的人?”白玛疑惑着说道。
“既然不是,那就无妨了,交给洪良辰带去给雷丰瑜算了。”对这个差巴,松赞贡布是真不觉得需要太上心。
“先不要交给他。”白玛说道:“即便只是一个徒具其表的假皇后,也不能轻易就送了,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让他随军护送我和杰布进京,到了京城见了雷丰瑜再见机行事。至于洪良辰那里,我会说服他,将这件事先压下来,不让雷丰瑜这么早知道。”
松赞贡布笑了,“听阿姐的就是。”一个假皇后,松赞贡布倒是不觉得能有什么大用,而且听白玛的意思,这个假的要送也还要讨些什么好处似的。女人呐,说到底也是未免小家子气了些。不过让松赞贡布心里高兴的是,阿姐即便嫁了人,心里还是向着娘家的。
这件事也就依了白玛。
第28章 汉人都有那种怪癖
太子和白玛公主启程的那天。场面相当的浩大。至于有多浩大,我的词汇贫瘠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非常浩大和壮观。
我们随行的五千兵都换上了崭新的袍子和盔甲。袍子是黑色的袍子,铠甲是金光灿灿的黄铜铠甲,就连帽盔上都系上五彩的丝线流苏。
除了这五千兵马外,伴随太子和公主的官员,以及路上伺候太子和公主的奴仆还有一两千人。
除了公主和太子的座驾外,运送礼品的马车、牛车又有上千辆。
除了这些人员和车乘外,另外还有五百人的铃鼓舞者,我们称之为热芭。这五百名盛装打扮的男女,要走在队伍最前列,一路敲着鼓,唱着歌,跳着舞,从吐蕃的逻些直唱到中原的京城。
出行的队伍这般浩大,林林总总看不到边,而送行的队伍却更加庞大。
赞普率领百官站在送行队伍的最前列,我在这些官员中看到了巴桑,他将双手拢进衣袖里,身体微微前倾,做了个汉人的拱手礼。
我牵着马,弓身回礼,然后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告诉他他要我做的事情我会记得。
在赞普和百官身后,是来送行的吐蕃的百姓,这些人有多少我无法计数出数量,我只能说非常的多,他们有些是纯看热闹的百姓,也有许多是此次出行的随行人员的家眷,其中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五千护驾兵马的家眷。我们这五千兵有贵族有差巴,家眷自然也有贵族有差巴。
这是我所见的第一次,也许也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贵族与差巴可以站在一起的,而没有人让他们跪下或者将他们驱赶。
我在这些人中找到了抱着梅朵的丹珠,还有牵着达瓦的嘎姆。
昨日在家跟着强巴、次仁和嘉措一起,杀了两头牦牛,晾上肉干,毡房各处都贴满了牛粪饼子,这些也不知道能够她和孩子吃用多久,而我们走后,丹珠就要带着仅有九岁的达瓦去放牧了。生活的操劳总是最容易消磨了女人的容颜,两年后回来时,莫要见到她因操劳而新添的白发啊!
还有嘎姆。说到嘎姆,她已经正式成为了我的妻子,应该说是我们四兄弟的妻子。
昨夜嘎姆睡在了我家的毡房里。半夜里我听见嘉措跟她做了一次又一次。
天不亮我们动身时,嘎姆追了出来,用她的双脚踩着地面追出来的,对我们兄弟四个,说:“要好好保重,家里有我照看,你们放心。”
对强巴和次仁说:“你们要好好看着嘉措和央金,别让汉人的女人把他们的魂勾走了。”
又对我说:“四兄弟就数你心眼多,要照看着他们三个,尤其要好好照顾嘉措,他脾气最直,汉人都是花花肠子的。”
看着嘉措时却什么嘱咐的话也没说,只流了满眼的泪水。
看着这两个妻子,我现在倒不知道我那四兄弟不分开的原则,坚持的是不是正确了。此时此刻我只能一遍遍的看着她们,记住她们的样子,并在心中对自己说:两年时间很快,很快就会回来。
“上酒。”
有人将盛满美酒的碗送到每一个即将离开故乡远行的人手中。
赞普和随同官员们也端起酒碗。
“啊嘛里嘿……塞罗拉里嘿诶……”赞普高声唱起了送别的歌谣。其他人也以送别的歌谣和应。数十万人同声高歌,歌声在逻些城外送别的山坡上回响,连吉曲河中的河水也染上缠缠绵绵的不舍。
我捧起酒碗,大口饮尽,甘美的青稞酒中,似乎掺进了游子离家的乡愁。
“启程。”
整个队伍在缠缠绵绵的歌谣中,在青稞酒甘美的乡愁中,缓缓离开了逻些,踏上了前往中原的路。
……
在离开逻些的这个时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虽然有离家的乡愁,但都是青壮年的汉子,胸中更多的是要去见识一番外面世界的兴奋。其中最兴奋的是太子松赞杰布。
走出刚刚几里路,仅仅看不见逻些城了,他就好像一只出了笼子的鸟儿,跳下了马车,换乘了快马,跑前跑后的折腾着,催促着整个马队走得快些,好像恨不得能生出一双翅膀,直接飞到中原的京城去似的。
白玛公主也不去约束他,只安排了几个人跟着他,别让他跑太远了就是了。
这几个人都是东嘎将军手下最好的好手,除了我之外。
我被选上贴身保护太子,据说是因为我年纪跟太子相差不多,又读过些书识的几个字,跟太子之前也算是认识,应该能说的来。
“央金你十七?”杰布放马急奔了几个来回之后,擦着馒头的汗水,开始找我说话了。
“回殿下,央金正是十七岁。”我老实答道。新年一过又长了一岁。
“别跟我这么一板一眼的说话,不然我不搭理你了。”我一开口杰布就直皱眉,“你还是像上次在集市那时候那样,还有点意思。”
“是。”我随即应道,“这样说话我也很难受,保不准会咬到舌头的。”
“呵呵,就是。”杰布高兴了起来,“央金你才大我三岁,可感觉着你好像大我很多。”
“我长的着急了。”这个事情一再的被人说,让我有点沮丧。
我垂着头耷拉着耳朵的样子,曾被嘉措评价为:天下最有杀伤力的表情,傻呆呆的堪比格桑花。
果然杰布被逗得哈哈大笑。不得不说我真的很会哄小孩子,小孩子都喜欢我。
杰布笑着捏了捏我的耳朵,“央金,你绝对不可能是。”
“是什么?”我疑惑的问。傻呆呆状,向格桑花继续靠拢。
杰布凑近我,压低声音,说道:“你知道那天晚上,我姑父为什么向你下跪吗?”
我回头向后看,白玛公主的那辆由八匹白马拉着的,白色伞盖的马车,车窗上的帘子挑开着,那晚向我下跪的那位中原官员,就坐在窗口,用古怪的目光看着我。
“难道汉人有什么怪癖?”那晚这个汉人官员不仅给我下跪,后来还扒了我的袍子,而且扒了不止一次,他现在看着我的目光,好像想把我从马上揪下来,再扒我一次袍子的样子。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杰布愣了一下,接着,他突然笑开了,“央金你猜的没错,汉人就是有这种怪癖,看一个人顺眼,就会给他跪下,然后再扒了他的袍子。”
“骗人!”我说。我央金可不傻,贵族老爷都是爱骗人的,身份越高的越爱骗人,骗差巴。
第29章 周侯爷
杰布说的关于汉人的怪癖的事情,我只当他是骗人的,可没过多久之后,我开始有点相信,这种怪癖也许是真的也说不定,因为我又遇到了第二个扒我衣服的汉人。
那一天我们行到中原与吐蕃的边界。白玛公主让车队停了下来。
她下了马车,跪在界碑前,向着吐蕃的方向磕了三个头,落下了眼泪。所有人中她是真正伤情的,这一次离开故乡,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
我也将一颗卵石贴着额头,许下祝福的心愿,然后摆放在界碑旁最后一个玛尼堆上。“此去两三年,必定回来。”
回首看,当然看不见我所熟悉的卡瓦博格雪山那白雪皑皑的山峰,但我知道,我的一部分还留在那里。
正在这时,另一支人马向我们靠了过来。
那是中原守边的军队,提前得到了消息,在边界相迎。
这队边军,为首的是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将领。之所以让我觉得他相貌堂堂,是因为他生有一副非常漂亮的大胡子。那胡子浓密、油黑,而且十分顺溜蓬松,很像我家头牛脖子上的鬓毛。
我是放牛的出身,对于像牦牛的人都觉得很顺眼。
东嘎将军亲自前去迎上了他,这两个同样有着牦牛特征的人交谈了几句,似乎谈的不错,哈哈大笑着一起向白玛公主和杰布太子这边走来。
“白玛公主,别来无恙。”来将下了马,躬身与白玛公主见礼。
“周侯爷,白玛这厢有礼了。”白玛公主对这名将领很是客气的回礼。
“你就是周剑?”杰布用一双不算大,却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来人,“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你。”
“太子殿下知道我?”周剑看向杰布。
“当然知道,你可是中原有名的英雄。”杰布如数家珍的说道:“你爹是天语的开国名将,后来又镇守边关,与戎狄人对战了二十年,直至亡故在关上,被你们的皇帝追封为毅勇伯。”
“家世不足称道。”周剑傲然道,“男儿就要横刀立马凭着自己一身勇武立下万世功名。”
“好!”周围听到的人都不由得大声喝彩。因为所有知道周剑这个人的人都知道,他说的不是一句空话。
周剑是毅勇伯唯一的儿子,(毅勇伯原本还有几个儿子,但都先后死在了战场上)毅勇伯死后接任的大将军龙跃,为了给老爷子留下一支血脉,命人将周剑绑了护送出胶着着的战场返回京城,但半路上周剑又逃了回来,加入了那场传奇的黄河大战中。
“听说在黄河大战中,你杀敌数量最多,得了个绰号叫万人屠。”大概每个男孩子心中都有英雄情结,我家的达瓦是这样,而太子杰布则更是如此,他对中原的名将如数家珍,对周剑更是满眼崇拜,“你也因为这一战的赫赫功勋,被由伯爵晋升为了侯爵。”
“不需赏赐,那一战能亲身参与就是莫大的幸运。”被异族的少年太子夸赞着,周剑的脸上反露出几分落寞,“戎狄人的铁骑还在惊扰我百姓,我却不能再去那里杀敌了。”三年前雷丰瑜大军远征草原,周剑也请行了,雷丰瑜没同意,不但没同意,反而一纸调令将这个很是骁勇却严重无组织无纪律的小侯爷,调到了吐蕃的边境这里来数蚂蚁。
“此生若可以再追随龙大将军一战,死而无憾。”周剑的视线从白玛和杰布的身上离开,投到了不知名的远方。
突然他眼角的余光,似乎瞄到一个身影。
好熟悉的身影!
周剑揉了揉眼睛,再看,那个身影依旧站在那里,就在杰布太子身后,此时正是黄昏,夕阳的余晖照着他的侧脸,正如多年前那个黄昏,“周剑,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你既然回来了,那就在这一战活着,战后来领我的军法。”
“将军!”周剑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又跪倒一个!我下意识的向后退开。
但这一个比上一个速度快,他是用扑的,扑过来一把抱住了我的双腿,“将军,我还欠您一顿军法,上了这顿军法,让我再回去卧虎关吧。”
“我,这……”
正在我惶然无措的时候,一个人走过来,“周剑,这个人不是。”来人是洪良辰。
洪良辰弯下腰,在周剑耳边嘀嘀咕咕的说了半天,周剑才将信将疑的从地上站起来,下一刻他就来扒我的袍子了。
他是武将,有力的手,一把抓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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