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牧野-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原本向俨只是好心,他们之间近乎性交的行为却演变得越来越色情,向兴学为自己蛮横粗暴的样子心惊。他想把责任怪罪给药物和酒精,可让向俨吞精液的人是他,按着向俨接吻的人也是他。他明明清清楚楚地看到向俨的容貌,看到他因为靠近而放大的五官,向兴学明明知道眼前的人是向俨,是他看着长大的侄子,可他被欲望驱使着……
向兴学不敢深想,还是把责任全部推给了那杯酒——如果他没有喝那杯酒,他们之间就不会发生这样的行为,向俨会和小鹿在外面翻云覆雨,而自己呆在家里,按部就班地洗漱,然后睡觉。
家里很安静。
安静地过分。
向兴学鼓起勇气睁开眼,发现身上盖着被单,记忆中散落一地的衣物都不见了,客厅里干干净净。他在家里走了一圈,伏在向俨房门上听里面的动静,听不见任何声音,他可以猜测向俨还没有醒来,但他更倾向于小孩儿已经出门了。
向兴学洗了个澡,下楼买菜。
他需要给向俨道歉。
向兴学没法正视自己的作为,却又一次地认识到向俨是个很好的孩子,他或许有一些缺点,他会玩弄感情,他的私生活很混乱,但他从来没有怠慢过向兴学。
向俨是一个很好的孩子。
向兴学喝错了酒,向俨给他道歉,为他纾解,耐着性子与他厮混,然后把一切收拾得整齐而又干净,乖得要命,让向兴学惭愧。
向俨尊敬的小叔是怎样的人呢?
是人吗?
向兴学做了一桌向俨爱吃的菜,准备好道歉的话。
时针指到六点的时候,向兴学心跳得像棒鼓。
他害怕,胆怯,他觉得尴尬至极,但他还是要道歉。
他甚至能想象到,向俨听到他的道歉时,会鄙夷地嘲讽,然后漫不经心地说“没事”。
向兴学觉得向俨不会把这一次的意外放在心上,向俨习惯于和男人做爱,他太熟悉男人意乱情迷的样子了。
但是向兴学必须道歉,没有一句庄严的对不起,他们就回不到叔侄的关系。向兴学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向俨没回来。
六点的时候没回来,时针走到九点,他依然没有回来。
向兴学打他的手机,无人接听。
打电话给医院,护士说向医生和李主任进了手术室。
向兴学松了口气,他已经不知道自己现在是想见到向俨还是不想见到他了。
第二十四章 教室
周一起床的时候,向俨还是没有回来。
向兴学在家里磨蹭了很久,想等向俨回来换衣服。
没等到人。
向兴学踩着点进走教室,习惯性地环视一圈,然后一眼看到了坐在倒数第三排窗边的向俨。
教室在五楼,窗外有很大的树木,叶子常绿,在风里撩拨着窗户的玻璃。
阶梯教室很长,向俨坐得远,让向兴学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向兴学快疯了,惊喜又抗拒。
“大家好——”
他的声音有些抖,“今天我们讲《山海经》。”
向兴学慢慢地稳住声线,心却一直跳。
向俨在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就趴了下去,面朝阳光。
下课的时候, 学生乒乒乓乓地收拾东西,弄出很大的声响,向俨一直趴在光里。
他睡得很熟,让向兴学不忍心把他叫醒。
向兴学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看他头顶的发旋。他不知道小孩儿到底怎么认知自己,向俨有时候喊他“小叔”,有时候叫他向兴学,好像没有什么尊卑的观念,关键的时候却很乖巧。
向俨刚刚过完25岁的生日,他真的不是小孩子了,他表现得比大人还要妥帖,他是受人爱戴的实习医生,他——他也许统治过不少的性爱,向俨是个大人,却依然让向兴学觉得可爱又喜欢。
一想到喜欢,向兴学就觉得脸热。
成年人不轻易说喜欢,可他是真的喜欢向俨,喜欢小的向俨,也喜欢现在的向俨。
喜欢作为侄子的向俨,喜欢总是强调自己是大人的向俨。
偶尔也会嫌弃他。
不喜欢他放浪形骸的样子。
也不喜欢他给自己口交——向兴学身体上是爽的,但是心理上他又很拒绝,向俨怎么能这么随便?他给多少男人这样弄过?
“啊……我睡着了。”向俨睡醒之后看到向兴学,猛地直起身子:“对不起,我忘记了……我没听……”
他第一次露出懵懂无措的样子,让向兴学的心软得滴水。
向俨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对于性,他一点也不在乎。
对于承诺,却比谁都在乎。
“谢谢你来。小俨,听我说,我很抱歉。前天晚上强迫你……”向兴学吞了吞口水。
“其实你没必要道歉,因为我带你去,所以……”向俨醒明白了,“你非要说的话我也很抱歉,让你被下药。”他好像不习惯于说这样的话,脸上的神色很古怪。
“小俨,我跟你道歉,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在那样的状态下冒犯你,你不喜欢,我……不管处在什么状态,作为你的叔叔,都不应该和你发生那样的行为。我没有控制住自己,我和你道歉。虽然现在我可能没什么立场,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再去那种地方,你应该对自己的身体负责任,也应该对感情负责任。”
向兴学想尽了办法避开“约炮”、“一夜情”这样的字眼,却避不开说教的语气。
向俨笑了笑:“爽完了才知道自己是叔叔?向兴学,你可以啊。
“当时谁要喝我的酒?
“谁说自己难受?”
“谁不去医院?
“你清醒着吗,向兴学?
“你让我吞下去。
“好,对不起,我不该把你的东西还给你。可是后来,是你主动的。
“现在你爽完了,穿得人模狗样地在讲台上教书,让我不要这样不要那样,你管得着吗?
“你不觉得好笑吗?
向俨的一串言语说得无不嘲讽,然后突然停了一下,接着慢慢地说:“不负责任的是你吧。”
向兴学被噎得无话可说。
向俨拍了拍他的背,“没关系,我不怪你,你呢,以后也别管我。”
他说完就想往外走,向兴学不让,把他堵在里面。
向俨撑着桌子,灵活地翻到前一排的空座上,站稳脚跟就要走,向兴学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
“我会负责任。”他下意识地说出口,说完就有些后悔。
向俨饶有兴致地挑挑眉:“怎么负?”
向兴学不知道。
他觉得不能让向俨走掉,不能让连轴转了一整个日夜却来听他讲课的向俨走掉。可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负责任。
这一次向俨用双手撑在向兴学身前的桌面上,上身前倾,嘴唇凑近向兴学的耳际:“我给你口了两次,你给我口回来。”
向兴学怀疑自己产生了幻听,小俨会说这样色情露骨的话吗?那样体贴细致的向俨会为难他吗?
他又羞又恼,脸上红了一片,“我是你叔叔。”
“哪门子叔叔?跟侄子接吻的叔叔?还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叔叔?”
向兴学被气得嘴唇都在哆嗦。
向俨这会儿笑得得意,“我不闹你了,拜拜。”
向兴学不是向俨的亲叔叔。向兴学被向义武牵着手带进乡下的大宅时,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不是向义武亲生的儿子,他成长的时候喊向义武爸爸,喊陈明香妈妈,向兴邦是他哥哥,他还有两个姐姐。小时候向俨问他:“为什么我爸爸这么大,你这么小?你们为什么不一样大?你们为什么长得也不一样?”向兴学告诉向俨:“因为我不是你爸爸的亲弟弟哦。”这话说起来不难,家里人待向兴学好,他不执念于是否有血缘关系这一种纽带。
小小的向俨感到费解:“你不是我的叔叔吗?”
“我是。”
“那你是我的哥哥吗?”
“我是你小叔。”
少年人自满于高一级的辈份,仿佛被喊一声小叔就成了货真价实的大人。
向兴学一直认为自己是叔叔。
可是向俨不认同。
向兴学怔怔地看着向俨消失在教室门口。
不是叔叔的话,能是什么?
向俨说不闹他了,他的意思是之前的话都是开玩笑吗?那玩笑话又从哪一句开始?口回来还是不负责任?
向兴学一屁股坐在课桌上,懊恼地用手揪头发,自己确实不太负责,向俨要他口回来的话说得又很真,一字一句都不像是玩笑。
他莫名想起向俨之前那一句“向医生给你治病呢”,一下子脸热到耳根。
第二十五章 玫瑰
向俨说不闹就是真的不闹。
他把那一次的事故当作微不足道的偶然,没再提起过向兴学当时的失态,也不讨要应得的“报酬”,让冬末的酒醉与迷情随寒冷一同消失在春天。
可是那一夜,还有后来向俨的挑逗,像一枚花瓣落在水上,涟漪一圈一圈地向外推,推开孤独与宁静,撞在向兴学的心头,劲头不大,却总让他心里泛酸。
春日的烟与雾,连同细密的小雨,让尘世笼在一片潮湿的旖旎中,万物浸润,情绪也像是被裹在沾了水的丝帕里,让而立之年的向兴学重新觉察到十七八岁的惆怅。
他不太懂为什么,只觉得一切纷扰都朦胧。
清明的午后,下了好一阵的春雨骤然停歇。
向俨捧着一大捧白玫瑰去给他妈妈扫墓,向兴学一同去了。
“为什么是白玫瑰?”向兴学跟着向俨走在半山的步道上,忍不住问。
向俨没说话,也没回头。向兴学以为他不会回答,前面的人却突然说:“因为好看。”向兴学常常被这样敷衍,他不太相信向俨的回话。
许曦明的墓前已经摆上了火红的玫瑰,向俨从手里的花束里挑出几朵,插到红玫瑰中间。
红色很能刺激记忆,向兴学回想起嫂嫂病着的时候,病房里也总是有正红色的玫瑰。他见过他哥买花,每一次都是掠夺式的扫荡,花店里最妖娆、最饱满的几朵玫瑰,总会出现在许曦明的床头。
向兴学不懂他哥为什么要给病人送玫瑰,可他看到嫂嫂的笑也就明白了——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人规定应该给病人送什么样的花,病人有病人的身份,病人也可以有爱人的身份。
“你爸来过。”
向俨没有接话,他蹲下身来一枝一枝地数过红色的花。
白玫瑰的数量到底是少了,盖不住红玫瑰的鲜艳。
“买少了。”向俨轻轻地叹了口气。
向俨与向兴邦的战争无处不在,具体到一杯酒一捧花。
向俨不常胜利,向兴邦也没真正地赢过。
“你爸和我说过,你妈妈是他唯一的挚爱。”向兴学不想为他哥辩解什么,他也看不懂他哥的爱情。向兴邦是一个复杂的男人,向俨也是,但向俨年纪还小,向兴学觉得他本质上还是稚嫩的——讨厌父亲出轨,所以绝对不做父亲那样的人。他不出轨,但也不专情;向兴邦频繁地出轨,却只爱许曦明一个。向兴学说不上来这对父子中谁做得更错一点。
“是吗?”向俨站起身来。
向兴学对着墓碑鞠了一躬,才退到一旁对向俨说:“你相信吗?”
“不知道。”
“爱情是很虚幻的东西,挚爱就更难说了,他说是就是吧。”向俨用手帕把墓碑上的水珠抹去,一边擦一边说:“我妈一生只爱向兴邦一个,他最好也是。”
向俨擦完整块碑身,手帕看上去还很干净,他把这块蓝色格纹的方布在手上叠好,塞进了兜里。
向兴学看他的动作,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他想了很久,才想起来上一次看到向俨用手帕还是在向义武葬礼上,向俨用另一块相同的手帕握住沈云梦的高跟鞋,手帕上沾了泥,被丢进了火堆。
“我以为你的手帕都是一次性的。”
“很贵。”
向俨说得直白而纯粹,反而让向兴学觉得好笑。
“你挺奇怪的,小俨。”向兴学想摸向俨的头,他抬起手,又警觉地落了下来,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重复了一遍:“你挺奇怪的。”
向俨做的许多事都让向兴学觉得奇怪,但奇怪的事由向俨做出来才显得无比正常。
向俨是富二代,开几百万的车,点价值五位数的酒,却住普普通通的两居室,在医院忙里忙外,拿几千块钱的实习工资,说手帕很贵。
他的几重身份——儿子,侄子,医生,纨绔子弟,互相割裂,却又和谐地统一在一起。
有风吹过,青草沙沙地响,向俨像是赶着风的节奏,露出一抹浅笑。
“我也觉得我挺奇怪的。
他把花束里点缀用的紫色满天星并成一束,然后举到向兴学眼前,“这个给你,谢谢夸奖。”
向兴学不敢收,他看着向俨漆黑的瞳孔,又不敢不收。
花枝上淋了水,向兴学接过花,掌心里都是湿的。
他手握着花,心里泛着潮。
“我第一次收到花。”向兴学说。
“嗯。”向俨点点头,“我也是第一次送男人花。”
几朵满天星轻若无物,向兴学听了向俨的话却觉得拿不住手里的花。
“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是什么吗?”
“是……是什么?”
“是你说得很有道理。”
向俨又在开玩笑了,向兴学心里紧绷的弦恍然间松了下来。
向俨喜欢这样的冷幽默。
比如说给家里的狗起名“狗子”,比如信誓旦旦地问一些好像知道答案的问题。
又比如“你给我口回来”。
幽默地让向兴学背脊发凉,又让他觉得自作多情。
“妈,小叔说你是我爸的挚爱。”向俨摸了摸墓碑,“开心吗?”
“老爸给你放了九十九朵红玫瑰,我只买了四十八朵。“下次我就知道该买多少了。
“算了,我还是只买四十八朵好了。
“希望你在那里永远年轻漂亮。”
回家的路上,向俨拿着花坐在副驾驶上,忽然说:“向老师,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是真的吗?”
“可能从前是吧。”
“那我妈妈是从前的人吗?”
向兴学用余光瞄了一眼向俨,他的问题难得天真,却让向兴学难得招架。
向兴学不知道小孩儿现在有没有感到难过,他斟酌着,“有些人,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比如你妈妈。但也有些人,随着年龄、境遇的变化,会爱不同的人。我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一辈子只能爱沈云梦一个,可是现在想想,我不可能只爱她一个。
“其实我们的心脏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很多,它能包容很多段爱情。
“如果一个人笃信‘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他可能只愿意爱一个人,他只会把爱情给予唯一的一个人。如果他没有这样的信念,他也可以爱许许多多的人。
“都没有错。
“都挺好的。”
向俨没有回答,向兴学又加了一句“觉得开心就好”。
他很想对向俨说“但是在每一段感情里都要负责任”,负责任三个字却像天大的忌讳,向兴学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二十六章 满天星
那一束小小的满天星被向兴学养在花瓶里,它只坚持了一周,就完完全全地凋谢了。
收到花的时候,向兴学诚惶诚恐。
把枯萎的花朵丢进垃圾桶里,他又怅然若失。
他在花店里买了新的满天星,卖花的女孩儿说满天星从来都是花束里的配角,她想让向兴学买一些鲜艳的花朵。
向兴学觉得满天星可爱得正好。
向俨看到死而复生的花没有太多的表示,这让向兴学怀疑向俨是不是不知道这一束是新的,狗子倒是会欢欢喜喜地凑到桌边细细地闻。
生活像春天一样生机盎然地驰骋,向兴学过得不明不白,却也觉得幸福。
他收到一笔钱,是S大补偿的研究经费。钱不多,刚好够还房贷,向兴学犹豫了一阵子,还是拿它还完了房贷。
他一下子成为了自由的人,虽然没有存款,但也没了负债,每个月拿固定的工资,和向俨一起住,能过得很富余。
沈云梦约向兴学出来聊聊,向兴学抽了一个没有课的下午去赴约。
她穿半袖连衣裙,踩高跟鞋,整个人容光焕发,风姿绰约。向兴学注意到她手上涂着酒红色指甲油——她和向兴学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会涂艳色指甲油,也不喷过浓的香水,因为向兴学不喜欢。
她走路带起的花果味的香风让向兴学觉得刺鼻。
向兴学没有狭隘到认为沈云梦是在炫耀什么,也不觉得她在示威,向兴学只觉得沈云梦做回了自己,离婚对于她来说是完完全全的解脱。
“最近过得怎么样?”沈云梦用嘴小口地抿咖啡,矜持地仿若初见。
“挺好的,可以教书,也可以做研究,没有谁压迫我,很自在。”
“那很好啊……你,住在哪里?”
向兴学笑了一下,“和小俨一起住。”
“小俨——是那个男孩儿啊。”
“嗯。”
向兴学和沈云梦一起生活了许多年,他清楚沈云梦的小习惯,她的手指像弹钢琴一样落在白瓷杯上,指甲油反射吊灯的光。向兴学知道她在紧张。
酒红色其实是一种很漂亮的颜色,向兴学并不是不喜欢这种颜色,他只是不希望自己的伴侣表现得过于艳丽。
他看着红指甲在乳白的背景色下跃动,竟然感觉到漂亮。
沈云梦不再是他的伴侣,她只是一个熟悉的女人,向兴学能够以纯粹的男人的视角——而不是丈夫的视角来审视这个女人,现在的沈云梦是在向兴学看来是美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