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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枪手)-第3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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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最后的华丽之舞

宇文垂率部作最后一击,自然其势汹汹,只是他们面对的是高远的亲卫营,这一千余人在数天之前,刚刚在正面作战之中击溃了宇文明率领的三千东胡骑兵,又哪里在乎这些虽然在作困兽犹斗但实则已是强弩之末的对手。

以杨大傻的第一连作为锋矢的红衣卫如同一把烧红的大凿子,轻而易举地凿穿对方的阵形,将东胡兵切割成一片一片,然后,黑衣卫便来了。

一个打散,一个收割,红衣卫与黑衣军虽然是第一次作战,但却配合的异常默契,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倒不说一场屠杀,只不过被屠杀者仍在竭力反抗而已。

宇文垂手里的大刀已经被斩去了半截,刚刚红衣卫才击穿了他的中军,他亲手训练出来的亲卫们,在对方摧枯拉朽的攻击之下,只是稍稍支撑了片刻,便被打散,他虽然亲手斩下了两个红衣卫的脑袋,但却无法保住自己的中军,当红衣浪潮从他眼前掠过之后,他的身边,只剩下了十数名亲卫,孤零零的宇文大旗仍在空中飘扬,却显得那样的凄厉无助。

“高远,可敢与我一战?”宇文垂扔掉了手里断了半截的大刀,反手拔出腰间弯刀,猛摧战马向前狂奔,高远的帅旗,此刻距离他只有不到千米,快马冲刺,也不过是几个呼吸之间的事情。

宇文垂知道自己今天要死了,但他不想死在这些默默无闻的大头兵手中。即便是要死,他也希望斩下自己脑袋的人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大人物,自己是高高在上的贵族。怎么死在贱民手中?

他冲向高远,他希望高远能够前来迎战,他希望高远能一刀斩下他的头颅。

眼前陡地出现了一股黑色的旋风,一排排身着黑衣的骑兵,排山倒海地向着他压了过来,那些举着长长的铁枪,脸上毫无表情的士兵。半俯着身子,眼睛虽然看着前方,但实则根本没有将焦距对准任何人。他们的作战信条之中,任何挡在他们前方的,都是敌人。

“杀!”宇文垂厉声怒喝着,向着这些黑衣军人冲去。在他看来。他与高远之间,只剩下这些讨厌的黑色了。

最后的十数名亲卫簇拥着他,向着这片黑色猛冲过去。

长枪凌厉,迎面刺来,宇文垂弯刀左击右挡,两柄长枪被荡开,弯刀在空中闪过亮丽的弧线,两名黑衣军人的胸腹立即出现一条长长的血线。卟哧一声,鲜血喷出。与血一齐出来的还有无数的内脏,两个黑衣军人翻身栽倒在马来。

弯刀还未收回,又是数柄长枪迎面而来,宇文垂上身后仰,整个后背几乎都贴到了马股之上,几柄长枪从脸上刺过的同时,他已是侧身翻到了战马的一侧,再也现时,竟然在马脖子下面,一手挽着马脖子,一手挥刀,又是两名黑衣卫栽下马来。

但这也是宇文垂最后的华丽演出,两柄长枪贴着两个被杀死的黑衣卫的身体直刺过来,而此时,那两具尸体刚刚往马上落去,两柄长枪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从他们背手刺了过来。就好像这两枪,原本是要将这两个黑衣卫直接洞穿一般。

宇文垂怪叫一声,一刀削断一根枪头,但另一柄枪,却哧的一声所进了他的胸腹。此时,他的左手还挽在马脖子之上。宇文垂听到卟的一声响,似乎是一个皮囊被刺破,装在里面的气体陡地喷了出来。

他大叫一声,丢下了变刀,一手握住了那柄正在向回抽的长枪,厉声吼叫着,他竟然是站到了马鞍之上,两手握住那柄长枪,用力一扳,将手握枪柄的黑衣卫从马上硬生生地挑了起来。

“你们杀不死我!”他嘶声吼道。

哧哧连声,又是两柄长枪,这一次毫无阻拦地刺入到了宇文垂的胸膛,战马向前,宇文垂却在向后,他向高远所在之处奔行了不到十步,但此时,只是一眨眼工夫,他便被串在长枪之上,向后飞退了数十步。

两名长枪手手腕一拧一抖,从宇文垂胸前拔出了长枪,失去支撑的宇文垂从空中飘落下来,眼中神彩慢慢消失,却还死死地瞪着不远那在风中猎猎作响的高远帅旗。

他坠落在马阵之中,无数的马蹄从他身上践踏而过,但黑衣卫冲过这片区域的时候,他与所有倒在地上的士兵,一齐化为了滋养这片土地的肥料。他的部下,他的敌人,在这一刻,不分彼此。

他想死在高远手中,但最后,杀他的却是几个不知名的小兵,是真正的默默无闻,在征东军,这些人就是因为不出色,才被集中到了一齐,练习这种不需要什么出色的武艺,过硬的骑术,只需要服从命令,无畏生死的马阵。

骑兵败得快,步兵则根本是毫无斗志,许原与严鹏从两个方向之上,向着步兵阵地缓缓推进的时候,东胡步卒们不是像他们的骑兵一样,奋勇迎上去,而是在一阵哗乱之后,一部分人转头奔向辽河,一部人虽然还拿着武器,但却茫然不知所措,最后一部人竟然是直接抱头蹲在了地上。

想逃的人自然没有什么好下场,公孙义摧动骑兵追了上去,一刀一个,直接了帐。

最后的这一场决战,只用了不到区区一个时辰,宇文垂与他的两千骑兵尽皆战死,而剩下的五六千步卒,倒是死伤极少,几乎都成了俘虏。

“此战过后,河套平原定矣。”孙晓喜形于色,这一仗打得实在是有些惊险,如果不是在关键时刻高远率兵赶到,那么大雁湖就完了,而大雁湖被敌人占领,则先知城,统万城便成了孤城,必然不能久守,从失败的边缘到最终的胜利,其实相差也就只有那么短短的几个时辰而已。

“不,只能说,辽河以西已经基本安定!”高远摇摇头,“索普不会放弃河套平原,接下来,我们会碰到更难缠的对手。孙晓,让你手上所有的骑兵,加上上官宏,贺兰燕手中的骑兵,过河,扫荡两百里之内的所有东胡人,毁掉他们的大帐,杀掉他们的牛羊,砍光他们的战士,驱赶他们的妇孺老弱不断向东。”

“是,都督!”

“抢在索普之前,让对岸两百里之内,再无一个东胡人。”高远冷冷地道。“索普即便想再与我战,没有半年以上,他就休想再在对岸站住脚跟。”

远处马蹄声响,许原,严鹏带着他们麾下的将领,正向着这里奔来。

“抓住那个指挥东胡步卒作战的齐国将领没有?”看着两人,高远问道。

“没有!”许原摇摇头,“遍寻军中,也没有找到这个人,好不容易逮着了一个齐人,只是他的护卫,审问了一遍,才知道这个齐国将领将田宗敏,还是齐国国相田单的族人,不过在他们发起进攻之前,这个田宗敏便在自己的帐内自杀了,死前吩付这名卫兵纵火焚烧了他的大帐,本来田宗敏让他在完事之后也自裁的,不过这家伙怕死,混在东胡兵中当了俘虏。”

“自杀了?”高远诧异地问道。

“是,我们审部了这个卫兵,他说,田宗敏知道自己绝不能落在我们手中,甚至连尸体也不能落在我们手中。”

“倒也是一条汉子!”高远沉默片刻。

“这样的人,就该杀个七八遍才好。”一边的陈斌咬牙节齿地道。

“国战无正义,内战无英雄!”高远缓缓摇头,“我们与东胡之战,谈不上谁是正义的一方,争夺生存之地,立基之地,你死我活而已,我们可以杀死他们,却不必唾弃对手。许原,厚葬了这个田宗敏的尸骨,至于哪个卫兵,也杀了吧,算我替这个田宗敏完成遗愿。”

“遵命!”许原回头打了一个手势,身后的一名亲卫立即如飞而去。

“都督,这些俘虏怎么办?他们当中,东胡人不多,大部分人都是东胡控制下的一些蛮族,还有一些竟然是中原人,不过在东胡住得太久,身上已经没有一点中原人的味了。”严鹏看了一眼远处的战场,那里,数千名俘虏正在战战兢兢地等待着他们的命运被决断。

“都送到大雁湖去吧,那里正在建的大雁城,缺乏大批的人手,多了这些人,想来郭荃一定喜出望外,等到大雁城建起,如果他们还没有死,就放他们一条生路。”高远挥挥手。

大雁城是高远规划之中控制河套平原的枢纽大城,比起内地任何一个郡城都不差,光是内城的建设,以现在数万民夫,只怕就要年余时间才能修好,而外城绵延十数里,将整个大雁湖都包裹在其中,真要修好,没个三五年,那里有可能。这些俘虏押到哪里,郭荃自然会往死里使他们,能不能熬过这三五年,还真不好说。

不过众人可没有同情这些人的意思,让这些人来建城,便可以解放出一些民夫来从事其它的工作,大大地缓解了人手,更何况,这些俘虏不要工钱,也不会挑剔饭食,每天只要喂饱就行。

虽然听起来残酷了一些,但对于这些俘虏来说,未尝不是一条生路,三五年的苦役,还有盼头,总比现在被一刀砍了脑袋要好上太多。

第六百一十五章:秋日

秋天总是让人愉快的,没有了夏天那些恼为的炙热,也没有冬天那刺骨的冰寒,比起百花盛开的春天,它亦是不输分毫,许多这个季节在绽开的花朵,将这个季节也妆点得五颜六色,而更重要的是,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啊。

何大友骑在马上,哪怕他瘸了一条腿,不能驾驭战马,但爬上一匹驽刀,让他老老实实的走路,却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他的手非常有力。在他的身后,十多个年轻人,每个人都骑在马上,虽然只是穿着一身极普通的粗麻布衣,但仍然显得英姿飒爽,只是年纪显得太小了一些,看起来有些腼腆。

他们每个人的腰间,都带着刀,便是为首的何大友,腰里也有一把。在他们的中间,是五六辆平板大马车,车上,拖着的是一袋袋的粮食。

马车走在宽阔的道路之上,马蹄敲击着坚硬的路面,发出清脆的声响,在道路的两旁,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金黄的麦浪,在这些随风起伏的金色的波浪之中,一排排的手持镰刀的农人,正奋力挥舞着手臂,收割着已经成熟的庄稼。

“叔,前面便是周叔的茶棚子,歇一会儿吧,拉车的马已经累了,离积石城也不远了,歇一气儿,喝碗茶再走吧!”一个年青人一挟马腹,奔到为首的何大友跟前,道。

何大友瞧了一眼拉车的几匹驽刀,有些不满地点点头,“歇一会。歇一会儿,阿博赤这个家伙真不是东西,这些驽马也太次了一些。虽然拖得东西有些多,但也不至于走了几十里路就累成这样,等回去以后,我等找他算帐去。”

几个年轻人都笑了起来。“对,回去找他算帐去,阿博赤还说教我们骑射呢,拖到现在。也没有教我们,倒是骗了我们不少酒去喝了,叔找他算帐的时候。可得记住这一点。”

“是啊是啊!叔,阿博赤虽然断了一条胳膊,但以前可是一个老斥候兵,厉害着呢。这骑马的诀窍。他只是指点了我们几天,我们可是受益非浅呢,要是能让他倾囊相授,下一次招兵的时候,我们肯定能进红衣卫吧。”

何大友大笑起来,“好小子,志气倒是不小,不过。口气也不小。”

说话间,众人已是到了茶棚子之前。翻身下马,随手将胯下的马拴在粮车之上,便走进了茶棚。

茶棚的老板四十出头,脸上有不少的伤疤,两条腿都没有了,坐在火炉边上,眯着眼,不时往炉子里塞一些劈好的柴禾,而在茶棚里跑来跑去招呼客人的,却是一个身着匈奴服饰的女子,看那挺进的肚腹,明显是一个身怀六甲的女子。

“哨长。”何大友看起来与茶棚的老板极熟,一进棚子,便大声招呼起来,眯着眼的老板听到招呼,睁开双眼,看到何大友,脸上也是露出笑容。

“进城卖粮啊?”他冲何大友挥挥手,“过来坐,过来坐。”

何大友一瘸一拐地走了过去,坐在老板的对面,身体笔直:“哨长,这些日子过得还好?”

“怎么不好?”老板笑咪咪地,指着那个忙前忙后的匈奴女子,“你嫂子快要生了。你要当叔了。”

那个匈奴女子也在此时走了过来,替何大友倒了一碗茶,何大友赶紧站了起来,“嫂子身子重了,怎么还在外头忙活,哨长,得让嫂子好好地养着呢!”

那匈奴女子摇摇头,“我可没你们中原女子那般娇贵,在我们草原,便是要生了,该去挤奶还得去挤奶,该去放牧还得去放牧。”她的中原话,讲得很生硬,说得极慢。

茶铺老板呵呵笑着:“我也说让他养着,这棚子我一个人照顾得来,但她偏偏不许。大友啊,你说我上辈子是积了什么德,居然讨了这么棒一个婆娘,啥事不用管,她全包圆儿了。”

那匈奴女子抿嘴笑着,提了火炉上已经烧开的水,步伐矫健地走到一边去了。

“生意真是不错啊!”环顾着茶棚里几张坐满了客人的桌子,何大友笑道。

“当然不错,这里是进城的一条主道,大友,我现在靠着这茶铺,便吃喝不愁呢。”茶铺老板洋洋得意。

“哨长,这孩子就要出生了,只怕花费不少了,手里总得积存几个,我记得哨长在队里的时候,饷钱到手,可是转眼就花光的。现在可不行了。”何大友道。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老板连连点头,“家里分的田,我也种不了,都是婆娘招呼着人帮着种,也有以前的老兄弟过来帮忙,吃喝是不愁的,我退役的时候,发的那笔抚恤金可没敢花。”

“是啊是啊,那得留着应急呢!”何大友道。

“什么留着啊!”老板得意地道:“我将这钱拿去入股了城里一家商铺,专做皮毛生意的,给分红呢,去年拿到第一笔分红,就将我的本钱全赚回来了,今年快到年末了,又有一大笔钱到手,我正琢磨着起新房子呢,家里婆娘喜欢养牛养羊养马,现在的地方小了些。大友,我现在可是有钱人,以后手头不放便的时候,只管来找我。”

何大友嘿了一声,“哨长,我现在可是白杨村的村长,每月可有饷银,今年一年,我们村可是开了上千亩荒地,家里起了里外三进的房子,瞧见那几个小子了么?年纪都不大,但都能在马上飞驰了,我们村子现在可养了上百匹马。再瞧瞧,我那些粮食了么,这还只是第一批,接下来咱们白杨村还有几万斤粮食要送到城里来,卖给府里,那也是一大笔钱,你说我会缺钱吗?”

两人对视一眼,都是哈哈大笑起来,脸上都是掩饰不住的得意。

“咱哥儿俩有缘,一齐当的兵,一齐上的战场,又都娶了匈奴婆娘,咱家得了一个儿子,哨长,你婆娘怀里揣得如果是一个姑娘,咱两家就结亲吧。”

“什么狗屁话!”老板却是不干了,“老子下的种,肯定也是儿子,咱还指望着生个儿子,过个十几年,便能去给都督冲锋打仗呢,生个闺女儿,那不什么都瞎了。”

“你这话要是让贺兰将军给听到了,定然暴揍你一顿。”何大友嘻嘻笑着,“便是让夫人听到了,肯定也不开心,想想前年积石城大战,夫人可是带着侍女都上阵了。”

“咱们这些人家,哪里能跟夫人比啊!”老板压低了声音,“这一胎肯定是个小子,如果以后有个女儿,倒不是不可以考虑的。”

“一言为定!”两人伸出手来,重重一握,都是喜不自胜。

“哨长,我得走了!卖了粮,还得买一些东西,再赶回去,天就得黑了。”何大友站了起来,“等哨长得了小子,大友再来恭喜哨长。”

“快去快去,今日可是过去了许多卖粮的,你这个时候才赶到,说不得还得排队。”老板挥挥手,道。

何大友从怀里掏出几枚大钱,“茶钱!”

“不跟你客气。”老板笑咪咪地道。“反正你也是有钱人了。”

两人说笑间,茶棚外头突然传来急骤的马蹄声,两人同时转首,便看到远处一骑如飞一般驰来,一个背插红旗的骑士一边扬鞭急走,一边大声喝道:“让道让道,河套大捷,都督全歼东胡宇文恪所部。让道让道。”

“河套打赢了!”何大友与老板都是大喜,棚子里的茶客几乎都是一跃而起,冲到了外头,几个年轻人更是喜形于色。

“大友,回来的时候,让你家小子先走,我马上让婆娘去整几个硬菜,咱们两个好好地喝几杯,为都督贺!”老板用力地拍着大腿,大笑道。

“一定一定,回来的时候,我带一包肖记鸭脖子回来,我记得你最爱啃这个东西了。”

茶棚里的客人们都是纷纷结帐走人,既然有报捷使者来,呆针都叔会和郡府里肯定会张贴详细的文告出来,所有人都想赶着去看个详细。虽然征东军打胜仗不是什么稀罕事,但这一次,可是跟东胡军队正儿八经地干起来了。

满棚子的茶客瞬间消失,只余下了坐在最角落处的数人,一个年轻的公子,两个书僮模样的小厮,另外两个,身材瘦削,像是伴当。

“琴儿,结帐。”青年公子站了起来,低声吩咐道。

“是,公子!”一个小厮站了起来,走到老板跟前,伸手掏出一小锭银子,放在老板身前,“不必找了。”

老板盯着眼前的银角子,霍地抬起头来看着小厮,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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