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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之宴遇-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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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萧想到另一种可能。
如果真的像他想的那样,那么他找了他多少年了?
想着想着……
他想他有点心疼他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攻君终于出来了!!!!吃货们,进攻吧!!!
☆、第十章布朗宁蛋糕
待至萧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一个名为“她喜欢”的咖啡店门前。
而另外两个人早已自行消失了。他们不懂古董,帮不了什么忙。而且,他们和至萧才认识两天,不好插手这件事。所以和至萧在古玩店就分开了。
几盆翠绿的香草盆栽摆放在大大的落地窗前,从外面可以清楚的看到咖啡店里面的摆设。从原木色的桌椅一直到原木色的柜台,再到白色的墙上挂着各式的美食照片显得很温馨,人不多但其乐融融,就像一个大家庭。
至萧被里面的景象诱惑到了,推开门走了进去。
“这里的布朗宁蛋糕很不错,你要不要试一下?”何衍朔看着至萧的动作,觉得很可爱。于是,开口帮他解围。
至萧也被自己的动作囧到了。
他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不过,还好,没有被揭穿。
“布朗宁蛋糕吗,配现磨咖啡倒也是可以。”他轻笑了下。
真美!丹凤眼微眯,嘴角微微上翘,让人有种身处百花丛中的感觉,灿烂却又很温暖。
何衍朔被他的笑容晃到了。
再一听他的话,不由自主的也会心一笑。
真是孩子气!这样也要争。
他摇了摇头,笑了,“嗯,很不错。也许,我们可以试一下。”
听了他的话,至萧连忙走到了落地窗旁仅剩的那一个有着大大的绿色盆栽的桌子遮挡的那个位置坐下。
这个位置既可以看到窗外,又可以挡住外面看进来的视线。
确是个谈隐私的好位置。
“我们就在这里聊吧,可以吗?”至萧抬头看着未走过来的何衍朔,轻声问道。
他知道这有点不好,毕竟那几枚雕母是他的。他才是它们的主人,应该等主人答应了,他才可以再一次的拥有它们。
但他迫切的想要再次的拥有它们,所以自作主张的在这里坐了下来。
“嗯,就这吧。这里很好,很适合我们等下要谈到的话题。”
何衍朔招了招手,就见服务员向他们走了过来。
“你要点点什么吗?”
至萧摇了摇头,“你做主吧,我对这里的甜品不太熟悉。再给我来一杯现磨咖啡就可以了。谢谢。”
“那就来两份布朗宁蛋糕,两杯现磨咖啡,嗯,再来一份曼越莓饼干吧。”何衍朔看了下招牌,点了点上面的图案。
“你还要什么吗?”
至萧再一次的摇了摇头。
“好了,就这些。可以下单了。”
服务员把单唱了一遍,确定了之后就转身去柜台下单。
“你好,何先生。可以这样称呼你吧?我在店里听到那位老先生也是这样叫你的。”
“我也姓何,何至萧。何先生可以教我小何,或至萧。”
“可以,我虽也姓何,但名为衍朔。我比你大,你可以叫我一声大哥的。”何衍朔笑了笑。小孩儿真正经,很可爱呢!
他都想把手伸过去捏一捏他的脸了。
嗯,怎么说呢。就是只能用那个网络上很流行的那个词来形容此时的他,萌萌哒。
对,就是萌萌哒。
……他的手有点痒。
但是,现在不行。他们的关系,还没有好到可以让他做出那样的动作,他还不介意的。
所以,他得忍住。
“何先生,我们还是来聊下雕母的问题吧?”至萧忍不住了,虽然雕母在何衍朔手中,所以谁拥有它们都一样。
但是他还是想亲自拥有。他想它们回到他手中。
“至萧,你也知道雕母很难得。但……”何衍朔顿了顿似是在组织语言,他有点不想说出真相。他怕会吓跑他的桃花。
“我看你很合我眼缘,所以,这雕母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让给你吧。”
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这个数字很好。剩下的,就他自己来,刚好十万,像征着爱情长长久久的十万。
嗯,他也有做这种蠢事的时候。但,谁让他对他的桃花起了yi望呢。
何衍朔想着不由得摇了下头,笑了笑。
“好。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至萧听了愣了下,但还是点了下头。
还在他可接受的泛围内。不过,那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这个数目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啊。
难道,现在流行这样谈生意吗?
好在这时服务员送上了他们刚才点的东西过来,“两位,请慢用。”边说边把东西放到桌子上去。
“两位,还要点什么吗?”
“不用了,谢谢。”何衍朔把那份以棕色饼干为底的点缀着点点红色的曼越莓饼干微微的推向至萧的那一边。
“试下,这饼干还是可以的。”
“谢谢。”至萧倒底是拿起饼干,尝了口。酸酸甜甜的曼越莓配着酥酥脆脆的饼干外壳,很不错。
但是,他还是喜欢布朗宁。所以,他只吃了一块饼干就不再动它了。
转而用勺子专注地挖着布朗宁来吃。
巧克力色的布朗宁,点缀着点点核桃碎。虽说外表不太好看,但却是美味的很。
布朗宁蛋糕(BrownieCake),蛋糕中的一种经典款。
至萧很喜欢的一款蛋糕。因为吃起来时,带着一点点巧克力的苦,一点点奶香和清甜,一点点酒香,还有那不知到什么时候吃到的核桃碎。
很像他和那人上辈子的感情经历。
有着不能对外人说的苦涩,有着两人独自相处时的甜美,但又让人沉醉其中,不愿清醒,时不时的生活又会给两人带来别样的惊喜。
布朗宁这个叫法来自于它的英文原名browniecake;取的是它的谐音。也有叫它cholatebrownie(巧克力布朗尼)的;因为它一定是巧克力口味。
布朗尼蛋糕属于重油蛋糕的一种,但它和一般重油蛋糕的区别在于通常较薄且较结实,不像普通蛋糕那样松松的,上面还会放杏仁或核桃等坚果作装饰及调味,通常比较甜。
当然,如果想吃苦一点的,可以不放糖。
不过咖啡店的布朗宁一定是不会做出改动的,绝对会以再经典的款献上给顾客的。
所以,至萧吃到的布朗宁是最原汁原味的。
说起布朗尼,它有个很有趣的故事呢。
据说有个胖胖的黑人嬷嬷系着围裙,在厨房烘培着松软可口的巧克力蛋糕,结果居然忘了将奶油先打发,而意外做出的失败作品,这块原本要丢掉的蛋糕,老妈妈一尝,居然十分美味,布朗尼蛋糕这个“可爱的错误”就这么成为美国家庭中最代表性的蛋糕了。
被送上来的烘焙好的布朗尼散发着阵阵香甜,一室的巧克力的芬芳滋盈,心情也被温暖着舒展起来。
很好吃。没有别的形容,真的。只有简单的这几个字,至萧想这已经足够了。
皱皱的结皮包覆着柔嫩湿润内里,冰藏的口感更触动深藏的味蕾。
这味道已经拥有打动至萧为它评级的条件了。
没错,在这里,至萧的另一个身份是老饕。且是在老饕中彼负盛名。
他给评好的食物,一定会在吃货界中掀起一阵波动。
说起来,他本来也不知道老饕中会有一个这样的默认规则的。
一切都要从他刚重生在这个世界时开始说起……
作者有话要说: 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啊哈哈哈!
大吃货帝国的公民们,你们在哪啊,作者菌表示没有看到你们哦。
求留下各位吃货的爪印,作者菌才有动力更新下去的~~
☆、第十一章回忆过去
至萧初初来到这个世界时,什么也不懂,但他对吃的很执着。
那天,他又趁着何爸何妈不注意的时候跑了出去……
他也不知道,当时他为什么会找到那条街。
热热闹闹的人群,一水儿溜开的店面,全都是吃的。
还有的档主在店铺里边卖边讲解这些食物的故事。
卖馄饨的就边卖边叨叨着:“天山曲曲奥云吞,蜀地抄手鄂包面。三鲜香菇猪肉笋,夏至的面儿来冬馄饨。”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馄饨在天山一带叫曲曲,羊肉馅的;到了南奥,就叫云吞,猪肉馅儿海鲜馅儿的都有,经常就着面一起煮,就成了云吞面;蜀中一带叫抄手,多种食材做馅儿,有时候还会干撩出来炸,蘸酱吃;鄂州一带,都管它叫包面,有驴肉馅儿和牛肉馅儿的。不过这馄饨啊,吃起来最考究的还是江浙一带,三鲜香菇猪肉笋,说的就是馅料。
卖灌汤包的老板就大声呦呦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灌汤包啊,吃的时候要轻轻提,慢慢移,先喝汤,再吃皮,一口吞,满口香。”
并在那里细细的说明灌汤包根据流派不同,有十六褶,十八褶,二十六褶之分。中间间或提几句灌汤包的故事。
还有卖快炒菜的就自创了一首打油诗:“五香酱爆圆白菜,酱汁过油酱香飘;白菜裏酱味道鲜,根儿脆来叶儿甜。丝瓜香菇炒熏干,丝瓜去筋软又滑;香菇去根汤汁肠,熏干去腥赛熏肉。”
卖甜品糕点的也不甘示弱:“鲜虾甜酒酿了喂。江米糯米拌酒糟,虾热汤滚一遭。金丝蜜枣蛋一个,鲜虾酒酿甜又香。”
……
看着眼前这样那得情景,至萧有点馋了。
伸手摸一摸衣袋,再摸一下,没有。
在伸手找一找背包,还是没有。
看来是他出门太急了,忘记带钱包出来了。
但他现在饿了,这如何是好啊……
能看不能吃,这对货来说是一大挑战。
好在至萧想起来了他的那本家传菜谱,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其中的某一道菜谱来和换采他所需要的食物。
但是再想一想吧,毕竟是家传菜谱,用它来换是不是大材小用,就像杀鸡用牛刀一样。
可如果不换的话,他拿什么来换取他想要吃的那些食物……
至萧再三考虑,还是不告诉别人菜谱了,他亲自上场做一遍比较好。
就算别人想学,也要看人跟不跟得上他的速度。
嗯,就这么办。握爪。
#萧萧,你的节操呢?被狗吃了吗#
对,就是被狗吃。
在大吃货帝国公民面前,任何阻碍他去吃的事情,都是他的阶级敌人。
所以至萧义无反顾的走向了离他最近的那个汤包店铺。
“老板,你们这里招聘厨师吗?”为了吃他的这张脸可真是豁了出去。
看,这么没皮没脸的事他都做来了。
至萧自嘲着。
那穿着玄黑色的唐装的老板看了至萧一眼,“小伙子,你确定你能做的了厨师吗?”
看这小身板瘦的,风一吹都能被吹走了。
再看那娃娃脸,嫩的,都不知道他有没有成年。
再说,一般有真才实料的厨子都不会就这样的出来找工作的。人家都是要老板三请五聘,八抬大骄的请过来的。
“做厨子可是很辛苦的。”老板接着道,“别到时候哭着喊着要走。我可先说明了,要做就得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
“你,可要想清楚了。”
至萧听了,有点急。
“老板,那你们这里招聘兼职吗?我只要包吃就可以了,但我只做今天一天。”
至萧的鼻子用力的嗅了一嗅,好香啊!
好饿啊!!!
那老板听了至萧这话,更不乐意了。嘿,我还不想招你呢!给我提的什么条件啊。
有饭店是这样招厨子的吗,厨子的手艺好不好,就是一家店的兴亡之处。
“小兄弟啊,真不好意思了。我们这里不招做兼职的厨子,只招做兼职的服务员。如果你要做就过来吧。”
老板不耐烦了,一叠声的说完,也不等至萧回答,就转身走了回店铺。
至萧愣了愣,服务员?是他所知道的那个油嘴滑舌,但又背弓曲膝的店小二的那个吗?
他有点不乐意做这个,不是看不起别人,他就是想找一个厨艺有关的职位来做。
但眼前的老板,显然不想再听他说什么了。
至萧无奈。只好转身向下一店铺走去。
……
但无奈的是,他连试几了几个店铺都是碰壁的。
只好不再找店铺了,转身向那街边的小吃档位走去。
至此,至萧明白了一个道理。
大的饭店都是有厨子的,不可能再招聘一个不知来路的新厨子进去,要是招了这不是分分钟得罪大感的节奏嘛。
但愿那些小吃档位可以招聘他,他实在是太饿了。
就随便找了一间,不再挑剔着顺心意的来。
但他挑挑选选,最终还是选了个做红豆火腿蛋卷的。
红豆火腿蛋卷做起来不难。
首先用葱香鸡蛋搅拌好,做成大张的蛋皮,在蛋皮上铺上一层红豆沙,然后排上煮好的火腿,将蛋卷卷起来,切成小段。这蛋卷就完成了。
当然,你想吃别的味道的,也可以将红豆沙换成你喜欢的那样食物。
做出来的火腿蛋卷金灿灿的,透着点红豆沙的红。金中带红很是诱人。
咬上一口。嗯,味道很特别。红豆沙的清甜加上火腿的香咸,还有蛋皮的松软。
至萧之所以看中这蛋卷,是因为它做起来时,蛋卷的蛋香味会随风,送得很远。
在这蛇龙混杂的小吃街里面,一种独树一帜的蛋香味在迅速扩散着,很是吸引人的味角。
而且这个老板很好说话,至萧刚开口她就答应了。
对,就是她。那是个女老板,在这小吃街面也算是一朵鲜花了。
至萧做的红豆火腿蛋卷有点不同,他在蛋液里加了点乌梅肉碎。
乌梅,开胃健脾,温肚生津。加一点就可以让蛋卷的味道更具层次感。
吃起来甜中带酸,很适合这个时候吃。而且吃得再多也不会腻,大人小孩都喜欢,简直是老少通杀啊!
普普通通的蛋卷在至萧手中做出来的,另有一种风味。
很多初初被至萧外表吸引的女孩们纷纷面露神往之色,好香……嗯,香中带酸,闻着就这么香了,不知吃到嘴里又是何种滋味……
这天,女老板笑眯了眼,因为生意实在是太好了。她准备的食材全都卖完了。
她很高兴,今天超额完成。
于是,她决定带至萧去一趟有着“珍肴”之称的食肆,品尝下她所认为的真正的美食。
虽然,不见得厨艺有多好,但很有家的味道在里面。很适合她这个离家多年的人。
嗯,要不要通知温琅呢?
嗯,还是不要了。她那舌头叼炸天了。虽然食肆在她们眼中很好,但不见得她也喜欢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平安夜哦,祝大家平安夜快。
☆、还是有你
这天,至萧也很高兴。因为,他终于在这世界找到了一样他熟悉的东西了。
但,很快。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他很郁闷。
罗大小姐,这都已经下班了,怎么他还要去工作啊?
没错,就是罗大小姐。
据罗大小姐说,她是被家族踢出来历练的,这是代表她成年的标志。
罗家是内陆粤菜中的泰斗。百年的大家族,树大根壮,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粤菜名厨。
在内陆名声很高。所以,每一代都会出来自己历练,并创造出一道经典的菜色出来。这也是罗家存在的根本,代代创新,代代相传的思想。
“老板,这都卖完了。怎么还要去……”
“哎~萧萧。别叫我老板了,叫我罗姐就可以了。”罗大小姐心情太好了,所以自动忽视了至萧后面的问题。
哎呀喂!今天终于卖完所有的材料了,我看你怎么拒绝我,哼!
不就是你手艺比我好嘛,就定下这破规矩。想阻止我,没门。噢,不,连窗缝也没有。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蛋卷的小吃货……”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蛋卷的小吃货……”
至萧看着前面的罗大小姐,很是无语。
就算是还要上班,你也得给他吃饱饭再去啊!!!
而且,罗大小姐,难道没有人说过你唱歌唱得很难听吗……
好吧,他不吐槽你罗大小姐唱得难听了。但……也请别重复着一句,翻来复去的都是那一句啊!!!他受不了啊!!!
至萧觉得他的耳朵受到了很严重的音波攻击。
但,再看一眼前面的罗大小姐像是没有停下那震耳欲聋,贯彻耳朵的“好”唱功的意思。
至萧连她叫他萧萧也不记较了,忙转移话题,“罗姐,我们这是去哪?”
“去吃饭啊!”罗大小姐一脸震惊的看着至萧,像在说,你傻了吧,这都不知道。都快七点了,再不吃就要饿死了。
好吧,她确实是没有说过,但这不难猜吧?
……至萧觉得他要被气到了。
但是,他再一想,又觉得好像就是应该这样的,罗大小姐说的好像也很对。
好吧,他承认,那是因为他也饿了,所以就……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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