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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说-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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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林在部队里就已经想好了退伍之后的事情,他觉得我的那个想法不错,便说等回去后一定要叫上他一起。回家没几日,我便去了镇上打听,之前我工作的那家网吧老板说租房还有半年到期,到时候他也不想再开网吧了,如果我想接手,只需要再等上半年。后来,父亲将我安排到他工作的酒厂,从第一线做起,当然这也是他答应半年后给我创业资金的条件。
这半年里,我和小林一直保持着联系,他偶尔和小安从市里跑来找我。小林问我开网吧的前期投入大概是多少,我将粗略估计后的数目告诉他:“一百二十万左右。”这笔钱对于我来说何止是个小数目,简直就是真天数字,没曾想小林却淡然而然的回答我:“你得再拉一个人入伙,四个人的话,入股一人也就三十万,我和小安各自也就能凑足三十万。” 小林是官二代,这事儿我在部队就知道了,可没听他说过小安也是官二代,他们跟我合伙开网吧,总感觉像是在过家家。
最后我还是没能拉到第四个入伙的,而且真当接手了那家商业楼准备做网吧时,才发现之前估算的那个数字与实际要投入的相差很多。父亲不仅将这几年来攒下的钱都交给了我,还四处借了一些,借得最多的是叔叔,他说这钱里面有一半是程远的,听说我要创业他才寄过来的。
网吧如预期般开了起来,也成了镇上最好最大的一家网吧。之前这里的一楼是空着的,我们将他变成了一家台球室,二楼分租给了一家游戏厅的老板,只有三四楼才是网吧。我和小林还有小安,不仅是店老板更是员工,人手不够的时候都是我们在忙,但大家都是乐在其中。
网吧开了一年,生意是越来越好,之所以生意好,并非全靠环境与硬件,我们的服务在整个镇上的网吧里也是独一无二的。网管已经不局限于技术指导,在我们这里,网管其实都是用来为客人服务的,买烟买饮料甚至帮忙订餐,一切力所能力的事情都要做,这些变革都是发生在小林招来的那个店长过后。
这个店长也是他们圈里的人,言行举止间有些娘气,虽说快三十了,却保养得像个二十出头的小伙。他的性格虽然有些娘,但做起事情来却从来是雷厉风行,我亲眼见到过他穿着一双崭新的白袜子走进阿姨刚打扫完的包厢里,因为脚底的几根头发,阿姨又得不再重新打扫,也是多亏了他,店里的环境从来不像其它网吧那般乌烟瘴气。
曾听小林说过,其实小安的成绩一直都很好,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被家里逼进了部队,他高考也不会故意考砸。小安为了和他在一起,连自己的前程也不顾了。
看着他们俩个相处,我时常会想起程远,想他会不会同他们一样,正跟着一个与自己同性的人在交往。每次给程远打电话问他感情状况,他似乎都在避开这个话题,反而问我有没有交女朋友,之前我如实的告诉他我没有,之后我也如实的告诉他我已经有了。
在认识晨茜之前,我是交过几个女朋友的,正如每段年少无知时的无果爱情一样,都是草草收尾。但对于晨茜,我是有结婚念头的,我想,她应该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最喜欢的女孩子。
晨茜的父母都在国家电网工作,那都属于铁饭碗,她自然也要接她们班的。晨茜在镇上电力学院读书那会儿,经常来我们网吧上网,最开始时,她看见我穿着店里网管的马甲,以为我是店里的网管,喜欢指挥我给他买东西,网吧小店里买不到的还要让我去外面买。后来也不知道是谁告诉她的,总之他知道了我是网吧的老板之一,但还继续支使着我为她买这买那,她说:“老板亲自服务的就是不一样,饭也比别人买得要好吃得多。”
可能出自于对未来的无忧无虑,她虽然已经跟我差不多大,却还是像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用她的话来说,反正未来的路已经有人给她铺好,她要做的便是享受人生。她非常喜欢看动漫,时常见她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哈哈大笑,但有时也会哭得稀里哗啦,并且毫不介意旁人的眼光用纸巾擤着鼻涕。有时候我会问她笑什么或者哭什么,可她回答的我往往都听不懂,但如果想懂这些,就得和她一样看完几百集的一部动漫。
为了能与她多有些共同话题,没事的时候我也会看海贼王,当我终于也能体会到她沉浸在这里面的喜怒哀乐时,才发觉已经喜欢上她。她在我眼里所呈现的一切美好,大概都出于她的那份简单直白,就像海贼王里的路飞一样,永远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谁又能说这样的人没有魅力呢。
有天晚上,她从学校跑出来上通宵,我得知后就在店里陪了她一夜,就在她旁边开了台机,看她已经看完了的动漫。待到半夜,她说她有些饿了问我要不要下去吃东西,我问她想吃什么,她隔着窗指了指楼下的油炸摊:“大半夜的,又在网吧,自然是要吃垃圾食品喽。”
我们点了几十串油炸,她让老板全都打包好,说是要坐在桥上边吹风边吃,看着她那副神情,我便笑着应允了。
那条贯穿整个小镇的河流大小有三座桥,我们坐着的就是最大的那座,也称得上是镇上的标致性桥梁。晨茜将吃的一一摆好,叉着腿便坐了上去,想是她经常这么干,我伸手去扶也显得有些多余。学着她的样子,我也爬了上去,就这么面对面坐着我们还是第一次,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是晨茜先开的口:“程浩,我怎么感觉你有点儿喜欢我啊!”
面对突如其来的发问,我差点被辣椒呛了喉咙,可仍旧摆出一副波澜不惊的神情:“不然呢,你还真当我们店里服务这么周道,不仅陪通宵还陪大半夜来桥上吹风?”
“这么说,你是真喜欢我喽!”
这倒省得我绞尽脑汁去想怎么同她开口了:“嗯,我是喜欢你,所以……你打算怎么回答我?”
“不然呢,你还真当我这么没节操,随便一个人我都愿意拉出来坐桥上一起吹风?”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世界上,最幸运的事情莫过于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发现那人也喜欢你。就这样,晨茜成了我的女朋友,她说和我交往最大的好处就是以后来上网不用再掏网费,要是等哪天我的网吧不开了,说不定就会将我给甩了。当然,这是她开玩笑的。
这年春节,我将晨茜带回了乡下,父亲从知道我俩的事开始就一直持赞成的态度,并且叮嘱要我好好对她。晨茜很活泼也很爱说话,不用我说她就将家里上上下下都叫了个遍,我能看得出来大家都很喜欢她,其实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她天真又热情,谁又能不喜欢她呢?
按照以往商议好的,家里人都要在爷爷这儿过年,程远也来了,小叔一家也在,上下十几口人聚在一起是难得的热闹。两位婶婶算是冰释前嫌,一起在厨房里忙碌,晨茜刚说也要进去帮忙便被赶了出来,都说让她去屋里坐着,小孩子在一起聊天就好,做饭都是她们大们的事儿,用不着帮忙。
也就两天的时间,晨茜便与所有人熟了起来,程远也不例外。
明明是她挤到程远身边坐下的,却还要开着玩笑说:“程远,你坐得可得离我远点儿,不然待会儿程浩看到了,肯定要打你,乖,来叫句嫂子听听,待会儿给你封个大红包。”
“嫂子,嫂子,我要红包,你给我封红包。”五岁的康康在一边叫唤道。
晨茜从我口袋里摸出两个早就包好的红包递给康康,一弯腰低头乌黑的长发便温柔的泄了下来。接着她又举了举手里剩下的红包,对程远说:“你要再不叫,这个红包也都给康康了。”
“嫂子。”程远的这句嫂子,瞬间将我一直提着的心放了下来。当时我觉得自己挺好笑的,也不知道究竟是在担心什么,怕他会刻意与晨茜过不去?还是怕他会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来?其实是我想得太多,他和家里所有人一样,都期盼着我能得到幸福,这样的他,又怎么可能破坏这一切呢。
年夜饭上,婶婶就着我的事催促起了程远:“小远啊,这小浩都快成家了,你怎么就还没个动静,在深圳待了这些年,总该认识几个看得上的姑娘吧,什么时候你也能带个回来让我们看看,别到时小浩的孩子都会叫爸爸了你还是光棍一条,你俩可都一样大呢。”
“妈,大哥这是早恋,国家婚姻法里规定男人不满二十二岁是不能结婚的,哥才二十一岁,你着急什么啊。”说话的是程欣。
我说:“程欣你个鬼丫头,还敢说我早恋,你听谁说二十一岁是早恋的,倒是你,别在大学里谈恋爱,好好念书才是。”
“你可别忘了,我念的可是心理学,你这是心虚的表现,想要转移注意力是不是,我告诉你没门儿。”程欣不依不饶的说。
在旁已经沉默了半天的程远终于开口了:“都说三十而立,不到三十我不打算考虑个人问题。”
婶婶瞪了瞪眼:“三十岁,你爸三十岁的时候你都七八岁了,我不管啊,要是你自己不找,我就在家里给你找。”
晨茜说:“婶婶啊,你也别急,你看就程浩这模样也能找到像我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咱们程远长得那么好看,还怕没姑娘喜欢嘛!我看啊,是程远眼光高,一般的入不了他的眼,人家不都说嘛,好的都在后面呢,你就等着他带个最好的回家吧,别急在一时哈。”
这些话倒是被婶婶听了进去,大家也似乎是这样认为的,可在场的人里,大概只有我和程远知道并不是他眼光高,而是他喜欢的人或者未来能喜欢的人,注定都是不能光明正大带回家的。看着他一言不发的坐在那儿,我却找不到能够安慰他的只字片语,明明就坐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可我却觉得他与我们离得很远。
我和小林他们又陆续开了两家网吧,在镇中心几乎成了生意最好的铁三角,被抢去了生意的几这老板明里暗里都来找过麻烦,全都被我们给挡了回去。要开网吧,就得黑白都吃得开,镇上的好些个混混我都认识,算是在初中时期积攒下来的人脉,借着叙旧的名义我经常约着他们出去喝酒,他们手下的一些人来我们网吧上网也都是免费,消逝多年的友谊又被找了回来,并且还被利用起来。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我们这是在互相利用。
果然,人一长大就什么都变了,不管你愿不愿意它都要变。朋友,家人,无一不在分崩离析着,各自形成一个团体,渐渐淡化,渐渐疏远……
虽然和晨茜已经交往了有两年,若不是她怀孕,我们应该也不会这么着急着要结婚。她说她才不要做一个臃肿的新娘,趁着肚子没显出来,要赶紧把婚礼给办了。我自然是听她的,从得知怀孕到结婚那天,用了两个月不到。
程远得知我要结婚的消息后,提前几天就赶了回来,陪着我忙进忙出,还主动提议要当伴郎。最开始我是打算让小林来做我伴郎的,他不仅能喝,交际能力也强,当天能有他在我身边自己也能轻松许多。晨茜说她叫了两个伴娘,她的这个想法倒是解决掉了我心里的犹疑不定,伴娘有两个,伴郎自然也不能落单。
婚礼前一天,我和小林小安还有程远聚在一起喝酒,说这是告别单身的仪式。小林一喝多就喜欢胡言乱语,他提起了在部队里的那些事情,说起新兵三个月里是如何的艰苦,带着些许感慨与怀念。接着他又说起了程远出事后的那些事:“程远我跟你说啊,你离开珠海以后程浩就被关了禁闭,关了整整一个星期。你知道我们这些当兵的最怕是什么嘛?不是训练,也不是挨打,而是关禁闭。那么小的一个楼梯间,在里面腰都直不起来,吃喝拉撒也全在里面,蚊虫就在你耳边嗡嗡嗡的响个不停,没有光线,没有新鲜的空气,没人跟你讲一句话,那感觉就他妈像是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就你一个人还在地球上活着……”
在他断断续续的讲述里,我想了那暗无天日的七天,我说“够了,都是过去的事,有什么好提的。”
“你不让我提,我偏要提,都这个时候你还逞个屁英雄啊,我关了三天就差不多已经疯了,你可是关了整整一个星期,出来的时候都没个人形了,你却还有力气跟我打架。我说错了嘛,他本来就是个……”没等他将后面的几个字说完,我杯子里的酒便全数浇在了他脑顶。
“这下清醒了没,要没醒我给你来点儿。”
小林抹了抹脸上了酒,不温不火的冲我笑:“算了,我不说就是了。”
之后程远对我说:“程浩,对不起。”
“你也喝多了是不是,喝多了咱们就回去,都发什么酒疯。”都在发疯,谁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人们都在不停的在寻求真相,可有些真相是残忍的。程远不能说我也不能说,说破了这一切就势必会变样。就让这个真相在不可说中慢慢消失不见,就当它从来不曾存在过,谁都不要说,谁都不要知道。
昨夜的酒精还未尽数挥发,一大早便又起了床,带着头痛欲裂穿上合身得体的新郎装。程远和小林的伴郎服是白色的西装,我的是黑的,我们三个里面最好看的要算程远,就连程欣也说他比我更像新郎倌,当然,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去迎亲的路上,小安开的车,和程远坐在后面,一路上他都没怎么说话。后来程远拿出手机来,说要想跟我合照,我笑了笑说他还玩这个,但还是伸出手揽住了他的肩膀:“来吧。”
我们连着拍了好几张,我尽可能多摆出几个表情,可发现整张脸却僵硬得很。程远看着手机里的照片笑了,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笑里笑得最好看的一次,竟让我有些恍神。像小时候一样,我想伸手揉揉他的头,可他好像是知道我要这样做,轻易的避了过去。
想要接到新娘,一路上要过许多关卡,前面的都轻易的过了,到了最后一关,却被两个伴娘堵在了晨茜的闺房门口。她们让我唱情歌,往门缝里塞红包,还让我做俯卧撑,这些我都一一照做。不曾想这两个姑娘难缠的很,总有办法不让我们进去,最后还是程远帮我过得这关,他拉着其中一个伴娘的手说:“让我哥进去吧,好不好。”
那个伴娘竟然脸一红给答应了,拿出钥匙去开门,小林悄悄凑到我耳边说:“这可是美男计,我教的。”说完还对我眨了眨眼。也许这就是古人说的,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越是不在意的东西,便越是具有杀伤力,我不止一次的在想,如果程远是个正常的人,那该有多好。
按照爷爷的提议,我们并没有去酒店举行中不中西不西的结婚仪式,一接到新娘便开车回了乡下。这场景比我小时候观摩过的婚礼要壮观得多,家门口坐满了老老少少的人,一见婚车停下,众人的眼光便向我们这个方向投来,我抱着晨茜往家中走去,身后是炮竹与烟花的震天响声,伴娘与伴郎走在我们身侧,浩浩荡荡回来的迎亲队伍鱼贯而入。
待晨茜换上定制的旗袍,我们便出门一桌桌的敬酒,酒事先都是程欣换好的,全是饮料和白开水。不知内情的小林喝了口葡萄汁后差点说漏嘴,在场一共三十八桌,他说喝饮料还不如喝酒来得痛快,害得他不停要跑厕所。
中午的席吃了两三点才结束,接下来就是要拜村里有些亲戚关系的长辈,旁边一直有人在闹,这是习俗。这一闹又闹到了晚上六七点,天一黑,晚上的席又开始了。晨茜还怀着身孕,我怕她受不了便让她先上楼休息,楼下的人就由我们来招呼。小叔不知从哪请来了一个乐队,唱的是一些我们不怎么听过的老歌,一个弹电子琴的,还搭上一个拉二胡的,怎么看怎么不搭,歌唱得也不怎么好听,但亲戚们却不吝啬拿钱点歌,一首就是两百。
程远和小林陪着我敬完假的酒,便回到桌上开始喝起真酒,程远说:“唱得还不如我好听,小叔做事越来越不靠谱了,请的这是什么乐队啊。”
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脑袋,对他说:“那今天我也为自己点一首歌,唱完了也给你两百,行不行。”
“唱就唱,谁怕谁啊。”说完,他便跑进了院子里,等那个人将手里的歌唱完,他便接过话筒,幸亏他要唱的那个曲子弹琴的会,不然只能凭着一副嗓子空唱。
程远将外套脱了,身上只剩一件纯白色的衬衫,他将两只袖子卷了起来,露出细长白皙的胳膊。他的双颊被酒精烧得有些红晕,家里灯泡还是最老式的,发着暗哑陈旧的昏黄色灯光,打在他的脸上生出些朦胧不清的色彩。小林在我耳旁啧啧的打趣道:“白天的时候倒也没觉得什么,在这众多乡间人士的衬托之下,他就像个人间尤物,怎么看都像是幅画。”
“林清越,你眼里是不是没我的存在,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小安似乎是听到了他对我说的话,不满的对他吼道。
“没有,我眼里可只有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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