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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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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孙氏是唯一生育过的女子。因为育有一子。

    她的骨盆是其中最大的,另还伴有一些常见的妇科疾病和宫坠之病。或许就是这个缘故,那个变态凶手唯独没有奸污的就是曹孙氏,还把她的下阴和子宫给割下来了,扔在了曹家府邸后头。

    最凄惨的莫过于那个妓女马凤凰。

    因为她的尸体唯独在死后依旧被虐待了很久,以致下半截身体被刀砍的血肉模糊,被发现时想被完整地一整个尸体不分家地抬回衙门都十分困难。

    此刻,段鸮这第一具,尸体表面烂的最厉害,已经看不出原本模样的赫然就是十四岁的张梅初。

    她的身体原也是其中发育最稚嫩的,肩骨,腿骨和胯骨还没长开。

    胸脯有平常在家用白布束胸的痕迹,骨架子小而弱,单薄的样子一看是个十足的小女孩家。

    因为高度腐烂,又时隔一个月,她半风干的整张脸上已经看不清楚五官了,唯有那颗痣,才使她当时一眼就被认了出来。

    那发黑的面部如今只能看出朝上翻起的鼻腔,和嘴巴上的一个肉都已经烂到一起的吸壶式豁口。

    这症状多是是鼻子里呛水。

    段鸮只用一只手上钳子伸进她口腔中探了一下,果不其然口腔和咽喉处有和鼻子里一样的河泥。

    这说明,她被凶手那一晚丢进河里时该是有活着的。

    当时,她遭受了奸污,又被凶手虐待,但却保留着意识直到被扔到了河沟里,沉下去时,她大口吸入了不少喝水,最终溺水而死。

    头发因为捞上来时沾了河泥污水。

    处州府的仵作没有将其完全清理,而是为了保留证据用白布裹着,眼下,段鸮一手揭开白布时,用一块帕子捂了下口鼻。

    一股烂肉腐尸的恶臭味扑鼻而来。

    也是如此,为了能分辨这个味道,他也将帕子挪开,俯下身仔细闻了闻那尸体的气味。

    这气味闻起来混着有股河藻泥土的味道,另还搀着些奇怪的粉末味道,段鸮思索着令乌林珠在一旁记录下来,又往下看了眼张梅初的手。

    她的手上依旧带着当初被捞上来时,两节长长的凤仙花汁水的红指甲。

    这漂亮又香艳无比的指甲。

    段鸮方才已看过了,如乌林珠所说,和那红睡鞋一样,四个女子身上死前都有。

    但按照处州府这边第一次尸检的结果显示,她们生前又均没有染指甲和穿红鞋的习惯。

    除那第二名死者阮小仪和第三名死者曹孙氏外。

    张梅初和马凤凰都是贫苦女子,加上阮小仪家原也是布坊出身,多要做些针线,这染了指甲便也只能什么都干不得了。

    这间接说明了,这就是那个凶手每一次故意留在她们身体上的。

    尤其,这指红甲也就算了,这红睡鞋一说却是奇怪的很。

    因为这女子的红睡鞋原不是普通的布鞋。

    而是自古以来,专为春闺女子睡前所穿的鞋子,为了能在熟睡之时,女子也能使自己的一双金莲足保持美态,所以才要穿上的红睡鞋。

    可偏偏本朝自入关后,朝廷有明文禁止过女子裹小脚。

    因八旗子弟家的姑奶奶们原都是大脚,所以也只有江南地带现在才偶尔可见这缠足之风。

    但因缠足是明令违法的,若有发现便会被官府缉拿。所以这用红睡鞋缠足的的事就只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少数官家女子,内院女眷,另还有些烟花柳绿之地专供此乐的妓子。

    凶手煞费苦心地给四个女人都装上了红指甲,穿上了红鞋,这一点便和其他杀人者不太相似。

    也是这一番里里外外的一番尸检,段鸮用了近两个时辰,

    除了基础的尸检流程,在快结束,他还令让乌林珠帮他做了一件事,也是这有些怪异的举止,果不其然便被他发现了一点。

    因为这四具女尸,除却性别,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她们的脚,竟然都是一个大小的。

    四双女尸的脚,都是寻常人手掌大小。

    且未经过缠足,是天生的小脚姑娘。

    听了段鸮口中之言的用一旁的公尺量仔细反复地过了,真的就是一样大的四双脚。

    这一幕倒是令人有些瞠目结舌了。

    尤其是这种仿佛用尺子丈量好,不差分毫才才寻找到的受害者,原就是凶手下手的精准目标,这么思索着,段鸮只听一旁早已表情惊呆了的乌林珠问了句。

    “可段,段爷……这不对啊,为什么,这个杀人凶手单单要找这些小脚姑娘,然后故意杀死她们穿上红睡鞋呢?”

    听到这话,心中已经有了一番思索的段鸮也面无表情地低头看了眼这面前的四具女尸,这才缓缓开口道,

    “显而易见,因为这个凶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恋足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十二点要上收藏夹,小破文想名次稍微好看点t t

    所以今天先更一章哈,今天评论区留言的都有一个小红包~明天正式开始固定时间更新,啾咪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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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回(上)

    因一早上就兵分两路去了河床边。

    他们三人在府衙安排的住所那头分开后; 富察尔济就先和这处州捕快去了第一案发现场; 处州府河床边。

    那一条在城门外贯穿本府四面的河床; 原是世宗八年才挖的。

    因要处理城中日常排污之事; 断断续续积攒着不少当年的淤泥; 但凡雨季,便水涨船高,又离正城门颇远; 想来是个绝佳隐蔽的抛尸之所。

    一路上,隔着那帘子; 富察尔济坐在马车的时候; 都在暗自观察这城外河沟离这东侧城门的距离。

    可与此同时,他也在心里一心二用地琢磨着一件事。

    昨晚; 回去之后,他睡得其实也有点迟。

    因为在此之前,他都习惯一个人在松阳县那个破旧的探案斋哪儿也不去; 闲来买醉; 荒唐度日; 也是一副从来对他人不管不顾的混蛋做派。

    若不是这次红鞋女尸案主动找上门来; 他也不会有这个心情跑到这处州府来。

    算一算那关鹏一案了结; 也有差不多快半个月了,此前,富察尔济也在松阳县呆了快几年了。

    回想那年,他的眼睛刚坏了。

    又一个人初到松阳,那时这世上可还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探案斋; 只有那间破破烂烂的棺材铺是还好好在那儿。

    原本那一晚,他是打算随便在本地找个地方躺上一晚的,

    他一身是血的倒在地上不想动,只想这么找个没人能找到他的地方自生自灭。

    谁想睁眼再一醒来时,他竟被人给意外救了,那救他的人,便是四年前的札克善和棺材铺的上一任主人。

    他当时衣衫褴褛,看上去不人不鬼,身上还仿佛是受了什么重伤数日未醒。

    竟被这夜晚巡逻的捕快当成了乞丐搭救了一把,加上那棺材铺原主心善,还以为他是遭了什么变故,看他一只眼睛竟连光都见不得了,就从此收留了他。

    他本就是来路不明的人,要是没有这一场收留,应该早已在那时就静悄悄地死在了这世上的某个地方。

    结果这一留下,便是整整四年多。

    最开始,眼睛坏了的富察尔济连一句话都不和别人说。

    札克善等旁人还以为他是脑子坏了,所以才总是这么看上去那么古怪。

    但久而久之的,他也习惯了在这松阳县一天天的日子。

    在此期间,他不和外人多来往,算是和这世上的人半与世隔绝着,自然也就没动过四处乱跑的心思。

    加上他本也就个什么都做不了的半废人,想想也真的没什么好再四处多管闲事的。

    活成一个普通人的样子,不再去想以前那些事,便是卸下了那些曾经压死人的枷锁,不用去再去回想以前的自己。

    富察尔济本以为,他一辈子都不会想说主动去触碰‘那些事’了。

    可谁让之前阴差阳错的,竟就又让他插手管了一桩‘闲事’,搞得如今倒是也不得不‘重操旧业’了起来。

    “……你既然已经主动出手了一次,这松阳县的石头菩萨案你也主动帮忙破了,那你打算何时回京城?”

    那一日,他那位远道而来的‘朋友’便是这么亲口问富察尔济的。

    他们自小认识,对方是将门出身,少年时两人就知根知底,若不是四年前,他谁也不告诉地就这么消失了,这人断不可能到现在才找到这儿来。

    如今,对方在京城得知他的踪迹那处过来寻他,自是想让他回原先那去处的。

    可富察尔济当时听闻这句话,也只是平常那副混账模样就张口给拒绝了。

    “走都走了,现在还回去干什么。”

    “哦?是么,那既然已经不想回去了,为何现在还要管那些闲事?”

    这话倒把他给问住了。

    因为就连富察尔济自己有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不回头了,如今却还是出手管了。

    “要不是你这次主动冒出来,那关鹏一案又被松江府报到京城,光看那卷宗上这奇奇怪怪的名字,我当真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我知道你有心结,但当年那件事你已经尽力了,时隔多年,你不该还用此事来逼你自己。”

    “但你放心,我不会一直在这儿劝你回去,但你暂以一年为期,哪天自己想明白了,觉得终于可以想做回原本的你自己了,到时候咱们再另外相见吧。”

    这最后一句话,他那位‘朋友’撂下之后就也先走了。

    他们没有说好下次再有机会是何时见面。

    但两个人原本就都是这样的人,私底下见完这一次也就各自分开了。

    也是此刻这么想着,这段日子时不时总有些思索的富察尔济也才若有所思地望了眼外头的处州府不言语了。

    做回原本的自己。

    这话说的容易,又谈何容易呢。

    他这条命就如同那困在笼子里的蜡嘴鸟一般,早已失了自由,徒留妄想,活不出一点滋味来了。

    这一刻,从来都荒唐放肆,不愿和人说起太多从前的事的富察侦探却是不知道自己和另一个人一样遇上了人生中最重要,也相似不过的一个坎。

    这么多年,他们都难以找回原先的自己,更困在眼前这一局中暂时不得挣脱。

    接下来这一路,富察尔济却是都没再想起这事来。

    等到了那城门外的河边,已有一条小船在此早早地等着他们俩。

    不久之前这里才有杀人凶案发生,如今这里的船夫赵老爷也不敢天黑后来开船了,也是接了官府的消息,又是大白天的,这老翁才敢过来指引了一番。

    这是位处州府本地的老翁,鹤发龟颜,讲话颇有些地方口音。

    他家里供着这条小船,日常停在离城门外的这条河沟之外。

    事发之时,也正是因为张梅初脚上的红色鞋子勾在了他的船上,他才会意外发现河里被抛了尸体,竟还自己就这么漂了上来。

    按照以往这类涉及毁坏尸体的案子,但凡凶手犯下杀人之罪,多是会留下没有来得及,沾上血迹的衣服鞋子之类的证据。

    但从这第一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却是什么多余的痕迹都没有留下。

    “第一次命案发生时,我们当时在周围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被遗弃下来衣服和鞋子,河底没有,城内各处也没有被抛弃,按理说这些衣物也不可能带走,所以这事衙门那边至今也没有定论。”

    马自修在一旁这般和他说道。

    “正常,因为这本就个行为谨慎敏感,还可能有某种洁癖的人。”

    看了眼这污泥遍布的河床和远处与其接壤的半块水面,富察尔济却突然这么回答。

    “谨慎,敏感,还有某种洁癖?侦探先生,您这话是何解?”

    还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本事,想到他师傅张吉曾说这就是这位侦探最拿手的本领了,这马自修也就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了。

    “第一现场没有任何衣服鞋子,证明凶手事后带走了这些东西,但这些东西一旦沾了血就成了躲不掉的罪证,一个真正厉害的凶手是不会做出这种留下把柄的行为的。”

    “会造成这样的原因,基本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凶手在当晚杀人时,就实现脱下了自己的衣物鞋袜,完全赤裸地对被害者行凶,事后才重新穿回了衣服,镇定地抛尸之后逃走了。”

    “完,完全赤裸?”

    一听到这话,马自修瞪大了眼睛。

    “对,他能想到这点,证明他事先已经做好了杀人的打算,也许是思考了很久,连每一个步骤,关于如何杀人,如何抛尸都认真思考过,这才能够在完全不慌乱,还能将自己清理干净的情况下做到这一切。”

    “而且,按照他喜欢给女子身上加上固有配饰这方面的喜好,还有对四具女尸损坏的程度,其实也能看出这一点。”

    “毁,毁尸程度?”

    “马捕快,你不妨此刻重新去回想一下,那四具女尸从一开始到最后发现的那具,是不是尸体损坏程度越来越严重?张梅初是少女,未尽人事所以只是被奸污抛尸,阮小仪年岁大一点,家中已经定了亲,但还未成婚,所以被掐死后抛尸,曹孙氏是人妇,被割掉了生育器官,马凤凰是□□,所以遭受的待遇就是这其中最惨最暴虐的。”

    “因为凶手不喜欢他心中所认定的‘脏污’的东西,病态喜洁,所以但凡他犯下命案时也会完全遵守这种原则,这就是现场如此干净的原因。”

    这一番完全是从变态杀手角度出发的分析。

    结合眼前这现场的情况来看,极有可能真的就是那一夜,造成现场完全没有一丝多余痕迹留下的最有可能的原因了。

    一个变态的,脱掉了身上衣物,最后杀完人洗干净自己才扬长而去的凶手。

    这样的人又到底会因为什么而犯罪呢。

    那处州捕快马自修一时间听到这种话有些毛骨悚然。

    显然难以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人能将杀人当做一件在脑子里完全计算好的事情。

    但富察尔济既然从来是干这行的,就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也是这一场现场排查,他们此刻基本已经可以判断这人的一些表象行为特征了,等二人转头再返回去经过那城门之时,富察尔济才再度因此停了下来。

    眼前所见,那处州府因为州府衙门,按惯例,入城往常是有正,东,西三个门的。

    东侧城门因为最偏僻,所以并不常有人从此门出去。

    但即便如此,正如马自修先前所言,在这东侧城门之上确实从早到晚都有一名守卫单独值班。

    那城墙上头专门设立了四面火把和一间瞭望台。

    常人若是想在中元节那日悄悄出城,势必要过此门,但偏偏这城门下的木头栅栏建的还颇高,一般人根本就难以轻易翻越过去,更别说还在一个距离和时间范围内了。

    “小马,你师傅张吉之前查这起案子时,是怎么推测这段凶手从城门过去的距离差的?”

    一开口,就给人随口起了个外号。

    被叫做‘小马’的马捕快第一反应一愣,还在莫名其妙地想谁是小马。

    但随后,被不修边幅一副地痞流氓的富察侦探本人一副我叫的就是你的表情,‘小马’本人也只得不尴不尬地咳嗽了下才开口道,

    “是,是这样,我师傅他们当时是猜测,也许凶手是从底下的栅栏处钻过去或者是爬过去的。”

    马自修口中这说法,原是处州府官府一直以来的办案思路,因为按照时间和地点推测,这就是唯一能从城门内部离开当夜处州的办法了。

    但随后,这个想法就被听到他这话富察尔济亲自给否决了。

    因为两人经过时,富察尔济特意让马自修自己下了趟马车,等两个人左右丈量了下具体高度,又看了眼这木头栅栏,他这才发现这木头栅栏原是有玄机的。

    入目之处,那城门栅栏盖得非常高,中间也无镂空可以供人钻过去的地方。

    如果凶手真是那一晚出城时靠本身爬上去翻栅栏过去的,那么势必只会增加他当时逃出城被顶上的守卫发现的概率。

    因为直行肯定是比绕路或是翻阅栅栏要花费的时间少的。

    一刻原本就不够,更别说是在此之前有什么障碍了。

    “或者,他是在城门下找到了一个可以躲避守卫视线的死角,然后从这个死角一路偷偷溜出去的?”

    “也不会,且不说有没有这个死角,就是从这个死角过去,守卫在城门上来回走动,这个人也一定会在这一刻之内暴露。”

    富察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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