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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VE IN 之古风篇-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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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我这幅模样,也傻兮兮地跟着笑,于是二人就在车里笑成一团。

在宫外的那几年时日,至今也让朕念念不忘,和他相伴相随的日子,无忧无虑,每天跑着傻玩傻乐——喝茶、听戏、听曲、看杂耍、吃小吃、乱买东西、逗邻居家的小孩。。。。。。一切对朕而言都是新鲜的,京城与皇宫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这里的一切却远比金碧辉煌有吸引力。

朕至今都念着那段日子,也念着天天陪朕玩耍的夫君。

想念茶碗磕豁了个小角的茶馆,想念竹椅泛黄的戏楼,想念路边的廉价小点心、廉价小摆设。偶尔想起家门口那座小桥,无论去那里一定会经过它,朕闲的没事就非要从扶手上走,日日如此,于是夫君就日日站在一边扶着朕,那时最喜欢佯装差点掉入河中,最喜欢看他惊恐担忧的表情,而且无论多少次都会上当,有意思的很。。。。。。

啊,那副表情,真想再见一见呀。。。。。。

推开红木的大门——它并不宽敞,憋屈地挤在两堵墙的夹缝中——一开门,看见的就是小小的庭院,庭院中间有半个小池塘,池塘旁边紧挨着半个小花坛——不知是不是因为第一次见到他时,朕只有13岁,小池塘里恰好养了13条鱼,只是它们在一次下暴雨时统统逃进了一旁的小河,此后就只剩半池水草了。一旁的花坛——不知是不是因为夫君有什么诡异的癖好,花坛里种了两三排菜,夏天时,每天都能摘一小把豆角,朕每年夏天都吃的想吐。

有了这半个池塘和半个菜园,小庭院里除了一把扫把,就再也什么都容纳不下了。

我们住着个木质的小楼,一楼是客厅、饭厅、书房,和一个摆满了书画的小隔间,虽然我们两个都对书画没兴趣,但为了撑场面,它们还是留在那里,几年都不带挪地方。二楼就是卧室,和一大片闲置的地方,当初用来堆杂物,可现在想来,应该是留给我们堆孩子的——虽然他不过留给了我一个女儿,用不着这么大片。

大概是我们俩比较懒的缘故,现在回忆起来,大部分的时间好像都是在卧室里,窝在床上耗过去的。当初我们还是年幼的alpha和Omega,面对面地躺在床上,腿叠着腿、胳膊叠着腰,发丝散开,都缠绕在了一起,半生不熟的信息素在床帐内弥漫,却还只把对方当成和自己抢被子的敌人,每天早上看着自己又只占了被子的一角,还给挤到了床的边缘,我们就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非要龇牙咧嘴拽被子,在床上折腾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朕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这比青梅竹马或是先婚后爱更不可靠,果然日久生情才是正道——

朕和夫君虽然是稍微有点好感就成婚了,但当时毕竟年纪还小,父皇没鬼畜到逼我们圆房的程度。虽然当年朕盖着盖头坐在花轿上时,因为觉得新鲜而兴奋雀跃的难以言喻,但到做真正夫妻的那一日之前,我们还有很长一段日久生情的路要走。

——其实并没有那么难,牵着手走在熙熙攘攘的民间大街上,看遍热闹的景象;或是在春日秋日出游,二人骑马在野地里穿梭,在花丛和落叶中闹腾;夏天热的不行,上山避暑,在石阶铺就的山路上蹦蹦跳跳,迎面赶上挑水的和尚;即便是寒冷的冬日,只要是点上一个炉子和他一起钻在被窝里,一天到晚昏昏沉沉的打盹,也是值得回忆的日子。

——有时候闲的没事了,我们两个就对着铜镜比比谁的眼睛大、谁的皮肤白、谁的牙齿齐,我还记得他自己每次都故意瞪大眼睛,说朕是门缝眼,狂妄到应该被满门抄斩的地步,但朕只不过撒娇般地在他背上锤了几下,见不到一点帝王的尊严。

不过朕当时也不是帝王。

朕还记得自己以前最爱穿白衣,虽然现在也是。只是少了他站在朕身边,穿着一身黑陪衬罢了。

——黑衣少年总爱牵着白衣少年的手,任他踩上扶手,二人慢慢地走过家门口那座小石桥,他总爱对身边的少年说:“你穿着一身白,跟死了老娘似得!”

白衣少年就回答:“你穿着一身黑,跟死了老娘似得!”不过白衣少年的娘确实死了,他从小被父亲的大娘子散养着带大,他常常庆幸自己是个Omega,若是个alpha,恐怕早就被大娘子弄死了,跟他的娘一起。

黑衣少年常说:“世界上所有比我矮的人都是小矬子。”那时的少年因为alpha的体质而长得很快,身高已经超过了不少成年人,也比身边的少年高了快要一尺了。

他的肩膀很快变宽了,衣襟间原本单薄的胸膛出了些厚度,白衣少年最喜欢看他那时的模样,阳光明媚,迎面映过来,晒得对面那人似乎要融化了,自己也有那么一瞬间的神志不清,于是迷迷糊糊地回答道:“那你一定能刷掉一大批人。”

黑衣少年听了痴痴地笑,又补充道:“所有比我胖的人都是死肥子。”

“那你一定只能刷掉很小一批人了。”少年故意摆出一副冷漠的样子,故意掩饰刚才自己的“有所表示”。

——不知是什么时候,曾经年幼的夫妻间那点只能算作友谊的好感变质了,不知变成了什么,让人想起来就脸红心跳、羞耻不已——

黑衣少年又被妻泼了一身水,狼狈不堪地在他面前脱去一身黑衣。而白衣少年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赤。裸的上身,盯着他因为夏日炎炎,没事干一个人跑去玩水晒黑的皮肤,小麦色中透着健康的红。盯着那薄薄的皮肤下跳跃着的精巧肌肉,精干有力,像长在只豹子身上似得,愉悦的在午后空气中收缩震颤着,而刚刚粘上的水渍,好像是刚从体内淌出,带着咸味的汗,随着他的动作流向腰间,或是甩在地面上。

那人朝自己抬起眼帘,也同样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白衣少年心中一颤,羞涩地埋头看脚。只觉得自己在他的目光中不自在,像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忽然被猎豹盯上的那种感觉——风微微拂过夫君,又萦绕在妻子身畔,带来一种难以言喻的奇香,一如多年前在他袖口处闻到的那般,不过现在要浓了许多——小兔忽然觉得,能被猎豹吞噬是一种幸运。

于是朕便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发情了——性事就如同饮酒,第一口饮下只觉得灼热浓烈让人难以承受,而之后渐渐习惯了,反而会被其中的醇香所迷——年幼的夫妻第一次融合,从此不再年幼。

朕依稀记得他当年16岁,那自己就是15岁喽?

作者有话要说:
自己把年少时的皇帝,写的有点像下一部的受了。。。。。。





第42章 皇恩浩荡(下)
天色透亮,互相在对方唇角落下轻吻;华灯初上,就迫不及待地缠绵于床笫之间。

——也算不上是假戏真做,但父皇是彻底的踢开了朕,朕又彻底地把自己和他捆在了一起。

不久之后有了个女儿,现在看来应该是beta——抬头不见爱,至今婚事没有着落。毕竟比起勾搭朕的女儿,还是勾搭朕性价比要更高一些,于是她至今仍旧孤零零的,没像朕那样有个能日夜相伴的夫君。

虽然现在没有了,但至少曾经有过。

孩子出生之后没什么人来道贺,而且这小地方偏僻的很,连走街串巷的小贩都会觉得阴森,之前觉得憋屈,不过抚育她的那段日子才觉出好来——清净,清净最好,不然屋里也闹屋外也闹,朕会被活活闹死的。

那段日子记得并不是很清楚,每天窝在家里折腾,日子一天一天地就过去了,因为每天都差不多,所以留下的记忆也不是很丰富,而且孩子一天到晚闹闹闹,朕天天掰着手指头过日子,怎么有心思费心记忆呢?

——朕记得曾经和夫君探讨过女儿到底长得像谁,答案很简单,黑亮黑亮的头发、大眼睛、高鼻梁、白皮肤、大长腿都像我,脸大、脚大、性格木都像他。于是朕常常对着夫君叹息道:“我怎么给孩子找了个这样的爹呢?要不然她一定是个小美人呀!”他就一脸鄙视地看我一眼,暗自腹诽,嘴上却什么都不说,那副憋屈的样子可爱的要死。

她虽然闹腾,但睡着了总有岁月静好的那一刻。朕常常披散着头发,随意地穿着白色中衣盘腿坐在床上,怀里抱着她,低着头,口中轻声哼唱着一些自己瞎编的童谣,阳光暖融融地从半开的小窗中照入,一半洒在朕的身上,正好,柔得好像月光。

周围静静地,朕抱着孩子晃来晃去,把自己晃得也快要睡着了,忽然听见夫君的脚步从楼梯上“咚咚咚咚”地传来,替朕散去了睡意,于是朕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抬头望向楼梯口,却看见他一上楼一看见朕,就跟见了鬼一样立在原地呆若木鸡,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仔细瞧着,可能是因为奔跑,脸上还带着不自然的红晕。

朕轻声唤道:“喂,站在那里作甚,快过来呀。”他的脸却一下红到了耳根子,一步一顿,不知犹豫着什么,老半天才站到了朕床前。

“坐下。”朕命令道。但他一坐在朕身边,就以下犯上,附身吻了过来。。。。。。

那段静静的,安好的岁月,朕一直铭记着,不能忘却也不敢忘却,每次被撕去天子的尊严抛向深渊时,只要一回想起他和那栋小楼,就有了无限的勇气在更深的深渊中行走。

所以即便他离开了朕,朕也对他没有丝毫恨意。

怎能生恨呢?

——他曾附在朕的胸口,泪流满面地说。。。。。。他说自己虽然弱小,虽然无力与他人争斗,但即便是舍弃生命也要一往无前——来保护朕。对呀,他要保护朕呢,还未功德圆满既先行离开了。

——那副场景至今仍然历历在目,如今再想起来不禁热泪盈眶。

*

朕记得父皇有许多子嗣,尤其是朕的皇兄皇姐,其中不少是alpha,至少也是beta,每个都像极了父皇,果断决绝、骁勇善战,只有我是Omega。

朕记得大哥年少时跟随父皇征战,立下了不少军功,父皇本来已经将他立为太子,但是在朕17岁那年,不知道为什么,父皇忽然将皇兄皇姐都遣散到了边疆领兵,却将朕立作了太子——这几年来一直听朝中权臣私下嘀咕先帝暴。政这回事,前些年在早朝和奏折上,常常有人劝解朕做个仁君。现在想来,应该是父皇晚年病入膏肓时忽然性情大变,体恤起了百姓。

那之后朕就理所当然地搬进了太子府,理所当然地有了一大堆侍卫、仆从、试毒人,理所当然地日日夜夜应对着毒杀、谋杀、权利之争、以及各种刺客的威胁,也理所当然地渐渐见惯了死人——每当这时,朕就默默捂住女儿的眼睛,他就站在朕身后,默默捂住朕的眼睛。

原本在小楼里住的挺好的,住进太子府时就不怎么高兴,从那时起朕就一直想撂挑子不干了。但所谓伴君如伴虎,朕当时是骑虎难下,现在也是。

父皇当时确实病入膏肓,用尽了天下医术却还不见好转,再神的神医也只能将他的命悬在弦上,然后半死不活地吊着。他那时常常召朕入宫,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从他父皇驾崩开始,说到他杀了自己大哥夺位,然后又是连年征战,在征战的间隙仍要大兴土木、劳民伤财。。。。。。

“报应啊报应,朕年轻时夺走了黎民百姓的救命钱,他们的冤魂不放过朕,朕就在老时得了治不好的顽疾。。。。。。”

朕不知如何回应,就假惺惺地问道:“父皇何出此言?”

父皇并不回答,只是叹了一口气,反问朕道:“朕在你小时不疼爱你,如今把帝位都让给你了,你不会也不放过朕吧。。。。。。”

“。。。。。。”父皇眼中的神情近乎哀求,朕被梗塞得说不出一句话,只能把他那只苍老的手塞回被窝,硬邦邦地添上一句:“孩儿不敢。”

“记住,做个仁君。若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要记得,帝王的恩赐有着无限的魅力。”

父皇的身体已经虚空,将朕立为太子之后不到一年便驾崩了。此后没了父皇的威严,朕做天子的日子比做太子的日子还要艰辛许多,不过俗话说得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与此相对的——“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曾经信誓旦旦地说爱朕,永远都要保护朕的人离开了——前一天晚上还睡在一张床上,他还把脸贴在朕的胸口上,重复地说着要保护朕,两个人都因为担惊受怕而泪流颜面,哭唧唧的,结果第二天晚上,见到的就是一具面目青黑,七窍流血的尸体——他是因为朕的无能才死去的,因为朕的无能,或者只是因为朕是个Omega?

父皇将朕推上了千万人觊觎着的帝位,哪怕这并不是我所想要的;父皇将朕推上了风口浪尖,却只指点了一句——“帝王的恩赐有着无限的魅力”。

有时候一个人在大殿里发呆,高高的天花板雕着繁复的图案,随着日光的变化而变化出各种骇人的形象;冰冷的红柱、精巧的摆设,每一样都被鲜血浸染过;宫人们颔首低眉地站在一边,或是装出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跪在地上,各个心怀鬼胎。

有时候朕真想。。。。。。真想找个稍微低一点的房梁把自己吊死算了,但刚把秀丽的锦缎撕成布条,小家伙就叉着腿,摇摇晃晃地走到了朕跟前,她仍保留着宫外的习惯,还不会唤父皇,奶声奶气地问道:“爹爹,爹爹,阿翁呢?”

“你阿翁死了。”小家伙显然是没听懂,水灵灵的大眼睛天真无邪地盯着朕瞧,不知怎的,刚才还绝望到一片空洞的内心,忽然如同水波一样荡漾了一阵,柔柔地在心间摇晃过去,又摇晃过来,忽然鼻头一酸,带着点水汽,引来落泪的冲动。

“爹爹,‘死’是去干什么呀?”

朕见不得她那种天真的眼神,于是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将她抱起,把她的脸的脸埋入朕的怀中,然后自己偷偷落泪。

“死大概就是,我们虽然看不见阿翁了,但他却永远在我们身旁。”

“爹爹,这样真好,以后阿翁偷吃东西、打碎花瓶,无论干什么坏事我们都发现不了了。”

嗯?确实挺有道理的。

朕最后想死也没死成,撕碎的布条,太监们一直以为是他们家公主的杰作——其实那一天或早或晚都要到来的不是吗?多少人失去了至亲至爱,不还是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吗?而对于活着的人来说,即便再痛苦再难受,第二天早上打开窗,吹吹清晨的凉风,这一天也依然要继续呀。。。。。。。

死是最容易的事,朕从小到大也最喜欢做容易的事,但那回却无论如何都没法把脖子挂在房梁上,或许是因为那双天真无邪的眼睛吧——就算没了他,朕也有他的孩子,幸好我们两个都没什么梦想,苟且偷生时,正好也省去了些不甘和悲痛。

——朕将自己作为奖励,赏赐给权势最大的官员。就这样苟且偷生了十几年。

在这之前朕都不知道自己居然有这么大的魅力,以前在宫外也没有发现呀!或许是因为朕成了天子,得到朕的青睐就约等于得到了一手遮天的权势,或许没这么厉害?总之现在整个朝廷虽然对内争斗不休,但对外却是铁板一块,把朕的皇兄皇姐死死拦在边关。

可权臣再有权势也终究是人,哪怕一手遮天也挡不住前来讨命的冤魂。

那一夜,朕被宝剑顶着喉咙,鬼魂在朕面前偏着头笑的疯癫,幽蓝的头发迎着大殿的阴风飘拂,张牙舞爪地晃在空中,唯独那双眼睛在黑暗中泛着红光,颜色极正,红的像血,又比血透亮几分。

现在女儿已经长大,说实话,这是朕期待已久的一天——苟延残喘的日子结束的一天。

“长孙将军,朕是皇帝,死也应该自己动手。”我对他这么说道,他点点头,却好像不放心似得,仍提着那煞白的刀刃站在一边。朕也懒得理他了,从书架后的暗格中取出一个小坛,把里面的液体小心翼翼地灌进酒壶中,又小心翼翼地倒进两只小酒杯里。左手拿一杯,右手拿一杯,左右相撞,假装在与他人对饮。。。。。。

“长孙将军,以后朕再干什么坏事,你可就不知道了。”

朕将杯中液体一饮而尽,第二天早上,留给世人一具脸色青黑,七窍流血的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篇文是不是应该昨天发?当做中元节贺文。





第43章 关门能干很多事
清晨,第一个来到皇帝寝宫的奴婢,正打算张嘴惊叫,却被一只黑手捂住了嘴巴。

今天依旧照常进行。

晨起、沐浴、更衣,然后坐着轿辇去上早朝,这是帝王一天的开始。今日轿辇却从公主寝宫中抬出,在皇帝寝宫绕了一圈之后才来到大殿后方。整个皇宫静悄悄的,所有的宫人,都对这异样没有显露出半分惊异,可是脸上的惊恐却是不言而喻——脸色煞白,天边煞白,皇宫里静悄悄的。

今日的大殿依旧,没有多添什么装饰,也没有少一砖半瓦,仍旧金碧辉煌。今日的百官,仍然排出整齐的队列,颔首低眉地立在自己该立的位置上,没有发现异样。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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