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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童-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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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亲力亲为。
一切准备就绪,百灵便在自己的天籁阁候客。不过午时一刻,小厮便前来告知客人已到。斟酌片刻,百灵决定走出阁外迎接。
‘蓬门为君开’并非建在平地,稍有坡度,中院地势为最高,而在中院之内,又数百灵所住的天籁阁占据制高点。因而,百灵出了阁门,只需凭栏眺望,蓬门为君开一众景况便可尽收眼底。
午时,来客不多,因而百灵一眼就看见了由李四领着入院的人。看不清脸庞,但古铜色皮肤与一袭黑衣相衬得巧,走路大步流星,腰杆笔直,两淮巡盐御史作风凌厉的传闻,来人矫健的步态已尽然彰显。
春风拂面,带落一朵玉兰,百灵出手接住,花瓣柔软雪白,却透着生命的硬挺。
真是个好季节呢!
能够碰上英姿潇洒的对手,这一场落幕戏的开端,百灵算是满意了,笑意悄悄在眼底积聚。
只是,真正看清客人面目,百灵略微惊讶。
眼前的人——沈越,百灵见过。
秦爷表态要赎走自己的那个下午,走出茶楼之时,便碰上了眼见的人。
只是当时,沈越一身布衣,该是身负要事,与秦爷打了个照面便上茶楼去了。见面虽匆匆,但沈越似捕食者打量猎物般检视自己的眼光,时隔五日,依旧清晰。看秦爷招呼时的情态,想必他二人有所交情,只是百灵回来便碰上了沙鸥的事,便无暇多想。
中院的阶梯为观景所设,宽阔而平缓,使客人在跋涉中不觉疲累。可惜沈越似乎无意赏景,拾级而上,踏完最后一阶,终得与百灵平视。四目相对,百灵主动颔首一笑,生得的一双细长桃花眼,弯起来别样的柔媚。
“百灵有幸,前日匆匆一面,不过数日,又得与沈爷再会。”
再寻常不过的几句话,却让百灵说得沁入心脾,饶是沈越见多识广,也有瞬间被这般天籁嗓音所折服。百灵百灵,真是人如其名。只是沈越的回话,却一点儿也不客气。“花钱就能办成的事,谈何荣幸。再说,与我再会,幸还是不幸,有待考量。”
自百灵蹿红,就几无客人如此不客气,即便有,也不会在初次会面。
能进入蓬门为君开中院的客人非寻常之辈,再加上有前车之鉴,因而对于初次见面的客人,百灵都会事先了解背景。迅速在脑海里翻卷阅宗,百灵能想到的,也只有沈越与即将赎走自己的秦爷交好,除此之外,二人再无交集。未做亏心事,也就不怕鬼敲门,思量至此,百灵稍稍定心,但突然好奇:沈越寻上自己,除了狎弄,还有什么其他目的?
微施胭脂的两片薄唇,再次染上笑意,百灵做了个请的手势,二人便入了房。
挥退了正好端茶水进房的小厮,百灵请沈越入座,轻叩两声桌面,桌角一处木板自动抽空,升起一只绿玉斗,百灵转身前往博古架,抱来一个景泰蓝小瓮。
炉上的水早已烧好,百灵取过绿玉斗,连同茶盘上原有的茶具一同,提壶浇水烫了,添置茶叶,灌水泡发,第一泡润杯,原先暗淡的玉色在茶水滋润下,转瞬苍翠欲滴。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可全程下来,沈越目光只锁定住了百灵的一双手,一袭肌肤柔嫩润滑,在光线下散发出饱满的光泽,修剪整齐的指甲,圆润地盖在指尖,骨节分明而修长,在杯盏间自如游移。沈越第一次觉得无法否认,这是他见过的,最美的一双手,无论男女。
百灵早已察觉了沈越目光,只是已然习惯被人观赏,默不作声把茶盏轻轻置在沈越面前,也不吝啬,一双柔荑交叠着放在桌沿。
百灵其实是在试探。进蓬门为君开的,都为寻欢而来,还没进门就已黏紧小倌上下其手的客人比比皆是。
但沈越显然不是。
无论是见面的一番话,还是进门后选择与百灵相对而坐的疏远举动,都让百灵不敢妄动。
而当下,虽无大动作,但沈越终究将目光投注于自己身上,那就有路了,百灵心下稍松。
沈越视线上移,由百灵绣着似锦繁花的领口,到鲜花相比也要逊色三分的面容。五官精致,线条纤细,顶好的脂粉均匀服贴在脸,未见任何瑕疵痕迹,两朵桃花在两颊氤氲漫开,眼角稍稍勾起,相较前日相见的素净,当下平添几分妩媚,但凭一张粉装玉琢的脸,就已足够勾魂。
百灵感受到了沈越打量的目光,虽没有前日捕捉猎物般的锐利,但这背后的意味,说不清,道不明。
突然,沈越出手,百灵不由一惊。
没想,沈越出手,不过为端起茶盏,一饮而尽。
或许又是自己多疑了,但防人之心不可无。百灵平复情绪,笑得温和,给沈越添上茶。“沈爷生意做得开,走南闯北阅尽大千世界。这沏茶的水,不知沈爷能否品出源头?”
“怪道你要从瓮里取水,原来这里连泡茶的水都不简单。刚才喝得急,但还是能感受汤水醇厚,过口留香。这香味……不是茶味,更像花味。至于源头,各地的水多少沾过口,但让我认,倒真是为难了。”说罢,沈越垂眸,举杯,这次却是小啜一口,思忖了会,最终无奈微笑。
沈越第一句话里藏刀的讽刺,让百灵一时窘迫,但而今却有些许怔忪,因为百灵发现,沈越这一笑,竟然全然无害,或许是垂了眸,眼里锐利的光被掩盖住的缘故吧。
百灵嗓音温软,一出口便能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只听他悠悠道:“沈爷您说尝出了花香,百灵不为难人,既然设问,必然是料想沈爷能答上来。这沏茶的水啊,其实跟花是生在一块儿的,沈爷不觉花味相熟么?”
“我不懂花,尝不出来。”
“沈爷不懂花还上蓬门为君开采花,也是有心了,”如果是其他客人,百灵或许会加上一句‘备感荣幸',但对手是沈越,料他不会给自己阶梯下,百灵也就不自取其辱了,继续道:“这水是百灵去年托人从苏州带的,是日出前采的绿萼蕊心里的雪,到手后一直埋在这院中最大一株玉兰花树下。得知苏州也是沈爷您的桑梓,昨儿特意挖出,想着今日让您尝尝。”
沈越听了,不由得再次啜了口茶,闭眼品味,良久,道:“这梅花的差别,还是尝不出来。沈某一届粗人,糟蹋了如此好物,罪过。”嘴上抱歉,眼里却是玩味。
沈越处处明枪暗箭,都指向一个意思,那就是瞧不起自己。
至此,百灵已心下了然,沈越是专程找麻烦来的。既然他仍然没有亮剑,那么自己就该主动一些了。“沈爷难得光临寒舍,是想听百灵唱曲子呢?还是照此,以茶相伴,叙个旧?”
“百灵歌喉,美名远扬,沈某远在苏州便有所耳闻。今日一来,确实有想听的曲目。《张协状元》的张协,《窦娥冤》的张驴儿,《赵氏孤儿》的屠岸贾,沈某都想一睹百灵公子的演绎。”
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百灵暗暗咬牙。沈越所举的角色,没一个是好货。张协高中状元,便忘恩负义,抛弃了结发妻子;张驴儿设计陷害不成,反倒误杀了自己父亲,却诬陷是窦娥所为,致使窦娥冤死;而屠岸贾,更是赵盾灭族之冤的始作俑者,可谓罪孽滔天。
沈越见百灵虽然脸上笑容依旧,但眼里早已翻江倒海,不由冷笑,似乎很满意对手在自己进攻下溃不成堤的结果,继续道:“这些曲子,想必你早已烂熟于心。逢场作戏是尔曹的强项,以往对着赵爷李爷张爷唱,今日对着我沈某唱。呵呵!这些天也是苦了你了,一出出戏演得精彩,一路唱进了秦府。想必就算进了府,你也不惯安分,不久糟蹋完秦爷,接着攀上什么杜爷孙爷,又换了拨听歌的人。”
百灵再没线索,至此也大概猜到沈越是为什么而来的了;但仍面不改色:“原来沈爷是为了秦爷,才屈尊光临寒舍。赎走在下,是秦爷的意思,秦爷是聪明人,若他自个儿不愿意,小的就是长了七窍玲珑嘴也说不动。”
沈越笑了,玩味一笑:“你当是秦奋他真看上你了?”
话已至此,百灵长期压制的少年任气被激起,只是拿不了挑衅的人如何,强压了怒气,平静道:“愿闻其详。”
第4章 第4章
沈越端起茶盏,却是往下重重一放,顿时茶水四溢。“你哪儿来的自信,确定秦爷三天后一定会带你走?”说完,沈越一甩袖子,背过身去。
百灵向来敏感,沈越转身的决绝,那样子,像是见着了极度恶心的东西,连看一眼都不愿。
同时,百灵也听出来了,沈越的话,不是疑问句,而是一个肯定。秦爷的承诺,看来要没望了,只是,百灵想知道理由。抬眸,又是夕日,晚霞勾勒出眼前男人伟岸躯干的轮廓,百灵心底有些发酸,但嗓音依旧淡然。“百灵请教沈爷,敢问秦爷有何理由不带走我?”
“怪就怪你糊弄错了人。既然敢在我沈越眼皮子底下耍花招,就没有我不管的道理。”沈越回身,居高临下,盯着眼前优伶的眼,一字一句道:“你为了攀上秦爷这根高枝,背后使了多少手段,秦恳老实,没觉察出来,你就当可以骗过所有人?”
百灵忖度片刻,抬眸,对上沈越,眼里却是媚态:“想必是沈爷不懂这一行规矩,青楼蓬门为君开,都是让客人逍遥所在,我们这些人不使出浑身功夫,又怎会让你们惦记……”
一语未完,就被沈越猛地打断:“我都找到这儿来了,你以为打岔子能糊弄过去吗!你说说,秦爷家里出的那些事,有哪件没你的掺和!”
话已至此,再没什么可虚与委蛇,百灵直视沈越,那眼神似在挑衅沈越继续往下说。
像百灵这种久经沙场的优伶,不到迫不得已,这种狗急跳墙的强硬是万万见不着的。沈越一时玩心上来,出手,挑起百灵下巴,端详了会儿,一脸妆容完美无瑕。突然使了力,摩搓着百灵下唇,好看的胭脂被揉搓殆尽,晕开在唇角。
上好的胭脂,上在该染的地方叫化妆,但碰到了手上,那便是脏东西。沈越抬指,看到指尖染脏,嫌恶地皱了皱眉,随手就擦在百灵粉妆玉琢的脸颊上,刚好不好,竖竖两条涂在眼底,像是两道血红的泪痕。
沈越收回了手,似乎才发现百灵脸上恶作剧留下的涂鸦,轻佻地‘哦’了一声,漫不经心道:“对不住了,百灵公子,弄脏了你的脸。不过没关系,沈某自备手巾,茶水去污,沾湿了给你擦干净吧。”
说着还真取出一条手帕,却被百灵出手,抓住了手腕。
百灵眼里再没有笑意,冷冷道:“沈爷别再吊人胃口了,该说的事,尽快说完,也省得沈爷继续呆在这里觉得恶心。”
沈越收回手,在手帕上擦了擦,随手丢弃在地上。“既然尝尽了被糟蹋的滋味,知道这种滋味不好受,那你作甚去糟蹋别人?”
百灵果然抬眸,不过这一次眼底透着了然。
沈越再次坐下,道:“怎么,被你祸害的人太多,想不起哪位来了?”
见百灵果然噎住,沈越冷笑,继续道:“那就说说秦家三爷吧。他视财如命没错,但从未想过伤害手足。你呢,抓住这一点,在秦爷面前大吹耳旁风,离间手足不算,还把秦三爷招来蓬门为君开,偷偷下药,让他对小倌欲罢不能。可怜三爷,在这里花了大把银子,却落下一身恶疾,沾了一身臭名。说白了,你要的就是就是秦爷在秦家无人能撼动的地位,这样你才能安心坐享其成,我没说错吧。”
沈越说到这里,啜一口茶润桑,接着道:“秦家人都老实,如果先找上门来的不是秦爷,而是秦三爷,那你要害的人,恐怕就是秦爷了吧。”说着挑起百灵下巴,眼神幽明不定,似要看透这张漂亮的脸背后的无数龌龊。
“不管死伤多少,只要达到你的目的,都可以不择手段,这是你的为人准则吧。你在蓬门为君开是如何除掉对手、一步步夤缘而上的,还有李爷赵爷张爷那些个悲惨事!不要以为凡事偷偷做了就没人知道,既然找盯上你,你有多少脏的见不得人的事,我都查得清楚。”
总算清楚了,为何沈越从见面开始就始终带着浓重的厌恶。只是还有一点不清楚,既然都撕破脸了,百灵也不怕问,便道:“素闻沈爷行事冷酷,不多管闲事。所以百灵好奇,沈爷与秦爷,究竟是何关系,才能让您如此大费周章调查我的底细。”
被揭了老底还能如此淡定,倒是让沈越佩服起眼前这位优伶过硬的心态了。“秦爷过去有恩于我,我自然涌泉相报。像你这种毒蛇,只要我活着一天,就不会让你有机会留在秦爷身边。不过你说,秦爷要事知道了你在他背后做的好事,会不会记恨你?”
百灵瞪大了眼:“这些事,秦爷还不知道?”
百灵脸上两道红印,配上吃惊瞪眼的动作,更像是小丑,沈越不由一笑,答非所问:“沈某要说的都说完了。出了蓬门为君开便直接拜访秦府,届时,秦爷便知道了。”
沈越只听得身后一声冷哼:“秦爷重诺,哪怕听了你所谓的真相,还是会回来找我,要我亲□□代。”沈越本觉胜利在望,正欲离开,但百灵幽幽一席话,却止住了他的脚步,只听身后的人继续道。
“我这一张嘴,不但歌儿唱得好听,还能说。你信不信我有能耐,把秦爷给说回来?”
沈越回眸,写了满满一眼的嫌弃与厌恶,百灵满意一笑。
只准你糟蹋我,还不准我恶心你么。
赶在沈越发话前,百灵又道:“算了,我百灵又不是没人了,非得在秦爷这棵树上吊死。这样吧,我写一封信,麻烦沈爷代劳,转交给秦爷。秦爷看了,就算沈爷不说我的事,秦爷也不会来赎我了。”
没等沈越发话,百灵便起身回房。不一会儿,拎着一张纸就出来了,放在桌上。百灵有意,不用信封包裹,清秀的字迹映入沈越眼帘。
见沈越果然目光不离信笺,百灵没好气道:“沈爷的多心真是名不虚传,知道包上信封您一样会拆开过目,好奇就尽管看了吧。”
字数不多,不过是封诀别信,百灵三言两语间,沈越便已阅毕,又推回给百灵,道:“装上信封,写上‘沈爷亲启’。”沈越笑的一脸无害,百灵心里恨得牙痒痒,却只能照办。
一切办好,沈越把信揣进怀里,转身离开,走了两步,顿住,问道:“你就没有什么事,生怕我办不到,要格外嘱咐我的?”
“沈爷是明白人,我写这封信所要的兑换,您心里清楚。”
沈越再一次回身,这次眼里倒是写满了玩味:“百灵公子心思玲珑,沈某一届粗人自然不能猜透,还望明示。”
百灵真是被气得七窍生烟,现在在他头上放颗蛋,那蛋保准能熟。咬牙切齿一番,百灵才道:“还望沈爷,不要将百灵的事告知秦爷。”
看着一届红倌,花名满天下,却在他沈越手下,被折腾得花容失色、折节认输,只是百灵仍坐得笔直,向来习惯征服的沈越不甘心,又要求道:“沈某记性不好,不认路了,还劳驾百灵公子,送别沈某。”
百灵即将被赎走消息早已不胫而走,而今沈越毁了这份承诺,想想接下来要面对的僵局,百灵已觉不堪设想。现在临走,明知自己妆容狼狈,又还如此要求,是真的铁了心要自己难堪。沈越的冷酷,百灵是深刻体会到了,想必推辞是不容许了,便起身道:“沈爷稍候,容百灵回房梳妆。”
就在百灵转身回房的那刻,沈越止住了,道:“算了,没空等你磨叽。这次只是警告,要你记着。害了人,终究是要还的。”
百灵不再接话,冷眼看着沈越撂下话,决绝离开。
沈越踏出蓬门为君开,天色已经暗淡。贴身随从沈超牵着马,候在街对面。
南越作为全国商贸之都,夜市发达,傍晚时分就已经人潮涌动。沈越驾马也只能缓行,想起今早已吩咐秦恳准备饭菜,看当下形势,估计秦爷得干等好一阵了。这倒不打紧。
要紧的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本以为得费一番功夫才能让秦爷打消赎走百灵的念头,未料百灵这种人,竟然会心软,主动写了诀别书。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这封信真是自己亲自送过去,那么就算秦恳老实,也难免会起疑心,以为自己从中作梗。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沈越拿定了主意,回头吩咐沈超:“待会我直接回府,秦爷那边你过去打声招呼,说我临时有事,不劳费心招待了,改日再会。另外,”沈越掏出收在交领里的信封,交给沈超,道:“这封信你找个小厮,明早给送到秦府,就说是蓬门为君开百灵公子吩咐的。”
思茗轩一面,虽与百灵素未谋面,但沈越还是一眼看穿百灵身份。当下就纳闷,与秦恳相识多年,他身为商人,但却有着老实脾性,且对男色全无兴趣,这些自己是一清二楚,那怎么会跟这种人搭上?且就二人言行举止来看,颇为密切,一时勾起沈越疑心。派人打听,传回来竟然是五天后秦奋将赎走百灵的消息。沈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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