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探花_公子于歌-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刈诘厣希坪跻丫帕恕�
  山林里一片静谧,薄薄的雾气浮动着从远处飘过来。他刚要从树上爬下去,脑袋却是一阵眩晕,“哎呦”一声,直接就从树上给摔下来了。
  他爬的不算低,这一下摔下去不知道会摔成什么样子。他已经做好了摔个狗啃屎的准备,结果却落入了一个宽阔的怀抱里。这时候李牧的长胳膊长腿终于算是派上了用场,也不知道李牧怎么睡的那么轻,反应那么快,结结实实抱住了他上半身。
  “没事吧?”
  “摔到屁股了。”容探自己揉了揉,翻身往地上一坐:“我头晕。”
  李牧见他脸色发红,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你发热了。”
  容探也觉得自己眼皮发热,说:“糟了,这下我可能真要变身了。”
  “得想办法把你的烧给降下来。”李牧说着便拎起包袱塞到他怀里,然后在他跟前蹲了下来。容探看了他一眼,说:“……这个,暂时还不用背我,我自己能走。”
  “你别逞强了,这几日辛苦,你身体早就吃不消了,要是再累着,只怕你病情更重。”
  “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他虽这么说着,站起来却是摇摇晃晃,嘴唇也有些干裂了,隐约能尝到血腥味。李牧见他不听话,伸手竟然就去捞他。容探往后一退:“你要做什么?”
  “你难道就这么急着死么?”
  “死有什么不好,总比做行尸好!”
  “我宁愿你做了行尸,也不想你死!”
  李牧鲜有这么激动的时候,容探听了微微一愣,撇嘴说:“我……我怕我突然变成了行尸,再咬你一口。你背着我,我不正好能啃你脖子?”
  “我都不怕,你更不用怕。”李牧似乎为了安慰他,说:“我一向将生死看的很淡。”
  “人有今生,未必有来世。生死之事,还是看重一些好,能活着千万要活着。再说了,都说落叶归根,我还指望你把我的尸身运回东河去呢。李献臣,你可千万要好好活着啊。”
  他话音刚落,突然树林深处一阵窸窣声,紧接着几只黑鸟扑楞着翅膀从杂木从里飞出来,嘎嘎地叫了两声。容探忙转头去看,却听李牧说:“上树。”
  容探赶紧往树上爬,可是却觉得浑身无力。李牧刚把剑拔出来,一头黑狼便从杂木丛里冲了出来,直接扑向了李牧!
  “小心!”
  容探大喊一声,却觉得眼前一黑,勉强站住了。李牧躲过了那饿狼的攻击,剑身划破了它的耳朵。那黑狼戾气更重,凶狠地盯着李牧,却再未上前一步,只仰头嗷呜叫了两声。容探心下不安,朝周围看了一眼,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又有六七条黑狼从杂木丛中走了出来,龇牙咧嘴,目露凶光,齐齐盯着他们两个。


第15章 
  狼和虎豹不同,常常结群而动,很少有单独的一匹狼出来猎食。如果只是一两头狼,对李牧来说或许并不算难事,可是七八头狼一起围攻上来,他未必能应付的过来。容探弯腰拎起一根枯树枝,踉踉跄跄地走到李牧身边:“他奶奶的,真是屋漏偏遭连夜雨。”
  “你坚持一会。”
  “我没事,你只管对付它们。”
  其他几头狼都原地盯着他们,只有原先那头被李牧割伤的黑狼绕着他们转圈。容探强打着精神,只觉得身上发麻,那头狼忽然一跃而起,就朝他扑了过来。他和李牧贴着后背调换了一下位置,李牧的剑便划破了那黑狼的肚子。而另外那几头狼也扑了上来,容探用树枝去抽,树枝抽到一头狼头上,却瞬间断成了两半,李牧一把护住他,手腕一转,剑便刺破了那头狼的喉咙!
  好剑法!容探忍不住要给李牧鼓掌。他从前只知道李牧舞剑舞的好看,没想到不光好看,还实用!
  眼见有同伴受伤,那几头狼似乎都生了怯意,后退了少许。容探掏出匕首,双手握住,比划着学着狼叫“嗷呜嗷呜”叫了两声,一样的龇牙咧嘴。
  没想到那些狼看见他这凶相,紧紧抓着地面低吼了一阵,再一次群起而上。这一次它们分工更明确,两头狼扑向容探,另外三头扑向了李牧。李牧的剑身划破了两头狼的皮肉,力道就减了几分,他见另外两匹狼扑向容探,急忙回剑去挡,那第三头狼就一口咬在了他的胳膊上。李牧忙将剑抛到左手上,剑身一晃而过,成功逼退了那两头扑向容探的恶狼,而他自己则被那第三头狼撕扯住右臂。那狼死死咬住他的胳膊,他用力甩了一下,那头狼竟然被他甩了起来,那狼颇有些重量,带得他也踉跄了几步。容探咬牙扑了过去,抱着匕首就往那头狼身上刺了一刀。那狼猛地松开了嘴,哀嚎一声,被甩落到地上。
  而跟着它一起倒在地上的还有容探。李牧却顾不得管他,将剑换到右手上,冲着那再次扑向他的恶狼就扑了过去,剑身刺破狼的身体,他也倒在了那狼的身上,剑身继续往上划,在那狼的肚皮上划出一道血口,温热的狼血流出来,另外几头受了伤的狼再也不敢向前,呜呜叫了两声,瞬间消失在杂木丛里。
  但是恶狼刚走,他就听见了行尸的低吼声。容探也听见了,爬起来捡了包袱说:“肯定是这些狼的叫声和血腥味把行尸引过来了,咱们快走。”
  他迈步要跑,腿上却一阵发软,头晕目眩的更加厉害。李牧一把将他扛在肩头上,走到几丈外的一块大石头后面才将他放了下来。容探被他这么一扛,更觉得眩晕了,倒在李牧怀里,模糊看到几个行尸出现在眼前,全冲着那倒在地上的几头狼去了。他两眼一黑,直接就晕了过去。
  等到再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在李牧的背上。
  因为他刚才还昏迷着,两只胳膊只是搭着李牧的脖子,却并未搂着。大概是怕他会后仰过去,所以李牧弯着腰,身体尽可能地前屈着,这样背着他大概极费力气,所以李牧的背上全是汗水。
  容探想说话,却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来了,他几乎没有力气再动弹,只脸颊贴着李牧的后脑勺,闻到了李牧脖子上的汗水味道。
  那汗水味道却不让人讨厌,他的嘴唇贴着李牧的后颈,汗水润泽了他的嘴唇。体温让他心生贪恋,他觉得他大概大限已到,因为他竟然觉得这汗水味香甜,想要咬上一口。他着迷地吸了一下李牧的味道,猛地睁大了眼睛。
  “快……快放我下来。”
  “你醒了?我看到山下有个茅草屋,好像有人住,你再坚持一会。”
  “放我下来。”
  “都到这个地步,你还要逞强?”
  容探却是不听,只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挣扎了一番,大概是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他一用劲,四肢竟然开始控制不住抖了起来。他知道李牧不会将他放下,便咬住了自己的胳膊。
  他想他如果变成了行尸,大概逮着肉就吃,逮着血就喝,也不会分辨咬的是谁的胳膊,而且据他观察,行尸都是无知觉的,不知道疼。他如果真变成了行尸,可以自己咬自己。
  天色大亮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到了那个茅草屋前面。那茅草屋建在一处湖泊旁,孤零零唯此一座房子,那房门口的一棵石榴树下拴着一头骡子,老远就冲着他们叫了起来。李牧刚准备要将容探放下,就见房内走出一个年轻的男孩子来,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衣衫褴褛,赤着脚,看了他们一眼,一边蹲下来安抚着那条骡子,一边回头喊:“爷爷,来了两个人。”
  李牧听见他说话,心下便安了一下,背着容探继续往前走,不多时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头就从房里走了出来。
  容探抬眼看了一下,便彻底晕了过去。
  这一晕就是老半天,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还趴在李牧的背上。他微微睁开眼睛,却看不清东西,只摸到掌下温热的皮毛,心下一惊,这李牧身上什么时候长了这么多毛?!
  他这一惊吓,神志竟然清醒了一些,强撑着直起身体,才发现原来他是趴在一头骡子上。
  “你醒了?”
  容探扭头看到李牧那张俊秀无双的脸,点点头,想要说话,却只是觉得自己嗓子嘶哑,发不出声音了。前面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说:“就快到了。”
  容探这才看清楚不久前茅草屋看见的那对爷孙也在,似乎在给他们领路,不用说,驮着他的这头骡子也是他们家的。人间自有真情在啊,这荒山野岭里相依为命的爷孙俩,倒比那富庶小镇的人更有情义。
  这一日天气倒好,日头透过树叶缝隙照下来,迷离斑驳,晃着人的眼睛。羊肠小道弯弯曲曲,只容一人的宽度,也不知道通往哪里。容探趴在骡子上,觉得自己感觉好受了不少……因为他觉得这骡子身上的气味很难闻,完全和李牧身上的味道没法比。这说明他还没有变成行尸,行尸可不管味道好闻不好闻,看见活的就想咬。可如果让他去咬这骡子,想到他一张嘴一口血一口毛,他就觉得反胃!
  那他刚才是怎么了,他既然没有要变成行尸,那当时在李牧的背上,他为何觉得那汗味迷人,想要咬上一口那皮肉?
  大概是他太挑食了,即便变成行尸,那也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行尸,吃肉喝血那也比一般的行尸讲究些。他默默地想,莫名有些害臊,侧过头趴着去看旁边的李牧,看到李牧原本柔和的脸庞似乎多了几分坚毅的轮廓,那鼻梁高挺,脖颈颀长,身上穿的虽然是墨蓝衣袍,颈口露出的内里却是白衫,沾染了星点血渍,既有光洁之貌,又有刚毅之相,身姿挺拔磊落光明,从头到脚,都是一块好肉。
  他心下竟有几分垂涎,想要吃了这个人。
  太阳从云彩里跳出来的时候,世间万物仿佛陡然有了光彩。容探趴在骡子上往前看,看到一个小山村出现在他们面前,村口有个石牌坊,上面写着“海棠村”三个大字。尽管他浑身无力,视线模糊,此刻也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
  只见一大片的秋海棠艳丽如同红云,笼罩着整个村子,茅草屋点缀其间,浮起袅袅炊烟。一轮红日从东方山头上升起来,日光也沾染了海棠颜色。尤其是牌坊后面的一棵老海棠树,不知百年千年,枝干繁茂,绵延数丈远,他们从树下走过,只觉得这海棠树遮天蔽日。容探吃惊地仰头看着,细碎的阳光从繁花之间透下来,风一吹落花飘零,落在他的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打完行尸斗完恶狼,重口味过后调剂一下,来个世外桃源小清新。


第16章 
  村里有一条小溪穿行而过,草坡上散养着牛羊。在经历了惨烈的几场生死战之后,看到这样的世外桃源,竟让人心生戚戚。
  “这附近住着的人啊,不管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来这里找孙大夫瞧。孙大夫医术高超,没他治不好的病。前年我孙子也是高烧不退,就是被他给治好的。”
  容探听那老头如此说,便看了李牧一眼。也不知道在他昏睡这段时间里都发生了什么,李牧又是如何跟这爷孙俩说的。这爷孙俩独自居住在深山老林里,大概还不知道外头已经有了行尸之祸,以为他只是寻常的发热呢。万一被这孙大夫看出端倪来,那可如何是好。
  他们到了孙大夫家里,却只看到一个年纪很大的婆婆在院子里纺织。
  “孙婆婆,”那少年喊了一声:“孙爷爷在家里么?”
  “他不在,昨天半夜的时候被人请走了,还没回来呢。”那孙婆婆站了起来,抖落身上棉絮,朝李牧和容探看了一眼:“他是怎么了?”
  “高烧不退。”
  “进来吧。”
  那少年对李牧说:“孙婆婆也略通医术的。”
  李牧便将容探抱了下来。容探趴在他耳边说:“你看着我。”
  他是怕他突然变身,再害了这些人。李牧低声说:“你放心。”
  李牧将容探抱到屋子里,将他放到一张软塌上。孙婆婆伸手探了探容探的额头:“烧的这么厉害。”她说着扭头看向李牧:“看你穿衣打扮,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怎么会到这深山老林里来?”
  “我们要回乡探亲,路上遇到了行尸,为避难才走了山林小道。”
  孙婆婆颇为惊讶地说:“你们这是被行尸咬了?”
  容探强打着精神,躺在榻上说:“我被咬了,他没有,他是被狼给咬了。”
  孙婆婆沉吟了一会,李牧道:“孙婆婆请放心,他如果真变成了行尸,我自会带他离开,绝不连累你们。”
  “你是不知道这行尸的厉害,”孙婆婆道:“只是我也是听我家老头子说过行尸的事,不敢当寻常发热给他医治。他的伤,得我家老头子回来亲自给他医治。不过你身上的伤,我倒是可以治,你跟我来,我帮你包扎一下。”
  李牧低头看了容探一眼,容探的眼睛要睁开未睁开一般看着他:“快去。”
  李牧便走了两步,在长凳上坐下。孙婆婆说:“将你的衣袍脱下。”
  李牧将衣袍脱了,露出光裸的上半身。容探躺在榻上扭头看,只看见李牧结实宽阔的脊背,那右臂却是一片血污,几道牙印触目惊心,血肉都出来了。孙婆婆用药酒帮他清理伤口,李牧始终一言不发,只是后背肌肉绷紧,拳头也紧紧握着。孙婆婆道:“你倒是能忍。”
  容探侧头看着,只觉得一阵心浮气躁,便平躺着闭上了眼睛。或许是烫的厉害,眼皮一合上,就有眼泪落下来。这房间里满是药的清苦香味,闻着却叫人安心。他慢慢放松了心神,再次陷入到沉睡当中去了。
  这一睡却做了个美梦,梦到范行之二十岁加冠那一天。
  五大家族里,要从列祖列宗算起,家世最显赫的其实是范家,范氏的先人在本朝开国皇帝打江山的时候立下汗马功劳,名列首辅,成为都城第一大家,并在开国皇帝病死之后趁着新帝年幼,成功把持了朝政。只是范家兴盛了几代之后就没落了,容、赵、韩、刘四大家族后来居上,几百年来轮流把持朝政。这曾经属于自己的饭碗被其他人抢走了,范氏如何不眼红懊恼,所以范氏也是卯足了劲,世世代代的子弟都以重耀门楣为己任,自识文断字开始,每日晨昏定省,都要诵读一则重振范氏的家训。据说范首辅,也就是范行之他爹自幼便刻苦律己,少年有名,终于在他这一代重振范氏门楣,将范家失落了数百年的权势重新攥到了手里。
  或许是隐忍了太久,一朝得势之后,范首辅便颇为张扬高调,有事没事就爱把五大家族的人凑到一块,享受一朝扬眉吐气的喜悦。他的二儿子要行加冠礼,也和大儿子一样大操大办,广邀宾客,容探作为容氏家族的独子,自然也在受邀之列。
  因为范氏的权力就是从容氏手里抢过来的,所以其他四大家族之中,范氏最忌讳的一直都是容家的人,容探作为在都城为质的容氏二公子,范首辅一直对他“关爱有加”,好吃好喝好玩的,每天换着花样送到召庭去。外头的人因此都盛赞范氏大度,说这范首辅疼爱容探,远胜过疼爱自己的儿子。
  “你们刚才看见了么,这首辅大人多疼爱容家的二公子,竟然叫他坐在自己身边,自己的亲儿子反倒隔了一张席!”
  “这还值得大惊小怪么。要不是范容两家素有恩怨,恐怕首辅大人早就收他做义子了。你们等着看吧,等到这容二公子行加冠礼的时候,不知道会给他办的多隆重呢。”
  “这个容二公子,都说他是草包纨绔,我看倒未必。能跟首辅大人和范家的公子处的这么好,也是他的本事!肚子里鬼点子不会少了!”
  “不过这容二公子生的真是光彩照人,眉目风流,五大世家的公子里,属他最出众呢。”
  容探抱着一坛子酒横跨在树干上,听到这句话,心里总算是畅快了许多。
  这几个人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爷,竟在这后园子里嚼舌根,他听了半天,直想骂这群饭桶鼠目寸光。好在最后听了一句舒心的话,他容探第一公子的美名,倒不是吹的。
  “都城的公子里头他自然是最出众的,可是要和其他人比起来,他未必就排的上号了。他那个家臣李献臣,你们看见了么?真是一表人才,只可惜他没有做公子的命,不然这五大家族的公子们加在一起,也不敌他一个!”
  “都城里谁不认识李献臣呢,听说今年秋猎他拔得头筹,连圣上都对他青睐有加呢。你们说真是奇了,这容二公子有名的纨绔无才,他的臣子倒是文武皆通。他还成天把李献臣带在身边,好像唯恐不对比不知道他无能一样。”
  树下几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容探被他们说的有些害臊,本来想教训他们两句,到底还是忍住了,只把垂着的脚缩了回来,抱着酒坛子往树上一靠。
  这种话他已经不是头一回听说了,听了臊一会也就完了。他对这个不甚在意,何况李牧确实是个优秀的人,连他也是心悦诚服的,比不上李牧?那很正常!
  他不在意,不代表别人不在意。
  “你们这群王八蛋,就知道背后叽叽歪歪,刚才在席上,你们癞皮狗似的缠着我家公子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