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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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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长发录音师看上去虽然粗糙了些,胡子都没刮干净,但监听室里却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让曹吾很是满意。
  他原来做制作人的时候也碰到过一些吊儿郎当的同行,监听室里乱七八糟,设备上还放着烟灰缸,烟灰都掉进设备里也不打扫。
  那样的家伙,要么是有真本事,要么就是个纯二逼。
  曹吾向来认为,做音乐应该怀有一颗敬畏之心。
  地球上99%的生物都是通过声音来交流的,那些都是最原始的音乐。在文字出现之前,那是生命之间唯一能够进行心灵交流,让其他的生命感受到自己的爱、恨、愤怒、开心的方式。
  在这基础上,人类进化出了语言。语言,就是更复杂的原始音乐。
  它被设定了具体的意义,但它本身还是有能够打动心灵的力量的。
  这是一种纯粹的力量,从生命伊始便存在在生命本身基因里的力量。
  直到文字的出现。
  指了指墙上挂着的“禁止吸烟”的标志,长发录音师板着脸说道:“录音棚里不允许抽烟,这是第一个规矩。”
  牛莉笑道:“岳老师,我们乐队没有抽烟的。”
  “嗯。”长发录音师不置可否,又说道:“我叫岳千帆,我这个人很讲规矩,一码是一码,既然答应了你们的档期,我就不会再换。”
  “你们这次是做专辑,而且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非常赶。所以,想要按时完成专辑的录制,你们就要全力配合我的要求。”
  对于这个大家都没什么意见,岳千帆满意的点了点头,又道:“我听过你们的小样,应该是找高手做的编曲和后期调音,但还是能听出来,器乐演奏水平都有些差强人意,除了吉他还好些,别的都得好好练。”
  巴图和乐乐都有些不服气,像是瞧出了他们有意见,岳千帆道:“别不服气,录专辑和你们平时玩乐队、玩现场不一样,每种乐器都得分开录制,才能保证清晰度,不会受到干扰,这对演奏者的水平要求很高,鼓通常要保持好几个乐段节奏不乱,差千分之五秒都会很明显。贝斯吉他在没有鼓节奏的情况下能保证不出错么?”
  乐乐撇撇嘴,小声嘀咕道:“在曹吾家录的时候都不用这么麻烦……”
  她的声音虽然很小,但在安静的监听室里还是比较明显的。
  岳千帆有些意外,看向曹吾问道:“你们那些歌都是你录的?”
  曹吾点点头:“我爸是搞配音工作的,家里有个小录音室,有点设备,为了省钱,我们就在我家录的。”
  岳千帆无语,他原本只知道这些歌都是曹吾写的,没想到他对录音、后期这块也有研究。
  而且他听原曲小样的时候就发觉做后期的人水平不低,但他还真没想过会是曹吾做的。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先录你吧!”岳千帆道:“没鼓可以吗?”
  乐队录音一般都是先录鼓,有了鼓点节奏后,其他乐器再跟进就容易多了,
  曹吾指了指玻璃隔窗后面,录音室里的耳机,道:“给个节奏就行。”
  岳千帆点点头,他已经确定曹吾是真懂行了。
  录音室一共有两个,他让一个助手把巴图带去了另一个录音室里录鼓,又让乐乐和青松去排练室里抓紧时间练习自己的谱子,他自己则留下来录曹吾的吉他。
  这一个月里,他至少要将新专辑一共十首歌的伴奏全部做出来,有了伴奏,唱就容易多了。
  一个月,十首伴奏,三天就得出一首伴奏。
  即便已经有现成的编曲,这个工作量也不是一般的大。
  这样的情况下,就得先把有把握的工作先搞定,再慢慢啃硬骨头。
  翻开录音计划表,岳千帆不由得搓了搓后脖子,这是他让自己慢慢兴奋起来的习惯性动作。
  别的不说,这个黑洞乐队拿出来的歌还真是一首比一首牛逼。
  他从事这一行不少年了,录过的歌手、乐队也不少,听过的歌那更是数不胜数,能够达到黑洞乐队这些歌水平的还真没多少。
  一个如此年轻的乐队,风格怎么会如此多变?
  在他接触过的那些年轻乐队中,也有不少号称天才组合,但他多少都能看出一些前辈的影子。
  音乐风格很少有先天具有的,大多数都是由他人影响和传承而来,。
  但在黑洞乐队,尤其是这个曹吾身上,他却没有看到这种影子。
  就好像是横空出世一般,他写出的这些歌几乎每首都是不同的风格,而且此前从未出现过。
  难道这就是真正的天才?
  这张暂定名为《新人生路上的摇滚》的专辑一共收录了十首歌,曹吾写的就有七首。
  《倔强》、《都选C》、《梦回唐朝》、《别来纠缠我》、《相信自己》、《曾经的你》这六首都是已经发布了demo版的。
  前两首或许还能稍稍听出点节奏布鲁斯的意思,但从《梦回唐朝》开始,岳千帆就完全听不懂了。
  那种磅礴大气,气势恢宏的编曲他从没接触过,甚至连往那方面想都没想过。
  而像《别来纠缠我》那种猛烈得如同炸药罐被点燃的风格更是完全超出了他的认识,这种全新的感官体验也是他愿意让黑洞乐队插队的原因。
  但是,最让他惊讶的是,写歌并不是曹吾的特权,这张专辑中,还收录了其他成员的三首歌。
  分别是乐乐的《阿尔卑斯山的雪》,卢青松的《52赫兹》,还有巴图的《黑马》。
  而且,这三首歌也是全新的风格。
  《阿尔卑斯山的雪》这首歌的编曲甚至比《梦回唐朝》还要复杂,它运用了大量交响乐的配乐和女高音吟唱来铺垫,带着浓浓的北欧音乐风格,讲述了一个女孩等候为了村庄前去圣山屠龙的父亲归来的故事。
  卢青松的这首《52赫兹》则是一首可以被称为电子音乐的新世纪音乐,它几乎所有的配乐都是通过合成器来制作的,而且整首歌只有四句歌词,讲述了一头独自遨游大海的鲸鱼的孤独。
  巴图的《黑马》风格有些类似《别来纠缠我》但又不尽相同,要比那更快,更重,而且,开篇的“呼麦”两个字让岳千帆没看明白,那不是民族音乐里都很少用到的蒙古族独特演唱技巧么?难道也能融合到摇滚音乐里?
  至于曹吾最后添进去的那首新歌,就让岳千帆彻底搞不懂了,那还能叫歌吗?


第一百一十八章 简直就是享受
  巴图他们的歌,曹吾并没有过多的帮忙,只是在风格灌输上花了不少心思。
  这三首歌的风格已经不仅仅是独特,而是有些超前了。
  他们三个人中,就连最有悟性的青松,都改了二十多遍,才逐渐找到了点感觉。
  这个过程固然艰难了点,但最终的成效是十分显著的。
  这近半年以来,在曹吾有意无意的影响和引导下,巴图三人对音乐的理解已经开始逐渐超越这个时代了。
  乐乐的天赋非常好,对音乐也有悟性,在刚刚加入乐队排练不久,曹吾就发现,她的演奏风格已经开始偏向流行朋克了。
  在曹吾给她讲了朋克三和弦理论后,乐乐已经写出好几首很不错的朋克歌曲了。
  朋克是一种很简单随性,大众化的音乐形式,歌曲一般只使用最基本的三个音构成的和弦,甚至可以说是摇滚乐的简化版。
  很多刚入门的乐队都喜欢说自己是朋克乐队,三四个人,会几个和弦就能玩,门槛很低。
  但是,如果因此而小看朋克就大错特错了。
  朋克更多意义上是一种态度,它继承了早期摇滚乐反叛的精神,而且发展得更加极端。
  朋克代表着藐视一切权威,反主流和思想解放,甚至逐渐演变成了行为艺术。
  这种“革命”的精神十分契合年轻人的心理,是最容易引起没有话语权的年轻人的共鸣,但并不是非常适合国内环境。
  而且乐乐在歌词方面,受阅历和思想深度的束缚,暂时还有欠缺,放到专辑中很容易被《别来纠缠我》盖过去。
  因此,不如另辟蹊径,走一条新风格的道路,或许会让人眼前一亮。
  乐乐这首歌的编曲曹吾帮了些忙,但整体骨架都是乐乐自己搭建的,歌词也是出自她之手,本质上还是她的原创曲目。
  新风格的小众音乐或许不太容易很快被大众接受,但会更容易吸引一些小众乐迷,而这类乐迷比一般乐迷黏性会高得多。
  青松的乐理知识是最扎实的,对新鲜事物的接收速度也是最快的。
  他的这首歌都没让曹吾帮什么忙,所有的乐器都用合成器模拟。
  这种全新的编曲模式仿佛与他契合度很高,虽然整首歌风格偏抑郁,但他却做得很充实,很开心。
  巴图小的时候被他爸爸逼着练过一段时间马头琴,但他对那哑哑的嘶鸣声不感冒,便改玩儿了架子鼓。
  然而,就在上个月,他却重新捡起了马头琴,在家里练的时候还被老爸骂了一顿,因为他的手法基本上都忘完了,拉出来的声音比杀鸡好听不到哪儿去。
  他之所以重新捡起马头琴,是因为曹吾让他尝试自己写歌的时候,用合成器模拟了一段马头琴,唱了一段什么从南到北的民谣,瞬间刷新了他的认知。
  在他的记忆中,马头琴往往和蒙语唱出的骏马,羊群,成吉思汗分不开,显得没有那么与时俱进。
  家里每次吃饭喝酒老爸就要来一段,久而久之,他甚至觉得有些土,让他感到厌烦。
  但曹吾演示的这段民谣中,那段如同神来之笔的马头琴却一下让他领略到了马头琴的魅力。
  这种固有认知被击碎的震撼是十分巨大的,带来的后果就是巴图疯狂的迷恋上了自己民族的音乐,让他爹十分惊讶,想不明白为什么小时候怎么威逼利诱,打都打不过来的儿子怎么突然转了性。
  巴图找了个老式随身听,带着许多老爸放在家里的老磁带,带在身上,没事儿就拿出来听。
  那都是些蒙古族传统的音乐,里面的呼麦,长调,胡笳,马头琴,口簧,等等乐器都让他认识到,自己究竟错过了怎样的一个世界。
  那些都是烙印在他灵魂最深处的记忆,永远无法抹去。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少数民族都那么能歌善舞,仿佛天生就带有音乐细胞。
  那是因为本民族的音乐会让人更有归属感,就像乡音一样,很多人在外地碰到老乡都会感到亲切,就是因为这种归属感。
  他们的三首歌和曹吾加的新歌都放到了最后录制,岳千帆建议先把熟悉的老歌录出来。
  让岳千帆意外的是,除了前两天乐乐没找到感觉,耽误了些时间以外,前六首歌的伴奏几乎以一天一首的速度录了出来。
  更让他惊讶的是曹吾的专业性,即便他对此已经做了足够的预期。
  那家伙简直就是个专业的录音师,很多时候,他甚至不用说话,曹吾就能领会他的意思,然后进行适当的调整。
  而且,他的吉他也像是玩了几十年的老炮儿一般,稳极了稳极了,几乎不超过五遍就能出棚,这让岳千帆每次都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这可太罕见了。
  在录《52赫兹》录到一半的时候,前六首歌的伴奏就都做出来了。
  有了伴奏,进度就大大加快了。
  曹吾单独进一个棚录唱,乐乐他们则在另一个棚录其他歌的器乐伴奏。
  反正曹吾录得快,给他留两轨,到时候把吉他加进来就行了。
  然而,等到曹吾进棚之后,岳千帆才发现自己惊讶早了,曹吾的唱功丝毫不亚于他的器乐水平,甚至还有些许超过。
  唱功这东西不是谁嗓门高谁就厉害,唱功最基本的一点就是音准。
  甭管什么歌,作为一个专业歌手,至少不能唱跑调吧?
  曹吾进棚三天,破音倒是破了几次,但音准却从来没错过一次,这种功力,即便是很多资深的老歌手都很难达到。
  而且,音准只是一方面,曹吾技巧的全面也让岳千帆惊讶到有些麻木了。
  头声,混声,胸腔共鸣,气息控制,颤音,花音,高音,超高音……就没有他做不到的技巧。
  给这样的歌手录音简直就是享受。
  录音工作才过去一半,岳千帆就已经确定,黑洞乐队今后的地位绝不会低于一线,甚至冲上大师都有可能!
  而且,他也已经预见,这张专辑的出现,无论是对于市场,还是对于乐坛,都会是一场大震动。


第一百一十九章 停电
  “喂?”曹吾迷迷糊糊的拿起电话。
  “曹吾,你睡了吗?哦,都已经两点了,你应该睡了,我是方绿筱,我来魔都了,就是跟你说一声,没什么事,你先睡吧!”
  曹吾保持着接电话的动作,呆滞了五秒,才拿起电话看了看。
  黑暗中的手机屏幕差点把他的眼睛晃瞎,看了眼通话记录,他才确定刚才有电话打进来。
  好像是方绿筱,她说了什么来着?曹吾的记忆神经还没苏醒,脑中一片空白。
  把手机塞回枕头下,曹吾又趴回了枕头上,一秒钟就进入了睡眠状态,直到被闹钟再次叫醒。
  打着哈欠,他洗漱完毕,来到酒店大厅,却发现乐乐已经坐在休息区的沙发上打盹了。
  曹吾放轻了脚步,坐在了她对面,等其他人下来。
  乐乐太累了,他也一样,他们的新歌录制陷入了困局,最近几天他们每天都加班到十二点才出棚。
  这三首歌并不是来自曹吾记忆中的现成曲目,而是乐乐几人的原创。
  在编曲方面,曹吾花了很多心思,但并不是一手包办,而是尽量沿着他们原本的编曲思路进行完善。
  原创音乐说简单也简单,说难那是真难。
  曹吾可以说是用了几十年经验和超前的音乐理解在为他们做编曲,如果单论编曲的技巧和华丽程度,他可以负责任的说,这三首歌不比前六首任何一首差。
  问题出在了唱上面。
  安静的录音棚,高保真的电容话筒,会将声音的每个细节放大,无论是优点还是缺点。
  乐乐已经在棚里耗了三天了,却连半首都没录出来,没人说她什么,但她的压力已经很大了。
  往常最喜欢赖床的小姑娘居然第一个下楼,就足以看出她已经着急了。
  叮铃铃!
  电话响起,乐乐一个激灵坐了起来,第一句话就是:“该走了?”
  摆了摆手,曹吾接通电话:“喂?莉姐,怎么了?什么?停电?停多久啊?好……好,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曹吾道:“今天大厦进行线路检修,得停半天电,所以,我们可以有半天的休息时间。”
  “真的?”乐乐眼前一亮,但随即又黯淡了下去:“那这样不是更耽误进度了吗?”
  “没关系。”曹吾笑着坐到了她身边,安慰道:“这几天你太累了,这样疲劳录制对身体也不好,适当的休息对录制效果有好处。”
  乐乐垂头丧气道:“是我太笨了,每次你和岳老师给我讲得都很清楚,但唱的时候还是会出问题。”
  “你已经很厉害了。”曹吾认真道:“要知道,岳老师是以一个职业歌手的标准来要求你,你的唱功已经超过99%的同龄人了。”
  “可为什么你就能一遍过,我都录了三天了,一首歌都录不下来。”
  “你别和他比呀!他就是个牲口。”
  巴图和卢青松也下来了。
  曹吾把休息的消息告诉了他们,巴图闻言惨叫一声:“啊?怎么不早说?我就不下床了!你不知道我今天起来得有多困难。不和你们说了,我得上去补觉去了。”
  曹吾冲着他的背影问道:“你不是还想去外滩转一转吗?”
  巴图头也不回:“去什么外滩?现在我的床就是我的外滩!”
  卢青松也笑道:“那我也回去了,这几天实在太累了。”
  说罢,他也回身向巴图追去。
  曹吾起身朝乐乐伸出手:“走吧!回去休息吧!别想那么多,你看你都瘦了……”
  把乐乐送了回去,曹吾也回到了房间,重新钻进了被窝。
  可刚躺下,电话又响了。
  我去!不会又来电了吧?
  拿起电话,却是方绿筱打来的,他忽然想起,昨天晚上方绿筱好像就打了个电话。
  但他睡迷糊了,忘了说的是什么。
  “喂?曹吾你起床了吗?”
  “呃……”曹吾倚着床头,不知道自己算是起了还是没起。
  “你在哪儿呢?我去找你呀!”
  “你来魔都了?”
  “是呀!我在YP区。”
  “这么巧,我也在YP区,XX酒店,你怎么来魔都了?”
  “来走亲戚,先不和你说,到地方再聊。”
  摸了摸软绵绵,热乎乎的被子,曹吾留恋的叹了口气,还是起床把床铺了。
  方绿筱没一会儿就到了,向曹吾问了房间号后,她便上来了。
  听到门铃响,曹吾打开房门,就看到方绿筱巧笑嫣然的站在门外。
  她好像对白色情有独钟,穿着一件过膝的白色羽绒服,围着个淡灰色的围巾,两个露出的耳朵尖冻得通红。
  今年魔都的冬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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