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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变歌妖-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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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她认识了一个她至今都很珍惜的朋友,马晓旭。她的这个闺中密友,如今会跑去学医,甚至都是为了她,说是想要学医治好她的腿。只是,现在她没等马晓旭出手,她就已经看到康复的希望了。
“哎呀呀,不一定非要让我帮你治嘛!只要你能好,那就是最让我开心的事啦!”这时候,马晓旭正搂着小兰的脖子,在她耳边笑着,说着。
其实。小兰还真不知道,这时候马晓旭居然就在郑州。她知道马晓旭今年刚刚开始读研究生,想来她应该很忙,而且这时候不是学校放假的时间,她应该在学校吧?可是没想到,只是闲着无聊给这丫头打了个电话,才知道。她居然就在郑州。
马晓旭为什么会跑回郑州?其实。就是为了小兰。她听说小兰准备在郑州开演唱会,打听好具体时间之后,她就预先跟导师请了事假。跑回了郑州,就是为了看小兰的演唱会。
“可是,小兰呀,你的演唱会门票太紧俏了。我没买到!你这还有没有呀?给我两张好不好?”马晓旭一副卖萌的样子,眼巴巴瞅着小兰。一副你不给我票,我就哭给你看的样子。
小兰不禁翻了个白眼:“我哪儿知道你会来?我可没票!不过你要两张票?那个……那个谁也回来了?”说着,小兰望着马晓旭的双眸,闪过了一丝促狭。
马晓旭也翻了个白眼:“谁帮他要票啊!别说他没来。就算是来了,我也没义务帮他要票!哼!我要两张票,是因为我妈也喜欢听你唱歌。我想带我妈一起去,好不好?”
小兰一愣:“啊。阿姨要来呀!可是,我真没票了。要不,等演出时候,你来找我,我带你们去后台,然后你在候场区,近距离看我演出怎么样?其实吧,你想听我演唱会,哪里用得着这样?咱找个时间,去你家专门唱给你听,不就结了?再说了,你在北京的时候,哪里少听我唱歌了?我每天练嗓时候,有好几次,你都正好跑来,不记得了?”
马晓旭说:“这哪里一样……不过,后台呀……可以吗?”
小兰轻笑着说:“只要你们别太八卦,就没什么不可以。后台一点都不神秘,闲人免进的话,主要是怕两点。第一,怕被人随便进出更衣室。很多时候,在更衣室里,我们都穿得很少。男的还没什么,咱们女孩子要是被男的撞破看光了,多吃亏不是?还有,怕被人看到什么之后到处乱讲,引出什么负面新闻就不好了。”
马晓旭赶紧点头:“好的,好的,我知道了!小兰,听说这次你在演唱会时候,会邀请好多嘉宾的,是不是呀?都是谁?”
“也称不上很多,就是三个人,一个是石头哥,他不也是咱们郑州人么?一个欧阳华音,还有一个,就是玉茹姐了。”小兰不甚在意地说着,“啊,对了,晓旭,你不是特喜欢玉茹姐吗?”
马晓旭搂着小兰的脖子,轻轻摇晃了两下:“哪儿啊,那都是以前了,现在呀,我最喜欢我们白白嫩嫩的小兰妹妹!”
小兰失笑:“还白白嫩嫩?你是不是想咬两口啊?”
马晓旭笑得眯眯眼:“你别说,我还真想咬你两口!话说,能咬你两口,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得要死呀!来,乖,给姐姐咬两口,乖乖滴喔!”说着,马晓旭真的张开嘴,朝小兰咬去。
小兰笑着,躲闪着,嘴里喊着:“非礼啊!”但,马晓旭却是一脸坏笑地说着:“小妞儿,你就从了吧!”接着,两个人就闹作一团。不过,因为小兰双腿仍然无力,她可抵挡不住马晓旭,很快就只能求饶了。马晓旭也知道小兰身子不便,也没太闹。
不过当年,她们还是中学生的时候,可是经常这样笑闹的。在闹了一会儿,稍稍安静下来之后,两人也不禁想起了曾经的时光。
马晓旭轻笑着说:“那时候呀,你好像就是每次都求饶的!”
说着,她还捏了捏小兰的鼻子。
小兰躲闪了一下,没躲开,只能耸耸鼻子,说:“不是吧!你那个时候可没我力气大!谁知道是不是罗一鸣太宠你了,把你养得这么胖,力气也这么大!看,你原来纤细的胳膊,也这么粗了。”一边说,她一边伸手捏了捏马晓旭的手臂。
马晓旭皱了皱眉:“别跟我提罗一鸣!那家伙气死我了!不过说到罗一鸣,罗一鸣的姐姐,你还记得么?她不姓罗,而是叫做沈素雅,当初在北京音乐学院上学的。”
小兰点点头:“记得记得,当初,还是她借给我了一本《声乐基础》让我看呢。话说,我音乐方面的理论基础,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累积的。我还记得,素雅姐姐好漂亮的,比咱们都漂亮。”
马晓旭轻笑着说:“她是气质好,单论长相,我觉得,她可是不如小兰你的,更别提那个欧阳华音,还有玉茹大神了。不过,她其实也挺漂亮的,绝对是个大美女。”
小兰说:“忽然提起她,是不是她出了什么事?说起来,当初她不是就在北京音乐学院上学么?我还以为,她会出道,成为一名歌手,就像我一样。谁知道,这么多年,也没见歌坛出现一个叫做沈素雅的歌手。”
马晓旭叹了口气,轻声说:“她不可能当歌手了,先不说其实她学的是古典音乐,就说她的嗓子,也已经毁了。你知道吗?她在北京时候,谈过一个男朋友。可是后来,她发现那个男的人品不是太好,就想跟他分手。那个男的不愿意,但素雅姐很坚决。后来他就跟素雅姐说,最后一期吃顿散伙饭吧,素雅姐同意了。谁知道那家伙,居然是带着硫酸去的……”
小兰瞪大眼睛:“天啊!我还以为只有小说里,或是电视剧里才会有这种事呢,这个世界上还真有这种人啊!”
马晓旭又叹了口气:“是啊,我第一次听说,也吓了一跳。”
小兰问:“那,素雅姐现在怎么样了?”
马晓旭说:“脸毁了,连带着嗓子也毁了。她现在说话,就像用两张砂纸相互摩擦发出的声音,好难听的。现在她根本不愿意见任何人,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能连续好几天不出来。”
小兰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问:“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马晓旭说:“快两年了,就在我准备考研时候。”
小兰又问:“她现在在北京,还是在郑州?”
马晓旭说:“在郑州,你去过的,就在罗一鸣家。罗一鸣当初听说这件事的时候,正好就在北京陪我。听说之后,他直接买了柄匕首,就去找那家伙。我死活把他拉住了,要不,现在你想看到罗一鸣,恐怕还得去监狱。不过,那家伙现在也在监狱就是了。”
小兰想了想,说:“要不……咱们去看看素雅姐好不?”
马晓旭叹息着说:“你以为我没去过么?可是,她根本不肯见任何人,包括我。想想当初,素雅姐多喜欢我,我们多好啊,可是连我她都不见,你这个比她当初还漂亮,现在都是大明星的人,她估计更不肯见了。当初,你和她只是认识罢了,可没那么熟啊。”
小兰愣了愣,也没再说什么。这件事,可是让她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这个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么?不愿意跟你谈恋爱,好合好散也就罢了,为什么做这样的事情?
这之后,小兰一直有点恍惚。等到马晓旭走了,一直在一旁没发言的段云,看着小兰的样子,问:“小兰,你还在想那个素雅姐的事情,是不是?”
小兰点点头,没说话。
段云说:“那,正好她也是学音乐的,你给她写首歌如何?”
顿时,小兰眼前一亮。
☆、第二五四章:国民小妹
给沈素雅写首歌?小兰觉得,这是个绝好的主意。
想当初,她第一次看到沈素雅的时候,就被她震惊了。那其实并不是个容貌非常美丽的女子,但她的气质,的确让人眼前一亮。那是一个犹如一朵莲花的女子,干净,纯粹,卓尔不群。
每每想到当初的她,小兰就忍不住想起,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那篇《爱莲说》来。她真的就像那篇古文写的那样,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那种莲花一般清雅的气质。
可是,这样的女子,却被一瓶硫酸给毁了,真是太可惜了。
就像段云说的,给她写首歌,她绝对配得上。可是,这首歌该怎么写呢?小兰不禁头痛起来。
按照她之前的想法,给沈素雅写歌,一定要从莲花着手,最好能带着一些中国古文化的影子,要中国风歌曲。同时,还要有鼓舞人心的作用。小兰希望借着这首歌,能让她振作起来。
可是,想写出这样的一首歌,会有那么容易吗?
首先,小兰希望能借鉴一下描写莲花的古诗词。可是,她翻遍许多古诗词的书,也找到了不少诗词,可是貌似还真没有什么十分合适借鉴的。
其实,这样的著名诗句并不少,比如“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样的千古名句,可是这句诗写景的话,绝对是绝妙词句,可是如何振奋人心呢?
除此之外,还有李白的“碧荷生幽泉。朝日艳且鲜”以及同样出自李白的“攀荷弄其珠,荡漾不成圆”这种诗句,可是这些比起之前那句杨万里的千古名句,似乎也是差不多,并没有小兰想要的意境。
至于“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这样的诗词就更不能用了。她是想要沈素雅振奋的。可没打算让她“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啊!
甚至,就连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她都翻来覆去地,反复揣摩不知多少次。可是想想。这个好像离题也很远。至于同名的,她的前世里的那首来自凤凰传奇的歌,就更不用提了。
段云看到小兰苦恼的样子,不禁有些好奇:“小兰呀。以前我看你写歌,好像都是很快就写出来了。这次你怎么这么难。简直就好像难产一样。”
小兰不禁苦笑,她以前写歌?其中一大半,都是来自她的前世那些歌曲,而她自己真正的原创。也都是兴之所至,一挥而就。就好像那句话一样,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现在真正想要刻意去些,她却发现。自己脑子里就像一团浆糊一样,除了黏糊糊的一团,什么都没有。没有旋律,也没有能让她满意的句子。
“哎……”小兰无奈地,将面前的笔记本推到一边,转头望着段云,无奈地说:“不行呀,段姐,我真的没什么灵感,不要说是一首歌了,就连一点点旋律,一句歌词,都写不出。”
段云轻笑着说:“别急,该有的总会有的,我相信你。”
小兰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又叹了口气,说:“段姐,我现在很烦躁,要不……你带我出去转转,散散心,好不好?”
段云想了想,说:“我对郑州可不怎么熟呀,不知道该去哪里散心。要不,你跟我说个地方,我带你去,好不好?对了,我也把吉他帮你带上,如果真的想起来了,就弹着吉他唱两句,我帮你给录下来,回来再整理,好不好?”
说着,她晃了晃手里的手机。
小兰想了想,说:“好吧,你带我去……碧沙岗吧?现在正是上班时间,那里人应该不多吧?”
段云轻笑着说:“那可得你给我指路了,我可不认识路。”
小兰点头:“当然啦!放心,我肯定不会把你给弄丢的!”
说着,两人就带着吉他一起出门了。
小兰这次回来,就住在他们家的老房子里。前些年,这房子曾租出去过,但后来她也不在乎这点房租了,就留下来,算是当做她偶尔回来给母亲扫墓时候的落脚点。
碧沙岗公园,距离小兰家并不远,走路去也没什么问题。段云先把小兰的轮椅拿下楼,然后抱着小兰下楼,放在轮椅上。这里是老式住宅楼,可没有无障碍通道,也没电梯。
看着有点气喘吁吁的段云,小兰说:“段姐,真辛苦你了。”
段云舒了口气,笑着说:“没啥,你也就跟一袋面差不多。”
小兰不禁囧了囧,想想,好像也是。她体重五十六公斤,比起一袋面粉,重了六公斤,也没超过太多。
“好了,走吧,一袋面。”段云轻笑着,整了整小兰的围巾和架在脸上的大墨镜,以及一顶毛线帽,推着她的轮椅,就出了这个小区。这时候,郑州的天气已经有点冷了,这样的打扮也不突兀。只是那墨镜,多少有点扎眼。但没办法,她怕被人认出来。
可是她刚出小区没多久,居然就真的被人认出来了。只见面前一个二十多岁的,带着眼镜,带着些书卷气的大男孩,一脸惊喜地望着她:“呀,这不是小兰吗?听说你来郑州了,敢情是真的!”
小兰心中不禁囧了囧,但脸上却是笑得和煦:“你好呀!”
可是,这个大男孩的下一句,却让小兰吓了一跳。
“我说兰美女,你都不认识我了吗?哎,真没良心。”
小兰一惊,仔细看了看对方,忽然瞪大眼睛:“哇!别告诉我你是于学霸!天啊!你怎么在这里?”
没错,在她面前的,居然就是时隔六年,没有见过面,甚至都没有任何联系了的于子阳。想当初,因为她刚进学校时候,同桌是罗一鸣,罗一鸣后面坐着马晓旭,马晓旭的同桌,也就是她自己的身后,坐着的就是这个于子阳,因此当时关系也不错。后来小兰在罗一鸣家补课时候,这个于子阳就是小老师。
不过相比那时候,榆木一样的于子阳,现在的于子阳,明显更成熟,也更外向了些。甚至,也更帅了。尤其是他身上那种独特的书卷气,和现在许多同年龄的男孩子完全不同。
“话说,你好像帅多了呀!”小兰轻笑着,调侃着对方。
于子阳有些不太好意思,抬手摸了摸鼻子。但,他的目光随即落在小兰的轮椅上,笑容顿时收敛了很多:“呃……你的腿,现在怎么样了?听说马晓旭去学医,就跟这个有关呀?”
小兰轻笑着说:“她自己是这么说的,不过,我也等着。至于我的腿,其实据说毛病不在腿上,而是脑部淤血。但,我不懂医学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但我知道,晓旭她学的是外科,好像根本就不对症……哈哈!”
“哈哈……”于子阳听着,也不禁笑了两声。不过,正当他要说什么的时候,忽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呀,子阳,你怎么在这里呀?让我好找啊。”
这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清脆动听。紧接着,一个靓丽的身影就出现在了于子阳身边。只见,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围着一条粉红色的毛线围巾,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和小兰一样的毛线帽,巴掌大的小脸儿很是娇俏,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绝对是个动人的小美女。
之间,她亲昵地挽住于子阳的手臂,随即,她就看到了小兰,顿时眼中划过一丝敌意,抱着于子阳手臂的手,也顿时更紧了。但她的脸上,却出现了甜甜的笑容:“子阳,这是你朋友么?”
说着,也不等于子阳回答,她就对小兰说:“你好呀,我名字叫做袁芳婷,是子阳的女朋友。你是子阳的朋友吗?”
小兰礼貌地一笑,轻声说:“你好,是于子阳的老同学。”
她并没有打算说出自己的名字,毕竟,她不想有太多麻烦。但于子阳却直接开口介绍了:“小婷,你不是很喜欢小兰的歌么?这就是小兰,小兰妹妹……哈哈,其实咱们都不能这么叫,小兰比我还要大不到一个月,比你是大了将近两岁了。”
袁芳婷愣了愣,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小兰暗暗叹了口气,似乎,今天麻烦免不了了。于是,她摘下脸上的墨镜,轻笑着说:“小婷,你好啊,我可以这样叫你么?我就是小兰,当然,你也可以叫我小兰妹妹,我不介意的。上次演出时候,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都这么叫过我。”
这时候,看到小兰的脸,袁芳婷终于反应了过来:“哇!你是小兰……小兰姐姐诶!我的天呐!子阳,她居然是你老同学?”
于子阳笑着说:“是啊,吓到了吧?要知道,当初她的成绩不怎么好,徘徊在及格线上。后来还是我帮她补课,她的成绩才提高不少。你说是不是呀,咱们的国民小妹?”
小兰不禁苦笑,国民小妹?以后是不是就算她七老八十了,也必须被人叫做妹妹?晕呢……
☆、第二五五章:探望老同学
国民小妹,算是小兰的新称呼了吧。因为小兰总是给人一种小妹妹的感觉,而且粉丝们上至白发苍苍的老人,下至刚换完乳牙的小孩子,无论年龄大小,都管她叫小兰妹妹。
只是这个称呼,明显没有“百变歌妖”响亮。
“对了,子阳,我还没说你呢。真看不出来呀,于学霸居然还有本事找到女朋友呢,还这么漂亮。”小兰轻笑着,用调侃的眼神望了望于子阳,随后对袁芳婷笑着说:“小婷,说说,于学霸到底是怎么把你给骗到手的?”
于子阳顿时相当不满地抗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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