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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变歌妖-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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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旭一脸受不了的表情,挥了挥手。
  小兰捏了捏马晓旭的脸蛋,轻笑着说:“怎么不可以?晓旭你长得很漂亮呢。比我漂亮。考北影,有什么不可能?”小兰这话就有点夸大的意思了。马晓旭的确挺漂亮,但和小兰比。还是差了点距离。无论相貌还是身材,马晓旭都是不如小兰的。她唯一比小兰强的地方,就是她比小兰活泼,显得更加活力十足,青春洋溢。
  马晓旭显然也很有自知之明:“哼,我哪有你漂亮啊?成天就知道哄我,跟某人一样。”
  小兰怔了怔,随即调笑着问:“某人?某人是谁呀?”
  马晓旭脸蛋一红,伸手再次捏了捏小兰的脸蛋,颇是有些凶恶地说:“哼!明知故问是不是!嘿,话说,大明星的脸蛋,捏起来还真是舒服,手感真好呀!”说着,她居然又捏了一下。
  小兰顿时翻了个白眼,报复似的也用力捏了一下马晓旭那更为肉感一些的脸蛋,狡黠地笑着问:“我说,你来了,怎么不和某人一起来呀?你们吵架了呀?”
  马晓旭撇撇嘴:“哪儿啊,他现在都躲着我呢。上次,他……他欺负我,把我给搞哭了,然后,就不敢见我了,哼!”
  小兰顿时瞪大了眼睛:“把你搞哭了?天啊,晓旭你居然还会哭啊?我都没见过呢!要不,你现在哭给我看看?”
  马晓旭顿时气得七窍生烟:“你这家伙,居然……居然……哼哼哼,简直比某人还要讨厌!哼,不理你了!”
  说着,她就站起身来,佯作要走。小兰一边偷笑,一边伸手将马晓旭拉住,很是配合地讨饶:“好了好了,晓旭最好了,都是我不对,好不好?不要生气嘛!要不,我就哭给你看,说你欺负我这残疾人……”
  “呸呸呸,什么残疾人,童言无忌大风吹去!”马晓旭显然对小兰的这个说法很不满,打断了小兰的话,“小兰,我发誓,终有一天,你绝对可以站起来!我决定了,大学我要学医,而且,就考北京医学院!将来,我一定要治好你,让你重新站起来!”
  “北京医学院?”小兰瞪大眼睛,“要是我没搞错,北医好像都是本硕连读,甚至本硕博连读的专业。就算短点的,本硕连读的专业好了,先不说专业对不对口,单说这么多年书念下来,总得有四五年吧?再加上你高三才过了几个月,算是五六年。五六年后你还不一定有这个能力,恐怕还得进修,甚至出国进修。一不小心就十年过去,你这算是诅咒我么?十年后还站不起来?”
  马晓旭愣了愣,赶忙道歉:“不不不……我不是……”
  小兰笑着打断她:“好了好了,我知道晓旭最好了,肯定不是这个意思。不过,我也不知道十年后,我是不是能站起来,就连我那个脑外科专家级的主治医生,都不知道呢。好,我就等着马晓旭医生,将来给我治疗,让我重新站起来了。”
  “我……”一时间,马晓旭满眼歉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小兰拉着马晓旭的手,轻笑着说:“好了,别在意。我说,你那个某人,又怎么欺负你了?”
  “又?又是什么意思?”马晓旭瞪大眼睛,“以前,借他几个胆子,他也不敢欺负我!哼!我不欺负他就算我善良了!可是……可是他居然……哎,我又没真的生气,他怎么这样?”
  小兰歪着头看着马晓旭:“说嘛,到底怎么回事?”
  马晓旭顿时脸红起来:“他……他……他吻我……”
  “晕!”小兰没想到,身为九零后的马晓旭,居然还这么纯情啊,“吻你?你该不会告诉我,那是你初吻吧?”
  马晓旭顿时扭捏起来:“那个……就是呀……他居然突然袭击我……我吓坏了……结果也不知道怎么着,我就哭了……然后他就哄我,然后我说,再也不会理他了,让他滚蛋。谁知道,这傻小子居然真的滚蛋了,我……”
  小兰顿时哭笑不得:“那你就没有主动联系他?”
  “我为什么要主动联系他!我可是受害人耶!”马晓旭顿时将一双眼睛瞪得老大,“他是男人耶!不该主动点么!再说了,我的初吻都被他抢走了,他还怕什么?”
  小兰轻笑着说:“有时候,你也得给他点鼓励嘛!话说,我就觉得,是不是你从小欺负他,欺负得习惯了,所以,他才会怕你这女汉子呀?”
  “女汉子?我真是女汉子么?”马晓旭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很急切地伸直了自己的手臂,“你看看,多纤细啊,都没肌肉,怎么能说我是女汉子呢?我明明是个软妹子好不好!你捏捏,真的好软好软的!”
  说着,她还把手臂伸到了小兰的面前。小兰哭笑不得地,推开马晓旭的手臂,说:“要不这样吧,我去联系他。我的面子,他还会给吧?然后,我问问他到底怎么想的,你就在一边躲着,听听他想法,然后,你们两个或许会相处得更好也说不定。”
  “不用了吧……”马晓旭犹豫着,不知道怎么了,她忽然想起初三时候,小兰刚刚以转校生的身份,出现在班级中的时候,那个家伙可是经常对她毛手毛脚的,各种调戏。难道……难道那个家伙其实是喜欢小兰的?小兰现在可是大明星了呀,自己怎么可能和她相比?不行,不能让他和小兰见面!
  “我看,还是我自己去联系他吧。”马晓旭说,“不过,小兰你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我说,你该不会谈过恋爱了吧?跟谁?是那个王洁实吗?你的初吻还在嘛?你的……”
  小兰哭笑不得地打了马晓旭一下,想了想,说:“石头哥只是朋友罢了,我可没那种想法。不过,如果说恋爱的话,我也算是有经验吧。哎……其实,也只是单恋,对方并不知道的。不过如果说初吻,我好像还真没了。我曾经趁他睡觉时候,偷偷……”
  说到这里,小兰的脸也不禁红了起来。
  马晓旭顿时瞪大了眼睛:“哇!听上去好浪漫啊!小兰小兰你跟我详细说说好不好?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你现在可是大明星,这样的事情传出去,恐怕你的粉丝都会心碎的!”
  小兰苦笑:“什么啊!哎,好吧,我告诉你……”

  ☆、第一九二章:小兰的初恋

  那是一个傍晚,天很冷么?好像是有点冷,记不清了,但那条流淌的河,那岸边没精打采的草,小兰却是记得很清楚。随着河流流淌的歌声,她更是记得清楚。
  那不就是她首张专辑里的《火柴天堂》么?当时,她就是坐在岸边,想着妈妈,不经意间,歌声就随着河水。悄悄流淌起来。但那个琴声,是什么时候响起来的?小兰仍然记不清,好像是从开始就有,还是中间加入的?她怎么都想不起来。
  她想的起来的是,当她无法忍受那种心痛,沉入黑暗后,好像那个琴声也曳然而止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像奇迹一般,在她的眼前,是那个温和的微笑,让她怎么都移不开眼。
  “哟,你醒了?”
  “我叫明辉,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和煦的声音,仿佛再次在她耳边响起,她的唇角,也不由泛起一丝柔柔的轻笑。当他为她弹起吉他的时候,这种当时在她的记忆中,还是第一次出现的乐器,就深深刻在了她的心中,当然更深刻的,还有弹吉他的人。
  后来……后来怎么样了?对,是大哥哥带她回家的时候,当时小兰不停地问,但好像也没问几句,就被大哥哥呵斥了。
  当时,她哭了没有?不记得了,她只是记得,当时她很伤心很伤心,她害怕大哥哥会不再理她,会生她的气。甚至,会不再管她把她扔掉,那样,还有谁对她那样笑,还有谁为她弹吉他,还有谁喂她喝粥?
  对了。当时她的确哭了,要不,后来他怎么会蹲下来。给她擦眼泪呢?不过,那个时候他真的好温柔呢。
  “就算爷爷奶奶都睡着了。现在也一定是睡醒了,否则,小兰怎么会遇到哥哥呢?”
  还记得,他当时就是这么说的,可是,小兰也是这么觉得。他一定就是在天上的爷爷奶奶,看到她这么凄惨,才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对于这个礼物。小兰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喜欢……
  当年,她印象最深刻的一幕,就是那个深夜,路灯下,他牵着自己,大手握着小手,在慢慢地走着。他们身后的影子,在路灯的映照下,从身后转到身前,越来越长。越来越长……
  不过大哥哥的家,的确不是太好,只是在桥底下。用几张纸板拼凑起来的。不过还好,那个地方好像不会太冷,就算冬天,穿上几件衣服,哪怕都是单衣,也不会特别冷。
  但只要有他,这些都不是问题。小兰最喜欢的,还是大哥哥在弹吉他的时候。尤其是,自己还在一旁唱着歌……
  那段日子。大概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吧?虽然那时候吃的东西总是很少。有时候常常觉得饿,但她知道。只要能够弄到一些吃的,她总是优先的。当她觉得饿的时候,或许,他已经一天甚至更长时间,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
  一天天过去,小兰也在慢慢长高。她还记得,当她第一次掉牙的时候,她真的觉得自己似乎就要死了。当她怯生生地,将她掉的那颗牙,拿给大哥哥看的时候,大哥哥笑了。他告诉她,小兰不是要死了,而是要长高了。当小兰长高后,本来很小的牙,就不合适了,要换成更大的牙,所以原来的小牙才会掉。
  他还问她,掉的是上牙还是下牙,在得知是下牙之后,还带她一起,上到那座桥上,把她掉的下牙仍在路边。他告诉她,小孩子掉了下牙,要扔在房顶上,这样下牙才会好好往上长,而上牙则要扔在床底下,或者更低的地方,那么上牙才会好好往下长。
  而那座桥,就是他们房子的屋顶了,下牙掉了,自然要把那枚掉落的下牙,给扔到桥上了。如果是上牙掉了,那就更简单了,扔旁边那条河里,就好了。
  于是后来,她掉了牙,都不用大哥哥带着,自己就会根据掉的是上牙还是下牙,跑到桥顶上扔掉下牙,把上牙扔到河里。
  再后来……再后来怎么样了?好像,就是那件事了吧?
  不过,对此,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在那根凶恶的棒子朝她砸下的时候,忽然扑了过来,抱住她,将她护在身下,咬牙承受着凶狠的殴打……
  当时,她是什么感觉呢?不是不记得了,而是她自己,好像也没办法说清。她只是觉得,在他的怀里,真的好安全。但看着他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小手,她的心里,就是一阵阵的揪痛。
  就在那个时候,她下定决心,这一生,一定要陪在他身旁,像妈妈对爸爸一样……
  那时候,她还不到七岁……
  “呵呵,你初恋可够早的。”听着小兰的叙述,马晓旭调笑着望着小兰。小兰只是轻轻笑了笑,说:“当时,我也只是朦胧,并不懂得其中的含义。不过,你小时候就没玩过过家家么?就没指着哪个小男孩说,对方就是自己怀里那个洋娃娃的爸爸,而自己就是它的妈妈么?”
  马晓旭愣了愣,不由小脸儿微微一红。这种囧事,她年幼时候貌似还真干过……
  是啊,当时的小兰,似乎就是这种状态吧。不过,那只是当时而已,后来究竟是什么样子,就不好说了。
  啊,刚才说到哪儿了?对了,流血的时候……
  那场变故,砸掉了大哥哥的吉他,那可是他们吃饭的家伙。这也是后来一系列的事件的导火索,因为吉他被砸了,大哥哥只好去做了一件坏事,当时,她还躲在那个黑暗的角落里,帮他看着四周环境,说白了就是望风。
  也是因为大哥哥做了坏事,怕被人抓到,因此,他们才会离开那个城市,到北京去。
  有时候,小兰不禁想,如果没有那次的事,如果吉他没有砸坏的话,他们是不是就不用去北京了?那后来让她伤心欲绝的事,也不会发生了,是不是?
  可是,就像玉茹姐说的那样,人生没有如果,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没有办法重来。
  于是,他们就去北京了。
  在北京,小兰继续跟着大哥哥,继续在路边唱歌,继续住着那纸板搭起的房子。但是,她也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偷偷钻进他的纸板屋,看看他睡觉的样子,偷偷跟他说一些,在他醒着的时候是绝对不敢说的话。
  他听到过吗?她不知道,但现在想想,当时她说过的话,都是那么可笑,又是那么温馨。她还记得,就是在那个时候,她开始在朦胧见,感到自己的对大哥哥的感情,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可是,后来大姐姐出现了,那个双目失明的大姐姐。其实,她很喜欢这个大姐姐,大姐姐很漂亮,也很温柔,没法不喜欢。可是每当她看到,大哥哥看着大姐姐的眼神,她为什么总会伤心呢?
  直到后来,就是那天,大哥哥告诉她,他要和大姐姐结婚。她知道结婚是什么意思,至于怎么知道的,她不记得了。但,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她很伤心。但,她仍然高高兴兴地,为他们两个办了一场很简陋,但很温馨的婚礼。
  从那天起,大姐姐就从自己的房间,搬到了大哥哥的房间。也就是从那天起,她再也不会偷偷钻进他的房间,偷偷看他,偷偷说那些自己也不太懂的话了……因为她知道,那个房间,再也不是他一个人的了,那里面,还有另一个人……
  最后一次做这种事情,是什么时候了?好像就是婚礼前的那天晚上了吧?她看着大姐姐睡着了,就偷偷摸出房间,钻进他的房间看着他睡熟的样子。不禁地,她的泪水,就好像多年前,当她初次遇到他时候,看到的那条河一样,流淌,流淌……
  没错,就是那天晚上,她悄悄地,在他的唇上,印下了她最为纯洁的初吻……尽管,当时她并不明白这个动作的含义,但,就算知道,她也会这么做的,是不是?
  “然后呢?”马晓旭问,她的心神,完全被这个故事吸引了。
  “然后……”小兰垂下了那长长的睫毛,掩住了她的双眼,在沉默了好久之后,才轻轻地说:“然后……我不记得了呢……我不记得,大哥哥和大姐姐是怎么消失的,我也不记得,我是怎么遇到卢叔叔,怎么回到爸爸身边了……”
  不记得?怎么会不记得了?
  那个血染的黄昏,那个撕心裂肺的夜晚,每每想起,她都会像整个人被塞进粉碎机,削成一个个小块一样,浑身上下,都是那种彻骨的痛。
  如果不记得,好像会更好一些吧……
  但她记得很清楚,清楚地记得,他那温热的血,是怎样洒在了她的脸上,怎么洒在地上,他的身子,是怎么一点点变冷,是怎么一点点失去活力的……
  她还记得,当那个清冷的傍晚,当她背着吉他,从外面回到了他们那个曾经温暖的出租屋的时候,看到那满屋的,已经有些干涸的血迹,和大姐姐那一张美丽的,但苍白毫无血色的脸儿,她究竟是怎样的心情了……
  不过,那块白铁片,究竟哪儿去了呢?

  ☆、第一九三章:《初恋》

  “虽然没有结尾,有点可惜,但,真的好美。”马晓旭抬起头望着小兰,轻笑着说。不过,对于那个结尾,她才不相信,小兰会不记得。初恋,都是每个人最美的回忆,怎么会忘记?
  难道是……那个男人始乱终弃?啊呸,什么始乱终弃,按小兰说的,人家根本不大知道小兰的心思。就算知道,人家也没回应她什么啊。就算人家是装傻,这种事儿,也只能当人家真傻了。
  再说了,人家都有老婆了,小兰还能有什么念想啊?也不知道小兰究竟是为什么,会离开他身边,回到家里来的。不过看着小兰说到最后,眼底的那份哀痛,马晓旭也没问。
  有些事,或许就应该让它们随风散去比较好。
  又聊了一些轻松的话题后,马晓旭离开了。至于她和那个某人究竟会怎样,那也是马晓旭的故事了。只是,小兰的心,却不禁在她那在很多人眼里,那空白的十年中,悄悄游荡者。
  初恋?没错,那就是小兰的初恋。
  爱情是什么滋味的?甜的?酸的?还是就像没有成熟的梅子,是一种难言的涩?也许,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但初恋,却仿佛都是美丽的。但为什么,小兰每每想起,眼前重现的,却总是那张温和的笑脸,那只吉他,还有那一抹触目惊心的血色……
  那只吉他,其实小兰还保存着。上面没有血迹,因为,大哥哥出事时候,吉他还放在家里,而大姐姐去追随大哥哥的时候,那把吉他却被小兰带走了。但。每次看到它,她心底,总是有着抹不去的悲伤。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她将它留在了郑州,没有带走。
  上次回来扫墓时候。她并没有在家多待,因此也没看到它。但这次,她是要在这里住上几天的,因为,后天她还要去黄河北岸的新乡市,参加一次演出,同时出场的,还有玖月奇迹。
  因此。这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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