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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警花闯三国(兰竹)-第4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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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刘欣将西域军团的编制由六万人扩充到十万人,将常驻康居和帕提亚大汉租界的军队也全部纳入了西域军团的序列。而且西域军团的士兵也不再局限于汉人,西域都护府管辖下的西域诸国百姓以及租界内拥有大汉国籍的人都可以报名参加西域军团。
当然了,在西域军团中占大多数的仍是汉人,这也是为了保证西域军团不会脱离大汉王朝的控制。但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许多士兵远离家乡,难免会滋生思乡情结。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刘欣特许西域军团的士兵每年可以拥有三个月的休假,而且休假期间饷银照常发放。
大汉军人的饷银本来就很高,现在又可以享受三个月的“带薪休假”,西域军团募兵处自然是人头攒动。新增加的四万兵员不到五天时间就召满了。
有了常驻租界的正规军团,又有康居为后盾,大汉王朝在租界的统治逐渐稳固下来。
由于这里已经成了汉人直接控制的地盘,许多大汉的商队宁可多走一些路,也愿意将这里作为最后的落脚点。渐渐地,原本只是作为防御工整而修建的三座新城,在商路重新开通不久,就演变成了新的贸易中心。
因为在这里有明显的安全感,不仅大汉的商队,就连那些受到大汉庇护的康居、大宛等国的商队也愿意到这里来做生意。一些精明的商人发现了商机,开始在这三座新城里修建客栈、酒肆,生意照样兴隆,这三座新城越发热闹起来。
虽然这片大汉租界显得十分荒凉,那三座新城也是工程兵军团匆忙建成的,但是因为刘欣对这里十分重视,所以西域都护贾诩便亲自留在这里,处理各种事务。工程兵军团也留下一半人,继续扩建新城,修筑各种防御工事。
在这片土地上分布着许多小部落。这些部落仍然处于十分原始的状态,部落的酋长们就相当于一个个土皇帝。为了让这些小部落对大汉产生归属感,贾诩特意替他们在城里修建了府邸,开设学堂,鼓励这些酋长的子女到学堂学习大汉的文化。并且允诺,在他们学成以后还可以在这三座新城甚至整个西域都护府的辖区内担任各种职司。
有了这样优厚的条件,酋长们纷纷搬进了城里,而且相对来说,城里的条件要比乡村好上许多。这些部落酋长大多数头脑简单,他们全然没有觉察到,在他们享受着比过去更加美好的生活时,自己也悄悄地成了大汉王朝的人质。
这些酋长在部落中都有着极高的威望,只要把他们控制住,他们的部落也就不会发生动乱。而且贾诩还有进一步的举措,那就是鼓励过往的商队雇佣本地村民。这些村民主要依靠种地和狩猎为生,但这里土地贫瘠,十年到有九年欠收,至于狩猎也只能打到一些狐、兔之类的小猎物。而给那些商队做雇工,一个月的工钱往往比他们种地、狩猎一年的所得还要多。这样,既可以解决村民们的温饱问题,又可以让这些村民明白,只要跟着大汉,就会过上好日子。
除此之外,贾诩还采取了许多其他举措。他相信,等到他原先定下的一年期限来临了,重新进行户籍登记的时候,所有居住在这片租界上的百姓都会同意加入大汉国籍。
转眼间半年过去了,南来北往的商队并没有影响到大秦本国商人的利益,相反对他们的生意也渐渐好了起来。与此同时,大秦帝国的税收也比过去翻了一番。而普蒂米乌斯的心情并没有好转,身体反而每况愈下。
这次惨败,是他登上帝位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更让他焦虑的是,那些被他赶出元老院的文人贵族们,最近活动得越来越频繁,大有恢复昔日元老院统治的架势,普蒂米乌斯迫切需要一场胜利来打消民众的疑虑,来巩固自己的统治。
普蒂米乌斯现在并不差钱,他从泰西封掠夺回来大量金银,足以弥补这两年与大汉贸易的差额。半年的时间,被打残甚至全歼的六个军团已经重建了起来,前往长安打听“妖法”的队伍也已经派出去三支,一场新的战争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当中。然而此时,长安城里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第831章 强抢民女
事情的起因还是源于一年之前的那场立储之争。当时,陈宫、郭嘉、程昱等人都坚持应该立嫡以长,认为废长立幼乃是取乱之道,而因为刘浜在庐江怯懦的表现,受到了武将们的一致反对。当然了,这也是刘欣的意思。为了这件事争论了很长时间,最后刘欣不得不采取折衷的办法,让刘浜暂时担任长安东部尉,以考察他的能力。
因为长安太大,一共分设了四个县尉,共同维护城中的治安。长安东城住着许多达官显贵,因此东部尉的责任重大,也不太好当,但刘浜这个东部尉干得还算称职。一来,他的身份摆在那里,无论是谁也不敢摆起架子。二来,大汉王朝的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并不需要他做什么具体工作。
眼看着一年期限将近,刘浜的表现倒也中规中矩,陈宫等人都沾沾自喜,等着再次向刘欣进言,忽然便出事了。
这一天,刘浜像往常一样到街面上巡视。与其他都尉不同的是,他没有骑马,也没有步行,而是乘坐着一辆慢吞吞的牛车。虽然显得的些怪异,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的身材又矮又胖,骑不了马,走上几步路也会气喘吁吁,还是坐着牛车舒服一点。实际上,这种巡视只是例行公事,走完一圈以后,剩下的事情就全部交给府里的衙役和书吏去了。
刘浜坐在车上,无聊地打了个呵欠,忽然就看见前面一家店铺里走出来一位美貌少女。
因为刘浜未及弱冠之年,而且一向和他交好的刘备也已经死了,所以刘欣并没有像在襄阳那样让他单独住在外面,而是将他留在了皇宫里。宫里也有许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但却没有一个像前面这个女孩一样生得清丽脱俗。其实在襄阳的时候,刘浜就曾经见过桥氏姐妹,对她们的美貌念念不忘,而眼前这个女孩的姿色绝对不在桥氏姐妹之下。
大概是平时压抑得太久,刘浜一时色迷心窍,忍不住跳下牛车,拦住了那名少女的去路。刘浜因为肥胖的缘故,平时动作迟缓,不要说跳车了,就连上车都得由衙役们搀扶着。
跟在刘浜身后的衙役们一时都愣住了,等他们反应过来,赶上前去时,却发现刘浜正拦住那个姑娘说着些不三不四的话,吓得那姑娘连声尖叫。
看到自己的手下都来了,刘浜顿时得意起来,大声说道:“来人,把她给我带回去!”
众衙役可不似刘浜这样不学无术,他们都是经过专门培训的,尤其是在大汉律法方面。大汉律法当中有一条,强抢民女按律当斩!而刘浜现在的行为与强抢民女无异,只是尚没有付诸实施罢了。可是刘浜不仅仅是他们的头儿,还是当今圣上的大皇子,到底要不要执行他的命令让衙役们都犯了难,不由得面面相觑,进退无措。
刘浜却已经等不及了,伸手便去拉那个姑娘的胳膊。
那姑娘终归只是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子,手上没有三两力气,眼看着挣之不脱,就要被刘浜带进怀里了。那姑娘情急之下,忽然从衣袖里摸出一把短刀来,猛地刺向刘浜。
刘浜的身子本来就不太灵活,再加上刚才跳车时崴了脚,一时躲避不及,最主要的是他根本没想到一个文静害羞的小姑娘居然会随身携带利刃。于是,刘浜的胸前被刺了一刀,鲜血当时就流了出来。刘浜身子一歪,栽倒在地。
这下子,跟在刘浜身后的衙役们吓坏了,一拥而上,从那姑娘手里抢下刀子。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将刘浜抬上车子,紧急送往医学院,另外几个人则将那姑娘控制起来。
本来,这样的突发案件应该由东部尉衙门处理,但东部尉刘浜便是此案的受害者,而且生死未卜,同时他又是皇子的身份。衙役们不敢自专,商量了一下,决定将那姑娘解送到长安府,反正凶犯是当场拿住的,又有“凶器”作为物证,审理起来倒也没有什么难度。
偏巧这一天是马芸坐堂审案的日子,百姓们是可以在庭外旁听的,长安府衙前早已经是人山人海。不等那名姑娘押到,一名衙役抢先分开人群,双手捧着那柄“凶器”呈上堂去。刘浜出了事,他们这些人多少都有些责任,现在只希望将那位姑娘的罪名坐实,最好能够定个蓄意谋杀,最后落在他们身上的罪责也就会减轻许多了。
其实,长安城的治安还是相当不错的,并没有多少案件需要马芸亲自侦破,但是听皇后娘娘断案已经成了长安百姓的一项重大“娱乐活动”,马芸自己也乐于做个亲民的皇后,借机到街上走走,总比整天呆在皇宫里要舒服得多。
今天的长安府里,一件案子都没有,马芸正准备起身离开,忽然就听得门外有人大声喧哗。接着,一名衙役被带了进来,呈上一柄短刀,刀刃上还残留着几点血迹。
马芸一看那刀,却觉得有点眼熟,不由拿起来仔细端详,又从怀里掏出一把飞刀两相比较,不由惊问道:“这刀哪里来的?”
那名衙役却是平时跟着刘浜最紧的一个,他不敢实说,只道刘浜被人无故刺伤,凶犯已经成擒,请皇后娘娘发落。
虽说刘浜并非马芸亲生,但好歹也抚养了一些时日,多少还是有些感情。马芸不由吃惊道:“凶犯何在?速速带上!”
这时,那位姑娘也被带了进来。围观的百姓议论纷纷,都说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是杀人凶手,真叫人想不到。
马芸抬眼看去,那女孩面色苍白,梨花带雨,却有几分眼熟,仔细一瞧,原来却是甄宓,难怪她的“凶器”居然是刘欣的飞刀。马芸不由走上前去,挥退押解甄宓的几名衙役,问道:“甄姑娘,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刚才报信的那名衙役没想到皇后娘娘竟然认识这位姑娘,当时吓得两腿瑟瑟发抖。而甄宓也已经认出堂上坐着的是马皇后,反倒镇定下来,哽咽着将刚才的事情哭诉了一遍。
大堂上瞬间变得鸦雀无声,而大堂外面的百姓却开始议论纷纷。这个姑娘行凶的对象居然是当今皇子,而行凶的起因却是皇子想要强抢民女,无论哪一条都够令人震惊的。有人已经悄悄谈论起大汉律法当中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来,不知道皇后娘娘要如何处置这位犯法皇子。
马芸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将强抢民女定为死罪正是她本人的杰作。她看过许多古今传奇类的书籍,无论在哪个朝代,那些有钱有势的公子哥儿总会干出强抢民女的事来。偏偏马芸自己就是个女人,对这类事情深恶痛绝,于是直接把强抢民女定成了死罪,而且无论即遂还是未遂。
现在,满长安城的百姓都在看着她能不能够秉公执法,马芸不由沉声问道:“刘浜哪里去了?”
最先报信的那名衙役慌忙说道:“大皇子身负重伤,已经着人送往医学院救治了。”
马芸转身对一名亲卫说道:“去,看看他的伤势如何?若是没死的话,就将他提过来,本宫要好好审一审他!”
亲卫去不多时,回来报道:“禀娘娘,大皇子只是受了些皮肉之伤,经张先生和华先生医治,现在已无大碍。不过大皇子有些惊吓过度,二位先生称还要将他留在医学院观察数日,所以,所以……”
原来,刘欣的飞刀虽然锋利,但也要看由谁来用。甄宓手无缚鸡之力,就算拿刀子去捅也捅不了多深,何况刘浜还长了一身肥肉,这一刀也只划破了他一点皮而已。刘浜当场昏了过去,并不是因为受了刀伤,而是见到自己流血吓的。
亲卫也知道刘浜的身份,既然连张机、华佗都说了要留下观察数日,他自然不想多事。马芸却挥了挥手,冷笑道:“提个人都提不来,难道还要本宫亲自去吗?”
却听祝融说道:“这点小事哪劳姐姐动手,妹妹去去便来!”
在刘欣的几个孩子当中,除了她的亲生儿子,祝融最喜欢那个和她争夺方天画戟的刘裕一些,而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个刘浜了,现在听就将他居然做出这种事情,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心急火燎地便飞奔了出去。
不一会儿功夫,祝融便提着胖乎乎的刘浜大步走了回来。围观的百姓们发出一阵惊呼,然后便鼓起掌来,也不知道是为了这位炎妃娘娘天生神力,还是为了皇后娘娘能够秉公执法。
在医学院被救醒以后,刘浜反而清醒了一些。他好歹也做了快一年的东部尉,对大汉的律法多少知道一些,当然也知道自己刚才的行为意味着什么,不禁有些后怕起来。
不过,当看到大堂上端坐的正是马芸时,刘浜却又生了侥幸之心。都说虎毒不食子,自己好歹也是她“亲生”的,于是,刘浜壮起胆子说道:“启禀母后,孩儿知错了,愿意接受责罚,就算关禁闭也绝无怨言。”
第832章 修陵
人总有私心,刘欣迟迟不肯设立储君,很大的原因当然是不希望把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交到一个不相干的人手里。但是刘欣和马芸也从来没想过剥夺刘浜的生命来结束这场立储之争。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刘浜竟然在如此关键的时刻做出这样的举动,马芸忍不住又看了他一眼,忽然长叹一声,摇了摇头,转身对一名书吏说道:“你把大汉的律法讲给他听听。”
刘浜犹然不知道危险正慢慢临近,茫然地抬起头,慢吞吞地说道:“母后,那些律法孩儿都知道。”
马芸大怒,“啪”的一声猛地拍在面前的几案上,大声喝叱道:“大胆刘浜,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你难道没想过强抢民女乃是死罪吗?来人!”
左右亲卫齐声威喝,一拥而上,便要拿人。那刘浜生来胆子就小,听到“死罪”两个字,忍不住大叫一声,往后便倒,当场昏迷不醒,这案子暂时便审不下去了。
可是大堂外面数不清的百姓正在围观,如果就这样宣布退堂,难以令百姓信服,尤其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令很可能变成一纸空文。马芸迟疑了一下,还是命令亲卫前去医学院将张机、华佗二位先生请来,同时当场宣布判处刘浜斩立决,救醒以后,便与长安街市上行刑。
此言一出,大堂内外一片哗然。许多百姓这才相信,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并不只是一句空话。当然了,也有人犹自不信,暗地里质疑马芸会不会使出调包计之类的策略,随便找一个身形相似的死囚来代替刘浜。
正在此时,张机、华佗一起赶了过来,替刘浜把了把脉,又翻开他的眼皮看了看,一齐摇了摇头,拱手说道:“启禀皇后娘娘,请恕微臣无能,给大皇子准备后事吧。”
原来,刘浜被甄宓一刀刺伤的时候已经受了惊吓,按照张机的诊断应该静养。结果他不仅被祝融提着脖颈一路急奔而来,现在又听马芸要治他的死罪,这一惊非同小可,竟尔当场毙命。
马芸暗自唏嘘,虽然没有多少悲伤,却也只能挤出一副痛苦的样子,半晌方才对甄宓说道:“甄姑娘,如今刘浜已经死了,本宫以为行刑就没有必要了,你还有其他要求吗?”
如果在河北,不要说刘浜是个皇子,就算他只是一个比较有势力的世家公子,自己被抢也就被抢了。甄家作为一个大族,遇到这种事情也不会到处声张,顶多私下找人接洽,能够把人接回来已算万幸,根本不敢保证她完好无损。现在,马芸不仅要治刘浜的死罪,而且将刘浜当场吓死了,甄宓哪里还敢再提其他要求,慌忙摆手道:“民女没有了。”
马芸抽出一块白绢,将飞刀上的血迹擦净,重新递给甄宓,点了点头说道:“这把刀是你防身之用,你收好它,且随本宫回去。待本宫禀明圣上,自会给你一个交待。”
甄宓一颗小心肝到现在还“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哪里还敢和马芸多说,只得垂下头,跟着马芸返回皇宫去了。而刘浜的尸体则被长安府的衙役们抬上一副担架,蒙上白布,暂时先停放在大堂上,如何处理也要等禀报过刘欣才能定夺。自始至终,马芸都没有掉一滴眼泪,她伪装不来。但在那些百姓看来,却是这位受人尊敬的马皇后被儿子的恶行气昏了,没有人去质疑她,反而对她更加敬服。
回到后宫,马芸一面派人将此事禀报刘欣,一面责怪甄宓道:“长安城虽然治安宇靖,但你也不应该一个人出门啊。”
甄宓低下头,嗫嚅道:“那里离民女家甚近,街上又有许多士兵往来巡逻,光天化日之下,民女怎么也想不到有人敢做出如此举动。如今民女害死了皇子殿下,民女愿意任由娘娘发落,绝无半点怨言。”
原来,东城区并非商业中心,但有两种生意却颇受欢迎。一种是古玩店,还有一种就是书店。甄宓喜好读书,东城区最大的一间书店就离她租的院落咫尺之遥,她几乎每天都要去逛一圈,从来没有出过问题。而甄宓又是娴静的性子,不喜欢家奴们跟在后面,结果弄出了大事。
马芸摆了摆手,说道:“这件事却怨不得你,都是本宫教子无方,让你受惊了。你放心,圣上是个通情达理的人,绝对不会因为这件事怪罪你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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