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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神魔妃-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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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出山谷,飞到山峰上,迎风站立,脸上露出坚毅,痛苦的表情。

    良久,他盘膝坐下,双手一错,一把焦尾的梧桐古琴浮现在他眼前。抚摸着这把古琴,他沉思半晌,右手弹出一道结界,覆盖了他和古琴。

    这样就没有人能看到他,结界升起,他的衣服面孔都发生了变化:一身白袍,袖尾是金光闪闪的龙腾,面色如玉,虽不如魔弦精致,但也是少见的美男子。是了,他记得自己这身装束的时候有个名字叫天音。

    慢慢地他开始抚琴,前尘往事开始浮现在心头:那梨花飞舞的剑晨宫,梵越梨花映照下绝美的脸;那东海水晶宫静谧的夜,满天星空下梵越安静的容颜;那刀光血影的狼王宫,梵越毅然和他共战的坚毅的脸;还有这座山谷,梵越和他生离死别的决绝。

    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为什么他一千年都没有爱上女人,只是游戏人间。因为有她相伴,所有女人在她面前都会失色。

    他爱了她一千年,却始终不知道,当他知道时,却连告诉她的机会都没有。就算他不知道她是女人,在狼王宫,他已决定和她沧海桑田,永远相伴。

    只是她还没有来的及回答他。所以,只有在怀念她的时候,在弹奏她常常听的曲子的时候,他才是天音,他才会感觉到活着的意义。

    终于,东方开始露出了鱼肚白,夜鹰右手一挥,仙障和古琴都消失不见,他也回复了最初的模样。时间差不多了,他还有仗要打,这场仗不是硬仗,是一场心理仗,既然现在知道了越弟的消息,神族的计划就可以启动了。

    那么这个女人就是关键,现在要做的就是需要完全掌控她,他需要摧毁这个女人心中的最后一丝抵抗。想到这里,他脸上浮现出残忍的快意,越弟,你再坚持一下,很快我们就可以相聚了,魔族现在开始要为他们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

    他站起身来,不再犹豫,飞身走下山谷,很快,锦瑟被他带了出来。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将锦瑟带回狼王宫。相反,他带着锦瑟飞到了狼王宫旁的一处森林中,这里树木参天,不见天日。

    无数的树木在暗无天日的环境中生长,无数的走兽在这里生息死亡。这片树林中间是一处泥泞的沼泽,这里日积月累吞没了很多动物的生命。越发显得阴深可怕,臭气缭绕。

    对了现在的夜鹰来讲,这才是合适的地方,因为在这里他要给自己的猎物最后一击。很快,他选好地方,衣袖轻轻一抛,锦瑟从怀中滚了出来。

    现在的锦瑟让人看了触目惊心,夜鹰静静地审视她,兽族果然没有辜负他的希望,还真是群野兽。锦瑟昨晚看来很不好过,她身上伤痕累累。

    最让人震惊的不是她身上的伤,而是她的眼神,充满了绝望和悲伤,她虽然活着,但是身上感觉不到一丝生气,和这片死树林竟然是如此的相似。

    她淡淡地看着夜鹰,毫无先前的畏惧和害怕,说:“你杀了我吧,别指望我会再受你控制,你不杀我,我也会自己了断。”

    出乎她意料之外,夜鹰居然笑了,笑得很温柔,他淡淡地说:“你想死?好啊,我成全你。”

    说完,他走到锦瑟跟前,拽着她的长发,拖着她朝沼泽走去。虽然感觉头皮钻心地痛,但锦瑟毫不反抗,任由他拖着自己往沼泽走去。

    是啊!现在的她生无可恋,她为了魔族大业,为了魔弦甘愿投身敌营,忍辱负重,以身侍敌。当胜利就要来临,本以为一切都要结束的时候,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回家,回到所爱的人身边时。

    她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天下第一号的傻瓜,自己回不了家,自己的爱人居然为了一个婢女抛弃了她,连一点的奢望都不曾留给她,让她在天狼山孤苦等候,独自承担仇敌的羞辱和报复。

    还好,马上就要结束了,自己的痛苦就要得到终结了。永别了!这个世界,永别了,魔迦山的家。永别了!魔弦哥哥。一滴清泪开始从她眼角划落。

    终于,夜鹰拖着她走到沼泽旁边,没有丝毫犹豫,他拽起她一扔,将她扔到沼泽的中心,看着她慢慢下沉。沼泽地冰冷的泥浆和熏天的臭气瞬间包裹了她,锦瑟不着寸缕的肌肤感受到一种切肤的疼痛和肮脏。

    是的,她就算以身侍敌,在狼王宫至少锦衣玉食,呼风唤雨。狼王宠着她,兽族顺着她。眼下的这种肮脏和绝望她从未体验过,不知道为什么,当沼泽的泥浆淹过她的胸,她感觉呼吸困难时,竟然有了挣扎的欲望。

    自己只是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女人,难道死后要和这些肮脏的泥泞和腐臭的尸体为伴?她有了一丝恐惧,眼睛里开始有了色彩,不再是暗淡无光。

    她望向夜鹰,露出乞求的神情,夜鹰一直在看着她,默不作声,仿佛在享受她死亡的过程。

    直到看到她望向他的目光,他开始缓缓开口了:“锦瑟,我想让你明白,我现在所做的,和魔族对你所做的并没有区别。相反,他们比我做的过分多了,他们利用你的身体去讨好敌人,打击敌人,用完后却抛弃了你,让你有家不能回,有情不能顾。

    如果不是他们放任你不管,你怎么会落到我手里?他们造了孽,你却要替他们还债。这个世界上,付出和等待并不会有结果。你想要什么,要去争,要去抢。你想得到魔君,我可以帮你。

    只要你乖乖听话,我可以让你得到一切你想得到的。而我,只不过在你得到的过程中收取一点点利息,也让我得到我想要的。”

    他的话,犹如一枚炮弹轰开了锦瑟心中最后的的防线。

    锦瑟艰难地开口:“你说得是真的?你真的会帮我得到魔君?”

    夜鹰笑笑,嘲讽地说:“这个时候,我没有理由骗你,你得到他对我没什么坏处。

    他如果爱上你,对我打击魔族有帮助。既然魔族背叛了你,你也无须以命为他们坚守,何况你这么做还有好处,至少能和你爱的人在一起。”

    锦瑟的眼睛里开始透出光,她咬咬牙,对夜鹰说:“好,我答应你,一切听你的吩咐,奉你为我的主人,终身供你驱使。”

    夜鹰狂笑道:“说得好,锦瑟,不过可惜,我不是一个喜欢听空话的人,你的话我不太相信,你现在需要付出点什么,让我相信你。”

    锦瑟目视着夜鹰,现在自己身陷绝境,除了依靠他自己没有第二条路。

    终于她咬咬牙,腹部一阵涌动,吐出一枚内丹,内丹浮现在沼泽上空。

    她冷冷对夜鹰说:“你把我的内丹拿去,我们魔族人的内丹凝聚着我们的所有修为和精魄。我可以以血为引,打开内丹,让你将你的神力灌注下去。

    内丹接受了你的神力你就可以保存它,内丹是我身体的本源,无论我在做什么想什么你都可以知道。最重要的是,如果你捏碎内丹,我也会形神俱灭。

    我以内丹作保,你总该相信我了吧!”

    夜鹰满意地笑笑:“好,这主意听起来不错,我就相信你一次,收下你的信物。”

    他轻轻一招,内丹便飞到他手里,只见他微微一笑,一道火焰从手掌升起,开始炙烤内丹,沼泽中的锦瑟惨叫一声,全身如同火焚。

    她痛苦地叫道:“你做什么?快停下来。”

    夜鹰微微一笑:“不试试怎么知道灵不灵?好了,看来你说的是真的。”

    他凌空跃起,掠过沼泽,伸手一抓,抓起锦瑟仍在地上。他闻到锦瑟身上刺鼻的臭味,不由得皱皱眉。

    说道:“现在你可以开始了。”

    锦瑟抬起头,冷冷对他说:“借我匕首一用。”

    夜鹰右手一挥,将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扔到地上。

    锦瑟抓起匕首,咬咬牙,将匕首调转刺入自己胸口,一道鲜血喷涌而出。

    锦瑟脸色苍白,忍住疼痛,将血导入内丹上。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血接触到内丹,内丹像一朵鲜花般地长出层层花瓣。花瓣开始盛开,开到最后,花的中心是一枝小小的花蕊。

    锦瑟看到花蕊对夜鹰说:“你现在可以将神力注入到花蕊中了。”

    夜鹰哈哈大笑,说:“你不会以为我真的会放过你吧!”

    他没有丝毫不犹豫,手指一划,花蕊竟然立刻折断,被他掐在指尖。

    锦瑟脸色大变,恐惧地对他说:“你想干什么,不要!”

    话音未落,之间夜鹰轻轻一捏,花蕊竟然被他捏碎。

    啊!锦瑟尖叫一声,捧着头颅软软跪下。夜鹰右手一挥,一道神力打入花中,神力一入花中,重新长成了一枝花蕊,慢慢地回复最初的形态,重新变成一枚内丹。”

    而倒在地上的锦瑟已经目光呆滞,面无表情。

    夜鹰残忍地笑笑,说:“你以为我还会让你拥有自己的意识吗?从你告诉我内丹的事开始,你就注定成为一个木偶,一个没有自己意识的木偶。

    狐族狡诈,此去魔族九死一生,我不会留一个狡诈的女人在身边,只有一个木偶才好控制,哈哈!现在你这个状态才是我喜欢的。”

    他闭上眼睛,开始催动内丹中的神力,感受对锦瑟的控制。终于,锦瑟脑海中最后一丝抵抗已经消失。他睁开眼,握住内丹,内丹在他手中消失不见。

    他盯着锦瑟,眼中闪出迷人的光,对锦瑟说:“锦瑟,我是你的主人,从现在起,你要做我所想的,就算粉身碎骨,也要在所不惜。

    ”锦瑟目无表情,呆呆回应:“是,你是我的主人,我会做你想做的,就算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夜鹰哈哈大笑,手臂一转,裹上锦瑟朝天狼山飞去。

第三卷 前尘往事 第224章 魔族的幸福时光

    魔弦带我回昭阳宫已经有好几天了,嗯!坦白说,在昭阳宫我的小日子过得还不错。自从通过那什么灵轩的考试后。

    魔弦也算言而有信,我顺理成章成为了他的小书童,不错,不是书房女婢,是书童。

    这也是魔弦的条件之一。

    据他说,因为我是神族女人,魔族的男人除了他,大多比较讨厌神族女人。书房里经常进进出出很多魔族的将士,那些人比较粗鲁。没他这么文明,难保个别不开眼的,记起什么新仇旧恨拿我祭旗。

    他又比较忙,不能时时刻刻看着我,我现在被他的银针治住,没有灵力。又不能自保,他这话唬得我一愣一愣,我虽英勇无畏,但也没想过被哪个魔族愣头青暗算,死于非命。只好屁颠颠问他寻求办法。

    他貌似沉思良久,勉为其难帮我想了个办法,就是让我扮成男人,充作他的书童。我听得这话,相当欢喜。我本就做千年的男人,无比热爱这份职业,对男人的装扮更是熟悉无比,当即首肯。

    不过低头看看我那高耸的部位,叹了口气,示意魔弦,我这造型只怕充作男人还有些勉强。魔族的将领只怕没有那么好糊弄。

    魔弦大包大揽,呵呵一笑,用他的灵力帮我作了个伪装,那个部位立刻平坦了不少。我美得长舒了口气,谁说做女人容易?就光这负担也让人郁闷不已,打架的时候太不方便。还别说,魔弦还真地道,为了掩盖我的神族气息,还专门问灵轩借了条狐狸尾巴,让我时时刻刻带在身上。

    据他说:“体型他能变,我这张脸他可不想变,这是男人长这样,估计只有狐族的气息才能糊弄过去。至于我的身份,他和灵轩统一了口径,对外宣称我是灵轩在海外仙山修炼多年的小狐狸表弟,过来魔君书房做见习书童。”

    这虽和我之前预想又差距,但好歹也是书童,能进出他的书房,我已经满足了。

    我从善如流,乐滋滋地收了他这份厚礼,挂在腰带上作装饰,从此大摇大摆出入昭阳宫,望月楼,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唯一不如意的是我始终没有机会离开这两处地方,魔弦对我看得很紧,就算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也老会叫人跟着我。不是小惠,就是他的书童云童。

    我叹口气,他其实有些太过紧张了,我眼下没有灵力,又被他那个什么针控制住经脉,就算想跑,也飞不出戒备深严的昭阳宫。

    在昭阳宫书房大致呆了几日,进进出出的魔族大臣,将领甚多,虽然我扮了男装。也还是免不了他们多看几眼,许是新鲜。魔弦倒也尽心,为免我难堪,很是照拂我,几日后,魔君书房多了个绝世月公子的传闻传遍了昭阳宫。

    我左右出不了书房,望月楼,到也不知晓这传闻传成什么样子。倒是听闻小惠碎嘴了几句,说宫中的无知妇孺,都在传言狐族魅主,派了只长相魅惑的骚狐狸接近魔君。把魔君的宠爱都夺走了,怪不得魔君几千年不娶妻生子,感情是喜欢男人。

    我摇头叹息,这爱看热闹,八卦的心思果然是个通病,上自神族,下自兽族全都不能免俗。我就算换了身份,也逃不了成为祸害的命运,只不过在神族我害天音被诟病成了断袖,到这里祸害了魔弦而已。

    我来了几日昭阳宫,对魔族的建制也算大致有了了解,了解之下。不由得暗暗心惊,以魔族现在的战力,不打就算了,要真打起来,神族和魔族鹿死谁手,也未可知。

    按说这魔弦看年纪也算比神族位上的那些共主,长老什么的年轻许多,但韬略手却要强出许多。

    在他十五岁上位来,几千年经营,早就将魔族经营得兵强马壮。现在的魔族和万年前新败的魔族简直天差地别。目前魔族主要分五大家族,即:魔弦的父族一支,由魔弦自己统帅;母族狐族一支,由灵轩统帅;我上次在梨花谷见过的魔笛也算一支,统帅他母妃的狼族;还有就是九头蛇一支,由他们的族长青浩统帅。最后一支是烈虎族,由族长陆胜统帅。

    除了魔弦一族为王,其余四族拱为王族,其中狼族甚为强悍,为昭阳宫的禁卫军。狐族狡诈,历来出魔族的智囊,文臣。而剩下三族为魔族的主要将领,兵源产出族。

    五族之上,魔弦更搞了个长老会,类似神族,他这长老会一共十二人,除了五族族长之外,他更笼络了前朝遗老,杰出人才。这长老会类似他的议事会,魔族所有的大事均交长老会决定,群策群力,拉拢了魔族所有的势力。

    魔弦经营多年,物尽其用,人尽其能。魔族现在已经坐拥百万雄师,人才济济,上下一心。这魔弦也算万年难得一见的军师天才,就我所知,比神族那帮争权夺利的家族强太多了。

    所以这魔族有了他的苦心规划,才有资本和神族一决高下,兴许魔弦以为我是女人。这辈子也逃不出昭阳宫,对我倒也不做隐瞒,我到了魔族没几天,这魔族的建制我已是摸了个清清楚楚。

    当下也不由得暗暗心惊,魔族并非神族眼中的蛮夷之族,这建制,这布局竟然隐隐模仿神族,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不过刚开始听魔弦的书童得意地告诉我这个组合,我也是一汗,豺狼虎豹,果然是走兽的组合,怪不得神族一向瞧不起魔族,也称他们为兽族。可几日下来,我察言观色,没想到这群神族眼中未开化的兽族,竟然战力雄厚,装备精良,统御有方,和神族相比,竟然不输分毫。

    几日下来,我对魔弦更加好奇,想不到他年纪轻轻,既然有这等本事。唯独奇怪的是,听云童的口气,魔弦的真身好像并不在四族之内,我曾私下揣测,魔弦长得如此妖孽,莫非真身为狐?

    却被云童晒笑,语气间轻蔑得紧,我又猜了豺狼虎豹,均被否认。魔弦倒是神秘得紧,我私下问过小惠,小惠也讳莫如深。我左右打听不出,也就放弃,笃定做着魔弦的书童。

    成为书童也好,小惠告诉我,以她那妖孽魔君的容颜,战力,几千年来吸粉无数,多少魔族贵族美女对他投怀送抱,朝思暮想。我要是个女人,以魔君对我的宠爱程度,不晓得要被这些女人抓去折磨几回,我脸色有些发白,就算在神族,那些女人争风吃醋的手段我也是颇有耳闻。

    更何况身在兽族,那些出自飞禽走兽的女子更是彪悍不已,要真将我做靶子,在我没有灵力,无法自保的情况下,也是相当麻烦。

    当下对魔弦也倒是多了几分感激之意,毕竟在书房,我做男身倒也方便许多,在望月楼,就算魔族那帮女人知我做了魔弦的贴身婢女,但魔弦的寝宫,她们倒也不敢骚扰。

    书房任职几日,我倒也还勤勉。几日下来,新鲜感一过,我也有些乏了,这魔弦是五好青年,每天清晨不到就上朝,处理政事,下朝后到书房也是刻板至极,见大臣,大将,看书,之后是练功,实在无趣得紧。

    前几天我还忠实地履行他书童的职责,到了后面也就有些应付了事了,在神族,我虽也需大清早练功读书,但到了下午,自有天音唤我游山玩水,呼朋唤友。

    魔弦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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