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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时空(冥月)-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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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的后腿。
进山是非常危险的,何况是要进深山,那可是九死一生,想到失去亲人的痛苦,张村长不得不将自己的二儿子与大孙子一起陪着进去,试想总不能让别人的娃去送死吧!张村长可是想了整整一夜啊!
村民们看到连张村长的二儿子与大孙子一起都陪着进山了,自己还能有什么意见,再说了,恩人可是救了整个村的命啊!就算张村长不派自己的亲人去,只要恩人有需要,就是整个村庄的人一起进山,此刻也没有人会有意见,报恩呐,在当时纯朴的民风下,可是排在心坎的第一位啊!
为了这次进山,张村长可是用心良苦,村里唯一饲养与训练的十条大狼犬带来了五条,平时这些大狼犬可是两条一岗占住了全村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全村的安全可就全靠它们了。另外两条大狼犬则随部分村民进山捕猎,原始森林地势复杂、宽广,容易迷失方向,若是没有大狼犬在身边,那可是走不出这片原始森林,而且森林里常有野兽出没,两条大狼犬就可以咬死一只金刚熊,对付沙皮野猪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林翔蹲下身看了看,我的天!好大的一条狼犬,狼犬四肢着地,足有人的半腰那么高,要是站起来,就和人一样高了,林翔正寻思着这狼犬如此彪悍,不知跑得快不?
站在一边的梅花好像看懂了林翔的心思,说道:“你放心吧!此狼犬的速度不下于豹,经过我多年的训练,就算是遇到了山中的猛虎与狂狮,有这五只大狼犬在,就足已咬死它们!”
黄华和大伙一阵惊呆,如此厉害?有点不相信地上前想摸一把,只见那大狼犬张开血盆大口,满嘴尖牙,一双凶悍的眼睛,吓得黄华赶紧收手。
“放心吧!大狼犬不会随便乱咬人的。”张村长说着,五条大狼犬在林翔与陆湘湘等众人的身旁走了一圈,吓得流清芳紧闭双眼颤抖地靠在陆湘湘身上。
“大狼犬只是闻了闻你们的气味,也好日后辨别敌人,现在起你们已经是它们的朋友了。”林翔望了望张村长,只见张村长点了点头同意了梅花的说法,看来狗是通人性的。
知道了大狼犬的用途,大伙感觉进魔鬼森林安全多了,然后是马匹,想想应该是用来驮运物资的,虽然森林里不缺吃的,但必需的装备与物品还是需要的,谁知道在森林里会遇到什么样的困境,若一个不小心,那可就全军覆没。
接下来就是相互介绍,刚才那说话的姑娘就是梅花,给人的感觉好像很强悍似的,丝毫不比男人差,说不定还在男人之上,梅花是大狼犬的主要训练者,在使唤方面很有一套。
还有一位女孩是原子,之所以叫她女孩,那是因为她的年纪最小,本想叫她小妹,又怕她不同意,显然只能暂时称她为女孩,据张村长说,原子的水性最好,足可以潜水三分钟,而且生活起居还得靠她,林翔想了想,和大伙笑了笑,也没有说什么。
下来是大娃和二叔,大娃也就是张村长的大孙子,他跑步的速度很快,而且力大如牛,正好可以用来搬运物资,二叔呢?对魔鬼森林的外围地势比较熟悉,野外生存经验比较足,由他当向导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再下来就是赵家的三少、张家的张奎,他俩的枪法很准,小如蜜蜂在三十米以内都能打中,那可真是例不虚发,说到枪法,刘涛就眨了眨眼睛,只是不知道他俩和自己比,谁高谁低?
就这样,也不管陆湘湘众人同不同意,村里就硬要拉上这些人,路上好有个照应,陆湘湘等人面面相觑,也没办法,说到危险,本地人应该比谁都更清楚,既然他们愿意,那么陆湘湘再拒绝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陆湘湘、流清芳、林翔、方叶桐、黄华、刘涛,再加上本地村人大娃、二叔、三少、张奎、梅花、原子总共十二人,整理行装,准备出发进山。
陆湘湘却一点也不着急地收拾着行李和装备,众人见状均不住地催促。陆湘湘说道:“急什么急,我不是说过有人接应吗?等人到齐,一起上路。”
大家都觉得奇怪,在这荒山野岭的还有什么人接应?难道不是这个她父母施恩的村子接应他们吗?转念一想,这村子几乎与世隔绝,以这些村民为依靠的话,陆湘湘绝对不会这么有把握的样子。大家随即也都释然,既然到了这里,有人接应是更好的。转身各自整理自己的装备去了。
第八章 夜魔的出现:鬼雾
车上的物资一大把,不知何时黄华已在车的后库中多装了几个箱子,沉甸甸的,扛下来都要累死人,而陆湘湘则拉着张村长走过一边,轻声说道:“我说张村长,魔鬼森林就我们进去得了,他们我看就不必了吧!”
不说还好,一说张村长就来气了,瞪着大眼说道:“怎么能不去呢?多几个人好照应,他们都常年在山里,有经验,你不用担心他们。”张村长话是这么说,其实他是想派些人去保护恩人和这些年轻人,如果没人保护,说不准进山没几天就已经全军覆没。
说到这情分上,陆湘湘再拒绝也没用,只好走过来帮忙,吆喝着:“把东西全部带上,拴好马匹,整点装备,然后清点人数,在中午到来前出发。接应我们的人也快到了,大家也快点抓紧准备着。”
大伙不停地将包袱塞进马背旁的两个大箩筐,黄华招呼着大娃过来帮忙,看来黄华是想把箱子都抬到箩筐里去,大娃一抽起,挺沉的,问道:“兄弟,这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啊?怎么那么沉。”
黄华神秘地笑了笑,小声地说道:“我告诉你,这里面装的全部是子弹。”
“子弹?”大娃大咧咧地一笑:“我知道了,一定是钢珠吧!”
黄华一愣,然后摇了摇头,连说了几个“NO”的英文,听得大娃一阵的傻眼,黄华知道山里人没见过世面,再说了国家禁止非法枪支弹药是非常严格的,几乎收缴到每村每户,也许是因为这里地理环境特殊,所以山里人才拥有自制充填钢珠的猎枪。
正当黄华胡思乱想之际,村民们给大伙每人递上了一杆山里人行走森林用的猎枪,枪管很长,还有一根绷带,往地上一靠,就差不多有一个人那么高,让黄华哭笑不得,虽然如此,知道这是村里人的好意,刚想拒绝,却不料村里人先开口说道:“村里就六支猎枪,大伙带上五支保安全,早去早回!”
看到村民们不舍的表情,像是生离死别一样,大伙一阵感动,陆湘湘上前道:“各位乡亲们,大家的好意我们心领了,对于武器,我们已经带来了。”说完对着张村长使了个眼色,张村长会意上前说了说,还是将这村子仅有的几杆猎枪留给了村民。
正当一切准备就绪后,天空响起阵阵马达轰鸣声。“是直升机!”黄华一下就听出了这是直升机螺旋桨旋转的声音。果然没多久,看清了直升机的全貌。直升机全身都是绿色迷彩,也没有编号,应该不像是军方或者私人飞机。
大家胡乱猜测时,直升机已经升到了众人上方。看的众人一阵愕然,只见机舱门里探出一个脑袋观察了一下,找了块稍微平坦的地方放下了绳索,五个大汉依次从直升机上速降而下,随后直升机便飞离了村庄。
五个大汉向陆湘湘一行人走来,黄华问道:“湘湘,这是来接应我们的人吗?”陆湘湘皱着眉摇摇头,似乎她也不知道这五个大汉是什么人?
五人走上前来,扫视了一圈。目光落在陆湘湘一行人身上,带头的那人问道:“谁是陆教授和陶教授的女儿?”陆湘湘顿感惊诧,这几人到底是干嘛的?难道父母的失踪和他们有关?现在还想把自己也带走?
既然如此,陆湘湘也有些无所畏惧的样子了,走上前答道:“是我!”五人眉头深锁,互相看了一眼,向着陆湘湘同时深鞠一躬,林翔几人还有些没反应过来,这五人的行为更是让他们觉得云里雾里了。
“就是你联系我们的吗?”那人再次问道。“是的,你们认识我父母?”陆湘湘显然不清楚这几人和父母有什么关系,父母留下的线索中提到,有什么困难或危险可以找这几人。但陆湘湘也记住了父母的教诲:不要相信任何人!至少要弄清对方的身份。
“两位教授曾经是我们的恩人,不是他们当年让我们迷途知返,我们兄弟五人可能早就横尸街头了。我们也是因为受两位教授的影响才做了倒斗这行,我们许诺:若教授有任何差遣,我们兄弟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为首那人说道。
陆湘湘一行人和村民听了之后面露喜色,有这些较为专业的人来接应,事情就好办多了,至少不会轻易出事了。
大家相互认识了一下,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五人中带头的分别介绍了他的四位兄弟:腾龙、百事通、猛男,还有一个呢,叫山鸡。那个领头人因为最年长,所以其他四人一直叫他老大,从没改过口。介绍完了之后,大家准备出发了。
然后村民自发地随着陆湘湘的马队,一直送到进山的深林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五条大狼犬在前头开路,由梅花指挥着,而二叔则在前面领路,猛男、山鸡护着前面两人。六匹马走在中间,边上跟着林翔、百事通、腾龙、陆湘湘几人,最后是三少、张奎、老大收尾,而原子呢?则陪在流清芳的身边,有说有笑的,看来已经是混得比较熟。
原始森林就是不一样,参天般的大树,高过人头的杂草,高低起伏的地势,还有前后一望不到头的山脉,峡谷,都让人感觉到自己竟然如此的渺小,还真不知道这魔鬼森林究竟有多大?多深?也不知道这魔鬼森林里究竟有何恐怖的猛兽,一想到这,方叶桐和黄华免不了摸了摸插在腰间的手枪与瑞士军刀。
六匹马,整整驮运着将近千斤的重物,林翔还真怕这马匹不行,忍不住地看了看,原子在旁笑道:“林翔哥,放心吧!这马匹是特种的野马,负重力和耐力极强,就算是再加上一倍的重量,一样能走得平稳自如。”
“真的?”黄华大惊道,有点后悔地说:“早知如此,就干脆把所有的武器弹药都带上来。”
“得了吧!黄华,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将车后的那几箱子弹都搬上来了,还不够啊!”方叶桐一边写着东西,一边打趣道。
黄华一阵尴尬,把老脸一放叹道:“百晓生果然名不虚传!连这事都瞒不过你老人家火眼金星,小生实在是佩服、佩服啊……”黄华故意将后面几个字拉得长长的,可是方叶桐却没有回应,黄华一阵奇怪,伸头过去就问道:“你老人家在写什么?”
方叶桐把头转过来,用笔敲了一下黄华的脑袋说道:“我在写魔鬼森林之探险录,只有你这样的人才整天不学无术,无所事事的样子!”
一听方叶桐要写书,大伙都忍不住好奇地伸头过去看了看,方叶桐赶紧合上笔记说道:“怎么?怎么?书还没出版呢,到时每人发一册,我还给签名。”
流清芳看到方叶桐一脸得意的样子,打断方叶桐的话说道:“我说方叶桐,你就臭美吧!虽说你自称百晓生,向你打听消息还可以,至于写书嘛!鬼才相信你!”
方叶桐一听急了,赶紧辩道:“喂!喂!喂!我说流清芳同学,你是不是和黄华一伙的啊?你们知不知道,哪一届的百晓生不会著书,嘿,你们就等着瞧吧!”
“得了吧!就你那水平……”未等流清芳和黄华继续忽悠方叶桐,原子已在旁抢道:“叶桐哥哥,等书写好了,记得送一本给我啊!”
方叶桐高兴地对着流清芳和黄华道:“你看!你看!原子妹妹多好!哪里像你们。”然后也不管流清芳和黄华的表情,信誓旦旦地对着原子说道:“原子妹,你就放心吧!等我的书出版了,一定给你送上第一册精装版,上面一定还会有我的签名。”
原子一阵的高兴,就这样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在这孤寂的森林也不会觉得寂寞,时间过得很快,黄昏的夕阳就快要落山了,大伙在山里整整走了一个下午,第一天的行程并不觉得累,反而觉得有些兴奋,对这些新鲜的事物,都有着不同的刺激与憧憬。
方叶桐扭头对百事通说道:“对了!大哥,你不是叫百事通吗?你说咱俩谁知道的事多?”“你是能打听,我是都知道。咱各有所长,也算得上是同行!呵呵。”百事通的一番话,让方叶桐的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只得干笑几声。众人也随之一笑。
在队伍里,年龄最大的是二叔,四十岁的中年人,有着资长众人的年岁与森林经验。
年龄最小的就是原子,十八岁,对于今次能随队伍进山,那可是满心的喜悦。三少、张奎、大娃都比陆湘湘等人略大,年龄在二十三四岁这样,百事通、腾龙、山鸡也就二十六七左右,老大也已年近不惑了,而梅花则和林翔同岁。
只听前方二叔喊了一声:“停!今天晚上就在这里安扎营帐,明天早晨再走!”
参天大树已遮住了夕阳的余辉,看来就要天黑了,大伙赶紧圈地扎营,将帐篷弄出来,一阵忙碌,却也井然有序,林翔看着远方,叹道:“山里的太阳落得真快!”夕阳一沉,一片昏暗。“赶紧升起篝火吧,森林的夜晚湿气重、很冷,生火了也能防止野兽袭击。”老大在最后对大家说道。
篝火架上就一片通明,十七人围着一团大火坐着,虽然盛夏的夜晚非常闷热,但是那只是相对于城市来说,在此深山野林里还是有些凉快,如果晚上不太注意,会很容易引起感冒,山里有露水,不管春夏秋冬,那是长年不变的。
篝火上是一只野猪,被一根大棒从头至尾的穿透,五脏六腑已被掏空,正用树枝撑开,洒上些细盐,味道也是香喷喷的传来,赶了一下午的路,看来大伙儿都饿坏了,看着美食直流口水。
二叔笑了笑,这可是他刚才在林中用大狼犬猎到的,不需十五分钟就已经搞到手了,这可是战利品,对于一个猎人来说,就相当于荣誉。
陆湘湘看了看林中漆黑的夜,对着二叔问道:“二叔,不派个人去站岗放哨吗?”对这里的地形还是二叔比较熟悉,陆湘湘自然而然地问了二叔。
二叔侧着头听了听风声,然后笑道:“放心吧!这里是森林的外围,最多也是金刚熊与沙皮猪出没,有大狼犬在守着,不用怕,这里属于安全地带。”说着便伸手拿着猎刀将烤猪切成块,此时一听这里是安全地带,大伙哪还有半点的恐惧,忙拿起烤好的野猪大吃起来。
这头野猪够大,全部搞好都还有七八十斤,够吃了,还可以预留明天的早餐,见到大伙吃得已是撑着,二叔割起几块大肉然后吹着口哨,把大狼犬招回来喂食,想不到大狼犬的胃口还真惊人,吃起肉来差点连骨头都不剩,喂饱之后,大狼犬自动回到岗位,引起了大伙的一阵好奇:“这狗,哦不是,是狼犬,怎么就这么自觉听话?”
梅花则在旁介绍说这是山里大种野狼的狼种,在刚出世不久就抱回来进行圈养,加上训练,虽然说大种狼多,但是能真正胜任同猎人进山的也就十头大狼犬,攻击猎物时凶残无比,却也很有头脑,知道群狼配合,寻找破绽一口咬死对方。
三少和张奎,两人很少说话,看来性格比较的内向,这次进山没有带走任何一杆猎枪,所以黄华给其余的几人每人发了一支长枪,告诉他俩怎么使用,此刻每人都装备了一支长枪,本来除了原先六人各带了一支长枪就没有多余的,想不到装车时黄华异想天开,想来个一展身手大显神威,没想到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三少和张奎觉得新鲜,不光是这枪的造型,就连这枪的子弹都是从未见过,就更不要说威力,拿在手里觉得是宝,一路上不停地摸索着枪,就连吃饭都枪不离身,还真怕这位黄少爷突然把枪给收回,饭余正好两人切磋心得,然后跑到黄华的身边请教。
二叔看了看他俩摇了摇头,这两个小子只对枪感兴趣,若说村里那几杆老猎枪谁拿得最多,那就非他二人莫属。说他二人对枪感兴趣还情有可原,毕竟是村里的神射手嘛!想不到梅花与原子也对枪感到好奇,正各自拜流清芳与陆湘湘为师,研讨着枪的使用。
二叔的心里也痒啊!手也忍不住地摸着怀中的枪,若说以前的老猎枪,在使用准确上二叔可是头号分子,三少和张奎这两小子还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俗话说得好:青出于蓝胜于蓝,看来二叔是不行了。
大娃则在旁查看了一下马匹,他手中没有拿枪,枪是挂在马背上,他认为枪没有刀灵活,所以他提着的是一把长约八十厘米的砍柴刀,据说这可是他祖上太平天国时留下来的传家宝刀,后来还砍过日本鬼子的头颅,再后来就变成了进山砍柴的刀,看那刀历经多年,却没有丝毫的锈迹,依然锋利如初,看来的确是把好刀。
饭后闲来无事,陆湘湘和林翔他们把目光焦点转到了老大他们身上。一路来他们实在少言寡语,他们身上有股说不出的气质,似乎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一般。坐在篝火旁,大家对几个都产生了兴趣。
“我是个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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