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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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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想不到,眼前这个长的很英俊的年轻人,居然就是狄仁杰。
  “你是不是还有个朋友叫元芳?”
  “三郎说的莫非是在下的随从李元芳?三郎难道认识他?”这下轮到狄仁杰惊讶了。
  还真有一个李元芳啊,看小说电视里,这个李元芳可是个绝顶高手,祖籍河北,长于凉州,他性情刚烈火,做事认真,原则性很强。
  他的武功可谓独步天下,胆识更加过人,善使幽兰剑,链子刀,打败过无数绝顶高手,而且还是个探案高手,智勇双全,简直就是另一个版本的隋唐英雄传里的秦琼秦二哥啊。
  “曾听说过狄兄之名,还听人说李元芳武艺高强,义薄云天,一直想见见,想不到兄台居然就是狄仁杰,倒是失敬失敬。”
  狄仁杰半信半疑。
  “元芳是我表弟,自小随我姑父在凉州长大,武艺确实了得,弓马娴熟,曾在边军呆过,如今来京投奔我,便暂时委屈他做我的随从。想不到他刚到长安不久,三郎竟然就听过他的名字。早知道,就让他今天过来一起拜见三郎了。”
  “有空一定要引见令表弟与我认识。”
  狄仁杰点头称是,“今日来实有重要之事请三郎相帮,那日我自李家庄回京之后,忍不住将玉米之事告诉了我们阎长史,实因玉米为天赐之物,太过宝贵,我不敢隐瞒。”
  “皇帝已经知道玉米了?”
  “是的,阎长史也没敢隐瞒此事,第一时间就上奏给了陛下。现在陛下与宰相们正商议此事,派天使来召阎长史带玉米觐见。”
  “哦,原来如此。”李逍笑笑,“你们也是真胆大,仅凭我的一面之辞,就敢扰动天听,也不怕我是骗你们的吗?”
  “那日我亲眼见过玉米,我也相信三郎不是那等无聊之人,故做虚妄之语。现在时间紧迫,还请三郎随我入京,一会可能陛下也会召见三郎,望你做好准备。”
  李逍摇了摇头。
  “怎么,三郎不愿意吗?”
  “倒不是不愿意,只是就算我手里现在确实是有玉米种子,可仅凭几粒种子,你凭什么认为陛下就会相信我的一面之辞呢?”
  ‘这个,”狄仁杰愣了一下,他是关心则乱,总想着玉米太过珍贵,怕在外有失,便没想过这些问题。
  “我相信这个总有办法证明的,还请三郎动身。”
  一旁的几位里正,听说眼前这个对李逍万分客气的年轻人,居然是雍州府法曹,早就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在蓝溪乡里,他们倒也算是大人物了,跺下脚,起码本里要震一震。
  但在雍州法曹面前,却是个十足小人物,人家可是管着雍州二十二县司法的大人物了。
  不过等听到说连高高在上的雍州长史都已经到了蓝溪,在李家庄等李逍回去时,更是一个个嘴巴都合不拢。
  雍州长史啊,比刺史都高多了,整个京畿二十二县,包括长安城都是人家管的。
  而当听到狄仁杰说李逍有个天赐的宝物,现在皇帝都要等着见的时候,他们已经吓的两腿发软,差点站不住要跪下去了。
  “走吧。”
  既然连雍州长史都来了,那还是什么可说的。
  李家庄。
  柳倓正陪着阎立本参观着李家庄,上次来过一次的柳倓,主动的为阎立本介绍着李家庄的这些不同之处,还为李逍说了不少赞美之辞。
  不过阎立本问了好些村民,但都无一人知道玉米。
  最后问到李家大院,赵先生倒是吃过玉米,但他也不知道玉米在哪。
  “这个李逍藏的倒是真深啊。”
  “李三郎确实与一般人不同,此子聪慧,曾受朝廷征召为征东军七品参军事,可他都拒绝未受,本领非同一般。”
  “有本事的人都会有点怪脾气,这个老夫倒是早就知道。但愿这次来能看到那神奇的玉米吧。”
  等李逍回来时,阎立本已经有些等的不耐烦了。
  一见面,就制止了李逍的拜见。
  “李逍,你的玉米呢。”
  李逍也没多说,转身进屋,取了一个已经晒好的玉米,还特意带了一截子玉米杆子。
  “这就是玉米?”
  阎立本先是瞧了瞧那一截子玉米杆子,玉米杆子已经干了,黑绿色的叶子也变成了青白色。
  “看样子,有点像高粱,但又不太同。”
  然后他目光再看向玉米棒子,这个玉米棒子长的很粗壮,一尺多长,上面一排排金黄的玉粒,看着真如玉一般。
  “此物就是玉米?”
  旁边的狄仁杰接过话,“长史,上次我在李家庄吃的玉米正是此物,不过上次吃的是还没长熟的新鲜玉米,这次的更成熟一些,玉米正是此物。”
  “能吃?”阎立本问。
  “能吃,而且很好吃。”
  阎立本又问,“做菜好吃,那做主粮呢?”
  李逍按了按玉米粒,“长史请看,这玉米已经晒干,颗粒坚厚,富含淀粉,把玉米粒搓下来后再磨成粉,既可以直接煮成糊,也可以做成饼子,而且极易储藏,口感也是不错的。”
  阎立本仔细的看了一会,最后把那个玉米宝贝一样的握在了手里。
  “好了,现在请三郎跟老夫去京城走一趟。”
  “玉米已经给长史了,我不去可以吗?”
  阎立本两眼一瞪,“当然不行,陛下极有可能会召你问对,你不去可不行,走吧。”
  “我先回屋换身衣服行不?”
  “用不着。”


第173章 巍巍长安
  李逍不是第一次进长安城。
  每进一次长安城,李逍都内心满是感慨,倒不是感慨长安城的雄雄辉煌,而是对长安城有些失望。
  就以这个时代的其它地方而言,长安的确是雄壮万分的,周长几十里的巨大都城,高高的城郭,雄伟的城楼,还有那宽阔笔直的朱雀大街······
  任何一个这个时代的人,不论他是大唐的百姓,还是周边的蕃人,甚至是从遥远的西域前来的胡商,在长安城前都会被震憾不已。
  全天下,甚至整个世界,也再没有比长安更大更雄伟的城池了。
  但这一切对于李逍来说,就没什么可震惊的了。除了那点对伟大唐王朝都城长安的历史情怀感,真正看到长安的时候他是很失望的。
  满是灰尘的官道直抵长安的城下,那高高的城廓也并不是包砖的,而是黄土夯制。
  城门楼倒是很雄伟,但其实还比不过后世的那些旅游区仿古建筑。
  把守城门的士兵穿的也并不如李逍想象那样的明光甲亮,相反,不少士兵看着十分普通,甚至有些瘦弱了,他们并不一个个都十分高大威猛,也并不是全都身披明光甲铠甲,衣着普通,甚至有些衣甲还很陈旧,乃至打着补丁。
  多了解一些,他就知道,其实这些守卫长安的士兵们,多数的第一职业是农民,其次才是府兵。这些人亦兵亦农,战时为兵闲时为民,为朝廷服兵役,得军田免租庸调,还得自备武器衣甲行粮。
  说来,这些府兵们基本上是这个时代,大唐农民里面条件最好的一批人,家里兄弟多,然后身体又都很健壮,尤其是家里基本上都是自耕农有些钱财的,否则不符合这些条件是当不上府兵的。
  不过条件好也只是相对于其它的农民而言,再条件好但受限于这个中古农耕时代的条件,府兵们也是很辛苦的。
  不管是天下哪个地方的府兵,都有到府训练以及轮流上京番上的任务。路途遥远,自带着干粮衣服赶来长安,轮流守卫着这个煌煌帝都。
  人在异乡,十分不易。说白点,这和后世那些带着行李天南地北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很像。
  府兵们甚至没多少人识字,不少人甚至还操着各地的方言,连句大唐官话都说不清楚。
  一来次长安番上,回去够他们向同乡和儿孙们吹上一世了。
  来长安次数越多,李逍对长安的那点情怀也渐消失。
  进入长安,则更加失望。
  长安城的城郭围的很大,但长安城内,哪怕是到了如今,经过隋唐两代五位皇帝的经营,六七十年了,但这座在隋文帝时下令营建的都城,其实都还未完全建好。
  不说城里一百多坊还有许多坊大片的空着,就是长安的城廓都还有不少地段是空缺的,有的城廓也只建起了矮矮的一截。
  长安的城南,更是人烟稀少,一到晚上,大片大片的坊区连盏灯都没,比城郊还城郊。
  李逍对于长安的里坊规划,其实十分不喜欢。
  长安有宫城、皇城、外城,宫城是皇帝和他的嫔妃们住的地方,皇城是宰相和各大衙门的办公场所。
  唯有外城是百姓居所以及市场所在。
  但长安一百多坊,完全就是封闭式的。
  每一个坊,就如同现代的一个封闭小区。有坊墙,坊门,一到天黑就要关闭坊门,寻常不得出入,到了早上鼓楼响起鼓声才打开坊门。
  而在这一个个方块的坊间,是一条条的街道。
  可是长安城里的街道,毫无繁华热闹可言。
  长安城里的街道真的只是用来行人的,街两边,便是坊墙。一堵堵坊墙高高竖立,让人丝毫窥探不到坊内。
  街道两边别说有商铺,连个摆摊的都不允许有。
  长安所有的商铺,甚至是摆摊的,都被集中在大唐长安城的东西两市的市场之中。这两个市场,也一样是有坊墙包围的封闭式市场。
  朱雀大街长宽很长,足有十里之长,也很宽,可惜这么宽的路平时中间却是不允许走的。
  而长安除了六条东西干道之外,其它的坊街,却基本上都是黄土路。这黄土路天晴的时候灰尘多,一到下雨的时候则特别的泥泞。
  尤其是长安的人口还算多的,人多车多,路就更泥泞了。
  天晴的时候进城吃灰,下雨天的时候进城则弄一身泥水,多来几次之后,李逍对于长安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想念了。
  李逍曾问过大彪和张葱他们,对长安城印象如何,结果这几个家伙每次一提长安就两眼放光。
  什么城池高大,什么守门的府兵威伟雄壮,什么天街雄阔,什么长安城人流如织,什么东西两市繁华热闹······
  对此李逍只能说一句他们都是乡下人没见过世面,长安城不过是个大集而已嘛。
  大彪甚至感叹着,进了一趟长安城之后,这辈子最大的愿意就是成为长安城里人,将来能在长安的南城买套宅子,然后在西市里租个铺子卖猪肉,嗯,如今改成在西市开个酒楼了。
  李逍觉得长安其实还没有后世一个五线城市热闹繁华呢。
  皇帝和宰相们还在中书门下等着他们,阎立本也没敢耽误,见过玉米之后,便把李逍的那个玉米还有那截玉米杆子如宝贝似的装进了一个箱子中,然后外面挂上一把大锁,派了一队士兵保护那辆马车。
  他也生怕李逍会跑一样,和狄仁杰一左一右的把他那一骑夹在两人之中。
  本来还以为能坐下阎长史的官车,想着阎立本好歹也是帝都的市长了,这配车肯定很高级,坐的会很舒服,不用八十里路的颠簸,谁成想着,阎立本一把年纪了,可人家却依然是腰佩横刀,跨坐良马。
  他们甚至没给李逍准备一匹好马,李逍还得坐自己的马。幸好他的坐骑是程咬金家的,程伯献送的一匹踏月乌骓,倒也不差。
  可是骑马赶八十里路去长安,李逍还是不太高兴的。这土路,颠啊。


第174章 为虎添翼
  骑在马上,李逍十分怀念后来。
  后来的我们,有平坦的柏油马路,甚至就是最偏远的乡下农村,也早就村村通了水泥路了。
  这蓝溪也算是天子脚下京畿之地,尤其是蓝溪还处于关中通往山南的要道蓝武道上,这若放后来,这肯定是有高速的啊,甚至说不定都能算是五环之内,地铁、公交、轻轨啥的都有。
  可现在,土路。
  干旱许久,路面倒是不泥泞了,可全是灰。
  尤其是阎立本虽然没大张旗鼓,可也几十号人呢,这车啊马的一走,顿时飞沙走石。
  看着阎立本一把年纪的老头,人家还是副国级的高官,可却依然身子笔挺的坐在马上,那气势,真让李逍有些佩服。
  都说大唐尚武,还真是没错。哪怕是个文官,也一样如此。阎立本可是大唐有名的技术型官员,不但绘画技艺了得,尤其人家还是建筑行业的顶尖大师,这样的文官,还一把年纪了,可照样佩剑骑马,八十里路半天就要往返,可知道多硬气。
  相比一下,南北朝时的南朝贵族士阀们,却最喜欢的是坐牛车。汉以来,牛车最受贵族们欢迎,皆因高级牛车比起马车来可是更为舒适,牛车速度慢,不比马拉车快。
  因此,许多贵族,尤其是那些贵族女人最喜欢乘牛车。
  但到了唐朝,牛车却慢慢式微,皆因唐人尚武,官员们几乎都习惯骑马,不论文武,而就算是一般的贵族子弟和家眷,也多乘马车。慢腾腾的牛车,反不受待见了。
  这就类似于在南朝时早有的人抬辇,在如今却很少看到。
  以前人觉得重要场合,坐车为礼,骑马为失礼。而自唐朝始,上到皇帝下到平民,却都以乘马聊服为礼。男子们在隆重的场合,全都骑马。
  甚至流风所及,许多妇女也骑马。
  唐人爱骑马,马具也比较发达。比如这时代的鞍,已经是在汉魏时高桥鞍的形状下加以调整,后鞍桥向下倾斜,更便于乘者上下,对人体也更适合,可以称为后桥倾斜鞍。
  这种鞍说白了就是u形鞍,比起汉代的V形鞍来,要舒适些。
  但对于李逍这样的人来说,这种鞍具还是舒适性不高。鞍具嘛,最重要的作用当然是骑乘时坐着用的,坐,就得舒适。
  简单点说,就是后世的普通摩托车、电动车的坐垫也比现在这种木头制的桥鞍舒适啊。
  虽说这时的马鞍以木头为骨架,外面会蒙上牛皮,甚至有用金银珠宝做点缀装饰的,可说到底还是木制鞍。
  木鞍可是硬的,那几层皮革也不会有太大的减震缓冲作用,一口气跑个百八十里的,人真的会震散架。
  唐的马鞍,鞍下还有鞯,在后世则称为鞍褥,一般用毡子做成,也有用皮毛做的,比如皇帝的鞍鞯,就有用虎皮做的。
  而在鞯之下,还有障泥,障泥悬挂在鞯下。
  为了固定鞍、鞯,还要向马胸、尻、腹部引出带子加以系结固定,自马鞍底下绕住马腹的带子称为腹带,自马鞍向前绕过马胸的带子则叫攀胸,而自鞍后绕过马屁股的带子则叫鞦。
  有些人还会在鞍后每侧散缀一些装饰性的带子,甚至不少唐人还会在自己腰带上也散缀一些短带子,名鞢韄。
  一套上等的鞍鞯就包括所有的马具,价格是极高昂的。
  但今天李逍看阎立本和狄仁杰两个大唐官员的鞍鞯却都差不多,基本上都是木头鞍骨,外蒙皮革,高桥式马鞍。这种鞍跟他那几个朋友送他的鞍具大致差不多,短途乘骑还没什么,稍骑远些就屁股疼。
  还没骑老式自行车舒适。
  他一边拿了块布把自己的嘴鼻给包裹起来,做了个简单的口罩防灰尘,一面想着,要是再有个墨镜就好了。
  嗯,马鞍若是能再改进一下就更好了。
  若是能把这两头高高翘起,中间凹陷的马鞍改进成摩托车坐垫那样的,估计就会舒适许多吧。
  那样的明显更平稳一些,而且如果由木制改成皮革的,中间用兽骨或木头做点支撑,那么肯定就不那么硬了。多层式皮垫肯定能舒适许多。
  “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想着一会见到陛下后不知道说什么了?”阎立本笑着扭头对他道。
  李逍对阎老头感觉不错,堂堂京畿地区一把手,紫袍大佬,却还能对他这样一个小老百姓和和气气的,这可十分不易。
  特别是佩服人家亲自骑马赶来见他,毕竟往返一百六十里路呢。
  “没想那么远。”李逍对阎立本笑笑,“逍只是觉得骑马挺累,佩服阎长史一把年纪还能够坚持骑马,真是难能可贵。”
  阎立本笑笑,“这有什么,我虽说是个文臣,可老夫以前也是数次随军前线的。”
  狄仁杰便在一边小声解释,说阎立本以前曾先后跟随过隋炀帝和唐太宗东征高句丽等,虽不曾持刀厮杀,但骑马真算不得什么。
  “怎么?骑不惯马?你这样的年轻人,不会骑马可不行。尤其是我们关陇子弟,哪个不得学会骑马。这次你发现玉米有功,肯定会赏的,到时你说不定就能得爵授官,可不能到时成为了大唐贵族,却还连马都不会骑,那时可就要被长安耻笑了。要知道,在长安,连贵族家的女眷们,可都是会骑马,甚至还能骑着小马打马球呢。”阎立本笑着说道。
  “呵呵,可能小子的想法跟长史不一样吧。小子骑马觉得累,想的倒不是如何改进骑术,而是想着如何改进一下这马具。比如说这马鞍,未免有点太过高过深了,如果说适应战场倒是不错,可是寻常骑乘的话,这种鞍具未免有些不太适用。如果加以改进,比如说把木头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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