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逍遥小地主-第3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程五哦了一声,高阳啊,这两个字长安谁不知道。
  “原来是那位,知道了,现在你可以滚了。”
  魏永拱手,“程五爷、薛五爷、刘四爷还有李三郎,今日多有打扰,告辞。”
  程五不客气的道,“快滚,出去的时候记得把今天的贺礼留下。”
  魏永脸一阵青一阵白,低头退下,他最后转身的时候,目光在李逍身上狠狠的剜了一眼,李逍看见了,但并不以为意。
  事情并不是他挑起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第88章 斗酒十千
  “呸,走狗。”程五对着魏永的背影很不客气的吐了口口水,声音还很大,那口唾沫都快吐到魏永的背上了,魏永脚步踉跄了下,却没敢停下也没敢回头,反而加速了脚步,迅速的消失了。
  李逍冲几人拱手,“今天多谢几位兄台相帮,要不然被这人盯上,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放心吧,有哥哥们帮衬,谁敢这样强取豪夺?”
  “我怕只怕这个魏永回去后并不甘心啊,或者说他背后的那人不甘心。”刚才李逍可是听的清楚魏永说的高阳二字,高阳啊,肯定是高阳公主。
  这可算是初唐最有名的一个公主了,简直就是公主里的坏典型,骄狂放纵,放荡不羁,说的好听点那是追求自由的先驱,说难听点那就是个"dang fu"了。
  这位真正是个不作不死的人,本来嫁的丈夫也还是可以的,不论家世还是什么都不错,可就是要作。不过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嫁的那位也确实是一样的极品,大唐绿帽王。
  李逍记得这高阳两夫妇后来好像是卷入了一个什么谋反案里,最后被砍了,甚至把房家给牵连了,这也是房玄龄造了孽了,可惜了一代开唐功臣。
  不过具体她是什么时候出的事情,李逍记不太清,反正这就是个地雷,随时都可能爆。
  别说今天魏永开出一九分这种让人绝不可能答应的条件,就是开出九一的条件,李逍也不会愿意上高阳这条破鞋的,不,是这条破船的。
  “你不用怕那个"dang fu"。”对于高阳,程五直接喊出了"dang fu"两个字,让李逍不由的有些咋舌。不管怎么说,人家都是公主啊,嗯,到了如今是长公主了,皇帝的妹妹啊。
  “没什么可怕的,一个长公主而已,就算是王爷也得按规矩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薛五郎坐一边呵呵发笑,刘四公子倒不客气的揭程五的老底,“我说你也真是的,人家高阳公主不就是因为觉得你长的够魁梧粗壮,于是想让你做个入幕之宾嘛,你说你,不愿意就不愿意嘛,还把事情弄的这么难堪。其实啊,高阳还是非常美丽的,你就算上了也不亏嘛。”
  程五一下子脸红,一个高大壮汉此时居然还有几分害羞腼腆,“休得胡说,那等"dang fu",我怎么可能瞧的上,更不可能与其苛合。”
  刘四公子哈哈大笑,抚着脸叹道,“可惜我生的既不如李三郎这么英俊,又不如薛五郎和你程五郎这么英武,要不然,若高阳找上我,我肯定召之则去的。”
  一群公子哥,把天家的公主当成了如青楼里的姐儿般说,十分寻常,让李逍总觉得听了什么不该听的东西一样。
  不过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唐朝的公主真的不怎么受尊敬,更不怎么受欢迎啊。
  都说唐朝的公主放荡,看来应当是自高阳始了。
  “李三郎,都说你家的药酒好,不过我倒更喜欢你家的烧酒,在程五那喝过一回,过瘾带劲,今天哥哥就是特意来你这喝酒的,你赶紧的拿酒来喝。”刘四很自来熟的道。
  这个刘四,虽然说是公子哥,但对李逍的态度还不错,起码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腔调,这样的人李逍喜欢。
  “三郎啊,跟你介绍下,这位刘四,夔国公家的四公子,现在是左卫蓝田折冲府的兵曹参军。你可是在人家的地界啊,以后有事尽管找他,绝对能帮忙。有他罩着你,保你无忧,再有如魏永这样的无赖,直接找你三哥,叫他带兵来砍。”程五笑着道。
  夔国公,李逍知道,开国名将,凌烟阁功臣刘弘基就是爵封夔国公,这位可是大唐元老,跟随李渊起兵的太原首义功臣,后来又紧靠李世民,成了凌烟阁功臣。
  不过这位几年前已经去世了,如今的夔国公是刘弘基的儿子刘仁实,也就是刘四的爹。刘仁实是个坑爹的二代,只知道混吃混喝,靠着老子的门荫在左骁卫任了个郎将,倒也还算不错了。
  刘四呢,是家中四子,还是庶出的,不过倒也是长安公子哥中比较争气的,早先在国子监读了几年书,后来进内府勋卫当宫廷侍卫,再外放到左卫当了蓝田折冲府的一个六品参军。
  他跟程五薛五几人以前一起国子监读书,一起勋卫当差,虽然现在没在羽林军中任职,但关系一直不错。
  “程哥哥和薛哥哥的兄弟,那自然也是我李三的兄弟,兄弟来了,自然好酒好肉管够。”李逍喜欢结交朋友,尤其是不计较身份愿意真心结交的朋友,当下就取来珍藏的上好二锅头,又弄了点卤肉,煎豆。
  其它的客人自然有赵先生招待,他们倒也喝的高兴。
  刘四就是那种交朋友不看身份但看脾气的人,只要对了脾气,管你是农夫也好商贩也罢,都是愿意结交的,若是不对脾气,就算一样是勋戚子弟,照样懒得搭理。
  “三郎啊,你这个酒真是不错,不过这名字就一般了,二锅头,这听的都犯迷糊,怎么就二锅了呢,二锅听着没头锅好啊。”
  “四哥,头锅酒确实也有,不过头锅酒烈,喝的没这个爽利。”
  程五笑着道,“头锅酒你喝过的,就是烧刀子。”
  “哦,原来那个就是头锅酒啊,那个酒啊,喝起来有劲,只是第二天准得头痛。还是你这个二锅头喝的爽,既爽劲,又不辣呛,不过名字还是不够好。你得起个美名,什么琼浆玉液仙汁的,一听就金贵,叫二锅头,那不码头上贩走苦力们喝的嘛。”
  李逍一拍大腿,“四哥说的有道理,我也觉得应当取个好名字,好酒得有好名字,还得有个好包装。只不过一直还没想好叫什么名字呢,要不四哥今天给取个?”
  “这你找我就找瞎了,我这个武夫一个,书没少读,可没读进去几句,给我儿子取名我都取不来,你还是找别人吧。”刘四抿了一口二锅头,咂咂回味。
  李逍脑子里的酒名不少,什么五粮液、茅台、西凤酒、洋河大曲、郎酒、劲酒,什么汾酒、沪州老窖啊,但觉得都不太合适。
  薛五郎在一边道,“你看现在市面上的好酒,不外乎三勒浆、葡萄酒、新丰酒、菊花酒、竹叶青、白羊酒、荔枝酒、屠苏酒等,那都是富贵之人才能饮的起的。贵的斗酒十千,便宜的也得几百上千钱。”
  李逍的酒坊现在已经全力开工,每天大约可酿得三百斤左右的烧酒,锅头、二锅头、锅尾酒,这个量不算少了。但目前基本上全部用于浸泡药酒,并不对外直接售卖,仅是拿出一些来送给交好的人家,比如程薛等几家。
  想了想,叫烧酒太土,叫白酒倒也过于直白了些。
  “不如叫蓝溪烧春如何?”
  烧春,一个烧字体现出烧酒特色,而春字嘛,又带点骚气。加上蓝溪二字,正是注明产地,做为商标。
  “蓝溪烧春,听字有点意思,我觉得可以。不管怎么说,四哥喜欢你的酒,你一定给我准备些,哥哥我也不占你便宜,该多少酒钱直接说。”
  唐朝的酒确实是比较贵的,最好的酒通常都说斗酒十千。
  一斗酒十千钱,就是十贯钱了。而唐朝一斗酒是多少呢,一斗十升,不过唐朝有大斗和小斗之分,大斗相当于现在的六千毫升,而小斗相当于现在的两千毫升,量酒的斗一般是小斗。
  因此唐朝一斗酒其实约为现代两公斤左右,也就是四斤上下。
  四斤酒就卖一万钱,一斤两千五百钱,说起来确实不便宜,但若是与后世的那些顶级名酒相比,其实也不算贵,毕竟后世好多酒动不动什么几万一杯,几十上百万一瓶也多的是。
  诗仙李白诗中就有斗酒十千,而诗圣杜甫诗里则喝的是斗酒三百钱,两人喝的酒也是相差三十多倍。
  这么看来,诗仙比诗圣要潇洒的多,有钱。
  酒钱跟米钱相比起来,却又巨大。
  粟米一斗两钱斗,粳米一斗十一文,糯米一斗十五文,而好的酒一斗却要一万文,一般的也要三百钱,由此可见酒真是奢侈品,也是暴利行业。
  “四哥爱喝,尽管来拿就是,我这里还能差了四哥的酒喝不成,还谈什么钱啊,谈钱伤感情,莫谈。”李逍笑道。
  刘四端着酒杯盯着李逍看了一会,觉得他说的挺真诚,当下哈哈笑道,“好,那你四哥就不跟你客气,以后没酒了就来找你。不过既然是兄弟,也就不这么客气,以后你有事情,也尽管来找你四哥,你四哥虽然只是个臭当兵的,但朋友交了挺多,我搞不定的事情,还可以找别人。”
  李逍举杯,“四哥,我先干为敬。”
  “干!”
  众人一起举杯,痛快的喝酒。
  “我觉得啊,你这烧春,只要弄个上档次的玉瓶,再弄个檀木盒子,里面裹上丝绸,再题两个诗什么的,就算开价斗酒十千,也一样不愁没人买。”刘四出主意。
  弄个好的包装,炒一炒,弄成高档名酒,确实好想法。
  “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一盒里面装五瓶酒,刚好一斗的量,然后五瓶分别写上仁义礼智信,再各配上一句先贤名诗,用最好的瓶,最好的盒,加上我们最好的酒,然后一盒卖十千。”李逍想到了一个圈钱的好办法。
  “我看行。”程五也点头赞道,“能喝的起斗酒千钱的人,也一定不在意斗酒一万,他们喝的是酒,而不是钱,越贵反而还越能受他们青睐。”
  不愧是贵公子,一语道破了这些贵族勋戚们的调调,喝酒只喝最贵的。


第89章 长安四公子
  (感谢大侠拎壶冲、王维栋等的打赏,谢谢大家!)
  几个有为纨绔吃饱喝足,每人从李逍这里拿走好几瓶药酒,另外打包几坛着好酒后,便非要拉着李逍一起去活动。
  李逍一听活动,还以为几个贵公子要带他参加什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宝剑活动,还以为他们要带自己去长安的天上人间呢。
  结果程五薛五,还有刘四和柳四这四公子却是要拉他去打猎。
  打猎,是这个时代那些贵族子弟最喜欢的一种活动。若是把他们的活动兴趣做个排行榜,那游猎肯定是排第一的,排第二的估计是打马球,然后估计是喝花洒、赌钱之类的。
  打猎倒不完全是个不务正业的行为,长安勋贵都喜欢游猎,上到帝王,还有皇子公主们,下到那些勋戚,但凡家里有点身家有点权势的,哪个不爱游猎呢。
  甚至帝王每年还要举行好几次重要的狩猎游戏呢。
  连天下六百余折冲府的府兵,他们的一项重要训练内容,就是狩猎,以狩猎来训练军阵,检验士卒。
  程薛两人都在羽林军,而刘柳二人都在蓝田卫府里,都是年青一代的骁勇少壮,个个弓马娴熟。
  这个季节里倒比不上秋天里的猎物肥美,但按刘四的话说,吃饱喝足了,正好去山里遛遛消消食。
  长安贵族们喜欢打猎,甚至把打猎当成一种社交,结交呼朋唤友,主持游猎,骑着马,带着弓,牵狗掣鹰,带着一群狗腿子,在山里呼啸,折腾一天,带着猎物回来,再办一场热闹的酒会,没有再比这个惬意的了。
  基本上来说,只要你游猎的时候注意一点,不要踩踏到百姓的庄稼,那么就不会谁有什么意见。
  今天薛程几个也是有备而来,蓝溪就在秦岭北麓山腹里,这里离长安不算远,但确实是个打猎的理想地方。
  他们来的时候,都特意带来了自己狩猎的队伍。
  “这打猎啊,最重要的不是箭术好马术佳,而是得有好的猎狗,养一群好的猎狗,绝对会让你在狩猎的时候满载而归,甚至让你在跟别人比斗的时候占得先机。”
  说起这些,柳四公子也是头头是道,这位柳县令的公子如今在内府亲卫当差,是个七品亲卫,其实这种亲卫只不过是这些勋戚品官子弟的一个出身台阶而已,长安的那些贵族子弟,绝大多数都是走的这条路子。
  小的时候在国子监读书,然后到了十七八岁就进内三卫当侍卫,混个几年,就能够到十二卫府里领个实差了。柳四公子名叫柳温,柳家做为河东的名门大族,诗礼传家,但那些百年大士族却并不是如普通寒门出的士子一样弱不禁风,他们往往是文武兼修,骑射这是必学的,打猎更是一种必修课。
  柳温就养了一只极好的猎狗队,据说在蓝田这块现在是无人可比的。
  刘四刘俊不太服气的道,“你也就仗着狗多点,其实我家的狗本领更胜一筹。”
  那边程伯献接话,“我们还是来谈谈马球比赛吧,今天我家新请了几位厉害的马球供奉,今天长安各家的马球比赛,我看风头是无人可争的过我程家了。”
  贵族喜欢打猎,但也喜欢打球。
  不过能够养的起马队的,那就不多了,而卢国公程咬金府上,正有一支极强的马球队,一支优秀的马球队,不但得有优秀的良马,还得有优秀的马球选手,而那些明星选手,就会被各方争抢,号称供俸。
  长安城里的马球队很多,每年各家的马球队,都会举行比赛,这是最热闹的时候,往往打到最后几支队伍的时候,甚至能够引起无数人争相前去围观。
  李逍一直听说马球比赛之名,但还没有见过这种风靡大唐的竞争运动。不过大唐尚武,喜欢打马球很正常,蓝溪虽说没有马球队,但也有蹴鞠,蹴鞠相当于足球,规则有点不一样,但大致差不多。
  普通百姓买不起好马,玩不了马球,于是就玩蹴鞠,而稍有些钱的人还骑骡子骑驴打马球,甚至据说长安城里还有贵族女子专门骑那种小马打女子打球。
  无论打马球还是打猎,其实都是有钱人的游戏,这就好比后世的高尔夫球一样,一般人还真不会去玩。
  说要去打猎,李逍只有匹马黄马,跑的不快也不优秀,如今只是偶尔代步而已,至于猎弓、猎刀、猎装这些,更是一样没用,他们喜欢比拼的猎狗更是一条没有,别说拥有一只猎狗队了。
  “这些都不是事,包在哥哥们身上了,你会骑马就行。”
  程五牛气轰轰的拍着胸脯道,“哥送你匹好马,打猎的马得有好耐力。”
  李逍客气,那边刘四已经对他道,“你跟程五客气个啥,谁不知道他们程家家大业大,嗯,他们家在河陇可是很有路子,每年从那边过来的马,他们家得占三分。”
  河陇,就是大唐的河西陇右地区,这块地方在后世应当算是甘肃青海宁夏陕南一带了,向来就是出马的地方,所谓的河西马、陇右马、河套马,甚至是吐谷浑的青海龙驹,都是这片地区产的,大唐最为重要的产马地之一,而且通过河西走廊,还有西域那边过来的大食马、大宛马。
  大食,也就是阿拉伯帝国,而大宛,自然就是出汗血宝马的地方。
  李逍倒真没料到,老程家还掌握着这么大一块财路啊,虽然不知道三分之一这个数字是不是夸张,但既然老程家能够在这块里插一手,那他家还真不缺马。
  “一匹猎马,撑死了也就二三十贯的样子。”柳四也在一边撇嘴。
  “二三十贯的马那也是马啊,柳兄,你打算给三郎置办点啥啊?”程五回怼柳四。
  柳温打量了李逍上下几眼,“我就送三郎四五条猎狗再送只鹰吧。”
  薛楚玉立即拍着自己表兄的肩膀道,“表哥这下是受激了,下血本了啊。”
  程五不依不饶,“这猎狗和鹰可不能送太差的啊,不能糊弄人。”
  “放心吧,我把我亲自训好的那几条狗交给三郎,还有那鹰,也是我亲自熬出来的,绝对的好东西。”
  程伯献送了好马,柳温送了猎狗和鹰。
  当下,薛楚玉也表示要送李逍一套打猎的家伙什,猎弓、箭,还有刀等。这些都不算是什么禁止的重装,私人是可以持有的。一套这样的家伙什下来,倒也不便宜。
  刘四刘俊则表示给李逍置办一套猎装,“犀牛皮制的猎装,护臂护腕护腿腰带皮靴全有。”
  “各位哥哥厚爱,我怎么好意思呢。”
  “自家兄弟,何必这么见外呢,你这么见外,那我们也不好意思把这酒带走了。”
  跟赵老爷子他们交待了一下,李逍便提前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薛五他们是VIP客户,得特别招待,别说是要陪着他打猎,就是要陪着去大宝剑,李逍也得答应啊。
  其实李逍还是更愿意去大宝剑的,这么冷的天,跑山里去打猎喝冷风,真是闲的发慌。
  程五直接就把自己的一匹备马送给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