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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人生(卷发)-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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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琦深知这不是卡文。他细纲做的很细致,只要照着细纲往下写情节就好。

    如果把这种状态给命个名的话,那估计就是上架前焦虑症了。

    虽然心里对这本书很自信,但毕竟还没有见真章,没有被拉出来溜过,所以还是有些小忐忑的。

    接下来就是十一长假,今天学校放学很早,他回到家中写完了两章。又写了个上架感言,现在也不过刚刚八点出头。时间还不算晚。

    登录进qq群,沈琦发现他的上架感言已经被读者给发到了群里,很多读者都冒泡表示支持,这让他也有些欣慰。

    身为一个作者,还有什么比看到自己有许许多多支持他的读者还更开心的事情呢?

    想来也就是现在的qq还没有艾特功能,要不然他就要被艾特疯了。

    没在群里冒泡,又无心码字,沈琦打开qq,找到一个qq发了条消息过去。

    沈琦:“到家了吗?”

    这是杜冰的qq,不过备注发生了些改变,变成了:媳妇。

    很俗很老套的备注名。

    这是他在昨天送杜冰回校后,自己回了住处修改的。

    也许就是在那时候,他真正确定了自己心里想要什么,需要什么。

    也许有人会吐槽,高中生丫丫的叫什么媳妇,小孩子家家的谈个屁情情爱爱。

    但是对于沈琦来说……这个备注远不像表面那么浮夸,它所带来的责任感,远胜于这个称呼本身的意义。

    沈琦是一个责任感很重的人,比如他答应别人一件事情,那么时时刻刻都会惦记着,生怕自己忘记。

    他既然会改这么个备注,那就证明了他愿意承担起这份责任,承担起对一个女孩的保护,承担起对一个女孩未来的保证。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

    我呸。

    拿在手里的,说放下就放下了,那算什么男人?

    他在感情上信奉着专注与专情,更是梦想着从一而终的恋情,他会用自己的努力来呵护这份感情。

    媳妇:到家了,都吃完晚饭了,你呐?(呲牙)

    沈琦:我还没吃啊=。=

    媳妇:怎么还不吃,这都八点了,抓紧去吃晚饭(可爱)

    沈琦:吃不下。

    媳妇:怎么了(疑问)

    沈琦:我新书今天上架了,有点忐忑。

    因为沈琦的缘故,杜冰对于网文这方面早就有所了解,沈琦跟她说过关于网文的很多东西,她当初还看过沈琦的书,不过最后因为不太喜欢打打杀杀的玄幻,所以没再继续看下去。

    但是尽管如此,她还是明白什么是上架的。

    媳妇:这本成绩不好吗?

    沈琦:没有,公众期数据特别棒,不过还是有些忐忑。

    媳妇:那你还担心什么(呲牙),听不听话?快去吃饭,大晚上的饿肚子不好,乖哦。

    沈琦:……好吧,我去吃饭。

    媳妇:这才乖嘛(亲亲),好啦,你去吃饭吧,等会再聊。

    沈琦:不用!

    沈琦连连敲击键盘:我懒得自己做,准备出去吃,我换下手机登录,陪我聊会天。

    媳妇:嗯,好哒。

    马上十月份,气温逐渐转冷,外面晚上的天气有些凉,沈琦套了件薄外套,下了楼。

    一边走在道路一侧的石砖路上,沈琦一般拿着手机跟杜冰聊着天。

    很普通很简单的对话,但是却让他感觉到十分放松。

    不一会,他便来到了小区附近的夜市。

    暂时放下手机,看着旁边的一家家店面,正犹豫着吃些什么时,沈琦眼睛不经意间看到了他上次在这条街吃饭的那家小饭店。

    想了想……当时点的菜口味还不错,他就直接朝着这家店铺走了过去,进门后,寻了个桌子坐了下来。

    这种小菜馆,一般墙壁上都挂着菜谱,沈琦正盯着菜谱想着点些什么,前排柜台处的老板走了过来,一边走边询问道:“您吃点什么?”

    “来个酸菜鱼,再来碗米饭。”沈琦看着菜谱想了想,随后转过头看向老板:“再拿瓶果汁来就行了。”

    在他转过头的一瞬间,这老板看清了他的面庞,一愣神,然后惊呼道:“怎么是你?”

 第144章 被人认出来

    “嗯?”

    沈琦一懵,有些颇为茫然,想不到这老板为什么这么大反应。

    我不就是在你这儿吃过顿饭么,就算你记得我……也不至于这么样吧。

    疑惑的目光递了过去,接着,他就看见这老板一拍脑门,开口道:“小伙子,你前两天是也来我这里吃过吧?”

    沈琦点了点头。

    “那就没错了。”老板更加开心,叙述道:“我上次看你来我们这儿吃饭,就觉得挺面熟的,但是当时没能想起来。”

    “等你走了之后,我想了半天,总算是想起在哪见到过你了。”

    闻言,沈琦仔细打量了两下这老板,确定自己除了上次来这儿吃饭,没在其他见过他,便开口询问道:“在哪?”

    “报纸上啊!”老板颇为兴奋道。“小伙子,你是不是上了生活报的那个……那个,写书的?不对不对,应该叫作家!”他朝着沈琦憨厚一笑:“你看我这笨嘴,别介意哈。”

    唔……被认出来了?

    沈琦还真没有这方面的准备,报纸那期刊登后,带来的变化不是没有,比如他的现任班主任李一琴知道了他写书的事情,读者群里也有读者看到了报纸,就连他的书评区里,也多出过不少类似于看了报纸后,特意来看看书的评论。

    但是……在现实里被认出来,这还是头一回。这种感觉很奇妙,有些新奇,又有些得意,他这也算是有点微不足道小名气的人了吧。

    沈琦看向老板,只见他正看着自己。面带笑容,等着自己确认一下。

    当下,沈琦点了点头:“没错,那就是我。”

    得到沈琦确认,老板哈哈一笑:“你看,我就说是吧。”这么念道了一句。他回过头呼喊道:“媳妇。”

    “啊?”后厨传来答应声,然后帘子便被掀起,老板娘身上系着围裙走了出来,目光往这里看过来,搓了搓手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你看,我上次和你说你还不相信,现在这小伙子来了,人家就是上报纸那个作家。”

    “你没骗我?真的是?”老板娘不信道,刚往前走了两步。又顿下步子,转身走到柜台后面,拿起了份报纸,扫了一眼上面的照片,又看向了沈琦。

    “嗨,还真的一模一样啊。”老板娘惊讶道。

    这小饭店天天来的食客,三教九流都有,工人。上班族,学生党。都不少见,但还真没看到过哪个上了报纸,做过专访的人来他们这里吃饭,碰到沈琦,让他们小两口俩都颇为新奇。

    老板娘走了过来,她岁数也不大。大概三十出头的样子,看向沈琦的目光有些局促,迟疑了一会后,她问道:“嗯,小伙子。你吃点什么?”

    一旁的老板笑着插嘴道:“他都点好了。”

    “那你还不抓紧去做去?让人家在这儿等着?”面对自己丈夫,她就变了一个样子了,说完后,她转过头看向沈琦一笑,招呼道:“坐,坐。”随后,她也坐了下来。

    老板无奈一笑,朝着沈琦耸耸肩,说道:“小伙子,你等一会,我这就去给你做。”

    沈琦点了点头。

    老板进了后厨,整间饭店里,还有那么两三桌也坐着人,在沈琦进来后,把目光往这边放了放,不过随后便收了回去,继续吃饭聊天。

    沈琦能看的出来,老板娘稍微有些拘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样子,他想了想后开口道:“阿姨,你不用紧张的,我就是个普通人,我今年才刚刚高一呢。”

    他今年才16岁,叫声阿姨倒是心安理得。

    老板娘朝他笑了笑,闻言开口道:“我是有点紧张,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上过报纸的人就在我面前呢。”

    “哈哈。”沈琦爽朗一笑:“我就是有点运气,上了个报纸罢了,其实没想象中多么厉害啥的。”

    女人永远是一个善于聊天的动物,更不用说三四十岁的女人了,打开话题后,这老板娘也逐渐放下了拘束,坦然受了沈琦对她的称呼,聊起天来。

    上次丈夫翻出了那张报纸后,出于好奇她也仔细看了看,知道了沈琦的身份,所以对于这么一个十五六岁就写书赚钱的小“作家”,她还是充满好奇的。

    正好赶上机会,她连着问了好几个问题,沈琦也都一一作答,两人聊得很开心。

    不多时,沈琦点的酸菜鱼被端上了桌,那老板娘也不再打扰沈琦吃饭,回到柜台后看起了电视。

    沈琦天生就喜欢酸辣口的食物,曾经中学时,去个拉面店吃拉面的时候,就爱往拉面里加两样东西,辣椒油与陈醋。连当初吃泡面的时候,一般也都会吃酸辣味的,没有时才退而其次吃香辣的。

    老话说得好,酸儿辣女,沈琦有时候也会冒出个想法,他要是个女的,那岂不是就要生龙凤胎了?

    酸菜鱼属于四川菜系,味道就是酸辣口,无比契合沈琦的味觉,一顿饭吃下来大汗淋漓,十分爽快。

    毕竟就一个人吃,要是干巴巴的吃饭未免太没意思了,所以在吃饭之余,他也没放下手机,而是和杜冰聊着天。

    和杜冰提起了他来吃饭还被人认出来的事儿,又带着玩笑的兴致吹嘘道:看我多有名气,吃个饭都能被人认出来之类的,那边杜冰就出言损他,打击他,虽然看起来言语不和,但是其中乐趣却只有当事人才能懂得。

    很快,沈琦便吃完了。

    吃完后,沈琦起身朝着柜台处专心看着电视的老板娘喊道:“阿姨,多少钱?”

    “要啥钱啊。”老板娘起了身:“你这大作家能来这儿就是光顾了,就当阿姨请你的。”

    “那可不行。”沈琦回答道,他没再询问多少钱,而是直接看向了挂在墙壁上的大菜单,那里每道菜都明码标价着呢。

    心里计算了一下价钱,沈琦从衣兜里掏出钱来,朝前两步递给了老板娘:“您这儿也是小本生意,我又不是缺钱,可不能不给。”

    “哎呀,阿姨说不要你就拿回去。”老板娘往回推拒道。

    “别别别。”沈琦又送了回去:“不瞒您说,我就住在这周围,要是您不收,那我下次可再也不来您这儿吃饭了。”

    “那好吧。”听到沈琦这么说,老板娘接过钱,开口道:“那你常来吃哈。”

    “当然,这的菜味道这么好。”沈琦哈哈一笑,随后推开门:“那我走了。”

    “慢走。”老板娘在身后招呼道。

 第14章 站在更高处看风景

    出了饭店门,沈琦循着路,慢悠悠的朝着家的方向前进。

    明天就是十一,举国欢庆,无论是已经步入社会工作的上班族,亦或是还埋在学海中汲取知识的莘莘学子,都放松了下来,夜市要比平常要热闹许多。

    09年,正赶上建国60周年,明日的大阅兵也是许多人一直满怀期待的。

    在小广场的长椅上坐下,和杜冰又聊了一会,瞅着时间来到九点多时,沈琦说了句时间不早了,去睡吧。随后又道了晚安,下了qq。

    他在这里没什么熟人,自己默默的回了住处。

    有心码字,但却又有些不在状态,沈琦也不强求自己,一个人来到窗边,把窗户拉开,看向天空。

    天气有些阴沉,近乎看不见星星,只有一轮半月孤零零的悬在天际,看起来分外寂寥。

    沈琦忍不住陷入了回忆,颇有些感慨。

    时间就像是手心里握住的沙,不经意间便悄然滑落,溜走。

    依稀记得,去年的9月31日,他也是在等着上架,满怀期待,紧张。

    当时的他,进了大价钱的网吧包间,熬到凌晨后,传完章节,直接在把两个网吧椅连在一起,躺在上面一觉到天亮。

    只能说,年轻就是任性。

    如今,一年时间过去了……

    变化天翻地覆。

    同样是等着新书上架,不过地方变了。书变了,心态也变了。

    他不知道怎么形容现在的心情,紧张?有一些。但更多的,似乎是惆怅……

    重生……从来就不是一件有准备的事情。

    也许是老天爷某天在观察人间的时候,看到了沈琦,觉得他比较顺眼,所以脑子一抽,给了他这么次机会,让他重来一次。

    他没有准备。也没有想过自己会重生。

    所以……他一直没有确定下来自己重来一世,究竟要干些什么。

    他想了很多东西,也想做很多事情。杂七杂八,但是到头来,一年过去了,他真正干过。干成的一件事情。只有写书了。

    因为网文,是他唯一有自信,有经验,并确信自己能成功的事情。

    前世的他,既不是什么达官贵人,又不是什么商业精英,普普通通一人,干过的事情就那么几件。上班,码字。休息时间。

    这样的人,重来一世,真的能掀起什么大浪花吗?

    所以,在重生之后,他想过干这个,又想过干那个,在别人看起来比较扯淡,甚至很乱,这个人怎么什么都想干,但这反而比较真实,因为这正是他内心最本质的想法。

    他就是个普通人,智商,情商,阅历,都普普通通,他不可能在重生后,立马就把自己这一世要干什么,怎么干都计划好,然后一步一步去达成。

    能干出这种事儿的,那都不是普通人,而是和楚轩楚大校一个级别的。

    一个普通人重生了会干些什么?首先会去做他熟悉的行业,有过经验的事情,随后,他才敢向对于他来说很陌生的行业发起冲击。

    好在,他终究不算是一事无成。

    家里父母安好,每天都很轻松,笑口常开,幸福美满,在这种情况下,沈琦不相信自己的母亲还会像前世那样依旧得了精神分裂症。

    自己前世喜欢的姑娘如今成了自己的女朋友,他以后也会十分珍惜这份感情。

    而在网文方面,自己也成了有些名气的大神之一,出了这个圈子或许没人知道,但是在网文圈里,许许多多的作者,读者,都知道有那么个名叫非攻,但绝对不是受的作者。

    呃。

    怎么联想到不是受方面去了。

    把歪掉的思绪转正,沈琦直接靠着窗户坐在了窗台上,看着楼下马路不时穿行而过的车辆,脑海里思绪翻腾。

    许是前世很多遗憾都没法挽回,所以重来一世后,沈琦更多的是在把这些曾经他错过的,想要挽回的事情,都放在前列,一一解决掉。

    显而易见,在这方面,他很成功。

    那么……接下来呢?

    他干些什么?

    沈琦不可能写一辈子网文,他也没想过写一辈子,这个圈子太小,小到在现在这个时候,甚至很多人没听过网文这个名词。

    他并不是一个善于规划自己未来的人,大部分时候他更偏向于随遇而安的状态,但是重来一世,难道真的就这么安乐下去?

    沈琦摇了摇头。

    但凡是年轻人,总是有那么一腔热血,也许它平常藏匿的很深,但是在某些时候,它就会迸发出来。

    沈琦也是如此。

    既然没了后顾之忧,那么为什么不拼一拼?

    重来一世,为何不站在更高的地方看风景?

    随遇而安?我去他娘的随遇而安,都是没能耐的幌子,有本事了,谁会随遇而安?大丈夫生于世,当顶天立地,岂是一句随遇而安可以打发的?

    热血激荡。

    他就是这么个人,自己可以把自己搞的热血,也可以把自己搞的安静下来。

    临近十点,窗外的世界显得很安静。

    体内的热血基因不安分的跳动,沈琦的记忆,仿佛回到了他重生回来那晚。

    记忆犹新,凌晨三点多,他从回滨城的火车上睁开了眼睛。

    记得,当第二天清晨自己下了火车后,似乎想过在那安静的广场上喊那么一嗓子?

    想到这儿,沈琦又忍不住从窗户仔细看了看外面。

    从四楼往外面看去,整个世界都显得很宽阔,让整个人的心胸都感觉到开阔。

    蠢蠢欲动的心思作怪,沈琦清了清嗓,把头探了出去,深吸一口气后,毫无预兆的一声大喊!

    Fighting!

    响彻整个楼栋。

    几乎是在他喊完瞬间,沈琦就听到楼下传来骂声:“大晚上的,嚷嚷个屁啊,让不让人睡觉了?”

    “就是,哪个混蛋喊的?”

    “不知道啊,我听楼上喊的。”

    沈琦哈哈大笑,又把头探了出去,装模作样道:“谁喊的?扰人清梦不知道吗?别让我抓住他,抓住他我打死他!”

    说完,他把头缩了回来,窗户一关,便与外面的世界隔开了。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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