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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好男人-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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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容易啊。在一百章的时候才一千个收藏。听说别人都几万十几万的。不过我相信我的读者都是真读者,不像他们那么水!么么哒~~~
  (本章完)


第100章 狼来了
  从与这些人的谈话中,我大致了解了一下他们的经历。
  他们两条船,一共七人,包括我表姐与那位找儿子的孔莉晴在内,六女一男。
  两条船,是在海上飘流了两日之后才互相见上的。当时是我表姐、孔莉睛、吴青兰一条船。李志、沈娟、韦慧云、郭碧妍乘另一条船。
  两条船汇合一处后,就互相照应,随波逐流,最后很幸运地都登了岸。
  可登陆的地方,却是一片盐碱化的荒滩,饮食短缺。没奈何,在那地方呆了一天之后,因为没有足够的淡水,最后不得不往内陆迁移。
  不料在迁徙过程中,又遇到了狼群袭击,双方战斗中,李志带领女人们,打死了其中两只小的。
  这下就与这个狼群结下死仇了,此后每天一入夜,狼群就会跑营地来进行骚扰,几乎每晚必至。
  李志他们开始还组织女人们进行阻击。但终究不堪这每天一次的折腾,于是决定继续迁移。这样,才花了好几天工夫,迁移到现在这个地点,重新落居下来。
  原来,他们也跟我和苏舞一样,遇到狼了!
  那个叫韦慧云的女人,腿还给狼咬了一口,伤了好久,现在才有些痊愈了,但走路时还是有些跛。
  这个,她刚才从屋子里走出来时,我倒是看到了,猜到她腿上有伤。
  我向她们打听起我表姐的事,这是我眼下最关心的问题了。
  询问我表姐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意外,这段时间来精神状态怎么样。
  听李志和这些女人们说,我表姐算是一个挺厉害的女人了,反正在她们这群女人中,属于女强人一枚。自己动手能力非常强,有那么点儿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打死的两只幼狼中,有一只就是她的战果。
  她还向李志学习了不少的生存技能,如捕猎、采食野果野菜、找水源什么的,反正独立生存不会是太大的问题的,这也是她为什么敢离开这个队伍,出去找人的底气。
  李志这个人,是个电气工程师,今天三十三岁,因为受公司安排,去美国主持一组电机的调试安装工作,这才有了这趟出差。
  李志平时喜欢野外旅行,学过了不少的丛林生存经验,正是凭借这份技能,他才能带着六个女人,在这个丛林里生存下来。
  照这么说,我还得感谢这位工程师的,这段时间来,我表姐应该也没少受他的照顾。
  在荒山野外,一个男人的作用太大了,尤其是一个有野外经验的男人,那简直就是别人性命的倚靠。
  要不是他,我表姐和这里的这些女人,恐怕真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从这些女人对李志的态度,我也能感受得到,这些女人都很尊敬他。把他当成了这个队伍的领袖人物。
  那个找儿子的孙莉晴,我也顺道打听了一下,以免日后遇是了认不出来。
  原来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个子不是很高,一米五不到,长着一头白发,是她身上最明显的特征。
  听沈娟等人说,她的头发,不是原本就白的。而是这段时间,思念儿子,给愁白的。
  反正就是挺凄苦的一个女人。
  她的儿子叫赵天天,正是当时那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之一。年纪不大,才十三岁。
  当初船要沉时,船上一片混乱,她还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与她儿子就被恐慌的人群冲散了,之后怎么找都找不回来。
  最后船差不多完全淹没的时候,船保也顾不上了,见她一个女人还在这里晃悠,直接就把她塞上救生艇,给送走了。
  我道:“她儿子才十三岁,既然是未成年,应该会被优先处理吧,估计早就被安排走了。”
  沈娟道:“我们也是这么安慰她的。但当时那情况,那海浪,就算被送走了又怎样,像我们这种能逃出来的,都是老天开眼了。死在海浪中的,都不知道有多少呢。”
  孙莉晴自己也觉得她那儿子生还的机会不大,因此才生生把头发给愁白。不过做母亲的,没亲眼看到自己儿子的尸体,总还是留着一点希望,来自我催眠的。
  她没事就向人念叨她儿子,要别人陪她一起去寻找。正好这时我表姐也很挂念我,想要打探我的消息。
  两人这么商量着,最后就决定一起离开了。
  除了她俩之外,这个队伍中,还有另外两个人,也是与亲人失去联络了的。
  一个是韦慧云,一个是郭碧妍。
  韦慧云是被狼咬伤了脚,不便走动,同时船难那天,又亲眼看到她的父亲韦国福从几十米高的船上摔下水中,存活的机率基本为零,这才放弃了与我表姐一起出去找人的念头。
  郭碧妍则是丢了她的姐姐郭碧玉,不过她胆子小,没有掺和到我表姐出去找人的这个计划之中,又听李志解说了其中的危险与艰辛,就更加不敢离开这个大部队了,毕竟她也依赖李志这个男人,才能安全地存活下去。
  李志在与我的交谈时,感觉我很着急我表姐的事,也猜到我想立马就出发,于是问道:“小林,你现在就要离开吗?”
  我也不隐瞒,点头道:“是的,我表姐现在毕竟不知身在何处,我得赶快去接应她,她两个女人,居然跑去丛林深处,这让人一点都不能安心呀。”
  “这……”李志似乎有什么话想说,欲言又止,顿了顿,才道:“不知我们能不能请你帮一个忙?现在天色也不早了,还有一两个小时,就要天黑了,你们也走不了多少路程的,然后就得停下来过夜。你们重新搭建营地过夜,也很困难,那还不如在这里留一宿呢是吧?顺便帮了我们这个忙。”
  我笑道:“不知李哥有什么忙需要我帮的,我也未必帮得上哩。”
  李志解释道:“是这样的,我们之前,不是因为躲避狼群,才迁移到这里的吗。可是这群畜生,它阴魂不散,这两天晚上,好像又赶上来了,还不停地在我们营地附近侦察,我感觉它们今天晚上要对我们发动进攻了。我们为此也做好了防御,但我们这队伍你看,你也看到了,就我一个男人,我怕我一个人不太顶得住……”
  呼呼,一百章了~!
  (本章完)


第101章 老子弄死你
  我道:“那李哥是让我留下来出一份力是吧。”
  李志道:“是的。本来你不过来,我只打算缩在屋子里,将它们赶跑就是了。可是这样一直防御,也不是个事儿呀,谁知道我们哪天会出现什么漏洞,让它们冲破进来,对我们大开杀戒?”
  “我们与这群畜生,结怨太深,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了。现在正好盼到小余你的到来,我希望合我们两个男人的力量,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祸患,我看小余你的身板也挺壮的,打几只狼,应该没问题吧。”
  我笑道:“这个问题,倒是没什么大问题。不过余哥,你确定那个狼群,今天会攻击我们吗,我可在这里呆不了多久的,顶多就是今天看时候不早了,呆个一晚上,明天我是一定要走的。”
  李志道:“这个百分百包票,我当然不敢打。但从我的判断上看,它们今晚进攻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今晚不来,我当然也不会勉强余你继续留着。那么就这样决定了好不好?你们就留一个晚上,咱们碰碰运气!来,咱们就打,不来,我继续我的防御政策,以后再徐徐图之!”
  见他这样说了,我倒也不好相却。
  我转头与苏舞商量了一下,苏舞说一切以我为主,最后就同意留了这一夜。
  我也是有自己的考虑的。毕竟这样对我们来说也确实没什么影响,我表姐已经离开了三天,我俩一时半会也赶不上去,就算多赶这一两个小时的路程,然后时间也得浪费在重新搭建营地上,那留在这里,趁早休息,明天早起,效果也是一样的。
  另外,这个狼群,能彻底解决掉,对我们来说,也有好处,不然我和苏舞在荒郊野外再遇到它们,可就是大祸了。
  我对李志道:“那能不能具体说说这个狼群的情况呢?”
  李志道:“具体情况嘛……从我这段日子的观察看,这应该是一个狼家族,一共有六到八个成员。头领则是一匹黑狼。”
  “黑狼?”我忍不住问了一句:“是不是体型特别大,大约有一百多斤重的一条毛发乌亮的大狼?”
  李志点头奇道:“难道你也见过了?”
  我道:“应该是它了,昨晚我遇到过一条,这两地相距又那么近,应该就是你口中说的那一条了。其中还有一条白色的!”
  李志道:“不错!是有一条白色的!这个狼群中,就这一白一黑的两条狼特别显眼,那白色的,我之前在第一个营地时见过两回,但最近却没怎么见了,不知是什么缘故。”
  我道:“那是因为它还留在那个荒滩上没走,最后却跟踪我和苏舞一起进来了。一直跟了我们三天晚上呢。”
  李志道:“原来这样……”
  我道:“不过这白狼昨晚已经被我打死了。”我从竹篓里取出那张白狼皮,扔在了地上,道:“就是它!不过那黑狼首领,昨晚跟它斗了一番,没斗死,让它逃了。”
  那些女人们,一听说我也遭遇了狼,十分好奇,又纷纷向我打听起其中细节来。大胆的,又将那张白狼皮打开来研究。
  我跟她们简单地说了说过程。
  这时沈娟她们已经弄出午餐,是一种野羊肉,招呼我和苏舞一起吃。
  她们这午饭,也真够晚的,现在都下午三四点了。我和苏舞,在路上早吃过几块早上烤熟的狼肉了。
  不过听她们解释说,是因为今天早上一直在忙着加固木屋,迎接晚上狼群的进攻,这才一直没空做饭。
  吃过些膻味浓重的野羊肉,我又与李志在一边讨论起晚上打狼的事。
  防御的木屋今早儿是加固完成了,用大木条作篱笆,把每个缝隙都填满,原本的茅草棚顶,也压上一层密密的木条,保证狼群不能从屋顶上扒进去。
  这样的一副装备,很严密,狼群无论从哪个方向,都是进攻不进来的。
  不过现在既然要改变方案,不单单是防御而已了,我们还要把狼留在这里,这样,我们就需要准备一件趁手的武器了。
  打狼的事,我与李志商量过,决定由我们这两个男人动手,女人们,则躲在屋子里,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就行了。一来她们力气不壮,打到了狼,人家也不疼。
  二来,她们胆气也肯定不壮,这不是我们要小看女人,这是事实,平时看到一只凶一点的狗,估计她们都得被吓得跳起来。
  更说别更凶恶的野狼了,要看到狼来,恐怕她们身子先就软了,不仅打不了狼,还得我们分心去照顾。在那种紧张时刻,我们怎么照顾得来。
  我抡起那根臂儿粗的木头棍子,这是昨晚我拿来打狼的那根木头,因为昨晚那条黑狼逃掉了,怕它搞突袭,路上要防身,所以就一直带在身边。棍身上面,还残留了一些那条白狼的血迹呢,这看起来显得挺威风凛凛的,还有点儿血腥。
  我对李志道:“我的武器,就用这个吧!够分量,抡圆了砸,没有敲不碎的狼脑袋。这比什么都好用。”
  李志不信,接过手去舞了一下,道:“力道的确猛,打狼身上很受劲,不过我却不行啊,这木头太重了,没抡两下,就没力气了。不行,我得另外找个轻点的,更趁手的。”
  李志一个工程师,人高高瘦瘦的,平时也没干什么体力活,比力气,那自然是比我差得远。
  我想了想,道:“要不我给你装把刺刀吧。这玩意好,只管捅就是了。狼皮不厚,受不了捅的。”
  李志道:“刺刀?怎么装?”
  我道:“我们不是有匕首吗,给它安在木头上去。那不就成了一杆刺刀。”
  说着,我便让他带我出去找合适的木头。
  最后合适的木头没找到,却是让我俩找到了一个竹林,是一种苦竹,这种竹子,韧性很大,****也厚,非常合适我的用途。
  我挑了一根年份久的,差不多有我小臂粗的老竹,砍了回去。
  (本章完)


第102章 告别出发
  这根臂儿粗的老竹,因为竹壁很厚,年份很久,其硬度,丝毫不比一般的木头要低,因此进可以之攻,退也可用其守。
  装上匕首,那就是一个锋利的刺刀。而受到攻击时,用竹身一拦,也能把任何狼的攻击给挡开。即便是用它打狼,一棍子抽下去,也能把狼抽个头昏脑胀。
  我先把竹身剥干净,方便手握,又把竹头一端的一个竹节削平。
  这里的这节竹洞,不大不小正合适,正好可以卡进匕首的把柄。
  是卡!
  不是放!
  一放就能进去的,那没有用。
  你想想,一刀扎进狼身中,然后往外抽时,刀与竹竿两分离,匕首抽不出来,那管什么用。一下子就把这柄武器最关键的部件给弄丢了……
  因此必须是卡的十分严实的才有用,要与竹竿连在一体,轻易不脱落,这样才算一把名副其实的刺刀。
  我以竹尾顿地,好一顿工夫才把匕首的柄给卡进竹洞中,为了防止战斗时竹壁破裂,我还特意在外面缠上一层兽皮,用绳子绑死。
  李志在一旁完全搭不上手,只看着我一个人在熟练地制作,赞道:“行啊,小余,你这个手艺还蛮不错的,以前是干什么的,猎手?”
  我抡着刺刀刺了几下,试着手感,闻言摇头道:“不是,以前是当兵的,这种东西,在林子里生存时倒是做过,用来打猎的。”
  我想起狼群的事,又问他道:“李哥,你觉得,这狼群是什么缘故,要一直纠缠你们呢?”
  李志道:“是结怨吧,我说过了的,我们杀了它们的两条幼狼,狼这东西很聪明,也很记仇。不过第一回 肯定是没仇的,我们刚走出荒滩,来到丛林落居时,那一次,它们应该是想狩猎我们,结果没占到便宜,反被我们弄死了两只,这仇于是才结下了。”
  我说:“可我好像记得,狼不是一般不主动攻击人的吗?”
  李志扶了扶眼镜,道:“这个我觉得,得分两头说吧,要是那些祖辈生活在人类活动范围附近的狼,它们见识过人的厉害——人会用武器,有刀啊枪什么的,当然比它们厉害,相遇的话肯定也是它们吃大亏,要是那种狼,有了一种祖辈遗传下来的惧怕人的基因,那是自然见了人就绕道走的。可是这里的狼,你觉得我们这里附近有人类活动吗?反正我觉得没有,我怎么感觉这里就像一块新大陆似的……这里的狼,从来就没见过人,所以自然也就说不上怕了。它们在不确定咱们人类是猎物还是猎手之前,它们肯定会尝试接触一下的。”
  我听着他的分析,道:“可我有一种猜测,不知道对不对,我们是不是侵犯到它们的领地了,所以它们才要无休无止地驱赶我们?”
  李志听了,摸了摸胡子:“这个么……道理也不能完全说不对。不过我对狼也是有一定研究的,狼的领地意识确实挺强,但那是对于它们的同类来说的。一般两个狼群,是不能相容于一块地盘的,二者之间会有明确的领土界线。此外那些脱离狼群的独狼,也是不被认同的,这些独狼不能随便进入有主的地儿,不然会被这块领地上的狼群攻击而死。但是……我却从没听过狼会因为争地盘,驱赶别的物种呀?它们会觉得我们这群人,是在抢占它们的领地吗?”
  原来这位工程师,对狼还挺有研究,这可不是我这门外汉能比的,我以前也就是在野外遇到过一两次狼,相关的书籍,可就从没看过。
  我笑了笑,道:“那应该是我想岔了。”
  李志笑道:“可现在无论如何,不管是争领地,还是想狩猎我们,这仇算是结下了,我们作为万物灵长,也不能被这群畜生给欺负不是,它们要来,我们也只能被迫接招了。”
  他接过我递去的刺刀,也学我一样刺了刺,道:“不错,还挺实用。只可惜咱们身上没带枪啊,要是带着把步枪就好了,就这群畜生,我早就给它打死了,哪像现在这样给它们赶得这么狼狈,逃了好几百里地,都没逃掉。”
  我呵呵一笑:“原来李哥也会玩枪呢?”
  李志道:“玩过,经常去俱乐部玩,另外我在野外也是打过猎的,当然了,肯定比不上你这正规军啦,你给透露一下,你在你那部队里,都碰过什么制式的?”
  我想了想:“嗯……只要是没退役的,部队里有的,基本都碰过吧。”
  李志一竖拇指:“行家啊!那以后回去,一定得找你玩玩枪械了。”
  我笑笑:“好!不过我也就在部队里玩,出了部队,我却是什么门路都没有的。”
  李志道:“门路这个没关系,我有,你只要带我玩,就行了。枪这一门,学问可深着呢,我也就刚刚摸到个门儿,很感兴趣。”
  这……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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