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荒岛好男人-第18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另外也别太高估了它们的智力了,还能辨识枪声,然后过来纠出背后放冷枪的‘小人’?放心,包它们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李志听得咧嘴而笑:“那兄弟你还真是艺高人胆大呀!那个……要我干什么吗?一起打还是?”
余乐这时,已经瞄上了自己的目标,是那只攻击大巨龙右侧大腿的小霸王龙儿子/女儿!
边回李志的话道:“不用,我一个人打就够了,李哥你负责盯哨周围环境,如有不对情况,及早提醒我撤!”
“砰!”
说着话,便已经抠了一梭出去。
一百多米的距离,打一个十多吨的目标,对于余乐这种受过专业枪械训练的人来说,闭着眼睛都能打,不用怕跑偏。
他没有瞄那大家伙的脑袋,而是瞄到它的小腿骨上去!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与这种凶兽打交道了。
上回刚刚登陆长江口,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与它的另一只同类打了场遭遇战。
事后他还特意去研究了一下那具被他打死的恐龙尸。
研究什么?
他可不是什么搞学术的斯文学者,去研究霸王龙的生活习性或者身体构造什么的。
他只是要研究,怎么干对方!
就是以后要是再遭遇到同样的对手的话,怎么怼它,才最奏效,最立竿见影!
蛇也有七寸呢,没有什么东西是无敌的。
每一种强大的生物,都会有其对应的弱点。
而对霸王龙最快速见效的弱点,那就是它的腿了。
虽然这部位并不致命。
但它的庞大而笨重身躯,却需要它的两条腿来做支柱!
只要两条腿一废,那就成了没牙的老虎,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处施展了!
其次才是心脏!
霸王龙的胸腔部分,骨头少,是一块软皮,步枪子弹打进去,绝对能洞穿它的心脏。
打得准的话,一枪就行!
心脏被打烂,起不了泵血功能,那它也肯定不用活的了。
最后才是大脑!
虽然说大脑才应该是最致命的器官。
但可惜霸王龙整个脑门的比例有点太大了。
外面一副大颅骨包裹着,子弹能不能顺利钻进去不说,钻进去也不定能找得到大脑。
谁知道它那小脑仁藏在哪个旮旯角呢?
你要说颅骨里全是脑?
那好像也不能吧!
能有那么大的脑,那它早就进化成恐龙人,在这个世界上,建立一支先进的文明了!
还用当茹毛饮血的野兽?
(本章完)
第511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砰!砰!”
又是连续两枪。
全部都打在那条霸王龙的小腿骨与大腿之间的关节处。
“嗷!”那凶物仰天一声长啸,笨重的身躯,一歪再歪,很快就支撑不住平衡(总共才两条腿,现在只剩一条完好的了,根本撑不住庞大的躯干)。
给重重地侧翻在地上!
就好像一辆重型卡车,给突然卸掉了一边的轮子一样。
三粒子弹,都打在一个很关键的支撑节点处,进行毁灭性的破坏,霸王龙的肌骨,根本就承受不下来的。
千万别错估了现代火器的威力。
这种几倍于音速的攻击武器,对生物体的破坏能力,那是不容置疑的!
现代人生活在和平年代,没接触过战争,不知道战争的残酷,无法正确地了解到这种杀人武器的威力。
像电影里演的,中了枪还能说话,还能跳进来继续跟敌人打搏击的场景,那是误导人的,完全不存在的。
这种步枪枪弹,三四个人站一排,都能打个对穿,能生生在人的躯体上,留下个碗口大的窟窿眼,别说再站起来打架了,及时就医,还能给人救回来,那都是个奇迹!
人的脑壳够硬吧?
多的不敢说。
但三颗排在一起,它绝对能给你都像西瓜一样爆了!
而霸王龙的小腿骨处有多大?
余乐估量着,就是比自己的腰身粗上一圈。这种直径的肌体,能比得上三颗并在一起的脑壳么?
估计也就伯仲之间吧。
而且还是一连吃上三枪!
当然因为有又厚又韧的皮筋连着,断是肯定不会断成两截的。
但毁灭性的伤害,那是绝对的了!
破坏了关节骨头,整个躯体的重量支撑点,可都是靠它的,这霸王龙想继续站着,都不可能了!
丧失了行动能力,就算不痛死,那这些家伙,最后也得被活活饿死。
余乐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就够了。
死不死无所谓,让它们丧失行动能力就行,那样就威胁不到自己了。
一只小的霸王龙,在枪声下轰然倒下。
其他的三只,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在混乱的打斗中,在自己人发出的一声声的嘶吼声下,它们也根本辨别不了这些低了几个分贝的枪声。
更不可能知道这些枪声,会对它们造成致命的威胁!
它们不知道自己的同伴,为什么会倒下,可能是在进攻中,不小心受了伤?
毕竟眼前这只超大型的大猎物,虽然脑仁小身体笨,没有攻击力,但巨大的吨位,本身就是一种危险。
那像天桥桥墩一样大的大腿柱子,不经意地踩你(霸王龙)一脚,都够把你踩出屎来了。
难道那只倒下的倒霉同伴,就是不小心给大猎物给蹬了?
当然,这对于剩下那三只凶兽来说,并不是它们退缩的理由。
眼前这块移动大肉,眼看就要被咬倒下了。
胜利在望。
轻言放弃,可不是它们这种绝世猛兽的作风!
因此,这也给了余乐机会。
他从容地更换目标,继续去阴下一个大家伙。
一旁的李志,看到他一副冷血狙击手的范儿,打倒一只霸王龙,连叹气声都没有一个,冷冰冰地又去瞄另一个目标,不由得赞叹起来:“专业!佩服!”
“砰、砰、砰!”
又是三枪。
穿过那大巨龙的肚子下的缝隙,在它左侧进行攻击的霸王龙,也失去了平衡,轰然倒下。
在大巨龙尾巴处攻击的母霸王龙,不知何时,竟然跳到了大巨龙的尾巴上去,对巨龙的龙背,进行撕咬!
“哇!这么大块头,也能这么灵活?”余乐终于赞叹了一声。
不过接下来,就给那母龙的胸口处,扎了三粒子弹头。
不是他想换个花样。
是因为巨龙的背脊挡着,他找不到腿来打,只能退而求其次,打心脏去了。
不想这攻击也同样的致命且奏效。
母龙一声不甘的嘶吼,重重地从巨龙背上摔了下来,倒在地上抽着筋,愣是站不起来。
余乐因此也懒得补枪了,节约子弹!
剩下那只攻击巨龙胸腔的公霸王龙,这时候终于转过神来,感到不对劲了!
怎么自己的老婆孩子,都莫名奇妙倒下了呢?
难道是自己算计错了?
这大家伙有邪,招惹不得?
可明明不能啊,这些年,它都吃了好几只这种大美餐了,味道精美,肉量充足,而且在猎食中还从未失过手的。
怎么今天就折戟沉沙了呢!
不想了,这地方有鬼,赶紧跑!
这只最大的公霸王龙,终于舍弃了自己攻击多时,眼看就要成功的猎物,调头跑路!
美味大餐固然重要,但小命更重要。
可余乐哪里容它逃掉!
这种潜在的威胁者,必须赶尽杀绝!
一边的李志,焦急地提醒:“快!快!那家伙警觉过来,要逃啦。”
余乐呵呵一笑:“想逃,那是不存在的。”
“砰、砰!”
“砰、砰!”
一共四枪!
分别打在那逃跑的凶龙的两条腿腿骨上。
“吼!”公龙仰头一声不甘的咆哮,好像是说‘哎哟,妈呀,腿疼!这是为什么呢?’
整个兽身,轰地向前俯摔了出去,嗬啊嗬的,始终挣扎不起来了。
后头,那巨龙继续保持前行的姿势,一脚踩在公龙的肚皮上,两百多吨的重量一压,直接把它压在泥里去了。
公龙,成了第一个被完全杀死的狩猎者。
终于解决了目标,余乐跟李志才从容地站起身来,毫无畏惧地暴露自己的身份。
看着地上几只还在哀嚎咆哮的猛兽,李志叹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当然这么说也不太对,应该说,狮子捕大象,结果是都被身后的蚂蚁给干掉了。对于它们的体型来说,我们还真是小得像只蚂蚁。”
余乐抚了抚手中发烫的枪管,笑道:“如果说在以前,霸王龙是这个世界的霸主,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横行无阻。那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后,就该换一换位了!现在主宰这个世界的,是我们!”
那只大巨龙,身体被撕咬了太多的伤口,受伤极重,流血也多,没走多远,终于坚持不下去,扑在了地上!
动静倒不是很大,因为是缓缓卧下去的。
这时再一次认真观察这巨龙,余乐又刷新了自己的判断。
“这大玩意儿,哪里止四五十米,明明就有六七十米长了吧?都跟列载人火车似的了!”
(本章完)
2/23 1:00:54|50991883
第512章 我吃过两百吨的庞然大物
解决了目标。
两人返回河边。
仍是一副如临大敌姿势的苏舞等人,就着急相问:“情况怎么样了?”
李志代余乐回答,笑道:“余老弟出马,那不是十拿九稳的事!十三发子弹,四条霸王龙,全部干趴下!”
韦慧云道:“全都打死了?”
李志摇头道:“死倒一时还没死透,不过全部被打断腿,站不起来,迟早也饿死。”
余乐把枪械收拾起来,放回仓库,留着一杆防身,回过头道:“好了安全了,大家下来吧,把船绑好,继续干活去。”
于是安排起来,让菲菲这小丫头抱着枪,领两条狗,找了个视野开阔的地方,负责放哨,紧盯四周的环境,防范还有其他的捕食者出现。
其他人,则继续收高粱。
这样一共又收了两天半的时间。
终于收到足够的粮食回来,这才停了手。
还留着半天时间,是打算整理一下这些收回来的高粱穗,这样明天一早,好发船还家!
先是把储物室全部填满。
剩下的,因为今晚还得在船上吃住,需要生活空间,所以就先不搬上船了。
待明天天不亮就起来,再花些力气码到甲板上去,也不耽误多少时间。
结果几个人一起携手,把活都干好了,却发现时间还早。
于是女人嚷嚷起来,说要进去参观那只大巨龙。
毕竟这么大的一只陆地巨兽,一辈子都难得看上一回的。
现在有这机会,奇物就在眼前,谁不是心痒痒的。
人都是有猎奇心的嘛,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去动物园玩。
反正也是闲着,余乐便允了她们。
带上两杆枪,驱着狼犬,一起进了荒草原里。
找到了那头巨龙。
其实也不用找,那么大一头大龙,半里外就看到了。
那天一场恶斗,巨龙身体到处都被咬伤,失血过多,苦挨了两日,到了昨天还是今天早上,就已经完全咽气了。
那四只霸王龙,除了被直接踩死的一只公龙外,剩下三只,这时都还活着。
它们只是被打断了腿骨头,流血不严重,所以竟然一直存活下来。
不过也不会活得太久了。
它们已经失去了重新站起来的能力。
迟早要被饿死!
不会有人会给它们送食物的。
几个女人,小心翼翼的,先是围着巨龙转,咋呼咋呼的,跟着又围着霸王龙转,啧啧称奇。
不免赞叹了一番大自然的神奇。
突然,田夏夏发现了一个很可怕的事情,忍不住就惊呼了下来:“乐乐,你们干什么!”
余乐呵呵一笑:“吃一顿史上最大动物的肉,那也是一种可以炫耀的谈资不是吗?”
其他几个女人,一起被吸引了目光,闻言,纷纷啐口道:“你们,有没有点儿忌讳啊,怎么什么东西都敢拿来吃?”
余乐便没管她们,和李志一起,拿着工兵铲和刀,正在那具已经咽了气的龙尸身上,奋力在解剖着。
这具龙身,大得跟座小山似的。
所以余乐也没要得了多少。
只是在接近尾巴那个部位,用斧子砍了一层厚皮,然后挖了四五十斤肉出来。
两百多吨的肉身,四五十斤肉,简直是九牛一毛。
就相当于在人的身上,用手指甲夹一块肉下来一样,能夹得了多少?
两人挖的地方,正是挖中了血管,结果定睛一看,一根大血管,竟然都有余乐的大腿粗!
真正的庞然大物啊!
在没见过之前,谁又敢想象呢?
给女人们看够了热闹,天色也昏了。
便与李志扛着那块大肉,赶着女人们回了河边。
把肉清净,切出一块十来斤大小的肉来,当作今晚的晚餐。
剩下的四十多斤,就带回家去,让家里的女人们,也尝一尝鲜!反正按照计算,回家也只需要一天多时间,还是能保鲜的。
两百多吨的巨龙肉,这一辈子能尝的机会有几回?
就算味道不好,臊得不能下嘴,那也碰一碰牙齿,做个意思吧!
七个人两条狼犬,分十斤肉,那是绝对量大管饱的了。
十斤肉,两斤做汤,四斤干炒,四斤烧烤。
烧烤的四斤,切出一斤来,用来喂壮壮和小五,足够填满它们的小肚皮了。
剩下的,再抹上蜂蜜与调料,放火苗上再烤一阵,烤得滋滋流油,香味四溢,引得人口水直流。
别看那几个女人,一开始一脸嫌弃的样子,对余乐两个男人的行为百般嘲讽。
结果到了吃的时候,一个个的,却少吃一点都不肯。
三斤烤肉,分成七份,一份四两多,给她们少切一点,都要再切一遍补回来。
一个个嘻嘻嘿嘿的,边吃边窃笑。
“还剩四十来斤而已了。回家真的够吃吗?要不上岸去,再挖一块回来吧?”
余乐一脸不快,手上才四两烤肉,吃到肚子半饱,正上瘾的时候就没了,道:“要去你们自己去。白天我和李哥挖的时候,就一个个的一脸厌憎的样子,信誓旦旦的绝不会碰,说什么闻都不想闻呢!”
肉足饭饱!
一夜安寝。
次日五点半钟,天微亮。
全部女人就被余乐赶了起床。
做早饭的做早饭。
搬货的搬货。
剩余的高粱穗,全部码放在甲板的空地上。
船头上留足空间,用来操纵船只。
把该收拾的东西,都收拾上船,一件不落。
然后解开缆绳,让大船顺水而下!
这一路,载着满满一船货物,把想找的东西,基本都找到了,可谓是满载而归了。
所以路上也就不作任何停留,一直让船飘着走。
一路看着地图,如果不出什么差错,天黑之前,就能飘回到长江口。回家还能赶上家里的一顿晚饭呢!
走到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李志突然拍拍余乐的肩膀,道:“看,那边有竹林!”
余乐是主舵手,负责控制航向,所以是没什么工夫东张西望的。
闻言,才抬眼望去。
岸上,一种参天大竹长成的一片大竹林,临水而生。
余乐一眼看见,当机立断,给李志扔了一个大竹桨,道:“走,上去看看!”
(本章完)
第513章 巨龙竹
停了船。
把女人们留着看船,带着斧头、刀和枪,和李志上了岸。
进了竹林。
李志抬头望着天上直插云霄的竹枝,又用手比划着:“这竹子,长得好高啊,一根得有三十几米高吧?这都相当于十几层楼了都!”
余乐笑呵呵着,满脸喜色,道:“有!有十几层楼高!”
说着,又找了眼前的一根口径大的,用手指箍了箍,量了一量,道:“而且口径也够大,大的能有三十公分左右!”
李志道:“可这怎么还一丛一丛的长的呢?这模样,可不像大毛竹吧!”
余乐摇头:“不是大毛竹!这叫巨龙竹!世界上最大的竹子!我曾经在滇南丛林拉练时,见过这种大竹子,听当地山民解释过,这叫巨龙竹。当然,他们本地语,叫埋波,意思就是竹王、最大的竹子!”
“我当时见过的那一丛,比这个还要高些呢,得有个四五十米高吧。那可是真正的参天巨竹!”
李志看他一脸的喜色,喜意在脸上都快装不下,要漏出来了,也跟着笑了起来:“之前你一直想找大竹料,说要重新造一艘新船,明年夏天去华中使用。现在见到这个,可满意了吧?”
余乐不住地点着头:“非常满意!满意之极!这种巨龙竹,其实又叫歪脚龙竹。你看,它的跟部,是自然弯曲的。这个,咱们要造船的话,连驯弯的工作,都可以省了!”
李志道:“可咱们现在这条船,我看着质量还挺好的,明年真的不能再用了吗?”
余乐道:“那条船,是今年春伐的料来造的,等到了明年夏,咱们出发去汉阳时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