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天命神相-第3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而且那个男人每个月确实会给她一笔对她而言金额不菲的钱,能让她和她爷爷奶奶的生活过的很好。
  不过那个男人在给莎莎钱的同时,对莎莎提出了一些要求。
  他说莎莎长的虽然很漂亮,但因为她不擅长于打扮自己,以至于她看上去有些土里土气的,一点都没有气质,完全不像一个大学生。
  所以他要求莎莎多花一点儿钱在自己身上,把自己打扮的越漂亮越好,越性感越好。
  甚至这男人还告诉莎莎,只要莎莎愿意打扮自己,花钱不是问题,无论是高档的化妆品还是高档的衣服什么的,一切费用都由他承担。
  女人天性都爱美,既然人家有要求,而且不计较花钱多少,莎莎就放开了手脚去花钱打扮自己。
  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莎莎也有一点儿女为悦己者容的意思,毕竟这个男人是唯一对她好的男人,也是改变了她的生活和命运的男人。
  就这样,莎莎彻底的由一个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以前的她每顿饭都就着咸菜吃冷馒头,身上穿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而且还是那种款式很老很土的衣服。
  但后来的她,出入学校有车接送,身上穿的是高档名牌,用的化妆品都是进口货。
  这让认识她的人一个个大跌眼球,随之各种版本的传言在她认识的同学老师的圈子里面流传了开来。
  有的人说她被一个大款给包了,有的人说她为了赚钱不仅推销酒,而且还推销自己,甚至还有的人说她自甘堕落,租了一套房子做起了楼凤。
  这种传言越传越广,不仅她们学校的老师专门找她谈过话,就连玉华小区和她住同一层楼的那些邻居们都在背后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的议论她。
  毕竟一个才上大二的女孩子,突然间由原先的一个土里土气的丑小鸭一下子就变成了一个性感美艳的白天鹅,这让很多人在一时间难以接受。
  不过莎莎却并不在乎这些,因为她觉的自己问心无愧,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而且能够改变她和她爷爷奶奶的生活,她这样做难道有错吗?
  所以即便是周围的人看着她的眼神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她依然是抱着很正常的心态和他们相处。
  她的同学以前无视她,这会儿鄙视她,但她并不在意,无论他们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她,她都坦然面对。
  玉华小区同一层楼的邻居们在她的背后指指点点的,说她肯定是一个不正经的女人,但她每次见到这些邻居都会向他们投以友好而和善的笑容,主动向人示意问好。
  就这样在玉华小区五零四她住了大概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里她除了用在自己身上的花销之外,把那个男人给她的所有的钱,全部都寄给了她的爷爷奶奶。
  当然,她肯定不会告诉她爷爷奶奶钱是怎么来的,她只是告诉他们她找到了一份很赚钱的工作,而且还不耽误她的学习。
  就在大二那年快要放暑假之前,莎莎连火车票都订好了,打算放假了回家去看看她爷爷奶奶。
  甚至莎莎还做好了把她爷爷奶奶接到西安来的打算,反正那个男人每个月给她的钱也能够承担的起让她爷爷奶奶在西安生活的费用。
  可就在她期末考试考完的那天晚上,就在她和那个男的正在那啥的时候,一个体重至少有两百斤,身体的高度和宽度基本一致的女人带着几个西北大汉踹开了五零四的房门。
  这女人一脸的凶相,一进门就对莎莎又踢又打,而且她还叫人用相机给莎莎和那个男的拍了照。
  这女人当面告诉那男的,说他在外面包养女人,她要用这些照片去起诉离婚,至少要分走那男的一半以上的财产。
  很显然,胖女人就是那个男的的老婆。
  那男的当时一听就急了,连忙说莎莎不是他包养的女人,她不过是一个楼凤而已。
  甚至为了证明他和莎莎的关系,他自己竟然主动打电话报了警,说玉华小区三单元五零四有一个楼凤,他受到了这个楼凤的诱惑,与她发生了关系。
  那个男的可是很清楚的知道,打电话报警的后果是最多罚他几千块钱,但她老婆要是真和他离婚,那他损失的就不是几千块几万块的事了。
  而当时看着那个男的在那里打电话,给莎莎的感觉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垮塌了!
  就算是那个胖女人和她带来的那几个人对她拳打脚踢,给她所造成的伤害却远远不如那个男的所打的那个电话。
  接到报警之后没多长时间,附近的派出所就派了两个警察过来。
  警察办案的流程一般都是这样,先对当事双方做个笔录,然后再搜集一些证据,寻找一些相关的人做了解。
  虽然莎莎死不承认她是楼凤,但那个男的和他老婆却一口咬定她就是,说那个男的是受了她的诱惑才和她发生了关系。
  这种情况之下,警察就只能通过附近的居民和莎莎学校的同学这几个途径去了解了。
  尤其是和莎莎住同一层的邻居,就成了警察重点询问的对象。
  结果这一询问之下,竟然没有一个人帮莎莎说话,甚至有好几个人还用非常肯定的语气告诉警察,说莎莎把自己打扮的那么性感,一个女孩子单独租一套房住,她不是楼凤是什么?
  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既然大多数人都说莎莎是个楼凤,警察就把莎莎认定成了一个楼凤。
  最终对莎莎的处理结果,是把她关在看守所里面关了半个月,而且还罚了她五千块钱。
  那个男的因为主动报案,所以对他的惩罚并不重,仅仅罚了他三千块钱就把他给放了。
  而在莎莎从看守所里面出来,回到了玉华小区五零四之后,所受到的接二连三的打击,让她对这个世界彻底的失去了信心,让她没有了任何活下去的念头。
  原来莎莎的学校不仅开除了她的学籍,而且还把她的事情通报给了她家里的爷爷奶奶。
  她爷爷奶奶在接到了学校那边传过来的消息之后,因为受不了这个巨大的打击,受不了莎莎所做下的这种让他们丢尽了颜面的事情,老两口竟然点燃了他们家的房子,把自己活活的烧死在了里面。
  莎莎恨那个诬陷了她的男人,也恨那些冤枉了她的邻居。
  她要报复,她要让那些人不得安宁!
  听说穿着一身红色的衣服死了之后会变成厉鬼,但女人爱美的天性让莎莎不愿意让自己很难看的死去。
  所以莎莎就刻意给自己做了一头红色的头发,从头到脚穿了一身红色的衣服,然后吞下了整整的一瓶安眠药。


第64章 蛋蛋的叫声
  我认为莎莎的下场之所以这么悲惨,都是因为那个欺骗了她的男人。
  如果不是那个男人用手段让莎莎这个花季少女为生活所迫心甘心情的被他包养,而且还被他诬陷成了楼凤的话,莎莎的命运就不会悲惨到这种程度!
  不过按道理说罪魁祸首应该是那个欺骗了莎莎的男的,莎莎最恨的人,最想报复的人应该是那个男的才对。
  但莎莎她为什么没有去报复那个男的,反而在玉华小区里面闹腾了好几年,把她以前的那些邻居给闹腾的鸡犬不宁呢?
  对于这一点,我有点儿想不通。
  而在莎莎给我做出了一个解释之后,我才恍然大悟。
  原来西安作为历史悠久的古都,从几千年以前就存在,这么多年的积累下来,不知道有多少不愿意回归地府的厉鬼存在。
  和那些存在了百年千年的老鬼相比,才死了没几年的莎莎就是一个战斗力不到五的渣渣。
  而对于鬼类来说,要想提高自身的实力,要想让自己的鬼体更为凝实,最普通的办法就是吸收阴气,而最快的捷径却是吞噬同类。
  红厉鬼能吞噬白脸鬼,慑青鬼能吞噬红厉鬼,黑面鬼能吞噬慑青鬼,紫面鬼能吞噬黑面鬼。
  就像食物链一样,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就只能吃土了。
  像莎莎这种才死了没几年的红厉鬼,她根本就不敢离开玉华小区范围太远的地方。
  因为一旦她踏入了另外一个鬼的地盘,万一要是运气不好遇到了一个级别比她高,实力比她强大的鬼,那她的下场就会比她活着的时候还要悲惨了。
  要么成为那个鬼的附庸,要么被那个鬼给吞噬掉,她只能有这两种选择。
  所以,在她的鬼体还没有凝实到一定程度,也就是对她自己的实力还没有足够的信心之前,莎莎根本就不敢离开玉华小区去找那个陷害了她的男人报仇。
  既然不能找那个欺骗了她的男的报仇,她就只能把她的怨恨全都发泄在玉华小区五楼的那些人身上。
  她的鬼体在凝聚之后不久,她就开始可劲儿的折腾以前和她住同一层的邻居,尤其是当初不分青红皂白就说她是楼凤的那几个人,全都被她给吓成了神经病!
  甚至就算是那些人搬去了别的地方住,想把房子租出去赚点儿钱,她都不让那些人如愿。
  只要有人住到五楼的任何一套房子,她都会把人给吓跑。
  莎莎说到这一点,我就问出了一个我一直都想不通的问题,那就是她为什么一直都没有来骚扰我和武顺?
  而莎莎给我的回答,却让我感到有点儿意外。
  原来莎莎她一直都没有来骚扰我和武顺,并不是因为她害怕我和武顺,也不是因为我和武顺这两个年轻小伙子身上的阳气旺盛,而是因为蛋蛋的缘故。
  其实在我和武顺住进五零五的第一天晚上,莎莎就打算来骚扰我和武顺的,但当时的武顺睡的像个死猪一样,莎莎折腾了他很长时间,都没有把他给弄醒。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武顺总是感觉自己的身边睡了个人。
  后来硬是没把武顺给折腾醒,莎莎就决定来折腾我,可就在她刚刚来到了我的房间之时,睡在我旁边的蛋蛋却喵喵的叫了几声。
  当时的我还用手指在蛋蛋的脑门上敲了几下,让它别乱叫影响我睡觉。
  可是根据莎莎所说的情况,在我听来很普通的蛋蛋的叫声,但听在她的耳朵里,就好像晴天霹雳,天雷阵阵一般。
  用莎莎的话说,蛋蛋每叫一声,她就感觉她好不容易才凝聚到现在这种程度的鬼体好像要崩溃了一般。
  这种情况之下,只要距离蛋蛋比较近的范围,她连靠近都不敢靠近!
  所以,因为蛋蛋的缘故,在这半个多月来,她一直都没有来骚扰我和武顺。
  听莎莎这样一说,我就对蛋蛋的身份更加好奇了!
  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呢?
  伏羲氏让腾蛇一族在一块极阴之地守护了它几千年,必须得用神农氏后裔的血脉才能孵化,而且随便叫了两声,就能让一个红厉鬼的鬼体都差点儿崩溃。
  看来这蛋蛋还真有可能是一个牛比哄哄吊炸天的上古神兽啊!
  也不知道它会不会比我们姜家的老祖宗姜子牙的坐骑四不像还要牛逼呢?
  不过就现在而言,它除了会喵喵叫两声吓唬一下莎莎这样的红厉鬼之外,就是一个标准的吃货。
  我在它的身上可是一点都看不出来任何上古神兽的影子。
  想到这里,我就没有那么激动了,当前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先把莎莎的问题解决。
  莎莎的问题要是解决不了,那几套房子要是租不出去,就算蛋蛋真是个上古神兽,没有火腿肠吃照样会饿死的。
  于是我就直截了当的问着莎莎道,需要我怎么做,她才能不再闹腾?
  而且我还把我租了这几套房子准备转租赚钱的事也一并告诉了莎莎,让她看在我也是一个和当年的她差不多的穷学生的份儿上,就别再继续闹腾了。
  莎莎给我的回答是想让她不再闹腾也行,但要我帮她报复那个欺骗了她的男的才行。
  我本来就认为欺骗了莎莎的那个男的才是害死了莎莎爷爷奶奶和莎莎的罪魁祸首,他应该受到惩罚。
  所以对莎莎提出的这个条件我一点都没做推辞,满口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我就问啥啥那个男的叫什么名字,他家在那里,需要我怎么帮她?
  而当莎莎告诉我,她说那个男的叫黄炳森,是一家叫什么大华建筑有限公司的老板之时,我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了!
  原来李雪的前男友王立栋的老板,就是欺骗了莎莎,诬陷了莎莎,害的莎莎一家三口全部都死于非命的那个男的。
  我记的从那个黄炳森的面相来看,在最近这段时间他会受到邪祟之物的惊吓,难道这应到了莎莎的身上?
  看来这所有的一切,冥冥之中早有定数啊!
  接下来我就和莎莎商量了一下,我说我需要去找一个能让莎莎栖身在里面的物件,到时候我只需要用这个物件把莎莎带到黄炳森公司或者家里的附近,到了晚上把她放出来就行了。
  莎莎对我想出来的这个办法很认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可能的让她避免遇到比她更加强大和高级的厉鬼。
  就这样,在和莎莎商量好了之后,我就返回了住处,但在回去的路上我却一直在想,我应该找一个什么样的物件让莎莎栖身在里面呢?
  玉属阴,最适合阴物栖身,如果能有一件玉器,那让莎莎栖身于其中那个就一点问题都没有了。
  可是这年头那有什么真正的玉器啊,商场里面卖的那些玉制品,在真正懂行的人眼里都只能算是石头,根本就不能称之为玉器。
  更何况就凭我身上的那点儿钱,不要说什么真正的玉器了,就连商场里的那些石头,我也买不起啊!
  这时我想起了班上同学经常说的大唐西市古玩一条街,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给我捡个漏什么的。
  不过古玩一条街那里龙蛇混杂,骗子小偷什么的到处都是,我这个对古玩没有任何概念的菜鸟想去捡漏,这是不是有点儿自不量力呢?
  考虑再三,我觉的在很多方面我比普通人要有优势的多,去一趟大唐西市,说不定还真会有什么意外收获。


第65章 嚣张的大婶
  早上起来我说想去大唐西市那边转转,看看能不能淘到个好玩的物件或者捡个漏什么的,所以不打算去学校上课。
  秦楚楚听到我这样说,眼睛里面就闪闪发光,笑颜如花的问我是不是想送定情礼物给她?
  其实我不过是想碰碰运气去看看能不能淘到一个给莎莎用来栖身的物件,但秦楚楚这样一问,我当然不会说不是,如果我说不是那只能说明我的智商和情商都是负数。
  当然,太假的假话我是说不出口的,我只能用嘿嘿一笑来表明我的态度。
  秦楚楚对我的这个态度很满意,说她也不去上课了,她要陪着我一起去大唐西市,而付宇茜见我要去给秦楚楚淘定情礼物,她就吵着嚷着非要郑海冰也给她淘一个。
  郑海冰没办法,也只好逃课跟着我去了大唐西市。
  本来我打算让武顺这个单身狗留在家里陪蛋蛋的,但他却非要跟着我们当电灯泡,所以没办法,只好把他也带上了。
  就这样,在吃了早餐之后,我们五个人打了两辆出租车去了大唐西市。
  因为我们去的有点早,这会儿很多店铺还没有开门,只有几个摊位上零零散散的摆着一些东西,摊位旁边不是坐着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子,就是坐着一个土里土气的农村妇女。
  去过古玩一条街的人应该都有类似的感觉,这里看摊的大多数都是看上去邋里邋遢的老头子或者土里土气的农村妇女,从来就没有衣着光鲜看上去精明能干的人在买卖古玩的摊位上看摊的。
  其实这个看摊的人是有很大的讲究的。
  因为到古玩一条街来的人大多数都是带着点儿捡漏或者淘到便宜东西的心理,如果摊位上坐着一个衣着光鲜满脸透着精明的内行人,那就谁都不指望能从这种人的手上淘到好东西捡到便宜了。
  但如果坐着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老头子或者农村妇女,那或许还可以碰碰运气,说不定能从他们的手中淘到什么物美价廉的好玩意儿。
  其实人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些看上去像要饭的一样的老头子和土里土气的农村妇女,一个个都是坑起人来不要命的角色。
  不知道有多少人,被这些看似平凡普通的角色给坑的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
  不过我们几个一看就是大学生,除了艳光四射的秦楚楚让那他们多瞅了两眼之外,他们压根儿都没把我们当作潜在买家看待,就算是到了他们的摊位前,也没人搭理我们。
  其实不要说我们这些一看就没什么购买力的大学生了,就算是真正的买家来了,这些看摊的老头和妇女们也会表现的爱答不理的,并不会显的很热情。
  所谓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如果表现的太热情,会让买家觉的你对他有企图,反而如果表现的不冷不热,却更容易赢得买家的信任。
  别看这些看摊的一个个都像要饭的乞丐一样,但他们看人的眼光和对人心理的把握,却远远不是我们这些刚刚走出家门的大学生所能相提并论的。
  当然,即便是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