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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锦衣护卫-第3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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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才是那条短信不让我报警的真正原因?
“她是逃犯,不是学生?”
男警察严肃地说:“她不是学生,但也算不上逃犯,只是与一起案件有关,还在调查中。”
我失神地瘫坐在沙发上,自己的案子还没有理清,竟然又牵出李子鸽的案子来。她到底犯了什么事,她为什么和我相恋,她的死是自燃还是**……
我的脑袋都要裂开了,这个世界真的好复杂,以前不觉得,只是没有发现罢了。
林红莺应该也没有想到这个结果,看了看警察,又看了看我,脾气温顺了许多。
“成峰,趁着警察同志在,快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要不然你会坐牢的。我也不想被连累,咱俩分手的事以后再说,好吗。”
两个警察显然被我们真真假假的演绎给糊弄了,再次坐下来,安慰我:“策成峰,你也不要太有压力,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跟李子鸽在一起的日子,你们都做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
我照着林红莺的剧本,将几天前李子鸽如何来到我家租房,最后跟我同居的虚假故事讲了一遍。
“当时女朋友不在家,我就动了欲念,后来红莺也就是我女朋友回来了,李子鸽说出去几天办点事,就再也没了消息。”
这就是林红莺为我写好的剧本,故事中的我和李子鸽只认识三天,这样可以撇清很多关系。而作为编剧,林红莺本人客串了我的女朋友。
男警察又问:“她有没有什么东西落在你家里。”
“有,是她曾经穿过的衣服,还有一部手机!”
我将两个警察领到小卧室,他们简单搜查一番,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只是拍了几张照片。
最后,男警察对我说:“根据《华夏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将依法对你实施传唤,你也不需要太紧张,只是走走程序而已。”
我如释重负,并保证在此期间随叫随到,协助警方调查李子鸽失踪一案。
“你签个字,日期就写今天,以后传唤的话可能要到我们支队,如果你不方便,我可以亲自过来。”男警察态度非常诚恳,让我改变了对执法者的偏见。
我接过签字笔,在《传唤证》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将两个警察送到楼下。
男警察站在车前,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小伙子对不住了,回去跟你女朋友好好解释,看她对你多好,长得又漂亮。”
我连连点头,目送那辆普拉多警车离开,手里的冷汗已经将面粉和成了稀泥,好险。
警察终于被我和林红莺糊弄走了,对于我来说,这场胜利是那么的关键,它直接影响到我在警察心目中的形象。
我想我们应该没有任何纰漏,临场发挥甚至比前几次排演都要好。
回到家中,我真想大声呼喊出来以示庆祝。
林红莺连忙冲我摆手,冰冷的说:“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不要继续欺骗我了行吗,求求你了。”
我好一番惊讶,警察都走了,她怎么还没有出戏:“我……”
林红莺一把捂住了我的嘴,趴到我耳边小声说:“刚才那两个是刑警,不是派出所普通民警,我担心家里被他们放了窃听器。”
我恍然大悟,更加佩服面前这个女人的机警和智慧。
“我爱你,真的,相信我好吗。”
林红莺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假装哭诉:“那你为什么还要跟那个女孩睡觉,你们才认识三天,要不是警察说她犯了案子,你是不是还要跟她继续交往下去。”
我连忙否认:“不不,不会的,我就是一时冲动,所以才跟她……”
“你说你这是第几次一时冲动?你别拉我,放开,要不然我可喊人了。”
我哪有拉她,林红莺也太会演了。
“红莺,你这是干什么,你打算去哪?”
“去哪用你管吗?反正我就是不想再住在这里了,一想到床上躺过另外一个女人,我就恶心,呸!”
林红莺收拾的全都是我平时穿的衣服,走到门口将门打开,然后狠狠地摔了一下。
“走啊,去我那住几天。”她做贼一般的笑容,都是那么的迷人。
我看着她并不像是开玩笑的表情,点头答应了下来。
这个叫林红莺的女人简直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现在的我可能已经被警察带走了。
林红莺的家就在我的隔壁,这层楼一共两梯四户,我和她都是中间小户型,同样八十平米的两室一厅,她的家比我的装修好了不知多少倍。
地面铺的是仿古砖,墙上刷了硅藻泥,整屋都做了吊顶,灯具和窗帘都很质美,家具也全是从红星美凯龙买来的品牌货。
我刚装修过,所以对建材家具价格有些了解,我估计她收拾完这套房子起码花了有二十几万。
在家写小说这么挣钱吗?还是说她有个很有钱的老爸?
林红莺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大码的女士拖鞋,蹲着放在我的脚下:“换上吧,你那双好洗了。”
我简直受宠若惊:“哦哦,自己来。”
林红莺将我换下来的拖鞋夺过去,笑说:“你知道放哪啊,还是别给我添乱了。”
我傻笑一声,便不再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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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1章 致命温柔
午饭是我做的,她说我做饭很好吃,问是不是谈恋爱的时候照顾女朋友练出来的手艺。
我笑而不答,她当然不知道穷人家孩子的苦衷。之所以会做饭,那是因为大学期间我在一家星级酒店厨房里打零工。大师傅经常欺负我,每次都给我安排很多活,因祸得福,我竟然成了民间大厨,一般家庭妇女的厨艺估计都没法跟我比。
吃过饭后,林红莺说:“你这几天就先住在我家吧,那个警察肯定还会找你的,电话千万不要关机,一定要接起来,要不然他们会采取强制措施传唤。”
我就像个无知的学生,她说什么我就答应什么。
“那个男的倒无所谓,很随和一个人,就是那女的太讨厌了,每次看我的眼神就跟见了杀人犯似的,让人心里害怕。”一想到那个女警,我就不寒而栗。
林红莺摇头说:“这你可就错了,没听说过女人胸大无脑嘛。”
要说那女警的胸围,还真就像林红莺说的那样,甚至比李子鸽那只“大胸鸽”还要丰满,而且女警个子本身就高,至少一米七几的样子,看着就不好惹。
我默默地诅咒她,一辈子都嫁不出去,这种凶巴巴的女人谁敢要,至少我不敢。
“不会吧,胸大的女人真的很无脑?”嘴上这么说,我心里却想到:怪不得你这么聪明,原来是太小的原故。
林红莺咯咯笑了,毒舌一般说:“就拿你女朋友来说,她长得那么漂亮,脾气又好,要是有脑子,怎么会跟你过苦日子,找个富二代多好。”
我耸了耸肩,沉默无语,她可能以为我生气了。
“开玩笑的,你别介意啊!”林红莺马上转移话题,继续说:“你别小看了那个男的,他表面上平易近人,其实比那女人厉害的多,以后他要是找你谈话,你可千万不要被他的温柔攻势给忽悠了。”
我连连点头,由衷的感激:“红莺,我真得好好谢谢你,如果没有你,这几天的事我自己肯定应付不过来。”
“其实我也是瞎猜,写小说的人思维跳跃必须得快,尤其像我这种写悬疑推理的,没点智商不行吧。”
我赞同她的观点,平时我也经常看小说,但现在的网络小说千篇一律,看了都让人想骂街。像我这个年龄而且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必须得把自己的智商降低十年,要不然根本看不懂那些书里的人物为什么都那么傻白。
林红莺又道:“我这个地方也不能经常住,狡兔还有三窟呢,过段时间咱得搬出去。”
我不禁惊讶:“有那个必要吗?”
“那个男警察不会放过你的,不信咱就打赌。”
“算了,我没有赌资,一切都听你的吧,你说去哪咱就去哪。”
林红莺呵呵笑道:“你别忘了答应我的事,这个世界上真正见过人体自燃的很可能就你一个,我那部小说可全都指望你了。”
“可我不知道怎么帮你啊,我不会写小说,也不会讲故事。”
“但你亲身经历过,这就足够了。过段时间警方对你侦查没那么频繁的时候,我想带你去旅行,专门走访那些人体自燃遇难者家属,我要搜集更多的写作素材,到时候你可以帮我辨别真伪,毕竟有些人喜欢撒谎。”
比如商丘小伙子和四川农妇的自燃,应该都是假的。
她的话让我很为难,旅行对于我来说当然充满了诱惑,更何况身边还有一位美女作家陪伴。
但是……
但是,旅行需要很大一笔钱。
此时的我囊中羞涩,没有积蓄,没有工作,每个月还要偿还将近三千元的房贷。
林红莺似乎看透了我的内心世界,开着玩笑说道:“你放心,既然是我求你帮忙,就肯定不会白用你的,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老板,你就是我的助理,我养你!”
当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说“我养你”的时候,女人往往会激动的哭起来。但是,当一个女人跟一个男人说这番话时,结果往往并非如此。
我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男人,从未有过傍富婆的想法,这会让我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当然了,如果能娶到一位家庭优渥的女孩为妻,少奋斗十年的诱惑,我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只要不是包养,一切都可以谈。
林红莺不愧是个聪明的女人,她再一次洞穿了我的内心,解释说:“你别想的臭美啊,包吃包住可以,其他的门都没有,我可不是李子鸽那样的笨女孩,我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会坐在自行车上笑的,呵呵。”
一句真诚而幽默的玩笑,将我几乎就要坍塌的男人自尊再次扶了起来。
我说:“吃住都没有问题,只要能填饱肚子,有个地方躺着就行了,关键我有房贷,这个挺麻烦。”
“那我就给你开刚好够还房贷的底薪,提成嘛,看你表现喽。”她忽然靠近过来,仔细的端详着我的脸:“来,喊一声老婆我听听,有提成哦。”
我一下子呆住了,成熟女人的魅力果然不是少女所能比的,卖萌我并不讨厌,但情调真的可以彻底俘虏我的心。
我犹豫一下,满含深情的喊道:“老婆!”
林红莺咦了一声,抬起胳膊让我看,上面全是鸡皮疙瘩。
“咱能不能别那么肉麻,酥死人了,不过听上去还不错,奖励十元。”说完她真就拿起钱包,将一张纸币塞进我手里:“在家不许这么喊,我可受不了,出了家门你千万别忘了就行,说不定便衣就在咱们身边转悠。哎,这段时间我只能委屈自己给你当老婆了。”
我将钱接过来,放到茶几上,敬了个礼:“是,老婆!”
“滚,洗盘子去!”
“遵命,老婆。”
“啊啊啊,策成峰你够了没有,信不信我用胶布堵住你的嘴。”
我一溜烟跑进了厨房,脸上洋溢着幸福。
这一刻我竟然萌生出家的感觉,难道婚后生活就是这样子的吗,好向往。
然而,当我闭上眼睛享受这种幸福感的时候,脑海里总能浮现出鸽子的身影,她那丰满姣好的身躯,她那燃烧着火焰的**,让我永远都无法释怀。
鸽子,我对不起你,不管你是不是真的嫌犯,不管你是不是真的骗我,答应过的,我就一定不会报警,我就一定会去找你。
人体自燃,我策成峰一定要揭开你身上的面纱。
……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在惶惶不安中,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家庭生活。
买菜、做饭、洗碗、倒垃圾是我的工作,林红莺则包揽了其余全部家务。她大部分时间都坐在电脑跟前,不停地敲打着键盘,真是个自力更生的女人。
我告诉她家务活我来做就行,让他安心写作。
林红莺总是笑着说,男人洗的衣服能穿吗?女孩子的贴身内衣既不能用蛮力揉搓,更不能洗不干净:“你还是算了吧,没有我们女人那份儿耐心。”
“那我的衣服我自己洗。”
“不行,我总不能天天码字,累的时候得找活干,你洗了我干什么去。”
我真想一把抱住面前的女人,让她躺下来好好休息。
但我不能这么做,她只是需要我的帮助,所以才假扮我的女友,她并不喜欢我。同样,我心里喜欢的其实是鸽子,经过这么多天的思考,我发现自己更加爱着那个死去的女孩,即便她欺瞒了我很多。
而此时此刻,无论死去的李子鸽,还是身边的林红莺,她们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似乎都没有唐红狸更重。
不思量,自难忘,也不知阿狸在东北那边怎么样,为什么电话一直关机。
这天晚上,男警察突然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最近有没有李子鸽的消息。
“没有,她再也没回来,也没联系我。”
“那行,要是有她消息,记得第一时间联系我,这个号码就是我的,你存一下。”
我答应他一定会履行好市民的义务。
男警察又问我:“对了,你跟你女朋友没事吧。”
“还好,天天哄着宠着,总算是搭理我了,不过冷战远没有结束。”
“哈哈,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这么好的良家,你可千万别给弄丢了。”
“弄丢了我报警!”这是林红莺教给我的策略,跟男警察谈话时一定要轻松自然,多扯一些没用的玩笑,尽量不要谈正事。
“你小子快拉倒吧,要报警我估计也是她,下次再见了漂亮女孩,千万别那么冲动了,鸡飞蛋打的事我们警方可不管。”
这个野兽般面容的男人果然狡猾,他的温柔攻势很容易让人陷进去:“咱都是男人,做哥哥的我可得劝你一句,小老百姓就得有小百老姓的样子,女人多了麻烦。”
我唯唯诺诺,挂了男警察电话,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
他到底要跟踪我多久,我可不信他只是陪我闲聊那么简单,只要我话里出现一点漏洞,这个男人就会撕开温柔的外衣,现出他野兽的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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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2章 “凶兆”
这是他的本职工作,我不怪他,反而对他无比钦佩。
我从床上爬了起来,点上一支烟,走向窗台看着外面夜色中的景物,世界肯定不像现在它看上去的那么安宁,说不定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就会蹿出一头“猛兽”,彻底打乱一个人的生活。
我无意识的低下头去,在窗帘后面,竟然发现了一只女人的胸衣。
我捡起它,好奇地将手按在上面,突然之间,脑子就像短路似的,一个不祥的预感突然袭上心头。
这不可能是林红莺的,绝不可能。
虽然我没碰过她,但阳台上飘的绝不是这个型号,她没有那么丰满。
我猛地晃了晃脑袋,试图让自己更清醒一些,联想到李子鸽燃烧时身上曾经穿的那一件,我的心几乎就要跳出来。
我将那件胸衣塞入怀中,走出卧室看了看林红莺的房间,她还没睡,正一边听secret garden的音乐,一边码字写小说。
趁她没有注意,我偷偷溜出门,回到自己家中。
我第一时间跑到卧室,从柜子里将李子鸽生前的胸衣翻出来,摆放在床上,又从怀里将阳台上捡到的那一件取出来,压在上面。
型号完全一致,这是“凶兆”!
这只“凶兆”竟然跟死去李子鸽穿的是同一型号,而且上面散发着同样的香水味。
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林红莺家的卧室中。
我的大脑乱成了一团浆糊,回想着最近一周来的离奇经历,那个曾经让我感动和崇敬的女作家,在这一刻突然变得神秘而又可怕。
难道林红莺与李子鸽早就认识?她为什么屡次三番的想到我家做客?李子鸽又是为什么屡屡躲着她?
林红莺该不会是杀死李子鸽的幕后凶手吧!
人体自燃事件当晚,我和她百度贴吧的偶遇,第二天抓鬼时她的突然登门,第三天我家被入室盗窃,以及接下来发生的所有事,看上去似乎只是“偶然”,但仔细一想却又觉得很是“必然”。
对,她有意在接近我,一定是的!
林红莺的反刑侦能力,简直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表面上她好像是在帮助我,谁又知道她是不是在害我,又或许她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
人性一大特点便是猜忌,有时候它是优点,有时候却是缺点。
我对林红莺的猜忌,在这一刻已经达到顶峰,我觉得她很有可能就是杀死李子鸽的真凶,虽然我想不明白她用了什么样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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