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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农民系统-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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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碴是不是?
他满脸怒气的推门下车,想看看对方几个意思?
面包车上的人,也都跳了下来,六个大汉,随同一个白白胖胖的中年人,走到林郎身前。
刚坐在驾驶室中的大个头,此刻看着林郎有些眼熟,随着走的越近,越眼熟。
可就是不能立马认出是谁来?
“臭小子,你不挺牛的吗,敢打我嘴巴子,今天我要你好看!”
白白胖胖的暴发户,一脸嚣张的走到林郎面前,指着林郎的脸,狞笑道。跪求百独一下潶*眼*歌
“真是记吃不记打!”
林郎眼睛一眯,他可是认出后面的几个人是谁了。
想不到狼哥刚刚退出几天,临江的黑道就换人了,还是个熟面孔!
“大爷我现在就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有些人,你是不能得罪的!”
暴发户大嘴一咧,满脸狞笑,蒲扇般的大手扬了起来,照着林郎的脸上拍去。
还不等林郎动手,站在暴发户身后的大个子男人,已经脸色巨变,毫不犹豫的一脚重重的踢在暴发户身上。
“噗通!”
没有任何防备的他,直接跪倒在林郎面前,脸差点碰到他的膝盖。
“哎呦!炮哥,你怎么打我啊!”
暴发户还没等站起来,已经连声哀叫了。
炮哥还不放过他,又一脚落在他身上,让跪着的人,变成了躺着。
身上的阿玛尼的衣服,变成的拖布一般,扫着大街。
草!
你得罪的是谁啊?
林家三少!
林少那是能惹的吗?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你想死,别拉着我!
恨恨的又踢了一脚,让暴发户,彻底沦为滚地葫芦。
“林少对不起,真不知道是你。我们这就教训教训他,让他长点记性!”
娘炮低三下四的站在林郎面前,不住的点头哈腰,就差跪在地上求饶了。
当初的狼哥都打不过林郎,现在自己几个,更别说,只能送菜。
先求饶,能过了这一关再说。
“娘炮,竟然是你,想不到你还不改过,迟早有一天会死在这上面!”
娘炮,狼哥曾经的小弟,林郎第一次认识狼哥时,就暴打了他一顿。
今天竟然又碰上了,真是狗改不了****。
“林少竟然还记得我?他不是得罪你了吗?我让他以后绝对不敢找您麻烦!”
娘炮没想到林郎一下子叫出了自己的名字,尽管现在更多的人叫自己炮哥,可那有什么用,在林郎面前都是浮云。
“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别耽误我时间!”
林郎对于这些自甘堕落的人,没有半丝好感。像陶三等人,自己给个机会,知道往正路上走,证明有一颗向善的心。
娘炮这类人,早晚死在这条路上,不值得为他们耽误一分钟的时间。
拉开车门,林郎钻了上去,不在理会他们。
娘炮哪敢怠慢,赶紧让手下把车挪开,为林郎让路。
同时不忘恨恨的在暴发户身上再踢两脚。
都是你!我踢死你!
要不然,怎能在碰上那个恐怖的煞星!
看着车灯渐渐远去,娘炮的眼神已经变得十分凶狠,轻轻揉了揉右手的四根手指头。
总有一天,我也要踩折你的四根手指,让你也知道这其中的滋味!
娘炮的心中,几乎在疯狂的怒吼!
卑微屈膝是活下去的技能,阴狠毒辣,则是他的本性!
暴发户已经傻眼了,被人连连踹了几脚,还反应过不来。
自己请人来打林郎,怎么他们一见面,就对自己下狠手?
花钱找虐?!
直到娘炮等人坐车离去,才明白过来。
连黑道混的娘炮,见到那个农民工,都低三下四,自己真的踢到铁板上了。
自己要低三下四面对的人,在农民工面前更要卑躬屈膝,差距太大了。
改!一定要改!
再不改脾气,下次未必能碰到,这么一个心慈手软的大人物了!
暴发户认为林郎仁慈,却不知道林郎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哪还有心思去专门对付他。
这就是眼界的问题,社会渣滓每天都能碰到,你还每天都因为他们而心情暴躁,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况且,时间对林郎来说,无限宝贵,坚决不能有任何浪费。
这就像生活中的蚊子,不咬到身上,谁都不愿管一下。咬到人的身上时,可能是飞走了,但更多的则是被打死!
如果吵闹的太不像话,也许会招来横祸。
而暴发户的表现,对于林郎来说,还不如一只蚊子,对自己一点伤害能力都没有。
吵的很了,一巴掌拍死而已。
驱车赶回别墅的林郎,发现父母都不在家。问过保姆才知道,两人正在跟王老等人,庆祝签约成功,开庆功会呢。
他一下子明白了,兰柏才等人,是王老那个圈子中,被排除出来的人,根本就是小角色。
打了也就打了,不用放在心上。
他一下子感觉轻松很多,匆匆洗漱一番,回到自己的房间。
天火狮小红,四仰八叉,十分慵懒的躺在他的床上。
看到进来的人是林郎,一下子来了精神,噌的一下站起来,蹿到林郎的身上,使劲的撒欢,小尾巴不断拍打林郎的身体。
那摸样,那里是狮子,应该是狗!
“看你的样子,应该是憋坏了吧,明天带你出去玩!”
林郎摸了摸它红色毛发,小红却借机舔了他一手的口水。
“水货,纯粹大水货!”
林郎直接把它的口水,抹在它的毛发上,跟它玩闹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下去。
躺在床上理顺一天的事情,慢慢排空脑海中的纷乱杂绪,思想进入空明状态。
看着林郎修炼了,小红摇头晃脑的跳下床,优哉游哉的走出房间。
小红的离开,林郎并没注意。
他坐起身,手一招,打狗棍出现在手中,轻轻放在床头,盘膝运行玄元化龙诀。
他身体的强度,已经远远超过脏腑。
此刻运行内气,不断滋养脏器,让它们得到强化,慢慢追上驱壳的程度。
今天是第一次在有打狗棍的情况下运行内气,他感觉周围的气息十分精纯,每一次吐纳,都像吸进了纯纯的天地精气。
现在的他就好比人吸氧一样,与吸收空气绝不相同,效果远超单纯的空气。
强大的吐纳量,让内气运行更加迅速,更加灵敏。
自然,增加的量的也大幅度提高。
随着长夜流逝,东方天空出现第一缕阳光的时候,林郎从入定中醒来。
嘴角微微翘起,弯出一抹微笑。
一夜的时间,内气壮大了三四倍有余,顶得上以前修炼的十倍倍,隐隐的能够感觉内气勃发,几乎可以形成一股暗劲了。
“呵呵,真不错。打狗棍不愧为丐帮传帮之宝,果然存在着神秘的功能。”
林郎拿过放在床头的竹竿,看着毫不起眼,可作用简直无法替代!
他相信,有了它的帮助,再有两天,必定能修出第一股暗劲,成为黄一高手。
再遇到黄二高手,不至于太过凄惨,连还手的力量都没有。
打张建也用等到他内气消耗一空,才能拼过对方。
一夜的时间,虽然不能说脱胎换骨,但也是有了巨大进步。
尤其是内伤,完全康复,可以与人拼杀了,这点才是林郎最在意的。
因为今天晚上开始,要进行千锤百炼任务,身体痊愈,才能更有信心。
一边活动身体,一边下楼,发现父母已经起床。
老妈正在做瑜伽,老爸正在别墅的前院里打拳。
“老妈,早!”
“老爸,早!”
跟父母打了声招呼,他活动着脖子,走到后院的空地上。
让他奇怪的是,小红竟然没有踪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可能躲哪里睡懒觉吧!”
林郎喃喃了一句,看着后院。
本来后院是不错的,由于林郎种地,把这里变成了一片田地。
此刻田地里,只有十多颗紫心白菜,留作打种使用。
其他的地方就荒废下来,一刮风,带起漫天尘土,已经不适合晨练了。
林郎来这里,就是准备把水息土带走的,承包地那边,更需要它。
“毛球,快给我说说,怎么把水息土分开两半?”
从公司开业,后院再也没有浇水,打理过,水息土再次变成一个铅球大小的黏土球,看起来很恶心。
但林郎现在看它,可是宝贝得不得了,增产30%,真不是说说的。它更重要的作用,能够改善种在上面作物的本性,提高它们的品质,直接上升一个台阶。
要不然,凭什么同样的种子,在它上面种植出来,味道就那么好,让人赞不绝口,念念不忘。
第八十九章 清晨
“你用冰鉴泉水慢慢的浇在上面,心中要有对它的命令,它自然会分出一小部分。以你现在的精神实力,勉强能分出一点。”
毛球的话,十分机械冰冷。
但林郎总感觉,它对自己实力低微,很有意见,隐隐的有一丝嘲讽!
“冰鉴泉水?”
感觉遗忘好久的东西,此刻提起,忽然回味起那种冰火两重天的美妙滋味。
林郎心念一动,右手中多了一个金色小葫芦,正是第一次那一公斤重的葫芦。
现在里面应该还有半斤,正好现在使用。
打开葫芦塞,调节身心,心中默想,让水息土分离出一部分,留作他用。
几乎整个内心的意念,只剩下这一个的时候,林郎才用左手拿过水息土,右手的小葫芦慢慢倾斜。
他看到整个水息土如同一块海绵一般,慢慢吸收着泉水。
这让林郎有些心疼,如此宝贝的泉水,竟然被一块破土给吸收了,眼看着慢慢消失,却连一点变化都没有。
葫芦里的泉水彻底流尽的时候,水息土才慢慢蠕动,好似活了过来。黏糊糊的整体上,慢慢形成一个小小的凸起。
那个凸起,只有手指盖大小,慢慢的与主体分离。
整个过程,看起来,就像水息土下了一个小崽一般,绝对具有视觉冲击力。败独壹下嘿!言!哥
一块土,竟然能下崽?
真够神奇的!
林郎把葫芦随手放在地上,拿起左手里,那个小小的土块,仔细观看。
整体外形看起来,跟本体差不多,摸起来黏糊糊的。更加柔软,更加具有黏性。
林郎嘴角一笑,总算是放下心里的一块石头。
一整块水息土,能够覆盖一颗星球。指甲盖这么大的,应该能覆盖整个后院了吧。
他收起本体,把刚刚分离出来的小个体,放在地上。打开水龙头,照着它狂冲!
果然,它也具有本体的特征,遇水则涨,慢慢的覆盖整个后院。
看到这一幕,林郎彻底放心了,分离出来的个体,跟本体只是相差在外形上,功能应该一致。
他释然一笑,光着脚丫趟进泥泞中,闭着眼睛,慢慢体会黑泥从脚缝之间挤出来的那种感觉。
心念闪烁,手中出现了装冰晶紫米种子的黄色小袋子。
信手挥洒中,一粒粒种子,闪烁着亮晶晶的光芒,在太阳下划过一道道冰线,落入泥土中。
他姿态潇洒,随意挥舞,依然闭着眼睛。
但可以看到种子所落之处,相隔必定都是二十公分。似乎在林郎的脑海中有一副地图,能够反映到外面的世界中,让他不用睁眼,也能看到。
林郎的速度越来越快,一条条冰线,在虚空中划过,如同编织出的一张闪亮光网,在空间中一闪一现。
时间很快,一公斤冰晶紫米种子已经全部种完。
地,还剩余一部分,林郎拿出一点点紫米种子种下,到时候,可以看看两种种子长出来的作物,到底有什么区别。
林郎睁开眼睛,脸上挂满微笑。
有了内气的控制,速度果然增加很多,绝对不是单凭力量能够做到的。
虽然消耗很大,但内气的熟练度上,前进了一大步,付出总算是得到回报。
睁开眼的他,并没有站着不动,而是拿起锄头,开始给种子培土,刨陇。
这一次,锄头就像沉睡的大枪,突然睡醒,爆发出深沉的力量。
如同怪蟒一般,在大地上不断捣下。
每一次刨下,都如一杆长枪刺出,带出吟啸之声,泥泞的泥土飞射,如同绽放的黑色花朵。
虽然声势很大,但并没有影响到已经种下的种子,力度都在他的控制之中。
这一次劳作,是血战之后的第一次,将血战中的经验慢慢的都化进枪招之中。
无论是准确、力度、震颤,都让他有了新的体会。
不是每次都倾尽全力就是好的,要适可而止,要恰到好处。
才能节省跟多的体力,战斗才能更加持久。
一千平米的地,整理完的那一刻,林郎有了新的感悟。
相信,再次面对百人围杀,能够轻松挑灭,节省下三分之一的力量。
这就是生死之战后的体悟,是难得的经验总结。
如果没有这次劳作,这些体悟,恐怕会慢慢减弱,直至消失无踪。
那么下一次战斗,他依然会犯同样的错误,依然是筋疲力竭的战斗到最后。
地已经种完,看着整整齐齐的田地,林郎笑着摇摇头。
没想到仅仅是一次种地,就让自己有了这么多体悟,是不是天生有当农民的潜质啊?
他是坚决不信的,生在富豪家,应该天生是纨绔的命!
可惜啊,刚刚纨绔了六年,就被一个农民系统改变心态。
再想回到以前的奢靡生活,林郎从心底升起一种反感。
“儿子,吃饭了!你今天不还得忙吗?”
站在那里,正在思考的林郎,听到母亲的声音,回头应了一声。
手一伸,一个玉质葫芦出现在手中,里面依然是冰鉴泉水,只不过是一百斤。
当然,林郎一直不相信一个巴掌大的葫芦里,能够装下一百斤冰鉴泉水。
可绒绒也从不解释,只能听之任之。
如果真能的话,那么这个玉葫芦也是绝世宝物了,有空间袋的作用。
他倒出二两,滋润在水息土上。
刚刚倒出的半斤,已经让他十分心疼了,现在可不能那么浪费。
“儿子,你鼓捣什么东西呢?叫你吃饭,都拖拖拉拉的?“
回到房间,洗漱一番,刚走进餐厅,就听到老妈的问话。
一抬头,看到老妈坐在椅子上,瞪着自己,脸上带着嗔怒。
老爸听到声音,放下手里的报纸,准备吃饭了。
让他奇怪的是,两人都没有带眼镜,他们的眼睛看起来十分正常,没有那些摘掉眼镜就眯着眼的样子。
“老妈,我在后院种了东西,千万别叫人放乱七八糟的东西进去。”
林郎感觉奇怪,但没有立刻问,拿起筷子,先交代老妈一句。也等于变相告诉他们,自己在干什么?
“这一次种的什么?有没有白菜好吃?”
果然,老妈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转移了,成功的吸引到吃的上面来。
紫心白菜,当时提出要卖掉,老妈的意见就非常大,现在当然关心种的是什么东西了?
“这次种的是一种米,好吃不好吃,现在还说不准,谁也没有吃过呢?”
林郎夹起一块白菜心,散发着淡淡的紫色,似乎有紫光在闪烁,卖相极好,不愧尊贵菜式。
他毫不客气的放进嘴里大嚼着,昨天的晚餐,说实话,真没吃够,这个时候正好过过瘾。
正在这时,失踪一夜的小红,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走进餐厅。
它浑身的红毛湿哒哒,似乎被雨水淋了好久的样子。
看到林郎的那一刻,摇了摇身体,抖落一身水汽,溅了他一身。
“我去,你个大水货!赶紧去外边晒一会儿!”
林郎简直无语了,天火狮啊,放火的狮子,哪里弄来的那么多水?
“儿子,你这个松狮,从哪弄来的?很乖的,从来不在房间里拉撒,自己知道去厕所!”
白凝竹的眼睛放着光的看着林郎,期盼他的答案。
毕竟这么小的狗狗,哪有不爱闹的,最是喜欢跟人玩。小红则不同,很少跟人在一起,除非林郎在,否则找都别想找到。
如此奇异,怎能不引起她的好奇心呢?
“嗨,说起来还是开业那天,在菜市场碰到,看它可怜,才收留下来。现在看看,很通人性!”
林郎看到了老妈眼底的那一份探求,只能编一个瞎话,混过去。
难道跟她说,是系统给的,也不是狗,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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