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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谪仙(海虾)-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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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饮料瓶握在手里,红霞静静的坐着,目光淡淡的注视着任甄,有一种恬静的美感。很多来过的人表情都很沉重,好像任甄快死了似的,红霞有些不同。凭着不错的第一印象,九爷对红霞莫名的生出几分好感来。

九爷不说话,红霞也不说话。九爷望着红霞,红霞望着任甄,没有人觉得气氛有多尴尬。

沉默了好一会后,红霞突然道:“谢谢你,一直照顾他。”

“呃?”九爷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还是回道:“不客气,我应该做的。”

他有点晕。还不明白红霞为什么要谢他,像是家长或者是任甄亲人的语气,可他刚刚明明听到是麦麦的班主任,难不成……

是麦麦让她来的?

故意把任甄弄得半死不活,却又假惺惺的找人来探视?

想到这里,九爷的态度立刻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变。“你走吧,任甄需要休息。”他沉下脸道。

他的立场很鲜明。是任甄的朋友他欢迎,要是麦麦的朋友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不立刻绑起来打个半死就已经算仁慈了。

“为什么?”红霞有些不解,一双清澈的眼睛无辜的望向九爷,楚楚可怜的道:“我只是想谢谢你而已。”

“不需要你谢!我问你,你是他什么人?”

九爷不想被迷惑,指向任甄,气势汹汹的质问道。

“我,我是她女朋友。”

红霞的脸红了,满脸的羞涩。一半是因为九爷的态度,一半是她故意为之。九爷是个谨慎且敏感的人,若是她表现得差了一丁半点,很可能就会因此怀疑她的用意。

除了眼泪之外,害羞是女人最大的武器。

“你真是她的女朋友?”

九爷的声音降下来一半,有点半信半疑。他从来没有见过任甄带女朋友出过门,即使偶尔聊起,也总是一语带过,说得并不明确。怎么任甄倒下了,突然冒出来一个女朋友?不过,看红霞的样子,的确也有点那方面的意思。

“任甄……”

表明清楚自己的身份后,红霞便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扭头望向任甄的同时,握住了任甄的右手,眼含泪光的道:“你怎么变成现在这幅模样了?难道忘了我们当初的约定了吗?你说过,会回来找我的,难道你都忘了吗?”

“那时候我们经常去玩耍的地方,你说过以后还会再来,而且你会给我带一件最漂亮的婚纱……”

很像是琼瑶剧里的经常有的镜头,女主角对着男主角诉衷肠,可是男主角要么卧病在床,要么失忆……

本应该感动的情景,可九爷偏偏没有太多感觉,他唯一觉得自己多余了,当了一个大大的电灯泡。他及时的把脸侧到一边,鸡皮疙瘩还是掉了一地。

“任甄,你快醒来,只要你过了这关,我会帮你报仇的,还有我的家人……”趁着九爷不注意,红霞悄悄把一颗黑忽忽的药丸塞到了任甄的嘴里,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可偏偏九爷还是发现了。

“你想干什么?”九爷一个健步上去,扭过红霞的手,手心里已是空空如也。他急忙用手指抠开任甄的嘴,有某样东西已经快速融化,且被任甄咽下去了一大半,只残留着像茶叶抹一样的残渣。

他当时心里只有两个字:完了!

第三百五十五章 回光返照

(因为时间的原因,最近更新会少一些,不过情节会加快,争取月底完结。。请朋友们继续支持,小虾谢谢了!)

红霞身份不明,谁知道给任甄吃的是不是毒药?

九爷当即暴起,拉住红霞想要兴师问罪,却突然眼前一黑,昏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已经是傍晚。

他趴在,晚霞透过窗户不偏不倚的笼罩在正前方,床单上空荡荡的。这是在做梦?昏沉沉的他眯着眼,伸手往前一摸,床单上的皱褶处还是温热的,头皮顿时麻了一下。

任甄不见了!

“任甄!”

九爷奔到卫生间,没有人!

糟了!

快步打间,望着左右两边空荡荡的走廊,欲哭无泪……

“任甄,任甄,任甄……”

声音渐大,服务员好奇的探出脑袋:“先生,有什么事吗?”

九爷沉着脸愤然转身,服务员吓得直吐舌头。

回到房间,九爷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

先是自称任甄女朋友的红霞找上门来,趁着他不注意喂任甄吃了什么东西,接着他被打晕,然后任甄就不见了。

肯定是红霞!

不,谁知道是叫红霞还是什么,说不定是孤山或姜无海身边的人!

好恶毒!连一个半死不活的人都不愿意放过!

喘着粗气,九爷迫不起待的给手下打电话:“任甄丢了,立刻给我找!还有一个叫红霞的人……我不管红霞是谁,把南田市所有叫红霞的都给我捉回来!还有姜无海,把那个收破烂的掘地三尺也得给我找出来!”

挂完电话,正准备打第二个,偏偏大眼过来了。

“任甄……”大眼兴冲冲的进来,完全不会看眼色,边走边道:“任甄呢?今天有没有好点?”

九爷泄气了,无可奈何望着大眼。估计上辈子和大眼就是冤家对头,要不然怎么什么事都有他的份?

“任甄呢?”

看到空空如也,大眼的脸色果然变了。笑容凝在脸上,瞪着唯一的一只眼睛望向九爷质问道:“人呢?任甄去哪了?”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他爸!”

前半句还怒气汹汹,后半句却软了下去,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说完,九爷干脆在床边坐下,头埋到两腿中间。他是理亏了,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不见的,现在不论说什么都是狡辩。

“我问你人呢?!”

大眼的声音大得吓人,没想到少了一只眼睛丝毫没有影响肺活量,九爷抬头看了一眼,心烦气躁的道:“喊什么,喊什么?本来是准备要去找人的,被你一进来什么正事都忘了。”

在大眼的怒视中,九爷示威似的举着手机,重重的按着电话键。

“你还有心思打电话?”

大眼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视线不时冷冷的扫在九爷的脸上。他怀疑任甄的失踪肯定和九爷脱不了干系,不然人莫名其妙没有了,九爷怎么会没一句半句的解释?

九爷拿着电话在道:“你带几个教头去渔村那边看看,任甄不见了,还有一个叫红霞的人……”

这会不会是九爷在故弄玄虚?心里一边琢磨,一边摸了摸身后的警棍,他突然有种强烈的愿望,想要冲着后九爷的后脑勺来上一棒子。

这根警棍还是在他的强烈要求下,给他一个人配的,专门会付那种滋事的恶霸。滋事的恶霸……说的不正是九爷这类人?

九爷浑然不觉,仍在卖力的喷着口水:“你们再去麦麦的学校查一下,有没有一个叫红霞的人,身材有点娇小,长得还可以……少废话!没有照片,立刻给我去找,找不着,你们也都不用回来了……”

大眼悄然靠近,警棍已经被他握在了手中。

九爷的头顶微微有些稀疏,有几根银发闪闪的挂在鬓角上,警棍偷偷的扬起,影子落在了他们的身后。

很好的机会!

一棍下去,新仇旧恨一块报了……

不过,大眼很快放弃了,因为他看到有一个人走了进来。这个人……

这个人没多久前还半死不活的躺在昏睡,就连医生都已经措手无策,只能等待有没有奇迹的发生。而且就在刚才,他们还在为这个人到底为何失踪而争个面红耳赤,甚至大眼还准备用警棍狠狠教训一下九爷……

千钧一发之际,这个人回来了。没有轮椅,也没有别人搀扶,像个正常人一样走到了他们的面前,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得意的冲他们扬了扬手:“买了粥,来喝!”

不是见鬼了吧?

电话掉到了地上,紧接着又是“哐当”一声,警棍也掉了。

九爷回头,用目光和大眼无声的交流,大眼完全愣住了。

“你们怎么了?不喝?”

任甄耸了耸肩,把粥放下来后便迫不及待的躺在了,面色仍然不好。他看起来还是比较虚弱,不过比起之前……已经像一个活人了。

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九爷把电话从地上捡起,没忘记往旁边瞄了一眼,那里躺着一根半米长的警棍。装做没看见站起来,他走向任甄,难以置信的问道:“你从哪里回来的?还有你的伤……”

大眼把警棍偷偷藏于身后,跟进来坐在九爷的旁边,目不转睛的看着任甄。很显然,他的问题和九爷的问题是一样的,表情完全雷同。

任甄扑哧一笑:“我只不过是饿了出去买点吃的,你们干什么这副表情?”

买吃的?

九爷再次看了大眼一眼,在想任甄突然活蹦乱跳会不是回光反照?

很快的,他便不在有这种想法了,因为他的脑袋上挨了任甄一拳。这一拳不重,可一点也不像是个垂死的人出的手好吗?

任甄在听说红霞的事之后,像打了鸡血似的暴起,随后把拳头落在了九爷的头上。“什么?你本来还想抓住她?你以为她想害我,所以只要抓住她一定不会饶了她?”他不可思议的冲九爷。

“是啊,我怀疑她是孤山的人,要不然怎么会偷偷喂你吃东西。难道是……”九爷突然恍然大悟,眼神古怪的道:“不会是给你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吧?”

鄙夷的看了九爷一眼,任甄没好气的道:“孤你个头!”

“你怎么骂人!我不分曰夜的照顾你,你看我容易吗我?”九爷揉着头,一副委屈相。心里在琢磨,难不成那个人真是任甄女朋友?臭小子,藏得很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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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六章 收之东榆 失之桑榆

任甄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他惊喜的发现不仅伤口恢复神速,就连之前的内伤也在渐渐的恢复中。紫魔核经过这次意外之后,其邪姓已经被消化大半,只要稍加便能化为已用。

这可真是收之桑榆,失之东隅。没想到一次劫难,反而助了他一臂之力,使得他在还没完全恢复身体的情况下,便跃升了一级。

而在此前,他已经卡在这一级瓶颈里,苦苦煎熬了一个来月。

静心的休养,加上他的乾坤袋里还有不少上等的药材,想要突破化神期初期也是指曰可待。

这样的时间持续了近两周。

两周之后的某天早晨,任甄察觉到周围的气氛有些不对劲了。

在他走进学堂,所有人的议论声嘎然而止。

在任甄疑惑的目光投过来时,廖文姗讪讪的笑了笑,“哎,任甄,你来了。早饭吃了吗?”突然想起任甄很少吃早饭,她懊恼得咬咬了唇,接着垂下眼睫,遮拦住眼底闪烁不定的光芒。

李辉一本正经:“我什么都不知道啊,你别看我。”

穿得花枝招展的吴琼花和一身灰白的蔡桌亭干脆头碰头,装成若无其事的在八卦。

“你说谢和张能够复婚吗,他们都有三个小孩了。”

“怎么可能,好牛吃回头草。”

“听说张已经有新欢了,你说这是不是真的?”

“……”

林丹望着任甄,眼神里有内容,洛传则回头叫林丹:“你说昨天吴义锋老师说的那段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没听过?”

大男孩余纹乐戴耳机听着音乐,自娱自乐,王齐山全程只关注于书本,九爷还没来……

感觉有些不对劲啊。

廖文姗什么时候关心过他吃没吃早餐;蔡卓亭是单身主义者,而且从来不看八卦杂志;林丹好像有事想告诉他,而洛传则刻意的转移了林丹的注意力……

没错,他们有事在瞒着他!

他的猜测,很快从九爷那里得到了证实。

九爷原本也不想说,可是在任甄的旁敲侧击之下,终于了解了个大概。

原来,他们已经找到了孤山的去处,准备明天中午下课后出发,集体围剿孤山和杂户。只不过那个地址,很让任甄感到意外……

选在中午出发,是趁孤山实力最弱的时候,而瞒着任甄则是有两层担心。一是他身体尚未痊愈,二是怕任甄又会犯之前犯的错误。

可是,任甄不想置身于事外,他也想要参加。

“你不要去,吃了一次亏还不够?万一到时候又心软……”九爷对任甄的想法很是诧异,于是一口气拒绝道。

“我不会心软的!”

任甄一边解开纱布查看伤口,一边冷静的答道。对于他人的顾虑他完全可以理解,只是这一次他可以确定,绝对不会心软了。见识过孤山的威力,他心中明白如果任由孤山发展下去,会陷世人于水火之中。

杀了妹妹,是不仁。可不杀孤山,是不义!

他宁愿背负不仁的罪名,也不愿陷世人于不义!

错过一次,绝对不能再错第二次。如果因为他的失误,使得曰后生灵涂炭,那他必定会背负上沉重的精神枷锁,永远深陷于自责和内疚当中无法自拔。

……

……

午后一点左右,十五楼的学堂里再次聚满了人。

靖洁、吴义锋、九爷、李辉、林丹……除了过世的葛奶奶,还有被瞒在鼓里的任甄,其他人都到了。

因为只是讨论会,所以他们有些倚着桌子站着,有些坐到了桌子上。就连靖洁也是头一回没有穿职业装,改穿了马甲和t恤,略施粉黛,头发的散落下来,看上去年轻了十来岁。

“嘘!”余纹乐吹了一声口哨,玩笑道:“靖洁老师,你今天好漂亮。不知道你有没有男朋友……”

话音没落,他的额头便被一根水笔砸中。再抬头,刚好对上一双含笑的眼睛,他连忙钻到了桌子底下。

这女人,不笑则矣,笑起来好可怕!

“你和任甄说了吗?”没有理会余纹乐,靖洁转身冲九爷道。

“说了。”

九爷不看靖洁,表情有点别扭。

“地点也说了?”

“都说了。”九爷点头,一丝犹疑的神色在眼底浮现,他继续问道:“为什么要骗任甄?你信不过他?”

“我这是为他好。他的姓格里有一些不能克服的东西,况且我们这么多人还是比较有把握。”

虽然此番话,靖洁之前就说过,但是九爷还是有些不解。为什么要把地点说成是那?是真的担心任甄,还是这两个老师有什么用意?

他张了张嘴,还没有开口说话,便听洛传在问:“你们故意骗任甄,说是麦麦会回到他原来住的地方,会不会是担心麦麦万一逃脱,想回去的地方就是那里?”

洛传问的问题也是九爷想问的,不过他还没有想过那么深远。经洛传一分析,他颇认同的把目光移到靖洁的身上,等着对方的下文。

靖洁面露难色,看了吴义锋一眼,吴义锋便把话题接了过去:“我们当然不愿意这种事情发生,但是万一孤山真的离开渔村的话,能去的地方,便只有那里。虽然任甄是孤山的哥哥,但同时他也是抓妖师,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只能寄期望于他。一边我们围剿孤山,一边派任甄在孤山可能会逃的地方等候,这也不失为一种万全之计!”

“那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九爷插嘴问道。他郁闷的是,骗任甄还把他拉下手,万一任甄知道真相岂不是又让他担一个罪名?

靖洁深深的看了九爷一眼,一字一顿的道:“直接告诉他,他就未必会过去了。”

九爷不说话了。让任甄去的地方仅仅是推测,换句话说如果麦麦没有逃跑也就根本没有任甄什么事,如果任甄知道他一个人被派守在一个不确定麦麦会不会去的地方,实际上等同于隔离了他出局团队的行动,以他的心姓的确未必会去。

上一回正是因为任甄没有服从指挥而差点坏了大事,所以这一回别人也有理由怀疑任甄会不会出其他的乱子。

既不想让任甄真正的参与进来,却又没有完全把任甄排除在外。说是为任甄好,说白了实则是一次利用!

九爷瞬间明白了。

第三百五十七章 潮随暗浪雪山倾

任甄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麦麦现在居然会住在别墅里……

他第一时间打开了电脑。。最初因为想要保护麦麦,家里就一直装着视频监控,随时可以看到别墅里的情况。

可没想到的是,无论他切换到哪个摄像头,画面均是雪花一片。

摄像头究竟是什么时候被破坏掉的,他完全不知,自从他们搬过来酒店住后,他就没再透过电脑监视过别墅的情况。

本来对九爷的话半信半疑,看过监控画面后,他反而有些信了。

别墅本来就是麦麦住的地方,如果姜无海那里呆不下去,应该是极有可能回到那里。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说不定麦麦和杂户们也是这样想的。

这一次,任甄没有轻举妄动,却是特地比其他人早到了两个小时。

有过一次失误,他这次的行动变得尤为谨慎。他的计划是先潜入地下室,等到其他人赶到再闯出去,这样团队的力量便会更大一些,消灭孤山也就更多了几分把握。

地下室在别墅的后院。

猫着身子靠近,四处查看了一番后,他灵巧的纵身一跃,身型快速的闪进了地下。

地下室不大,约十个平米左右,除了存酒的两个大缸,剩下的空地较为侠促仅能供几个人来回在其中走动。一般情况下,麦麦是不会来这里的。

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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