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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天骄(蛇吞)-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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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高尘迟疑了一下,问道,“你们能够确认这于成皓就是于辰的亲生儿子?”
“那当然!”
“那就好,你们就等着吧,十天之内,别再惹事了,也不要再来找我!”
“放心,我们正好可以利用这十天的时候来做一个详细的计划,等你解决了那于辰,我想,我们应该已经准备充分了,可以向东临投资了!”
“那是你的事情,我不管!”高尘笑道,站身身来,看了看已经把严飞从地上扶起来的立昊,再看看被电得不轻的严飞,面上闪过一丝笑意,抬起自己的右胳膊,向两人摇了摇头,离开了这烂尾楼。
高尘很喜欢暴力,也很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因为在很多事情上,暴力是最直接与最有效的方法,比如说上一次王焰遇到的事情,如果不是自己及时的采用暴力手段的话,现在王焰能不能这么活蹦乱跳的还两说呢,但是同样,高尘也不会愚蠢的认为暴力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
特别是当对方也拥有暴力手段的时间,以暴对暴,就有些愚蠢了。
暴力,只是用来对付不具有暴力的人的,对于同样拥有暴力手段的对手来讲,暴力就只能变成最后的无奈的手段而非必须。
显然这一次,克莱默要对付的是一个同样拥有暴力手段的对手,并且把自己也拉下了水,而他对克莱默没有信心,一点信心都没有。
什么有他的加入,实力大增能够对付那于辰了,扯他娘的春秋蛋。
什么叫实力,就这四个人加起来的实力。
这四个人能做什么?
抢银行不被抓是绰绰有余了,但是对付一群手里有枪的,又经过专业训练的家伙,显然是不够的。
超能力者很了不起吗?超能力者就天下无敌吗?显然不是。
就拿念力移物的能力来讲,你的确可以凭借你的念力来让人动弹不得,就像他对那严飞时的那样,但是念力也是有极限的,比方说,你的念力能够控制一百公斤的物体,当对方的重量超过了一百公斤,你就控制不了了,而在控制人的时候,这更麻烦,你想用
力把对方的手控制住,但是如果对方的手可以发出超7的力道呢?你不但控制不住,而且你的念力还很有可能因为对方的反抗而反噬自身,这不是他凭空想像出来的,而是克莱默亲口告诉他的,这在变异人的世界里,也算是一个常识,当然了,一般来讲,一个拥有念力控物的变异人,就算不是力量系的,他所能控制的重量也远超过普通人的力量,再加上不需要动手就可以把人制住,看起来一副很神秘莫测的模样,可是与变异人做对的又怎么可能是普通人呢?
别的不说,就拿他那小舅舅秦明的手下来讲,手下连里的那一个个空降侦察兵,真的和这三个人对上了,不要说三对三了,二对三,甚至一对三,都能把他们收拾了。
严飞可以通过双手放出高达万伏的电流,很帅吧?
人长的又不错,双手之间闪动着幽蓝色的电火花,那张俊脸在电流光芒的映射之下带出了神秘而幽远的气质,当然了,这也只能是小说里写写,真的到现实之中,这严飞可以说是三人中最为废柴的一个。
为什么这么说。
的确,电流的杀伤力的确是很大,全力出手之下能够把人打成焦炭,可是你要想想,这把人打成焦炭与一颗子弹打在脑门上面,在结果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就他那身手,遇上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不说特种兵,也不说别的,就说是士兵,甚至是警察,还没有等到他把电流射出来呢,自己的脑门上面就已经挨了子弹了。
不要说什么电流的速度有多快多快,高尘仔细的观察过,这个严飞从正常的状态下倒发出足够的电流至少需要两秒钟的时候,他的确是可以在一瞬间放出电流,但是初始时的电流并不大,别说是致命,就算是把人打晕也不可能,说句不好听的话,一开始的时候,他手上冒出来的那电火花,连只鸡都电不死,想要让电流的强度达到一击制人的程度,至少需要两秒钟,而等到电流足够了,再把它放出来,这手的动作也差不多需要半秒的时间,总共加起来就是二秒半,你需要两秒半,别人只需要扣一下扳机,连半秒都不要,你以为你能在别人的手中讨到好处不成?
他唯一的优势就是出其不意,对付那些不知道他底细的人,比如说当时的高尘,现在想想都觉得丢人,竟然会被这样的家伙给撂倒了,这要是让人家凤凰姐知道,还不要把他给笑死啊!
再说那立昊,高尘也不是没见过他动手,似乎他的超能力是体现在身体上的,拥有着常人难以拥有的速度与敏捷,同样,这也只能在面对普通人的时候管管用,面对高尘,就算高尘不使用超能力也能把他瞬杀,他现在的武功比起田伯光来,虽然有着天地云泥之别,可是葵花宝典中那诡魅至极的身法,他现在却是已经有了东方不败那三四成的水准了,就凭着这身法,还有他手上腕上的那把眼镜蛇和别在裤腰里的那把M9
至于克莱默,高尘不得不承认他的念力移物的能力很强,强得自己现在还无法望其项背,可是那能力却也不是万能的,他不信这克莱默能力用念力挡得了子弹,便是能挡,又能挡得了几颗呢?
难道真的像是那黑客帝国里的尼奥一般的,把人家的机枪子弟都挡住?
你以为你是谁啊?救世主?你知道一颗子弹的冲击力有多大吗?那么小的体积,那样大的冲击力,还有那速度,你以为仅凭念力就能挡住?
所以,这么算起来,就这三位的实力加起来,还不如自己那舅舅手下的二三个兵组合来的利索呢,就算是能够打人家一个出其不意,可是现在人家都知道你有超能力了,还有你的能力是什么,都有防备了,而且人数占优,又有枪在手上,还是专来对付变异人的组织,你多出了一个念力移物者有个屁用啊!
连金轮法王都被狙死了,你克莱默再强,应该也强不过金轮法王吧?
这样的以暴力对暴力,毫无疑问是一件愚蠢的行为。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讲,这于辰又是必须对付的,毕竟克莱默给高尘提出的条件实在是太诱人了,虽然现在只是一个画饼,但是仅仅是这一个画饼就能够把高尘撑死,一旦成功,那么,金钱,权力,都不在话下,高尘无法抵挡这样的诱惑,他也不相信,其他人能够抵挡这样的诱惑,而于辰是挡在这条路上的一个绊脚石,必须除掉。
他现在还无法确定克莱默说的是真是假,但是他愿意为了这样巨大的利益博一把,成功了,他将获得巨大的利益,失败了,他也不会损失什么,因为对付一个于辰,对于现在的他来讲,并不困难,他也不需要为此付出太多的东西。
第十三章 十日之第二日(一)
太阳,从东方升起,照在大地上,晨辉遍布
东临一中的操场上,一水儿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一水儿的青春面容,这是高一的学生在上体育课。
二天前,有着光荣的死人传统的东临一中再一次死人了。
无法之下,学校放了一天半的假,然后,正常上课。
毕竟,这是一所高中,是东临市最好的高中,还是要以学习为主的。
但是最好的高中里不一定是全市里最好的学生,当然了,最好的学生是占据了主流的,这里的学生主要分为三类,除了最好的学生之外,另外两类学生是最有权势的学生和最有钱的学生。
这里的权势
高尘属于第二类,于成皓属于第三类,王焰则是第一类与第三类的结合体。
站在操场上,听着体育老师的讲解,高尘的心思却是转到了于成皓的身上。
于成皓是他的同学,不仅仅是现在高一的同学,两人初中也是同学,同学了三年,关系并不好。
不过论起形象来,两人倒真的是差不多,同样的瘦弱,同样的矮小,自然,高尘是要比这于成皓清秀一些,而且最近两个月也长高了几厘米,所以在排队列的时候,站到了于成皓的前面,让他很有成就感。
隔着一排学生。高尘能够看到在最后一排。王焰很是嚣张并且理所当然地站在了女生地第一列。挺着渐渐发育成熟地胸膛。很有一股子巾不让须眉地气势。
而那边。似乎也感应到了高尘地目光。那王焰也回望过来。扫了高尘一眼。又看了看排在高尘后面仅有地三个人。小鼻子一皱。一脸地不屑之色。把目光移开了。
“切。小丫头片子!”
高尘自然是不会示弱。也把眼睛撇了开来。同样是一脸地不屑之色。不过那眼角地余光却不睁气地偷偷地瞄向了那隔着老远地修长地美腿。
观察于成皓不急。这美女嘛。多看两眼也是好地!
“立正——!”
一声嘹亮清越的声音响了起来,很是机械,四排人同时立正,那整齐划一的跺脚声却也初步的透着几分气势来,不过,在这气势过后,便是一阵的安静。
很不甘心的将目光从王焰的身上收了回来,高尘安定了一下心神,开始思考。
要对付于辰,还不要引起那反变异人组织与国家安全局的疑心,这里头需要的是技巧,而不是力量。
而于成皓则是最好的突破口,于这小子同窗三年,一个班的,虽然不是朋友,但是他自认还是挺了解于成皓的,这小子别看他长得瘦瘦弱弱的,却是一个好勇斗狠的主儿,手段性子都野的很,以前在初中的时候,就经常惹麻烦,而且都不是小麻烦,和外面的一些小混混混的也挺熟的,他本身不缺钱,他老从于辰是个有钱的主儿,可是从初一的时候开始,他便跟着几个高年级的学生后面敲诈同校学生的钱财,那个时候,已经有了些“枭雄”的气势,而到了初三的时候,在学校里面也算是风云人物了,不过也就是在他风头最盛的时候栽了。
初三上学期,来了个转校生,他不认识,不过那家伙长的高高大大的,还很帅气,一副阳光男孩儿的模样,很招女生的欢迎,而且英语很好,不仅仅是好,他有着一口流利的英文,体育又棒,九月份入学的,十月份的学校秋季运动会上就拿了三项跑步冠军,破了三项纪录,这样的学生,无论是放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的,同样也会引起别人的嫉妒。
所以,很自然的,这位便找了外面的朋友把这个名叫齐志的转校生揍了一顿,这下子,捅了马蜂窝了。
那齐志虽然身材高大,体育又好,但是毕竟双拳难敌四手,被那几个高中生狠揍了一顿,而且那拳头直往脸上招呼,打得是个春光灿烂,鲜血横流。
这样的事情原本很正常,非常正常,中学生吗,年纪轻轻的,血气方刚的,谁又没有打过几架呢?
可是第二天,在四名身强力壮的士兵的押送下,那几个前一天晚上给了齐志教训的高中生一个个的被拎到了他们学校,虽然没有受什么伤,但是看得出来,他们被吓的不轻,当着全校学生的面,指认了是于成皓指使他们打齐志的,这个时候,大家才知道,这齐志是附近那军区副司令的儿子,学校和于辰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这件事情摆平,什么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公开道歉啊,写检讨啊,记过啊,之类的,这件事情对于成皓影响很大,从那以后于成皓便沉寂了下来,再不复以往的嚣张,倒是静下心安心学习起来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然后,经过半年的时候学习,在中考的时候,那考出来的分数竟然出奇的高,离那一中的最低分数线竟然只差二十分,比高尘还多了十分,最后于辰又是一番活动,把这家伙送进了一中,直到现在。
好死不死,齐志也在这个学校,也在这个班上,现在,他站在第一排第一的位置上,脸上的肿在一年前就已经消了,面上带着极为阳光灿烂的笑容,不过,高尘能够感觉到,他的目光也是时不时的向他们这边瞟过来,同样的,那于成皓的目光也一样时不时的瞟向那齐志,里面的那丝怨毒之间,看着高尘都有些寒心。
“好了,就是你了!”高尘心中暗笑,“也亏得老子和这帮家伙是同学,知道他们两人不对付,否则的话,我可不会这么有信心在十天之内解决于辰的问题呢!”
“稍息——!”
随着体育老师的一声口令,原本身体紧崩的学生们轻松了下来。
实在的,这东临一中,除了那第一类的最好的学生之外,其他的两类学生大都不是省油的灯。
别的不说,就说高尘那初中的一帮子同学吧,高尘自己不去说他,现在的高尘,那就是一个妖物,于成皓也不说他,吃一堑,长一短,不再向以前那般的嚣张了,不过却也是一个刺儿头,而
,在阳光灿烂的外表之下,却是一个极其阴险的货色
被于成皓找人打了之后,他受了一番从来没有受过的皮肉之苦,若是换成高尘的话,便是于成皓道了歉,他也会动手教训这小子的,至少要把他暴揍一顿,以解心中的郁闷之气,但是他不,在于成皓道歉的时候,他是笑着一张肿脸接受的,为此,获得了不少的好评,甚至在事后,对于成皓也很友善,这让高尘十分的惊讶,事有反常必为妖,高尘不相信这齐志能够忍得下这口气,至少,他肯定是忍不下的,而他又一向习惯以他的小心之心度别人的君子之腹。
所以,原本由于嫉妒对方先天条件而对齐志不屑一顾的他,也开始注意起这小子来了,这一注意,倒是让他对齐志这小子的阴狠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
这小子用了二个月的时间泡上了奚凌秀,而这个奚凌秀则是于成皓暗恋对像,少男情怀嘛,谁都会有的,便是这于成皓再混蛋,这心底的深处总是有一处隐秘的天地,这天地里装着的便是奚凌秀,别看于成皓一天到晚的惹事生非,可是在这一方面似乎浅薄的紧,暗恋了人家三年都不敢说一句屁话,一遇到人家就脸红,三年中没有一点的进展,甚至那奚凌秀都不知道,最后,却被齐志钻了个空子。
高尘还记得那一天,当然,他相信于成皓这辈子也忘不了那一天,轮到他们几个值日生打扫包干区的时候,绕过了小松柏,见到了在树后衣冠不整拥吻着的两人时,于成皓那掉落在地的扫帚,眼中那缕绝望的目光还有齐志眼中闪过的那一丝得意至极的笑容。
初恋的梦在这一刻碎了,高尘无法体会他的心情,但是他相信,从那一刻开始,于成皓与齐志的梁子,这辈子
而他,高尘,作为一个局外人,当时并没有想到会有机会和需要利用这两人的关系来达到自己目的的机会。
这堂体育课是练长跑,很累人,一堂课下来,几乎所有人都累了个半死,这虽然是下课了,可是一个个的都没有离开操场,很多人在走了一段距离之后便坐了下来,休息,闲聊!
高尘他们这边歇下来了,王焰那边也歇下来了,隔着两个班的距离,两人对视了一眼,王焰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的瓶子喝了一口,朝着高尘晃了晃,那意思是你要不要喝。
高尘笑了笑,提起手里还满着的矿泉水瓶子,也朝她晃了晃,示意自己还有。
这两个动作写起来,很是无聊,看着也是很无聊,毫无意义,不过两人却乐此不疲,丝毫不在意在别人的面前展现两人的亲密关系。
而这个时候,别人也都见怪不怪了,就算是老师,也不想去管,同学就更不用提了。
高尘在街上为了王焰砍死人的事情,虽然在官面上被压了下去,但是在东临却是已经传开了,毕竟这内容实在是太过惊爆了,一个是市长的儿子,一个是国资委主任的女儿,这上面还带着绑架,杀人,什么官场、男女关系、犯罪行为、人命四者全都牵扯到了,这四个要素,写成一部小说都绰绰有余了,更何况是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情呢?
所以,高尘与王焰的关系不一般,已经变成了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了,当时进一中的时候,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考虑到影响问题,差点把两人编到不同的班去。
自然的,虽然这王焰在女生中算得上是翘楚人物了,可是也没有一个男生敢随便打她的主意,撇开家世的问题不谈,仅仅是当街杀人这样的事情,却也不是其他的什么普通高中生能够承受得了的。
中午十一点十分,学校食堂
累了一个早晨的少男少女们终于可以找一个地方休息一下了。
捶一锤早已经僵直的大腿肌肉,扇一扇已经汗透的衣物,消灭眼前的一顿大餐,当然了,这所谓的大餐只是在累极了之后的感觉,其实不过是一两素的套餐罢了。
“真是的,又是鸡腿,又是青菜,烦死了!”
王焰十分无聊的用手中的勺子敲着银灰色的金属餐盘,嘟着明艳性感的小嘴,“一中真的这么穷吗?每天都吃这些!”
“已经不错了,想想伊拉克的人民吧!”高尘说道,已经把自己餐盘中的鸡腿消灭掉了,随后,手中的勺子又伸到了王焰的餐盘之中,十分熟练了撬了一大块肉下来,几乎是占了那鸡腿的一半,“快吃吧,再不吃的话,就全被我吃你!”
“哼,我看你才是伊拉克的人民呢!”王焰冷哼了一声,“你全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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