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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豪的悠闲人生-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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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说乔风的武功与智谋。
  乔风自幼拜师玄苦大师,修炼少林武功。
  少林武功乃天下武学正宗,少林七十二绝技威震天下。
  以此雄厚资本,配以乔风天生异禀,后又拜中原第一大帮丐帮帮主汪剑通为师,加入丐帮,既得“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等绝顶武功,又得以常年奔波劳碌实战历练。
  武功高深是意料中事。
  但他的武功究竞高到什么境界呢?
  《天龙》中乔风一出场,第十四回“剧饮千杯男儿事”中。
  乔风使出“龙爪手”,一招便将“打架大王”风波恶夺刀点穴,又一招将包不同拿下。
  “北乔峰,南慕容”。
  慕容负的两大干将在他的手下都走不了一招。
  接下来又以“擒龙功”神功令缠斗不休的风波恶大开眼界,心服口服。
  杏子林中,面对叛乱,他处变不惊,于微笑言语中辨明主谋,突然袭击,以倒退两步,行程两丈余,瞬间反手制住叛首。他不会“凌波微步”,自然发挥,却胜似“凌波微步”。
  又于众人不觉察中,暗地用内功令叛首下跪且哑口无言。
  叛首外号“十方秀才”,为人足智多谋,武功高强,面对乔风,武功与智谋毫无用处。
  将乔风这位英雄人物的惊人武功与智谋表现的淋漓尽致。
  聚贤庄一战,少林寺玄难等天下英豪俱是身怀绝技之辈,可是乔风如疯虎、如鬼魅、忽东忽西的乱砍乱杀、狂冲猛击。
  不少高手上前接战,都被他以更快、更猛、更狠、更精的招数杀了。
  他孤身一人连毙数十名好手,当真是威震天下。
  战后,中原群雄恨之切齿,却也是闻之落胆,回思其时庄中大厅上血肉横飞的惨状,兀自心有余悸,不寒而栗。
  浚河边,船舱中,地方狭窄,施展不开手脚,乔风却能大有大斗,小有小打,擒拿手和短打近攻的功夫,在不到一丈见方的船舱中使得灵动之极。
  斗到第七回合,赵钱孙腰间。”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可惜,十年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每一次会面,空气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萦绕。
  怨憎会。
  龙啸云被李寻欢一手赐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关后被打得粉碎。
  像龙啸云这样意图染指江湖统治权的野心家,绝对无法忍受别人的施舍,哪怕这种施舍仅仅出于善意的友情。
  林诗音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却又离不开他。
  爱别离。
  李寻欢佯装放荡疏浪,逼着林诗音另投怀抱,随后就是十年的别离。
  重逢后的李寻欢对她有两种面孔,一种友善亲切,仿佛古井不波,总是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种是尖锐的讥刺,继续扮演无行浪子的角色。林诗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却又见不得他。
  求不得。
  最爱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一个两难选择,对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问题。
  遗憾的是李寻欢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
  他是科举考试的胜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
  他遵守世俗的规矩和准则,由此丧失了与林诗音复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强有力地控制着他的感情,只有通过酒精和雕刻才能发泄一二。
  拒绝爱情成全了李寻欢。
  他成为堕落于红尘中的王子,他的飞刀技艺从未衰退,因为他一定要维护他的秘密与他的骄傲。
  李寻欢绝不热爱漂泊无依的生活,不喜欢逢迎酬酢,在日复一日的孤独里,依靠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的内心淬练得愈加强大。
  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就像一句话,“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这就是浪子的秘密。
  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
  最后的“蛇足”,作者很慷慨地给了李寻欢和孙小红一个美好的结局,林诗音也哀哀地对孙小红说:“你比我更适合他。”
  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顿,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开,希望你脸上能够露出一丝类似笑容的东西。
  当然了,对他的好意,我们很感激。
  如果要推选武侠小说里的荡妇代表,林仙儿当仁不让,舍我其谁。她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床上的路上。
  作者对待爱情的态度消极无力。
  他小说里的男人往往是感情上的被动角色,如楚留香、陆小凤之类的风流浪子,也大多有女孩子主动投怀送抱,他们只要视乎情况,加以选择。
  《多情》里出现的就是两种典型范式:邻家少女对中年男子的出击(孙小红对李寻欢),性感尤物对青涩少年的诱惑(林仙儿对阿飞)。
  这种设计,当然有男权主义的影子在,但是究其根底,是不是也有作家本人自卑的灵魂作祟呢?
  情欲对男人为人处事所产生的影响。
  所以他把荷尔蒙的味道注入作品,直接迈过武侠小说的童真年代,一手提升了武侠小说的成熟维度。
  对这类女人的恐惧,东西方竟然有不约而同的认识。
  一战后,美国硬汉派小说和好莱坞黑色电影充斥着蛇蝎心肠的金发美女,男人若是拜倒在石榴裙下,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绞架。
  而中,国《水浒传》式的江湖传统逻辑更是为人熟悉:能够视美女如粪土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
  初出茅庐的阿飞遇上了林仙儿,这是江湖赐予他最严厉的一次考验。
  他的困境正如浮士德所言:“有两种精神居住在我的心胸,一个要沉溺在迷离的爱欲之中,另一个是猛烈地要离尘凡向崇高的灵的境界飞驰。”
  不是沉沦苦海,就是欲火重生,其间没有第二种选择。
  阿飞最终“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亚于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一般的壮举,完成了从武艺到精神的一次飞跃。
  到了《边城浪子》,已是千帆过尽的阿飞坐在小铺里慢慢吃面,面对傅红雪的快刀,内心完全平静。
  在欲场的决斗里,林仙儿一败涂地。
  她的失败在之前已经埋下了种子,第一次,她想挑拨阿飞与李寻欢的关系:
  在这一瞬间,林仙儿才知道自己错了。
  她本来一直以为自己已完全控制住了阿飞,现在才知道这想法错得多么厉害。
  阿飞的确是爱她的,爱得很深。
  但在一个男人的生命中,却还有很多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
  ……
  阿飞道:“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
  最致命的打击是在第二次,阿飞坦然应承杀死了上官金虹的儿子,林仙儿觉察到自己的心动:
  他随随便便就将这句话说了出来,连眼睛都没有眨,简直就像是完全不知道这句话能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屋子里的少女们都吓呆了。
  就连林仙儿都吓了一跳,在这刹那间,她心里忽然有了种很奇异的情感,竟仿佛有些悲哀,有些怜惜。
  她不知道自己怎会对阿飞有这种感情。
  这很可能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为别人的真情感动。情感迷惑了她的判断,让她走出大俗手,孤注一掷,把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了上官金虹身上。
  上官金虹是什么人?予智予雄,人皆工具,一切为我所用。林仙儿的悲惨结局就此注定。
  ……
  当魅力四射的枭雄们想在江湖建立等级秩序的时候,他们遭到了无政府主义者的强烈抵抗。
  作者笔下的权力角逐者与他们大异其趣。
  快活王、上官金虹、老刀把子等人不屑搞暗地里的腌臜勾当,他们依靠的是自己的强人魅力。
  作者对官场文化毫无兴趣,他关心的始终是张扬着强烈生命力的个人——或正或邪,生要精彩,死要灿烂。
  作者部分写的是童话,世道人心的童话。
  上官金虹摒弃了一切享乐,他办公的地方甚至没有一张椅子,因为他和写作时的海明威一样,随时随地都要站着,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
  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对李寻欢除之而后快?
  在《多情》的个体江湖里,李寻欢只是一个独立于江湖秩序之外的逍遥派,上官金虹完全可以对他不管不顾,追求自己的王图霸业。他刮起了席卷武林的风暴,何必在意一粒尘埃?
  克尔凯郭尔说:“每一种事情都变得非常容易之际,人类就只有一种需要了——需要困难。”
  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况下,还是收他当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计划成功,完全压倒陆小凤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奋力一搏,要让对手力尽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单独与李寻欢决战,甚至手下留情,只为了接一次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在征服了一切,包括权力的时候,他们又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他们不仅要超越他人,还要超越自己,超越恐惧和一切未知的事物。
  这是作者写作的浪漫主义,你可以邪恶,但你不能猥琐。
  你追求权力,但你内心里始终有比权力更重要的东西在。
  若不是如此,你不仅没资格成为大侠,甚至没资格成为大盗。
  传统武侠小说的游戏规则是,主人公战胜仇人之后,马上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当上武林盟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作者的小说呢?
  他多次描写主角胜利后说不出的疲倦和无奈。
  因为他们击败的是值得尊敬的对手,有些对手,在精神境界上甚至比他们更强大。
  有何胜利可言?
  挺住即是一切。
  ……
  每个社会都有阶级。
  划分阶级的标准,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出身,可能是权力,可能是才华,当然也可能是武艺。
  如果把江湖看成现实社会的缩影,那么在竞技场上角逐的武林高手们,相当于如今占据各个行业、争夺资源分配权的大佬。
  福布斯百富排行榜何尝不是商业社会的兵器谱?
  武侠武侠,侠不可缺,武也万万不可缺,否则小说立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它的隐喻价值。
  作者的小说里,兵器和武艺往往是侠客本人气质的投射,使用不同的武器,人品心性可能判然分明。用拳脚者,多是人情练达、左右逢源的快乐侠客,如沈浪、楚留香、陆小凤、卜鹰;用剑者,多是沉迷于武道的武坛艺术家……


第414章

  似乎呦我去,看完本书,脑海中不自觉脑补了画面,类似于,来范蜀黍教你诱拐少女:
  「范蠡本是楚国宛人,为人倜傥,不拘小节,所作所为,往往出人意表,当地人士都叫他『范疯子』。」
  范蠡这厮不羁洒脱、特立独行、风流倜傥的形象跃然于纸上。
  能让羊女阿青和绝色西施一见钟情,想必相貌不俗,许是位美男子。
  他是个有大智大慧的人,行事往往不同于寻常人,疯子般轻狂古怪,极易招惹非议,难怪后来连他府上的人都误会他不务正业,还悄悄向文种打小报告了。
  「一个人有与众不同的行为,凡人必笑他胡闹;他有高明独特的见解,庸人自必骂他糊涂。」
  幸好,还有文种懂他。
  后来范蠡荒唐地整天跟阿青去牧羊时,文种不以为然:「他行事与众不同,原非俗人所能明白。」
  众人皆醉我独醒,幸得一知己。
  范蠡摆摆手,几下就搞定一位妙龄少女,除了自身魅力外,那招数啊,快捷干脆,可谓泡妞界的翘楚啊!
  再看他的招数:察言观色!
  「范蠡走上几步,问道:“姑娘尊姓?”
  那少女道:“你说甚么?”
  范蠡道:“姑娘姓甚么?”
  那少女道:“我叫阿青,你呢?”」
  直接来搭讪!范蠡好样的。
  说话文绉绉了,阿青也就听不懂。
  范蠡聪明机警,懂得立即用口语再问一遍姑娘芳名,并猜到她是不懂礼法的乡下姑娘。
  眼光毒辣。
  然后,范蠡正式开展诱拐大计。
  他叫阿青到他家吃饭去,阿青不允,说要赶羊去吃草。
  于是,他开骗了:“我家有大好的草地,你赶羊去吃,我再赔你十头肥羊。”
  天啊,蜀黍,还以为你家有草原呢——根本就只是个花园,羊群去了没草吃,只好咀嚼各种名花,羊嚼牡丹来着。
  范蠡真像个拐萝莉的怪叔叔,什么让阿青的羊来吃草啦,不吃她的羊啦,下令缝起老白尸体埋葬啦,答应往她家送米送布啦,懂得顺着阿青性格来下套,简直宽厚又体恤。阿青还真上了他的当。
  再下来。
  “众仆役见羊群将花园中的牡丹、芍药、芝兰、玫瑰种种名花异卉大口咬嚼,而范蠡却笑吟吟的瞧着,无不骇异。”
  唉,遇到这样的人,能不倾心么。
  何况是言语幼稚,于世务全然不懂的阿青。
  最后,范蜀黍带着少女青在花园的凉亭中,喝茶吃饼,闲谈半天。
  阴险真阴险。
  根本就是为了套话而已。
  接着,“一连数日,范蠡手执竹棒,和阿青在山野间牧羊唱歌,等候白公公到来。”
  这样的日子,未尝不美好。
  在山上,他还为她讲故事。
  可惜范蜀黍是另有目的。
  他想的是:「为了越国和夷光,跟她去牧羊却又怎地?」
  他从来是为了国家和心爱的女人。
  对阿青,其实没真正摆在心上。
  「阿青坐在他身畔凝神倾听,一双明亮的眼睛,目不转瞬的瞧着他」……啧啧→_→
  这样明显的少女情态,是喜欢了吧。
  女孩子只会带着发光的双眼定晴望她的心上人。
  好了,收获成果吧!
  其实到这里,范蜀黍已经把阿青搞定啦。
  少女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情》。
  阿飞为李寻欢冒充梅花盗,李寻欢为阿飞束手就缚,两人之间的情义纠缠,是《多情》交响乐中最响亮的音符。
  但他们的感情并不是纯粹的友情,反而更像是亦师亦友的父子之情。
  父亲一方面可以为儿子牺牲,另一方面又希望儿子可以沿着他布置好的道路走下去,却不知儿子早在不知不觉间已走出了他的视线范围。
  阿飞后来对李寻欢的痛责,定有着反抗父权般的心理因素存在。
  幸运的是,李寻欢施加给阿飞的影响是绝对正面的。他以自己的温情和坚持,慢慢同化了这个秉持“不成名,只有死”原则的孤傲少年:
  李寻欢道:“你就算将他们全都杀了也没有用,还是没有人会承认你杀了梅花盗,这道理你难道还不明白么?”
  阿飞发亮的眼睛渐渐变成灰色,缓缓道:“不错,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若想成名,最好先明白这道理,否则你就会像我一样,迟早还是要变成梅花盗。”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若想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是么?”
  李寻欢笑道:“一点也不错,只要你肯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你成名了。”
  阿飞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
  这笑容看来是那么潇洒,却又是那么寂寞。
  他微笑着道:“如此看来,我只怕是永远也不会成名的了。”
  这是阿飞在《多情》里最潇洒的瞬间,和他最后甩脱林仙儿的段落不相伯仲。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两人的友情使得《多情》拥有了武侠小说中少见的双线结构,齐头并进,一边是阿飞成熟化的成长故事,一边是李寻欢世俗化的回归故事,时进时退,形成了奇妙的对比。
  武侠小说的文体革命正式掀起,以诗为文,一句一段,长短句交错,字里行间又有内在的逻辑,形成强烈的张力。
  文字之外,古龙在人性的冲突和矛盾中提炼出残酷的诗意,熔冶成文,充沛饱满的感情几乎要溢出书外。
  场景蒙太奇的切换技巧,已经完全成熟。
  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以禅论战探索武学颠峰的同时,阿飞正在绝望的沉沦和堕落。
  一页之中已是两重天地,古龙精确控制着读者的情绪,欲大起时大起,欲大落时大落,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
  存在主义思想的引入、极端人性的刻画、对武学的新定义、兵器谱概念的提出……很难想象,一部小说可以同时取得这么多方面的成就。
  《多情》是动人心弦的悲剧,李寻欢身边虽有一友一女,但他孤星入命的形象,已经印在每一个读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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