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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道通天(明月)-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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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我什么?”叶小曼抬头看着凌威,眼珠明亮,不依不饶地说道:“说啊。”
“没什么。”凌威淡淡一笑,又瞄一眼充满喜气的房间,忽然有点伤感,轻声说道:“我想说你真能干,没想到你娇生惯养,这些粗活你也能做。”
“我才不是娇生惯养呢。”叶小曼争辩着:“我还会绣花,就是绣得不好。”
“真假的,有空绣一个我看看。”凌威不大相信地看着叶小曼。
“你想看我绣什么?〃”叶小曼还是很好强,迎着凌威的目光,眼睛一眨不眨。
“就绣一个大大的红双喜,挂在墙上。”凌威随口说着,又用手在床头的墙上比划了一下,他觉得这个房间的布置就缺少一个大红喜字。
话一出口,凌威忽然心中一惊,感觉到一种莫名的伤感,这种感觉太熟悉,他心中立即感到一阵后悔,转脸望向叶小曼,果然,叶小曼低垂着头,久久不语,身体显得瘦弱不堪。
还有半年的生命,是绝对不会有洞房花烛了,这是一位姑娘家生命中最大的遗憾,她布置的房间带着一种期望,很温馨,但凌威的话却把那一种淡淡的温馨捅破,触及到叶小曼不愿触及的地方,变成一种悲凉。
“对不起。”凌威第一次向叶小曼低头,不是屈服于她的高傲,而是为了一个女孩子的柔弱。
“没关系。”叶小曼抬头笑了笑,眼神平静,站起身:“我们用早点吧,有点饿了,我自己做的,你尝尝。
走出卧室,程怡然已经在一张桌子上摆好早点,很简单,几个煮鸡蛋,一碗豆浆,两碟小菜,唯一显得出手艺的是几块面包,烤得金黄油亮,让人垂涎欲滴。
“太好了。”凌威感到饥肠辘辘,伸手抓过一个面包用力咬了一口,叶小曼发出一阵欢心的微笑,满足有时候来得真是很简单,对于女人来说,做一顿早餐,得到别人夸奖,仅此而已。
凌威把目光投向煮熟的鸡蛋,已经被剥了壳,白嫩光洁,他刚要拿过来咬,忽然想起什么。捡了一个很小的,随手取出一根银针,插在鸡蛋里,向叶小曼招了招手:“过来。”
叶小曼一身邻家少女的打扮,凌威看起来很顺眼,就像见到师小燕一样,随口吩咐。叶小曼选择另一种生活就不希望身边的人把她当总裁,那样很拘谨,想来想去唯有凌威合适,凌威如此说话她倒觉得很合适,按照凌威的吩咐在他身边随便坐下。
“张嘴。”凌威做了个手势,在一位青年面前张嘴好像不太雅,叶小曼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把嘴慢慢张开。
凌威小心翼翼地把插着银针的鸡蛋放进叶小曼的嘴里,脸色忽然凝重起来,低声说道:“含着,过五分钟。”
叶小曼鼓着嘴,瞪着疑惑的眼睛看着凌薇,见凌威的神情不像开玩笑,也就老老实实含着,也不敢乱动,毕竟上面插着银针,要不小心滑到肚子里就麻烦了。
凌威看着墙上一个精美的挂钟,五分钟过后,转脸向着叶小曼示意,叶小曼张开嘴把鸡蛋吐到面前的盘子里,深深喘一口气,大声叫到:“凌威,你想憋死我啊。”
凌威没有回答程怡然和叶小曼的疑惑,伸手缓缓从鸡蛋内取出银针,叶小曼和程怡然同时惊叫了一声,银针竟然变成了黑色。
“有毒。”叶小曼满脸惊骇,银遇到许多毒物会变黑,古代一些富豪和达官贵人害怕别人下毒,会在吃饭前用银筷子逐一尝试。眼前的银针变黑,结果不言而喻,可是鸡蛋是自己亲手煮的,怎么会有毒。她把目光又转向程怡然,程怡然立即摆手:“小姐,我可不知道怎么回事。”
“吃饭吧。”凌威轻松地笑了笑:“这毒不是鸡蛋里的。”
凌威如此一说,叶小曼更加疑惑不解,下意识地向凌威凑近了一点,语气焦急:“你这话什么意思,鸡蛋无毒,难道毒是我嘴里的。”
“不错,确切地说是你肚子里的。”凌威现在可以确认,叶小曼确实是中了最麻烦的蛊毒,刚才做的就是测试蛊毒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
“这可怎么办?”叶小曼有点惶急,这种事放在谁的身上都会难以接受。
“暂时不会对你身体有妨碍。”凌威瞄了一眼叶小曼脖子上的金链,那块玉佩很神奇,但愿能压住蛊毒,让叶小曼度过这一关。
“真是祸不单行,看来我真的要抓紧时间享受一下人生了。”叶小曼忽然抓住桌上的一块面包,用力咬了一口,然后调皮地向凌威和程怡然望了望:“吃啊,愣着干什么。”。
第二百六十四章游戏人生(二十五)蛊毒(14)
信息时代,新闻永远冲在最前锋,建宁早报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天刚蒙蒙亮,各大报摊的头排就出现了它的踪迹。头版吸引眼球的新闻还真不少,第一幅照片是难得一笑的叶小曼,嘴角微翘,眉梢带着少许喜庆,正是和夏侯公子在一起唱歌时那种堪比蒙娜丽莎的微笑,不得不承认记者很专业,留下了一个永恒的瞬间,下面的标题令叶小曼很满意:铭宇集团副总裁叶小曼身体康健,外界有关她重病的消息纯属谣传。文章内容中提到叶小曼告别建宁,准备在国内外同时开展心脏病基金,还呼吁大家配合这种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善举。
第二则消息具有一定喜庆味道:建宁第一家以养生菜为主的大型酒店杏林酒店隆重开业,副市长厉春柳亲自到场祝贺,宾客盈门,这条消息同样配上了图片,比第一幅要小一号,不过依然可以清晰地看出是大酒店剪彩的情形,正中间的厉春柳气色好像不错,面带微笑,旁边是两位中年夫妇,男子脸型方正,浓眉大眼,一副山东大汉的腰板,女子娇小玲珑,秀气文弱,凌威也认识,他们就是到保和堂诊过病的陆明和韩奕丽夫妇,让凌威大为奇怪的是他们两身边站着的小孩,有点瘦弱和胆怯,但眼睛机灵有神,凌威惊讶地刚要叫出声,程怡然已经在一旁指着那个小孩开口:“这小家伙是不是叫小虎,被绑架过。”
凌威不得不佩服程怡然的记忆力,这样点小事她居然能记得清清楚楚,对着她笑了笑:“不错,就是小虎,我刚来建宁他就一直跟在我身边,陆明夫妇没有小孩,对他很喜欢。”
“这小子要平步青云。”程怡然语气肯定,眉梢微微挑了挑。
“何以见得?”凌威不大相信地摇了摇头:“母子两都寄人篱下,哪来的平步青云。”
“看病我不如你,看人绝对不会错。”程怡然白了凌威一眼,充满自信:“如此重大的场合,这对夫妇把一个不相关的小孩带出来,就是有意向媒体透露他们和小虎的关系不一般,如果膝下无子,小虎很可能就要认他们为义父母。”
“有道理。”凌威微微点头,也比较高兴:“这样也好,也算是好人有好报了。”
“保和堂?”凌威话音刚落,程怡然指着报纸下面的一角,大声念道:“昨晚保和堂忽然发生火灾,据有关人员透露,没有什么损失,但老掌柜陈兰河却神秘失踪,警方已经在调查。”
凌威不由得苦笑了一下,这帮记者也真够快的,仅仅几个小时就见报了,不知道那帮带走陈兰河的人看到报纸会怎么想,对陈兰河是否有害?
凌威转脸看着正盯着自己的叶小曼:“叶姑娘,不知你们可不可以帮我调查一下。”
“凭什么帮你。”叶小曼从椅子上站起来,伸了个优雅的懒腰,嘴角带着一股意味深长的微笑:“我和你们保和堂又不是朋友,干嘛费那份闲心,况且我也不想过问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凌威有点习惯叶小曼说话的风格,既然决定不和她计较,也就用不着气恼,用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对她说道:“你是商人,开价吧。”
“从今天起我不做商人了,一个小老百姓而已。”叶小曼有点得意地在客厅旋转了一下,如蝴蝶翻飞,向卧室跑去,房间里传来她清脆的笑声:“这些琐事你和程怡然谈吧,我懒得理会。”
“程姑娘,这件事就拜托你了。”凌威面对程怡然,语气认真诚恳。
“没问题,我马上去安排,尽快给你回音,你照顾好小姐就行。”程怡然语气干净利索,给人一种完全值得信任的感觉。说完话,她顿了一下,目光明亮地看着凌威英俊不失秀气的脸颊,淡淡说道:“难怪小姐选择你做她的个人护理,我以为她是和你较劲,现在看来不是,她的决定永远比我高上一筹。”
“什么意思?”凌威觉得和这些聪明的女人说话有点摸不着头脑,他也不习惯分析女人的举动和言行,程怡然后面的几句话让他如同坠入雾中。
“没什么意思,让小姐开心就行。”程怡然忽然抬手拍了拍凌威的肩膀,有一种对下属鼓励的意思,也有一种难得的信赖,微微一笑,转身向门外大步走去。
程怡然离开得很放心,她到现在才知道叶小曼选择凌威不是任性,凌威的心中都在为他人考虑,或许这是一个医生的习惯,看到的首先是别人的难处和痛苦,这种人在现代拜金主义越来越受到推崇的时候属于有点白痴和不合时宜,但是要想把小姐托付给他是最好的人选,他绝对不会利用叶小曼的声名和财富为自己谋利。不为利所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不过不知他会不会为色所迷。程怡然走到大门口,回头笑了笑,要是好色最好,小姐最后一段时光或许就不会遗憾了。
叶小曼很快就打扮好走了出来,秀发垂肩,淡扫蛾眉,脸颊扑上了一些粉,嘴唇微微涂了一点口红,显得红艳一点,掩盖了身体虚弱特有的苍白,一身轻松的粉红色小西服,一粒扣剪裁得体,撞色袖口潮味十足,没有传统西服的刻板,搭配纯白色镂空花边点缀的短款内裙,休闲大方不失灵动。
轿车是橘红色,小巧别致,价位很低但实用,是一般工薪阶层常用的代步工具,走在马路上显眼的只是颜色,绝对不会有人想到驾车的竟然是一家跨国大公司的副总裁,当然,叶小曼也没把自己当着总裁,一路好奇地东张西望,就像一位初到城里的乡下妹子,不时评论几句。
出了建宁市区向东不远,是一座小山,海拔不高,地势平缓,严格说只能算是一个小土堆,四周风景幽雅,虽然是秋天依旧绿意盎然,这里是一处风景区,在小山顶上有一座很小的寺庙,据说很灵验,节假日烧香的人络绎不绝,不过今天不是节假日,来往的都是一些游人,因为山上还有许多古代遗留的石碑和一些稀奇古怪的建筑。
叶小曼并没有上山的意思,远远地就停了下来,眼前是一块开阔地,长满小草,散布着一些石块但整体看起来很平坦,像一个大草坪。凌威走下车,四处望了望:“叶大小姐,我们到这里干什么?”
小曼指了指面前的开阔地,远处有几位打太极拳的老人,看起来更显空旷。
“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凌威不解地看了看天空,秋高气爽,艳阳高照,几朵云彩洁白如雪,这样的天气适合春游,可是这是个秋天,没有那种气氛。
“你看,风大不大。”叶小曼迎着风张开双臂,秀发飘飘。凌威看了看身后道路旁摇动的树梢:“风很大,小心着凉,这样的风要是在春天放风筝倒是合适。”
“你怎么知道?”叶小曼闪动着大眼诧异地瞪着凌威。
“我知道什么?”凌威愣了愣,旋即醒悟过来,惊讶地说道:“你不会这个时候玩放风筝吧。”
“为什么不可以。”叶小曼笑得有点得意,猛然掀起车子的后备箱,凌威探头一看,里面是一个很大的蝴蝶型风筝,伸手拿出来晃了晃。笑着说道:“你在哪买的风筝,这个季节好像没有。”
“我和程怡然扎的,花了整整四个小时。”叶小曼从车里拿出一顶绿色遮阳帽,随手戴在脑袋上,遮挡有点耀眼的阳光。
凌威把风筝放在地上,仔细打量几眼,风筝乍看起来还可以,但对称性不好,有几处还没有扎紧,不过一位公司的年轻总裁能扎成这样已经不错了。凌威弯下腰,开始整理,叶小曼在一旁一边看一边指指点点:“这里,这里没扎紧,凌威,看不出来你还很在行。”
“我小时候可是放风筝的高手。”凌威一边说一边手脚麻利地把风筝每一道工序检查一下,站起身:“可以了,让它展翅高飞吧。”
“我来。”叶小曼不由分说,拉着风筝的线,一边放长一边向远处跑,凌威大声叫道:“你小心一点,不要剧烈奔跑。”
“知——道—小曼兴奋地叫着。凌威向前走几步,选择一个恰当的位置,双手把风筝高高举起,然后向空中一送,叶小曼快速跑动几步,风很大,不用费多少力气,风筝立即向天空升起,飘飘荡荡。叶小曼一边望着天空一边大声笑着,头上的帽子被风吹落她都无暇顾及,凌威微笑着摇了摇头,紧走几步捡起帽子,然后在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抱着膝盖望着一边放着风筝线一边在草地上游走的叶小曼。
这不是个放风筝的季节,叶小曼显得有点另类,而且是一位大姑娘,笑得像孩子般开心,引起许多路人诧异的目光。凌威却丝毫感觉不到有什么不妥,心中反而升起淡淡的苦涩,叶小曼可能比谁都清楚,放风筝是在春天,然而,能够等到春天吗?荣华富贵甚至不如一只放飞的风筝,要是能治好她的病,那怕延长一点也好,如果有可能,明年春天扎一个大大的风筝,和叶小曼一起放飞。
凌威眉头微皱,开始思索器叶小曼的病情,当务之急先要去掉该死的蛊毒,却不知如何下手。或许应该用大周天针法试试、、、、、
一辆大巴车在附近停下,似乎是在等人,几位小朋友下车呼吸新鲜空气,见到在草地上奔走欢笑的叶小曼和天空的风筝,兴奋地跑过去,围着秀发飞扬的叶小曼大声欢笑着,好一幅温馨的画面。凌威心中暗暗慨叹要是能够永远停留在一瞬间多好。
可惜,时间还是要继续,而且美好的东西往往立即就会被破坏,凌威正在为叶小曼高兴,不远处忽然走过来几位梳着大背头的青年,其中一位走到凌威身边,毫不客气地在凌威腿上踢了一下,大声说道:“小子,那个放风筝的小妞是你什么人?我怎么有点眼熟。”。
第二百六十五章游戏人生(二十六)蛊毒(15)
蓝天白云,风筝高飞,儿童奔跑嬉戏,叶小曼轻灵曼妙地舞动着娇躯,凌威微微有点陶醉,刚刚闭上眼享受一下难得的清宁,腿部被撞了一下,紧接着耳边就响起听起来有点腻味的声音。他缓缓抬起头,说话的是一位鼻子有点大的青年,恶狠狠瞪着眼,见凌威不说话,立即大声嚷道:“你他*妈死人啊,我问你这小妞是不是你女朋友。”
凌威缓缓站起身,打量着眼前的五个人,一样的打扮,青色短打风衣,牛仔裤,运动鞋,几分吊儿郎当的样子,凌威皱了皱眉,淡淡说道:“是又怎么样。”
“你小子艳福不浅。”另一位染着红头发的青年嘿嘿笑着:“这小妞好像在哪见过。”
凌威穿着一身保镖的样子,不过对方几个人并不在乎,有一位直接上前拉了拉凌威的衣服,不屑地说道:“看样子是个跟班,女朋友是胡吹的吧。”
“松手。”凌威抬手把那个人的胳膊挡到一边,不悦地说道:“我们是何种关系关你们什么事。”
“这小子还挺横,让他见见我们城东五虎的厉害。”一位个子高高,似乎是领头的青年挥动着胳膊:“弟兄们先给点颜色,上。”
“住手。”叶小曼忽然跑过来,对着张牙舞爪的几个人大声说道:“再乱动我让你们躺着回去。”
声音清脆明亮,带着一股不容小视的气势,几位青年微微一怔,迅即哈哈大笑起来,领头青年大声说道:“小丫头,说得有模有样,让你认识一下,哥们是拜把子兄弟,我是王开元的表弟。”
“你、、、、”叶小曼扫视一下四周,这时才发现没有带保安,自己现在是个出来游玩的普通人,身边只有凌威,明显处于弱势。她立即做出决定,拉起凌威:“我们走。”
凌威目光扫了一下,不远处有人观望,他不怕事,但是叶小曼是隐藏身份,如果太过引人注目反而不好,他也不想逗留,随着叶小曼转身打算离开,两位青年快速挡在两人面前:“怎么,不和哥们打个招呼就想走吗。”
“你们想干什么?”凌威有点温怒,冷冷注视着几位青年。
“这是你的帽子吗。”大鼻子青年手里拿着叶小曼的帽子,对着凌威邪笑着:“绿色的,是不是在向哥们暗示什么。”
“几位,光天化日不觉得过分吗?”凌威目光变得有点寒冷。
“过份?没有啊。”领头青年满不在乎地撇了撇嘴:“我们只是觉得你女朋友面熟,说几句话而已,我表兄王开元常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没什么要紧。”
青年一再提到王开元,似乎以他为荣,王开元在建宁也确实算一个人物,在夏侯公子的照顾下,黑白两道都行得通,五个人仗着这点关系在城东一带耀武扬威,不过都是做一些小偷小摸,打架斗殴,调戏妇女等有伤大雅的事。有关单位也就睁一眼闭一眼。这些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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