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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男佣-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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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也不会挖,真坑。”
“哼。”魏东岚只是冷哼了声,专注的看着吴成手中的动作,快的让她看不是很清楚,但很简单就是了。
看着别人做简单,到了她的手中,铲子就又不听使唤了。明明用力弄几下就ok了,怎么她弄的满头大汗也挖不了一坑。
“太累了,吴成还是你挖吧,我来种。”
把种子放入土坑里,然后回土,这简单多了吧,没想又被吴成鄙视了!
“你把泥土按的那么严实,种子都不能呼吸透气了,它不了牙的。”
“泥土太松了,一会蚂蚁就把它给搬走了!”
“这种草籽,一坑放三到五粒,长一起才有依靠,成活率才高。”
“……”
看来她这尖子生,也有被人说笨的时候,很简单的事情,她一而再再而三出错,让她这个主人觉得很没面子。
“这好了吧,我手上没有要种的种子了。”
“要浇水了,现在是中午,得多浇一些。”
(本章完)
第66章 十五班的毒瘤
忙完所有活儿,魏东岚热的满头大汗,可她浑然不觉得累,很喜欢再继续干活,期间碰了来福数次,她都没有过敏,让她很吃惊,很不可思议。
“来福,跟我来,我请你吃鸡腿。”
来福无动于衷,对她说的鸡腿无任何兴趣。
“奇怪了,你说的它听得懂,我说的它怎么不理我。”魏东岚不解地问吴成。
“来福不喜欢吃肉。”
“还有狗不爱吃肉啊,那它是爱吃骨头啰?”见人不回答她,接着说,“那我请来福吃骨头啰。”难得有不让她过敏的狗狗,难得来福这么可爱,以后来福也是她的宠物了!
来福还无法啃骨头,也不喜欢骨头,它只喜欢吴成从杜海峰百香园偷来的各种药植物的种子果实,对它而言,那才是大补的东西,肉和骨头都没有营养。
也意味着,吴成要想养大来福,每三个月都得去一趟百香园,并且百香园每个月里都有供他摘的种子果实。而这事很难办到。
拍卖会上,来福只能算一条长相不一般的狗,跟了吴成这几天,几乎改头换面了。毛质光滑油亮,目光有神,行动机灵敏捷,最惊奇的是极富灵性,有时很乖,有时很皮。
“它怎么不吃骨头啊?是搁冰箱里太久了吗?”魏东岚想到了一个可能,来福只盯着吴成手里的种子,有些种子很像坚果,“狗怎么喜欢吃坚果,太奇怪了!对了,我有开心果!”
这人还真把来福当成是松鼠了,一般的坚果来福可不会吃,就好像那些肉,吃了是累赘,不能增强自身能量。
魏东岚不悦地嘟嘟嘴,好不容易遇到这个可爱的不会过敏的小家伙,嘴巴却挑得很,还想用美食来引诱它,让它背叛它主人呢!
“吴成,忙完这些了,就去拖地吧。”
“哦。”
吴成一回到房间就不出来了,吃了点东西,睡觉。这女人刚刚还觉得她有可爱的一面,却想方设法要他干活,要把他当佣人使唤。
前世就算是师父也不让他干杂活家务,在山庄时小厮丫鬟一大堆供他支使,见着他还不全是毕恭毕敬的。
今世沦落到佣人的儿子,那只是暂时的无奈之举,等他武有所成,就是直接当面向魏岷盛问清楚的时候,别再搞那种奇怪的关系,如果不敢认,那他可以带着吴妈离开。你们的门第之见和他无关,也不需要伺候你们父女来讨一口饭吃。
“这吴成太会偷懒了,得想个办法治治他。”魏东岚太无聊了,以前每每一到周末,她会给自己安排的满满的,比如写作业,逛街购物,上网等。这周她居然什么也不想做,哪怕下周三要期中考试,她也没想过要复习。
“吴成,你和我去逛街买衣服吧!”不行,这太无聊了!
“去游乐场。”幼稚!
“去吃饭!”
不管说啥,都没有回复。
在两人忙活的时候吴妈刚好出门了,看到小姐这么关心她的儿子,自然开心,“小姐,你要带吴成出去啊,我帮你喊醒他。”
吴妈有吴成房间的钥匙,打开就能进去。魏东岚也好奇吴成的房间,看看男生的房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不想收拾的非常干净,没见脏衣服脏袜子四处挂,没有满地的垃圾。
其实,这都是吴妈收拾整理的。
“吴妈,吴成不会出去了吧?”这家伙太不靠谱了,身为佣人却不在家随时待命,“他都忙些什么啊?”
“吴妈也不是很清楚,要不我打个电话让他回来。”
“不了,也没什么要紧的事。”说到打电话,魏东岚就想到跟踪,只要你带着手机,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儿子这些天怪怪的,小姐这些也是怪怪的,难道小姐是喜欢上她儿子了吗?很有可能的,老爷这些天对吴成不也是出奇的好么,带吴成去了公司,还亲自帮吴成请假。如果小姐和吴成能成一对,那是多好的事啊!吴妈平时爱贪小便宜,但吴妈不是一个有心计的女佣,所以吴妈能想到仅仅是一些浅层次的后果,根本不曾想过她的宝贝儿子正一步一步掉进这对父女精心策划的阴谋当中。
“哎呀,不管他了,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找他做什么!”自己闲出病了?居然总想着去人家的麻烦!
还有两天就要考试了,十五班的同学一进教室就埋头苦读,专攻自己最弱的那科。比如政史地,语文和英语,除了数学不能拿出来背外,作为一名文科生,这是很普遍的情况。他们是重点班,而能进重点班,是靠拼出来的,不是每个人都像吴成,有如此强硬的后台。以其抱怨命运不公,倒不如多背两个单词!
自己是那样辛苦才能进到这个班级,那吴成凭什么进的?还不是靠关系?进也罢了,还翘课,不懂珍惜,他们都非常支持庞春花赶吴成出这个班级。
有几人心里能平衡?他们起的比鸡早,学的比牛累,挤公交车还听英语朗诵。本该是青春美好年华,绽放的季节,却把青春奉献给了高那个考!
张小千进到教室看到同桌又没来,轻叹了口气,不知该是庆幸还是同情吴成。因为庞春花扬言:这次谁垫底,谁就滚出她的班级!吴成没来的时候,他拿了每一次的倒数第一,吴成来了,那荣耀就归给他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庞春花是在针对吴成,不然以前怎么就没听说过垫底就滚出班级一说?
一个学习不好、懒惰,不守纪律,抹黑班级的学生,庞春花对这一类学生向来就没有好感。且在她的这二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中,这类学生在她看来,那就是一颗毒瘤,不拔掉这颗,是会毁了她的这一班优秀的学生的!
(本章完)
第67章 段考
自从小玉出事,魏东岚就没能睡个安稳觉,几乎每天都是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被噩梦惊醒,接着就再也睡不着了,只能一直眯着眼假睡。要是周末还好,如果需要上课,早上的一二节,精神总提不起来,老犯困,跟不上老师上课的节奏。一两天倒没什么,长久下去,她害怕自己会被折磨的精神崩溃。
原本想把这事告诉爸爸,看他能不能找到办法帮她,每天固定的时间失眠,那是一种病,而且很有可能她也是被什么脏东西跟上了。可这几天爸爸都不在,忙的见不着人影。想问吴成吧,毕竟吴成还算有些见识,可看到他那张臭臭的脸,她还是算了。
“奇怪,我昨晚居然没有做梦惊醒,感觉精力很充沛,浑身都有力气……我昨天有吃了什么药吗?”魏东岚回想昨天的饮食,由于这几天没什么胃口,吃的不多,吃过什么,她记得清清楚楚,当中也不可能有药,“难道与我昨天早上喷的玫瑰香水有关?”在她印象中,玫瑰香水味道极浓,不是她喜欢的那一类香水,她喜欢清新,味道很淡的款式。不曾想昨天试用爸爸给的那瓶香水,味道出奇的妙,亦不显浓烈,还能让人精神大好。
提神,是香水的一大功效,只是这玫瑰香水的效果比其它香水的更为显著罢了,所以昨天早上用的时候魏东岚没有太在意,现在再打开一闻,更是有另一番滋味,让人甘之如饴、爱不释手!
“咦?这是出自百香园的?难道是爸爸从杜老神医那得来的?”魏东岚轻轻喷了两喷,小心翼翼地放好,开心地上学去了。
吴成刚踏进教室的那一秒,全班回头率百分之九十,也仅仅是这一秒,班上同学好奇的时间,他们很快又立即投入紧张的备考之中。其中考试等于是一次统考,属于比较重要的考试,相对于谈论吴成的八卦,还不如好好复习前段时间所学,争取多考两分。
“同桌,你可算是来了!”张小千热情说,“真怕你不来考试啊,那后果很严重的。”
“很严重吗?”
“恩恩,会被开除的!”张小千忙忙点头。
“我今天来是想问你考什么,好让我有些准备。”
“那你是问对人了!”考试的内容和范围他比班上的绝大部分人都要清楚,只要是老师让圈下的范围、内容,甚至是哪个单词,他张小千都做了最详细的记录。
吴成屁股还没坐热,班主任庞春花就匆匆而来。周一周二是复习时间,不安排课程,庞春花来的目的只有一个——
“还有两天就要期中考试了,我希望你们都能认真对待这次考试。因为这次考试不仅仅是考察你们这个学期开学以来所掌握的知识……”庞春花环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吴成身上,凌厉而有杀气!虽然此时此刻的吴成正认真的翻书圈圈画画,但是这只能让庞春花更加反感。
平时不用功,临时抱佛脚的学生就不该在她的班级出现!
“如果这次某位同学在这次考试得了倒数第一,那么麻烦他收拾东西离开我的班级!”
这是大快人心的事啊,至少在很多同学心里的面,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表现的,一片欢呼声就是最好的表达。
瞎眼的也能看出,老班是在针对那个傻子吴成,借机赶吴成出这个班级。
这很好啊,是个伟大的决策。这要放在旧社会,那就是敢于同恶势力做斗争啊。他们当然要支持老班的这个伟大而英明的决定!
于是就有同学举手说:“老班,我们十五班是个讲明主的班级,所以您的这一决策,需要我们举手表决。同学说是不是啊?”
“是!必须滴!”
“举手表决!”
“同意老班的决策的请举手……”
“等等,我们应该联合签名,这才有效!”
举手表决被一同学否定了,然后就来个签名表态,到时有人想赖也赖不掉!
看到自己带的学生如此支持她,庞春花心里是倍感欣慰,把签名状紧紧揣入手中,然后离开了教室。
对此举动,魏东岚没多在意,客观地说,吴成真不该进这个班级。成绩差是硬伤,不守纪律更不应该得到谅解,啥都不会,还不好好学……
不过肯定的是爸爸千方百计弄吴成进来这个班级来,一定有什么她还不知道的原因。
看到同桌如此认真的圈圈画画,张小千都不好意思再开口说什么打击吴成了。下周成绩一出,这同桌注定得没了。希望期末考试的时候,庞春花别再玩这出,不然他也难逃厄运。因为吴成一走,倒数第一的“头衔”又该他戴了。
“吴成,我有办法让你不被开除。”
“什么办法?”
“作弊!”张小千小声道。
“作弊?”吴成大惊呼!
“嘘……”
“别嘘了,我们都听到了,如果你们敢作弊,我们就举报,直接让学校开除你们!”
在重点班,鲜有作弊行为,这行为比翘课更十恶不赦,更不能容忍!
“你们放心,就算你们作弊我也不会作弊!”吴成对不善的同学大声说,“而且我不会是倒数第一的!”
“哟呵,这大话谁不会说?”有名男同学叫嚣,“如果你得了倒数第一,滚出我们的班级的时候,用狗爬的怎么样?”
“你想和我打赌?”
“是的!可敢?”
“好,你输了,以后见着我,要喊我一声爷爷即可,不用你爬了!”
这吴成够嚣张的啊,也不怕输了丢人,或者说他根本就是一个无赖。也不想想,自己是副什么德性,只会做选择题的主,两天的时间,想张小千,无疑是痴人说梦!
因为吴成没来的时候,每次的倒数第一都是张小千拿了,饶是如此张小千也是你这一从那些垃圾班级的家伙能比的,瘦死的骆驼也总比马大。
(本章完)
第68章 厉害了我的哥
除了语文、历史、地理这些科目知识与古代的有那么点交叉,吴成会答外,其它科目,他还就只做了选择题。不一样的是这次吴成倒没有全选c,而是全部选择了a。不管考多少分,只要不拿o蛋,一切都好说,老巫婆也没法弄他出这个班级,除非他自己想离开。
全班没几个人不在等着看吴成的好戏,甚至已经有同学在帮吴成估算分数了。每一科目都有哪些选择题,全部加起来,再除以四,那就是吴成可以拿到的概率分。
张小千很紧张,所以每考完一科试题,他总会在第一时间对他的选择题,看看对了几道,有没有把握过那四分之一的概率。感谢主,他所有的选择题的对的概率过三分之一,就是不算入主观题的分数,过亲爱的同桌的分数也是绰绰有余了!
还好有个垫底的!
魏东岚这几天精神特别好,考的也特别好,除了数学题最后一道答的没把握外,其它的,包括作文在内,她都答的得心应手。再者期中考试的题目是由学校老师统一出的,难度不大,所以她把这次考试只是当成一次普通的测验,不像其他同学看的那么重。
可吴成那家伙呢?估计分数都不到张小千的一半吧?学习的不好也算了,态度还不端正,如何还有脸面留下来?
走吧!走吧!走了也好,看到这种人就心烦。这几天叫他干些家务活,赖死赖活的,死都看不到人影,手残党。考试的三天还可原谅,考完试后,周末两天,又玩失踪,一叫三不应的,这品性,继续留在这个班级,也是白白糟蹋爸爸的‘血汗钱’!
而作为当事人的吴成,却不见丝毫的紧张与担心,整一个没事人似的。有人认为他这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破罐子破摔;也有人认为他这叫脸皮厚,没有羞耻心,连做人的最基本的自尊丧失了,故才这般淡定;还有人认识,吴成已经有了辍学的打算,这次只不过借老班之手,名正言顺辍学。
几天前,或许吴成留下来的唯一目的是想见到蓝菁菁,现在吴成又多了一个目的——他真心滴想学到知识,这个时代的知识比农耕文明进步的可非一点点。要想在这个时代活着,或许不难,但以后可能遇到的难题甚至是危险,恐怕还要借助这个时代的文明。所以吴成不仅要留下来,还要考大学,学更多的东西……
“同学真是给老师长脸了,这次咱们班的语文成绩平均分为121分,其它班五分。其中14o分以上有1o名同学,最高分149分,作文满分有两位同学。”
高手在民间啊!
听了语文老师的这番话,十五班的同学几乎都挺直了腰,总分一百五十分的语文考一百多分不难,但考一百二十分以上,可就不那么容易了,因为语文主观题太多,最难的为文言文,最不具确定性的是作文题。这两大题合起来占据了语文的半壁江山,也是语文最难啃的部分。听到有两人作文得了满分,自然引人注目!
“两篇满分作文,一篇主题突出,观点新颖,文笔精练,无可挑剔,出自咱们的小才女之手,老师在这也不多做介绍了,同学们已经很熟悉了。”
“另一篇颇具争议,经全校语文组的老师以及国学大师的意见,打了个满分!”语文老师激动地环视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某角落,“因为这是一篇一千字的繁体字文言文作文!”
一千字的繁体字文言文?
谁写的?要逆天了吗?
尽管是市二中的重点班,可没几人在做古文赏析时不是靠蒙的,就算懂,也不全懂,用古文写作文,那是火星撞地球,根本不可能生的事情!
“你们是不是不相信?起初老师看到这作文时,也是不信,以为这是抄袭的哪篇古文,并立即上网检索,上图书馆查阅资料,都没有找到相关的文章。也许你们还会有其它疑问,这篇古文写的压根儿就没有水准。”
“老师,您就别卖关子了!这篇作文是谁写的?快传下来给我们鉴赏鉴赏吧!”
“别急,会传阅的,而现在,老师要请一位同学念念这篇满分文言文作文!掌声有请咱们班新来的吴成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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