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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刑官-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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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陆锦屏明白了,原来李平媳妇用半车的柴火堆在尸体上焚烧。难怪尸体烧得如此彻底,连骨头都烧烂了。

李平媳妇接着说:“我到家院子的时候,发现那山火已经把半个天空都照亮了,我心怦怦乱跳,幸亏夫君和母亲孩子都还没回来。我就用清水把地窖的血迹都冲洗掉了。等我夫君他们回来之后,我告诉她们说我妹妹跟我说了她跟一个商人回突厥去了,让我们不用牵挂。又说那半车的柴火有人买去烧炭去了。事情就是这样。”

李平听到这里,早已经瘫软跌坐在地上。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跟小姨妹私通,结果却是那样的凄惨。姐妹反目,一个命丧黄泉,一个锒铛入狱。

…………

押解李平媳妇返回同州城的路上,熊捕头忍不住问陆锦屏说:“爵爷,那耳环是怎么回事?我记得我们在现场并没有发现耳环呀。”

陆锦屏说:“我从她卧室梳妆台上拿的。我看到了梳妆台上盒子里有好几对外形差不多的耳环,刚才进来的时候。我也见到她耳朵上戴着类似的耳环,我便猜想这东西应该是她喜欢的,肯定经常戴。于是我就取了其中的一只,告诉她说死者捏在手里的,其实我只不过讹了她一道。”

熊捕头恍然大悟。说:“爵爷真是高明,这一招正点到他的死穴上,不过她要想起来那晚上戴的不是爵爷拿的这耳环,那不是露馅了吗?”

“应该不会的。”陆锦屏很自信笑了笑说,“杀人,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一件破了天的大事,会对人的整个心灵造成巨大震撼。一段时间整个人的心思都会陷入这件事之中,会把其他的事情不自觉的遗忘掉,这种杀人对心灵的巨大冲击,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所以,亲身经历了杀人事件的人,经常会产生错觉,比如会夸大对方的身高、体重、相貌、声音等等,这种情况很常见。对于戴了哪只耳环这样的细节,在经历这样的事情之后,往往想不起来了。”

熊捕头连连点头:“原来是这样,难怪爵爷刚才胸有成竹的样子,原来早已料到她想不起来。因为经历了杀人这恐怖的事情,又是杀自己的亲妹妹,又是狂怒之下,所以,很可能会忘掉戴了什么耳环这样的事,爵爷真是高明,跟着爵爷破案,真是长见识。”熊捕头一叠声地夸赞,又说:“还有一件事我一直不明白,爵爷能否指点?”

“什么事?”陆锦屏微笑问

“爵爷为什么能够准确地断定是这李平的妻子实施了这桩谋杀案,又是杀死了他的亲妹妹呢?这些是怎么看出来的?”

陆锦屏笑而不答。

陆锦屏得出这个结论当然来源于对匕首刀柄第三层缠绕的残缺绳子所做的dna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缠绕红绳上提取的dna物质与死者牙齿检验的dna分型结果的rp值超过99%;这就是说,匕首的主人跟死者之间具有同胞血缘关系!

得出这个结果之后,陆锦屏立刻想到先前调查的时候李平的媳妇有一个亲妹妹,案发前跟一个突厥商人返回突厥去了,他立刻得出结论,李平媳妇的妹妹就是他要寻找的那个美貌水性杨花的女人,正是她路上遇到吐蕃洛窝商人之后两人苟合,偷走了他的随身携带的匕首。当然她想不到这匕首会成为杀死她自己的凶器。正因为dna检测结果证明断定凶手与被害人之间是同胞姐妹关系。于是,陆锦屏断定李平的夫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当然,能够检测准确检测出匕首刀柄第三层的dna物质,这个有一定的侥幸,因为她妹妹也就是死者,偷盗这柄匕首之后,将原先的绳索换成了细的。在换的过程中,有可能已经留下了dna物质,过手的东西粘附得到的汗渍携带的皮肤细胞一般很少量,而李平媳妇因为此前一直手持着匕首在威胁妹妹,让她赶紧回吐蕃不要破坏她的家庭。因为情绪激动,所以出了不少汗。携带的可供检测dna的皮肤细胞就多得多。并且,匕首威胁的时候,手掌虎口与缠绕的绳索摩擦,留下了比较多的皮肤细胞,所以只检测出了姐姐也就是李平媳妇的dna,最终一举锁定了凶手。

当然这一切陆锦屏是不可能告诉熊捕头的,也没办法解释。

当他们回到衙门的时候,看见江捕头和姚捕头紧张而兴奋的等在门口,是先前赶回来的捕快告诉他陆爵爷随后就来。所以两人等在这里。

看见陆锦屏,两人赶紧上前,说:“爵爷,我们有重大发现,那个突厥人李平的媳妇的妹妹也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跟不少男人都有染。是不是查一下这个女人呢?”

陆锦屏和熊捕头相视一笑。

熊捕头拍了拍江捕头的肩膀,说:“你们的消息来晚了,爵爷已经把这件案子破了。没错,被害人就是你们准备查的那李平媳妇的妹妹。而杀死她的真凶,就是她的姐姐,两人为情所困,才发生了手足相残这样的悲剧。”

陆锦屏走进衙门,便看见花厅方向背着手站着的云子,满脸严霜。小嘴噘得老高。这才想起她一直在这里等自己,不由得满是歉意。

陆锦屏快步过去,躬身一礼,赔笑道:“实在抱歉,有紧急公务。刚忙完。”

云子还是板着脸:“什么公务非要挑今天?都说好了的今天要出去玩的,这都去了大半天了,还玩什么?”

陆锦屏破了案子心情高兴,说:“就是上次让你帮忙查那匕首的案子,已经破了,真正的凶手抓到了。”

云子一听,原来是去抓凶手去了,脸上顿时云开雾散,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说:“那很好啊,恭喜你又破了一件大案。”

“谢谢,咱们是今天去还是改天?”

“当然是今天去,我这人是个急性子,可没耐心再等下一个休息日。不过,你今天耽误了半天,尽管是公事,耽误的时间必须补回来,所以,今天晚上我们要玩到夜半才能回来!”

陆锦屏笑了笑说:“行啊,今晚上一夜不睡都没问题。”

云子立刻兴高采烈抚掌笑道:“好啊,这可是你说的,那我们就玩到明天天亮,看了日出,再直接到衙门来上衙,如何?”

陆锦屏道:“当然是舍命陪君子,你今天在这等了我半天,我花陪你玩到天亮也是应当的。再说了这个案子如果不是你帮忙,说出来这匕首的来历,这个案子只怕现在还破不了呢。作为回报,也是应该的,”

云子更是颇有几分得意的,歪着头瞧着他:“那好,咱们这就出发吧,吃的和水我都已经准备了,你什么都不需要带。”

陆锦屏点头答应,看了看手里提着的法医勘察箱,说:“可是这东西,我得送回家去。”

“那不行,你回去,你那丫头就知道了,铁定要跟着来,你就把箱子放倒衙门里面吧,难道有什么宝贝怕别人偷了不成?”

陆锦屏心中暗道,这还真是宝贝,这可是自己在唐朝吃饭的家伙,放在签押房里,古代铜锁太不靠谱,手一拧就开,连钥匙都不用,这玩意儿要是被人偷了那可就惨了。于是想了想,对云子说:“那就带走吧。放在马鞍上也就是了。”

云子点头,上前帮忙,帮他把用布包裹的勘察箱绑在了马背上,然后两人各自翻身上马,往衙门外走去。

到门口的时候,陆锦屏想了想,还是告诉门房说,如果自己的丫鬟叶青青来找,就告诉她自己有紧急公务出去办,明天上午会直接到衙门上衙的,让她不用担心。

随后,云子两人策马出了衙门,径直朝着北城飞驰而去。

出到城外,陆锦屏问云子说:“咱们去哪?你有目标吗?”

云子道:“我已经想好了,这次咱们去北边云崖山,那有一个山口很高,在山口那儿把马拴在树上,我们再爬到山顶。便可以看到整个同州城,还有四周的山峦,非常漂亮。好不好?”

陆锦屏皱了皱眉,说:“去云崖山对的路非常险峻,骑马上去弄不好会有危险,我操纵马的技术可不行,一旦马受惊,那要麻烦。”

云子扑哧一声笑了说:“有什么担心的,有我在呀,我会把你的马拴在我的马后面,你不用担心的。如果你还害怕,那跟我骑同一匹马吧,把你的马拴在我的马后面就是了。在我们吐蕃,一望无际的辽阔大草原,逛得多了也没啥意思,所以,我特别想去这种险要的地方,就好比华山那样的。”

“那也行,你定了,当然就按照你的来,咱们走吧。”

两人策马扬鞭,朝着北边的云崖山飞驰而去。快马扬鞭跑了足足两个时辰这才来到了山脚下。

到山脚下的时候已经将近黄昏,可是看不到太阳。因为整个天都是阴霾,陆锦屏抬头瞧了瞧,不由有些担心,说:“看样子好像要下雪。”

云子喜道:“那正好啊,雪中登云崖山那才好玩呢,下着大雪,我们俩爬到山顶,雪过天晴,看四周的山峦全都是白雪皑皑,那才壮观,就跟我们吐蕃一样,好像回到家乡。”

陆锦屏点头说:“那倒也是,山舞银蛇,原驰蜡象,这种风光,倒也不是随便能看到的,必须要经过一番艰辛。”

云子歪着头瞧着他说:“看不出来,你这位爵爷还能出口成诗,‘山舞银蛇,原驰蜡象’非常形象啊!我原以为你只是破案了得,医术高明,想不到还能够吟诗作赋,当真是才高八斗。佩服佩服!”

陆锦屏虽然脸皮够厚,但是抄袭毛老人家的诗被人当做自己,还得到美女夸奖,他还是有感到有些脸红,刚才只不过是随口一说,可没有真心要偷袭抄袭毛老人家的诗作的意思,便马上转开话题说:“我们赶紧上山吧,在下雪之前通过到达山崖口,然后找地方躲避风雪,等风雪过去,就开始爬山,估计爬到半夜,也就能到山顶了。咱们在山顶找个背风的地方挨到天亮就能看日出,看了日出我们就该下山赶回去了。”(未完待续……)

ps:明天出差开会,一直到月底,肯定没多少时间码字,所以更新字数可能会受到影响,不一定能保持每天五千的更新,但不会断更的。很抱歉。请多多支持。

第112章敲山震虎

云子说:“没错,咱们得赶紧走,如果来了暴风雪,山崖上可是危险。

于是两人策马沿着山路往山上走,这山基本上都是岩石组成,只有一条路。山路很窄,只能行走一辆马车,而且还很陡峭。

马在这么陡峭的山路上盘旋而上,他山路外侧便是陡峭的悬崖峭壁,马蹄踩踏石子飞溅而出,落下悬崖去,老半天才能听到回响,可见很高,探头看看都让人眩晕。陆锦屏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担心的,这要摔下去,只怕是尸骨无存。

他们走了一段路之后,暴风雪越来越近,风也越来越大,他骑在马上吹得有些摇晃,胯下的马不停嘶鸣,四蹄踩踏山路,哒哒作响,狂风里那马乱晃脑袋,还不时后退。

云子一看,说道:“这风越来越大,你操纵马的技术不行,马好像不大听你的话。要不,你过来我们俩骑一匹马,把你的马拴在我的马鞍后面就行了,它会跟着走的。”

陆锦屏正担心山风越来越大,胯下骏马似乎不大受他的控制,听云子这么说,正合他的意,赶紧下马,把马缰绳拴在了云子的马鞍后面,然后翻身上马,坐在了云子的身后。

陆锦屏的手一时不知道该放在哪,只能放在自己大腿上。云子扭头瞧了他一眼,吃吃一笑,也不说话,一抖缰绳,叫了一声“驾!”,那马便往上猛地一冲。陆锦屏身子一晃,差点摔下马去,赶紧一把抱住了云子的小蛮腰。

云子扑哧一声笑了。说:“我还以为你不用扶我呢,赶紧抱紧了,我们得加快速度,你看天黑压压的朝这边过来,估计是暴风雪。一旦把路迷住,咱们可就麻烦了。得赶在暴雪之前到达山口,然后找个背风的地方躲避。”

陆锦屏抱着她的小蛮腰。顺着云子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遮天盖地的浓黑的暴风雪正在朝这边迅速扑了过来。顿时也有些慌了,说:“快快,暴风雪不得了,搞不好要连人带马一起吹到山崖下去的。”

云子身在大漠之中。经历过不少暴风雪,当然知道厉害,不需要陆锦屏提醒,一夹马肚子,一提马缰绳,叫了一声“驾!”,胯下骏马四蹄翻飞,一路小跑,沿着山崖往上攀登。

因为马奔跑得比较快。狂风大作,陆锦屏又没有武功,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紧紧抱着云子的小蛮腰。云子身有武功,坐得很稳,云子的腰柔软而富有弹性,抱在怀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特别是随着马的颠簸,他搂住云子身子的手臂不时碰到云子高耸的双峰底部。用手背便能测量到那两座圆润山峰的确非常的硕大。

当他们接近山口的时候,暴风雪已经将他们笼罩。很快便看不见山路了,云子很焦急,他也只能勒马停下,对陆锦屏说:“怎么办?”

陆锦屏道:“现在看不清路,骑着马走太危险,牵着马步行安全一些。”

云子点头说:“行!这里我以前来过,记得好象过了山口往前一段路,一块平地处有一户人家,那围墙是土夯的,一人高。里面有几间屋子。我们去那躲避风雪。等到暴风雪过去,我们再爬山,要不然,在暴风雪中爬山太危险了。”

于是两人翻身下马,各自牵着自己的马并肩手挽着手,沿着山路往上步行上山。

暴风雪越来越大,吹得人摇摇晃晃行走都困难。云子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挽着他的手臂,眯着眼睛找路,说:“坚持,马上就到了,我已经看见那个宅院的矮墙了,快走!”

他们终于来到了这云崖山上唯一的一处房屋前,云子上前拍门并高声叫道:“主人家,开开门,我们是路过的人,遇到暴风雪,借你们这避避风雪,我们会给你钱的,快开门啊!”

叫了片刻,院门吱呀一声拉开,只见门口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穿着粗布短衫的男人,打量了一下两人说:“快进来吧!”

两人赶紧牵马走了进去,然后那男人赶紧把院门关上,指了指屋角几根拴马的桩子,说:“这里没有马厩,把马拴在那里就行了。”

陆锦屏牵马过去,看见哪里已经停着一辆马车,便把马拴好,提了法医物证勘察箱,云子拿了吃食袋子,两人这才跟着那男人推门进了正屋。

推门进去,陆锦屏和云子都吃了一惊,只见屋里已经有两个人,正围着火炉坐着。左侧是一个大胖子,绫罗绸缎,穿得很臃肿,看样子是位土财主。想必门外那辆马车就是他的。他旁边坐着一个干瘦的中年人,手里抱着一本厚厚的账本。领他们进来的那男人坐在一辆独轮车旁,独轮车两边捆着两个大袋子,看样子是个推车拉货的脚夫。

陆锦屏忙抱拳拱手说:“不知道哪位是主人家?我们路过,想借贵处避避风雪。”

那脚夫笑呵呵说:“我们跟你一样,也是来这儿避风雪的,主人家是个老婆婆,在厨房里面烧水呢,老人家挺热情的,你们赶紧坐下烤火吧。这鬼老天,突然来了这么一场暴风雪,幸亏有这屋子躲避风雪的,不然,指不定就被暴风雪吹到山崖下摔死了。”

自打云子他们一进门,那土财主就一直色迷迷盯着云子丰满硕大的双峰瞧,云子很不自在,目光如电瞪了他一眼,土财主这才赶紧低着头不敢看她。

云子又重重哼了一声,对陆锦屏道:“我进去帮忙!”

她快步来到厨房,果然看见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妇正在厨房里烧水,便热情的上前招呼说:“老人家,我们是路过的。借你这里躲躲风雪。我来帮你!”

老夫人眯着昏花的老眼,瞧了瞧云子,咧嘴一笑。一口牙大半都掉光了,只剩稀稀落落的几颗,看着让人同情。

大堂里,陆锦屏跟那三人寒暄,便知道那胖胖的穿着绫罗绸缎的大胖子是个小地主,那干瘦的拿着账本的中年人是他的管家,两人也是路过这里。遇到暴风雪,所以在这里躲避。

陆锦屏当然没有说自己的身份。只说出来游山玩水,遇到这场风暴。

正说话的时候,又听到外面嘭嘭有人敲门,那脚夫主动出去开门。很快又进来了两个人。一个背上背着个大包裹,穿着短衫,进来之后满脸堆笑团团作揖。介绍才得知是一个走亲戚的农夫。另一个挑着一个担子,里面装满了各种小杂货,原来是个走村串寨的货郎。

正相互叙话,这时,云子和老妇已经把热水烧好,用茶壶提了出来,又拿出几个土碗挨个给几个人倒茶。

在这风雪天有一碗热茶喝。那当真是一种享受。外面呜呜的风声,吹得让人感觉到心惊肉跳。

一碗茶才喝了半碗,又听到有人踢门。咣咣的。

还是那脚夫热心肠,赶紧出门去开门。片刻,进来了一男一女,那女的长得颇有几分姿色,穿着一件大红襦裙,腰肢很是纤细。进来之后,一双桃花眼把屋里的几个男人都扫了一遍。秋波频送,顿时,几个男人眼睛都直了。

只不过,当他们看见跟在少妇旁边的那位健硕的壮汉,而且腰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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