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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3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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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日磾也单膝跪倒抱拳用字正腔圆的汉话道:“奴囚金日磾高攀了。”
  云琅笑道:“交友一事先放在一边,御马一事如何解决?”
  金日磾笑道:“小事一桩,万事包在金日磾身上。”
  云琅摇头道:“陛下为人耿介,没有正当理由,不会饶过你的。”
  金日磾张嘴笑道:“奴囚身子一向粗壮,挨几鞭子不算什么,区区痛楚哪里比得上今日结交的朋友!”


第一二三章 云琅论马
  金日磾笑的灿烂,云琅却很想在这家伙高高的鼻梁上来一拳。
  不过呢,能把云琅丢出去的锅重新丢回来,而且还显得自己特别仗义,有担当的人,云琅在大汉也就见过金日磾一个人而已。
  想想都发愁啊,刘彻麾下都是些什么人啊,没一个实诚的,他想要利用这群伪君子固守天下,开疆拓土不是一般的难。
  霍光在一边也笑的灿烂。
  这孩子只要开始笑,总能给人一种敦厚的印象,尤其是两道短粗的蚕眉,笑起来就像在动。
  老虎弄死御马这件事,是一定需要师傅亲自出面跟皇帝解释的,凡是跟皇帝有关联的事情,出面的必定是家主,否则就是大不敬。
  霍光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师傅喊他出来就是要让他看看金日磾这个人的,不是让他来解决问题的。
  “某家自己闯的祸,岂能让你一个小辈去担当,既然跟霍光结为好友,那就该相互砥砺、同进退、共成长期盼日后能有所成,早日为我大汉效力,为陛下分忧。天色不早了,就留在云氏用饭,呵呵,我云氏没别的长处,就是饭食总是比别处强一些。霍光,好好地招待你的好友,为师走一遭长门宫,老虎犯了错,我这个当主人的可逃不了。”
  云琅就像一个敦厚的长者,笑呵呵的三两句话就把事情定了性子,同时也安抚了有些不安的金日磾。
  他一介奴囚,虽然揭发韩嫣有功,被封为养马中郎,身份依旧上不了台面,如果他真的跑去跟皇帝说,是他疏忽大意之下弄死了御马,如果恰好死掉的这匹御马是刘彻最喜欢的那匹,等待他的绝对不是几鞭子,而是掉脑袋。
  将空间留给了霍光跟金日磾,云琅挥着袖子就离开了,满脑子想的是如何能让皇帝不要发怒,至于霍光与金日磾之间的友情会结出什么样的恶果,他还顾不上考虑。
  “君侯果然如外人所言一般,一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霍兄能在君侯门下受教,实在是羡煞旁人。”
  金日磾见云琅没有为难他的意思,松了一口气,就把一连串的马屁送了上来。
  霍光笑道:“家师年纪轻轻就有大汉四豪杰之称,岂能是空穴来风。金兄日后应当常来云氏,且不说云氏藏书乃是天下之冠,若能得我恩师指点一二,也将受用不尽。今日且不说别的,先让金兄见识一下我大汉美食,吃过之后,光不虞金兄不来云氏……哈哈哈。”
  霍光想用云氏美食来打头阵,好拴住金日磾这个没吃过好东西的可怜匈奴人,然后再用别的法子慢慢打开他的心扉,最终让自己成为他心中不可或缺的好友。
  同样的,云琅想要对付刘彻,自然也只能用美食,否则,以前几日刘彻对自己不好的观感来揣摩,被撵出去的概率要远远大于接见的概率。
  刘彻最喜欢吃羊,而且最喜欢吃羊舌头,天知道他怎么会有这样的食物习惯。
  不过羊舌头确实是一道美味,云琅今天不准备做刘彻喜欢的羊舌羹,而是准备制作椒盐羊舌头。
  食物准备了九样,云琅提着两只硕大的食盒在前边走,平遮带着四个仆役用大车拉着御马在后面跟随。
  进了长门宫,大长秋接过食盒送去验毒,云琅就在宫娥的带领下走进了长门宫大殿。
  进门就看到刘彻那双充满讥诮气息的眼睛,阿娇则抱着背后有一个硕大蝴蝶结的蓝田。
  “知道送吃食过来,孝心还是有的,今天都带来了些什么菜式?可有新的?”
  阿娇见皇帝不理睬云琅,就笑着问道。
  云琅施礼道:“今日特意为陛下烹调了一道椒盐羊舌,其余的都是旧有的菜肴,大多是一些驱寒除湿,健脾开胃的菜式,最适合陛下在冬日享用。”
  刘彻冷笑一声,阿娇惊奇的道:“怎么,吃食也有药物能达到的效果?”
  云琅笑道:“贵人有所不知,自古以来医家便有药食同源,药食互补的说法。既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以药用,药借食力,食助药威,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比如微臣今日送来的这道人参鸡汤,最适合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食用,食用之后全身微微发烫,最是受用,哪怕是蓝田公主这样的小人儿,也能受用。”
  阿娇转头对皇帝道:“这道菜式臣妾用过,确实如云琅所说,陛下身子泛寒,不妨用一些。”
  刘彻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云琅的吹嘘。
  云琅送来的饭菜已经验毒完毕,被宫娥们装在盘子里一一送了上来。
  阿娇看了一眼大长秋,大长秋微不可察的点点头,表示无毒。
  刘彻冷哼一声道:“他还没有毒死朕的心思,毒死了朕,他上哪里去找一个新的好哄骗的皇帝。”
  刘彻一开口就是诛心之语,云琅不敢怠慢,这时候把脑袋搁在地板上一言不发最为妥当。
  其实说起来,大汉朝比刘彻好哄骗的皇帝太多了……而他是最难以哄骗的一个。
  如果真的可以毒死皇帝而不犯罪,哪怕大长秋用银针把每一粒米都戳一遍,云琅也有无数种法子毒死皇帝。
  刘彻吃东西向来风卷残云,没有任何皇家高贵的气象,倒是阿娇吃的慢条斯理的,充满了美感。
  刘彻吃完了东西,瞅着吃的香甜的蓝田丢下筷子长叹一声道:“可怜朕的一匹宝马,居然只值一顿餐饭。”
  阿娇轻笑道:“您的马监里有宝马三百余匹,您往日里又骑过几匹?妾身听闻,有些宝马即便在旷野中也敢与猛虎争锋,能被云氏那头大布偶一般的老虎活活吓死,也算不得什么宝马,废物一个,死了也就死了,给我女儿换一顿美食吃,也不亏。”
  因为是云琅这个晚辈,阿娇并没有如同以往一样在刘彻面前表现出该有的温良谦恭之态,而是用了家常说话的态度。
  刘彻笑道:“哪怕是一头驴子,那也是朕的驴子,云氏的老虎吓死了朕的驴子,他就该赔,你说是不是啊?”
  云琅看见刘彻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可怜的公孙敖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叹口气道:“陛下有命,微臣焉敢不从。”
  刘彻对云琅的回答很满意,咳嗽一声道:“既然如此,你素来有博闻广记之能,就给朕说说这天下最好的战马出自哪里?”
  云琅立刻回答道:“以微臣之见,最好的战马当属匈奴马,没有例外。”
  云琅的回答完全出乎刘彻的预料之外,他按下心头的不满,耐着性子问道:“说说道理。”
  云琅道:“如果论一两匹战马的高低,比匈奴好的马种不知有多少,然而,就战马而论,微臣以为匈奴马为天下第一。
  一两匹宝马对陛下来说不过是玩物而已,放置于皇家园林之内,观其奔跑之态以为乐事。
  然,微臣以为,陛下需要的不是一两匹盖世宝马,需要的是成千上万匹战马。
  匈奴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然而,匈奴马在风霜雪雨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北海的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经过调驯的匈奴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
  而匈奴马更有一个别的战马所不能比拟的优点,那就是母马哺乳期长,只要不断地采奶,哺乳期还会延长一些,而马奶更是战士最优良的军粮来源。
  微臣在北地曾经听说有匈奴人仅仅依靠两匹战马的马奶,就无军粮狂奔两千里。
  如此良马,正是陛下所需的宝马,余者,不足与论。”


第一二四章 云氏马经
  刘彻非常的喜欢战马,也非常的重视战马。
  他熟读《马经》,只要有空闲,就以辨马,相马,赛马为乐,以至于长安赛马之风颇盛,是唯一能与角斗抗衡的大众娱乐活动。
  羡慕周天子穆王率领七萃之士,驾上赤骥、盗骊、白义、逾轮、山子、渠黄、骅骝、绿耳等骏马,由造父赶车,伯夭作向导,从宗周出发,越过漳水,经周原……不远千万里抵达昆仑山,与西王母相会于瑶池仙境……
  因此刘彻喜欢宝马喜欢的近乎于变态!
  云琅当然知道刘彻喜欢的是乌孙马,以后欢会更加喜欢大宛汗血马……
  可是呢,让云氏赔他乌孙马,还是大宛马?
  不管是哪一种,都会让云氏倾家荡产的。
  因此,天底下最好的战马必须是便宜的匈奴马,也只能是匈奴马。
  至于什么乌孙马,西极马,汗血马之类的怪物刘彻就不要想了,至少目前不要想,大家都忙着种地调教匈奴人呢,谁有功夫不远万里走一遭乌孙。
  如今的大汉,从金城(兰州)到河西乃至盐泽变成了一片无人区,李蔡,桑弘羊正努力欺骗勋贵们带着家将,部曲,奴仆去那一带垦荒,如归乌孙人要是敬献了乌孙马之后,刘彻脑子一热要这些人迁回来怎么办?
  如今的大汉,可不是史书上的大汉人口那么少,经过几年不懈的迁徙野人回田,大汉人口不但没有任何减少的迹象,反而多出来了两成多。
  如果再休养生息几年,趁着各路大军全部回到了家中,正好努力的鼓励生育,十几年过后大汉的人口还会有一个新的高峰。
  到时候,土地必然不够用,不用李蔡跟桑弘羊哄骗,他们自己就会去极边之地开垦荒地。
  云琅从来都认为,敦煌以南,长城以南,最好不要有异族人大规模的居住。
  当然,奴隶除外。
  “朕听闻乌孙马冠绝天山,云卿以为如何?”
  云琅摇摇头,站起身来到那副巨大的地图边上,指着西域道:“算不得好,乌孙马相比大汉的战马或许有长处,却比不得大宛马,微臣还听说有一种骏马名曰汗血马,奔驰之后会渗出胭脂色的汗水,有万里绝尘之名。
  如果陛下有心,可以继续西行,来到一个叫做安息的国度,这个国度盛产一种名叫波斯马,这是一种气质极为高贵,体态极为优雅的美丽的马,一度被当地人称之为沙漠彩虹。
  如果陛下还不满意,可以继续向西,来到一个叫做顿河的地方,这地方盛产一种猛兽一般的巨型马,名曰——顿河马,这种马每一匹都身高丈二,重达两千余斤。
  如果陛下还不满意,可以折道向南,来到一片炎热的大地上,这里的人皮肤黝黑,奔跑如风,至今还有吃人的恶习。
  不过呢,这里盛产一种马叫做河马……嘴巴张开足足有三尺,即便是黑人常用的独木舟,也可一口而断!
  悍勇绝伦……”
  “滚出去!”
  刘彻开始听得极为认真,只是,这样的状态仅仅延续了片刻,就勃然大怒。
  他不是傻子,听得出云琅口中的讥讽之意。
  云琅并没有滚出去,而是认真的拱手道:“陛下需要的是可以平天下,让四夷来朝的骏马。
  至于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战马,陛下就忘记了吧。
  您还记得公孙敖将军发誓要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吗?那种果子,只适合南方之地,离开当地的泥土,就极难存活,即便是侥幸活过来了,也不可能结出甜美的果子,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叶徒相似,其实不同。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战马也是如此,我大汉乃是以农耕立国,并不擅长养马,而距离我们最近的就是匈奴马。
  也是我们最容易饲养,最容易推广的一种战马,陛下何必舍近而求远耶?
  微臣北征的时候蒙陛下恩赐了五十匹匈奴马,微臣愿意献给陛下,用作驮载猛士们北进的工具。”
  刘彻沉默不语,阿娇在一边轻声道:“你说的什么波斯马,顿河马,河马真的存在吗?”
  云琅看着皇帝起誓道:“微臣以祖宗在天之灵起誓,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
  阿娇点点头道:“如此,你回去吧,交付马监匈奴马五十匹,罚铜三百斤,此事作罢!”
  云琅朝皇帝施礼道:“微臣谢恩告退!”
  刘彻板着的脸稍微松快了一下,指着云琅道:“朕知道你对朕喜好骏马一事心存不满,与李蔡,桑弘羊等人一样,认为朕收集骏马乃是靡费国帑的昏聩之举。朕念在你一心为国的份上小惩大过,尔等燕雀焉知朕的鸿鹄之志。”
  云琅叹息一声道:“张骞已经二次出使西域,此次目标乃是乌孙,使者去乌孙,微臣自当为陛下的高见喝彩。认知世界,发现世界,开拓世界,这就是臣知道的陛下的鸿鹄之志。联络乌孙,大月氏,以及西域三十六国,一同绞杀匈奴人的生存空间,不论是在国策层面上,还是从我大汉军伍层面上,都是极为正确的高明之举。此举开先代之先河,当为万世表。”
  “你认为朕就不该让张骞跟乌孙国提西极马一事吗?”
  云琅笑道:“缓缓图之,只要时机成熟,哪怕微臣自己出马为陛下取得西极马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微臣以为,陛下获取每一样宝物的时候都要做到物超所值,只要符合这个名头,微臣以为天下珍宝陛下可以予取予夺。”
  刘彻阴沉的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两次斥退云琅而没有达到目的,这一次,他坚决的挥挥衣袖,云琅施礼,飘然告退。
  等云琅走远了,刘彻瞅着阿娇道:“你觉得金日磾真的可以与霍光结为好友?”
  阿娇笑道:“妾身可没有您法眼如炬的本事,妾身做事历来凭借感觉,觉得这个人可用,就用,觉得这个人不可用,妾身就敬而远之。臣妾第一次看见金日磾的时候,就像看到了云琅站在阶下,两人外表完全不同,却能让臣妾有同样的感觉,就说明,这两个人的行事气度上太像了。不论是做事,还是说话都有鞭辟入里的本事,只是,金日磾身在匈奴,没有机会跟云琅一样接受高明先生的调教,学识上相差太远了。”
  刘彻笑道:“所以你觉得应该把金日磾交给云琅调教?”
  阿娇笑道:“云琅现如今之所以骄傲,是因为他这样的家伙满大汉只有他一人而已。一旦他这样的人有了两个,三个,十个,您看他还敢不敢在陛下面前语出轻佻。”
  刘彻长处一口气,胸口里堵着得一口烦恶之气终于吐出来了,拍着桌子吼道:“不消说十个,哪怕只有三个,朕就会打发他去穷山僻壤之地为官,造福一方,朕就给他换一个更穷的地方,直到耗尽他的寿元!”
  在平遮崇敬的目光中,云琅将死马丢在长门宫,然后就带着他们回来了。
  五十匹匈奴马,三百斤铜,连平遮这个谒者都没当一回事,云氏的战马很多,多的几乎用不过来,大汉朝的马政订立的苛刻,这些马不但不能用来当挽马耕田拉车,更不能杀掉吃肉,还要派仆役饲养照顾。
  这些马在云氏没有任何贡献,现在一下子出去了五十匹,平遮甚至觉得是云氏赚了。
  至于三百斤铜……云氏就是造钱的。
  云琅回到家,金日磾与霍光的酒宴还没有结束,金日磾吃的开心,霍光讲述的也开心。
  眼看着两人坐在花厅里谈笑融融的,云琅就觉得有必要带着傻老虎重新复原一遍他抢马的过程。


第一二五章 角斗士金日磾
  老虎经常狩猎的区域就是黑松林一带,这里出现次数最频繁的猎物就是野猪。
  大王喜欢吃猪肝,还必须是生猪肝,所以捉到野猪之后,他就会用爪子撕开野猪的肚子,吃掉猪肝之后才会把其余的战利品带回家。
  黑松林这地方可不是一个放马,养马的好地方,且不说经常有野猪,豹子一类的东西出现,仅仅是松树上的长毛虫就足以让人退避三舍。
  松林边上的草木也不适合马吃,有些植物很奇怪,长在别的地方是很好的喂马饲料,长在一些稀奇古怪的树下,它就成了能让战马拉稀的杀手。
  冬日里草木干枯,植物种类很难辨别,在这样的地方牧马,还放牧皇帝的御马,难道说金日磾说的都是真的?
  他真的已经跟皇帝好到可以无视他犯一些常识性错误的地步了?
  金日磾是一个匈奴王子,可是,即便是匈奴王子,牧马对他来说也是很寻常的事情。
  别以为匈奴王子就不用牧马,一个长在马背上的人,牧马这东西是他们的生存本能,生下来就该掌握的本领。
  在跟老虎一起巡查了一下事发地之后,云琅就已经很肯定的认为金日磾这家伙是故意来这里牧马的。
  云琅四处张望,他发现只要向西走百十丈远,就是云氏的苜蓿地。
  秋日里长成的最后一茬苜蓿云氏从来都不收割,留着给家里的马在冬日里有个撒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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