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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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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富足的云氏
  这里的人很爱笑,经常笑的人心中基本上没有多少恐惧,哪怕有恐惧也一定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苏稚就是通过一个人的笑容来分辨他的生活是否幸福的。
  通过笑容来衡量一个人的幸福度,在某些时候非常的准,只是在某些时候,就不那么准确了。
  她见过一个人饮了一杯酒,然后就笑着割断自己喉咙,即便血喷得老高,他脸上的笑容依旧是和煦的。
  她从来没有在这么一大片人的脸上,看到过这么灿烂的笑容,不论是撵着鸡乱跑的孩子,还是扛着农具从农田里归来的少年,哪怕是那些背着沉重竹筐的妇人,她们也是又说有笑的。
  两个傻子脸上的笑容尤其灿烂,尽管被小虫连踢带骂的往外驱赶,他们脸上的笑容依旧没有变化,反而会把一大束刚刚结苞的荷花放在门口。
  小虫跟两个傻子纠缠不清,红袖却趁机拿走了荷苞,一本正经的往一个大肚瓶子里插。
  那个可恶的家伙,懒懒的躺在一把奇怪的软榻上,一只赤裸的脚踩在一头斑斓猛虎的肚皮上不断地踩踏。
  老虎好像很享受,脑袋靠在一张烂毯子上,斑斓的毛皮如同水波纹一般荡漾。
  两个美艳的妇人,一脸媚笑的跪坐在另外一张席子上,小心地照顾着红泥小火炉上的一柄铁壶,动作优美的如同舞蹈。
  他身边的桌案上摆满了食物,苏稚虽然并非出自大富大贵之家,对那些堆积如山的糕饼,却闻所未闻。
  尤其是堆积在糕饼堆最高处的那颗桃子模样的糕饼,仅仅看颜色跟形状,就似乎非常的好吃。
  初夏并非是杏子成熟的季节,他的手跟前,却摆着一盘子黄澄澄的甜杏。
  这该是树梢上最早成熟的那一批杏子。
  苏稚看的清楚,这盘子甜杏是那些背着农具回来的少年人们贡献的,每人一两颗,洗的干干净净,最终摆成了那一道令人垂涎的果盘。
  这不是最让苏稚惊讶的地方,最让她感到惊讶的是小虫,这个长相普通的厉害丫鬟,撵走了两个傻子之后,就来到云琅身边,极其自然的从果盘里取出一枚杏子,然后靠坐在云琅的软榻上大嚼,杏子很软,汁水飞溅,一些甜糯的汁水顺着小虫的嘴角往下流,看的苏稚满嘴都是口水。
  正在插花的红袖听见了苏稚吸溜口水的声音,冲着她甜甜的一笑,也去了云琅身边,用手帕兜了五六枚杏子,邀请苏稚一起吃。
  “你拿来主人家的杏子,他不恼怒吗?”苏稚一连吃了两枚甜杏,解馋之后才问红袖。
  红袖从小嘴里吐出一枚干干净净的杏核道:“生气?小郎从不会因为谁多吃了一口东西生气。”
  苏稚又拿了一枚杏子塞嘴里,咕哝两下嘴巴,那枚杏子里多汁的果肉,就被她吸的干干净净。
  学着红袖的样子从嘴里吐出杏核又道:“他会为什么事情生气啊?”
  “会因为我想娘亲总是哭生气,会因为小虫学不会写字生气,会因为刘婆又克扣了谁家的工钱生气,也会因为梁翁欺负了那几个可怜的商贾生气。”
  苏稚拢拢头上的发髻,瞪大了眼睛道:“你把你家小郎说成圣人了。”
  红袖有些不满的瞅了苏稚一眼道:“没有小郎,家里的这些妇人跟孩子都会在两年前被饿死,没有小郎,家里的这些妇人如何会昂着脑袋回娘家,没有小郎,我可能早就被人家欺负死了。所以,在这个家里,小郎就是天,你既然也住在我们家,就一定不要忘了这句话。这世上,没有比小郎更好的人了。”
  苏稚见红袖生气了,连忙赔礼道:“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家小郎这样的人,难免多嘴了一些,妹妹莫要生气。”
  红袖笑了一下,似乎忘记了刚才的不快,却也不愿意再理会苏稚,继续专心的插自己还没有插好的花。
  头顶的太阳不断地往中天移动,地上的阴影也就不断地缩小,为了不被太阳曝晒,苏稚也只好不断地随着阴影移动。
  当太阳走到当空的时候,她就来到了云琅的身边,只有云琅躺着的地方,才一直都有阴凉。
  或许是靠的太近,老虎抬起头不满的嗷呜了一声,吓了苏稚一跳,不过,她看见云琅的手在老虎脑袋上拍一下,老虎就张大嘴巴打了一个哈欠,继续躺在云琅脚下睡觉。
  就在苏稚将将把手放在那颗桃子状的点心上,院子里的一口铜钟,被一个健硕的妇人敲的咣咣响。
  苏稚的手一抖,那个桃子状的点心就从手上滑落了。
  云琅的手一伸,就从半空接住了那个点心,随手塞给苏稚,无奈的道:“想吃就正大光明的过来拿,至于一点点的挪到我跟前再出手吗?有人敲钟了,中午饭该好了,这时候吃点心,一会你还怎么吃饭。”
  苏稚原本涨得通红的脸蛋,被云琅奚落之后,反倒变得正常了,狠狠地咬了一口点心道:“我是被太阳逼过来的,不是偷偷摸摸过来的,更不是打你点心的主意才过来的。”
  云琅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俯身拍拍老虎的脑袋道:“别睡了,该吃饭了。”
  苏稚看着云琅跟老虎晃晃悠悠的走了,瞅瞅桌案上的点心高声道:“我能吃你的点心吗?”
  云琅随意地摆摆手道:“随便吃,只是一会看到午饭不要后悔。”
  苏稚嘀咕一声道:“糜子饭那有点心好吃。”
  很快,苏稚就后悔了。
  她打着饱嗝瞅着笸箩里堆积如山的黄澄澄的面条,盘子里碧绿的菜码,油汪汪的肉臊子深恨自己为何要吃那么多的点心。
  这样的饭食,仅仅是看看就知道味道一定非常好。
  “我不吃鸡蛋……有臭味。”
  一个光着屁股的小子刚刚嚎出声,后脑勺就被他母亲揍了一巴掌,立刻就把哭声给打没了。
  母亲一边恶狠狠的剥着鸡蛋皮,一边怒骂道:“以前吃鸡屎都没有,现在有鸡蛋可以吃,竟然还嫌弃,这就是不记得挨饿是个什么滋味。”
  苏稚的脸皮不由自主的开始抽搐,鸡蛋是个什么东西?即便是富贵人家也把鸡蛋当金贵食物。
  小孩子是最贪吃的,居然嫌弃鸡蛋有味道不肯吃。
  吃鸡蛋最多的自然是老虎,它吃鸡蛋是连壳一起吃的,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是在吃,而是在吞。
  小虫用很短的时间就把半盆子鸡蛋丢进了老虎嘴里,然后给老虎的饭盆里放了一大块血淋淋的猪肉,就忙着去面条山那里去给自己拌凉面去了。
  “少点面条,多放青菜,前些天在卧虎地尽吃面条了,一口菜都没吃着。”
  云琅端着一个碗在喝一种裹着蛋花的青菜汤,汤喝完了,红袖也把一盘子面条端过来了,黄亮的面条配上碧绿的青菜,再舀上一勺子肉臊子跟酱醋水,不用品尝,只要看看颜色,闻闻蒜香,酸香,就知道这一盘子面条应该非常的好吃。
  苏稚脸上的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迷茫。
  她总觉得云氏庄园是另外一个世界,现在,她彻底相信,这里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在这里没有饥饿,没有痛苦,没有伤害,有的只是富足跟安康。
  主人家跟仆妇一起从面条山上取面条吃,一起从一个汤锅里舀蛋花菜汤喝。
  璇玑城里虽然在吃饭的时候也是这副模样,然而,论到富足,幸福,璇玑城根本就无法与云氏相提并论。
  公孙诡(梁孝王谋士,诡计多端,与羊胜合谋刺杀袁盎失败,被汉景帝追迫,无奈自杀)自杀前有书信回到璇玑城,言天下大乱就在十余年后,没想到自己出来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第三十六章 尝到甜头的阿娇
  苏稚在观察云琅的同时,云琅也在观察苏稚。
  云琅就是凭空一跃,就突然出现在骊山的,所以,他对所有没名堂的人都非常的关心。
  在确定苏稚不是跟自己同一个来路之后,他就想看看苏稚是如何来掩盖自己身份的。
  什么医家之女,什么一觉睡醒,全家都不见了,什么李沮的好友。
  这一切明显都是虚构出来的。
  从长安到代国找李沮求证,一路上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云琅觉得苏稚能在长安停留的时间,估计也只有两个月。
  超过了这个时间,对苏稚来说是非常不安全的。
  不知为什么,一个男子满嘴胡柴很容易把自己弄成千夫所指,相反的,一个女子胡说八道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同情,而且还是因为谎话引起来的同情。
  男子一般很倒霉,为了女子而死会被认为是一种大丈夫有种的表现,如果让一个女子为男子而死,这就糟糕了,那个男子即便是活下来了,一个贪生怕死的污名恐怕是洗刷不掉了。
  在云琅看来,苏稚应该不会是来要他命的人,只要她不是来杀人的,云琅就很想把苏稚的表演从头看到尾。
  直到现在,苏稚表现的可圈可点,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正是最能激发男子保护欲望的年纪。
  而她表现出来的有异于其余女子的大度,自信,爽朗,活泼更是让人从心底里对这个小姑娘产生好感。
  饿了,就是饿了,拿起东西就吃,不做作,不伪饰在任何地方都表现的如同在自己家一般自在。
  如果一个男子这样做会被撵出去,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这样做,就只会让人生出怜爱之心来,尤其当这个小姑娘还长的非常漂亮,怜爱之心就会加倍。
  云琅现在没时间去关注这个奇怪的小姑娘,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阿娇邀请他吃饭。
  阿娇请人吃饭一般是不管时间的,也不会理睬你是不是刚刚吃过,只要她发出了邀请,那个人就得来。
  她处在万人中央的时候是这样霸道,身处冷宫的时候同样如此。
  只是现在显得尤其霸道。
  云琅穿过麻籽地来到长门宫的见到阿娇的时候,他就深深的叹了口气,别的女人都是越长越老,她不一样,竟然越长越年轻,可能是天天在温泉里游泳的缘故,温泉不但消耗掉了她身上多余的脂肪,水流还重新塑造了她的身体,让她显得更加年轻,身段也变得更加妖娆。
  这就是一个集天地灵秀于一身的女人,天底下的好事全部都被她一个人占尽了。
  云琅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一个大口撕扯肥鸡的女人,为什么她的身材会如同魔鬼一般玲珑有致。
  “低着头干什么。”阿娇丢下手里的鸡骨头,对云琅道。
  “一月不见,您更加光彩照人了,小子还是少看几眼比较好,看多了,陛下可能会挖掉我的眼睛。”
  云琅选择了老实回答。
  “哈哈哈……”阿娇笑的豪迈异常,很奇怪,这种很男性化的动作放在别的女人身上可能很不协调,放在阿娇身上就显得理所当然。
  “我家的鸡鸭鹅也开始下蛋了,建章宫吃不了那么多的鸡蛋,你说怎么办?”
  云琅笑道:“好办,从明天起,长门宫的鸡蛋直接供应建章宫就好,云氏的鸡蛋就在集市上售卖。”
  阿娇丢下手里的鸡骨头皱眉道:“这样一来你家卖鸡蛋的钱可就会少一半多。”
  云琅幽怨的瞅着阿娇低声道:“无妨!”
  阿娇听云琅这样说,一下子就来了兴致,追问道:“说说,你就不是一个愿意吃亏的人,这中间可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勾当不成?”
  大长秋双手插在袖筒里,仰头看着天空,他似乎忘记了云氏每卖一次鸡蛋就要分给长门宫一半钱财的事情,他更加忘记了云氏每卖掉一批鸡蛋,还要分给商贾一分的事实。
  再加上云氏每个月都要孝敬那些贪婪的小黄门不菲的金银,卖给皇家的鸡蛋,看似卖了高价,整体算下来,还真的不如放在集市上售卖。
  反正,在大汉国,鸡蛋与金银一样都是硬通货,还不至于出现买不掉最终坏掉的场面。
  “云氏小门小户的,跟皇室做生意,总觉得脖子上凉飕飕的,家里的人口简单,少卖几个钱不妨事。”
  阿娇烦恼的有些幸福,将身体靠在软塌上懒懒的道:“我也没想到家里的那些鸡鸭鹅,一天居然能下那么多的蛋。问过陛下了,陛下说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是宫中每个人的饭食都是有规定的,不宜破戒,免得坏了规矩,哪怕鸡蛋多出来了也不成。不过呢,陛下也说了,这绝对是好事,不会让你云氏吃亏,辛苦养的鸡下的蛋,不能放坏了。”
  云琅很害怕官家插手自己的经营,一旦官家插手了,云氏就距离破产不算太远了。
  “微臣感谢陛下仁慈,只是云氏不能总是依靠陛下扶持,这样不是走远路的法子。想要大汉真真切切的有吃不完的鸡蛋,还需要云氏自己想办法,如此,才能走的长远。”
  “算了吧,你就是不愿意让官府掺和进来是不是?好吧,既然是我家的鸡蛋挤兑了你家的鸡蛋,就让你得意一次,你云氏的鸡蛋可以自己处理,如果处理不完,还是卖给陛下,他总有法子处理的。”
  阿娇说的理直气壮,丝毫不以逮着皇帝一个人坑为耻。
  云琅抓抓后脑勺瞅着阿娇道:“这么说,您家里的这一季春蚕丝……”
  “卖给了陛下!”
  “那些不下蛋多出来的公鸡公鸭子,公鹅……”
  “也卖给了陛下吃肉。”
  “您去年冬天的时候还养了很多的猪羊,莫非也卖给了陛下?”
  “那是自然,除了陛下,还有谁有资格吃我阿娇庄园的产出?”
  “那是,那是,您只需要陛下这么一个客商就好,只是,您难道没有想过把生意做的大大的,赚数之不尽的钱财,然后在陛下财货紧张的时候拿出来帮陛下支应一下国朝的开支?”
  阿娇听云琅这么说,一只手杵在桌案上,用拇指食指摩挲着光洁的下巴,想了一下对大长秋道:“你去告诉东方朔,问他有什么办法能够让长门宫的产出继续增加,如何才能让我长门宫赚更多的钱财。他如果想不出办法,你就直接抽他鞭子,直到他想出来为止!”
  云朗听阿娇这么说,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东方朔这家伙讲古,办事还算不错,要他仓促间帮阿娇想出一个或者几个赚钱的法子,这是再难为他,估计这鞭子他是挨定了。
  “其实想要赚钱没有您想的那么艰难,只要您以后不要再卖丝线,而是卖绸布,这样您就能多赚一倍的钱,如果您再把丝绸制作成漂亮的衣衫,让所有贵妇来买,您又能在卖丝绸的基础上再多赚三倍,乃至十倍的钱。如果您能将养蚕的规模扩大十倍,百倍,您就能垄断长安三辅的丝绸买卖。您只要想一下就知道,买卖丝绸或者漂亮衣衫赚到的钱,可能不比长安三辅一年的岁入少!”
  “能赚这么多?”阿娇有些不相信,就把目光投在她一向信任的大长秋身上。
  大长秋躬身道:“回禀贵人,云琅所言极是,长门宫,云氏今年春蚕蚕丝的数量就有足足六万两千束,就这,已经是长安三辅最大的蚕丝供应商贾了。长门宫卖掉丝线赚到的钱,足足有长安三辅夏税的半成,如果明年我们继续增加桑蚕饲养的数量,再修造织造所,媲美长安三辅的岁入,并非遥不可及。”
  阿娇欢喜的站了起来,双手叉腰意气风发的道:“就这么决定了,我们明年,继续多养桑蚕,多养鸡,多养猪羊,哈哈,如果阿彘库房里的钱财还不如我这里的多,我要看看,谁还敢指责陛下来我长门宫次数太多?”


第三十七章 璇玑城
  在大汉做生意其实真的很好,除了缴税,处理好身份问题,剩下的全是赚的。
  这是一个物资极其匮乏的时代,只要你能生产出来足够多的物资,尤其是食物,以大汉人干瘪的胃口,就一定能够全部消化掉。
  很羡慕阿娇,她只需要维系一个客户就能完成她做生意的全部过程,至于税收?估计大汉国的上计官,丝绢官是没胆子跑长门宫来收税的。
  大汉国的税务其实并不高,早在高祖皇帝立国的时候眼见天下穷蹙,就将商税定为十五税一,文皇帝的时候天下大治,文皇帝为了藏富于民,又将商税定为三十税一,直到景皇帝的时候,国库富庶,钱粮大丰,于是,就将三十税一的国策用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当今陛下登基之后,连年征战,国库穷蹙,就有些后悔将商税订立的太低,主父偃,公孙弘等人就迎合上意制定了盐铁官卖,以提高盐铁售价的方式,变相的提高税收。
  云琅估计等阿娇卖鸡蛋,卖猪羊,卖丝绸卖马车卖的比长安三辅的税收总和还要多的时候,估计,丝绢,车马,鸡蛋专卖也要开始了。
  一点小钱,皇帝自然会容忍阿娇胡闹,一旦变成可以影响帝国命运的产业,即便是皇帝也不会继续允许阿娇敛财。
  不过,管他呢,做生意对阿娇来说不过是一场有趣的游戏而已,成功能因其皇帝对她更大的关注,不能成功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她总是会有饭吃的。
  也不知道阿娇是怎么想的,有圆润的陶碗陶杯不用,她非要用银器来当茶碗。
  银器的过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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