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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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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那就是大事。”
  程翰良“嗯”了一声,面向那个沉默不言的当事人,“琅玉,你说呢?”
  李琅玉微微低首,向冯氏父子道:“对不起,今日是我冲动了,给冯老板、冯少爷道歉。”
  “你看,他承认错了。”程翰良轻描淡写道,俨然不在意对方的脸色。
  “他虽然嘴上承认了,可并不代表心里也承认。”
  “冯老板要怎么个证明法?”
  冯尚元这次转身面向李琅玉,拿出威严道:“按老辈规矩,磕三个头以表认错。你愿不愿意?”
  “对,给我和我爸磕头!”冯乾趁机补上一句,脸上得意洋洋。
  一股气血涌上脑门,李琅玉狠狠咬着下牙,恨意在眼底翻江倒海。他怎么可能愿意!
  程翰良微垂着眸,似在思考。
  冯尚元见他没动静,冷笑道:“晚辈向长辈磕头,天经地义,你不服吗?”
  李琅玉伸长脖子,两眼盯着地板,怵在原地,就是不发话,也不动。
  冯乾看不惯他这高傲样子,便直接按着肩膀逼他服从,李琅玉嫌恶地呼开他的手,冯乾便又跟狗皮膏药似的不罢休,直接上脚踢他膝盖骨。
  “你跪不跪,跪不跪!”活脱脱的刁皮。
  冯尚元怕他儿子做得太过,刚想出声制止,便听到“砰”的一声,枪响,书架上的唐三彩花瓶泵裂开来,碎片四溅。
  三人同时愣住。冯乾右手还抓着李琅玉衣服,尚没反应过来,便又听到“砰砰砰”,三个枪弹打在他脚边,吓得他尖叫高呼、七魂失了六魂,逃窜回冯尚元身后,战战兢兢。
  “啪”,程翰良将□□倒扣在桌上,似笑非笑地看向冯乾,“你算什么东西,我程翰良的人凭什么给你下跪?”


第12章 十年无梦到长安 2
  “你算什么东西,我程翰良的人凭什么给你下跪?”
  冯乾眨着对鱼眼,脸上半红半白,像小姑娘没抹匀胭脂,涂成个丑角模样。他又气又羞,可也不敢说什么。
  “冯老板,男儿膝下有黄金,为了这点小事,犯不着你那些规矩。琅玉入赘我程家,便是程家的人,你护子心切,我也一样。”
  “那中将的交待呢?”冯尚元不冷不热反问道。
  “你在广州的货我给你一年通行。”程翰良作出承诺,算是双方让步。
  这确实是个很好的条件,冯尚元只权衡了几秒,便答应了,小孩子再闹也比不过真钞实币,至少这趟出门有收获。他也不多待,随意撂下一句“打扰了”,便拖着满肚子气的冯乾走出了程公馆。
  屋子里只剩下李琅玉和程翰良,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似乎都在酝酿。
  “谢谢四爷,给您添麻烦了。”李琅玉颇为诚恳地开口,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后招。他做好了受罚的准备。
  程翰良没回应,带他上了二楼,自己的房间。
  “把上衣脱了,去床上趴着。”
  李琅玉一时怔住,整个身子都是僵的,直到对方又说了一遍,“发什么愣,不想上药想留疤?”
  说的是他被烫伤一事,李琅玉明白过来,松了一口气,复又觉得自己想太多,定是三姨太那番话的影响。
  “我自己可以涂。”他不习惯地争辩道。然后被程翰良一个命令性的“去”字堵了回来。〃
  李琅玉解了衬衫,微微迟疑,脱下半边袖子来到床上。这是他第二次来程翰良的房间,第一次是新婚那晚,假装喝醉。
  张管家送来一盒崭新的兰香玉脂烫伤膏,程翰良蘸了一点,顺手将他的另外半边袖子也脱了,李琅玉蹙着眉,略微不满这粗俗动作,对方倒是笑得开怀:“又不是小姑娘,你怕什么。”声音爽朗,特别得理。
  他将药膏抹在腰上泛红的地方,两根手指揉成一个旋,“几年前打战时,大家伙儿一个个袒胸露肚,搁你这细皮嫩肉薄脸面,不得羞愤死。”
  “时代差异造成局限性的两种事物不能做对比。”李琅玉振振有词。
  “怎么,犟上了?”程翰良这回两只手抚上他的后背,似乎尤其钟爱脊椎那里,凉飕飕的玉脂像雪花一样化在了皮肤上,李琅玉有点不适,这种触碰让他膈得慌,后背不仅感觉不到清凉,反而燥起来。
  “怎么惹上冯乾了?”程翰良问起今天的起因。
  “看不惯他欺压别人。”
  “听上去你还觉得自己挺光荣。”程翰良置之一笑,“小人勿犯没听过吗?”
  “难道要由着他?”李琅玉抬眼看他,初生牛犊的倔强。
  程翰良凝视着那双眼睛,仿佛在寻找什么,“报仇有很多种,你为什么选了最蠢的一种。”
  心跳瞬间漏了半拍,胸里压过一座五指山。李琅玉怔住,手心里握出了一拳的冷汗。程翰良按住他的后脑,在他耳边低声道:“下次遇到这种事,跟我说,我帮你解决。”
  心跳如雷。温热的吐息勾住他的脖子。李琅玉神色复杂地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面孔,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
  兔崽子到底太嫩。程翰良总算放开了他,道:“兰兰带着孙家那孩子出去了,这事我不会跟她说。”
  李琅玉低头沉默了一阵,开口道:“四爷是不是一直对我有意见?”
  “怎么说?”
  “我身份低微,入赘过来,你觉得我配不上兰兰,所以也不相信我。”
  “我确实对你有意见。”程翰良说得轻松,李琅玉睁着明目仰起头,等待下文,“我女儿对你死心塌地,我这个当父亲的的确不喜欢你。”
  虚晃一枪。
  程翰良看着他错愕的眼神,轻轻笑出声,问:“饿了吗,想吃什么?”
  “芝麻汤圆。”李琅玉懊丧地答道。
  程翰良叫来张管家,吩咐他去做。张管家看了眼李琅玉,道:“这元宵还早着呢,哪来的汤圆。”
  “那就让许妈擀面粉现做。”程翰良打发道,转头问李琅玉,“大少爷满意了?”满满的调侃。
  张管家这回彻底摸不着头脑了,前段日子程四爷还让他各种盘查新姑爷,这回怎么亲密如父子。“四爷,我想了想,冯老板那边还是要做点额外补偿为好。”
  “是要这么办。”程翰良早有此意,“老张,你把孙会长带来的那尊玉佛像送到冯家去。〃
  李琅玉在旁边随意来了一句:“哪天我还是登门道歉吧,仅一尊佛像估计也不能让冯乾心服消气。”
  程翰良略一思索,对张管家道:“琅玉说得对。这样,佛像照送,如果冯家小子还想让人给他赔罪,你就把佛像砸他脑门上,看他服不服。”


第13章 十年无梦到长安 3
  秋气酷烈肃索,院子里的玉兰树叶开始了苍老趋势,这就跟女人上了三十一般,脸蛋日复一如地塌下来,原来的红坨坨要多可爱,现在的黄恹恹便有多可恨。岁月天杀挡不住啊。
  李琅玉这段时间倒是过得水润清闲,自打上次冯乾大闹一场后,程翰良似乎对他特别关照,几乎把他当成半个儿子来养,每日饭点让许妈熬些补汤,但凡合他胃口的便多做一份,有时在书房与他聊尽古今,偶尔为了某一话题针锋相对,孰胜孰负难说,但都喜欢给对方下定论,一个是“黄毛小儿,不知世故”,另一个则是“中年莽夫,老气横秋”。
  三姨太揶揄他,这是好事,男人到了一定岁数都想要个儿子,女婿也是儿,不要白不要。
  李琅玉对这转变不是很清楚,他觉得其中有点微妙,置身事中的自己也不痛快,是温水煮青蛙,还是养羊待宰,不好说。程翰良在他心里就是个恶人形象,若他不作恶,那便是准备作恶。
  这么一想,通体舒畅。
  程兰拿着纸笔过来找他,再等几个月就是新年了,她想给徐桂英做件旗袍,但又不知道尺寸。李琅玉也不知道,所以写的是白静秋的。
  程兰看了眼数字,犯了嘀咕:“我怎么觉得不对,比如腰这里,你是不是写小了?”女人在这种事情上总是格外的聪明。
  “我妈受不了寒,一入秋总要里三套外三套。”他打着马虎眼,总算让程兰信以为真。
  因为这件事,李琅玉又想起了白静秋,上次程翰良给他的药膏效果很好,他后来私底下送了一盒给白静秋,也不知伤势恢复得如何,遂出了门想去看看。
  可是快走到目的地时,他又停住脚步——太犯险。在外人眼里,他与白静秋非亲非故,三番两次见面总会落下话柄。当初与徐桂英合计时,他曾多次叮嘱那妇人不要去警察局看李生,如今自己却走了险招。
  智勇多困于所溺。
  想清楚后,脑海天朗云清,他折回原路。
  北大街这条路上有家“万有书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难得可贵的是可以找到一些海外文籍译本。李琅玉在书架上看到一本艾略特的《荒原》,赵萝蕤翻译,语感很好。他翻了几页,津津有味,连身边有人走近也未察觉。
  “艾略特这人有着强烈的死亡情结,一生都沉沦在荒原意识里,程家姑爷一表人才,不如去看《欧游心影录》。”笑谑十足。
  李琅玉抬起头,看清面前身着驼色风衣的年轻男子后,惊喜跃于眼中。“怀川!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贺怀川,他曾经的发小,也是为数不多知晓他家事的人。大学期间无意相遇,后来去了英国。
  “也就这个月初,我爸催我回来继承家业。”贺怀川耸耸肩,说得轻松。两人走出书店,找了个地方叙旧。
  贺怀川学医,祖上三代都是这一行,现在国内打战,他本想去东北战场那块,当个战地军医,可是他爸不同意,让他待在实验室里做科研。一腔豪心壮志蹩屈在金屋笼里。
  李琅玉笑着摇摇头,伯父说的未尝不是道理,高等人才培养不易,如今国家缺人,缺的便是你这样的知识分子,英雄主义虽痛快,却不是长远之计。人生可贵,大好前途,理当珍惜。
  他说完这番话,舌头不自觉地打了结,不久前程翰良与他谈起舍身成仁,也是这般说的,可那时的他与贺怀川一样,认为生命当热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脱口而出,最是从心。
  意识到这点,李琅玉半阖双眼,眉宇间染上浓密的愁绪。不知是赌气还是从少年时期带来的固执,他决定坚持当初的看法。
  “你仇人找到了吗?”贺怀川压低声音询问他。
  李琅玉抬眸,淡淡道:“找到了。”
  “在哪,你准备怎么办?”
  “就在北平,已经接触了。”咬字用力,仿佛能听到嚯嚯的磨刀声。
  贺怀川大惊,“是谁?”
  李琅玉不说话,这让贺怀川忍不住猜想:“我这次回来,意外得知你给程家当了女婿,可是据我对你的了解,你并不是一个很想早日成家的人。”他顿了顿,眼底染上困惑,李琅玉慢悠悠地喝茶,没有否认。
  “难道在程家?”他喃喃自语,“程家,程……四,程四……爷?”他突然想起幼时李琅玉常常提起的那位“程四哥哥”,却不曾想过那便是如今北平赫赫有名的程四爷。
  李琅玉注视着他,耐人寻味。
  “这,这……”,贺怀川苦笑了一声,竟不知说什么好,“你这英雄主义比我更甚。” 他与面前这人少时相识,曾一起攀树折桂花,也曾一起下水捉鱼虾,都是无忧无虑少年郎。
  “没有路了。这么多年,那些逃难的日子,九死一生,若不是仇恨撑着我,我都回不了北平。我若不报仇,对不起那些为傅家而死的人,更对不起我爸妈。”窗外的半边日光投在李琅玉的脸上,将另一半阴影衬得凄风苦雨。
  “你是要学赵氏孤儿?”
  “只有接近才有机会。”
  贺怀川抿下口中茶水,眼角深处是起伏的山峦,“《赵氏孤儿》不是个好故事。”
  “或许我运气比他好。”李琅玉轻松地笑了笑,安慰对方,也安慰自己。
  “大概吧。”贺怀川停顿了半晌,话锋一转,“我在国外听说过关于《赵氏孤儿》的另一个版本,当年赵武认屠岸贾做养父,真相大白之时,屠岸贾虽知对方身份,却因十六年父子之情,没有杀赵武,最后是自愿死在赵武手下。”
  “野史之所以为野史,便是因为不可信。”从进程家大门那一天起,他便做好了最坏打算。
  贺怀川无奈笑笑,万语千言到底亡于腹中。他举起茶杯,道:“好,那我进入以茶代酒,祝你心愿早日实现。”
  “借你吉言。”
  回来以后,李琅玉正巧撞见一个丫头在修剪大厅高脚凳上的那盆文竹,这是张管家早些时候买回来的,平日都由他亲自负责。
  “怎么没瞧见张管家?”李琅玉本是随便问问。
  丫头却回他:“他去南京了。”
  南京?“是有什么事吗?”
  “据说老家有个亲戚病了,想去看看。”
  李琅玉拧起眉头,眼底浮现出一丝不安。张管家是地地道道的四川人,老家怎么在南京,而且昨日也没听他提起相关的事。
  南京,南京……他反复咀嚼着这个词,突然心脏里传来一声雷鸣,央大就在南京!
  “他几时走的?”李琅玉猛地质问,声音拔高了好几个度。
  丫头吓了一跳,以为哪里做得不好,迅速道:“早上,大概八点多。”
  还有时间。
  周遭的警报全部响起,李琅玉立刻走到电话前,拨通了号码,他与南京的关系,只能是唯一的央大,而若想去央大查他,最大的可能便是找档案,可是有一样东西,他决不能让程家知道。
  “你好,帮我转接到央大档案室的宋清同学。”
  半分钟过后,话筒里传来熟悉的声音。宋清是他的同系学弟,现在留校工作,大学时他曾经提供给对方不少帮助。
  李琅玉报上姓名后,先是询问今日可有人查他档案,那边说暂时没有。松了半口气。
  “宋清,劳你帮个忙,档案袋里有一份我的出国申请表和资助人信息,若有人来调档,暂时帮我把这两份收起来。”
  “好,放心学长,我会记住的。”
  总算及时。匆匆挂断电话后,李琅玉站在原地,头皮仍是酥麻麻的,仿佛有一头的火苗子在乱窜。
  幸好,幸好,赶上了。他像个死里逃生的战士,额头沁出细小的冷汗滴,脸上也浮现出劫后余生的倦意。
  他阖上眼复又睁开,缓冲了一会儿,刚转过身去,可还未压下急速的心跳,便再次感觉心脏从口中跳出。
  他撞见了程翰良,在二楼,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你刚刚在跟谁打电话?”


第14章 十年无梦到长安 4
  “你刚刚在跟谁打电话?”
  这一声落地,犹如雷电从天外破云而来,戏台上铜钹相击,妖魔现形。
  李琅玉喉结大动,颈窝里骨碌着一圈冷汗,右腿靠在沙发脚边,渐渐生起僵硬的感觉。
  “一个朋友。”他稳定心神,想赌一把,“最近他回国了,所以想约个时间见一面。”
  “那你上来,有样东西给你。”程翰良轻轻道,没有追究,听上去刚刚也只是随便问问。
  李琅玉等了五秒,确定对方不会再问什么了,才迟疑地上了二楼。〃
  程翰良给他的是一套深蓝暗条纹西装,双排扣,配上马甲衬衫和领带。
  “穿上试试。”
  李琅玉接过,没多问,径直去了卧室。料是好料,版型也俏,他身材匀称,线条修长,腰部窄得精致,像木匠大师用刻刀一笔一笔雕出来似的,这一套穿上便是兰草生芳的俊气,夺眼的很。
  “不错。”程翰良嘴角撑起笑意,似乎在预想之中。他走过去替李琅玉重新系好领带,掖在马甲里,“下个月我要去趟广州,前几年都是老张与我一同,这次想要个新面孔,所以我想带你去。”
  李琅玉将腰板挺得笔直,听到这一消息问道:“四爷要去干什么?”
  “见一些旧部,然后海关和税局那里要我去看看,还有出头占地的得去管管。”
  “那……我要具体做什么?”
  程翰良从黑色小盒里掏出一副无度数的金丝框眼镜,用质地柔软的纤维布料擦了擦,给李琅玉亲自戴上。
  “这下更有模样了。”他端详了一阵,眼中闪过光晕,颇为满意,“不用做太多,当我的秘书就行。”
  程翰良几乎是每隔两年回趟广州,那里一直在他官署之中。程兰听说这次李琅玉也一起去,便织了个香囊当作护身符送他。
  “又不是去打仗,还怕我丢胳膊断腿?”他打趣说道,小女儿的细腻心思常常让男人无法理解。
  “别瞎说。”程兰嗔怪道,“你这次跟去要好好听爸的话,遇到什么事别自己拿主意,他的旧部有些看起来很凶,但实际上人都很好,为人处世上放乖巧点,知道了吗?”
  “知道了,程师姐。”李琅玉笑脸明豁,带着鼓囊囊的少年气。程兰本来还想再叮嘱几句,被他这样子逗弄得无可奈何,于是作罢。
  出发的那天秋光极好,大早上的太阳催熟了漫山红叶,像成亲时的鞭炮纸末从山顶洒至山脚。
  李琅玉上车后发现司机是个年轻小伙,额头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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