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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他老是变我-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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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袂打了几通电话都没打通,江辙可能在地底下。
    他没办法,只好收起手机,把那面古镜拿了出来,问那个掌柜:“你打算出多少?”
    掌柜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看见镜子也没有陆袂刚见到的时候那么激动,只是神色明显兴奋了。
    他接过镜子仔细端详了半晌,喜道:“绝对是真品,而且保存得很好很完整,真是难得啊。”
    陆城城不耐道:“少磨磨唧唧的,直接开价吧。”
    语气不怎么好,掌柜也没有生气,随手放下镜子,走到柜台边取东西,他们以为是取钱了或者取卡了,可他却拿着那个吊坠回来了,对着陆城城笑眯眯道:“喏,小兄弟,这个送给你了。”
    陆城城迟疑着没去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掌柜态度的这种转变,肯定是跟他们手上的宝贝有关,忽然送东西,等下价一定会往下压的。
    掌柜看出他的顾虑,也不点破,反正他本来就是这个打算,他把吊坠塞到陆城城手里,嘴里嚷着:“就当是我交你们这个朋友了。”
    陆袂好笑地想,今天可平白无故多了两个朋友呢。
    陆城城用眼神询问他,见他点点头,这才把吊坠收好,眼角挂了那么点笑意,看来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吊坠。
    朋友也交了,该谈正事了。陆袂估算着镜子的价值,其实他并没有机会接触这么贵重的东西,平时也都是看资料看新闻才多少懂一点,不过也足够让别人糊弄不了了。
    “我这人是个爽快人,不打那些弯弯绕绕,这个价你看行吗?”掌柜边说边伸出两根手指。
    两千万,陆袂挑挑眉,倒也是挺爽快的,只不过,还是低了一点,他摇摇头,伸了个巴掌。
    掌柜意味不明地笑笑,“这可就有点狮子大开口了啊。”
    “你误会了,是再加五百万。”五千万,他没那么大胃口,不出所料地话,这东西是能值五千万的,不过第一手恐怕是卖不了那么多的。
    “成交。”掌柜一口答应。
    烫手山芋出手了,陆城城喜欢的东西也到手了,兄弟俩出了摩古街,陆城城还傻乎乎地问:“真的卖了两千五百万?哇!哥,我们发财了!哦不,是你发财了。”
    陆袂他真的是发财了,但是心情却有些复杂,自己这算是倒卖文物了吗。不过看陆城城兴奋的模样,他开口道:“你想吃什么?我请你。”
    “麻辣小龙虾。”
    “好,走吧。”
    两人找了一家不错的店点了龙虾,要了冷饮,本来陆城城说是要点啤酒庆祝的,但被陆袂否了,陆城城还在上学喝酒次数也不多,他自己也不太爱喝,两个喝不了酒的人干脆就没有点酒。
    “哥。”陆城城被辣得直吸气,边吃边问陆袂,“你有了这么多钱,准备干什么呀?”
    陆袂也被辣得不轻,喝了口饮料,停顿了一会儿,寻思道:“或许会买套房吧。”
    他从小没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这下子突然有了钱,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样一来,无论做什么心里都有了底气。只是这么多钱,又不是正规途径来的,放在手里还是有些心虚。
    “要在a市买吗?”
    “嗯。”他在乎的人都在这座城市,将来肯定会在这里安家。
    “那太好了,以后我再离家出走的话就可以去找你了。”陆城城满脸兴奋道。
    “好啊,到时候随时欢迎。”陆袂笑笑,接着他转移了话题,“城城,你今天找我是有什么事?”
    提起这个,陆城城的脸色明显变了,连龙虾也不吃了,有些泄气地灌了一大口饮料,低声道:“哥,我可能惹上麻烦了。”
    陆袂吓了一跳,也顾不上吃了,紧张道:“怎么了?是在学校遇上麻烦了吗?有人欺负你吗?你们打架了?你告诉老师了吗?告诉你爸了吗?”
    陆城城摇摇头:“不是那种麻烦。”
    “那是什么?”陆袂问。
    陆城城的手无意识地扯着桌布,纠结了半天,才半是紧张半是害羞地说道:“我……我好像喜欢上一个人。”
    陆袂松了口气,原来是情窦初开了呀。
    可没想到陆城城又接了一句:“他是个男的。”
    说完他反倒坦然了,一双眼睛看着陆袂,陆袂眨巴了下眼睛,消化了一下他这句话,才艰难道:“你喜欢上一个男生?”
    陆城城点点头:“嗯,跟你一样。”
    陆袂苦笑不得,什么叫和他一样,好像是他带坏的似的。
    “你指的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喜欢和他一起上课,一起写作业,一起打篮球吗?”
    “嗯,这些我都喜欢和他一起做。”
    陆袂说:“同学哥们儿之间这种感情很正常,是不是你受我影响,想多了?”
    陆城城想了想:“应该不是我想多,我有很多好朋友,我对他的感觉和对别人的不一样,我总是想亲他,还……还梦到过他。”说到这里,白净的脸上有一丝红晕。
    陆袂明白了他的意思,那就是有性幻想了。陆城城已经上初三了,也是个大男生了,有这种情况也很正常,只是他怎么都没想到,陆城城竟然和他一样,都是同志。
    他从来不觉得同志有什么错,可陆城城毕竟还小,又是爸妈的心头肉,和他是不一样的,在这条路上肯定会走得更难。
    他涩声问:“你真的认清你的感情了?喜欢他是像恋人那样喜欢,而不是像朋友那样的喜欢?”
    
    第69章 j。j
    
    听到陆袂这么问,陆城城有些迷茫,轻声道:“我不知道,我没有喜欢过人,不知道自己对他究竟是什么样的喜欢,只是……只是,我的眼神总是在他身上,总爱看他,总想跟他说话,别人跟他说话我会觉得不舒服,他对着别人笑我更难受,我想时时刻刻和他在一起,他对着我说话的时候我总是想亲他,他靠我太近的话我会紧张,心跳声很大,发呆的时候总会想到他,有什么新鲜事总是第一个想到他,我……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陆袂叹了口气,这分明就是喜欢上一个人的表现。
    他问:“他是你们班同学吗?他知道了吗?他喜欢你吗?”
    “他应该是知道了。”陆城城的脸上有一种惘然的甜蜜,“我昨天晚上亲了他。”
    陆袂瞪大了眼睛:“他什么反应?”
    “他好像被吓到了,就像你现在这样瞪大眼睛看我。”陆城城哀怨地看了陆袂一眼,陆袂连忙把表情调回正常模式,听着他接下来的话。
    “我……我也被自己吓到了,亲了一下我就……我就跑了。”陆城城越说越觉得丢人,陆袂则十分不给面子的笑了出来。
    他边笑边问:“你跑了?亲了别人之后转身就跑了?”
    陆城城点点头。
    自从初一那一年寒假陈明颉收留了一次流落街头的陆城城之后,他们俩的关系亲近了不少,不但在学校里一起玩的次数多了,而且陆城城每次跟家里闹别扭了,也会去陈明颉家里住一段时间,这样一年多相处下来,陆城城觉得陈明颉这个人真是特别好,怪不得老师家长都喜欢他。
    他爱干净,虽然住的房子不好,但他总是把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就连长辈的屋子他都打扫的很干净;他学习认真,属于那种课前预习课后复习的学生,上课认真听见,记笔记,作业也会老老实实写完,从不拖欠;他孝顺长辈,小小年纪就照顾得无微不至,却从不抱怨一句;他爱护小动物,路上碰到流浪狗流浪猫都会把自己的食物分一点给它们,但其实他的吃的也不多……
    总之陆城城越跟他相处越觉得他好,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他今天剪了新发型把眉毛露出来了,真好看;他又考了年级第一,真厉害;有人问他数学题了,他讲得很认真……
    渐渐地,他也觉得自己这样有些不正常,可也没深想,直到有一天他做梦梦到他,梦里的他很清楚,他的眼睛、鼻子、嘴唇都那么好看,他就站在那里对他笑,他控制不住地向他靠经,靠近……再靠近……
    闹钟把他从睡梦中叫醒,他却像是坠入一个更深的梦境,他迷茫地看着天花板,身下一片潮湿,满脑子只剩下一个名字——陈明颉。
    从那以后,他便有些躲着他了,不再在课间跑到他座位上絮絮叨叨地说些有些没的,也不会在去小卖部的时候叫他一起或者给他带好吃的,球场他都很少去了,一放学就匆匆回家,把自己的存在感减到最低,有好几次,陈明颉喊他他都装作听不到,其实那时他心跳如鼓。
    他总会满脸羞红想起那个梦,觉得自己真是个畜生,陈明颉把他当哥们,他却这样想他。
    直到昨天晚上他从游戏厅出来,陈明颉就站在门口等他,他的心狠狠一跳,转身就要逃开,可陈明颉却没给他这个机会,上来抓着他就走,陆城城没想到他看着挺瘦,劲却挺大,就这么被他拖到了一个小巷子里。
    “放开我,你干什么?”他不情不愿地嘟囔着,心却快要跳出嗓子眼。
    电视剧里月黑风高夜,街头小巷子,年轻男女,总会发生些不可描述的事。
    “陆城城,你这几天怎么了?”陈明颉皱眉问他。
    “什么怎么了?”陆城城装糊涂。
    “你怎么了你心里清楚。我喊了你那么多次你为什么都装听不见?躲我跟躲仇人似的,我做什么惹你不高兴了吗?”
    陆城城心想我是怕惹你不高兴,要让你知道我那些龌龊想法,恐怕你就得躲着我了。他嘴硬道:“没有啊,你想多了吧,最近学习有点忙。”
    陈明颉冷笑了一声,陆城城跟他谈学习?别逗了。
    陆城城有些心虚,他整了整衣服:“还有事吗?没事我走了。”
    他这个样子,陈明颉很愤懑,好好的朋友,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关键是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惹了陆城城,陆城城忽然就不理他了。
    他扯住他,冷声道:“是男人就把话说清楚。”
    陆城城没回头:“没什么好说的。”
    “……是吗?”他攥紧了他的袖子,有些口不择言,“那你在我们家白吃白住那么久,就这么算了吗?”
    “当初我给你钱是你不要的。”陆城城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种话,语气不善地回了一句。
    陈明颉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可话已经说出去了,绝没有收回的道理,他只得硬着头皮继续说:“那时候不收你钱是因为把你当朋友,现在既然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自然不一样了。”
    陆城城愣了一下:“我们不是朋友了?”
    陈明颉抿了抿嘴,似乎有点委屈,小声道:“你不理我,不就是不想要我这个朋友了吗。”
    微弱的路灯下站着的少年唇红齿白,身上还穿着校服,陆城城的心不受控制地一颤,身体比脑子反应得要快,他拉过他,用自己的唇贴到对方的柔软上面。
    四目相对,他的唇怎么这么软?这是陆城城的第一反应。
    糟了!我干了什么?陈明颉要恶心死我了吧?这是陆城城的第二反应。
    有了这个认知后,陆城城放开他,转身就跑,陈明颉应该被他吓傻了吧,居然没有追上来打他。
    回到家之后,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到半夜,一边开心一边难过,开心的是他亲了陈明颉,难过也是他亲了陈明颉。
    都说接吻的那一刻,心里就像开满了花,陆城城觉得毫不夸张,他那时候真的有那种感觉。可亲完之后呢?他该怎么跟陈明颉解释?陈明颉会不会讨厌他,恶心他?他亲了一个男生,他变成同性恋了吗?他该怎么跟爸爸妈妈说,他爸会不会打死他?
    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满脑子飞,他直到后半夜才睡着,睡着不久就被噩梦吓醒了,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便急匆匆来找陆袂了,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
    “哥,我该怎么办?”他趴在桌子上,生无可恋地问,“我还能改吗?”
    陆袂问:“你没有对女生产生过好感吗?”
    陆城城摇摇头,他真的没有。
    陆袂又问:“你想改吗?想不喜欢那个人吗?”
    陆城城又摇摇头,和陈明颉在一起很开心,喜欢陈明颉也很开心。
    陆袂语重心长道:“性向心理那一套我不懂,我只知道要遵从本心,喜欢一个人就大胆地去喜欢,没有必要遮遮掩掩的,要好好珍惜,说不定你以后都不会再碰到一个让你那么心动的人,但也有可能会碰上一个更好的人,但这些,都要你自己一点一点去经历,明白吗?”
    陆城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问:“那要是他不喜欢我呢?”
    陆袂轻笑了一下:“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书上是这样写的,‘喜欢什么样的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喜欢好人。他喜不喜欢你也不重要,能不能相守一生谁也没办法预料,可能在一起的时候,就要用最好的自己,去交换最好的对方。’”
    用最好的自己,去交换最好的对方。
    陆城城反复咀嚼这句话,忽然就有那么一点心酸,他愿意,他都愿意,把最好的都给陈明颉,哪怕得不到相同的回报。
    陆城城发了一会儿呆,似乎是想通了,有点兴高采烈,对陆袂说:“哥,你真好。”
    陆袂笑笑,其实心里有点打鼓,他不知道自己是在帮陆城城还是在害陆城城,看他的样子是真的喜欢上那个男生了,他要是苦口婆心地劝他走回所谓的正道,可能会得到恰恰相反的效果,可这么鼓励他,又似乎把他往同志的道路上推了一把,而这条路,显然不平坦。
    可那又能怎么办呢?喜欢了就是喜欢了,他只能教他跟着自己的心走,尝过这些酸甜苦辣之后,他也会有自己的判断的。
    两人在公交站台分别,陆袂心事重重地回了学校,回去后,才发现有好几个未接,都是江辙打过来的,他连忙回拨过去。
    电话响了一声就被接通了,看来江师兄是守着电话等他的。
    “去哪了,怎么不接电话?”江辙在电话那头问。
    陆袂想了想,决定把自己拿到那么多钱的事先瞒着江师兄,等他回来再跟他详谈,便只说:“城城过来了,我陪他出去转了转。”
    
    第70章 j。j
    
    听到陆袂和陆城城出去玩了,江辙有点难受,他越来越忙,能陪着陆袂的时间越来越少,真希望陆袂快点毕业,他们就可以一起出去工作,或者他干脆回家等陆袂半年,等陆袂毕业了再出去工作?
    可也只是想了想,陆袂肯定不会同意,再说自己这样的做法也太过矫情。
    “陆城城找你干什么?吃饭了吗?下午有什么安排?”他归心似箭。
    陆袂犹豫了下,把陆城城的事跟江辙说了一下,问他自己这样做合适吗?
    江辙本不想管陆城城的感情生活怎么样,可听着陆袂的语气有点担心,便安慰道:“你只是提点他几句罢了,到底该怎么做还是要靠他自己判断,这种事情一旦想通就简单多了,关键就看陆城城自己是怎么想了,你在这里着急也没有什么用。”
    陆袂一想也有点道理,但还是觉得心里不安:“那你说城城以后要是后悔走上这条路了,会怪我吗?”
    “他要是敢怪你,我收拾他。”
    陆袂傻笑了几声,问:“江师兄,你什么时候回来?工作累不累?”
    江辙闷声道:“还得半个月才能回去,工作倒是不累,就是这里环境不好,蚊子多,伙食也不是很好,最重要的是见不到你。”
    江辙出去都快两个月了,吃苦他倒是不怕,就是见不到陆袂,忙的时候还好,空闲的时候真的是想到不行,恨不得插个翅膀飞回去。
    陆袂也有点难过,低声道:“江师兄,我也想你。”
    陆袂这么一说,江辙更想回去了,可工作不是儿戏,他叹气道:“再等半个月吧,我每天多干一点儿活,看能不能把进度往前提一提。”
    陆袂叮嘱他:“你不要累坏了,在底下要小心一点,注意安全。”
    江辙心里一暖,柔声道:“我会注意的,倒是你,这几天有没有熬夜,饭按时吃了吗?”
    “嗯,我现在作息可规律了。”陆袂得意道。
    江辙轻笑了一声:“那就好,要是我回来发现你瘦了,可饶不了你。”
    “江师兄,你快点回来吧,等你回来,我要给你一个惊喜。”他打算在紫檀公园附近买一套房子,那边他去过一次,有一个别墅区,户型虽然都不大,可环境很好,交通也方便,价钱当然不低,不过他现在有钱。这几天他想通了,如果当时不把铜镜卖给那个掌柜,那么他的命与城城的命都会有危险,与其让这种事情发生,还不如选择这样一个结果。什么东西跟命比起来,都没有命值钱。
    江辙家里虽然在a市有好几套房子,但他从来不回去住,一直住在宿舍,偶尔两人需要单独相处的话,不是出去住酒店就是把宝哥和瘦猴赶出去,有了自己的房子之后,就会方便很多,再加上江辙明年就毕业了,到时候宿舍肯定是没办法住了,江辙一走,他肯定也不想在宿舍住了。
    江辙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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