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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小地主吧-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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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都卖完了?”
  言哥儿点点头,除了一些模样不好,实在是没人要的其他的都卖光了,少年低下头将手中拿着的那一串铜钱递给林立轩,这里一共有九十三文,是刚刚卖蔬菜的全部收入,他已经仔仔细细数过好多次了,等林立轩的时候,他没事干,就抱着那一堆铜钱,用拇指甲盖掀着铜板像和尚捻佛珠一样一个一个拨弄。
  “不用给我,你自己拿着吧。”看着献宝一样把铜板递给他的少年林立轩不禁会心一笑,顺便将手中的油纸包送到少年手上。
  季言疑惑道:“这是什么?”油纸热乎乎的,还有一股浓浓的香气,言哥儿胃里的馋虫瞬间被勾起,一个劲的咽着口水。
  “都已经快到中午了,肚子饿了吧?我买了四个包子,我吃两个,你吃两个,我的已经吃过了,还剩这两个你快些趁热吃吧。”实际上林立轩只买了三个包子,他吃了一个,他又深知少年的大胃口,自认为两个才能满足少年,他怕少年不敢吃,只好说自己也吃了两个。
  是肉包子……“不用费这个钱的。”少年皱起眉头,有些心疼,一个肉包子要五文钱,四个就是二十文,买了包子后,他们今天卖蔬菜的钱缩水了好多……林大哥可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么大手大脚要怎么办才好……
  言哥儿有些苦恼的想。
  “苦着脸干嘛,快吃啊,冷了就不好吃了。”林立轩把包子推过去,他来这后就没沾到过新鲜的肉味,早就入乡随俗跟碧溪村的村民一样馋肉馋得紧,猪肉铺的新鲜肉买不起,几个肉包子还是能买来解解馋的。
  这家的肉包子老板还算实诚,皮厚肉也多,热腾腾的包子掰开来汁水四溢,香气诱人,言哥儿差点就抵抗不了:“我还是不吃了,回家吃糙米饭就够了,包子带回去给娘吃吧。”
  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放心吃吧,我给娘买了糕点,再说这包子冷了就不好吃了。”
  少年眉头紧蹙像是在吃硬如石头的冷馒头一样一口一口的将包子吃下了,那焦虑苦恼的样子,直让林立轩觉得自己在强迫少年吃毒…药。
  少年小小声说道:“你以后……能不能不要乱花钱……”
  香甜软糯的包子皮吃进嘴里,鲜嫩多汁的肉馅……但少年都没有丝毫所感,这哪里是在吃包子……这是在吃铜板呀!
  一嚼只觉得牙齿缝里响起了清脆的铜板声……
  少年皱着眉头,心疼不已。
  这是乱花钱吗?林立轩被言哥儿那一脸心疼的模样给逗笑了。
  “好了,快吃吧,吃完我们回去啦。”
  等他们再回到碧溪村里的时候,已经过了正午,对于林立轩来说,这次去县里收获颇丰,他对县里的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对这方世界的物价也有了明确的认知,最后,对于他最重要的是——经过这次去县里后,赵立娘好像就认为他已经完全康复,终于不再把他拘在家里了。
  林立轩不是不食人间五谷之人,来到林家之后,从来没端着上辈子富家少爷的姿态,既然落草为蛇,就踏踏实实做这个身份该做的事,种田什么的他暂时学不会、体力也不支持,但浇浇水、喂喂鸡,给菜园子里锄个地他还是愿意学着做的。
  林立轩蹲在家门口的菜地前,仔仔细细的拔野草,如果见到虫子,也要用手把虫子抓出来,这就是古代的不好,侍弄田地什么的特别麻烦,没有杀虫剂也没有农药,唯一的好处就是纯天然、无污染。
  他将一根坚韧的野草拔…出来扔到一边,抬眼间却看到门口有个瘦瘦的小身影。
  

  ☆、故事

  
  探进来的小脑袋朝院子里看了看,季雨心里忐忑,有些不敢走进去,这是他第一次来这边,还是瞒着家里的爹娘偷偷跑来的,瘦小的手指揪着衣袖,雨哥儿咬咬自己的唇。
  “你不是要见你哥哥吗?怎么还不进去。”他旁边一个比他高大半个头的小男孩催促道。
  “我……”雨哥儿正纠结中,就听到里面一个成年男声在叫他:“雨哥儿?”
  林立轩站起身,拍了拍手将手掌上的泥巴拍掉,他走到院子门口,对那边还犹在忐忑中的雨哥儿笑道:“怎么不进来?是有事要找言哥儿吗?”
  “哥夫……”
  林立轩让两个小孩子进屋,季言正在屋里拿着针线改衣服,见到雨哥儿赶紧把手中的东西放下,“怎么了?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雨哥儿紧抿着嘴唇摇摇头:“家里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哥哥了……”原本在季家,雨哥儿从小就是被季言带大的,有什么吃的、用的都会偷偷留给他,如今言哥儿出嫁了,他在季家就是个没人管的小孩子,爹娘更在乎季前这个大儿子,平时不怎么留意他,冷了饿了也没人关心,晚上经常一个人躲在被子里,抹着眼泪想季言。
  季言把雨哥儿抱进怀里,用衣袖擦擦季雨脸蛋上的黑色污垢,“哥哥也想你,爹娘还有大哥怎么样了?”
  花脸儿被抹干净的雨哥儿露出漂亮的小脸蛋,他跟季言一样都瘦,脸上的肉薄的捏不起来,只一双黑溜溜大眼睛的落在眼窝里,像水里的石子一样被冲洗的光滑、润泽。“爹娘都好……就是大哥的脾气越来越差了……”
  季前娶了宋巧儿后,心里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他反抗不了,跟他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相比,猎户家庭长大的宋巧儿脸庞带着一股凶煞气,简直不像个女人,面对这样的女人,简直还不如娶个双儿!!
  尤其是看着同天成亲的季压跟娇小的赵青青每天你侬我侬,季前心中的气愤更甚了,甚至开始怨恨季老大跟李月娥,恨他们给自己娶了这样的一个媳妇儿,他不敢把怒气撒在凶狠的宋巧儿身上,只会对着自己的父母嫌三道四、怨气冲天。
  就算儿子有再多的不好,作为父母的季老大夫妇都甘于承受,面对季前的怒气,他们只好整天围在儿子身边好言相劝,小双儿也顾不得管了。
  跟着雨哥儿过来的是西边村尾住着的那户人家的孩子,名叫田阳,是个十岁大小虎头虎脑的男孩子,他的父亲在他还没出生就去世了,寡妇母亲带着他生活,他身上穿的乌漆嘛黑跟雨哥儿一样破旧,破破烂烂的叫林立轩以为是个小叫花子。
  季言季雨在那边哥俩说话,他就睁着眼睛在房间四周观看,当看到林立轩书桌上笔迹未干,水墨沈沈的文章时,两只眼睛钉在上面就舍不得离开了,林立轩察觉到了他的目光:“怎么?也想识字?”
  小男孩点点头,他当然想读书识字,可他家穷,家里根本供不起他读私塾。
  “那你想不想学?”
  听到林立轩的这句话,田阳下意识的睁大眼睛,内心狂跳:“你愿意教我吗?”他知道林立轩是村里的秀才,要是他愿意教他……
  看着小男孩渴望的眼神,林立轩噗嗤一笑,随即摇摇头,他可没耐心每天教小萝卜头念书。
  田阳失望的低下了头。
  “不过……”林立轩顿了顿,右手抬起指向言哥儿,“你可以让言哥儿教你。”
  言哥儿??
  季言瞪大了眼睛,让他教?
  他怀里的雨哥儿也瞪大了眼睛:哥哥竟然识字!
  “我不行的……”言哥儿摇头,他自己才只学会了几个字,怎么能教其他人呢?
  “你把我教给你的讲给他听就好了。”
  雨哥儿自从听到言哥儿也识字的消息后就不管不顾了,他急忙扯自己哥哥的衣袖,“哥哥、哥哥,你也教教我吧。”
  旁边的田阳也用期待的眼神望着季言。
  “好吧……可是我只会一点。”
  虽然季言说自己只会一点,但这“一点”对于季雨田阳这两个小孩子来说就已经像大山一样庞大了,学写字啊,这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这种心态就像之前的言哥儿,能偷偷学来两个字就已经很满足了。
  两个小男孩当即央着言哥儿教他们,言哥儿没法,只好把手头的针线活放一边,带着他们蹲在地上,用木条在地上划写着让他们认字。言哥儿教的战战兢兢,两个小朋友却学的兴高采烈,言哥儿一边用木条在地上写字,一边不时的把眼神瞥向林立轩求救,林立轩回了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后,就自顾自去做他原本在做的事了。
  言哥儿教了他们一会儿,就另说自己要讲故事给他们听,两个小孩子听到有故事听,立马开心的字也不学了,催促言哥儿给他们讲故事听。
  看着两个小萝卜头亮晶晶的双眼,言哥儿心开始沉了,甚至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开口说要给他们讲故事……
  和林立轩成亲后,除了成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做了“那档子事”外,其他的时候都是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林立轩教他读书认字,或者给他讲故事听,和林立轩相处了这么些天,季言自然听到了许多故事,面对雨哥儿跟田阳,才会有底气跟他们说自己要讲故事给他们听。
  两个小孩乖乖的坐着听言哥儿讲,言哥儿开始说:从前……在一片神州大地上,有一块饱经风雨的石头,有一天,石头裂开了,生出了一只猴子……
  过来凑热闹的林立轩听到言哥儿这样“讲故事”,不由得在心里笑出来。
  两个小孩一开始还挺捧场的,但言哥儿实在是语言匮乏,讲起故事来平铺直叙,跟抖豆子一样一颗一颗抖出去,一点都不吸引人,最后连特别崇拜哥哥的雨哥儿也提不起精神了,季言万般无奈下只好又求助林立轩。
  少年可怜巴巴的眼神像只求主人抚摸的小奶狗,林立轩克制住心里的恶趣味,终于答应来解他的难了,接手过来跟两个小朋友继续讲猴子的故事……林立轩讲起故事来信口开河,却偏偏又合情合理,就连已经听过一遍故事的季言也不禁被吸引住了。
  虽然情节还是一样,但林立轩用的词语却不同,可结果是一样的吸引人?言哥儿用崇拜的眼神望着林立轩,于是,三个小脑袋聚精会神的听林立轩讲,如果不是害怕被骂,两个小朋友都舍不得走了,只想留在林家听林立轩一直讲下去。
  本来以为小孩子心性不坚,田阳说想识字也只说说说而已,却没想到这小孩当真了,那天之后,隔三差五有时间就来他们家跟言哥儿学识字,雨哥儿有时候也来凑热闹,赵立娘向来喜欢小孩子,也不排斥他们过来玩。
  三天后,林立轩一个人去县城,赵立娘问他去县城干嘛,林立轩回说是“松韵书坊”,赵立娘就自发以为他是要去买书,自然就没有不同意的,叮嘱他仔细着点,早些儿回来,季言这次不能跟他去了,赵立娘这几天托村里的一个有门路的熟人帮忙去县里接了些纳鞋底、缝衣服之类的针线活,言哥儿也帮着做,自然不能跟着去了。
  这些活功夫细,尤其费劲儿,虽然赚的不多,但好歹也是个进项。
  林立轩坐着牛车一摇一晃的到了县城,他先就进了城门,直接去了东街的松韵书坊,书坊里守着的依旧是前几天见到的那个伙计,那伙计看到林立轩不冷不热,费了老大功夫才想起林立轩是谁,对他提起的书稿也就向那角落里指指:“还在哪儿呢,我们老板最近忙,哪有功夫看这玩意?”
  老板忙不忙林立轩不知道,但这个伙计却是无心帮他,甚至还带点恶意。
  对这种结果他也有所预料,老板没见着,只有这个粗俗不识字的小厮,他就是口舌功夫再厉害也翻不出个天,对于这种结果,也只能认了,也是他之前太想当然,没有考虑周到……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此路不行就只有另谋他路了。
  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林立轩这次来县城还有另一件事。
  他走出书坊后,就拦过一名路人,向他打听自己要去的地方,按照路人指明的方向,林立轩不急不缓的往那边走去。
  林立轩走出松韵书坊后,坐在书架边的一个男子抬起头,他望着林立轩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他坐的地方隐蔽,林立轩方才进来时没有发现他。
  男子站起身,走到那一堆杂物边,从最底下找到了林立轩和那伙计口中所说的书稿。
  

  ☆、写信

  走出了东街,径直朝西走,路过一片繁华的闹市,沿街摆着好几个小吃摊子,几张简陋的桌椅围着路旁,客人车水马龙摩肩接踵,卖汤面的、买小馄饨的小伙子嘴里发出响亮的声音向路人吆喝着。
  穿过这片闹市,临近县里民居区,热闹声隔了墙似的消失不见了,眼前又出现了之前见过的石桥,石桥规模不大,已是有些年龄,桥壁上痕迹斑驳不断,那路人说他要找的地方就在这石桥附近。
  林立轩站在石桥中心四处张望,他想找的地方没看见,却被另一个人发现了。
  上次在这里见到的黄远依旧在石桥附近摆着个简陋的卖字摊,几张写的不怎么好看的毛笔字挂在摊子的上头,黄远看到他就像看到救星一样,拉着他过去帮忙。
  “这个黄大婶要给她儿子写封信,我怎么写她都不满意,可巧这时我有点急事要做……那个……你能不能帮这位黄大婶给写了呀?”黄远根本就不等林立轩到底同不同意,拉着人就往自己的摊子边走,他搓搓手跟那边的黄大婶子讨好的笑了笑:“看见这位没有?他可是个秀才,比我的学识高多了,放心吧,黄大婶,让他帮你写,保准你满意。”
  黄远都要被这个跟他同姓、几百年前可能是一家的黄大婶子给折磨疯了,不就是一份家书吗?那吹毛求疵的态度,应付她比应付一场秀才考试还难,可恨的是这人还不识字!!就知道在一旁要求他写着写那的,心思变得比六月的天气还快,好不容易给她写完了她还不满意。
  对他要求重写!
  重写个屁。
  他黄大爷可不答应。
  黄大婶子上上下下看了看林立轩:“哦,是个秀才哥,长得挺俊的,比你这个黄小子好看多了。”
  黄远冲林立轩挤了挤眼睛,拉着他偏到一旁耳语:“怎么样?帮我应付一下黄大婶,她给的钱可丰厚了,一百文一封信,我们三七分,你三我七。”要不是她说给一百文,黄远才不肯接这份活,平时遇上这种麻烦的雇主,他早就掀桌子不干了。
  穷人必须为一钱银子而折腰。
  林立轩挑了挑眉:“三七分?”
  黄远有些心虚:“要不,……你七我三?反正这个黄大婶就交给你了……”他骚了骚头,嘿嘿地笑了一声,拿起桌上沾着墨的毛笔往林立轩手中一放,自己一溜烟找个地躲了起来。
  林立轩根本不想管这个事儿,那黄远还真是个自来熟,平白无故的就让人帮他忙,可是……一百文钱呢?上次他跟言哥儿来卖菜,辛辛苦苦背了两篓才卖了九十三文……喂言哥儿吃个包子,他回去还一个劲念叨吃的不是包子而是铜板……
  一百文钱,合计起来就是二十个包子。
  这种买卖不做白不做!
  林立轩坐下来,问黄大婶子要写什么。
  其实那黄大婶子也不是有多挑剔,她大儿子跟着个大商人在外头跑商,一去大半年没回来了,这不,前几天大儿媳妇生了,给他们家生了个大胖小子,她可不要把这个好消息赶紧告诉她儿子。
  要不是有这么个大喜事……她才舍不得花一百文钱请人写这封给儿子的家书。
  关于她孙子要取个什么名字、她儿子几时回来……她一一都要求在信里提到,黄大婶初次做奶奶,心里那叫一个乐开了花,说起话来不由得颠三倒四,有一出说一出,林立轩等黄大婶子把她的要求说完了,又再三询问过一次,在脑海里把条理梳理清楚,这才铺开纸张,提笔书写。
  林立轩把写出来的信在黄大婶子面前念了一遍后,问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黄大婶子摇头说没什么了,她跟黄远拉扯了半天,该想的都想到了,林立轩写的信,她满意极了,嘴里一个劲夸耀道:“果然是个大秀才,大才子,比黄远那臭小子要靠谱多了,瞧瞧这纸上的字,连我这个不识字的老婆子都觉得好看。”
  她拿着几页信纸左看右看终于满意了,黄远那混小子就是混,瞧瞧他写的是什么个玩意儿,也好意思在这里开书信摊,帮她写的那信上,圈圈叉叉划来划去就不说了,还有一坨坨黑色的墨点,她儿子是跟在有头有脸的大商人身边做事的,给他寄那样的信,万一被别人看到了,可不给儿子脸上抹黑嘛。
  幸好黄远的朋友是个靠谱的,黄大婶子心甘情愿的从包里掏出一钱银子付给林立轩,把信折好笑容满面的离开了。
  林立轩掂了掂手中的铜钱,只是动了动笔,就赚到了一百文钱,这读书人赚钱确实好赚,不过……他也知道黄大婶这件事只是个特例,如果不是因为人家有了个大孙子,想给孙儿积积福,才会花大价钱请人办事,平日里,给人写个信,也就只能赚个五到十文钱。
  他颇为好奇的拿起黄远给黄大婶子写的那封信,随意看了看后,不得不感叹黄大婶挑剔是对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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