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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难平_月舞风-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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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人受苦,心中如何能安?我又不是某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却呆若木鸡,无动于衷。”
“嘁!”
听到叶明昭的挖苦,花连华终于从某种思绪状态中回过神来,轻嗤了一声,白了他一眼。
“某个最没资格说这种话的人居然说出了这种话,真是奇哉怪哉。沉鱼啊,难得这家伙愿意为个姑娘效劳,还说你是佳人,真是你的荣幸啊!走走走,咱们就回房里等着,千载难逢一次的好事,不受用就是天生的傻瓜!”
“这叫什么话?”叶明昭不满地皱了皱眉头。“沉鱼难道不是佳人?为佳人效劳当然是理所应当的事,连华你不常说这也是一种情趣吗?”
“什么?情趣?你这木头人,居然也和我说起情趣来了?天哪,这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花连华大惊!
“你们两个,真是……”
看到这兄弟二人,沉鱼实在哭笑不得。
看着叶明昭一笑之间,便要迈步出门,凤云霄突然出声叫住了他。“叶兄请慢!”
“凤公子有何见教?”叶明昭回头问。
“清风堂实在太远了,叶兄身法再快,一来一回恐怕也要近一个时辰。叶兄可以等,沉鱼姑娘的伤却不好等,时间越久,越要多吃些苦头。倒是我凤鸣楼离此不远,不如由在下折回凤鸣楼取来伤药为姑娘疗伤,不知叶兄意下如何?”
叶明昭一愣,看了他一眼。他又看了看沉鱼和已经恢复了惫懒神色,一脸似笑非笑的花连华,想想也有道理,点了点头。
“既然这样,那就有劳凤公子了。”
“这有何妨?”凤云霄微微一笑。“正如叶兄所说,为佳人效力,本是理所应当的事。”
说完,他径直离开了牡丹阁。
提起丹田真气,凤云霄足下发力,转眼消失在夜色中。
回到栖凤苑,刚进院中,便看到自己的房间亮着灯火,凤云霄不由一愣,停下了脚步。
对凤云霄来说,栖凤苑是他私人的地盘,要没有他的允许,就是王玉珊也不能随意进入他的房间。只有小舅舅颜烈不吃他这套,要来就来,要走就走,犹如闲庭信步。房里现在有人,难道是颜烈来了?
这么晚了,他来做什么?有什么重要的事发生了?这样想着,凤云霄心中不由一紧,急忙加快了步伐,向屋内走去。
“烈!”
一推开门,凤云霄愣住了。
不是颜烈。
一个白衣修长的人影背对着他坐在屋内,对着摇曳的烛火自饮自酌。
听到声音,那人回过头来,对着他一笑。
“云霄,别来无恙?”
“是你?”
“当然是我,不然你以为是谁?”那人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你在等什么人吗?”
“我以为是我舅舅来了。”凤云霄迈步进了屋内。“你何时来的,怎么不去见玉珊,到了我这里?”
“我傍晚到了,早就见过了玉珊。”那人一笑,起身走到他的身边,将手搭在他肩上。“倒是你,跑到哪里去了,现在才回来?”
这来人原来是凤云霄的妻兄,王玉珊的三哥,白马王家的三公子王珏。
白马王家,是中原江湖极有名望的世家。王家共有三子一女,长子王珞,次子王玥,三子王珏,凤云霄之妻王玉珊,是王家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女儿。而这三子王珏,在白马庄未与凤鸣楼结为儿女亲家前,就与凤云霄有着极好的交情。
“没什么,有些事要做。”凤云霄答道。
“是吗?”上下打量着他,王珏连连摇头。“我听玉珊说,你这些天有些不对劲,整天心神不宁,忧心忡忡的。我本来还不信,不过现在看起来,倒似有几分道理。这可实在不像你。”
说到这里,他眉眼一挑,狡黠地一笑。
“难道说,是我们这位情场风流,片叶不沾的风流凤公子,终于遇到了真命天子,竟然破天荒地害起相思病来了?
“胡说什么?”凤云霄有些不悦的拂开了他的手。“我有急事,现在没时间和你聊,等我回来再说。”
“什么事那么急?”从未见过凤云霄这样不假辞色,王珏有些无趣的收回了手,又有些好奇地看着他翻箱倒柜,取出一个药匣子,不禁纳闷。
那药匣中盛的药,王珏是知道的,乃是凤鸣楼独门的跌打损伤药。凤鸣楼是武林世家,人人都要练武,五劳七伤那是在所难免的。这药比起市面所售的损伤药不知强了多少,镇痛活血,立竿见影,恢复速度也极快。王珏有一次不慎扭伤脚踝,当时肿胀青紫,脚都不能沾地,可用了此药后,不但立刻就不疼了,三天以后就伤势痊愈,行走如常,不能不说是灵效之极。
只是凤云霄大晚上的从外面急匆匆跑回来,就为了拿这个药,给谁用的?
见凤云霄拿了药匣就走,连个招呼也不打,竟似视他这个远道而来的老相识为无物,王珏心中有些不快,忍不住开口问道:“你送这药到哪里去?”
“牡丹阁。”
牡丹阁?那不是城中有名的青楼?凤云霄如此热心的拿药送药,竟是为了一个青楼女子?到底是何方佳丽,能让凤大公子如此殷勤备致,王珏不觉有些好奇。
想了一想,返身回到桌边,吹灭了烛火,王珏一闪身,也离开了房间。
第13章 第 13 章
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凤云霄回到了牡丹阁。
此时花连华和叶明昭,已经都在沉鱼的香闺之中。沉鱼受伤的手腕,正被花连华用浸过冷水的湿布包起,用来缓解疼痛。
听到脚步声,转脸看到凤云霄走进来,叶明昭急忙起身迎接。凤云霄对他点点头示意,将药匣放在了桌上。
“这是我凤鸣楼的独门伤药,散淤镇痛非常有效,姑娘权且一试。”
“多谢了。”
叶明昭取过药匣,来到沉鱼身边坐下。刚一打开药匣,一股清凉的药香便扑鼻而来。众人定睛细看,只见匣中药膏颜色碧绿,在灯光下闪着翡翠般的色泽,煞是奇异。沉鱼拔下头上玉簪,轻蘸药膏抹在伤处,只觉一股极冰的感觉,直透入体,不禁低呼了一声:“好冰!”
“怎样?”花连华忙问。
仿佛凉风透入骨髓之中,只片刻功夫,受伤之处那火辣辣的疼痛便消失无踪,轻轻动了下手腕,已感觉不到方才的剧痛,沉鱼不由十分惊讶。
“一点也不疼了,这药真是神验!”
凤云霄吁了口气,笑道:“既然有效,姑娘就留下此药,早晚上药,大约不出三日,淤血便能散尽,恢复如常了。”
“多谢凤公子。”沉鱼起身一福,凤云霄急忙还礼。叶明昭也拱手笑道:“承蒙凤公子慷慨赠药,此番厚意,我与连华自当铭记在心,他日定当图报。”
他此刻的笑容很真诚,既无嘲讽也无傲气,凤云霄却似乎不敢直视他的视线,急忙低头,拱手回礼。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叶兄言重了。只是……”
犹豫了一下,他终于抬起头来,说道:“在下和叶兄相识虽不过数日,却深觉投缘。如若叶兄不嫌弃,可否不要再以‘公子”二字称呼在下,在下当深感欣慰。”
“既然凤兄如此说,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原本对这“武林第一剑”凤云霄,叶明昭心中并没有什么好感。不错,他并没忘记此人,但并不等于他就喜欢此人。虽说此人长得漂亮,武功高强,又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可以说是集天下男子优秀于一身,但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喜欢此人,更没想过要与他真的交朋友。对方有意无意的主动态度他不是没察觉,但因为不想和他攀交情,总是保持着淡淡的客气与疏离。
不过今晚,他帮了沉鱼,也就等于帮了自己。药再灵验,也不是太难得,难得的是这份心意。别人想要结交也是看得起自己,何必毫无意义的拒人千里之外呢?多一个朋友总是好事。想到这些,叶明昭的态度就不再像以前那样,明显真诚了许多。
“砰”的一声巨响,吓了两人一跳。叶明昭一回头,原来是花连华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你这么用力拍桌子做什么?吓我一跳。” 叶明昭惊讶地问。“你怎么了?”
“让你给酸的,真是受不了!”
“酸?什么酸?”
花连华瞪了他一眼,走到了两人中间。“我说二位,又不是刚刚认识,至于这样酸来酸去的假客气吗?”
说着,他转过脸看向沉鱼,笑道:“我生平最怕这样酸文假醋,牙都要倒了,你快拿壶好酒来给我漱漱吧!”
“哪是他们酸,分明是你酒瘾犯了,想骗我的酒吧。”沉鱼嗔怪的看了他一眼。“自己馋虫上来,就不要找借口,还拿着别人做挡箭牌,就是有好酒,也没你的份了。”
“哈哈哈哈哈!”叶明昭大笑起来,伸手在花连华背上重重一拍。“这点骗酒的小伎俩,怎入佳人法眼啊!”
他这一拍力道甚大,花连华猝不及防,登时往前冲了几步,眼看就要撞到沉鱼身上,沉鱼非常不讲义气的一闪,只听“咚”的一声,花连华一头就栽进了床帐之中。
“你没事吧?”眼见花连华栽进床内,和被褥幔帐纠缠成一团,叶明昭赶紧上前一伸手将他拉了起来,不由有些纳闷。“你何时变得如此弱不禁风了?竟然一拍就倒?”
“我弱不禁风?你当你在拍牛呢!一把子傻力气,也不知道收敛点!”好不容易才爬起来,揉着酸痛的鼻梁,花连华极其郁闷地看着他。
“我说你真不是有意的?我拍桌子你就拍我,你跟这桌子到底是有多亲,你们是亲兄弟?该不会是你嫉妒我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所以暗下狠手,故意地想撞塌我的鼻梁,让我破相?”
虽不是三九寒天,屋里更暖意盎然,听到这话,叶明昭却突然打了个寒战,鸡皮疙瘩差点掉一地。早知道这人自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本来听到花连华的话,凤云霄已经觉得很好笑,只是出于礼貌,强忍着不敢笑而已。可是,当他看到叶明昭那被花连华的话严重刺激到,一脸恶寒的表情,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大笑起来。
听到他的笑声,叶明昭转过身来摆了摆手,叹道:“凤兄海涵,我家连华别的毛病没有,就是会偶然犯一犯抽风,认为自己是美貌绝伦世上稀,天下男儿皆妒忌,真是无药可治,让凤兄见笑了。”
他这话不说犹可,一说之下,凤云霄越发大笑不止,且越笑越是厉害,笑到最后几乎腰都直不起来,眼泪都差点笑了出来。
沉鱼含笑起身走出房间,片刻过后折回,身后已多了两个小厮,毕恭毕敬地站在门外,一个捧着红泥封口的酒坛,另一个端着托盘,里面盛着四碟下酒凉菜。
将酒放在桌上,打发走了小厮,沉鱼转过身来,笑意盈盈地看着眼前三个男子,道:“都说人生寂寞,能与三五知己把酒当歌,是生平最大乐事。沉鱼虽身在风尘,亦心向往之。今夜良宵,小女子无以为敬,唯愿这区区村酿,能助各位雅兴,聊以一醉解千愁。”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酒已罄,人已醉。
被叶明昭架着,踉踉跄跄地走出牡丹阁的大门,凤云霄只觉得脚下发飘,如同腾云驾雾一般。
今夜之醉非同小可,一番拼酒下来,花连华已经是趴在桌上,死活也不肯起来了。而平日里自觉酒量不错的凤云霄,今天也总算知道了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眼前已是天旋地转,不辨东南西北,而在这之前,已经喝过一番竹叶青的叶明昭,居然还是屹立不倒,并且还把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他搭到门外,这种海量,实在令人不服不行。
叶明昭瞧着他醉得不轻,也不敢就此撒手不管了,找了个墙角让他靠着坐下来。“你还能走吗?”
“没事。”凤云霄摆摆手。“我坐一会就好。”
“哦。”叶明昭说:“要不要我再给你端杯茶过来?”
“不用。”凤云霄将头埋在膝盖里,过了好一会儿,才又抬起头来,闷闷地说:“叶兄,你对沉鱼姑娘很好啊。你们……老相识?”
“老朋友。”
“我说呢……”凤云霄喃喃地说。“真没想到,你还会关心除了你家小姐以外的姑娘,我还以为除了她,天下女人在你的眼里都不是女人。”
“什么?”他说的含糊不清,叶明昭听了个半懵半懂。“你说什么?”
“没什么!”凤云霄到底没有醉到彻底昏头,头脑还算保持几分清醒,听他一问,急忙用力甩了甩头。“我糊涂了。”
“你刚才说,什么小姐、姑娘的?”
“哦,我说了吗?我果然是喝多了。”凤云霄摇摇头。“我只是想起以前有个认识的人,跟你很像,脾气特别古怪,性格很硬,很凶,连对女人也一样,我……还骂过他没有人性。”
“没人性?为什么这样说?”叶明昭纳闷地问。
“因为……他在我的面前,杀了一个女人,我拦都拦不住……他就这么把她杀了……”
凤云霄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不知不觉带出了几分哽噎。
“我该向他道歉的……为了个杀人越货的响马骂得他狗血喷头,心存报复,这是他应得的吗?说到底,他又做错了什么?女人当强盗,那就不是强盗了吗?”
凤云霄再度埋下头去,那些他不愿去想,却又无法遗忘的往事,总是在毫无防备的时候涌上心头,令人悲伤。
第14章 第 14 章
龙翔山庄有多家商铺,庄里押运货物等一应事务都由管事雷霆与十八卫负责。十八卫走南闯北,难免行走险川关隘,遇上杀人越货的强盗。其中最惊险的一次,是路经黑虎涧,撞上了那里最凶恶的一群绿林响马。
那群大盗,向来出没于商队必经的偏僻之处,他们心狠手辣,每次打劫,必定要将商队杀得一个活口都不留之后,才将财物洗劫一空。这群响马犯下累累惊天血案,导致黑虎涧一带成了当时商队闻风丧胆的地方,不是万不得已,绝对不敢涉足此处,若被逼无奈必须要过那条绝路,一定要重金聘请中原最著名的镖局保驾护航,才敢路过。
然而,就在那一次,那群作恶多端的江洋大盗,终于遇到了命里的克星。
恰巧那一次,因为生意上的关系,凤鸣楼有一大批货也要经过此地。凤云霄也听说过黑虎涧那穷凶极恶的响马之名,所以亲自出马,带着挑选出来凤鸣楼武功最好的子弟押运货物,和龙翔山庄的商队走上了一条道。
或许他生来就是被老天眷顾的,凤云霄的运气非常好,做好万全准备的他并没有遇上黑虎涧的强盗,一路顺风顺水地过去了。因为,有人在他之前率先遭遇了那帮穷凶极恶的劫匪,并且血战一场,替他以及后来者扫平障碍,除去了这横行一时的大害。
他没撞上劫匪,却撞上了一个熟人。而这个熟人,照理说他应该谢谢人家的,可结果却是对方给他留下了终身难忘的恶劣印象。
自从枫林一见之后,龙星华对凤云霄念念不忘,打那以后时常一大早溜出来,就是为了想要再见他一面。凤云霄是每天早上都要来枫林练剑的,龙星华有意想见他的话哪能见不到。这样见了几次以后,两人慢慢熟稔起来。
他久经风月,是情场中的高手,怎么会看不出龙星华那点小女儿的心思,却也乐得顺水推舟。反正龙星华性格好人也美,龙翔山庄的家世又不错,与凤鸣楼称得上门当户对,真要娶这样一个妻子算是个上佳的选择,所以也就刻意温柔网罗姑娘的心。至于龙七叶,凤云霄并不清楚龙翔山庄的人事安排,但感觉他在山庄里的时候似乎总是跟着龙星华的,总之龙家小姐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亦步亦趋如影随形,凤云霄想不看见他都难,所以就算这俩人说不上几句话,也必须混了个脸熟。
龙七叶不是笨人,对龙家小姐与凤云霄来往的事他都看在眼里,如果说什么都没有察觉根本是不可能的,但他的反应却有些奇怪,就好像什么都没有看见。青年男女每天早上偷偷见面,私下来往了一段时间,除了感情迅速升温其他什么都没发生,这倒让做好了被人下绊子准备的凤云霄有些意外。
见过龙七叶对着龙星华和其他人那截然相反的两面派态度后,他对龙七叶此人就抱有了防范之心,甚至猜想他对自己的小姐是有一些不能见人的心思的。但现在这样,至少说明他并没有去找庄主打小报告,也没有做什么破坏两人感情的举动,只是默默站在一边,守护而已。
时间一长,凤云霄忍不住会想,难道龙七叶其实是个好人,只是外刚内柔不擅表达感情而已,先前可能是自己误会他了。
但这一次在路上的相遇,却让凤云霄对龙七叶有了更深的认识,而这个认识,彻底打消了他先前猜想对方可能是个好人的念头。
“救命,救命,救命啊!”
骑在马背上,走在商队最前面的凤云霄,忽然听见一阵女人声嘶力竭的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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