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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映雪涯-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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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血将映雪涯雪白的肌肤浸红,他瞪大了眼睛看着从伤口上流出的血。
  映雪涯觉得江岩的气息在减弱,这让他感到了一阵的恐惧。
  不能——他不能让江岩离开自己。
  或许是内心的恐惧,也或许是——欲望,他想跟着江岩呆在一起。
  储藏了一个多月的力量,从他的心脉之中爆裂开来。
  甚至江岩都没来的急躲避,他就被震出两三丈的距离。
  无法控制自己身体里的力量,自己也不明白是这么回事,只是身旁的血污被自己的力量消弭,变得清澄。
  接着,映雪涯想去触碰江岩,碰到他的时候,却将他的手臂受伤的伤口冰封住了。
  江岩已经被震晕了,没有感到身边的热气转换成了寒气。
  映雪涯却是忽的将手收回了。
  这种情绪,他在刚刚接触过——是害怕。
  他害怕将江岩弄伤。
  无数的冤魂在一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冰封。
  只是封印,无法将他们净化。
  剑池上的金锦天气得跺脚,“柳枫!这是怎么回事?”
  柳枫立刻屈膝下跪,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意外,只能说道,“主上,请容在下——”
  金锦天却好似没在听他讲什么,只是一味地重复到,“我的霸业,我的霸业,——”
  他又提起了柳枫,柳枫足足高他了有一个头,他只能尽量地将头低下,看着自己的主人。
  他才想到——难道是——?“夫人!是夫人!”柳枫猛地抬头甩开了金锦天的手,“我将映雪涯交给了夫人!”
  不是这样的,金锦天摇头,为什么白玫要这样做?
  他才开始想白玫的动机,扭头一看,却发现白玫已经抱着一把匕首一把剑匆匆地赶来这个地方了。
  “夫人!是你吗?”金锦天问道白玫。
  白玫毫不犹豫地点头,她今天连面纱也没带,妆也没画,清爽的模样让金锦天差点认不出她来了。
  “为什么?”
  白玫抽出了江岩的剑指着金锦天,柳枫护了上去。
  白玫痴、迷的眼神看着柳枫。
  “柳枫,从前的情意难道你都忘了吗?”
  柳枫闭了闭眼,摇头说道,“夫人,请自重。”
  “什么是自重?”白玫呵呵地笑了起来,“难道杀人就算得上自重?”
  “妇道之人,懂什么?”金锦天怒斥到白玫,“我本可以对你的行为直接无视,只要一个女人仍然支持她丈夫的事业,红杏出墙也无所谓,但是你已经触犯到了我的底线了。柳枫,杀了她!”
  柳枫拿枪的手,略有些颤抖,却还是听从了主人的命令,将长/枪指向了白玫。
  “夫人,抱歉。”
  “都要杀我了,还不对我改口吗?”
  柳枫摇了摇头,准备将白玫杀掉。
  白玫眯了眯眼,手起阵法,将柳枫困住。
  “我的阵法,天下第一,无人可解。”白玫笑了笑,对着柳枫说道,“我不会杀你,是因为我喜欢你,但是今天为了金月城,为了我爱的你,我也要杀掉金锦天。”
  “贱人!”金锦天怒吼道,“贱人!贱人!贱人!贱人!”
  “吵死了,死矮子!”三个字一脱口,白玫感到了内心从未有过的愉悦,原来——
  原来反抗是这样美好的一件事。
  她大笑三声,掂了掂手中的两把武器,却不使用它们,将它们从金锦天头顶上扔过去,扔到了剑池里。
  “这么好的两件武器,小兄弟,别再拿他们串兔子了!”
  随后两个人沾着满身的血从池子里飞了出来。
  江岩身上还有些刀伤,魔气随着伤口侵入他的骨髓,让他有些不好受。
  不过——
  这些魔气随后竟然被江岩吸收,化作了己用!
  伤口在魔气的围绕之下,渐渐地有了愈合的趋向。
  “我本身就是魔族和人族的混血,”江岩弱弱地微笑着说道,“没想到吧?”
  人魔混血?
  那为什么他从未感受到他身上的魔族之气?
  柳枫震惊地看向江岩。
  “我知道魔族或者是混血一向是备受歧视的,所以我早在师父那里学会了怎样隐藏自己的气息。”江岩甩了甩剑,对着白玫说道,“白小姐,来帮你杀夫了。”
  白玫同样回敬他一个微笑,手指支起了一个阵法,将金锦天围在其中。
  “夫君,城主,暴君,杀人犯,”白玫歪头说道,“今日我白玫,为民除害!”
  金锦天又急又怒,“你们?就凭你们?还想杀我?”
  他气急之下,召唤过来了深藏在剑池底下未完成的魔剑,指向自己的妻子,“我金锦天今日就把你这不守妇道的荡/妇给杀了!”
  白玫皱起了眉,“我还不知道红杏出墙的罪是比杀人要大。”
  “这些人,是为我霸业而牺牲!”
  “但他们不愿意啊。”
  “妇人之仁!”
  这个男人,自卑,自负,自私,自利,也只有像柳枫一般脑子迂腐的人乐意跟着他了。
  白玫不再废话,眼神示意到江岩,让他动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忙着学习了

  ☆、我不爱你了

  “不可!”柳枫破开了声喊道,“夫人,主上是你的丈夫!是金月城的主人!”
  迂腐的话语,白玫不知道听了有几遍,就算是心爱的人说出口的,她也觉得烦。
  “他是我的丈夫,但他从未了解过真正的我,他是金月城的主人,却为了一己私利谋害百姓!作为丈夫,我从未感受到他对我的爱,作为君主,他从未真正地爱过百姓,不合格的丈夫,不合格的君主,没有资格活在这个人世!”
  白玫的想法向来简单,她的术法又再禁锢柳枫的外围下了一圈,让他冲得头破血流也没办法冲出去。柳枫甚至跪下来,求她放过金锦天。
  “我柳枫,只跪我的君主,可这次,我求你,放过主上,我什么都可以答应你。”
  白玫看他的眼神有些失望了。
  “你就这么喜欢金锦天吗?”
  柳枫摇了摇头,“不,只是一个臣子需要保护自己的君主,保护他,听从他是我的任务,也是我的使命。”
  白玫叹了一口气,也将头摇了摇,“不知变通的人,真可怜。”
  随后她又将目光转向了江岩,盯着他说,“你不是想做英雄吗?一个机会摆在你的面前了,杀了暴君!”
  杀!杀!杀!
  刚从剑池里出来了江岩,身上的魔族之血还尚未止沸,当白玫诱导着他将金锦天杀了之时,脑子里也没跳出其他的想法。
  第一次杀人,应该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可他拿剑的手,连轻微地颤抖也没有。
  眼神变得坚定,感情的色彩被魔族的血液剥夺,眼前只有一个目标——
  万物在眼中都被分割成了最原始的个体,金锦天在江岩的眼中也只有他的那颗心脏在跳跃。
  杀了他——
  脑海中只有三个字在回响。
  杀了他!
  手里的剑握得更紧,踏在地上的脚微微踮起——
  之后是——
  一阵风,一滴汗水,一阵扬尘。
  快得看不清的剑,快得看不清的人。
  风声,剑声,血滴声。
  长剑穿透胸口,连最后的遗言也来不及说,只能看着飘雪的天空,含恨倒下。
  血红色的血,浸透了雪白色的血。
  柳枫抓着结界的裂缝想要逃出来,去给自己的主人报仇。
  白玫透过小小的裂缝抓了一下柳枫的脸,“遗憾吗?后悔吗?现在愿意接受我的爱了吗?”
  她这么问道他,柳枫却一把咬住了她的手指,将她的手指活生生地咬断,又囫囵地吞了下去。
  白玫神色不变,结界里的囚徒却是爆发出了一阵狂笑,“哈——哈——”
  不知道是在笑话谁。
  白玫将结界打开,居高临下地看着瘫倒在地的疯子。
  柳枫见了她,见到了自己的仇人,持起武器,径直朝她冲了过来。
  “贱人!杀了你!”
  □□在即将将白玫穿透之时,她一句轻柔的话语又将柳枫打败。
  “我有身孕了。”
  柳枫瞪大了双眼,不可置信,白玫一字一顿地说道,“我、有、身、孕、了!”
  眼前的人是仇人也是自己的主人,肚子孕育的是自己主人的孩子。
  柳枫感到了挫败感,他所奉行的忠义之道告诉他,他要保护主人唯一的血脉。
  收回了剑,柳枫捂着自己的眼睛,痛苦地说道,“那你要我怎么办?”
  白玫拥抱了上去,轻声说道,“你去爱我这一切不就顺理成章了吗?你爱我,所以接受我做的一切,杀了你的情敌,与我共享整座金月城。”
  爱?
  或许曾经有过,可自从白玫嫁给了自己的主人,他就不敢再去肖想爱她。
  就是现在,没了主人的束缚,没了规矩的限制,他也不敢去爱了,主人也好规矩也好,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中,就算一切都烟消云散,在他心中的东西也不会消失。
  柳枫推开了白玫,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我不能爱你。”
  他以为刺瞎双眼,看不见自己的仇人,一切都可以当做不曾发生吗?
  这样的男人,白玫自己都疑惑,自己为什么会爱他?
  “那我也不爱你了。”白玫对着他说道,“我可以因为我对你的爱,培养金锦天的孩子,让他去当金月城的城主,我也可以因为爱你,放弃我所得到的一切,可你就是一个愚忠的蠢人,我不想爱一个蠢货,所以——”白玫笑了一声,“金锦天的孩子我不会保留,我要杀死他有关的一切,金月城从此以后只归我一个人,我不爱你了之后,我可以爱更多的人,更多更聪明更英俊的人。”
  柳枫显然被她惊世骇俗的言论震惊到了,“没有了主人的孩子,你以为你还能在金月城立足吗?!”
  白玫显然是发怒了,“我要一个拖我后腿的孩子做什么?金锦天杀人无数,他的孩子生下来就要背负着父亲杀人狂魔的罪名,我何苦呢?而你——你是一个帮凶,你是一把凶器,你别以为你可以撇清一切,我不爱你了,我也不必为你承担罪名,我要让你活着,我要让死者的亲人来审判你!”
  白玫这么说到,又驱使结界困住了柳枫,“我跟那个矮子不一样,我不需要霸业。”
  江岩在旁边看着这个疯子一般的女人,看得下巴都要掉了。
  虽然说她干死了金锦天这混蛋的确是一件好事,可是不管怎么看,她的说法都是歪理啊!
  “虽然很不好意思,打扰你们调情了,可不管怎么样我觉得我们不能待着这块乱葬岗里聊天呀!”江岩上前说道,又指了指周围,
  刚刚上来的时候,带上来了许多的尸骸白骨,好一些的上面还覆盖了一些血肉,差一点的就是缺胳膊短腿,连具全尸也没。
  造孽哟——江岩摇了摇头,将映雪涯的手握得更紧了。
  无数的尸骸才能满足一个人的欲望,有人不分善恶为了他人的欲望与残害更多的人。
  柳枫,亏他有一个好名字,实际上的他就是草包,就是废物,是杀人狂魔,是没有感情的凶器!
  白玫将他带到了金月城里。
  跟他一起被带进城里的还有几具不知名的尸体,上面有点特征,亲近的人仔细辨认估计还能认出来。
  白玫本来是想再拉几具尸体走的,被江岩拒绝了。
  “姐,我这里要拉尸体,要拉卫兵长这样一个大活人,虽然我还年年轻,但我的体力也不是这样耗的!”
  昔日的金月城城主如今就跟路边随意抛弃的野尸一般,被扔在了小破车上。
  “雪涯,”江岩在他耳边密语了两句,映雪涯了然地点了头。
  随后一条冰道出现在了江岩的眼前。
  白玫笑着看着他们,“不愧是半神,能操纵自然的一切。”
  映雪涯不喜欢半神这个词,他喜欢当一个人,跟江岩一样的人。
  但白玫说的话也没有恶意,映雪涯自己也不擅长反驳,只能闭着嘴跟在江岩身后,慢慢地朝着金月城走回去。
  

  ☆、爱意

  映雪涯小跑着跟着江岩走,白玫的脚步比这俩人快一些,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他们。
  江岩有些无奈,“姐,我拉着这么多人,你走慢一点行不行?”
  白玫摇了摇头,“不行,我已经等不住想谋权篡位当城主了。”
  江岩有些无语,只能继续拉着车,朝金月城走去。
  白玫是凡人之躯,却赤着双足在雪地上行走,双脚冻得通红,脸上却是满脸的幸福。
  她一边走一边说道,“我的确很喜欢柳枫,从前是这样,今后也会是这样,但我现在才明白了,比起当一个被爱的女人来说,我更想做一个爱别人的人。与其把一个自己讨厌的孩子生下来,不如就干脆地,不让他出生,”白玫昂头说道,“我要当金月城的城主,我要去爱金月城里的人,”她回头看了看柳枫,“至少他们不会像你一样,不肯给我回报。”
  江岩挠了挠头,不想回答这位姐,沉默地帮她拉着车。
  之后的事,一切都在白玫的预料之内,她——
  身为金锦天的妻子,不忍心看见丈夫继续作恶下去,在江岩的帮助下,大义灭亲杀了金锦天,而柳枫是帮凶,被自己活捉了回来。
  这样的剧本,完美无缺。
  剩下的就是——
  白玫的肚子里还有着金锦天的孩子,白玫不喜欢这个孩子,但是这个孩子对她来说还有一点用。
  百姓们对金锦天的暴行十分愤慨,在他们愤怒到极点的时候,白玫宣称自己将金锦天的孩子流产了,希望可以平息他们的愤怒。
  她真是一个多情又无情的人,对自己想爱的人多情,对自己厌恶的人无情——
  或者换一种说法,白玫真是一个纯粹的人,感情复杂,敢爱敢恨。
  她野心勃勃地准备跟着金月城里的前朝遗老遗少战斗,让自己当一个女王,不过接下来的事情,江岩他们不想掺和其中,他总觉得,在一个地方待久了,自己的梦想也会被同化,白玫也没拦着他们,送了他们二百两的银子,欢送他们出城。
  “我很奇怪,雪涯拥有强大的力量,那你为什么不强迫我们留下,让我们帮助你?”
  白玫摇了摇头,“你们不乐意,我又干嘛一定要留下你们?越强大的力量越能侵蚀人心,我永远是白玫,不想做力量的奴隶。”
  江岩很赞同她的话,当然跑的也很快,毕竟这女人阴晴不定也着实可怕。
  他拿了她的钱,买了一匹骡子,给套上了一辆板车,让映雪涯坐上头,慢慢悠悠地离开了金月城。
  世界之大,人之渺小,但如果有人在身边,就不会觉得孤单了,江岩握着映雪涯的手,与他相视一笑。
  他们出城的日子,正好是雪停的日子,
  太阳暖融融地照在大地之上,骡子拉着两个人不紧不慢地走着。
  映雪涯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心里萌生。
  他问道江岩,“为什么我看到你,我的心就跳得很快?”
  “大概是因为你喜欢我吧。”江岩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了这句话。
  “那什么是喜欢呢?”
  江岩愣了愣,随后说道,“这个算是世界上最激荡也最平凡的一种感情吧,就比如说我喜欢你,我看见你在我的身旁我就会安心,一旦你走出了我的视野,我就会比疯子还疯!”
  “那我应该是喜欢你的了。”映雪涯说道,“我喜欢你在我身边,我不想离开你,我想和你待一辈子!”说完他竟流下了眼泪。
  这是什么?
  映雪涯不明白。
  “你怎么哭了?”江岩手足无措地替他擦眼泪。
  映雪涯不知道。
  他看着江岩。
  血红色的眼眸,血红色的嘴唇。
  江岩轻轻地凑了上来,亲了他的嘴唇一口。
  天地在此时襟声。
  “我也喜欢你,”江岩对他说道,“我以前总想着要娶尽天下间最美的美女,可我遇见了你,我觉得,就算是再漂亮的美女看见了你也会失色,我就想和你呆在一块,我就想和你待一辈子,你只要活着,我绝对不会死,你要是哪天不在了,我也绝不会独活。”
  为你而生,为你而活。
  明明只看过几本画本,也不知道满嘴的情话怎么讲出。
  大概是因为眼前的人,是自己喜欢的人,所以再怎样肉麻的话,脱口而出也不觉得脸红。
  映雪涯笑了笑,又躺在了板车之上。
  “我没白下来。”他说道。
  “你知道吗?雪涯,”江岩自言自语地说道,“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那么远。”
  映雪涯点了点头,看着天空渐渐变了颜色。
  江岩起了身,将骡子拴在了一棵树下,又搭起了帐篷,让映雪涯住了进去。
  自己闯荡江湖的日子跟以前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但总归还算迈出了一步,接下来,江岩想去几个大门派那里看看。
  他们小村子里的人,见到县城都会惊奇,更不用说是从来没人见过的大门派。
  他倒也不想衣锦还乡,让家里人长脸,他就是不想一辈子呆在小村子里,他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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