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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府-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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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奕双眼一怔,轻移莲步,拦住李猩红去路,睁大了眼睛狠狠盯着他,又咬着自己嘴唇道:“负心贼,你今天非要给我个答案,不然,你休想走。”

    “我……”李猩红长叹一声,冷冷的说道,“算了,你还是走吧!不然,你会后悔的。”

    “我唐奕,此生所做的任何决定,从不后悔。”

    李猩红眼神有些冷漠,但声音听上去却很温柔,带着一丝暖意,他又说道:“你虽然不会,但你我之间,终究不可能成为夫妻,更不能成为朋友。”

    话音未落,李猩红的心头霎时间闪过一丝悔意,一阵歉仄,他知道自己把话说得有些重了,但是自责之情一晃即逝,他觉得这是对唐奕,对他最好的解脱方式。

    唐奕听到他这番无情言论,顿时双眼含泪,委屈的想要哭泣,却强忍着悲痛,冲着李猩红说道:“负心贼,你给我等着!”

    言罢,纵身一跃,想要离去,却突然想起一件事,转身怒视李猩红,从怀中翻出一个锦囊,向李猩红丢了过去,“你家少主给你的锦囊,叫你万分危机时在拆开。”

    她伤心欲绝,方寸已乱,却还想着临行时,叶宸玺交代给她的事情,足见她对李猩红痴情一片,是个绝对善良的女人。

    “谢谢!”

    李猩红接过锦囊,听了唐奕的话,也没有去拆开,便放入自己怀中,贴身保管起来。

    听见李猩红向自己道谢,唐奕眼中的泪光莹莹,再也忍不住了,她朗声说道:“我恨你,咱们后会无期!”说着,白衣掠过,从李猩红的眼前一晃而过,不见了踪迹。

    “我,只想你幸福!”李猩红凄凉的站在长街上,喃喃的对着空气,痴痴地说道。

    【ps:下周最当红推荐,希望兄弟们能够多多支持我,谢谢!】

 第三十六章 奇怪小镇

    李猩红回到郡王府,已是四更天了。

    他返回自己下榻的厢房,房内一片漆黑,他转身将门反锁,就在这个时候,室内的油灯,,突然被人点亮了。

    李猩红瞬间转身,登时,他被眼前的景象彻底惊呆了。只见桌子前坐着一个人,正是东瀛剑客麻桑。

    “是你?”李猩红深吸一口气,轻声说道,心里却在想,若刚才是鬼神府的杀手,或是武林高手,只怕他早已身首异处了。

    “李公子,这么晚出去,原来是夜会佳人。”麻桑慢慢站起时,脸上露出了一丝讥讽的笑容,“我听说,唐门的掌门,也是一位江湖绝美的奇女子,可否是真的?”

    李猩红面不改色,冷冷的看着他,却仍旧倒吸了口气:“你,跟踪我?”

    麻桑狂笑一声:“你别忘了,郡王府的密探,遍布整个帝都,什么事都瞒不过王爷!不过今天的事,就算了,反正唐门跟郡王府也没什么过节。”

    “请你出去!”李猩红将房门推开,闪到了一旁。

    “好好好,那我就不妨碍李公子休息了!”麻桑狞笑着走到门口,忽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事,转头看着李猩红,“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我的人已经查到白骨骷髅的下落,明日,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行动?”

    “哦?”李猩红听到这个消息,显然很惊讶,毕竟,这两个人,就是伙同冒充自己,杀死张桓的凶手,他怎么可能放过这两个人?不过,他也挺佩服麻桑,这个人的能力的确不一般,这么快就能查到白骨骷髅的所在,真不愧是福王的心腹干将。

    “好啊!”

    麻桑冷笑一声:“不过,明日王爷要入宫觐见皇上,替幼主批阅百官奏折,我要保护王爷安全,抽不开身。”

    “你不打算亲自除掉这二人?”李猩红一愣,下意识便觉得麻桑有些不怀好意。

    麻桑略显得很无奈:“他们确实是‘七色’的叛徒,我真恨不得生啖其肉,只是,职责所在,不能因私废公。”

    “你是想让我带人截杀他们?”

    麻桑笑了笑:‘没错,你现在作为我的副手,被王爷任命为统领,理应为郡王府排忧解难。我想你带着‘七色’训练的杀手,杀那两个家伙,应该不难。’

    “你是说,这是王爷的意思?”

    “当然!王爷想要让你锻炼一番,就吩咐我,差你去办这件事。”麻桑得意的笑了笑。

    “我知道了!”

    麻桑嘲讽道:“怎么,有难度吗?”

    “难度?”李猩红冷哼一声,“你好像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没有杀手榜榜首,杀不了的人。”

    麻桑点了点头,淡淡的笑了笑,敞开心扉,对李猩红言道:“当年,我从无颜律手中,抢走‘七色’掌门的位置。其实,是为了给我一位十分敬重的老人报仇,他对我恩重如山,结果却被无颜律与白寒馥合谋害死。这位老人,就是当时‘七色’组织的老主人。”

    李猩红问道:“他们身在何处?”

    麻桑笑了笑,不紧不慢的说道:“不急,你先休息,明日出发前,我便告诉你,到时候,自会有人为你引路。”

    “好!”

    李猩红关起了房门,吹灭烛火,翻身倒在了自己的床上,心想着刚入王府,就接受了这项任务,肯定是麻桑向福王提议,有意试探他的能力。对方既然是白骨骷髅,是恶人榜上的人,他也就没必要跟他们客气了。

    等到一大早,李猩红就见福王坐上了马车,由麻桑与崔盛带队,护送王爷进宫面圣。而李猩红则奉命留守王府,等候调遣,麻桑临行时,告诉李猩红,“白骨骷髅,他们现在藏匿的地点在积尸山。”

    麻桑虽不能亲自前往,却将“七色”的四大高手奕棋,雀圣,骰子王,牌九输,都拨给李猩红,听他调遣。毕竟,他现在也算是郡王府的副统领,这些杀手都要听从他的命令。

    而且,麻桑也不想让李猩红,把功劳都占了,他要让福王知道,“七色”还是可以独当一面的存在。

    “李统领!”奕棋走上前来,看着李猩红,缓缓言道,“由我为众人带路,前往积尸山。”

    “嗯,出发吧!”李猩红淡淡的应了一声。

    李猩红带着“七色”的众多杀手,在奕棋的引领下,来到了位于帝都城北的积尸山,这座山,到处都是墓地,处处都有冤魂煞气,因此得名“积尸山”。

    而在这座山峦中,建起了一个小镇,位于这座山的腹地,镇上只有百十来户的人家,一条长街纵贯全镇。在这布满杀气的山中,竟有这样一处奇怪小镇,倒是让李猩红有些惊讶。

    而在这个镇上,买卖店铺倒是很齐全,街道上也是熙熙攘攘,整条街都有水果蔬菜,金银器具的交易买卖,倒是很热闹。李猩红猜想,这些人应该是把这里当成了一个黑市交易市场,因为这里地势的原因,官府的人一般不会来到此地。

    按照李猩红的吩咐,“七色”的杀手,全都换成了商人装扮,他们都牵着马匹,拖着大包小包的货物,来到这个小镇的街道上,寻找着可以暂时住下来的客栈。

    奕棋轻声说道:“这里就是积尸山的无名小镇,白骨骷髅就隐于此地,他们昼伏夜行,相当狡猾。”

    李猩红淡淡的说道:“那我们就先住下!”

    “前面有家客栈,我们今天就住在这里吧!”奕棋指向前面不远处的一家客栈。

    “好!”李猩红一边说话,一边四处观察。他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劲,行走江湖十几年,直觉告诉他,这个小镇可能有问题,但是,他又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

    奕棋见李猩红左顾右盼,笑着问道:“李统领,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李猩红摇摇头,一脸无谓,却还是放心不下,“派几个人去打听一下。”

    “是!”奕棋领命,即看着身边站着的骰子王与牌九输二人,“烦劳二位兄长,去打听打听。”二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就混迹到人群中,在街道两旁的市场里,打探情报。

    【ps:今日封推,开始启动暴走状态……嘿嘿!略微激动了一下下!】

 第三十七章 花神中计

    众人来到小镇的悦来客栈,虽然,这家客栈不大,比不上帝都的老字号,却也十分热闹。***小*说 。

    店小二殷勤的跑到门口,迎到众人面前:“客官,里面请!”

    李猩红冷冷的点点头,只听得店小二笑道:“几位客官,是住店还是用膳呀?”

    一旁的奕棋,微笑道:“我们途经此地,前来投宿一晚。”

    店小二道:“咱们这儿虽然是小店,却也是帝都老字号的分店,也是有上等的客房的。”

    奕棋拿出一锭元宝,放在店小二的手中,大气的说道:“你这家店,我们包了。”

    店小二看着金光熠熠的元宝,一双眼睛看的呆了,有些为难的说道:“这,这我要问问我们店的老板了。”

    “怎么了?”

    一个妖媚婀娜的少妇,轻摇手中的芭蕉扇,一脸媚态的走了出来。

    店小二走到少妇面前,恭恭敬敬的递过元宝,说道:“老板娘,这几位客官要住店,说是要把这里给包下来。”

    “哎呦!这是那阵风吹来的财神爷?快,赶请几位大爷进来。”少妇见到金光闪闪的元宝,顿时满脸笑靥,连忙将众人迎进客栈内,并对店小二说道,“快,把所有上好的客房都腾出来。”

    店小二道:“好嘞!几位客官,行李用我帮您拿上楼吗?”

    “不用!”

    店小二点点头:“那小的就给您安排房间去了。”说着,就一路小跑,奔到二楼去了。

    李猩红又吩咐奕棋,叫他分派人手,先把包裹搬进房中,之后就先在客栈内休息,等到晚上在行动。

    此时,骰子王与牌九输也都回来了,并没有问道什么有价值的情报,镇上的人都不曾见过什么白骨骷髅。李猩红认为,他们应该是伪装起来,隐藏在镇上的某个地方,毕竟,他们也是属于隐杀手,在人群中,当然找不到他们的踪迹。

    此时,正值午饭时候,李猩红便吃了几口,而除了四大高手外,其余“七色”的杀手相互喝酒猜拳,有说有笑。

    “我去外面看看!”李猩红起身,对奕棋说了句,就走出了悦来客栈。

    李猩红顺着长街,走出了整个奇怪的小镇,来到一处空旷的草地上,眼见着前面不远有一处林子,散发着阴森恐怖的气息,他隐隐嗅到了血腥的味道。于是,李猩红疾步走到林间,猛地发现,地上有斑斑的血迹,树身也有被溅起的鲜血。

    他心里一震,加快了脚步,顺着血迹的方向,穿过林子,眼前是一条湍急的河流,阳光洒向河面,李猩红倒吸一口气,定睛一瞧,分明见到河面上漂浮着一具具尸体,鲜血早已将河水染得浑浊不堪。

    李猩红来到河岸,见到附近或是河水中,一具具尸体,鲜血还未曾干涸,应该是被害不久,他们的死状极为狰狞、悲凉、凄惨。

    阴霾笼罩在李猩红的心中,他突然觉有有些不对劲,蹲下身自,仔细查看每一具尸体,又被分尸的、有被斩断双手的、有的双脚全无、有的被挖去双眼、有的被割下头颅,更有甚者,被砍成肉泥,无法辨认尸身。

    这些人身着朴素,双手有明显的老茧,应该是勤劳朴实的务农百姓,怎么会惨遭横祸,死在这里呢?

    李猩红慢慢的冷静下来,静静地思索着,忽然,他剑眉一蹙,口中喃喃的说道:“不对!这个小镇上的人,一定有问题。”

    他返回小镇,陡然,他被眼前的一幕,彻底惊呆了。

    刚刚还熙熙攘攘的小镇街道,竟然空无一人,那些买卖的商贩,已经穿梭在街道的人流,似乎瞬间从人间蒸发,早已不知去向。耳旁,只听见阵阵呼啸的狂风,以及眼前空空如也的街道。

    李猩红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有种不祥的预感,猛地,轻身飞起,向着悦来客栈而去。

    客店里空空如也,桌上还摆放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客栈内的所有东西,都完好无损,没有打斗的痕迹,跟没有厮杀过的迹象。但是,跟他前来的数十名“七色”成员,都已经没了踪影,李猩红陡然飞奔到了楼上,怒吼一声,踹开所有的客房门,却没有发现半个人影。

    他转身又奔到楼下,突然,眼前的一幕,又让他大吃一惊。

    唐奕端坐在一张桌子前,浑身被绳索绑缚,动弹不得,见到李猩红从楼上跃下,她也非常的吃惊,“负心贼,小心,有埋伏。”

    李猩红点了点头,想要过去救她,突然,客栈中的四面墙壁上,猛地出现了几个骷髅头。

    “砰!”几个骷髅头喷出一片钢针,直奔着李猩红而来。李猩红纵身而起,身体不停地游荡在客栈大堂钢针相互交错,一时竟然没能伤他分毫。

    这时,柜台上出现了一个人,正是悦来客栈的店小二,他静静地望着李猩红,手里多了一把冰冷的寒刀。

    “哼!”店小二冷哼一声,纵身一跃,从柜台飞至唐奕面前,用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冰冷地望着她,唐奕深吸一口气,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于是闭上眼睛,等着受死。

    “李猩红,你最好不要乱动,否则,我真会在她漂亮的两声,割上几刀。”

    “你敢?”唐奕瞪了店小二一眼,露出不屑的神情。

    正堂中,黑影闪现,无数的黑衣人奔入客栈中,拿着钢刀,将李猩红围了起来。

    “你看我敢不敢!”店小二皱了皱眉头,手腕微微用力,唐奕的脖颈上立刻被划出一道一寸长的口子,鲜血外流,唐奕瞪大了眼睛,双手一紧,仍住疼痛,一声不吭。

    店小二狠狠得喊道:“我再说一遍,不要乱动,否则,我一定会杀了这个女人!”

    “别让我再说第三遍!”店小二威胁着李猩红,得意的笑了笑,“如果你还敢乱动,我就划破这小妞的脸,让她变成丑八怪,然后是耳朵,让她什么都听不见,然后让是尖挺的鼻子,还有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

    李猩红看着这一幕,深吸一口凉气,知道镇子外,死难的百姓,多半都是死在这个店小二手中,于是,他一字一句的问道:“能否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

    店小二脸上露出一丝狞笑,他讥讽的说道:“欢迎来到烈日牧场!”

 第三十八章 烈日惊变

    原来,这个小镇名曰“烈日牧场”。<;…>;。

    曾几何时,这里可是杀人犯、刺客逃命隐居的好去处,着时间的推移,这里渐渐地成为了一股很强的势力。

    而今,这股势力成了白骨骷髅的爪牙,任凭他们差遣,让原本简单的事情,顷刻间,变得相当棘手。

    他们隐于市井,与这里的村民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般很少集体参与活动。只是,他们到了夜间,就成了孤魂野鬼,听命于白骨骷髅,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他们杀死这里的村民,抛尸于村外的荒野之地,只是想在李猩红来之前,更好的隐藏身份。但是,还是让李猩红发现了端倪。

    可是,他们是怎么知道,李猩红会带着人来到镇上的?又是在什么时候,绑架的唐奕的?应该是在昨天夜里,唐奕与李猩红分别后,就遭到了他们的挟持。

    李猩红冷冷的看着店小二,深沉的对他说道:“杀人,你的刀还不够锋利。”

    “是吗?”店小二得意的笑了笑,紧了紧掌中的寒刀,又说道,“鬼府花神,现如今成了朝廷的鹰犬,我要是把你杀了,还能领到不菲的赏金。”

    “哦?”李猩红突然眼前一亮,嘲讽地凝望店小二,说道:“你觉得,凭你们,也能杀得掉我?”

    店小二见数十名黑衣人,将李猩红围住,得意的说道:“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口出狂言,真是不知死活。”

    “你把我当成死人?”李猩红皱了皱眉,声音显然有些气愤。

    “难道不是吗?天时地利人和,我占尽了,你觉得你还有什么胜算?”说着,店小二狂妄的笑了起来。

    的确,他手里有人质,还有帮手,占了人和;他很聪明,懂得利用地理环境,知道在客栈内,李猩红的飞花绝技,会受到空间的限制,发挥不出强大的能力,这让他占据了地利;最重要的,这里是他们的地盘,而李猩红什么都没有,甚至连一把趁手的兵器都没有,他们当然以为,占了绝对的天时。

    店小二与黑衣人禁不住一阵狂笑,他们仿佛看到了胜利。可他们忘记了,作为鬼神府被誉为花神的李猩红,飞花并非是他的杀手锏,他杀人也从来不用什么武器。

    “鬼医魅妖花神血”——花神血,他杀人,当然是用他体内的毒血!

    猛然,他弹指一挥,铮的一声轻响,数道红光从李猩红的中指激射而出,比强弩弓箭还要刚猛,店小二只觉眼前一花,红光闪烁,围住李猩红的黑衣人,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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