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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之第五真祖-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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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过早地接触了这种血腥残酷的画面吧,又或许,只是德古拉斯的教育方法一手导致,才造就了这样的菲利克斯。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比起初次来到时的怯懦,他已经成长为一个可以在战场上提着人头微笑的可怕雏儿。只要是战后,德古拉斯也不管。
“既然他喜欢,就让他去玩儿吧。”他这么说。
雷奥哈德依然在德古拉斯身侧随侍,有时,他也会疑惑,在独处时问德古拉斯:“大人,您为何从不施展魔法战斗呢?那样会节省很多力气吧。”
对此,德古拉斯还算有耐心地为他解惑:“雷奥,你——是真不懂?”
“你知道的吧,我曾说过要跟人族和平相处。其实,我并不喜欢人类。”德古拉斯继续说道。
“他们总是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而且凡是异族,他们秉持着一个理念,那就是要么消灭,要么臣服。”
“那就是说,他们也曾想要我们臣服了?”雷奥哈德好奇地说。
“不,不是曾经,我的孩子。”德古拉斯微笑着回答:“而是从未停止,他们从来都是!就算现在的战争,也是因为他们想要我们臣服在他们的脚下,为他们劳动,还不能吃他们的饭。你明白吗?我的孩子。”
雷奥哈德忽然坚定地说道:“怎么可以?他们太过分了!我也支持您——义父。这场战争,必将取得胜利!”
德古拉斯一边笑一边摸着他的头,大笑着说:“好!哈哈,我的好儿子!你一定会成为英雄的!”
然后,菲利克斯走了进来,德古拉斯走上去搭着他的肩,笑着介绍:“来!菲利克斯,你也认识一下,这是我的首席将官——雷奥哈德。还有他是我的养子,你就叫声哥哥吧。你——愿意吗?”菲利克斯使劲点了点头,“是的,我愿意!父亲。您说的,都是正确的!”
父子三人就这样,勾肩搭背,欢笑起来。
第一日,德古拉斯要求雷奥哈德教导菲利克斯战略基本,第二日菲利克斯练习武术,第三日打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架,第四日……
短短三个月,小小的菲利克斯骑着一匹小马驹,站在制高点上,亲眼见证了第一场激烈的战役,史称为——“雏鹰之战”。
平军心
经过这一战,不得不说菲利克斯已经基本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士兵”。回到军营时,还得到了血族之王的亲自迎接。
在风中,德古拉斯拍拍他的肩,嗓音洪亮地问:“怎么样?学到了什么?如果你说什么都没学到的话,就不得不打军棍了,知道吗?!”
——因为风声的关系,他已经尽量提高了嗓音,可费利克斯也只是隐隐听到而已,但尽管如此,并不能影响他宣示决心。
他右手握拳,小小手掌顿在左胸,斗志宣扬地吼道:“誓死为您效忠!真祖。”好吧,德古拉斯变革之后,所谓“真祖”世间仅此一人,再无第二。因此一部分人对他的称呼就从“公爵”、“吾王”变成了“真祖”。他本人更加觉得这算是一种尊崇,因此就德古拉斯来说,是不抗拒别人称自己为“真祖”的。
至于菲利克斯嘛……完全是看父亲喜欢,就马上改了称呼,因此,也片面性地,博得了父亲的一点儿小欢心。至少,他不再一整天只跟雷奥哈德一起了,有时,也会照顾到菲利克斯。而虽说举止已经有了样子,可他还是个不足三尺高的小孩子。
军营当中,仅有一匹的红色小马驹,是他的标志性专属座骑。
一开始,有一部分军官对此不满,他们纷纷向德古拉斯进言,试图透露自己的心思,而德古拉斯只说:
“这个菲利克斯,是我未来的继承人,各位就包涵一下,而且我保证,只是短期内,不会很久。”才暂时平息了军营中的流言蜚语,德古拉斯也难得地松了口气。
此后,就是菲利克斯的崭露头角。自此之后,军营中终于不再抱有不平之心了,德古拉斯十分高兴。
(今日状态不佳,写少了千万海涵。另,厚脸皮地说一句:求打赏,求推荐,求收藏!!!)
状态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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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的旅行
虽然短期内,菲利克斯的名字并没有广为人知,也没有如一部分人所预料的那样成为将军,但有一件事,却所谓无人不知。
——血族之王,拥立最小的儿子为继承者!自然而然地,福尔德私生子的身份又被抬了出来,再次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热聊话题。这个时候,仿佛理所当然,又仿佛十分异常地,影牙城堡中出了几场不大不小的乱子。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血族之王如今的长子——福尔德殿下一反平时隐忍的行事风格,非吵闹着要去外面走走,尽管宅邸里的仆从们十分想要劝诫,可想想吧,在德古拉斯征战在外的如今,还有谁能大过这位长子?
想当然,福尔德直接牵匹马就出了门。
驾马漫步在花香满溢的郊外小路,福尔德一阵鄙夷。
“父亲他种这些东西干嘛?花朵既占地方,又不能吃。”
不久,他进入了人族的城镇,果然,如同模仿谁一般,他径直向哪一家酒馆奔去。
接着,他做的事几乎和德古拉斯如出一辙,栓马的位置、进门的步伐,坐的位置,乃至点的酒水都是一模一样。若是有熟人在旁,一定会笑着调侃:“哈哈!他在学他的父亲——凯撒大公爵!可惜还差了点儿啊!哈哈哈……”
没错,即使他再怎么努力与父亲作相同的事,从本质上来讲,他缺少的,正是德古拉斯与生俱来的,那一股傲气,那一种仿佛天生便有的王者之风,将世间一切都踩在脚下的凛然。与之相比,他的气质则更偏向于小心和谨慎,乃至无限的不自信。这一点,纵然跨越天壤,也无法改变。
角色扮演游戏仅仅持续了不到一个时辰,福尔德也并非是发现自己的愚蠢,而是如大多数孩子一样——犯了。而且就算他学得再像,又能怎么样?至少现在,他还明白这个道理。
况且这酒馆里的大多数人——并非一般人而是佣兵、盗贼一类,表面见不得光的存在。他们即使伤残不一,即使满身是伤,都努力地做着自己。
没错,不是其他任何人,而是世间仅此一个的——他们自己!来这里的每个人,有的失去了眼睛,有的没有了耳朵,甚至有一部分,少了半条手臂、半条腿!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自怨自艾,没有一个人,来此是抱怨命运的不公!当然了,这里本来也不是那样的地方,门前竖立的公告牌,上面明确写着:“甘愿平凡者勿入!”
说白了,这个地方看起来像酒馆,其实算是一个冒险者之家。在这里,身上的伤痕便是胸前的会长,在这里,克里斯露出背上足有半尺长的伤疤,大笑着炫耀:“这是老子在荆棘山上跟蓝色魔熊搏斗留下的!告诉你们一个秘密——”说着,他还仿佛故作神秘般压低了声音:“上去的时候,我还看见了吸血鬼的城堡!”
突然一阵嘘声响起,人么都嬉笑着:“切!谁信啊!你这一套,留着回家骗你儿子吧。”
“我也不信。”在门外,福尔德听到了这一出闹剧,也不屑地自言自语。而当他正扒着窗檐向里面看的时候,一只大手悄然摸上了他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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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福尔德突然跳起来,就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他警惕地问:“谁?!”
他警惕地瞪着对方——这一瞪,才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
“爱德华叔叔啊,您怎么会在这里?”
老爱德华满脸温和的笑意,轻抚着福尔德的脑袋叹道:“唉,还不是因为听说你跑出来了?孩子啊,这么危险的时候,你怎么可以乱跑呢?万一被发现了,十条命也不够丢的!”他拉起福尔德的手,表情十分严厉,“走,立即跟我回去!”
福尔德十分用力,试图缩回被抓住的左手,可年少的他哪里是老爱德华的对手?被抓住的左手,无论他怎么使力,都在老爱德华的手中紧握着,纹丝不动。福尔德开始大叫:“放开我!放开我!我的老叔叔,我要……要学点什么!”老爱德华不管不问,执著地将他向回家的方向拖去。
渐渐地,命令语气变成了哀求,福尔德哀求着:“求您了,求您了!叔叔,您就让我去吧!父亲他,他也说过,人要勇敢!为了得到所求之物,甘入虎穴!”
爱德华听到这一句,才停下脚步,眼神怪异地望着这个孩子——没错,现年不足五百岁的福尔德,在他的眼里,还是个孩子。
“你……不怕死?”爱德华轻声问,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
“怕,怎么能不怕?死了,不就完了?”
“那么,你为什么要到那里去?明明可能会死了。”爱德华俨然一副拐骗小孩子的怪叔叔模样,可福尔德并没有上当。
“父亲说,不能重蹈爱德华一世的覆辙!”
好吧,这下,爱德华是真的很想打人了。偏偏他面对的是王子,还不能动手。一时间,爱德华那张老脸上扭曲得表情不像是生物可以拥有的。
“爱德华一世何其伟大!怎么能说覆辙?他犯什么错了吗?”他强忍着怒气,做出一个扭曲的笑容,问道。
然而,还是得不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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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所在
“爱德华叔叔,您还是请回吧。天这么冷,小心闪了腰啊!”没想到,福尔德却突然跳过这个话题,嬉皮笑脸地半弯下腰给爱德华让出了一条路。他的手指,指向南方的极寒土地——那片不死族以及爱德华家族的领地,冰封之地。
在福尔德心中,那片土地是十分无趣的,同时,又是十分有趣的。因为那里的领主自称伯爵,住并不很大的宅子,并且还可以戴很有趣的帽子。居民们头顶上还会顶着一只丰乳肥臀的鸭子——据说是为了保暖。
好吧,鸭子什么的,有点夸张了,大多数居民,头顶都戴着一顶毛皮制成的大帽子。拜其所赐,他们的眼睛几乎都被挡得严严实实。当你走在路上被什么碰到时,就会听到一声“哎哟!”,然而不会有道歉。因为太冷了,人们不愿摘掉帽子,或张开口多说哪怕一句话。
听起来,似乎十分有趣的国度。但德古拉斯在内的几乎所有中部地区人,都不愿去那个地方。
那里太穷了,百分之八十的经济来源来自于毛皮生意,而且那里的动物,可以说是少得可怜。有不少南方居民专程跑到中部来,狩猎那些长有毛皮的各种动物,可是兔子的皮毛太薄了。对于那种寒冷到极点的地方,一年四季冰冻不化,只有熊、狼皮能够包裹住仅存的一点儿温度。可看看吧,这个世界的熊、狼都是一些什么生物?
——魔兽!不仅是野兽还是魔兽!风之苍狼成群结队,而独居的蓝色魔熊不仅是在荆棘山之上,而且万分危险!
这,让那些心生贪念的商人们望而却步。这也就造成了——即使能够来到中部,他们所能做的,也仅仅只是学习人族的习俗,也就是参加名为“赶集”的集体活动——即使人族血液的味道令他们口水直流。
所幸在人族的集市中,毛皮贸易还是相当普及的,这些毛皮商贩,通过那些往往是饭也吃不饱的佣兵之手,能够采集到源源不断的毛皮货源。至于佣兵?他们往往在任务途中都不得不宰杀掉几头几十头不等的魔兽,毛皮就是在那个时候剥下的。既然有人愿意买,又何乐而不为?对他们来说,身上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些臭烘烘,又不能拿来吃的毛皮了。
不论是血族,还是不死族,在极寒之地都是必须穿戴毛皮的。纵使抗寒能力较强,可也只是较强而已,如果把一个人类丢到那个极寒之地,恐怕顿时就会血液凝固而死去吧。
所以在人族之中,血族和不死族的恶名就此留下。——这些家伙,不仅不劳动生产,还富裕得让人羡慕啊!更加可恨的是,他们的财富几乎全部来自于掠夺,掠夺的对象呢?毫无疑问是人族。
在这片大地,人族可以说几乎是最孱弱的一个种族了。刮破点皮就会流血,流点儿血还会虚弱、疼痛乃至昏迷,隔几个小时要吃东西,走一会儿路还要喝水,这在血族眼中,简直就是极度的奢侈!
“他们就是这么浪费大地恩赐的吗?”有血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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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传说(行间)
没错,大多数血族基本上是不需要进食跟饮水的,他们需要的,仅仅是时隔几年或成人之礼上的一点点血腥而已。
虽说对人族来说,这纯粹无法接受。
在阿法尔斯,圣光城中,人们总是恐惧着,“哦,上帝!希望我的儿子(女儿)不要被那些吸血鬼抓走。”每年的圣临节(圣临节,类似于圣诞节的节日,那个世界认为世界由万物起始而并非神创,至于“上帝”是远古的一位建国大帝),他们用最丰盛的午餐招待“降临的神祗”。
哦好吧,有史以来,没有人亲眼见过这些所谓的“神祗”,但凭借着教皇的一己之言,他们相信着,并信奉着,每年,每月,每日。
阿法尔斯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传说某处还有着信奉鹿神的民族,可他们都生活在某座不知名的大山中,满世界的圣光教徒们,也无从寻找。
(今日状态不佳,头很痛,所以只有这么点儿,实在抱歉了……
另,笔人自知脸皮很厚,还是老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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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之一
蓝海岛上,精灵族的小翠丝·吉安娜坐在海岸边。
“英俊的凯撒大人,您什么时候才会来接我呢?”小精灵眼神中满是落寞,轻抚着胸口,对空无一物的茫茫大海问道。
那声音,轻得连自己都几乎听不见。
忽然,心底突然一颤。
小精灵还是哭了。那眼泪,就像月下的珍珠一般,连串掉了下来。
总的来说,这孩子还算是比较坚强的,只掉了两滴眼泪,她便恢复了往日的那一副笑脸,蹦蹦跳跳地回到了自己那间小树屋。在那里,温暖的母亲怀抱为她敞开。
自从德古拉斯在王选中一鸣惊人,后来又要求带走已经大腹便便的安娜时开始,小精灵的眼角就总是挂着晶莹的泪水。一次又一次祷告着:
“他不爱我,他不爱我吗?不要,求求你不要,不管你是谁也好。他会回来接我吧?会回来的吧?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吧?”翠丝说着,对着那几乎不可能实现的诺言,泣不成声。
老德普走到她的身边,轻拍女儿的肩膀,叹息着安慰道:“不要哭!那位凯撒大人,会回来的。说不定他正在来这里的路上。”不禁老脸一红。因为他也不敢相信,那位所谓“重情重义”的凯撒大公爵,究竟会不会为了一个女孩子,不远万里前来这个什么也没有的地方。(——好吧,对德古拉斯来说,真的是“什么也没有”。精灵族素食动物,血族荤食。)
顺带一提,德古拉斯离开时不光带走了安娜,为表示感谢,新任精灵王加尔路德热情地送给他一千名羽翼精灵战士,这在精灵族可都算是宝贵人才啊!有翅膀的精灵战士,即使在精灵族也是难得一见,整个精灵王族,都仅有八千名而已,这次一下送给德古拉斯一千名,不得不说这位加尔路德殿下是十分豪迈了。
也就是说德古拉斯回程时,不仅有佳人在侧,还有随行王城近卫军,八分之一。
况且这可不是仅仅护卫而已,这是白送啊!也就是说,相当于几座城池的财富,被加尔路德大手一挥,送给了一个朋友。
……“实在是大手笔!”当德古拉斯带着这飞翔的一千援军到达时,埃文将军就只有这一句惊叹了。
不是他不想说,实在是……无需多言。
“从这一批精灵战士的资质看来,确实是一批精英啊!大人,您是怎么让他松口的?”不过惊叹归惊叹,埃文将军还是忍不住好奇。
“松口?要不是我,还有他吗?!”德古拉斯却仿佛毫不在乎,直接就隐晦地道出了当日的实情。当然,仅凭这一句,埃文将军还是无法了解发生了什么。
当夜,德古拉斯举行了盛大的酒会。
酒会上,德古拉斯举杯,大声宣布:
“为庆祝我族与精灵,八分之一的友谊——干杯!”
当然,轻松的,只有这一个晚上,德古拉斯喝得昏天黑地,当夜吐了整整一个晚上。
埃文将军坚持“军人,不喝酒!”,在看着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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