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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炼成仙(幻雨)-第1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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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搬着指头都能数清楚,但注意,这东西,按常理来说,不该是灵界该有的宝物,而应是仙家的东西。

如此一来,自然是非同小可,别说九块了,一般的渡劫期老怪物,就是一块那也别想拿出。

可想而知,林轩是多么的富足。

当然,那也是相对于普通的渡劫期存在来说,如果是三大散仙,三大妖王,不,哪怕是鼐龙真人那样的存在,林轩也是没办法相比的。

他还记得数百年前,在古魔界与鼐龙真人见过一面。

对方乘着一艘精美的画舷。

长数百丈。

而整座画航,皆散发出异香,居然全部是用养神木搭建而成的。

当初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林轩惊得差点没从画肪中一头栽下。

第两千七百二十章真灵傀儡

有没有搞错,养神木,可是修仙界七大神木之一,顾名思义,此物有滋养神识的效果,故而,修士们皆趋之若鹜,若能弄到一小截,哪怕仅有寸许,做成器物,随身佩戴,也会有数之不尽的好处。

然而即便这样小小的愿望,亦不可得。

可没办法,养神木太珍稀啊!

然而人家鼐龙真人怎么着,却将其做成画舫,七大神木级别的宝物,他也视作粪土,可想而知,鼐龙真人的身家,那是到了何种地步,这种存在,林轩是不敢去比的。

但想来,自己如今的富有程度,已不输普通渡劫初期的修仙者。

林轩已是很满足,毕竟他才分神中期。

如今又得了九块仙石,那从冰海界,缥缈仙宫所收获到的真灵傀儡,也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要知道,这傀儡可不是一般之物。

从名字就可以听出,最初是想要它与真灵一较高下。

后来,虽然没有达到这样的效果。

但实力也能媲美普通渡劫初期的老怪物。

当然,这仅仅是林轩在宝库所看见的描述,具体是不是还要试一试才能见分晓的。

原来是没有仙石,想试也没有办法试,现在么……

林轩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假如那描述没有吹嘘,那自己无疑将再添一大助力,甚至说成是最大的杀手锏,也不为过。

渡劫期啊,哪怕是初期,也与分神境界完全不同,即便现在的林轩,再将分身召唤回来,一起对上,依旧是败多胜少的。

想到此处,林轩的心情,也不由得有些激动了。

袖袍一拂,一个玉盒飞掠而出。

巴掌大小,表面上看,并没有多少起眼之处。

唯有在盒盖之上,贴有一张禁制符。

林轩屈指微弹,一道法诀激射出指尖,那符箓也无风自燃,随后啪嗒一声,盒盖打开,一小小的蛟龙映入眼帘。

长不过寸许。

一眼望去,任谁也不会将它与真灵傀儡联系在一起。

然而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道理,运用到傀儡之上也一样。

林轩目视此物片刻,突然一拍脑袋,讶然失笑起来。

自己还真是糊涂,在这儿试什么宝物,小小一个洞府,可容纳真灵傀儡不下,必须重新换一个地儿啊!

心中如此想着,林轩立刻说做就做,左手一抖,一道青霞飞出衣袖,将包括傀儡在内的事物一裹,随后浑身青芒一起,破空飞了出去。

很快,就消失在了天际。

林轩的遁光何等迅速,实力到了他这样的等级,说瞬息千里,那也*启航文字*绝不带分毫夸张地。

短短半天的时间,林轩就将千山万水越过,一片广袤无艰的荒漠,出现在眼前。

一眼望去,无边无际,别说人烟,就算是野兽的踪迹,也难以寻觅,在这里试验真灵傀」儡,那是合适以极。

林轩将神识放出,方圆数万里,都没有发现任何生灵的踪迹。

他抬起头颅,脸上露出满意之色。

右手抬起,也不见多余的动作,真灵傀儡就浮现而出。

当然,依旧是身长寸许的迷你之物。

随便从哪个角度看,都没有任何起眼。

随着傀儡浮现的,还有三粒枣核大小的晶石。

光晕闪烁,红、黄、蓝,三色灵光变幻吞吐。

显然,这三颗仙石的属性那是大不相同。

红代表火,黄则表示蕴含得有厚重的土属性神通,至于蓝色,不用说,那是代表着活泼与生命的水属性能量了。

此傀儡的实力堪比渡劫初期的修仙者,对于能量的要求自然是很高的,即便仙石,一颗也是远远不足,需要三颗的能量,才能够完全驱动。

好在对属性倒是没有什么要求,甚至可以将不同属性的仙石混用。

也幸好如此,否则,就灵界来说,想要凑够三种相同属性的仙石,实在太勉为其难了些。

也不太现实。

而根据仙石提供法力属性的不同,此傀儡*清逸尔雅*也能够施展出不同的神通。

林轩手里拿着一枚玉瞳。

里面对于真灵傀儡有着非常详尽的描述,此物原本就是缥缈仙宫的另一位创派祖师,穷其心智,更花费无数逆天材料炼制而成的。

作为制造者,对于此傀儡的各种情况,自然是能够做到如数家珍了。

“疾!”

林轩一指向前点去,随着他的动作,那三枚不同颜色的晶石迎风一闪,竟迅速以极的缩小了起来。

仅仅须臾的功夫,就化为了米粒大小之物。

不过体积是缩小了没错,里面所蕴含的仙灵之力,却是没有一丝一毫的衰减。

而且仿如活物,如流星絮羽,自己像那真灵傀儡飞了过去。

噗……

有些沉闷的声响传入耳朵,那三颗仙石,居然被此傀儡完全吸纳了进去,就仿佛,两者根本就是一体。

轰!

原本晴朗的天色,不知为何,竟一下子黯淡了下去。

苍穹如墨,儿臂粗的电光,如银色乱舞,将这黑压压的苍穹刺破。

那米粒大小的真灵傀儡已经消失了,此刻,头顶的天际之处,却有一恐怖的威压,轰——然而落。

那威压是如此的非同小可,即便是林轩,在那一瞬间,竟然也有了点感觉呼吸不畅了。

窒息的感觉,证明了头顶那物的可怕,也就林轩了,换一名同阶修仙者,恐怕就连法力的运用,都会感觉到迟滞不畅了。

如此声势,让林轩不惊反喜,深深呼吸,一层灵芒激射出他的身体,随着此动作,所有不适的感觉都消失。

然而天空,却越发的阴沉无比。

一大片乌云聚集。

闪电的穿刺,也越发密集。

轰隆隆的雷声,不停的传入耳里。

突然,于那耀目的银蛇之中,两朵红芒亮起。

就仿佛两个大大的灯笼,高高的悬挂于天际。

然而却比灯笼要大得多,也更加的亮丽。

同时,那向下的凝视中,竟投射出一股令人心悸的威严气息。

林拜也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居然真与真龙有那么几分相似,实力固然是远远不及,但这出现的场面还是很震撼人心地。

彪悍是唯一的形容词。

第两千七百二十一章岁月如梭

又过片刻,一颗仿佛山岳般巨大的头颅从云中探出。

原来那灯笼般的东西,不过是傀儡的两颗眼珠。

仅仅是头颅就大到如此地步,可想而知,那躯体是多么的磅礴,若不是亲眼目睹,林轩也很难想象,原本不过寸许大小的事物,是怎么变大了那么多倍的。

那声势,那威压,当真与在冰海界见到的梼杌化身相差仿佛。

不用多做尝试了,仅仅是气势,林轩就能够感觉到,此物的实力,能堪比渡劫初期修仙者。

当然,比之真正的真灵固然还远不如,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人贵在知足。

何况实力若不是到了一定程度,这中间的差异,或许也未必能够看出。

换句话说,洞玄,不……哪怕是普通的分神期级别仙者,恐怕也大有可能,会将此物错认为真正的真灵的。

既然从气势,林轩就己然断定出此物的实力,确然是非同小可,达到了预期的程度,那接下来,也就没有必要做什么尝试了。

毕竟此傀儡是需要仙石作为能源的,就动力来说,实在太宝贵了,如无必要,又何必浪费呢?

毕竟这九块仙石,究竟能支撑它运动多久,进行何种程度的战斗,玉瞳中没有提,林轩心中也就没有底,故而每一丝一毫的仙灵力,都宝贵无比。

能不浪费是最好地。

“疾!”

林轩又是一指像前点去,随着他的动作,那巨大的龙首慢慢消失头顶那浓密的乌云也逐渐散去。

惊雷、闪电、飓风,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守得云开见月明,温暖的阳光,重新出现在天际。

林轩脸上的表情满意无比,此傀儡能够运转如意,实力也达到了自己的预期。

既然已经实现了此行的目的林轩当然没有必要,继续在这荒无人烟的沙漠待下去。

浑身青芒一起,破空消失在天际。

很快,就消失了踪迹。

原地又变得平静以极。

而林轩不知道的是;当他的身影消失,原本空无一人的荒漠,地上那土黄色的沙粒突然无风自动起来了。

呜……

仿佛被什么神秘的力量驱使,那沙粒不停的游移,很快,一张人脸的图案出现在了视线里。

“居然是仙灵之力仙石,区区一分神期修仙者,拥有这样的宝物,嘿嘿,天不亡我,待本尊将这最后一重封印冲狱……”

那人脸的话音越来越低,取而代之的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传入耳朵里。

随后一阵风吹过,将那由沙粒组成的人面抹去四周又变得平静以极,仿佛什么*启航文字*也不曾发生过。

林轩的实力不用提,但也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于这一切;自然是并不清楚,经过小半天的跋涉即回到了洞府。

稍事休息,马上又赶往练功房里。

当真说得上是马不停蹄。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他的手中还有许多宝物需要炼化,特别是将域外天金与幻阴魔花的精华,添入自己的本命宝物,更可以说是当务之急。

随后还要参悟修炼剑灵化虚的秘术。

九宫须臾剑可是林轩费尽辛苦,好不容易才炼化而成的,如今有机会再让它增添上两种不可思议的秘术,林轩的心情,那自然是颇为急切的。

当然,急归急,林轩却不敢有分毫的大意。

域外天金与幻阴魔花这两种材料,即便散仙妖王,也会眼热,足以看出,其宝贵到何种程度,自己也算是有逆天的运气,才能有所得,然而这一次融合,若是出现了差错,可不会有第二次机会的。

如此一来,林轩自然不敢马虎,甚至可以说,是小心翼翼到极处。

接下来的事情不用多说,林轩就是炼宝打坐。

同时处理各种各样的杂务,与闭生死关略有不同,并不是枯坐在某处,整个人显得是非常的忙碌,但也几乎没有时间离开洞府。

春夏秋冬,岁月寒暑,一年又一年就这样过去了。

没有人*清逸尔雅*来打扰林轩,而在这段时间,云隐宗也获得了极为高速的发展,三派归服,不管是不是出于自愿,云隐宗的势力,都是获得了极大的扩展。

而修仙界原本就是弱肉强食,云隐宗强大以后,自然会谋求更多的好处与资源。

面对这突然冒出来的庞然大物,不少临近的宗门家族望风归服,不过也有一些强大的门派,不愿意白白交出坐拥的灵脉与资源。

那还有什么好说,谈不妥,修仙界向来都是以实力说话的,一时间,腥风血雨,在整个天霜郡的修仙界刮了起来。

然而云隐宗本就是该郡五大宗门之一,数百年前,打败天绝老怪,更是让云隐宗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如今又有三派作为辅助,再加上林轩名声在外,让人闻风丧胆,哪是那些门派可以比肩。

虽谈不上势如破竹,但云隐宗的扩张速度却也极快。

而占有了更好的灵脉,拥有了更多的资源,该派的壮大发展,也将是指日可待。

本体这边的情况暂且不提,并没有出现什么意料之外的变故差异,且说林轩的化身,为了追查映象珠的消息,一路也是马不停蹄,像青木城赶去。

青木城,若不是林轩闲暇之余,喜欢遍阅各种各样的典籍,而修仙者,又有着过目不忘的能力,林轩恐怕还真不晓得,青木城位于何处。

虽然它距离此地,遥遥不过数十万里,但仅仅是低阶修士的聚居之所,不论面积,还是规模,都并不出众,对于林轩这样的存在来说,不过是浮云罢了。

就算不知道,也毫不稀奇。

而林轩碰巧晓得,而数十万里,对于他这种等阶的存在,却实在是不值一提。

尽管化身要比本体逊色一些,但那遁速,依旧当得起瞬息千里。

而林轩虽然想要工解其他映象珠的下落,但此事既然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快上一日与慢上一日倒也没有什么关系。

所以他没有全力赶路,但即便如此,仅仅两天后,眼前还是出现了一座巍峨的城池。

第两千七百二十二章青木城中百宝斋

说巍峨其实那也是相对来说。

一低阶修士的聚居之所,城池又能壮观到何等地步?

尤其对于经验阅历极为丰富的林轩来说,这样规模的城池,根本就是不值一哂之物。

当然,若就凡人的标准考量,眼前的城池,又大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

仅仅高就有百丈余,全部是用厚重异常的青岗岩修建而成地,坚硬无比。

在夕阳的映衬下,仿佛一蛮荒巨兽,静静的匍匐于那一望无垠的荒原里。

天空中不时有一道道流星划过,虽然天色已经有些晚了,但此城依旧不乏修仙者进进出出,倒也显得是颇为忙碌。

不过修为都不如何,林轩稍稍施展隐匿之术,就无一人能发现,他在一旁窥探着。

林轩略微观察了片刻,浑身灵芒一起,找了一无人之地降落,随后双手一握,噼里啪啦的爆响声传入耳朵,他变成了一面容枯瘦的老者,修为也大降到元婴左右。

之所以如此做,自然是有一番考量的。

来往于青木城的,大多是一些低阶修仙者,自己若是以分神的修为潜入,未免太过惊世骇俗,林轩来这里,是打探消息,可不是想要引起别人的围观与注意,故而隐藏修为与身份肯定是必须。

随后林轩也不耽搁,大摇大摆的进入了城里。

城中的格局也没有什么值得描述。

各种各样的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的堆砌在那里。

林轩招手拦下一辆兽车,随后手一抬,将一块中阶晶石丢在那驾车人的面前,说了句:“百宝斋!”

话音未落,身形一闪。人已来到了兽车里面。

动作之快。形如鬼魅一般。

驾车之人大骇,但看见那块毫光大放的中品晶石立刻又喜笑颜开。

“是,多谢仙师赏赐。”

一块中品晶石。他一个月的辛苦,也未必能够赚足,这位主顾真是太大方了。

忙一拉缰绳。那似马非马的怪物立刻放开四蹄,奔跑倒也是颇为迅速。

大约过了小半盏茶的功夫,那兽车就停了下来。

林轩抬起头颅,果然看见一座木制的建筑。

挂着一幅大大的牌匾。

上书几个金字,百宝斋!

那建筑也无甚出奇,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只是一家极为寻常的当铺而已。

映象珠真出于此地?

林轩心中不不由得有点怀疑。

不过于情于理,那葛姓女子都没有欺骗自己的道理。

心中如此想着,林轩脸上不动声色。如闲庭散步,走进了百宝斋中。

一进其内,林轩微微一怔。

里面的格局。与自己所想象的当铺。截然不同。

大厅明亮宽敞,即使容纳数十人也不会有分毫拥挤之处。而在大厅的尽头,则是一排十余丈长的柜台,皆是用极为名贵的檀香木所铸。

这种木料,不仅坚硬异常,而且散发出来的香气,能够提神醒脑,常被低阶修士做成小挂件配在身上。

价格自然也是不菲。

能够用檀香木打制成这么大的一个柜台,可以看出,这百宝斋倒也不是普通的当铺,颇有那么几分实力的。

而就在此刻,一青衣小帽的伙计已满脸嬉笑的迎上来了:“欢迎客人光顾,请问您想要看点什么,本店虽是当铺,但宝物也是一应俱全,绝对能让您满意而归。”

这伙计的口气大得离谱,好在表情还是颇为恭敬的,通常,光顾当铺顾客的有两种。

一是穷困潦倒的修仙者。

身无长物,用一句价简单的话语描述,就是根本混不下去了,否则,也不会将一些祖传的宝物,或者破烂垃圾拿到当铺。

第二种则是身家富足,来当铺自然也不是为了典当什么事物,而是碰运气,看能否淘换到什么宝贝的。

要晓得,像当铺这种生意,那是海纳百川,灵器、丹药、法宝,灵花灵木,妖兽材料,那是无所不包。

你别看一些宝贝不起眼,那是因为没有遇见伯乐,如果真遇见识货的修仙者,一些貌似垃圾的无用之物,立刻就可能变成价值连城的稀世奇珍。

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

但也时常会有一些身家丰厚的修士来当铺碰一碰运气如何。

林轩显然是属于后者,而碰见他这种有钱的主儿,当铺显然是会好好接待的。

林轩看了伙计一眼,自然没有兴趣在他这种小喽啰的身上浪费时间:“林某是要寻访一些事物,直接将你们老板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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