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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啸江湖(清轩)-第3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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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雨燕的墓碑上的字,是林宇亲自刻上去的,上面笔走龙蛇刻了十个大字:
林宇爱妻,欧阳雨燕之墓!
在处理完丧事之后,林宇最后一次去了欧阳家族的墓地,当时已经成为欧阳家族族长的欧阳逸冰也去了。
他们刚去的时候,似血的残阳还依旧挂在西边的天空上,把悠悠飘过的白云染成了血红色,洒在还是新土的墓碑上,就如同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血纱。
林宇和欧阳逸冰就在欧阳雨燕,欧阳雪燕,欧阳长健和其妻子,这四座新坟面前,席地而坐,开始痛饮起来。
两杯水酒下肚,欧阳逸冰带着醉意微醺的眼睛,凝视着林宇,问道:“你要去东厂黑古塔,找刘喜阉贼和那个玉面郎君报仇吗?”
林宇仰面灌下了一杯酒,一字一句的凝道:“我在雨燕的面前立下过誓言,此生若不杀刘喜阉贼和鬼公子,誓不为人!”
欧阳逸冰重重的点了点头,道:“我爹和雨燕果然都没有看错人,明天我和你一起去吧!”
林宇闻言顿了片刻,道:“不用,我一个人就行了。现在整个欧阳家族就只剩下你一个人,你走了,其他人该怎么办?欧阳老爷子和雨燕,他们肯定都不想看到欧阳家族最后的希望,再出现什么意外。”
欧阳逸冰的眼睛突然变成了血红色,里面尽是愤怒的火焰。可是没过片刻功夫,他的如同火焰一般的眸子,就变得黯淡了下来。
刘喜是什么人?那可是东厂的督主,手下高手如云,而且他本人也是一个超一流的高手。此时的自己若是前去,不但帮不上林宇什么忙,反而还会连累于他。现在他只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以前只顾着玩乐,没有好好地练武功!
林宇看到了欧阳逸冰黯淡下来的眸子,便已明白他心中所想。当即就上前,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凝声道:“你现在的肩膀上,已经不仅仅只是一个人的脑袋了,而且还是整个欧阳家族最后的希望。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别让九泉之下的父母和雨燕姐妹两个担心。”
话音还未落下,林宇就饮下了这次在济南府的最后一杯酒。当晚就骑了一匹早已准备好的快马,马不停蹄的朝京城疾奔而去!
林宇走后,欧阳逸冰又在自己父母姐妹的坟墓前,独自一个人,喝酒喝到了深夜……
第六百二十二章客栈忆,浪子心
清晨的第一缕光辉,不知何时已经透过薄薄的云层,如同从九天银河之中,倾淌下来的清泉一样,渐渐地洒落在了人间大地。 映照在淡淡的寒霜上,熠熠生辉!
京郊古道之上,一匹马儿在卖力的疾奔着。可是它看着很是卖力的样子,跑的却并不快。很多人看到这一幕,就会误以为这是一匹劣马,可是若是懂马的人,一眼就能瞧出来,这不但不是一匹劣马,反而还是一匹好马,一匹千里无一的良驹快马。
它之所以会跑这么慢,是因为它累了。已经连续两天一夜都在卖力的狂奔着,就算是铁打的汗血宝马,也受不了这种超高强度的工作。
马儿很疲惫,马背上的主人,也好不到哪里去。而且看样子比马儿还累,好像随时都可能从马背上摔落下来一样。
马的主人,不是美如宋玉,貌若潘安的美男子,不过让人看着就很顺眼。尤其是他的那双眼睛,清澈如水还又多了几分小忧伤,不过尤其说是忧伤,倒还不如说是沧桑。
岁月的沧桑没有留在他那俊美清冷的脸上,却留在了他的眸子里,留在了他的那颗已经疲倦的心上。这个少年,自然就是从济南府赶往京城的林宇。
“前方应该有一间客栈吧!”疲惫的林宇,微微的眯缝起了眼睛,静静的看向前方,不知是在和马儿说话,还是在一个人喃喃自语。
其实前面的确有一间客栈,而且名字就叫做“有一间客栈”。而且这“有一间客栈”,还留下了林宇太多太多的回忆。
大约在四年前的今天,满怀激动之情,林宇从清风山上辞师归家,在京城喝的第一顿酒,就是在这里喝的。当年的记忆,至今犹在心间,现在想起,恍如隔日。
那一顿酒是周兴请他喝的,当然了也不是白喝,林宇救了他一命。二人一见如故,就成为了生死兄弟。不知道以前的兄弟,现在在另外一个世界过得可好,是不是也经常能找到人,在一起痛痛快快的喝酒?
今年三月,正是桃花初开季。他受父命前往江南傲林山庄,他和侍从林炜也在这里留下过足迹。当时是草长莺飞的三月,百花斗艳。可是现在残花飘零,只剩下孤零零的枯枝。一眼望去,满目尽是凄凉寒霜。就如同他此时的心一样,已经饱经了人世间的风霜。只不过花儿还有再开日,而他还能够回到过去吗?
今年八月中旬,他肩负着整个家族,甚至是整个大明帝国的命运,临危受命,前往中原前线为三军之帅。那时的重担,压得他都有一种想要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也是他在这里喝过最难喝的一次酒。
今年九月底,临危受命的他,横扫了以徐鸣,君不悔为首的叛军,灭掉了连天的烽火。那时的他,又是何等的意气风发。那一次他并没有在这里喝酒,只是路过了这里,不过心却如同喝了三百杯美酒一样,醉了。
现在已是寒秋,他又来到了这里。这次没有了第一次时的激动,没有了临危受命的压迫,没有了凯旋归来的得意,只有满心的沧桑和无奈。
不知不觉间,马儿停在了客栈的门前,对着旁边的马槽,嘶嘶长鸣起来。看样子是在向主人抗议:自己肚子饿了,跑不动啦!
林宇微微的扬起头,凝望了那龙飞凤舞的五个大字“有一间客栈”虽然长年被风欺雨淋,不过却依旧以高傲的姿态。向过往行人宣布,这里就是“有一间客栈”。是位于天子脚下,进入京城的第一家客栈!
这时一个店小二见门口停下了一匹马儿,便已心知有客人上门了,随手就甩了甩肩上的白毛巾,带着满脸的笑意走了过来:“客栈,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林宇正在犹豫要不要进去,听到店小二这么一说,当即就轻轻的拍了拍马脖子,翻身下马,随口应道:“给我的马儿喂食最好的草料和最干净的水。”
不等话音落地,这店小二就很是爽快的应了一声,便从林宇的手中接过缰绳,径直的朝旁边的马槽处走去。
走到客栈门槛时,林宇并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微微的站了一会,先是仔细扫视了一眼,发现还和四年前,自己第一次来的时候,没有多大的变化,只不过这里的老板和伙计,却和自己的心情一样,不知道已经换了几次。
突然间,林宇稍微感觉到气氛有些不太对劲,可是至于哪里不对,一时半会,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过这绝不是平常所遇到的杀气,而是一种很奇怪的反常和躁动。
林宇想了一会,也没有想明白,今天这“有一间客栈”里到底是哪里反常。不过等他跨进客栈后,就找到了这种反常气氛的根源。
从一楼通往二楼的柱子上,有一行笔走龙蛇的大字:凡是在二楼算命者,在本客栈里的任何吃喝,皆是免费!
看到这句话,林宇还以为是自己这几天过度疲惫,看花了眼呢!可是当他使劲揉了一下眼睛后,然后再看去时,结果依旧。
仔细看了一会之后,林宇突然间露出了一抹久违的笑容。
找江湖术士算上一命,肯定要花银子。来客栈里吃喝,也肯定要花银子。可是现在只要去算命,就能免费吃喝,这可真是怪事。难不成今天的太阳,是从西面出来了?
想到这里时,林宇还专门往窗外看了一眼。确定一下今天太阳是不是睡昏了头,搞错了方向,直接从西面冒出来了?
可是结果有点让他失望,太阳还是和以往一样,悬挂在东方泛起鱼肚白的天空上!
林宇从来都不信这些江湖术士的话,在他的印象里,这些都是一群骗钱的家伙。都是先说一堆好话哄你开心,引君入瓮,然后再以印堂发黑,有血光之灾的鬼话吓唬,接下来就是乱扯一通的破解之术。
然后那些被骗的人,便心甘情愿的把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银子,放进他们的腰包,最后还是跟遇到了救苦救难的大慈悲观音菩萨一样,千恩万谢而去。
不过还别说,林宇的父母就上过这么一次当,只不过那个江湖术士有点特别罢了。他就是游历天下,正好路过京城的清风老人。
如果没有遇到师父清风老人的话,自己的人生肯定会是另外一番风景,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的愁心事了。也不知道遇到师父,是自己此生的幸运,还是不幸?
想到这里时,林宇又不禁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寻了一个较为僻静空桌子,直接坐了下来。
这时那个刚刚去喂马的店小二,就已经又走了进来。他依旧堆着满脸的春风笑意,指着楼梯口的柱子上的那行龙飞凤舞的大字,嘿嘿的笑道:“客官,要不要去二楼卜上一卦,不管结果如何,都不要酒钱噢!”
林宇顺着店小二所指的方向,又仔细看了一遍,不解的问道:“我听说过算命卜卦要钱,喝酒要钱,可是这只要卜上一卦,就不要酒钱的先例,还真没有听说过。你们这玩的可真够新鲜!”
店小二又堆着满脸的笑意,笑了两下,道:“客官,我们老板是来自川蜀的富商,腰包里不差钱。之所以来接管这“有一间客栈” ,玩的就是新鲜和刺激。”
说到这里时,店小二又朝四周张望了一眼,对着林宇故作神秘的说了一句:“我们老板在相面之术上的造诣极深,而且他家中还有一个未出阁的女儿,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想趁机再选一个乘龙快婿。毕竟这京城是天子脚下,有王者之气。”
林宇听到了这句话,似有所悟的笑了笑。没有再说话,也没有要起身去二楼的意思。
店小二见此情景,心中不禁一惊,有些疑惑的问道:“客官不去二楼,看一下自己的面相吗?我家老板对于相面之术,造诣可是颇深。看的真的很准,都能够堪称一代大师!”
林宇笑了笑,道:“我对这面相之术不感兴趣,还是赶紧上酒菜吧。吃完了,我还得赶路呢!”
听到林宇这句话,店小二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些什么,就径直的走开了。
片刻之后,酒菜也就都已经端了上来。
伴随着太阳的慢慢升起,来这“有一间客栈”里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不过这里面不光有过往的行人,还有穿着破布烂衫,光着脏兮兮脚丫的街头乞儿。
更为反常的是,对于这些人店小二并没有像以往那样,直接恶意的驱赶出去,竟然也是一脸笑意的迎上去,将他们送上通往二楼的楼梯口。
难道这川蜀的富商,还想找一个街头乞儿,来当自己的乘龙快婿吗?这时,林宇又想起刚才店小二对他说的话:我们老板腰包里不差钱,玩的就是新鲜和刺激……
想到这里,林宇便将杯中水酒给一饮而尽,喃喃自语起来:“果然够新鲜,也够刺激!”
酒过三巡之后,林宇也吃的差不多了。随即瞥了一眼窗外,蔚蓝色的天空下,悠悠的白云随风飘过,时而还会有几只鸟儿急匆匆的掠影而过。他那一直紧蹙的眉头,也微微舒展开来,心情自然也比刚开始来的时候,舒畅了许多。
喝完后最后一杯酒,林宇在椅子上伸了一个懒腰,用着有些慵懒的声音喊了一声:“小二哥!”
听到林宇的喊声之后,店小二就直接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依旧堆起了满脸的春风笑意,道:“客官,还有什么吩咐吗?”
林宇本来是想要结账的,不过这次走的匆忙,根本就没带什么银子,如今腰包里已是空空如也。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喝了酒,没钱付账的尴尬情况,当即就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清澈的眸子打了一个转后,就假装对于二楼卜卦之术很感兴趣的样子,又简单的聊了几句之后,就径直的朝二楼上走去。
第六百二十三章甄菊花,假半仙
本来林宇就是打算来到二楼之上,随便转一圈,然后就再下去,先混过这一关。等下次路过这里的时候,再一起把酒钱给补上。
不过当林宇踏上最后一阶楼梯时,刚刚才有些舒展的眉头,立即就又微微的蹙了起来。
林宇站在台阶上,驻足而望!和冷冷清清的一楼相比,二楼简直就可以和菜市口的闹市有一拼。一眼望去,人山人海,都是黑压压的脑袋。
不过定睛看了一会,林宇这才发现,这人群之中,不光有青壮年,还有六七十岁的白发苍苍的老翁,和五六岁牙都没有长齐的孩童。最让他诧异的是,竟然还有女人,而且还是那种那种抠着脚丫,挖着鼻孔的胖女人。
看到这一幕时,顿时间,林宇就对这个来自川蜀的神秘富商的相面之术来了兴趣。想要多在这里逗留一会,看看他的葫芦里到底在卖些什么药?
“都别挤,别挤,排队,好好的排队……”几个打手装扮模样的人物,正在人群之中来回穿梭,维持队伍的秩序。
就在这时,后面突然传来了一阵躁动:“都给本少爷让开,我要……”
这个恶少估计想要来插队,不过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冲上去几个打手,连问都没有问一句,上去一拳就把他给撂倒啦。顺带着还把他的那几个小厮喽啰给收拾了,最后把他们滚成了团,以很圆润的方式,直接就从二楼的窗户处扔了下去。
这一幕看的林宇和其他人,心中不禁猛然一惊。看这打手的身手,应该都是一些练家子。
看到这一幕之后,林宇对于这川蜀富商的相面之术又多了几分兴趣。
不过还真别说,自从那个恶少和自己手下的喽啰小厮,被滚成了一团,以一个非常圆润的方式给扔下楼后,队伍的秩序还真好了不少。
林宇的前面是一个体重足有三百斤的胖女人,走起路来,这整个二楼都是一颤一颤的。而且她的两只眼睛是一只大一只小,还有点斗鸡眼,鼻子超大个,估计都跟老蒜头似得,满嘴黄牙上还沾着前天的菜叶,打起咯或者说起话来,简直就是在放屁,可谓是臭气熏天。
想要让神秘的川蜀富商老板给相面,必须才经过一些简单的筛选,才有这个资格。
所谓的筛选,不看长相,不问年龄,不问家境,就连姓名都没有问,只问一个问题,是不是已经成家了?
那个伙计看到胖女人时,当时就捂住眼睛做了一个厌恶的表情,深深地低下头去,随后问道:“你是不是已经成家了?”
那个胖女人抠着鼻孔,挖出一大坨黑色的鼻屎来,还颇感良好,故作妩媚的自我介绍道:“俺的芳名甄菊花,二八年华,还没有嫁人,家里有六口人,还有一头母牛,六只公羊,和一条大黑狗,还有……”
“够了,我又没问你这些,只问你有没有嫁人,你回答这些干嘛?”那个伙计很是不耐烦的喊了一句。
胖女人颤着满脸的肥肉笑道:“噢,你是问我妈有没有嫁人。这个我就不太清楚,改天我回去问问她。”
“我是问你,不是问你妈……”伙计开始吼起来了。
胖女人听到这句话后,愣了一下,道:“没听错,是我妈啊?”
这时那个伙计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怒火,猛然抬起头,挥起拳头就想揍他。不过他的拳头这才刚刚扬起来,这个胖女人就打了一个咯,一个比响屁还响,比臭屁还臭的咯,而且还是那种连环屁的形式。
伙计当场就被熏得翻了白眼,躺在地上直抽搐,还口吐白沫……
这时这个胖女人竟然开始喃喃自语起来:“你怎么了,要不要人工呼吸,可这是俺的初吻诶。佛祖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现在人命关天,俺也就不管这些啦,只好便宜你小子了,不过你得对人家负责噢!”
不等她的话音落下,整个人就犹如排山倒海一般冲了上去,上去就吻住了那名伙计,还在往外喷白沫苦水的嘴巴,那场景美得简直不能看。
这一幕看的林宇胃里当场直翻滚,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其他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已经吐成了一片。
最后这胖女人和伙计,直接就被那几个打手,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也以非常圆润的方式,给扔下楼去了。待传来一声惨叫之后,就再也没有了声音。
很快就又换了一个伙计来进行筛选,不过他却问了林宇同样一个问题:家中是否已经有了妻子?
林宇给了一个否定的回答之后,就被另外一名伙计,给引到了另外一支队伍里。
队伍的最前方,坐了一个已过不惑之年的老者,只见其身袭月白道袍,再加上微微发白的山羊胡须,颇有几分不食人间五谷的山中隐士味道。怎么看,都不像是富贾大商。
“你的生辰八字是多少?”轮到林宇时,那名老者连抬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只是抓起茶杯,随口问了一句。
林宇并没有隐瞒自己的生辰八字,而是照实说了: “甲子年,丙寅月,甲子日,丙寅时。”
不过还未等林宇话音落下,那个老者就噗嗤一声,把刚刚倒进肚子里的茶水,直接就给喷了出来,猛然抬起头,两只眼睛放着精光,死死地盯着林宇看。这种眼神就如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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