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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男策-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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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总的眼很尖,指着手袋问:“那是给我的吗?”

  “哦,是的。”方糖硬着头皮将手里的东西递了过去。

  段总接过手袋,拿出保温饭盒,揭开盖子,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真香!一定很好吃!”然后他冲方糖说:“桌上的这些菜都是替你准备的,不要拘束,把这当成自己家就好了。”然后将土豆炖牛腩倒入自己面前的餐盘中,迫不急待地拿起一双筷子,夹起一块土豆送入自己的口中:“是的,就是这个味道。这个味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了!”

  方糖暗暗松了一口气,也开始吃起东西来,厨子的手艺不错,所有的食物的味道都极有层次感,是一种味觉上的享受,她不明白,这么美味的菜肴,为什么段总会不喜欢。

  段总对别的菜几乎都没有动,而将方糖带来的土豆炖牛腩吃了个一干二净,汤汁也被他用来泡米饭,看样子,他是真的喜欢吃这道菜,而不是装出来的。

  “谢谢你方小姐,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得这么惬意过了。”

  “我这就是寻常人家最简单的家常菜。”

  “你的菜贵在‘寻常’两字,而你也并没有因为是我要吃而刻意去改变你原本做菜的任何程序,所以才让这菜里有一种真真正正的家的味道。

  “没有那么夸张吧?我听到您这么说,有点晕头转向的感觉。”方糖在想是不是生意的人嘴巴天生会捧人。

  段总无比感叹地说:“曾经也有人动手做菜给我吃,但是因为看到是要做给我吃,所以花了很多的心思,将一道普普通通的家常菜弄得很复杂,反而失去了那种天然的味道,而我要的就是那种味道——简单而平常的味道。”

  如果段总不是在讲真心话,那么他夸奖人的技术可以论得上是天衣无缝了。

  “你们家厨子的手艺很不错,至少我很喜欢。”方糖将夸奖送了回去。

  “你做菜是手艺是跟父母学的吗?”

  “不是,是我自己按自己的口味摸索出来的。我父母亲早已不在世了。”

  “哦,对不起,我不该问这样的问题。”

  “没有关系。”

  段总接着说:“我听人说你的老公就是形象设计师杜思凡,哦,他在圈内的名字好像是‘念凡’对吧?”

  “是的。”方糖承认。

  “为什么之前没有听你提起过?好像也没有听别的同事提起过。有一个名人老公不好吗?”

  方糖说:“我老公的确很优秀,不过,老公优秀不是拿来向别人炫耀的,而是放在心里面自己偷偷骄傲的。”

  “看来你很支持你老公在娱乐界继续发展下去了?”

  “工作上的事情,我无法干涉他,也不想干涉他。既然他自己喜欢这一行,又能在这一行做得很出色,我为什么不支持他呢?”

  “你有没有想过让你的老公从商?”

  “啊?”方糖很意外,“他有自己的形象设计公司,也算是一个商人吧?”

  “在我看来,这只能算是一个小商人,而不是大商人。你不希望你的老公将来拥有一间像尔纳公司这么大规模的上市公司吗?”

  方糖摇摇头:“做人有目标是好的,也不必太贪心。现在的他已经让我很知足了。”

  “那你自己呢?有没有想过,如果哪天要你坐上尔纳公司总经理或者股东的位子,你将怎么做?”段总的问话就像是在进行一场优秀员工的考核。

  方糖实话实说:“我并不很聪明,也并不很能干,如果让我哪天坐上高管的位子,我很担心自己根本就应付不过来。我能够有份工作,靠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我已经觉得很满意了,从来没有想过哪一天要飞黄腾达。”

  段总叹了一口气:“可惜啊!”

  *

  休息日,方糖和殷乐一同逛街,化学硕士的生日快到了,殷乐想挑件礼物送给他,为了该送什么伤透了脑筋。

  “手表,皮带,领带,衣服,钱包。除了这些就没有什么好送的了么?”殷乐在逛完了几家服饰店之后,失望地问。

  “你可以问问他喜欢什么样的东西。”

  “他喜欢面子。”

  “啊?”方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殷乐说:“所有的男人都喜欢面子。我想送他一件既温馨又能照顾到他面子的礼物。”

  方糖站在大街的转角处,看着一排一排的玻璃橱窗,忽然有了主意。

  十几分钟之后,两个女人拿着一个包装好的德国进口剔须刀走出了商场。殷乐不住地夸赞:“这东西好,不但能照顾到男人的‘面子’,还能防止男人背着你与别的女人偷情。”

  方糖被这番高论弄得一头雾水:“我头一回听说剔须刀还有这种功效。”

  殷乐不吝赐教:“按照常理,男人与女人去约会之前一定会先把自己收拾干净,对吧?”

  “对。”

  “其中的有一项就是刮胡子对吧?当他拿着你送他的剔须刀剔胡子的时候,自然就会想起你,这时候,就会引起他内心的内疚感,说不定就不去和别的女人约会了。”

  “哈哈哈哈。”方糖被惹得哈哈大笑,“你的想法真特别。但男人是复杂的,他们有可能内心想念着你,却依然和别的女人调情。不过你这想法却提醒了我,当初我送给朱隶文的剔须刀不知道他有没有换掉。如果没有换掉,那就说明,他虽然在别的女人身边,但每次刮胡子的时候却是想着我的。”

  殷乐十分不满:“你还在意他想不想你吗?”

  “我只是希望他能偶尔想起我,而不是成天惦记。能被老情人偶尔想起,证明自己曾经付出的感情不是完全没有价值的。”

  我们总是希望老情人还能记得住自己,却不希望现在的情人怀念他们曾经的恋人。

  路过一家内衣店门口的时候,方糖的步子有些迟疑,殷乐并没有放过这一细节。“怎么,怕我取笑你吗?”

  方糖的脸红了。

  殷乐替她选了两款极清凉的胸衣,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一看价格,是普通胸衣的好几倍。方糖叹了口气:“女人的衣服总是布料越少越值钱!”

  “就这两款好了,保证他直接流鼻血。”

  “我不喜欢!”方糖拒绝。

  殷乐白了她一眼:“这又不是穿给你看的,是穿给他看的,只要他喜欢就够了。”

  “这个在平时根本就不能穿。”

  “又不是让你平时穿的。”

  方糖还是坚持不肯买:“女人的胸衣第一职责是保护女人的胸部,第二职责才是勾引异性。不能因为只顾着勾引异性,而忘记保护自己。”

  殷乐摇头叹气:“我就担心你只顾着防守而忘记了进攻。”

  “女人为什么要用胸衣?”

  “那是因为女人的胸怀比男人宽大,需要用胸衣才能兜得住。”殷乐吃吃地笑。

  女人在恋爱中总是把握不好自己的定位,太正经,男人会把你视成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虽然敬慕你,却会远离你;太奔放,女人会把你当成风骚入骨的荡妇,虽然亲近你,却又看不起你。男人正经,人家称其为君子,男人风流,人家称其为浪子。君子,女人们想着去诱惑他,浪子,女人们想着去感化他。无论是君子还是浪子,最终都会有女人接受他。

  从这里面的差别看来,在爱情上,女人的胸怀的确比男人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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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 爱的方式 类别:现代都市 作者:三木目 书名:御男策 更新时间:2009…5…3 16:07:45 本章字数:2378 
  方糖回家的时候,在楼下看到一个女人从自己所住的那幢楼里跑了出来,衣衫有些凌乱,口红也花了,虽然那个女人戴着一副很大的墨镜遮住了自己的半边脸,但方糖还是认出了她——程程。

  她来这里干什么?找杜思凡吗?为什么不去“灰姑娘形象设计工作室”那里找他,而是私底下偷偷地跑到这里来?杜思凡和她现在究竟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况之下,是和好了还是没有和好?

  程程并没有看到方糖,匆匆跳上一辆车走了。方糖心情疑重地上了楼,进门前深呼吸了一下,然后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用钥匙开门。杜思凡正在打扫客厅,一个玻璃杯碎了,地上摊着一大块水渍。见到方糖,杜思凡似乎有些紧张:“刚才我不小心把砸碎了一个杯子。”

  “有没有扎到手?”方糖问。

  “没有。今天出门的收获怎样?有没有买到什么称心的东西?”

  “帮殷乐挑了一些东西。累死了,逛街是一件重体力活。”方糖走过去,给了杜思凡一个拥抱,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发现他的耳根后面有一抹鲜亮的红色,似乎是口红印:“我去放东西。”说着,她不动声色地走进房间,查开床上的痕迹,似乎和她出门之前一个样,并没有谁在上面睡过。

  他们是清白的吗?如果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那为什么杜思凡的耳根后面会有口红印,程程的样子会那么狼狈?他们有做那种事情吗?在哪里?是在沙发上吗?为什么杯子会碎?

  只那么一瞬间,方糖的脑子里已经闪过了无数的问题。

  回到客厅,方糖从冰箱里拿出一杯冰牛奶,一口气喝完,然后问:“今天有人来过吗?”

  “没有。”

  这个回答让方糖极度失望——他在撒谎,她以为天使是不会撒谎的,可是事实让她失望了。“我在楼下看到了程程。你耳根后面有女人的口红印。别告诉我那是你在替别人化妆的时候不小心弄上去的。”

  杜思凡立马意识到了什么,他连忙说:“事情不是你想像中的那个样子。程程她来找过我没错,但是我和她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她都亲到你的耳根后面去了,还叫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方糖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

  “那是她趁我不注意亲到的……”杜思凡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不停地在脑子里想着恰当的说法:“你相信我!”

  “那你为什么要把她来过这里的事情瞒着我?”

  “我是不希望你想太多!”

  “如果真的你和她之间没有什么的话,又何必担心我会想太多?”

  杜思凡似乎也有些生气起来:“我不希望总是在我们之间谈论程程这个人,让她总是夹在我们中间。难道我这么做也错了吗?”

  “但是她已经在我和你之间出现了,既然出现了,就不应该瞒着我!”方糖更生气,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多余的,他和程程之间的事情总是瞒着她,让她感觉到自己像是一个外人。

  “以后我不会瞒你。”杜思凡的口气软了下来。

  “你们之间和好了吗?”

  “没有。我是不可能跟她和好的。”杜思凡似乎很伤感,他的伤感让方糖觉得刺心的疼痛,他还在乎着程程,一直都在乎。

  “你爱不爱我?”方糖颤抖着声音问。

  杜思凡却给了她一个背影:“这个答案我以后告诉你!”

  方糖觉得自己所受的待遇很不公平,她知道杜思凡爱过程程,却不知道杜思凡有没有爱过她。

  *

  这一次争吵让双方都好几天没有说话,因为彼此都觉得自己没有错,所以谁都不愿意向谁先低头。杜思凡一天不给她那个答案,她就一天不安心。

  方糖想起自己还欠范嘉妮一个人情——当初是她的关系让自己进了尔纳公司上班,于是请她出来喝酒,顺便叫殷乐作陪。

  方糖的酒量很差,半支红酒已经让她的脸上泛起了很红的酒晕。“男人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说‘我爱你’这三个字?”

  范嘉妮不说话,只是笑笑。

  殷乐却开始长篇大论:“想得到你还没有得到你之前。我之前的那些男友,没得到我之前,嘴巴个个都很甜,天天把‘我爱你’三个字挂在嘴边上。到手之后态度就变了,就不再说这话了。所以‘我爱你’这三个字,对于男人而言,就像是得到你身体的钥匙,类似于阿里巴巴打开宝藏之门的那句‘芝麻,开门吧!’。”

  范嘉妮开口纠正殷乐的说法:“你说的那只是一部分男人吧?”

  殷乐接着说:“当然也有一些男人是在得到你之后说‘我爱你’的。我现在的男友就是这样,在我没有把他摆平之前,他一句话都不吭声,在我把他吃抹干净之后,人前一副清高的模样,私下里说起话来超恶心。这样的男人属于闷骚型的。”

  “如果事先跟事后,都会说‘我爱你’的男人呢?”范嘉妮问。

  “这个男人属于阳光型的男人。”

  方糖无比颓废地问:“如果事先事后,都不愿说‘我爱你’的男人呢?”

  殷乐叹了口气:“遇上这样的情形就很复杂了。第一,有可能他是那种麻木型的男人,不懂得风花雪月。第二,有可能他是那种闷骚入骨、害羞到极点的男人,不好意思说。第三,有可能他根本就不爱你。第四,他有可能在感情上受过很严重的伤,所以对这种情话会有一种排斥心理。”

  方糖在心里比较了一下,决定把杜思凡归入到第四种男人。“我好亏,我都对他说‘我爱你’了,可他不肯对我说这句话。”

  殷乐美滋滋地说:“我还好,我和甄博学都说过‘我爱你’!”

  范嘉妮说:“我一般是男人对我说‘我爱你’,而我表示沉默。好不容易遇上一个我想开口对他说‘我爱你’这句话的男人,还没等我开口呢,他却对我说:‘我不爱你,我跟你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哈哈哈哈……”三个女人同时大笑起来。

  方糖的心里似乎好过了一点,她举杯向范嘉妮敬酒:“我以为我已经很惨了,没想到你比我更惨。”的确,没有听到那个男人对你说“我爱你”,至少比听到那个男人对你说“我不爱你”要稍稍好一点。

  范嘉妮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以后我还是坐在这里等别的男人来对我说‘我爱你’好了。”

  方糖羡慕地说:“你条件那么好,当然有这个资格。”

  殷乐却不这么想:“如果我爱那个男人,不管他爱不爱我,我一定会告诉他我爱他。爱都敢爱了,为什么不敢说?如果没有告诉他,我会觉得对不起自己。”

  各人有各人爱的方式。有些人喜欢把爱大声说出来。有些人喜欢把爱放在心里。有些人心中无爱,却偏偏口口声声说自己正爱着。有些人明明很爱,却硬是装出一副薄情薄义的样子。有时候我们无法与恋人好好相处,不是因为不爱,而是爱的方式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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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天降升职 类别:现代都市 作者:三木目 书名:御男策 更新时间:2009…5…4 20:45:25 本章字数:2176 
  方糖回到家中,杜思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似乎是在等她回来。

  “和朋友一起喝酒?”杜思凡问。

  “我也可以不告诉你我今天晚上和谁在一起。”方糖在逞口舌之能。

  “对不起!”杜思凡终于放下面子向她道歉,“那天是我错了。”

  方糖也开始检讨自己:“我那天也很失态。”

  “这几天我仔细想过了,我看到你和朱隶文一起吃饭而离家出走,你当然也会因为看到程程私下里来见我但我却没有告诉你而生气。”杜思凡的语气很诚恳:“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因为这两个人来影响我们的生活,好不好?”

  方糖用力地点着头:“如果真的因为有事要和他们见面的话,我们要一起去!”

  “为了庆祝我们第一次吵架结束,我们去看午夜场吧!”杜思凡提议。

  “第一次吵架不应该是你上回离家出走的那次吗?”

  “那次我们并没有面对面地争吵,所以不算。”

  方糖的心情也渐渐好了起来:“没听说有人庆祝吵架的。”

  “吵架是夫妻一起生活的必经之路,没有哪对夫妻是不吵架的。我们有争吵,说明我们已经越来越像夫妻。”

  方糖对这个解释很满意,却对看午夜场的提议有些为难:“明天我还要上班呢,现在去看电影,第二天肯定会没有精神的。”

  杜思凡硬拉着她出门:“你可以明天早上不喝牛奶,改喝咖啡。我煮的咖啡不错,你早就应该尝尝了。”

  *

  看完电影回来的路上,方糖依然在回味着某些电影情节。她问杜思凡:“你会不会弹钢琴?”

  “不会!”对方回答得很干脆。

  “男人弹钢琴的时候真的很迷人。”

  杜思凡用手指轻轻地弹她的脑门:“你会不会看了太多的电影,或都看了太多的韩剧?”

  “会玩乐器的男生的确很迷人啊。以前念大学的时候,常常有年轻的男生在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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