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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文人与钱小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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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时代的浮云
我不知道我生活在一个神马时代,因此,我整日里惊惶自扰,恍惚度日。我没有钱,没有车,没有房,没有工作,甚至于没有女朋友,这似乎很是奇怪,又毫不奇怪。我不知道这是个神马时代,但我知道没钱就没有一切,于是我怀抱着希望去找工作,我还很小,才二十五岁,虽然小的说法有点牵强,可我仍充满自信,无论什么时候自信很重要!但找工作对我这种人来说显然很难,因为我基本上没什么学历,勉勉强强拿了个高中结业证书,还是开了后门才得到,倒不是我不聪明,我的聪明全用在了泡妞玩网游上,我若是说泡妞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我玩网游常常几天几夜不眠不休,饿了吃方便面,渴了饮矿泉水。我泡了三十八个妞,却被甩了三十八回,当然谈不上谁甩谁,大家彼此彼此。于是我就失恋了三十八回,我的妞个个青春靓丽,情深意款,每一回分手都要和我抱头痛哭,痛不欲生,痛哭流涕,但每一回我都注意到她们在转过身去的一刹那眼角在笑,我也并不傻,每一回事先都准备了什么粉抹在眼睛里,我不知道她们是不是也那样了,也不去想,反正就那么回事儿。泡妞没伤害到我,但我差点毁在了网游手里,虽然我在网络世界里武功超群,装备精良,美女如云,可以为所欲为,有时候是行侠仗义的侠客,有时候是无恶不作的坏蛋,但一回到现实里我就什么也不是,而且穷得叮当响,也经常会为玩网游没钱而偷父母的钱,我很胆小,也很明智,不会出去偷别人的钱,抢别人的钱,知道那会毁了自己的一生,我只偷父母的钱,可父母也没钱,父亲是打工的,母亲是上班的,本来就苦巴巴地过着日子,我一偷他们就知道了,老爸从不不发火,一发火就非动小可,把我吊起来痛打了一顿,打得我鬼哭狼嗥,叫爷爷喊奶奶,可爷爷奶奶早不在了,中国有句俗话:棍棒之下无所不能。这话对有些人不管用,对我却管了用,我终于在棍棒之下屈服了,当然只是口服心不服,但自然有人让我心服,我那亲爱的妈妈就充当了这个角色,对我晓之以情,喻之以理,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终于,我算是醒悟了,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这时才发现自己只拿了个结业证书,而且并无特长,但依然是要去找工作的,因为没工作就没钱,没钱就没一切,这个道理地球人都明白,可是这个世上好似并没有适合我干的工作,我跑东跑西跑北跑南只差没去火星了,仍找不到一份合适我的工作,这其实也难怪,我虽然一无是处,心气却极高,虽没高人一等做个人上人,也不愿低人一等,做人下人,所以并不是人家不要我,而是我也不愿意要人家,我就这样高傲自负的极度贫困的呆在家里,整日里无所事事,用当下的话应称之为“非典型啃老宅男”。但不管怎么样都得生活,我在家里啃了一年后,老爸说,贾文人呀,你这样呆在家里不是个办法,还是随我去打工的吧,我没说愿意,也没说不愿意,但不管我愿意还是不愿意我就随着老爸进入了打工者的行列,但还没干到半年我就回了家,觉得太累,那种体力活只应该由下等人去做,像我这样的人做那种事,简直是一种浪费。于是,亲爱的妈妈说,贾文人呀,那么你就跟我去厂里上班吧,我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不管我同意不同意,我就去了我妈妈的厂里去上班,一开始还规规矩矩地干了一阵子,慢慢就觉得无聊起来,天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春天过了秋天来,早上出去晚上归,七点钟起床,五点半下班,我快要发疯了,老妈心疼我,帮我买了台电脑,就这样我没发疯,白天上班,晚上上网,倒也安静了一阵子。白天上班是无聊的,晚上上网是无聊加无聊,也并不玩网游了,玩网游差点让我神经错乱,还险些被老爸揍死,而且老妈也说了你若再玩网游立马将电脑搬走,就这样我上网只聊天,偶尔也玩玩小游戏,听听音乐,看看电影,看看网络小说,但发现网上充满了各种诱惑,只是我已经痛定思痛了,知道怎么去分辩好的坏的,知道什么该玩什么不能玩,最主要的是我的年龄已经不小了,已经二十五岁了,所以我只在网上聊天谈恋爱,据说网上都在玩*,都在玩偷情,我三十八次恋爱的经验虽然早就让我明白了这世上的虚情假意,但我仍对爱情充满幻想,我只想真正找一个可以爱我,可以让我爱的人,可是很遗憾,我一直不曾找到,只是我不死心,犹如在大海里捞针,犹如在沙砾里淘金,誓必要找到那个人,那个爱我又让我爱的人,那个无论我爱不爱她,她都爱我的人。

  我迷上了网络小说,并不是因为小说好看,恰恰是因为小说不好看,因为发现谁都可以随随便便地就那么一写,就会有好多人去看,不需要什么文学性,文学性太复杂了,去掉文学只留性就行,再杜撰个什么灰姑娘遇上王子,或王子遇上灰姑娘的故事,也不对,现在应该是流行总裁和小三了,不过也没关系,只要写得绝对新奇庸俗就成,最好是篇篇离不开床。据说,已有很多所谓的作家,靠此而出了名,不但出了名,生活还过得挺滋润,我似乎找到了一条通向未来的康庄大道,我决定写小说,我一定行,因为我是贾文人!

  于是我便开始了我的写作生涯,起初的阶段写的很艰苦,好不容易写出来了也没人看,我这才觉得自己的文学功底实在是太浅薄了,只是这丝毫没有影响到我的热情,因为我觉得别人写得也不怎么样,他们能行,我就能行,我是谁,我是贾文人!于是我更加激情地投入到了创作当中,还干脆不再去上班了,一门心思呆在家里写我的书,一方面我还不停地去读一些知名作家的书,补充自己写作技能,慢慢的我迷上了读书,书成了我惟一可靠的朋友,我喜欢看名作家的书,像一块海绵一样吸收着它里面的精华,去领悟或被它所感悟,我又试着将里面的一些精采词句巧妙地修改一下,再塞进我的作品里去,这显然很管用,我的点击力慢慢高了起来,我很兴奋,为一下子就找到了窍门而欣喜若狂,于是我养成了习惯,经常去一些大作家的作品中去寻章摘句,从张三这里挖几句,又到李四那里抄一些,又去王五书里找一些时下流行的话来,我废寝忘食地收集着奇章妙句,再把它们整理修改,就变成了我的,又将它们巧妙地塞进我的作品里,渐渐的我就有了些名声,有越来越多的人来看我写的书,尽管我毫无自己风格可言,但仍有了不少自己的粉丝读者,终于,有一天,我可以挣钱了,成了个小有名气的所谓作家,其实我自己并不认为我是作家,只主要的是我能挣钱养活自己而已,仅此而已。就这样我就像个小偷似的剽窃着别人的词句,再将它们加以修改,应合着当下读者的口味,写一些连自己也不愿意看的庸俗乏味的作品出来赚几小钱来糊口,我成了一个不知羞耻的文字盗贼,而洋洋自得,也不怕有人发现,因为我有一个原则,只偷死人的作品,这样就不会有人注意到你,也不会牵涉进任何纠纷里去,而且我尽量做到不露出丝毫破绽。

  直到有一天,有人发现了我,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谜一样的粉丝:钱小三?
地球每天都在转,太阳每天都会升起,日子每天都在过,过了天又一天,一年有365天,一辈子不知道能有多少天,每个人的一辈子都不同,但过了一天就少了一天,这一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我这一天却有些心烦,我心烦是因为老爸老妈都在心烦,我烦他们的烦,我老爸因混了几年还是个小包工头而终日发牢骚骂娘,我老妈仍没当上公司主管而义愤填膺,骂上司偏心瞎眼,有眼不识金镶玉,骂了又抱怨,抱怨东西越来越贵,质量越来越差,食品越来越不安全,贪官越来越多,人性越来越坏,空气越来越不清新,她也越来越不漂亮,絮絮叨叨没完没了,我只好将房门一关,立时耳根清静,仿似跳出了红尘外,不在五行中,我的房间我做主,我房之内惟我独尊!我打开电脑,心里莫名的亢奋,坐在电脑前码字已成了我最大的乐趣,我乐在其中,我的手指头灵敏地触摸着键盘,就像在抚摸美人那滑如凝脂的肌肤,所以我敲打出来的每个文字都是那么感性,这可不是我自己说的,说这话的是我的一位铁杆儿粉丝,她叫钱小三,很古怪,直率,大胆,诱惑,性感的名字,当然这只是她的QQ昵称,我不知道她是否真叫钱小三,这似乎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喜欢看我的书,她几乎看过我的每一部作品,对每一部作品也都了如指掌,甚至于比我自己还熟悉。这让我倍受鼓舞,感激涕零,感激之余自是对她刮目相看,把她当了知己朋友,虽然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没看过她的美丽容貌——她肯定是美丽动人的,我想当然地认为着。她常夸我很有才华;并说我将来必定能成为大作家。我却不这么认为,我有自知之明,我知道自己成不了大作家,我只是喜欢写写东西而已,而且我写东西的目的只是为了弄几个小钱儿,就这样我已经很满足。我登上QQ,一眼就瞥见了她那独特的头像在发亮,她在线。

  '她说:你今天更了一次,写的很浮躁,里面出现了错别字,有三个,标点符合也有标错,我都给你找出来了'

  我立马就回:谢谢你,我马上就去改,今天受了点干扰,所以写的少。

  '她说:怎么了?'

  我:没什么,只是我老爸老妈因工作上的事在家发了点牢骚,呵呵,你知道的写东西要安静才行。

  '她说:哦,原来这样呀。;你去写你的吧,我有事了,空了聊'

  我有些发呆,她总是这样匆匆来,匆匆去,也从不多废话,我很想和她多聊聊,她像是能感觉到我,有意避着我,好像对我还挺熟悉,难道是我那三十八位女友中的其中哪一个,我苦思冥想,搜索着回忆,却一无所获,她的空间我已经偷偷的进去了N回,想从中找出蛛丝马迹来,她的空间里却什么也没有,钱小三,你倒底是谁呢?在这小三泛滥成灾的时代,她竟以小三作为她的QQ昵称,是故意矫情做怪以吸引人注意力,还是有什么别的意义,她在生活中真是个小三吗?她像一个谜,困惑着我,吸引着我,我急切想要解开这个谜,她却让我无从下手,不过没关系,我自有办法,我是谁,我是贾文人!

  我打开了我的作品,习惯性地先扫瞄了一下点击力,果然,有所下滑,我知道每天多更新是赚取点击力的不二法门,作品下面有她的评论,她将我的错误一一列出来,晒给别人看,毫不客气,我喜欢她这样做。

想当然中的小三
已是零晨时分了,我还没睡,坐在电脑前搜肠刮肚,冥想苦思,却仍是敲打不出一个屁字来,不由焦虑万分,我知道这并不是我写作水平下降了,恰恰是因写作水平有所提高,这跟练毛笔字一样,每到有所长进的时候就会感到手滞重难提,过些日子就能行走自如了。而且钱小三说:一本好书就如一剂心灵的良药,可以让人思想灵魂得到升华,可以让人从内心世界的无底深渊里走出来,而坏书就如假药毒药,只会腐蚀人的思想,败坏人的道德,只会让人迷途,让人堕落,只会把人推进深渊。她的这番言论让我汗流浃背,于是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把我所有的作品重读了一篇,还好,虽然不乏陈词滥调,庸俗不堪,倒也不至于成了毒药,也绝不是什么良药,充其量只是普通便宜的中药而已,不会有副作用,也没有疗效。所以我私下猜测,钱小三的文化水平肯定要比我高,从此,我下笔非常慎重,因为我怕被她取笑,我贾文人怎么能让一个小三来取笑呢,被人知道了岂不笑掉大牙。但我今夜必须要完成明天的更新,这是我给自己定的任务,为了能写出东西来,我为自己定了套方案:每天两更,也不多写,也不少写。一般是晚上写好后,第二天稍作修改就上传。我知道了写多了多滥,更多了也不好,稀哩哗啦一个劲儿更,一个故事不用几天就更完了,没有玄念,也不利于赚钱,我写东东的目的就是为了赚几个小钱。我一直就是这么写下来的,而且成了我的原则,尽管这原则有时难免被自己*,但有原则总比没原则好。我实在是写不出来了,就用起了我的老一套,一个劲儿翻书查典,什么法国的雨果,卢梭,大仲马。美国的马克吐温,海明威。英国的劳伦斯,莎士比亚,拜伦,俄国的托尔斯泰,高尔基,印度的泰戈尔,只要是外国的名作家的作品我都喜欢读,我很少看中国的小说,特别是当代的小说,并不是说中国的小说差,只不管我是以时间来评定一本书的好坏,外国的作家写一部作品通常要用几年好几年乃至十几年,我们中国的一般只需要几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或许是外国的作家太笨了,中国的所谓作家们都是“天才”,而且这些天才们常常能发明一种“炮语”〈如鞭炮,响的时候吸引人,响过后就成了垃圾〉,并还将这种“炮语”强加入到了作品里硬塞给读者,而且还很颇受欢迎,因为有人喜欢,喜欢的人还不少,但这种“炮语”也只能勉强在自家门前放放,绝不能流入了到了外面,倒不是人家不喜欢,而实在是没哪个国家的语言能翻译了去。当然,我只能自己不写,不能让别人不写,我虽然也愤世嫉俗,自己却也很俗,还非常俗,简直俗不可耐,这也没法子,整个社会都是俗的,我也只好俗,写一些俗的作品供俗人看,只要有人喜欢就成,只是有一点我也不例外,我的每一部作品,从酝酿到完工,绝不会超过一年,超过一年我就只好喝西北风。我注意到我的作品快要收工了,因为我要急着写另一部作品,至于男女主人公的命运么,他们爱也爱了,恨也恨了,要么是以悲剧收场,要么是以皆大欢喜收场,我想起来这件事,我得和钱小三交流一下,我要知道她的看法,她要是说最好是喜剧,我就会让男女主人公幸福一点,她要是认为应该悲剧的结尾,那对不起,只好委屈我的男一号和女一号,要么是男一号出车祸,要么是女一号患癌症,他们只好自认倒霉了。就这样我决定先撂下了手,我关了电脑,觉得头脑直发胀,活动了一下筋骨,准备上床休息,写作实在是件辛苦的事,若写出来没人看,无疑是痛苦的,无论作品的好坏,必竟是自己心血,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擅长写作,就算写出好东西来也可能被淹没,对此,我深有感触。我上了床,天气很暖和,春暖花开的季节,我把自己脱得光剩下一条短裤头,钻进了被窝,脑子里不由自主的便想起了钱小三,我把她当成了我的梦中情人,反正我也没女友,也没情人,我每每上了床就会臆想她的模样,她的身材肯定是纤细的,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妩媚娇艳,风情万种,我经常在梦中与她*,第二天起床后就要洗床单,这其实很正常,有个说法叫——臆淫。

  她的IP地址告诉我,我和她同在一个城市里,这让我时常想入非非,我和她并不遥,一切皆有了可能!

隔壁邻家的女儿美
我准时七点起床,这已形成了规律,我那放在床头上的小闹钟,从来没响过,因为我不需要它响,我比它准。我的生活也很有规律,起床,拉屎,刷牙,洗脸,然后对着镜子臭美,我长相还说的过去,看起来像良民,不至于因丑陋凶恶而被当坏人抓,现在社会风气太坏,我们的人民警察也太负责,不过我也算不上英俊谈不上潇洒,平平庸庸,普普通通,扔在鸡窝里不会被当作凤凰,混在羊群里也绝不会被认作是狼,我天生就胆小温顺如羔羊,这或许是我失恋了三十八回的原因之一,这是个神马时代,神马时代的女人都爱灰太狼,羊太没安全感,何况我还是只穷羊。我老爸也是一只羊,所以我老妈很后悔,大清早的就在训斥这只老实羊,我老爸太老实忠厚了,这是他混了这么些年还只是个小包工头的原因之一,我常为我爸打抱不平,当然,只是在心里想,嘴上不敢说,我妈工作好,文化高,虽赚钱没我爸多,但这不影响她的统治地位,谁让我爸把她当个宝呢,我很想知道我爸当年是怎样把我妈骗到手的,但终于没开口。我听着我妈在唠唠叨叨的数落我爸就心烦,我很想搬出去一个人住,这也是我拼命码格子的原因之一,但房价太高,我就算码八辈子格子也买不起房,于是,我只得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和老爸老妈挤在一个屋檐下———海市旮旯街平民小区6幢501。

  海市是座繁华热闹的大都市,很多人都喜欢这里,可我不喜欢,我不认为我适合于这样的大都市,我和它格格不入,它熙熙攘攘,喧闹非凡,灯红酒乐,五光十色,可我不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爱安静,我爱安安静静码我的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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