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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清风全本(完整版)-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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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按照大清律,一次开堂之后必须在等三天,四天后我就联系上四阿哥了,你明天晚上就好好享受被狗追的滋味吧! 
        还顺带享受一下,你怎么跟你家那只母老虎解释,你为什么被狗追!           
    正文 二百五十、计收田文镜 

        看到田文镜的样子,我就很想笑对于这个史上赫赫有名的酷吏,感觉就算不是长得横眉竖眼,也应该是穷凶极恶的那一种。但是不是,他长得很滑稽,是那种矮小可爱型的,眼睛骨碌碌的转的事后一点都不显得阴险,倒让我想起某一种动物………松树。 
        “呵呵,听说三天前咱们的县太老爷被一条狼狗从金家娘子所住的东条胡同一路被追到衙门后门口,以至于到现在还起不了床。金家娘子对此有何感想?”可惜这个可爱的小老头,说起话来却一点也不可爱。 
        “大人也都说了,那是听说,既然是传闻,那就是查无实据。”论到法律,古今中外,说有我懂得多用句行内话,我可是专业的,而清朝的地方官是政法统一,什么都管,那是业余的。“我倒是听说,县大老爷是关心民生疾苦,半夜一时兴起起来巡查,不慎跌落阴沟,才伤成了那样。大人不信可以亲自去问县太爷,看民妇所说可有半句假话?” 
        废话,县太爷怎么敢承认是在我家后院被我家的大狼狗给咬了?且不说他无法解释他怎么会出现在我家后院,就算这个人,他也丢不起啊! 
        “我的直觉没错,金家娘子你果然不简单!”田文镜摸摸小胡子,眼中精光一闪而逝。 
        “大人你也不耐啊!”我现在汉家妇女的打扮,穿着两节裙子,一撩裙摆坐了下来:“大人是四爷的人这一点我们都心知肚明,可大人却偏要装聋作哑大人啊。你从四爷那里过来,四爷没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吗?” 
        真是地,明明知道还故意装作不知道在我面前故意摆谱,这田文镜好大的官威啊! 
        “呵呵,奴才见过十七福晋,奴才是看福晋这一身打扮,琢磨着福晋可能不希望知道奴才已经知道您的真实身份,这才故意装作不认识,望福晋海涵。我刚说完田文镜已经跪了下来。 
        好你个狗奴才。得了便宜还卖起乖来了,你这样说,不是在再说自己一心为我,是我难伺候,这样不行那样也不行?顶聪明的啊,这样的人,不能降服,就情愿他不存在! 
        “那我到要好好谢谢大人您了。”我站了起来。对一旁的冬儿说:“赐酒!” 
        “是。”冬儿倒除了一杯绿莹莹的酒。 
        “福晋,这,这”田文镜跪着退了一步,满脸惊恐,这是什么酒? 
        “不用怕。这是苗疆寨主送给家父的五毒酒,家父喜洁。就转送给了我。可我一直不舍得喝,今日看大人这么大老远赶过来,有这么为我着想,我当然要敬大人一杯。”我好笑的看着田文镜就快要全身发抖地样子,看不出这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酷吏,居然还怕死。“所谓无毒,那就是。嗯,冬儿,给田大人好好解释解释。” 
        其实这就根本就是天地会的陈淮风上次去苗疆给我捎来的玩意,至于有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给冬儿使了一个眼色,冬儿会意,开始极尽恐吓之能。 
        “大人啊。这所谓五毒。也就是普通玩意,大人不必害怕。也就是蛇啊,蜘蛛啊,蝎子啊,恶蛆之物而已……” 
        我们可以看见田文镜的脸色迅速变得跟倒出来的酒一样绿…… 
        “少胡说,田大人是什么人?”我用袖子遮住脸,免得当场笑场:“那可是朝廷的栋梁,百姓的希望!普通之物,又怎么可以拿出来在田大人面前丢人现眼?” 
        “是是是,小姐,是冬儿错了。”冬儿装作难过地转过头,我想那小丫头估计是笑翻了。 
        “田大人,是小丫头没见识,你要见谅啊!”我一把提起已经瘫软在地上的田文镜,让他更加清楚的欣赏冬儿手中端的那杯酒。 
        可怜田文镜已经被我吓破胆了,赶紧摇着手否认:“啊,不敢不敢,哪里哪里。” 
        但我却绝不可能就这样轻易的放过他 
        历史记载,田文镜,虽不贪财,却好大喜功,一心想博得雍正爷地赏识,甚至可以六亲不认。最最大的毛病,就是心眼小,爱记仇。 
        所以我这次不仅是要整他,还要让他服我。如果要我留这样一个敌人,不贪不抢没有缺点,我情愿现在就毁灭他。 
        “那么由我来给大人介绍好了。”我优雅地笑了笑,清了清嗓子:“这酒的原料可都是万中选一,天下难寻的奇物。就说这蛇吧,那可不是普通的蛇,那需要全身乌黑的发亮的双头蛇王为什么说它是蛇王呢?大人你知道吗?这蛇必须在出生之前被母蛇吞噬,然后再咬破母蛇肚皮,获得重生的才可以。其母噬七亲子,其子又杀其亲娘,所以天理难容,其毒无比!” 
        “呕!”田文镜一阵干呕,被他强压了下去。 
        哎,看来这古代人对大自然地接受度真是低的不能再低。 
        “再说这蜘蛛,大人知道蜘蛛又叫什么吗?叫黑寡妇。”我笑盈盈的拉着田文镜像闲话家常一样:“为什么叫黑寡妇呢?因为蜘蛛这东西有个毛病,那就是在新婚之夜就把自己的丈夫………吃掉!” 
        田文镜额头上滚滚而下的汗珠真让我有成就感。 
        “母蜘蛛每吃掉一只公蜘蛛,她就长大一点,她的颜色就会越变越深,直到她吃掉第一百个她的爱慕者,她就会变成纯黑色。这时候地她,连走路碰到地叶子都会被毒的枯萎。这个时侯,她就可以拿来泡这杯酒了。” 
        “呕!”可怜田文镜刚刚强压下去地东西又涌了出来。 
        “这第三样,啧啧啧,那可真不得了?”我赞叹着,我居然可以想到这么恶心的办法去恶心别人:“大人对蛆这种东西熟悉吧?不用摇头,我就不相信大人不会有三急,不需要去茅厕!” 
        田文镜的脸已经开始泛着死灰的白了。 
        “但是这杯酒里的黑色恶蛆却不是茅厕里出来的。”我说完好笑的看田文镜好像回光返照一般胸口又动了动:“这种做法要比那种高级得多,就是把所有同时同胎的蛆都装在坛子里封好,没有食物的他们就会兄弟姐妹之间自相残杀,直到出现一个蛆王,它吃掉了它所有的兄弟姐妹,活了出来,它就全身也被他兄弟姐妹的血染成黑色。这却要成千上万的反反复复的搏杀,最后才会出现一只。大人你说,这算是算稀罕物?” 
        “福晋,福晋,我求你不要说了!” 
        “这个黑色王蜂,从小到大,不吃任何别的物品,支持他们蜂王的卵,直到它大逆不道到吃掉自己所有的同类……”我才不理田文镜,我正编的起劲。 
        “大人现在知道这为什么叫五毒酒了吧?”我从冬儿手中接过酒,慢慢递到田文镜的手上:“不忠,不孝,不节,不义,背天逆伦,五毒俱全,所以这是实至名归的五毒酒。” 
        “我我”田文镜颤抖着,手抖了半天都不敢喝这杯酒。 
        “劝说喝了这杯酒的人从此以后也就会变得五毒俱全,从此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从此天上地下,再无人可挡!” 
        我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怎么,大人你怕了?大人您为官至今,不贪一分一毫,可是却连一个京官都没捞着?为什么?” 
        “福晋,奴才确实已经为了朝廷鞠躬精粹了!”讲到这,田文镜也忍不住老泪纵横。 
        “因为朝廷的人都嫉妒你,因为他们怕你回去会揭他们的老底,所以他们中伤你,所以你努力一生,也就落下一生的酸名!” 
        “田文镜,你告诉我,你服气吗?”我举起酒,在田文镜诧愕的眼神下一干为尽:“现在朝廷,文官贪财有贪色,武官就只知道欺辱百姓,你看看那个知县,连我的便宜都想占!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好官不够奸,他们总是被贪官污吏陷害,为什么永远是奸臣当道?” 
        “我绮云,虽是一介女流,但对天发誓,我可以五毒俱全,我可以十恶不赦,但我誓同贪官斗到底!” 
        田文镜,你不贪财,一定是以为恨透了贪官吧? 
        “福晋!”田文镜满脸是眼泪,激动地说不出话来:“田某蒙四爷赏识,一直感恩至今,却不料今日遇到福晋这个知音,田某以后原为福晋效犬马之劳,万死不辞!”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哈哈哈,从此之后田某人就五毒俱全,百毒不侵了!” 
        额,我知道你现在去替我翻了叶子的案子就好…… 
        我瘫坐在椅子上想不到一代酷吏田文镜,居然是我教导出来的……           
    正文 二百五十一、转瞬之间 

        康熙五十三年九月 
        “这边,这边,小心,嗯……”我两手叉腰,一副管家婆的模样,看得一旁的十七阿哥直摇头。 
        “绮云,你想清楚了,你真的要去吗?”相对于我积极的态度,十七阿哥可谓是满脸愁容。 
        我翻了一个白眼:“敢问相公大人,我这个样子,不像想清楚的模样?” 
        “绮云,西北乃苦寒之地,现在就要入秋了,你跟我到那边会吃苦的。”十七阿哥像一个跟屁虫一样绕着我团团转:“再说,皇阿玛调我到哪里,说好听点是历练,说难看一点就是发配。八哥哥让皇阿玛不高兴了,连带着我们几个都会被分开。” 
        “十七,你难道认为我连这点承受能力,这点跟你一同承担的能力都没有吗?”难道在十七阿哥的眼中,我嫁给他只是为了享受富贵,就连一点点折辱都受不了吗? 
        “绮云,你不懂。”十七阿哥可不像我这么乐观:“九哥被派去治理河工,十哥被送到云南现在就是闲散人一个,我再去了大西北,皇阿玛却把八哥哥留在京城一个人闭门养病,这样的用意你还猜不出来吗?” 
        “难道”分散,在各个击破? 
        康熙康熙啊,这些人可都是你的儿子啊你个人要处处提防自己的儿子,要处处跟自己的儿子为敌,你累是不累? 
        “十哥粗直,皇阿玛或许能容,可是我跟九哥皇阿玛是绝对容不下了。”这是我印象中十七阿哥第一次那么严肃的跟我讨论朝廷大事:“我大了,现在皇阿玛对十四哥的宠爱已经让朝中议论纷纷,大家都是会看风向的!这一次大家都在猜测八哥之所以会,那是因为十四哥……” 
        “不会的,十四阿哥绝不是这样的人!”我一口否决了十七的猜测,十四阿哥是那么爽朗的男子。虽然我跟他的过往已成云烟,但是我了解他,他是不会做出踩着兄弟地头往上爬这种卑鄙无耻的事情的! 
        “我知道你会这样想十四哥的,但朝廷的事情并不只是情意。^^    ^^”听见我为十四阿哥辩驳,十七阿哥有一点小小的激动。 
        我诧异地看着双颊因为激动都已经泛起淡粉色的十七阿哥:“十七,你是不是一直很介意我跟十四阿哥的事情?我刚才说的话是就事论事。我没别的意思。” 
        “没有。”别过脸,十七阿哥避开我地眼睛:“其实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如果,我说如果十四哥真的成了,成了……” 
        咬咬牙。十七阿哥说的又快又急:“至少我可以不连累你,你说得对,十四哥重情重义,起码起码看在梅儿的份上他是不会为难你的!” 
        我的天啊,你在想些什么?难不成………难不成你一直猜测梅儿的亲生父亲是十四阿哥? 
        这这、这真是太荒谬了! 
        但是,但是我扪心自问………张小颖,你当初不也就是为了造成这样地错觉。才会在那天晚上灌醉十四阿哥? 
        难怪十七阿哥会误会,你不是也妄想用这重关系控制十四阿哥? 
        “十七,你”我无法解释,这里面有太多的秘密,这些秘密多知道一些都会带来杀身之祸。 
        “绮云,听我的。不要去。” 
        “不行,我一定要去。”我忍住眼泪,强自笑着:“我一直很盼望看看大西北的风光,听说那边的河山壮丽的超乎我们地想象。这一年多来我一直躲在这江南的小镇上,也想出去多看看、多听听。” 
        “绮云”十七急道。 
        “不要劝我!”我捂住他的嘴:“你一直照顾的我很好,但是我要向你证明,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柔弱。我不会连一点点大西北的风沙都经受不起。你今天不解释还好,既然你这样说了,我又怎能不去?你想把你的妻子变成一个无情无义之人吗?” 
        “可是叶子地案子还没有结,你放心现在就走吗?”十七阿哥想用另一种牵挂牵绊住我。^^ 
        都怪那个可恶的老糊涂音德,本来案子已经审结了,那该死的汪贱人也已经认了罪。谁知道这个老东西也不知道被谁弄的鬼迷心窍,跑到康熙那里哭诉说自己的女儿是冤死的。弄的四阿哥也十分头疼。 
        结果案子压了半年。眼看汪贱人就要被秋后问斩了,又突然来了一个三堂会审。搞得我一个头两个大。 
        最可气地是那个汪士成当场翻供,不但说自己是被屈打成招被冤枉地,还串通县官拿出我那天贿赂给他的那只手镯,试图证明我是所有事件地真正幕后主使,连田文镜也是被我买通的。 
        要不是十七阿哥急时回来,把这件事给压了下来,我还真不好解释我为什么要去贿赂一个芝麻绿豆官饶是这样,案子到底还是被发回从审,唯一好的事,主审官是算是我们这边的人晨曦的舅舅张廷玉。 
        “上次传出我贿赂县官的事,现在我出面情况反而会对叶子不利。”我叹了一口气………想不到这个汪士成背地里又不知投*了谁,这幕后之人想借这个案子扳倒田文镜,顺便黑四阿哥一把吧? 
        只是,百姓都是同情弱势群体的,这已经是叶子唯一的优势了。如果我再出面,就变成我强权干涉,叶子连这一点优势都会失去。 
        奈何康熙也不老糊涂,派出了张廷玉跟田文镜和当地知府一起三堂会审,有他在,我起码不用担心叶子会被屈打成招。 
        “你放心好了,我早在县太爷反口将我卖了就知道这案子背后有人插手了。”县太爷在田文镜口中知道了我的身份后还敢指正我,背后一定有*山:“我那时就知道,我已经不能再随便出面。所以,我叫来了我的结拜大哥,宋青云以他的聪明才智,加上田文镜对我的死忠,应该没有问题。” 
        我拍拍手,把自己最后一件生活用品扔上马车:“走吧!夫君大人,我现在比较担心你,你把大西北说的那么恐怖,不安排我会在京城担心的睡不着觉,最后茶饭不思,香消玉殒吗?”我吐吐舌头故意吓唬他。 
        “再说啊,我就这样灰溜溜的回去了,晨曦会笑话我的!”我又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听说啊,她在京城把咱们家打理得紧紧有条,人见人夸,我可不能被她看不起,你知道我最最受不了的就是被自己的手下败将看不起!” 
        “旅途很很累……”十七阿哥发挥了唐僧的本色,依然在哪里喋喋不休。 
        “走吧!”我现在觉得跟他再说下去那是在浪费自己的口水:“上车,现在就上车,旅途有什么不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最喜欢出去散心了。” 
        小时候,因为没钱,只能爬上山头在傍晚的时候眺望远处县城的万家灯火,对那边的灯红酒绿羡慕得不得了…… 
        长大了,终于有钱了,却成为了赚钱的机器,没日没夜的工作着…… 
        终于有一天,我可以出去玩了,去遥远的净土西藏那一次,却成为了我生命中最后一次旅行…… 
        现在想想,我过去的生命真的一天都没有快乐过,而现在,就当圆我当年的梦想吧! 
        “十七。”我躺在十七阿哥的怀里,看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这个傻瓜,为了减少颠簸对我的冲击,就拿自己的身子作缓冲,让我坐在他的大腿上。 
        明明不喜欢吹风的,时下也不流行开着车帘赶路,但为了满足我想兜风这个在他眼中奇怪的想法,他一路上都开着车窗。 
        “我唱首歌给你听吧!”我们那时候的歌我想他很难听懂,但是我想唱给他听,让他知道我的喜好,唱出我对他的感觉。 
        “好啊。”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 
        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 
        幻想教堂里头那场婚礼 
        是为祝我俩而举行 
        一路从泥泞走到了美景 
        习惯在彼此眼中找勇气 
        累到无力总会想吻你 
        才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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